实习生的权益如何保障?

时间:2025年04月14日

/

来源:yingfanglan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实习生的权益如何保障?,本文共6篇,欢迎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yingfanglan”提供。

篇1:实习生权益该如何保障

即将毕业季,很多学生选择前往各类单位和企业实习,当上了“学生工”,以提升自身的求职竞争力。然而,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把“学生工”当成廉价劳动力使用,“学生工”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学生工”与实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在实习期间劳动报酬如何计算?其在工作期间伤害能否算工伤?

在用人单位实习不是劳动关系

记者采访多位劳动法律师了解到,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到企事业单位实习,这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另外,在校学生也不是劳动部颁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中的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在校大学生仍然有学籍,其身份是学生,不是劳动者,故其实习行为不可能是择业行为,也不是就业行为。”

实习生权益不可无视

劳动法专家、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则表示,实习生目前不受《劳动法》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的保护,企业招用实习生,无须签劳动合同,也不用缴纳社保,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乱来。

今年4月,教育部与财政部、人社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对于实习生的身份还有查明义务,如果该实习生已取得毕业证,就具备了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条件,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在该实习生毕业时办理了入职手续,都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杨保全律师表示:“如果用人单位不注意审查,可能带来‘补缴社保’‘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法律责任。”

职校生顶岗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试用期的80%

有调查显示,约六成受访者或其亲友曾遭遇无薪或贴钱实习,有律师甚至向记者透露,在现实中,一些单位不但不支付实习生报酬,甚至还要向实习生或其所在学校收取实习费用。

那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是否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告诉记者,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给实习生工资,但实习生毕竟为实习单位服务,提供了劳动,因此实习单位应该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一般企业的处理方法是,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或“实习津贴”。

不过,王飞律师表示,针对职校学生顶岗实习问题,有关部门曾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1.实习一定要知道的3个法律知识,千万别让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

2.大学生实习期该如何维权

3.实习生3大权益深度解析!事关劳动关系、违约金、工伤

4.实习没有工资,去不去?

5.实习生注意了,顶岗实习生报酬不低于同岗位试用期工资80%

6.实习期有工资吗?

7.实习期和试用期的区别

8.顶岗实习生工资不得低于试用期标准80%

9.实习期与试用期的区别及实习期内维权

10.实习求职如何防欺诈

篇2:实习生的权益由谁来保障?

实习生的权益由谁来保障?

今天,当大家都在讨论该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我们将目光对准DD职场实习生,“实习生受工伤,单位置之不理”、“实习生成为免费顶岗者”……当这些字眼不断冲击我们的视野时,关于实习生权益的问题再次引起大家的重视。实习生的权益到底该由谁来保障?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日,《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已经正式颁布实施,相信随着相关法律的出台,实习生的权益会得到一定的保障。

现象:

实习生权益曾不断受损

镜头一:碰到工伤无奈何

两年前,在湖北上学的大四学生小武在证券公司实习期间,在拜见客户的路途中被摩托车撞到,造成胳膊轻微骨折。最糟糕的是,肇事司机逃之夭夭,实习单位只是象征性地打电话问候了一下。小武原想公司能给报一部分医药费,可单位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了。

记者点评:一直以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只是学习关系”这句话成为实习单位推辞各种责任的借口,很多实习生因此遭受到许多不公平待遇,所幸,今年3月1日颁布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终于使这一有争议的问题得到解决。

镜头二:没人指导混时间

阿美是大三学生,这学期经亲戚介绍来到一家企业实习,部门领导给阿美安排的指导老师好像有些冷淡和保守,基本不让阿美干“正经”事,全是一些跑腿的事,一天下来,阿美昏昏沉沉却感觉没学到任何东西,很是沮丧。

记者点评:通过法规让小美干“正经”事是不现实的;其实,很多打杂的事也很重要,这是学习的起点,阿美应主动在打杂过程中进行学习;如果的确学不到东西,可以主动寻找新的实习单位。

镜头三:免费劳力大家使

从去年元旦开始,陈俊经熟人介绍在一家传媒公司实习,部门里的`员工却过度“热情”,有时陈俊正在做指导老师分配给他的工作,别的同事就会顺便给他一些看似很简单的活,可这些都需要花费时间。令他郁闷的是,当初实习时没有签任何协议,整个实习也没有一分钱的报酬,当他不停地被使唤时,他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免费的劳力。

记者点评:被实习老师或者其他员工指挥做各种事,在时间和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受,因为多做事才起到实习的作用,

但实习生的劳动也应该得到尊重,因此,通过立法形式让实习单位不再免费使用实习生的确有必要。

解惑:

实习权益提高实习质量

指导律师:

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何浩太律师

问:实习生在实习单位是否接受《劳动法》的保护?

答:《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具有实质劳动关系,则属《劳动法》调整范围。另外,实践中如何界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确是个难题,而法律也很难再详细规定,因此,不再过分区别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而对实习生的权益作特殊规定很有必要。

问:有学生觉得跟企业讲权益就会失去实习机会,怎样权衡彼此关系呢?

答:首先,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实习生的权益,企业就应该自觉遵守法律中提到的基本权益,学生也就不必担心和企业提条件的事;其次,实习生自己也应树立权利意识,对于那些不遵守条例的企业,实习生也不必留恋,有一定权益的实习,才是高质量的实习。最后,还应加大宣传和舆论,使社会形成尊重每个人的劳动的意识。

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正式颁布执行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实习单位不愿意执行,实习生可以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投诉,但有时候执行也有难度,要克服只有做到:一。每个实习生和实习生家长、实习生所在学校应树立权利意识;二。社会形成法治意识,这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大家共同坚持。

链接:《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重点条例摘录

第二十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非顶岗实习的学生,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可以在实习协议中约定给予实习补助。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学校、实习基地和实习学生应当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内容包括实习方式、内容和岗位;约定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投保额度、损害赔偿、实习报酬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安排学生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但完成学生本专业实习所必需的除外。

篇3:实习生的权益由谁来保障

解惑:

实习权益提高实习质量

指导律师:

广东信利盛达律师事务所何浩太律师

问:实习生在实习单位是否接受《劳动法》的保护?

答:《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如果实习生与用人单位具有实质劳动关系,则属《劳动法》调整范围。另外,实践中如何界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劳动关系的确是个难题,而法律也很难再详细规定,因此,不再过分区别是否具有劳动关系,而对实习生的权益作特殊规定很有必要。

问:有学生觉得跟企业讲权益就会失去实习机会,怎样权衡彼此关系呢?

答:首先,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实习生的权益,企业就应该自觉遵守法律中提到的基本权益,学生也就不必担心和企业提条件的事;其次,实习生自己也应树立权利意识,对于那些不遵守条例的企业,实习生也不必留恋,有一定权益的实习,才是高质量的实习。最后,还应加大宣传和舆论,使社会形成尊重每个人的劳动的意识。

问:《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实习与毕业生就业见习条例》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答:正式颁布执行就已经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实习单位不愿意执行,实习生可以向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投诉,但有时候执行也有难度,要克服只有做到:一。每个实习生和实习生家长、实习生所在学校应树立权利意识;二。社会形成法治意识,这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大家共同坚持。

链接:《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重点条例摘录

第二十八条: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当按照同岗位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向学生支付实习报酬。非顶岗实习的学生,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可以在实习协议中约定给予实习补助。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学校、实习基地和实习学生应当签订三方实习协议,内容包括实习方式、内容和岗位;约定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人、投保额度、损害赔偿、实习报酬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安排学生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但完成学生本专业实习所必需的除外。

篇4:实习生的权益由谁来保障

今天,当大家都在讨论该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时候,我们将目光对准DD职场实习生。“实习生受工伤,单位置之不理”、“实习生成为免费顶岗者”……当这些字眼不断冲击我们的视野时,关于实习生权益的问题再次引起大家的重视。实习生的权益到底该由谁来保障?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1日,《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已经正式颁布实施,相信随着相关法律的出台,实习生的权益会得到一定的保障。

现象:

实习生权益曾不断受损

镜头一:碰到工伤无奈何

两年前,在湖北上学的大四学生小武在证券公司实习期间,在拜见客户的路途中被摩托车撞到,造成胳膊轻微骨折。最糟糕的是,肇事司机逃之夭夭,实习单位只是象征性地打电话问候了一下。小武原想公司能给报一部分医药费,可单位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没有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了。

记者点评:一直以来,“实习生和实习单位只是学习关系”这句话成为实习单位推辞各种责任的借口,很多实习生因此遭受到许多不公平待遇,所幸,今年3月1日颁布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实习见习条例》终于使这一有争议的问题得到解决。

镜头二:没人指导混时间

阿美是大三学生,这学期经亲戚介绍来到一家企业实习,部门领导给阿美安排的指导老师好像有些冷淡和保守,基本不让阿美干“正经”事,全是一些跑腿的事,一天下来,阿美昏昏沉沉却感觉没学到任何东西,很是沮丧。

记者点评:通过法规让小美干“正经”事是不现实的;其实,很多打杂的事也很重要,这是学习的起点,阿美应主动在打杂过程中进行学习;如果的确学不到东西,可以主动寻找新的实习单位。

镜头三:免费劳力大家使

从去年元旦开始,陈俊经熟人介绍在一家传媒公司实习,部门里的员工却过度“热情”,有时陈俊正在做指导老师分配给他的工作,别的同事就会顺便给他一些看似很简单的活,可这些都需要花费时间。令他郁闷的是,当初实习时没有签任何协议,整个实习也没有一分钱的报酬,当他不停地被使唤时,他觉得自己真是一个免费的劳力。

记者点评:被实习老师或者其他员工指挥做各种事,在时间和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接受,因为多做事才起到实习的作用。但实习生的劳动也应该得到尊重,因此,通过立法形式让实习单位不再免费使用实习生的确有必要。

篇5:实习生看过来,你的权益该如何保障

眼下正值暑假,很多学生选择前往各类单位和企业实习,当上了“学生工”,以提升自身的求职竞争力。然而,有一些企业为了降低用工成本,把“学生工”当成廉价劳动力使用,“学生工”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那么,“学生工”与实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在实习期间劳动报酬如何计算?其在工作期间伤害能否算工伤?日前,《工人日报》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有关法律专家。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在用人单位实习不是劳动关系

记者采访多位劳动法律师了解到,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到企事业单位实习,这种情况下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一般不能认定为劳动关系。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斌倜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另外,在校学生也不是劳动部颁布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意见的规定》中的劳动者。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工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其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在校大学生仍然有学籍,其身份是学生,不是劳动者,故其实习行为不可能是择业行为,也不是就业行为。”沈斌倜律师说。

实习生权益不可无视

劳动法专家、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律师则表示,实习生目前不受《劳动法》等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的保护,企业招用实习生,无须签劳动合同,也不用缴纳社保,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乱来。

今年4月,教育部与财政部、人社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保监会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学生跟岗和顶岗实习期间,实习单位应遵守国家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并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安排学生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有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较高安全风险的实习;

(二)安排学生在法定节假日实习;

(三)安排学生加班和夜班。”

值得一提的是,用人单位对于实习生的身份还有查明义务,如果该实习生已取得毕业证,就具备了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条件,不管用人单位是否在该实习生毕业时办理了入职手续,都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杨保全律师表示:“如果用人单位不注意审查,可能带来‘补缴社保’‘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法律责任。”

职校生顶岗工资不得低于同岗位试用期的80%

有调查显示,约六成受访者或其亲友曾遭遇无薪或贴钱实习,有律师甚至向记者透露,在现实中,一些单位不但不支付实习生报酬,甚至还要向实习生或其所在学校收取实习费用。

那么,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是否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北京市君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飞告诉记者,目前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要给实习生工资,但实习生毕竟为实习单位服务,提供了劳动,因此实习单位应该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一般企业的处理方法是,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或“实习津贴”。

不过,王飞律师表示,针对职校学生顶岗实习问题,有关部门曾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要求,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顶岗实习目前在我国还处于法律法规真空地带,《规定》中的有些条款在企业与大学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时可作参考。”王飞律师说。

建议为“学生工”购买商业保险保障伤害赔偿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副教授沈建峰告诉记者,由于实习生与企业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但其所受损害可以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由实习单位、学校和学生三方共同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学校也有义务在保障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实习,学生去用人单位实习,学校的义务也应该相应地由校园延伸到实习单位。因此,如果学校未尽到控制与防范风险的职责,对于学生在实习单位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一般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沈建峰看来,为了规避实习生出现工伤与企业产生法律纠纷的情形,实习生在实习之前就要提前防范。应由实习生、校方与企业三方签订实习合同,其中要注明有关实习人员的安全培训、上岗教育、对实习生安全操作规范及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一旦发生事故,应由哪方处理,包括哪些费用,费用的出处等项条款,以明确责任。

“在制度建设方面,可以考虑由实习单位和学校共同为实习生购买适当的商业保险,使得实习伤害赔偿的风险成本分散、可控,也更有利于实习生利益获得保障。”沈建峰说。

更多热门文章推荐:

1.大学生实习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实习生如何保障人身权利?

3.实习生可以无偿加班吗?

4.助力快递旺季的“临时工”,合法权益如何保障?

5.不可被被忽视的权利

6.大学生实习有工资吗?

7.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8.实习生注意了,顶岗实习生报酬不低于同岗位试用期工资80%

篇6:实习生如何保障人身权利?

进入实习单位:如何保障人身权利?

当实习生选择好实习单位,准备进入岗位实习,需要注意哪些方面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及人身安全呢?

对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邓刚律师介绍,事实上,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无须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实习生不属于就业群体,不具备劳动者资质,目前仍不受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直接保护。不过,教育部门等曾发布相关管理规定,可以根据这些规定执行。

薪资问题可签订协议

邓刚介绍,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对实习生的薪资做出规定,但实习生可以与雇主签订协议,可以支付或不支付薪资。记者采访的多位实习生表示,只要完成规定任务,一般企业会有几百元到上千元的实习补贴,就算没有补贴,也会通过“包餐费”等方式“曲线”支付。

根据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于学校组织的实习,会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目前在某金融机构实习的华南理工大学李同学告诉记者,在实习过程中,都会签订实习协议,约定甲乙双方需要履行的职责,包括工作岗位内容和出现意外伤害如何处理等。“在金融机构实习一般都有实习补贴,而且是按天计算的,第一个月120元一天,通过三个月考核后150元一天,半年后180元一天。” 李同学说。

如果受伤可追责

虽然实习生与企业签订了协议,但由于双方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工伤保险法规。不过,邓刚律师强调,如果实习生受到人身伤害,也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等进行责任认定。

邓刚说,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实习单位的实习活动,可以通过学校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约束双方对学生安全保障方面的权利义务,通过学校管理、实习单位履行。

此外,作为学生实习的组织方,学校有保障学生安全的义务。邓刚说,学校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来降低各方面的风险。

据在某事业单位实习的中山大学毕业生小刘介绍,虽然并没有与实习单位签订正式的协议,但学校有为学生们购买保险。

实习过程:如何应对雇主的无理要求?

在实习过程中,对于“菜鸟”实习生而言,容易出于对雇主或上司的尊重,面对对方提出的无理要求也不懂得拒绝。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怎样保护自己呢?

对此,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周如南介绍,一是学校在实习动员会上应该讲述一些“如何保护自己权益”的案例和法律法规;二是和同学建立日常联系。“我们都是实习导师负责制,每个导师带几个同学,这个过程中建立微信群,如果有情况,可以随时进行联系和沟通。”

先坦诚沟通

华工的小李告诉记者,自己也曾听说有同学在实习时,经常被要求做一些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包括要求订盒饭等等。“如果是偶尔订盒饭倒是没什么,但如果总是不让你工作,只让你做些杂七杂八的事情,那就要注意了。”

他建议,遇到这种事,应多和上司沟通,将上下级关系处成类似朋友的关系。如果对方总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实习生的确没有太多能力直接对抗,但可以坦诚告知对方自己希望多学些业务技能,或是以“有其他工作”为由拒绝。“如果实在没有办法,那这份实习给你带来的价值也不大,自己提出结束实习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小李说。

遇非分要求尽早抽身

知名实习生招聘公众号“新闻实习生”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实习生如何保护自己的话题,不少实习生都留过言,讲述过自己或身边同学的经历,值得警醒。

实习生小英说,自己是北京某传媒院校的学生,身边有同学在实习时曾遇到已婚上司纠缠。小英坦言,对于女实习生,当对方提出一些让你不适的要求,包括为无关紧要的事让你加班,需要独处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广州某音乐院校的钢琴老师陆韵鸣说,对于乐器家教,基本上是不会签订协议的,因此自己更要注意。曾有名女学生遇到男家长的疯狂追求。“这名家长总是跟她抱怨老婆多不好,说想要追她,约她吃饭。”学生及时中断了实习。“后来男家长的妻子发现丈夫手机里的短信息,来质问女学生,幸好她早就走了,否则也很麻烦。”

实习单位

在金融机构实习一般都有实习补贴,按天计算。

――华工李同学

作为学生实习的组织方,学校有保障学生安全的义务。学校可以通过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雇主责任险等商业保险来降低各方面的风险。

――律师邓刚

当对方提出一些让你不适的要求,尤其是需要独处时,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保护自己。

――实习生小英

警惕实习陷阱

要得到实习机会 交万元培训费用

在寻找实习机会的过程中,学生有可能遇到各种陷阱。今年刚从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毕业的林亮(化名)告诉记者,他是编程专业学生,大三时,他在网上找到一份在编程企业的实习工作。“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结束会有一张两年的实习证明。”对于林亮这些毕业生而言,两年实习经验意味着招聘时机会更大,底薪更高。“看到这份实习岗位基本上是零门槛的,所以我和几个同学就去面试了。”林亮说。

然而,在面试过程中,对方提出了一些很刁钻的专业问题,不少同学都回答不上来。“感觉像是故意刁难,这时候机构就提出,由于我们达不到实习要求,需要先进行公司的内部培训。”培训的费用为1万元,为了能够早日实习,林亮的两名同学参加了公司的培训,没想到,参加了一段时间才发现培训“很水”,根本不值得花钱培训,于是只好退出培训,1万元培训费也打了水漂。

如今在广州某大型金融机构实习的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小李则坦言,他几乎整个研究生阶段都在外实习,相对比较有经验,对于这类要交钱的实习机会,尤其要抱有警惕态度。他说,自己一般寻找实习机会,都不会在网上随意搜寻,而会在一些比较知名的实习招聘平台寻找。

倒水端茶扫地板 业务根本不让碰

华南理工大学的李同学说,他是经管系的研究生,这个行业的实习最容易遇到的陷阱就是“粉饰岗位”。例如广告上的招聘岗位写“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等,工作内容也包装得很好听,像市场调研、重大项目跟进等等,但到了企业,才发现做的无非是电话回访、会议记录等琐碎的工作。

“说白了就是业务员,有时候甚至需要做一些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小李说,如果遇到这种实习岗位,自己可以学校课业为理由尽早提出离开。

华南师范大学的大二学生小吴正在寻找实习,自己也看过一些不太靠谱的实习岗位,包括对方要求一连几天到其他城市参加活动。“女学生在外过夜的工作还是不太方便,所以我还是倾向找师兄师姐去过的岗位,工作时间地点相对固定的大企业。”

曾经去广告公司实习的小刘说,自己接触过最离谱的单位,是把实习生完全当作清洁工来用,“端水,买饭,扫地,我天天只能干这些工作。当然,我不抗拒做办公室杂务,这也是一种锻炼。可是,每当我提出要接触一些广告业务,甚至只是熟悉一下接广告的流程,他们就说‘现在大家没空带你,你再等等’。业务一点接触不到。我不想浪费时间,很快就离开了这个实习单位。”

1.实习期VS见习期VS试用期!大学生就业要分清

2.实习护士没工资还倒贴 85%,是不是属于侵权呢?

3.大学生实习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4.关于大学生实习协议

5.关于实习期和劳动合同那些事

6.实习生求职千万小心这些骗局

7.大学生实习可以向实习单位要报酬吗

8.实习期有工资吗?

9.拿什么来保障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10.职场维权:实习生“廉价劳动力”的尴尬

实习生的权益由谁来保障?

谁来维护实习生的权益?

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

《贵州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全文

河北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

下载实习生的权益如何保障?(共6篇)
实习生的权益如何保障?.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