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孩子户口问题

时间:2025年06月05日

/

来源:水中烈火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抱养孩子户口问题,本文共5篇,供大家阅读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水中烈火”提供。

篇1:抱养孩子户口问题

抱养孩子户口问题

抱养孩子户口问题成为许多收养者担心的问题,抱的孩子户口的问题,

办理收养手续需提供的证明:

1、领养申请书;

2、收养人双方户口、身份证、结婚证;

3、居委会出具的收养人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情况说明;

4、医院出具的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收养子女的疾病(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5、收养人经常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年满30周岁,有生育能力的必须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不违反现行计生规定的协议;

7、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告的证明;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规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非常感谢你对无辜儿童的爱.我是在四川读书,虽然我不是四川人,但我亲身经历了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最残忍的地震.按照收养法你是不符合收养的条件的.但是你的父母符合可以领养.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

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你可以看看民政部的通告,新闻煤体的报道,因为现在社会很多热心人都想领养.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收养法》相关规定:

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篇2:抱养孩子如何上户口

抱养孩子如何上户口

抱养个小孩,可是抱养的孩子如何上户口呢??

抱养孩子必须符合《收养法》的规定的收养条件,即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你如果符合以上的全部条件,就可以收养孩子。

但送养方也是有条件的.,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你只能从符合以上条件单位或个人手中收养。

并且,被送养的孩子也是要符合法定条件的,即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以上条件都符合了,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就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了。

但要注意的是,该法第十八条规定:“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如果你明知是收养的超生的孩子,有故意为其隐瞒超生事实的,会与超生者共同受到处罚的。如果你具备这些条件带好村委或单位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即可给抱养的小孩上户口了。

篇3:抱养孩子上户口

抱养孩子上户口,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非常感谢你对无辜儿童的爱.我是在四川读书,虽然我不是四川人,但我亲身经历了这次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最残忍的地震.按照收养法你是不符合收养的条件的.但是你的父母符合可以领养.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政局收养登记机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记。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你可以看看民政部的通告,新闻煤体的报道,因为现在社会很多热心人都想领养.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收养法》相关规定:

第8条规定,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的限制;

8、收养查不到生身父母的弃婴、儿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养登记前,应公告,查找生身父母,至公告之日起满60天,弃婴、儿童的生身父母或其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身父母

篇4: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办理问题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办理问题

离婚后孩子户口应该怎么办?许多家长因为自身问题离婚,但是离婚后孩子的户口也要相应产生变化,如果要改变户口应该去附近的派出所登记变更,

离婚后小孩户口变更的情况: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协议离婚后孩子户口改迁所需要的材料: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4.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篇5: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抚养及户口问题

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抚养及户口问题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有关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孩子抚养及户口问题,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1、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

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义务再对孩子进行抚养费的支付,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我们认为,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父母抚养期限适用法定的高中教育阶段完毕后;在父母对抚养期限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适用父母的约定。比如,父母约定支付抚养费至孩子大学毕业止,若一方在孩子上大学后拒不履行,孩子有权向其主张抚养费用。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2、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带孩子的一方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带孩子一方及其家人不得阻挠。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导致离婚后一旦产生争议,还要再次通过法院确认,增加了当事人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我们婚姻律师在为当事人起草离婚协议时,对于探视权往往这样书写:

双方婚生女/子 ( 年 月 日出生)随女方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 X 元,直到独立生活止。男方每月享有两次探视权,在每个月的单周五,根据女儿的意愿,在协议的地点探视女儿。遇有特殊情况,探视时间、方式由双方约定。

双方也可以约定由另一方将孩子周五接走,周六或周日送回,不妨再具体明确一下接送的具体地点和方式。

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

3、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

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此类纠纷在离婚案件中的比例虽然不大,但时常也有此类情况的发生,因为缺乏有效的相关规定,导致当事人投诉无门。那么,如何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就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有义务迁出方不履行迁出义务的惩罚措施。户口拒不迁出造成当事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心理的困扰和房屋转让的不便。不妨在离婚协议中约定:

若女方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的三个月内不能自行将户口迁出,每逾期一日应向男方支付XX无的不便补偿;若男方在转让该房时,因为女方户口不能迁出原因对房价产生影响,女方应赔偿男方差价部分。

需要注明的是,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因为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若写成违约金法院支持可能会有难度。而写成不便补偿,合情合理,同时也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支持的可能性较大。

另外,若男方转移该房屋,而在转移时因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具体影响的数额应由买卖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并书面告之女方。

一般情况下,有了这样的约定,有义务迁出一方,会积极配合另一方将户口在最短时间内迁出,不一定要走到上法庭那一步。当然,协议时如果迁出义务一方不肯加上延时补偿条款,另一方就得自己衡量是否愿意承担法律风险了。如果上法院,法院可能会在判决书中加上“女方应在离婚后的三十日内将户口迁出”之类的语句,但判决生效的执行问题往往也难以解决,当然,如果女方有条件迁出,则执行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

如何解答孩子奇怪的问题

户口接收函的

迁入户口介绍信

离婚协议书子女户口

下载抱养孩子户口问题(共5篇)
抱养孩子户口问题.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