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时间:2025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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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山西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安排,本文共5篇,以供大家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记录生活点滴”提供。

篇1:山西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山西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

晋教人[]8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全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要求,现将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

1、非学前教育专业或非幼儿师范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非小学教育专业或非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4、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不含免考人员)。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免考人员范围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幼儿师范学校或幼儿专科及其以上学校学习期间,修学幼儿(学前)教育学、幼儿(学前)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在中等师范学校或师范专科及其以上学校学习期间,修学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师范专科及其以上学校学习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在本科及其以上学校学习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

5、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其前期学历为师范教育类专科(不含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且在学期间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后取学历为师范教育类或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高等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教育理论考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

四、教育理论考试具体事宜

1、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2年3月11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定于2012年3月18日上午举行。考试地点设在各市,县(市、区)不设考点。

2、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各科满分均为100分。各科成绩全部合格或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核发《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单科合格证》(以下简称《单科合格证》)。《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和《单科合格证》有效期为5年,5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应重新参加考试。

3、各高校务于12月26日-28日将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且需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电子版(Excel格式)、参考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2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照片后必须用碳素笔或钢笔写清楚本人姓名)及考试费一同报送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4、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务于2012年2月27日-29日前将本市所辖各县(市、区)参加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及电子版(Excel格式)及考试费上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Email:jiaoshi60@yahoo.com.cn)。

5、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教育学考试费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考试费每人30元。

6、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命题、制卷、评卷、登分工作由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承办,其它工作由各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

五、其他事项

1、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且成绩合格与否,以申请人的档案记载为准。

2、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除必须参加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的教育理论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在受理认定申请时必须提交岗前培训合格证和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申请认定其它种类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培训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本通知与《山西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细则》第12条、19条第(4)(5)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市、各高校应尽快安排本市、本学校的考试报名事宜。

2、各市、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大中专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程序,使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积极报名。

3、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各高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以保证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进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篇2: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日程安排

20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时间日程安排

豫教资办〔2011〕10号

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高校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149号)规定,结合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考场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各高校于11月1―3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四、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篇3:大同市教师资格证教育理论考试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4月6日至4月15日

2、报名地点: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详情请登录“山西教育”、“大同教育网站”查阅。

篇4:忻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20忻州市教师资格证考育理论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关于安排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安排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11日

二、报名地点: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收费:按晋价费字[2011]83号文件执行,教育学每人30元,教育心理学每人30元

四、考生报名需携带本人户口、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学生处证明加盖公章)、两张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

五、各县(市、区)教育局务于2011年4月12日前将《山西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情况统计表》(Excel格式)报市教育局人事科郭一康邮箱,考试费用一并交市教育局计财科。

六、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大中专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程序,使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及时了解有关信息,积极报名。

七、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理论考试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把握政策,特别是要把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人员范围第一、第二条的范围,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及时通知到需要参加考试的人员,做到宣传、组织到位,服务到位,工作质量到位。尽快安排本县(市、区)的考试报名事宜。

忻州市教育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篇5: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安排

各高校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1〕458号)精神,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教人〔2003〕149号)规定,结合201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工作实际情况,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15日上午8:30至11:00。

二、考场设置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教育理论考试,在高校所在省辖市和有关省直管试点县、市进行,考场及考务工作委托各高校所在省辖市教育局组织安排,考场单独编列。

三、成绩公布与考试合格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于10月28日公布,各高校于11月1―3日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领取考试合格人员成绩合格证书。参加考试人员可以登录“河南省教师资格网”查询。

四、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抓好考风考纪

为维护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本校教师的考风考纪教育,严禁出现各种作弊行为。否则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规定执行。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乌鲁木齐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时间通知

重庆万州区秋季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时间公告

内蒙古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工作安排

山东济南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时间确定

内蒙注会考试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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