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沈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已开始,本文共10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爱莉莉”提供。
篇1:沈阳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已开始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获悉,沈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20日零时始至27日23时59分止。网址:http://www.jszg.edu.cn。
此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包括:
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考试合格。同时应具有20周以上教育教学实践。
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详情,可登录沈阳市教育研究室的网站(www.syjyyj.cn)。咨询电话:23514799。
来源:华商晨报
篇2:沈阳教师资格已开始认定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开始
教师资格认定已经开始
啥时开始?
即日起至12月下旬结束
到哪认定?
依据等级到市、区、县(市)教育局
需啥条件?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非科班咋整?
得攒20周教学实践
传道、授业、解惑——老师这一行当,从古至今吸引了很多人。
想当教师的人员请注意了:沈阳市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公布。
具有什么样资格的人才可以报名?报名时需要携带哪些资料?普通话的水平得达到怎样的级别?这样的一些问题,可能正是许多人心中的问号。
今天,本报记者为您解读最新动态。
沈阳晚报讯(记者 李明欣)今年,你想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吗?
昨天,记者从沈阳市教育局了解到,从即日起,凡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有志从事教师职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到哪认定?
初级以下到区、县(市)教育局
中级以上到市教育局
据介绍,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和资格证书的管理。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资格证书的管理。
具体时间为:3月至6月,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直接认定教师资格;11月开始,对具备认定条件的非师范类人员进行认定,请此类人员于11月5日至11月15日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名,12月下旬认定结束。
哪些条件?
学历参照《教师法》
五类标准请对号入座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非师范专业
要有20周教学实践
9月中旬全省统考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且考试合格,同时还应有20周以上的教育教学实践。三门课程培训地点在沈阳教育学院办公楼六楼(东陵区文萃路55号),报名时间从年6月12日开始至6月15日。9月中旬,全省将进行统一考试。
普通话水平
未取得合格证书者
赶快联系相关部门
看过电影《美丽的大脚》的读者,一定会对片中的这一镜头记忆犹新:倪萍扮演的乡村教师,带领全班同学朗读成语“千里迢迢”时,将“迢”字的音发成了“召”。看来,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远不只是自己的事儿。
所以,本次认定要求,普通话水平要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应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未取得普通话合格证书者,需要与沈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参加报名和测试。
篇3:衢州市柯城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已开始
衢州市柯城区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已开始
柯城区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了。户籍不在本区,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和柯城区范围户籍的人员可向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认定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时间为9月25日-10月15日。申报者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在网上报名和注册。申报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柯城区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间:10月21日-22日每天8:30-11:30和13:30-16:30。
需申报的人员须备齐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确认地点为柯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综合窗。
篇4: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23日开始报名
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23日开始报名
上半年长春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即将开始,认定范围为截止到今年2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间:2月23日~2月27日;领准考证时间:3月11日~3月12日;各县(市)区申请认定时间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安排。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长春市教育局人事处电话:88787057、88787059(平泉路与吉顺街交会处市教育局213室)。
来源:新文化报
篇5:温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开始接受报名
本报讯 (潘秀慧 刘添梁) 我市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日前开始,符合条件者可于本月9日至11日报名参加认定。
据悉,凡是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包括在职教师和非在职教师,均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市局直属学校在职教师及鹿城区域内非在职人员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向市教师教育院办公室报名,其他对象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政工(人事)科报名。
报名被受理后,报名者还须参加体检和提交申请相关表格。由主管部门审查后,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外的其他报名者,还须于5月份参加统一组织的专家测试,最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专家组提供的意见,作出是否认定结论。
篇6:海口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安排
海口市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安排
从海南省海口市教育局获悉,海口20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启动。
1网上注册今年继续采取网上注册,结合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进行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10月31日至11月14日。
2资格审批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在海口市,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符合海口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据了解,网上报名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报名系统向对应的资格认定机构报名。其中,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在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区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认定报名;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地在海口市的',向海口市教育局报名。此外,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3现场确认11月10日至17日,到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滨海路42号,会展中心旁,咨询电话:68522113)等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提交材料(1)3张小2寸与网络报名相同底的彩色相片; (2)《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1份;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6)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交); (7)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篇7: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通知
黔教办师〔〕119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我厅工作部署,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掌握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二)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
(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照省教育厅黔教发[]31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组织工作,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工作按照《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办法及标准》(试行)(黔教人发[]11号)组织实施。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15号)执行。
三、认定时间及网络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一)认定时间
今年我省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为4月16日―7月10日(其间4月16日-5月31日为网上报名时间,6月1日―7月10日为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各认定机构可以根据以上时间安排,合理安排“网报”及“现场确认”时间。我省今年仍开展一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得在以上时间范围外自行开展认定工作,否则不予承认。为加大毕业生就业力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6月10日以前,完成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和符合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的'网络认定工作(对于少数未能及时申请认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一起认定)。
(二)网络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1、今年我省全面实行“网报”工作,即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不再使用单机版采集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地址为:www.jszg.edu.cn,各认定机构务必将教师资格网地址公布给申报人员。
2、系统操作人员培训:今年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改版升级,需要对各市(州)、县教育局系统操作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具体事宜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培训通知由中心下发。
3、各认定机构加强对操作人员和密码卡的管理,确保系统使用安全。
四、其它事宜
(一)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我省教师资格证书(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6月10日;第二次为7月21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根据各机构在申领之前认定的实际数据核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17号)规定执行。
(二)积极组织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
目前,我省仍有少部分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县教育局须及时通知本县各学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三)按时上报认定情况
各市(州)教育局须认真做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并于208月15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送省教育厅师范处。
各级认定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认定。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师范处或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篇8: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实施办法》以及《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制度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现就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
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制度在把好教师“入口关”的重要作用,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要按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权限开展认定工作,坚决杜绝擅自提高或降低认定条件标准、随意变动法定的认定程序、超越管理权限认定教师资格的行为。对申请人员提交的材料要逐一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必要时应对申请人员的学历证书等进行真伪验证。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申请人员,要加强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水平和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要按照《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以及闽教人〔2010〕43号文、闽教人〔〕6号文等的要求,规范申请人员的体检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闽政〔2010〕24号),从去年开始,我厅采取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补充幼教师资,满足我省幼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各市、县(区)转岗从事幼教工作的小学富余学科教师和公开招聘的.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幼儿园新任教师,经过转岗培训或岗前培训合格,取得我厅核发的转岗培训结业证书或岗前培训结业证书,可按规定程序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做好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工作
从去年开始,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全面开展网上申报工作。今年,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了改版和完善,登陆网址为:www.jszg.edu.cn/portal/home/auth/otherAdminLogin。2012年我省信息系统开放时间为:春季开放至7月20日,秋季9月中旬-12月10日,信息系统锁定后不再对各认定机构开放。各地要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合理制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计划,并于春、秋两季各受理一次申请,满足各类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需要。信息系统关闭前,各地要做好核查数据、生成证书编号、删除废旧数据和导出打印数据等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认定花名册(含电子文档)的保存及材料归档工作。
三、加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领导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是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安排工作经费,统筹协调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认定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信息系统使用水平,强化法制观念、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建设一支稳定、高素质、专业化的认定工作队伍。有关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同相关高校的沟通和协调,优化流程,简便程序,保证符合认定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离校前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工作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与我厅人事处联系。联系人:许四清;联系电话:0591-87091281,87846921(传真);电子邮箱:xsq067@163.com。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篇9:浙江省宁波市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明起开始
浙江省宁波市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明起开始
近日,宁波市教育局发布了宁波市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国家规定,各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受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宁波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其中,大榭开发区人员向北仑区申请、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员向鄞州区申请。户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档案挂靠本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宁波市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网络报名时间为9月27日-10月8日全天。
确认时间:10月9日-11日(周六、周日照常进行),每天8:30-11:15和13:30-17:00。
确认地点:宁波教育学院师干训大楼208室(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25号)。
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外,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应取得《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测试和考察。
在我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或者缺少教育教学实践环节的师范类毕业生,均须参加于11月上中旬组织进行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形式主要包括撰写教案、试讲(上课)、面试等。
篇10:徐州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时间即将开始
徐州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考试报名时间即将开始
我市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
根据《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0〕9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此项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办法:
(一)社会人员按户籍所在地进行教师资格申报。
1、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申报(户籍在徐州经济开发区者仍在鼓楼区申报);
2、初中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铜山区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内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3、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户籍在云龙区、泉山区、鼓楼区、徐州经济开发区、铜山区者在市教育局申报;户籍在五县(市)及贾汪区者分别到五县(市)及贾汪区教育局申报。
4、大屯矿区内人员申请各类教师资格者到沛县教育局申报。
(二)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统一申报。
二、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
工作内容
承办单位
2010年11月底
发布公告、宣传布置
市教育局人事处、人才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2010年12月10―12日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
市及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市区报名点:市自考办
县(市)区报名点:各县(市)、区自考办
2011年2月26日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市及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1年3月下旬
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成绩查询
市及各县(市)、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1年4月1日―15日
申报人员网上报名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2011年4月16日―20日
申报人员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报名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2011年4月下旬
社会人员体格检查(高校师范类毕业生视具体情况确定体检日期)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2011年5月中下旬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2011年6月上旬
评审
市及各县(市)、区评审委员会
2010年7月20日前
颁证
市及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人事处(科)、市教育局人才中心
三、认定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信息将即时发布在徐州教育网(www.xze.cn)及徐州教师资格网(xzjszg.xze.cn)上,请及时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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