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写万圣节的作文500字

时间:2023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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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高一写万圣节的作文500字,本文共1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relata”提供。

篇1:高一写万圣节的作文500字

纽约市也特别在万圣节晚上举行巡游,让一群吸血鬼,僵尸(zombie),女巫,科学怪人等齐齐现身,还欢迎市民到场参观,到会者不限年龄、性别,不分阶级、国籍,即使你是胆小鬼,也可加入他们的行列,来个热热闹闹的人鬼嘉年华会。

其实这些鬼怪都是人扮的,所以并不可怕,相反有些小鬼脸更非常可爱,令人置身其中,就如参加大型化装舞会一样。

在各式各样的装扮角色中,以女巫僵尸一族最多人扮演,而那些专卖万圣节用品的店铺也特别准备这类衣饰出售,以迎合大众所需;与此同时,生产商每年更会把当年大热的人物造型包括面具及衣物推出市场,务求令更多人投入西方传统节日的热潮里,如在电影<哈利波特>的小巫师造型,已是许多孩子必选的'扮演角色。

格林威治村的万圣节巡游﹝Greenwich Village Halloween Parade﹞始于1973年,由一位面具工匠兼木偶演员Mr Ralph Lee发起,据说最初他带着朋友和孩童一起在邻居处*,后来渐渐演变成整个村的大型活动,而活动中当然少不了大型木偶表演,同时,巡行的目的更希望每一个人都是参与者而不是旁观者,所以即使人们只是抱着想看热闹的心态,当你踏进村子里,很快便会被邀请参与巡行,成为他们的一份子。

纽约市的万圣节巡游每年都吸引成千上万的纽约人和游客参加,而巡游会在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举行,各队伍约在夜晚上七时从第六大道与春天街交界﹝6th Avenue & Spring Street﹞起步,一直*至第二十三街﹝6th Avenue & 23rdStreet﹞为止,全程大概多个小时。

篇2:高一写物作文500字

“黄花翠蔓无人顾,浪得迎春世上名。”迎春花是春的使者,春的精灵,它朵朵娇媚,缕缕幽芳,给春天增添了无限生机。

迎春是春的使者,不信?瞧!那嫣然怒放的迎春花朵朵娇艳,像一轮轮明月赶在在春的浪尖上。远远望去,那一大片迎春花如同金色的海洋,神秘莫测;又像一只只萤火虫在草丛中飞来飞去,梦幻飘渺。乍一看,嫩绿簇裹着的朵朵鹅黄形似小喇叭在“嘟嘟”地闹着,又像一个个金色的花环挂在枝桠上,灿灿生辉,真不愧是“黄金偷色未分明”!

迎春花是一只小巧玲珑的精灵。那一朵朵花骨朵儿,如同一颗颗珍珠缀满枝头,纤浓娇小。那金黄的迎春花半藏半掩,似隐未隐,像一只只小精灵在绿草如茵的草丛中嬉戏!

迎春花又像是婀娜多姿的仙女。抬眼望去,怒放的,嫩蕊摇黄;含苞的,娇羞滴滴。那一朵朵、一簇簇的迎春花金灿灿的,如蜻蜓点水般,像一位位轻盈的小姑娘立在枝头,美丽极了!微风拂过,迎春花在枝头随风舞动,那一片片柔软的花瓣儿,慢慢从空中坠落,如同雪花漂洒散发出迷人的芳香,绵绵长远,真是“清香满串荡悠悠”啊!

“柔枝垂披缀金黄,冰消雪融显荣光。”迎春花不像牡丹的热烈鲜红,不像水仙那样高洁淡雅,它只是在一旁默默地展现着它那娇柔妩媚的身姿!等待者百花千卉共芬芳,真不愧是春天默默的守卫者!

篇3:高一写物作文500字

我喜欢姿态万千的菊花,我喜欢那香气独特的百合,我喜欢那娇羞迷人的玫瑰。对于那不起眼的小草,我却是从心坎里爱戴它的。

湖光山色是那么壮丽,倘若湖畔边、山坡上、大树下,没有一丝小草的装扮,未免有些孤独单调。小草不娇贵,落地生根,甘愿充当大地之美的底色。

初春的清晨,在小路上散步,不经意间被台阶缝里新生的一抹嫩绿吸引了。我饶有兴趣地蹲下来欣赏。淡绿色的小草,叶子窄窄的、长长的,尖尖的顶部向上翘着,害羞地打量着新奇的世界。三四片叶子像好朋友一般拥抱着,说着悄悄话。一滴晶莹的小露珠静静地躺在叶子上,就像一颗小钻石,阳光一照,闪烁着神秘的绿色光芒。我轻柔地抚摸着它的叶片,一层薄薄的小绒毛好软啊!

瑟瑟的寒风敲打着我的后背,我打了个冷战,缩了缩身子。再看看小草,纤细的身躯被风吹得竟然跳起来热烈的舞蹈。

起身望向不远处的草地,残雪尚未完全消融。已经变得松软的积雪里,钻出根根小草,如针、似毛,横着,竖着,密密麻麻地向四面舒展着。那枯黄的小脑袋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依旧被银白统治着的世界。

人们总留恋腊梅的清香,松树的常绿,却从不留意小草的坚韧。小草一年四季改变着它的容颜,为这个五彩的世界增添了一抹美丽!

篇4:高一写物作文500字

我喜欢的东西是一个能发光的东西,你以为是台灯?不不不,要不你再猜一个。对了,就是一个手电筒,这个手电筒是去年一位朋友在我过生日的时候送给我的。

它的身子是由红和蓝组成的,手电筒里面打开就是装电池的,长得像断了头的金枪鱼,可以照四米到五米远。说小吧也不小,说大吧也不大,一个裤兜就刚刚好能装得下。

上个寒假,我们一家人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游玩,晚上爸爸妈妈搭好了帐篷,我却在外面玩耍。不知不觉天黑了,都看不见五指,我迅速掏出手电筒,小心翼翼的走着。风变得大了起来,我拿出一个小镜子,将它靠在树边,手电筒照向镜子,反射出来的光更亮了。你应该知道我要干嘛了吧!没错,我要用灯光求救,根据早上换的电池能用到后天……没过多久我就睡着了。第二天早上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帐篷里,我可真该感谢镜子和手电筒呀,别问我镜子哪儿来的,是那个臭美的姐姐让我带上的。

唉!那个手电筒要是能带我去我想去的地方那该多好啊,可以潜入深海去看失事的诺曼底号,可以去月球探索人类未知的文明,还可以去复活节上看石像,要是能缩小和放大东西那就好玩了。可以将复活节岛上的石像缩小带回家作展览,可以将小小的玩具车变大。唉!还是等到以后吧。我相信我好好读书就一定会发明出来!

手电筒我会好好的保存你的,毕竟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高一写物作文500字范文6篇】

篇5:高一写物作文500字

我有一个叫人喜爱的小口琴。它虽然是用铁皮做的,但是十分楮致、美观。琴面刻画着五种动物,有生龙活虎的猛兽,也有美丽可爱的小动物。

看,满身灰黑,长宥一对明亮的眼睛的海豹,正把一个圆球顶在灰黑的头上。它正好奇地耵着我呢』一只正在奔跑的小鹿腾空而起,那四条看上去瘦弱、实际却非常强健的腿,时时叫人惊叹不已。有趣的是梅花鹿的.神态,那小心霣翼的样子十分逗人。它圆圆的脑袋上长着一对树杈形的鹿角,鹿角下边藏着一对喇叭似的耳朵,像在谕听周围的动静,随时准备逃命似的。只有那根又细又短的尾巴疋在悠闲地摇动,说明现在平安无事。

全身黄色的小鸭,紧跟着小鹿无忧无虑地用自已黄黄的嘴巴梳理那光泽美丽的羽毛。

在琴的另一面,画着一只胖胖的小熊猫。看着它那津津有味地吃着竹子,一双招风耳还得意地一动一动的神气劲,你准会羡慕它的舒心日子!

瞧!站在最后面的长鼻子大象,它正用灵巧的长鼻子卷起一束青草,不慌不忙地送向鲜红的嘴里呢!

这口琴实在很美,从我第一次看到它,把它拿到手里,我们就成了好明友。过了一段时间,我们简直是形影不离了。这不光是因为上面五个好朋友在时时陪伴着我,更主要的还在于小口琴懂我的心。每当我不快活的时候,它就唱起次乐的曲子替我赶走愁闷;每当我高兴的时候,它又会用悠扬的歌声向我祝贺。还有什么比这更可爱呢?我真想喊一声:啊,友,我心爱的小口琴。

篇6:高一写什么作文

高一写什么作文

写什么样的作文不重要,关键是要提高写作能力。应当做到一下两点!

一、细致观察,追求真实什么是观察?所谓观察,就是用眼睛去看,要远“观”近察,事事留心,时时注意,并养成一种习惯。被誉为世界短篇小说之王的法国作家莫泊桑曾拜当时著名的作家福楼拜为师,一天,他把自己坐在屋里编的准备写成小说的故事讲给福楼拜听。福楼拜听后说:“我劝你不要忙于写这些虚拟的东西,你每天骑马到外面转一圈,把路上看到的一切准确地、细致地记录下来”。于是莫泊桑意识到福楼拜是教他首先学会用眼睛去观察、认识、练好观察这一基本功。从此,他花了一年左右的时间,每天外出观察,终于写成了小说《点心》,并成为世界著名的小说家。所以学会观察是提高写作水平的第一要素。我在多年的'教学中,常听一些学生说:“我就怕作文,一拿起笔起来就头疼,总学得没东西可写”。有的干脆说:“我不知道该写什么,从何写起。”有的作文虽然也交上来,但是仔细一看,生搬硬套的多,甚至瞎编一些内容,空洞无物,脱离实际。为什么造成作文难写呢?总的来说,就是缺少观察,没有真实感,因此无从下笔。如何改变这种现象呢?我认为,首先要学会观察。我在教初中语文第三册阿累写的《一面》这篇课文时,指出作者阿累在描写鲁迅外貌时,五次写了他的“瘦”。其中三次是从远到近更清楚,更细致地写出外貌特征。为什么作者对鲁迅的外貌特征写得那么传神,那么典型呢?主要是作者善于细致的观察,内心有独特的感受。所以,我指导学生进行写作训练时,非常重视观察,重视写真实内容。因此,每个星期的作文课,我都利用一定的时间带学生走出课堂,进行实地写作,有时在校园里观察校园植物,观察竹子、树木、花草,有时在周末时间到野外参观,进行野外写作,领略秀美的自然风光。经过这样的训练,不但激发了学生写作兴趣,积累丰富的题材,写出真实内容,而且能陶冶道德情操使学生得到美的享受。

篇7:高一写雪景作文

这一年的冬天,很冷。下了雪,很大。

雪,在空中飞舞,似鹅毛,又似柳絮,纷纷扬扬地落下,很快便成了一床厚棉被。

我在雪中走着。望着那银装素裹的树,我不禁想起岑参笔下的雪景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树枝上挂着雪,洁白的,好似梨花又开放。

雪,仍在下着,如一群群快活的小精灵,在空中跳着国舞曲,又轻轻飘飘自空中落下,藏进大地的怀抱。

我望着这雪,不禁伸出双手,捧起一朵晶莹的雪花。它却在手心迅速融化,化成一滴水珠。凉凉地,在掌心滚动。

我俯身,捧起一捧雪,手指轻触,细细感受这丝般柔顺。雪,很白,很滑,是那样舒服,那样柔软。

雪在手心化了,化成雪水,从手指间穿过,回归大地。

我抚摸着雪,轻轻地,缓缓地抚摸着。

雪,似乎下得更大了些。漫天飞雪,扬扬洒洒地落,落在地上,落在雪上,落在我心上。

我又捧起一捧,再洒下,侧耳倾听雪落的声音,雪的声音,那么小,又那么轻。它轻轻巧巧地落在手心。指尖轻触那飞舞的雪花,感到微微的凉,凉得很舒服。

我将双手放在雪上,雪瞬间刻出我的掌印,在天地之间闪着光影。雪,是柔软的,丝滑,它的歌声也很动听,细细的,它唱出纯洁的音律,弹出纯白的音符,在空中唱着永不停息的`歌。

指尖触摸着雪,我看见雪飞舞的情景,洁白的雪,晶莹的雪,在我心中,是那样美丽,唱着欢快的歌。

雪,停了,天地之间的一切,都被雪覆盖着,一切都定格了。我依然触着那快乐的雪,美丽的雪,在心中化出雪的倩影。

篇8:高一写母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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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写母爱作文

人们喜欢用一些富有特点的词语来形容母亲:温柔、善良、可亲……可是,在我的记忆中,母亲似乎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严厉。

我的母亲不是对自己的孩子漠不关心的人。她会在我生病时,整夜照顾我;会在我摔伤时给我涂上疗伤的药水;会在我吃饭时不停地夹一些好菜……尽管这样,在我的心目中她依然是严厉的。

我上初三的时候,因为临近中考,每日紧张的复习使我疲惫不堪。这时的我多么希望母亲让我出去玩一会儿呀。可是,那天刚吃完饭,母亲就把英语书递给了我,让我背单词。我无奈地接过书,用乞求的眼神看着母亲,可是母亲就象没看见一样,转身又去忙了。望着那些枯燥无味的字母,我实在打不起精神,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喂!喂!”睡梦中我听到母亲的吼声,那声音里透着一种愤怒,一种斩钉截铁的.坚决。我抬起头来看到满面怒容的母亲站在我身边,用失望、生气的眼神看着我。在那眼神中,我看到了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气愤。我决定耍赖到底,就是不想学了,低声说:“想懒一会儿都不行,今天我不想学习了。”母亲大声地呵斥我:“你怎么那么不争气?”那声音、那眼神、那表情让我意识到火山即将爆发。我的懒惰彻底激怒了母亲。她拉起我的手,在我的手背上狠狠地掐了一下。顿时我的手背由白变红,又变青。我的眼泪哗地流了下来,就在我擦着眼泪用委屈的目光看母亲的时候,母亲的眼泪也流了下来。她用哽咽的声音说:“妈也舍不得打你,可你一定得要强啊!妈不能陪你一辈子,以后还得靠你自己啊!”我的委屈瞬间化为一种惭愧,那不争气的眼泪又流了下来,流到嘴里虽是苦的、涩的,但是那种苦涩里我品到了甘甜的母爱。

母亲的爱不一定总是和风细雨,在暴风骤雨中同样充满了母亲对孩子的期待与爱护。母亲的宽容是爱,严厉也同样是爱。那爱所给予我的帮助更多,更有益。

篇9:高一写人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也许,有些人会十分自信地说:“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一定会做到的!”但大多数人不过嘴上谈谈而已,有谁能像海伦·托马斯一样,有勇气去批判9位总统的不是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篇10:高一写人作文

耸立的楼群和大厦,川流不息的奔驰和宝马,忙碌的道和行人,充满灰尘的天空和阳光……

都市人走在高高的天桥上,忙碌地赶往工作地点。每天都是如此,对于他们来说,生活似乎就应该像这样,无论走到哪里,他们忙碌的身影似乎都对周围的一切不屑一顾,但是他们不知道也并不想知道在高高的天桥下面是些什么人:那是一些卷着铺盖的民工……

那些从四面八方的穷乡村到这个城市寻求一份苦力活的民工,每天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到天桥下面。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总会在这里铺一张席子,睡一个晚上,似乎这里才是他们的安居之所,这里才是他们的世界。是的,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他们是贫苦的劳动人。他们没钱,但是他们却在用自己结实的身躯努力去挣钱。为了摆脱贫穷,为了家里年迈的母亲和还在读书的孩子,也为了等待好日子的到来,等待可爱的阳光能够照射到他们贫困的角落里来。

是的,他们一直在等待。建筑工地上,炽热的阳光下,黝黑的肩膀上,他们扛着一袋袋晒的滚烫的水泥快速地搬运着。对于那些高级白领的丰厚的待遇和优越的生活,他们没有奢望过,他们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生活。但他们仅仅是在等待他们心中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的实现,他们又不仅仅是在等待,他们还在拼搏,在用他们劳累的肩膀努力地创造生活的机会。

年初时,CCTV-1曾经播放了《民工》这部电视剧。看了以后,我感慨良久。剧片生动地再现了民工生活的艰难。虽然他们世代都在外打工却没有转变生活状况,但他们依然保持着那份向往,那份等待。他们并不同于“养羊,娶媳妇,生孩子,再养羊”的牧羊人,他们并不安于现状,他们是在努力拼搏中等待阳关普照。

曾经见到过一些在外打工的民工,也听到过关于民工的一些故事,知道他们在城市中始终受着冷漠的眼神和歧视。但每年的打工潮开始时,他们仍然背起沉重的包袱踏上艰难的旅途。他们并不抱怨社会的不公,而是始终对未来抱有希望,那是一份多么可爱,多么令人敬佩的执着的等待啊!

农民工,上帝没有给他们与生俱来的财富,但却不能阻止他们对幸福的向往,对阳光的等待。为民工们心中那份执着的等待,我敬佩他们,永远赞扬他们!

篇11:高一写人作文

花开花落,雁去雁归,转眼间十六年已过去,而你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一出生你就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四岁时,你总是陪着我荡秋千。你坐在我身边给我讲着你以经历过的故事,我总是睁大眼睛好奇的听着,问着,你说老爷不在的时候爷爷才八岁,你才二十岁从此你便一个人抚养着两个小孩,从此再也没有改嫁过。生活中的艰辛是旁人无法体会的。但是现在看着一家人幸福的生活着,那是的苦也不算什么。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我又长大了两岁尔你又衰老了两年。我上小学了。我从课本上知道人是会

死的。便回家问你:“老奶你会死吗?”你说:“人老了,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如果我不在了你会哭吗?”我调皮一笑说:“才不会哭呢,你是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对吗?”你说:“对,就算死了,我一直在你身边。”

我一直长大,可是岁月不饶人,你却一直衰老,起路来也越来越蹒跚了。在初中的住校生活中,一个星期只有两天的回家时间。回家也有很多的作业要写。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日子也越来越少。你总是在我上学时候叮我路上要小心,我也会在每个星期回来的时候带一些好吃的给你吃。

在岁月的催促下,你倒下了,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哪也去不了。而我上高中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陪伴你的时间几乎是没有。可是你有好吃的还是想着我,叫我去吃。而我也知道你的孤单可是我还是没有办法陪在你的身边。

岁月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人,就在那个骄阳似火的夏天,你终于还是离开了我。我哭着,可是你再也回不来了。我总是在夜里想念你,在梦里梦见你陪着我荡秋千,给我讲过去的事情。了这些都不是真的,你是真的回不来了。

你说就算你死了也不离开,可是什么我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我舍不得你离开,但是岁月是无情的,你的离开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珍惜。

篇12:高一写物作文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个小闹钟,非常可爱。

我很喜爱这个小闹钟。因为它造型、外观都很精致,又滑稽又可爱。粉红色的外壳,脚丫形状的外观、圆形的钟盘,12个粉红色的数字匀称的分布在刻度盘上,像一支短箭的时针、一把宝剑似的分针、一根如同细针的秒针,有规律的转动。钟面的背景是一只凯蒂猫,身上背着一个粉红花边的挎包,里面装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头上扎了一个蝴蝶结,这只小兔子的名字叫美乐蒂。小时候我经常看凯蒂猫与美乐蒂的故事。

它的时针、分针、秒针,都是小闹钟的.好朋友,日日夜夜都陪伴着它,不管是滴水成冰的冬天,还是挥汗如雨的夏天,它们照样忠于职守,准确的表达时间。早晨,它们都准时准点的叫我起床,它们的铃声非常好听:“叮叮铛,叮叮铛,,我们多欢喜多快乐都把歌儿唱……”你听听,多好听的铃声呀!每次听到这首熟悉的铃声,我都情不自禁的起床了。可能是我精神上意识到时间到了,该起床上学了。当我称赞小闹钟时,它们三兄弟都是微笑的看着我。特别是别人问我时间时,我常常会告诉别人几时几分,但往往却把最劳累的秒针忘掉,秒针这时还在欢乐的跑着,从来不为自己得不到表扬而闹情绪。

小闹钟,它一天的工作可忙了,早晨,它用清脆的铃声把我唤醒;晚上,我从学校回到家做作业,它们依然用“嘀嗒嘀嗒”的“歌声”陪伴我做作业。

我真爱我的可爱的小闹钟,它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为它不图名利,忠于职守,不知疲惫,任劳任怨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我永远爱你——可爱的小闹钟!

篇13:高一写事作文

空暇之余,我喜欢画画,也喜欢出去和朋友一起玩耍,但我更愿意静静地读一本书。

我很喜欢读书,我与书的点点滴滴说不尽,也说不完。

小时,我与许多同龄孩子间坐一辆校车,却往往是这番景象:我一个人坐在最前排,安静地读书,而后面是截然不同的一番景象,小孩子们三五成群地嬉笑打斗。我并不知道我是如何迷上书的,只知道我看的第一本真正的书是《绿野仙踪》。一开始看书是十分被动的,而后来,渐渐地也开始自己主动读书了。但只是不求甚解,囫囵吞枣罢了。稍大些,我就慢慢接触小说了,而第一本“小说”充其量只是一本长篇童话故事书而已,也只有寥寥半百罢了。但当我自己诚诚恳恳,一字一句坚持下来时,突然感受到了读书也是一件乐事。

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开始真真正正地读小说了,早已不记得那本小说叫什么了,却让我对其中的一句记忆犹新。当我读完那句话时,我便想象出这样一处风景:一颗颗高达的树排成一列,旁边是金灿灿的稻田,景色延伸向远方。从那时起,对我来说,读一本书就像看一部电影。

“电影”看多了,知识的积累也越发深厚了。一年级时,我的语文成绩实在是不敢恭维,常常在80分左右徘徊,时起时落,但后来,我的成绩虽不说直线上升,但也稍有提高。得到少许成功的我欣喜若狂,更加卖力的看书,而欲速则不达,我的成绩却没有什么大的提高,使我从中也明白了些什么。

书可真让我着迷,竟可以让我冒着被老师批评的危险去借书。屁股还没坐稳就被老师狠狠的“表扬”了一顿,而后来,我还觉得自己挺勇敢。小的时候迷书,但作业太多,没时间看,最后想了个主意,上厕所的时候抱着书,结果常常一去不复返。晚上睡觉时,总是磨蹭着看一会儿,父亲看我还不睡觉,把灯关了,他走后,我又悄悄的打开,接着看,结果被发现了。第二天晚上我用小被单把台灯罩住,但还是有一些光透过单子渗出来,足够我看书,但又不会发出太多的光被爸妈发现,当我正洋洋得意时被妈妈上厕所时发现了,最后小被单被没收,这也难不倒我,我又取来手电筒,就这样维持了一段时间,手电筒没电了,我这才善罢甘休。

也许吧,书早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必不可缺的一部分,每当我坐在图书馆的椅子上看书时,心中不禁涌起了一份感激,感激上苍给我与书的这份缘分。

篇14:高一写乡情作文

高一写有关乡情作文

带着城市的浮躁走在家乡宁静的路上,那些美好幸福的回忆从未离开过我的脑海。离开家乡已经三十年了。只要有一点闲暇时间,思绪的海洋里就有故乡的影子,简单的乡音,深沉的故乡情结。

一个个题字

午后的阳光温暖而慵懒,窗外清脆的鸟鸣声让我睡不着。迷人的春天总是以某种方式诱惑我,所以我只是起床起床。本来想一个人去湖边,但是接到小姑的电话说要开车送我回老家玩。我很兴奋。一般原因,30年没回去了,也不知道老家怎么变了。经常怀念。但是有一点我很清楚,无论家乡发生了多大的变化,单纯的乡音和浓厚的乡土情怀都不会改变。

我的家乡在苏北淮安。以前住的村子离市区还有50公里。这是一个非常小的村庄。高速开车两个小时到淮安市区。从市区到家乡的小村庄只需要半个小时,因为原来凹凸不平的土路铺的是和现在城里一样的柏油路。因为弟妹们提前打来电话,所以在公交车到达村口之前,村里的一群大叔大妈们向他们打招呼。他们担心我们这么多年没回来,怕走错路。看到他们的热情,听到熟悉的地方口音,他们非常感动。平日繁忙的城市工作的疲劳在这里消失了。

在四月的故乡,到处都是草,花满树,道路两旁的梨园都是白色的,梨花满枝杈,蜂箱满园间屋脊,就连鸟鸣也比刚才窗外听到的清脆声音更有韵味。因为温度和江南略有不同,山上槐花林中的槐花虽然不如南方的槐花香,但是槐花的香味还是随着春风飘来。离村子越来越近,茅舍和低矮的瓦房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楼房和别墅。村口的'小闸河依旧清澈见底,充满了水和光,但水闸有些年多了棱角。在我的记忆中,这个水闸是我们村灌溉的主要水源。哥哥姐姐说现在家家户户都装了自来水,水闸里的水主要用来灌溉庄稼。

水闸里的水一直流到我们家西边的大河。只要河水上涨,水闸就会注满水。因为这条河位于整个村子的西边,家乡的人都叫它西河,我原来的家就住在水闸的西边。当我回到家的时候,我的兄弟姐妹们也回去为我们稀有的瓜田采摘蔬菜。家里的老房子由叔叔阿姨们打理。虽然很旧,但是干净明亮。宽敞的院子里停放着许多机械化设备。在屋里吃了点专门为我们准备的下午茶,睡了个午觉,我就禁不住家乡春天的诱惑。我还是走到了西大河边。西大河岸边还是我小时候看到的样子。一望无际的麦田和绿色的麦苗在阳光下对我微笑。随着柔和温暖的春风,蓝色的波浪起伏着,跳舞着欢迎我回来。

不远处,作为一片防护林,白杨树已经长满了绿色的枝桠,随着春风奏响动人的弦乐。这种天然的清新之美,不是在繁华浮躁的都市里找得到,而是在这个安静的家乡随处可见。如今,人们在家乡的生活水平与城市不相上下。他们几乎拥有城市中的每一个家用电器设施,他们的种植和收获都是自动化的。他们不再像过去面对黄土,回到天空那样疲惫。他们的房子比城里的格子建筑宽敞得多,也更纯粹更纯粹。看着家乡的健康和当年的自然美,我很开心。

平日里,我静下心来,总会有对过去的回忆。偶尔听到几个城里农民工的方言,会让我想起家乡。紧张忙碌的工作让我无法融入平静的生活。一有了一点空间,我就在邻近的农村寻找家乡的影子。寻找家乡那令我念念不忘的槐树林和绿油油的麦田,寻找家乡那令我念念不忘的沟壑小溪和善良淳朴的人们,寻找家乡那令我念念不忘的淳朴的乡音和浓浓的乡愁。现在踏上故乡的土地,走在宁静的乡间小路上,看着家乡美丽的春天,田野里包容着戴,感受着大自然的恩赐,感受着无限的美好和舒适。

站在长满油菜花的田埂上,遥望远方,黄灿灿令人神往。生活中,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有着难忘的回忆和故事,每个人都有着无法割舍的故乡的憧憬情结,这让他觉得乡愁浓郁,简单可亲。春风轻柔地抚摸着我的头发,我的思绪随着田园诗般的鲜花和蔬菜飞走了。琐碎的过去总是在我的记忆中不断流淌,那些过去的旧事在我的笔尖繁茂,在岁月的缝隙中诞生。那些浅浅的回忆,温暖着岁月的脚步,四季千变万化的风景,以及心中挥之不去的留恋。走在田间路让我想起小时候每次和朋友放牛回家村里,年迈的大叔都会站在村里微笑着迎接我们,一句简单的“回来”就很亲切。因为牛是团队共享的,所以一个生产团队只有八头牛,依次由群体和家庭共享。他不自在。只要他回来晚一点,就会眼巴巴的看着村口,等我们回来他才放心。很少有文字,虽然简单,却充满了爱和温暖。地方口音是我家乡的象征,永远留在我的记忆里,永远不会变老。

每天上班的时候都能听到世界各地的人说自己的方言,我也能分辨出哪个是老家的。每次听到浓重的地方口音,都会让我多愁善感,怀念家乡。家乡的山川花草,世间的智慧会一遍遍的在我的心里和脑海里展现,让我想起小时候家门口的白桦林,陪我随着时间悄悄的成长。春来秋来,落叶归根。我想起秋天的白桦林。树叶飘落的时候,我抱着一篮树叶回家生火做饭。我和朋友在树林里捉迷藏,用树叶盖住全身。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幸福!

静静地走在乡间的小路上,听着田里麦苗的童话般的低语,那个地方的绿色把我染成了一片翠绿,滴滴答答的麦苗。想着小时候和父母一起来南京,总是很难通过生活的艰辛抹去对家乡的思念。总想找个机会回老家看看此刻应该是白茫茫一片的梨园,看看修得高高整整齐齐的桑林,看看西江的潮起潮落。现在终于如愿以偿,城市的尘埃和生活的烦躁都沉淀在这个美丽的故乡。

看着远处斜坡上的花,他们成群结队地在春风推推搡搡,在阳光下欢笑和低语,所以他们不忍心走过去打扰他们。叔叔阿姨们在田里忙着,看到我的到来,都热情地迎接我,不管他们是否认识我。简单的地方口音温暖了我的整个身心。我家乡的人通常在早上和下午在地里工作。旁边,田野里的油菜花在阳光下闪着金光,与绿色的麦苗辉映,把田野染成醉人的草绿色。因为是周末,调皮的孩子拿着网抓蜜蜂,从花里追蝴蝶,嬉笑打闹。家乡的春天五彩缤纷,令人愉快,令人难忘。走在山脊上,到处都是香味。无论三十年前还是三十年后,我心里永远忘不了的是对家乡的怀念。

在我的家乡,我的童年是幸福、快乐和美好的。看着孩子们在田野里快乐地放风筝,五颜六色的风筝带着他们的梦想在春风飞得越来越高,仿佛回到了童年。那些快乐的回忆又浮现在脑海里,想起我拿了一张白纸,用蜡笔涂上各种颜色,画了一只我认为很漂亮的蝴蝶,用浆糊和细竹条做了纸鸢。做好之后感觉不太好,只好和隔壁表哥换。我把他的纸鸢在空中越飞越高,他却拖着我的纸鸢在麦田里奔跑,惹事生非。

走进麦田,我轻轻弯下腰,挤了一把麦苗,举起一把土。我还是闻到了那年熟悉的味道。这种简单明了的香味,用泥土的芳香滋润了我每一寸肌肤。这种乡土气息让我永远忘不了美丽的家乡,也忘不了我不断放弃家乡的淳朴的乡音和深沉的乡土情结。

【高一写有关乡情作文】

篇15:高一写人参考作文

尊师重道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我国从1985年设立教师节,就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种传统。每个人在求学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老师,有的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的对我们帮助甚大。在教师节来临之际,让我们向所有的老师说声:“老师,您辛苦了,谢谢您!”

我的物理老师姓杨名冰,是一位很有特点的老师,大家都称他为冰哥。

他头发很短,呈一个平面,侧面与脸共面,脑后也为一个平面,显得很有未来科技感。他的脸上呈现出宽厚的神态,鼻子趴在脸的中央,唇在鼻的下方,侧挑起,似笑非笑。冰哥身材高大,从后面看似乎符合某位老师评价说的“一中少有的美男子”,但从正面看更像位友善的大叔。

冰哥上课时很有特色。他上课时眼看着前方约四米处的天花板,头微扬,显得“目中无人”的忘我。冰哥讲课时从不看书,书永远是孤独地躺在桌上。他左手微贴于腿,右手粉笔在手,写板书时从不转身,永远是面向着同学。

冰哥笑点极高,轻易不笑,笑时面部则如石投于水中漾开的涟漪。我和同桌经讨论后认为“温存的狞笑”比较适合形容这个表情。他讲题时极富喜感,声音发声处在喉腔的下部,出气量大,形似美声而又有哑音。最近讲运动学定律,常讨论物体的分力,冰哥讲题时便会用上述“冰式发声”讲题,例如“挨木这(mg)乘以摊劲塔西(tan θ)”就是一个经典“冰式发声”的例句。男同学们甚爱“冰式发声”,常习之,于是老师上课时,不明之士或以为老师的共振,产生“冰群”的效果。

冰哥上课以自讲为主,讲题时一般先出题,点一同学上黑板写思路,自己则在教室里踱来踱去。他手背于后,仍是似笑非笑的神态,不过不再看天花板,而是看底下同学们的笔记。他时而微点头,说“不错”;时而后倾身体,道“连个草稿本都没有”?待上面的同学写完,他或眯眼而点头,或带着“温存的狞笑”说“那怎么能是……”,于是该生羞愧而下,留冰哥一人“狞笑”,不过加了些胜利的得意。

班里现在有一群“冰迷”,在茶余饭后经常模仿“冰式发声”。上课时尊敬的原版不会“曲高和寡”,常是男生在下面压低声音“练声”,女生在一旁偷笑。冰哥因为“目中无人”,一般不会发觉,即使察觉到也只是一笑而过,绝不愠怒。

冰哥是位个性鲜明而又性格极好的人,班里的人都很喜欢冰哥。物理课是大家最喜欢的课,当然上课时也绝不会犯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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