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高一写人作文:我的同桌,本文共12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buaile”提供。
篇1:我的同桌高一写人的作文
在501班的教室里有一个引人注目的身影。上课时,他总会模仿别的同学拿出一本笔记,用那歪歪扭扭的字摘下了老师上课所讲的内容。下课时,他总是会与别的同学一起玩拍手游戏,或者坐在位子上补一补作业。他总是能和周边的同学打成一片,而他那傻里傻气的模样经常会被同学们当做是笑柄。他就是我的新同桌----邱超凡。
和邱超凡做同桌的第一天,我就给他取了一个绰号:“呆邱”。他长得是眯眯眼,笑起来眼睛就变成了一条缝。而他最喜欢笑,同学嘲笑他时,他笑了;老师表扬他,他笑了讲一个笑话,他笑了连老师批评他,他也还是笑,笑中还带了一点傻。他总时会做出什么动作,使全班哄堂大笑。他的经典动作,就是左手托着下巴,咧着嘴,露出他那洁白的牙齿,用右手轻轻刮着牙齿,眯着眼睛,摆出一副侧耳细听的架势。也许,着实我给他取“呆邱”的原因之一吧。
邱超凡不仅样子呆,而且在学习上也有点反应迟钝。不是我夸张,这对他已经是一种安慰了。他的成绩总是全班倒数第一,偶尔考一次九十分已经高兴得不得了。有一次,作业本上出了一道题:写出40以内6的倍数。邱超凡因为没有理解题目的意思。就在作业本上写出了40以内6的因数:1、2、3、6。当老师批改后发下来的时候,他还觉得自己是对的,问我哪儿错了。当上课时老师讲解后,他才服气地“喔”了几声。虽然“呆邱”现在的成绩还补怎么理想,但我能帮助他,和他一起进步。
“呆邱”看上去傻里傻气,但他也有属于自己的闪光点。在他傻傻的模样里透露着一种诚实,一种坚强,一种上进。“呆邱”从来补撒谎,当他说话时的那种坚定的语气,传达给我的是一种信任。“呆邱”能在老师的批评下还带着想倾听训斥的笑容,并不是每一都做得到的。“呆邱”的成绩一直没有大幅度的提高,但这并不是“呆邱”所要的,他也很努力,有时还会提前完成同步练。
其实,“呆邱”不呆,他只是想用笑来代替所有的表情,去给大家讲述一个邱超凡。我很自豪地告诉你们,这就是我的同桌。
篇2:我的同桌高一写人的作文
刚升到五年级的时候,我便在想象同桌会是什么样子。其实早在暑假时我便有想过,只是那时玩得很疯,没有仔细想过。我想他应该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一个嘴巴,一个鼻子,还有头发,最后是一个小头。
开学的第一节课,我终于见到了即将要与我相处一年的人。他个子跟我差不多,戴着一副红棕色的眼镜,挺斯文的。他主动地跟我说话,还有那清新的笑容也很好看。经他介绍,我知道了他叫赖诗鑫,之前是十二班的。起初的前几个星期,他挺安静的,一个人认真地学习。过了一阵子之后,大家逐渐熟悉彼此,他也渐渐地与我们一起学习和玩。
诗鑫最爱的课是体育课,每次他都生龙活虎的,像变了个人似的。我们班很多人喜欢打篮球,还有不少高手呢,诗鑫就是其中之一。他喜欢有事没事就比划一下,在脑中想象着篮框的位置。他最喜爱的篮球明星是特雷西麦格雷迪,常常向我吹嘘麦迪多么厉害,特别是他那飘逸的眼神和动作。诗鑫经常模仿麦迪的干拔,一拔便老高。
诗鑫很开朗,不会计较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乐于帮助别人,别人帮他的时候他会记在心里,再找个机会报答他。跟诗鑫做同桌是我的福气,希望明年还能跟她做同桌。
篇3:我的同桌高一写人的作文
他是个软骨头,上课永远趴在桌子上,无论你怎样冲他大声叫嚷都不管用,只有唯一的方法才能让他挺直腰板,那就是请潘老师亲自出马。他就是我的同桌——陈正轩。
上课了,他是一滩泥,趴在桌子上,手里总拿着一支笔,在课桌上尽情地涂抹着想象中的咸蛋超人和机器人。如果他心情好的话,会把书上的高尔基变成盲人,把恩科西变成蒙面大盗。作业完不成的时候,他会“哎呀”一声,从我的铅笔盒里抓起一支笔就“吭哧吭哧”地埋头苦干,时不时抬头关注一下“班级新闻”,然后继续“吭哧吭哧”……
下课了,永远是他和几个朋友勾肩搭背的离开教室,而当上课铃轻快地打响,他出现在教室里时,已不跟他们几个一块儿了:他也顾不上哥们关系了,抛开他们,我溜——
中午吃饭了,他总会慢悠慢悠地离开座位,瞟了一眼我们几个女生抬到桌子上的饭菜分别是什么,再瞟一眼汤,最后再以他慢悠悠的速度晃回座位,这一流程大约需要三分钟,让我这个急性子看了就来气。
放学了,他一改平常的慢性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班级的大门,好像害怕老师又想起什么,把他截下。
……周而复始,每天都上演着同样的一幕喜剧。
陈正轩就是这样一个同学,一个慢中带急的,我的同桌。
篇4:高一写人作文:同桌的你
高一写人作文:同桌的你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无意中在网上听到了《同桌的你》,不禁又回想起往日。
你是一个转校学生,五年级转到了我们班,“机缘巧合”,我的同桌又转走了,你—跃,成了我的新同桌,从此,我们两个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起上体育、一起踢毽子、一起写作业、一起玩雪……。那时候,班里比较流行“同学录”,我把代表友谊的`一张首先分给了你!但我们的友谊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之间也有一些不愉快。有时候我们会因为题目的答案不合而争吵,为了代表小组发言而拥挤对方,但现在想起来,我与你发生的一切都是幸福、快乐的。雪,你还记得我们之间最严重的一次争吵么?我们几乎“冷战”了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同桌合作的时候我们不合作,上体育课时,谁也不理谁,只是把一个冷眼给对方,从心里“哼”一声!我想你那个时候心里应该很恨我吧?我还记着因为不和,英语老师还让我们“罚站”了呢!说实话,当时我真的好害怕我们不会再和好,但死要面子的我却始终不肯首先提出讲和等着你给我道歉,你说我那时候是不是很傻啊?“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那次“暴风雨”过后,咱们又变得和和气气,上课优秀的合作同桌又归属于咱们了,体育课上咱们的笑声又洋溢整个操场了!现在想起来,真不知道我们闹别扭,我独来独往的时候是怎么度过的!
时间飞快地流逝着,转眼间一年过去了。这不,合校了!我们被合到了同一所中学,现在我们的教室不在一层楼,我们也不再是一个班里的同学,我的同桌也不是幽默风趣的你了,总觉得现在的我们之间有个“洪沟”跨不过去!也许就是因为上次我去六班找你,你对我说别让我再缠着你,现在你的好朋友是别人了吧?!现在我才体会到友谊的重要性,我后悔我们以前吵架啊!如果有时空隧道,我一定会让我们的友谊如珍珠一般一颗缀连着一颗,永不分裂!我真的好怀念,好怀念我们同桌的时光啊!
“我们是好朋友,还只是好朋友,但朋友的线我们早跨过……”王心凌的《还是好朋友》成了我现在最钟爱的一首歌了!虽然我们不能时时刻刻都相见,但每个周五的傍晚我们又穿越时光,重新回到那快乐幸福之中,虽然它是那么短暂,但那种感觉在我却是无比的亲切……。
“那时候天总是很蓝,日子总过得太慢,你总说毕业遥遥无期,转眼就各奔东西”,让我们把两人同桌的喜悦收在歌里吧!让我们一起回放《同桌的你》,回想同桌的“你”!
篇5:高一写人作文:同桌的你(900字)
今天听了一首歌,突然想起了同桌的你。
同桌的你,你还好吗?记得我小学六年的生活,你一个人就占了3年半;而三年半来,我们的缘分却又是那么的离奇。
记得第一次和你做同桌是在3年级的时候,当时我们还不认识。我与你做同桌的第一天,你就用书敲我的头,我哭着去找老师,老师又把你给敲了一顿。
记得4年级的时候,我们和后座的饶安平和陈琳玩得特别好,当时,你和饶安平经常一起玩,我和陈琳也是。每次老师说四人小组做活动的时候,我们组总是配合的最好,而且从不吵架。那时,我们还经常上课偷偷四个人玩剪刀石头布,玩的不亦乐乎。后来的四年级下学期,因为某些原因,我们被分开了,我坐到了别组,而你和饶安平做了同桌。
五年级开学时,饶安平转学了,而我的同桌王玉也转学了,结果我俩都没同桌,新来的数学老师就把你又调到我这里。当时我正在睡觉,一睁眼,就发现了你,很惊讶:“你怎么在这里?”你却反问我:“我为什么不能在这里?”结果我们俩便你一言我一句的吵了起来,最后被老师说了才停嘴。
六年级的时候,你经常欺负我,要么就是画我的书,要么就是洗完手把水洒在我的桌上,要么就是上课动手动脚,无聊的时候就踢我一下,见我不吭声便继续,好几次我都生气了,和你打了起来,可惜女儿力气不比男儿,终究我还是输了。后来的好几次,我都和老师要求换同桌,可是又不知道要换到哪去,就这样,我们一直坐到了毕业那天。不过有时候你也挺可靠的。小学的时候,我们经常比成绩,你总是考不过我,可偏偏数学总比我高那么几分,每次写作业我不会的题你都会教我,也不枉你的一丝费心了,毕业考那天,我数学取得了90分的好成绩,全都托你的福啊,而你也考得不错;毕业考结束的那天,我给你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我家的地址,我们约定了,虽然毕业了,但还是永远的同桌。
同桌的你,你总是那么霸道,为了抄我作业总是一言不合地拿走了;你又有点温柔,总是细心地教我做题,听不懂又再讲,知道我听懂为止;你又是那么逗,经常把我给逗笑。如今,我们都已经毕业了,都各走各路了,但是,总是难免会羡慕以前的小学生活是那么的美好,那么温馨,真想回到小学再过一次童年。以前总想着毕业,可毕业时却想回到从前;六年来,老师唯一没骗过我们的是,六年,真的很短!
篇6:高一写人作文:自我介绍
姓名:高涵,高兴的高,内涵的涵。
性别:跟妈妈一样。
文化:今年下半年读小六。
模样:即像妈妈,又像爸爸。
身材:又高又胖。
优点:从五岁起就是幼儿园的小班长了,每次领操、整队的都是我。上小学后,我连着担任了5年的学习委员兼小组长,同学们也常常夸我有两下子,我喜欢画画、跳舞,一弄起来就没完没了,今年学校举行了才艺大赛,我组织了几个同学报选了舞蹈,我们每天练呀练呀,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获得了二等奖,怎么样?有两下子吧!
缺点:哎呀,我身上的缺点可真不少,但最大的缺点就是粗心,记得有一次考英语,我怕时间来不及,一心想着做试题,结果,刚把最后一到题写完,也就下课了,我匆匆忙忙的交了试卷,后来我才知道,我在姓名一栏里添了个“姓名”两个字,要不是我的字迹能被辨认出来,那我可就是0分喽!怎么样够惨吧。老师给我总结出:“办事不认真,不负责任,不踏实。”可我转身就忘记了。
这就是我。
篇7:高一写人作文:我的好朋友
我有一个和我十分要好的朋友。她有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张小巧玲珑的瓜子脸,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一个高高的鼻梁,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巴。她也跟我一样喜欢漫画,她是射手座,和我非常合得来。她成绩也很好,而我的成绩只是中等,可她却一点也不嫌弃我,她很有爱心,为什么我会这么说呢,只因为十几天前发生的一件事。
那是一个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的中午,“叮铃铃……”放学了,我和她走出了校园,刚到五分区的十字路口就听到一阵‘“叽叽叽叽’”的声音,这声音很小,不仔细听根本听不到,我细细的听了一下,好像是从树林里发出来的,于是我对她说:“毛毛,(我对她的亲昵的称呼),那边好像有奇怪的声音,我们去看看吧?”她点了点头回答道:“嗯”。我们奔向了树林,一看,原来是一只毛茸茸的小鸟,那只小鸟长着一双大大的雾蒙蒙的眼睛,尖尖的嘴巴,一身又黑又白的“衣服”。我心里想:好可爱的小鸟啊。
突然,我看到小鸟的翅膀上流了血,我不禁打了个寒战,那个血好像不要钱似的拼命流,她看见了,二话不说从书包里拿出好几张纸巾小心翼翼的把那只小鸟包了起来,然后对我说:“廖萍萍,(她对我亲昵的称呼),你可不可以去你家拿些棉签过来?我家没有。”我点了点头,然后逃命似的跑向我家,因为我知道,如果不快点止血,那只可爱的小鸟有可能失血过多而死。拿了棉签后便往她的家飞奔而去。到了她家,只见她把小鸟放在“手术台”上,我把棉签递给了她,她急急忙她接过了棉签,只见她把棉签上的棉花扯了下来,用夹子夹住,轻轻地把小鸟翅膀上的血清理掉,然后把那个被血染红的棉花丢到了垃圾桶,然后又拿了一个新的棉签沾了沾红药水(那是什么药水我也不清楚,反正颜色是红色的,我就叫它红药水吧)动作温柔,她擦那只小鸟的伤口。清理完伤口后她把小鸟养在了她家,几天后小鸟痊愈了,她便依依不舍地把小鸟放生了,那只小鸟飞走的时候还望了她一眼,好像在说:“我一定会回来看你的”(我当时也在)。
她永远是我的好朋友,我最好的朋友,比亲姐妹还要亲的好姐妹!她永远不会在我的记忆里抹去!
篇8:高一写人作文
在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见这样的事:当小偷的手伸入他人口袋时,有多少人会见义勇为,当机立断的抓住他的手;当不少人的上司有错误时,他的下属不是装作没听见,就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过去了;当你的朋友有错误时,你会当面指出吗?当然不会,为什么?因为我们缺少勇气。我们害怕小偷的报复,上司的责骂,朋友的冷眼。我们没有勇气去批判社会的不良现象我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种不良风气蔓延下去,而无力阻止。
也许,有些人会十分自信地说:“如果有这样的机会,我一定会做到的!”但大多数人不过嘴上谈谈而已,有谁能像海伦·托马斯一样,有勇气去批判9位总统的不是呢?
是的,海伦·托马斯是我最崇拜的人。
19,海伦出生在美国肯塔基州一个黎巴嫩移民家庭,她从小就立下志向,长大后要成为一名记者。
22岁那年,海伦通过自身努力加入美联社,后当选为首席记者
每当总统记者招待会时,海伦总是第一个发问。她每个问题都直切主题,没有丝毫讳忌。使总统们都头疼。而且海伦十分有时间观念,每次把“质问”总统的时间控制在30分钟。一次,里根遭到了海伦尖锐问题的“轰炸”,闪烁其词的应对了25分钟,汗津津地想逃避剩下问题,可海伦对了对表坚定的摇了摇头,丝毫没有要“放”过总统的意思。就这样,在海伦四十年的工作生涯中她如此质问了9任总统,因此被称为“总统的折磨者”。如今86岁高龄的海伦仍不肯放下手中的笔,安度晚年。并连着4本书,每本都备受关注。
我崇拜海伦正是因为她的勇气与正义感,她敢于向总统直言发问!对于其他记者来讲,又有哪一个会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勇敢地去质问总统呢!唯有海伦·托马斯会对总统“毫不留情”。而我们呢?我们遇到任何事总会胆小的退缩,哪还有勇气去大胆质疑,问为什么呢?社会中,在正义与邪恶面前,我们总是不敢去面对邪恶,而忽视了正义。
我想,只要我们有了勇气,才会了解更多。只要我们有了勇气,又有什么会难道我们呢?
让我们像海伦·托马斯一样去“质问”世界吧!
篇9:高一写人作文
耸立的楼群和大厦,川流不息的奔驰和宝马,忙碌的道和行人,充满灰尘的天空和阳光……
都市人走在高高的天桥上,忙碌地赶往工作地点。每天都是如此,对于他们来说,生活似乎就应该像这样,无论走到哪里,他们忙碌的身影似乎都对周围的一切不屑一顾,但是他们不知道也并不想知道在高高的天桥下面是些什么人:那是一些卷着铺盖的民工……
那些从四面八方的穷乡村到这个城市寻求一份苦力活的民工,每天都会不约而同地聚集到天桥下面。劳累了一天的他们,总会在这里铺一张席子,睡一个晚上,似乎这里才是他们的安居之所,这里才是他们的世界。是的,在这个无亲无故的城市,他们是贫苦的劳动人。他们没钱,但是他们却在用自己结实的身躯努力去挣钱。为了摆脱贫穷,为了家里年迈的母亲和还在读书的孩子,也为了等待好日子的到来,等待可爱的阳光能够照射到他们贫困的角落里来。
是的,他们一直在等待。建筑工地上,炽热的阳光下,黝黑的肩膀上,他们扛着一袋袋晒的滚烫的水泥快速地搬运着。对于那些高级白领的丰厚的待遇和优越的生活,他们没有奢望过,他们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一种怎样的生活。但他们仅仅是在等待他们心中的理想。为了这个理想的实现,他们又不仅仅是在等待,他们还在拼搏,在用他们劳累的肩膀努力地创造生活的机会。
年初时,CCTV-1曾经播放了《民工》这部电视剧。看了以后,我感慨良久。剧片生动地再现了民工生活的艰难。虽然他们世代都在外打工却没有转变生活状况,但他们依然保持着那份向往,那份等待。他们并不同于“养羊,娶媳妇,生孩子,再养羊”的牧羊人,他们并不安于现状,他们是在努力拼搏中等待阳关普照。
曾经见到过一些在外打工的民工,也听到过关于民工的一些故事,知道他们在城市中始终受着冷漠的眼神和歧视。但每年的打工潮开始时,他们仍然背起沉重的包袱踏上艰难的旅途。他们并不抱怨社会的不公,而是始终对未来抱有希望,那是一份多么可爱,多么令人敬佩的执着的等待啊!
农民工,上帝没有给他们与生俱来的财富,但却不能阻止他们对幸福的向往,对阳光的等待。为民工们心中那份执着的等待,我敬佩他们,永远赞扬他们!
篇10:高一写人作文
花开花落,雁去雁归,转眼间十六年已过去,而你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
我一出生你就把所有的爱都给了我。四岁时,你总是陪着我荡秋千。你坐在我身边给我讲着你以经历过的故事,我总是睁大眼睛好奇的听着,问着,你说老爷不在的时候爷爷才八岁,你才二十岁从此你便一个人抚养着两个小孩,从此再也没有改嫁过。生活中的艰辛是旁人无法体会的。但是现在看着一家人幸福的生活着,那是的苦也不算什么。
转眼间,两年过去了,我又长大了两岁尔你又衰老了两年。我上小学了。我从课本上知道人是会
死的。便回家问你:“老奶你会死吗?”你说:“人老了,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如果我不在了你会哭吗?”我调皮一笑说:“才不会哭呢,你是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对吗?”你说:“对,就算死了,我一直在你身边。”
我一直长大,可是岁月不饶人,你却一直衰老,起路来也越来越蹒跚了。在初中的住校生活中,一个星期只有两天的回家时间。回家也有很多的作业要写。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日子也越来越少。你总是在我上学时候叮我路上要小心,我也会在每个星期回来的时候带一些好吃的给你吃。
在岁月的催促下,你倒下了,每天只能躺在床上,哪也去不了。而我上高中了,回家的时间越来越少,陪伴你的时间几乎是没有。可是你有好吃的还是想着我,叫我去吃。而我也知道你的孤单可是我还是没有办法陪在你的身边。
岁月总是不会放过任何人,就在那个骄阳似火的夏天,你终于还是离开了我。我哭着,可是你再也回不来了。我总是在夜里想念你,在梦里梦见你陪着我荡秋千,给我讲过去的事情。了这些都不是真的,你是真的回不来了。
你说就算你死了也不离开,可是什么我感觉不到你的存在。我舍不得你离开,但是岁月是无情的,你的离开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珍惜。
篇11:高一写人参考作文
尊师重道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我国从1985年设立教师节,就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发扬这种传统。每个人在求学的过程中会遇到许多老师,有的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的对我们帮助甚大。在教师节来临之际,让我们向所有的老师说声:“老师,您辛苦了,谢谢您!”
我的物理老师姓杨名冰,是一位很有特点的老师,大家都称他为冰哥。
他头发很短,呈一个平面,侧面与脸共面,脑后也为一个平面,显得很有未来科技感。他的脸上呈现出宽厚的神态,鼻子趴在脸的中央,唇在鼻的下方,侧挑起,似笑非笑。冰哥身材高大,从后面看似乎符合某位老师评价说的“一中少有的美男子”,但从正面看更像位友善的大叔。
冰哥上课时很有特色。他上课时眼看着前方约四米处的天花板,头微扬,显得“目中无人”的忘我。冰哥讲课时从不看书,书永远是孤独地躺在桌上。他左手微贴于腿,右手粉笔在手,写板书时从不转身,永远是面向着同学。
冰哥笑点极高,轻易不笑,笑时面部则如石投于水中漾开的涟漪。我和同桌经讨论后认为“温存的狞笑”比较适合形容这个表情。他讲题时极富喜感,声音发声处在喉腔的下部,出气量大,形似美声而又有哑音。最近讲运动学定律,常讨论物体的分力,冰哥讲题时便会用上述“冰式发声”讲题,例如“挨木这(mg)乘以摊劲塔西(tan θ)”就是一个经典“冰式发声”的例句。男同学们甚爱“冰式发声”,常习之,于是老师上课时,不明之士或以为老师的共振,产生“冰群”的效果。
冰哥上课以自讲为主,讲题时一般先出题,点一同学上黑板写思路,自己则在教室里踱来踱去。他手背于后,仍是似笑非笑的神态,不过不再看天花板,而是看底下同学们的笔记。他时而微点头,说“不错”;时而后倾身体,道“连个草稿本都没有”?待上面的同学写完,他或眯眼而点头,或带着“温存的狞笑”说“那怎么能是……”,于是该生羞愧而下,留冰哥一人“狞笑”,不过加了些胜利的得意。
班里现在有一群“冰迷”,在茶余饭后经常模仿“冰式发声”。上课时尊敬的原版不会“曲高和寡”,常是男生在下面压低声音“练声”,女生在一旁偷笑。冰哥因为“目中无人”,一般不会发觉,即使察觉到也只是一笑而过,绝不愠怒。
冰哥是位个性鲜明而又性格极好的人,班里的人都很喜欢冰哥。物理课是大家最喜欢的课,当然上课时也绝不会犯困。
篇12: 高一写人作文
我的舅舅相貌平平,头发刷子般直竖着,小眼睛,高鼻梁,脸上总是泛着油光。
我的舅舅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一天不干上几杯就浑身不自在。平时,家人聚在一起吃饭,他要么吃肉,要么喝酒,是个十足的“酒鬼”。他酒量特别大,连干几杯都是小意思。因此,他交了许多酒肉朋友。
有一次,他神秘兮兮地跟我的母亲打电话:“我告诉你件事,发大财!”接着嘀咕着那海市蜃楼般的发财大计。我的母亲还没等他说完,就打断了他的话,并告诉他那都是骗人的,不能信。舅舅还想再劝劝,母亲转移了话题,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是他的一个酒肉朋友怂恿他。母亲又急又气,随后告诉他:不要交那些无意义的朋友,天上才不会掉馅饼。但舅舅依然和那些酒肉朋友混在一起。
我的舅舅还有一大爱好:抽烟。他经常一个人在阳台上、公园里抽烟。我和我的母亲常劝他戒烟,毕竟抽烟对身体不好,容易得病。但他依然我行我素,常常在母亲不在的时候抽烟。
虽然我的舅舅有这些恶习,但他武功了得,空翻之类动作简直如行云流水。其实舅舅也为家人付出了很多。据说,小时候,姥姥家很穷,供不起两个人上学。于是,舅舅把读书的机会让给了母亲,而自己错过了“知识改变命运”的机会,在面对困难和艰辛的时候,只能独自承受……
那天,舅舅骑自行车带我出去游玩。我当时不懂事,总把脚摆来摆去,结果右脚一不小心卡在车轮里了。那疼就像有一团火在我脚踝里烧,我忍不住叫起来。舅舅也伤得不轻――他因自行车突然停而向前倒去,肩膀上青了一块。舅舅皱着眉咧着嘴,马上爬起来,咬紧牙关,抱着我去了医院,听到医生说我的伤不要紧,他才去处理了自己的伤口。回到家后,还照常给我们做了饭菜,我看着舅舅在厨房忙碌的身影,心里暖暖的。
现在,我的舅舅是一名大厨,十分勤快。每天起早贪黑,工作勤奋,并且把家里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也会抽空看一看书,给自己充充电。我的舅舅虽然有一些缺点,但他是个坚强而且善良的人。
其实每个人都不够完美,只要努力上进,诚实善良,就值得别人尊重。
- 高一写人作文 :妈妈650字2022-12-11
- 高一写人作文 :老师1000字2024-03-18
- 高一写人作文:母亲1200字2023-02-18
- 心与星高一写人作文2023-04-13
- 高一写人作文 :芭蕾舞鞋1000字2022-12-11
- 高一写人作文 :青春的味道1200字2023-06-27
- 高一写人作文800字:追忆·亲情2025-04-17
- 优秀高一写人作文400字:这就是我2022-12-11
- 高一写人作文:一个盲人的心灵 1650字2025-03-16
- 爱与奉献关于高一写人的作文优选2025-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