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动物的作文1200字

时间:2025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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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我喜欢-动物的作文1200字,本文共1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crd43166”提供。

篇1:我喜欢-动物的作文1200字

我喜欢-关于动物的作文1200字_作文1200字

我喜欢狗,真心的喜欢。买一条狗是我一直心心念念的梦想,“买狗”这个词像一缕丝线一般贯穿着我的人生。你也许会想,喜欢狗除了快乐又能给你什么呢?可你错了,狗为我带来的不只是愉悦和欢乐,还有成长和动力,更有对于生命的理解和感悟。

“你考第一名就给你买。”“期末满分就给你买。”“什么时候你不再磨蹭就给你买。”于是,我努力去完成这些目标,奋笔疾书,起早贪黑。每次遇到奥数难题,就想着做出来可以养狗,不知不觉,就做出来了;每次看到手机锁屏上笑着的小金毛,所有烦恼就消失不见。后来我才意识到,这是“我喜欢”给我的力量和动力。

也就这样努力一个学期吧,一条小博美出现了在我的生命里。得到了心心念念的狗,我欢呼雀跃,它立即就成为了我生活的中心。可没过多久,小孩子的喜新厌旧开始发作,它就和那些旧玩具一样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反正家里有人照顾它,我也就不再管了,只是偶尔想起来时逗弄逗弄它罢了。一年过后,它就因为掉毛太多被大人送走,我没有作任何反抗。可不知为何,它的离开,给我心里留下了一个极大的空虚,怎么也补不齐了。这大概就是失去喜欢的东西的后果吧。有些东西,没拥有时期待热爱,拥有后就淡然,失去了,才学会了珍惜。

悲痛欲绝的同时,我对生命有了更深刻的、更成熟的认识。对狗从单纯的喜欢到爱,认识从玩具到家人,我长大了很多。狗也是一条生命,它们也应当爱。狗不只是玩具,它是我们的朋友,我们的家人,它应当像疼爱孩子一样被疼爱。

有了这些认识,我行动了起来。我后悔那样对待我的小博美,既然无法补偿,那就把爱传递下去。我用自己的零花钱买来狗粮,装在小塑料碗里到流浪狗出没的地方喂它们。每个晚上,我都会去固定地点投放狗粮、倒水。虽然没有看到狗的影子,可每次我去,小塑料碗都会被一碗扫净。渐渐地,我可以看见两三条狗在远方静候,在我走开几步就靠近吃狗粮。五个月如一日般飞逝。明显,流浪狗开始壮实起来,毛也顺滑了许多。因为出游,这场喂食行动终止了20多天。回来的第一天晚上,天上繁星点点,我拎着狗粮飞奔去“老地方”,担心着我的.狗狗们,脚下踏着的落叶发出急切的沙沙声。五六米开外,两只瘦得皮包骨头大狗看到我,瞬间跃起来奔向我,围着我迈着小碎步转圈跳跃,爪子搭在我膝盖上,晶莹的眼睛里有泪光若隐若现,发出呜咽的声音,好像在抱怨,又好像在欢呼。我这才发现,它们身后跟着三只小狗!啊,原来这段时间,又诞生了新的小生命!看见它们都还好好的,还在相信我会回来,一瞬间,热泪盈眶。我蹲下,小心翼翼地把狗粮分着倒入多个碗。看着它们一家幸福的享用大餐,我脸上荡漾着笑容,却有泪水流到唇边。离开后,我去买了幼犬粮,空空的钱包被沉沉的爱填满了。

我喜欢的狗,看似无用的狗,在这十三年中,给了我多少希望、动力、成长,数不胜数。它是我学习的动力,成长的助推器,理解爱和生命的途径。

喜欢狗,让我收获了为目标奋斗的满足感;喜欢狗,让我理解了什么是爱,让我感受给予的快乐,让我更加成熟;喜欢狗,我懂得了要尊重生命,对每一条生命负责,而不是“三天热度”,虐待和抛弃,更不是“玩玩而已”。

这就是“我喜欢”给我的成长和进步。

篇2:我喜欢1200字作文

在别人眼里,或许我是一个爱好匮乏、缺少生活情趣、甚至有点格格不入的人。我不爱运动、麻将不会、朋友不多、不谙世事、闲暇之时,除了逛街,大多宅在家里。即便在家,只要不是做家务、上网,基本都是躺在床上闭目养神,就连看电视都是斜倚在沙发上。但于“沉寂”的生活中,我依然有着自己的乐趣,并陶醉其中。

我喜欢很悠然的坐在车子里,听着音乐,看车窗外的世界。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万物萌生、浅草初长、到处都充盈着嫩绿的时节。只觉得那一刻,让我原本敏感的心灵满世界游走,很惬意、很轻松。

我喜欢走在夜晚的路灯下,看霓虹闪烁,沐习习晚风。有一股清凉会顺着发梢穿过耳际,浸入心灵,深吸几口气,顿觉清爽许多。悄然间就会让自己疲劳尽消,心情也随之豁然,竟感觉生活在原本当中彰显的美好。

我喜欢去广场,静坐在台阶上。听着抑或舒缓抑或激昂的舞曲,看热爱生活的中老年人整齐划一的健身舞,洋溢热情的交谊舞。从他们优美的舞姿、轻松的表情中,我看到了一份满足、一份自信、还有一份幸福。细想,人生短暂,真应该找寻一份快乐给自己。

我喜欢上网,或登上看好友的空间。在他人的精神世界里,轻拈一朵芳香四溢的小花,去品味它别致的风韵与美。捡拾那些精辟的文字慢慢咀嚼,捕捉灵魂的切入点,与心底的回音碰撞。让感动缭绕于心,挥之不去。或没完没了的逛淘宝,进唯品会,看缤纷的服装,偶尔遇到难以割舍的,也会不假思索的买下来,然后在翘首等待中度过期盼的.一天又一天。庆幸我矮小的身材还算标准,每一次的购物都很满意,总会迎来同事的啧啧赞叹。为此,我在网购的热潮中乐此不疲。

我喜欢牵着儿子的手逛超市、进店铺。与我共同行进的不仅仅是儿子的脚步,还有潜藏我心底的一份希望。总觉得和儿子走在一起很骄傲,很满足,百看不厌他在我眼里帅气可爱的样子。难怪老人常说“孩子是自己的好,庄稼是别人的好”。无论儿子看上什么,我几乎都会毫不犹豫的满足他的欲望。有时老公说我对孩子近乎溺爱。我不那么认为,他是我生活中快乐的源泉、是我努力工作的动力、是我精神世界里的核心、他更是我生命的延续。我应该让他快乐。曾有人说过“世界上与我最亲最近的人,莫过于生我养我的人,和我生我养的人”。那个生我养我的人时刻希望我过得好,而我,真真切切愿意我生我养的儿子过得好。怎会不倾其所有去爱,去付出?他可是我在纷繁的生活中追逐的梦想和希望啊!

我喜欢与年迈的双亲待在一起,吃着粗茶淡饭、聊着家长里短,享受简单的幸福;我喜欢穿着轻便的服装去旅游,尽管这样的经历对于工薪阶层、收入微薄的我来说屈指可数,但我仍会精心的计划每一次出行。尽力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情况下,提升生活的充实指数;我喜欢与能与自己在思想上达成共鸣的人,倾情交流。倾吐自己的疑惑,不求化解,但求豁然;我喜欢用仰视的姿态去关注、欣赏比我优秀的人,从他们的身上,我会看到什么是责任、什么是达观。

我不是一个坚强的女人,有时还近乎软弱。但我热爱生活、热爱自己。我喜欢用笨拙的笔,书写思想上稚嫩的自己。

因为,我喜欢真实……

篇3:我喜欢作文1200字

我喜欢雨,犹是雨声,不仅是爱屋及乌,也是一种渲情。

春,万物苏与此;雨,也润了物。可对这雨,我怀的偏偏是心伤。春雨,是那种无声地俏落,酥软绵缠以为春雨也。一寸寸地侵蚀土地,侵蚀刚泛绿的嫩枝,随之来的,是难忍的湿闷,若风再一吹,却就犹如刺骨凉刺穿于身了,怎能不伤?犹是那布了雾的晨雨,朦胧的不止是心境,也是对梦的朦胧的刺痛,不知是何从的梦碎伤。

怕的,是这时雨久不消散,可春雨本就连绵,于是,便带着倦意在思索,梦的方向。这是,最愿做的,便是揉着惺忪的睡眼,端着摩挲的水滑的木樽,踱到檐下,扶着木J,听着雨打屋瓦滚落檐角汇成断溪,继而帘般滑下落入寂土的短曲。痛惜着那刚冒新芽的花种,被雨,无情的翻出,心中挂念的,还是希望雨不要将那山路侵腐。忽的,一阵风过,一道刺目的红闯入惆怅的眼帘,仰头,寻觅,才发觉,不过是风下的那条失了红的绸,在雨下,显得格外暖,只不过,它失了气,也失了另一半。端着木樽,进了书阁,醒来,不过是第二日的事了。

夏,风吹了竹林,蓦的,便停了。闷得难受,便出了门,站在过道,随眼望去,目光飘到了那条绸上,它也无声了,散了,失了,对梦的怀念。

阴重到可触到灰的天,终于,落了一道惊雷。天,哭了,像个丧梦的孩子般哭了,磅礴而陨的泪水,久不息。檐前终于流成了细密的水帘,不忍向外望去,雨雾下,是飞动的泥水和成散木样的花丛。倒是远山,在这夏雨中朦胧成了诗意。看不见那条红绸了,自己也无睡意,便只有阅书了。

终了,是细微的啜泣,翠新的竹叶挺立于枝。出了过道,披着微雨,到圃里,扶持那几株雨劫下的残枝。猛然抬头,望见,那段红绸,又落了几丝鲜红,更淡了,也更白了;红,顺着雨,柔进了泥水。心中莫然的多了几丝慌。

秋,雨愁,不是伤,更有醉意。冷湿的风吹着,疲乏,累了,屋里冷潮,不得已,走出屋,大朵大朵的灿烂映入眼帘。雨将下了,怜惜着,是不忍着灿烂消逝。竹林,有些黄了,终也不愿落叶。雨还是落了,伴着,是愁的凝重,淅淅沥沥,繁繁冗杂,那是心事。寒风吹斜了愁雨,却吹不起那落了雨的红绸。远山,只有松还傲着绿,枫已经红落了,桐也在寒雨中瑟瑟而落,无声,无语,那几抹绿,却映得一种孤傲,像我向往的那样。天阴沉着,雨落着,风不住地吹着,心不停地碎着,那是种冷,不像寒冬也不像慢凉,是一种湿的、潮的,说不出的冷。最后恋了一眼菊,大朵的、各色的艳丽的秋菊,争着、抢着闯入,我不舍它们,雨下,它们傲着、挺着,我想,我懂了。

冬,雨化雪而飘,夜过,晨来得似乎H早,皑皑白壁,白了屋顶,白了空地,白了落花,白了翠松,也白了那段红绸。我的心却也冬眠了,我没有乡,有的只是这木屋。直插天的炊烟,深山,就只有我了否?一切厚实了,日照着,好亮,好刺眼,刺进了心坎儿。我知道,我不该奢求,掠过了,是压了雪的红绸。日照着,雪半融了,水融进了红绸,凝成了冰,我注视着,久久的,不愿离去,像冰冻的红绸......

风吹过山,雨轮回,花再开,松不凋,绸愈淡,心愈孤,我听到是轮回的叹息,有一刻,我知道,我赢了。

篇4:我喜欢作文1200字

有人喜欢百花盛开的春天,有人喜欢烈日炎炎的夏天,还有人喜欢硕果累累的秋天,可我却喜欢白雪飘飘的冬天。

冬天,天上飘起了鹅毛大雪,孩子们好开心呐!个个眉开眼笑,快速的穿上又大又厚的棉袄,如离弦的箭一般冲出了家,来到外面,顿时,整个地方充满了欢声笑语,孩子们先用雪堆成一个胖乎乎的雪人,雪人头顶大帽子,嘴巴、眼睛、鼻子都是用石头做的,手是一根大小相同一样长的树枝,做得惟妙惟肖,后面刚好可以躲一个人。再做冰墙,一堆一堆的雪放在上面,有时还不用手,直接拿把大铲子,一块一块地放上去,冰墙就做好了,再把地上放满雪球,一场打雪仗战争就预备好了,“啊!”一个孩子叫了一声,原来是对方趁他们不注意,悄悄地丢了一个雪球。“战争”开始,随着孩子们的一阵叫喊声,“战争”都进入激烈状态……

在公园中散步,你会惊奇的发现树上面吊着一些东西,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大条一大条的冰条,正想碰那冰条时,“咔擦”一声,断掉了,再到另一边去扳断一个冰条下来,好冷啊!一阵冷气从我手中散发出来,我使劲把手捏成拳头,那个冰条一瞬间变成了一滩水,懒洋洋的趴在了我手上,再看那些小车,车前也是一样,留下了许多鼻涕,这一条那一条,真多啊!

这就是冬天,一个既热闹又宁静的冬天,我爱她。春天;我爱电闪雷鸣、蝉鸣蛙声的夏天;也爱落叶缤纷、黄菊吐艳的秋天;但我更爱那银装素裹、万里雪飘的冬天。

冬天的到来让世界变的寂静。动物们无精打采,在自己的巢里开始了美好的梦,一切都显得那么安静,只有北风呼呼的声音。

冬天的到来把世界变成了粉妆玉砌童话般的世界。每当下过雪之后,万物都被白雪覆盖,大地就像穿上了一件洁白的棉袄。一眼望去,耀眼的冰雪世界无边无际,漂亮极了!

冬天的到来让世界充满了欢声笑语。小孩们在雪地上打雪仗、堆雪人,大人们在自家门口扫雪。有的人坐在雪地上有说有笑地欣赏美丽的雪景,不禁赞叹道:“好一片瑞雪兆丰年的景色啊!”

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冬季,因为它有自己独特、含蓄的美。你要问我最喜欢什么季节,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春天!”

春天,是一个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季节。沐浴着温暖的阳光,身心感到十分舒畅。这时,小河不再是冰块,而是叮叮咚咚的河水了;花儿也不再是花苞,而是个个都露出笑脸了;人们的心情也明朗起来了,每个人显得都很开心。“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朱自清的散文《春》也这样说:“野花遍地是:杂样儿,有名字的、没名字的,散在草丛里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

文人墨客都这么描写春天,春天是多么美好呀!

我还喜欢秋天,因为秋天的景色也很美,我最喜欢看落叶――一片片树叶好像被秋风吹黄了似的,像跳舞一样落下来。

我原来觉得夏天很热,冬天很冷,所以也不太喜欢它们,但现在我改变了看法,因为夏天可以吃雪糕,冬天可以打雪仗。

一年四季各有各的优势和美丽,你叫我喜欢哪个季节呢。

篇5:我喜欢作文1200字

我一个星期上课五天,每天都上课到两点二十五分,再补习到六点三十分,完全没有时间再进行课余活动。只有在星期六和日才能和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进行课余活动。

我在课余时有很多活动,如:游泳,打羽球,画画和玩电脑游戏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课余活动是打羽球。

我喜欢打羽球的原因是因为我在一年级时,我爸爸便开始教我打羽球,让我对羽球开始产生兴趣。于是我在四年级时就成为小学的羽球校队。在小学校队里有正式的教练教我打羽球,让我的球技更上一层楼。除此之外,我发现打羽球不但可以发泄身上所有不愉快的心情,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减肥又能使身体健康,真是一举两得啊!

现在我已高中一了在中学的初中期间,我没有成为校队因为我发现羽球校队一星期要练至少三天,我的补习都在下午,和校队练球的时间相撞,会让我的成绩下跌的。所以我选择羽球学会1,在羽球学会1的三年里,我不曾想退出,因为在羽球学会里我每场比赛都胜利,可说是常胜将军,这增加了我对打羽球的兴趣,让羽球成为我的生命中不可或缺的。

在星期六时,我会和两个朋友一同去练球,且在星期日时,我会和大约10位朋友到“Ampang Botanic Club House”打羽球。在和朋友打羽球的同时,我也认识了许多新朋友和发现真心朋友的可贵。

总而言之,课余活动归课余活动,正课当然也很重要,一定要均衡的分配时间,才能两全其美。

语。

没过多久机会来了。全校组织一批四年级同学去101考试,其中有我。来到101中学,一进校门,我就被巨大的校园所吸引。我抬头仰望天空,蓝天上一群鸽子从头顶飞过,多美的校园啊!我到了考场,试卷一发,我不慌不忙地做完每道题,答题的轻松让我信心满满。回报就是:通知考上了!我前进了一小步。

自从进入101培训部,我更努力了。此时我报了王宁老师提高班,由于底子不好,第一节课我犹如听天书一般,几度产生退却的念头。开始虽然进步不大,但最重要的是对数学的兴趣日益浓厚。记得一次课上王老师问同学们学习收获,有的同学说解决了行程问题,有的解决了数论问题,而我是培养出了数学的兴趣。有了兴趣,就有了动力。从这时起,我跟王老师学会了记笔记和归纳总结。我听电视里说:成功的例子差不多,失败的例子各不同。总结失败比总结成功更能促人进步。她教我们总结并认清错误,把错误及错因记在本上,如此让我受益极大。数学提高很快,并转入精英班学习,而且考入了盼望已久的仁华学校,还获得了数学全国“希望杯”三等奖。

在紧张的期盼中,小升初拉开了序幕。

101中学是我的首选。我充满自信地带着各种证书(数学全国三等奖,科技英语市级奖,公共英语二级,计算机和舞蹈区级奖)来到101中学参加小升初面试时,我礼貌地与老师打招呼,大方地在老师面前接受测试:数学,清晰地说出的计算过程和答案;英语,流利地描述101印象;舞蹈,优美地展示蒙古舞、孔雀舞、拉美舞的英姿。当老师示意我可以结束时,我又提出想全面介绍一下自己,几位老师交换一下眼神同意了。我立即充分介绍了自己的特长和优势。老师微微点头。当天就接到了101实验班录取通知。六年的努力终于有了回报。

杜甫的诗句说:“挽弓当挽强,射箭当射长”。意思是要做强者,就要选最严格的方式锻炼自己。学习数学也要找最好的最能严格的老师,才能进步最快。感谢王宁老师,感谢。

篇6:我喜欢作文1200字

在前不久,我加入了学校刚刚组建的合唱团,钢琴对于我来说是加入合唱团后的第二次接触。所以我对它的了解并不深。

第一次接触钢琴的时候,那是初中的一节声乐课中,那时候我的学校不是很好,没有像别的学校那样有着自己的琴房,那台钢琴只是一台插电的电子琴,那台琴很大,而老师还要自己把它抬到教师,那时候是我第一次接近钢琴,可是我并没有动到它,当老师在教乐谱教我们怎样弹的时候,我们一点都不在乎,把他当做是隐形人,对他视而不见。

这时候,“叮”一声,这是什么声音,我好奇地左看右看,又“叮”一声。我才发现原来是老师在按钢琴的声音,那个声音好清脆、好动听。当老师把它弹完的时候,我都忍不住鼓掌,没想到用钢琴弹出来的曲子是那么的那好听。我好羡慕、好崇拜,老师怎么会那么厉害啊!我在想,如果我也能弹完一首完整的曲子,那该过好呢?

铃、铃、铃,下课铃声响了,我从幻想中醒来,“谢谢老师,老师再见”,老师把钢琴抱走了,我看着老是的背影,又看看那台钢琴,我心中有了一个念头,我想进一步地接近钢琴,于是我跑过去,老师,老师,需要我帮忙吗?我帮你抬钢琴吧!不用了,谢谢。”老师又继续走了,我还站在哪里发愣,呜呜,我的钢琴,老师走没有多远,他停下脚步,转回头,叫我去他的办公室。我边走边想,老师叫我去他办公室干嘛呢?

走进办公室,老师问我,你想不想学钢琴,我马上用力的点头,嗯!嗯!我想学,我真的很想学。老师给了我一首曲子,并教我怎样弹,我用手指轻轻一按,“响了,响了”,我高兴地开怀大笑,真的没想到有一天我也能接触钢琴。回想着老师刚刚教我的。呼气、吸气,我抬起了我的双手,开始弹了,弹了好多次都弹不出感觉来,老师说:“别急,慢慢来。我再呼气、吸气,似乎变得紧张起来,手都有点僵硬了,因为我怕再次失败。但我还是按下了它,我用心慢慢地去体会、去回想,好让自己能够进入这首曲子里面。拿破仑曾经说过:“人生的光荣,不在永远不失败,而在于能够屡败屡起。”是的,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你有对它的那份热爱,就一定可以成功!就算你失败了,只要爬起来,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终于弹完了,耶!我终于能够把一首曲子弹完了,哈哈!谢谢老师。老师拍拍我的肩,继续努力啊!从那以后,每到声乐课的时候,我都会很认真地听,有些人还问我是不是生病了,居然会听课,我不在乎,只是回以微笑。

转眼,初中毕业了,从那以后,我就没有在见到钢琴,直到我加入现在这个合唱团后,我又再次见到了我心爱的钢琴,因为我们要去比赛,所以几乎每天都要排练,自然而然,我见到它的机会也就越来越多,这样子连续了一个多月,可惜的是,我虽然见到了它,但是我并没有碰到它。

有一天,我早早就来到了我们排练的地方,因为来得太早,所以没人,我看着那台钢琴,慢慢挪动脚步,然后打开琴盖,“叮”我轻轻一按,好熟悉的感觉,我脸上浮出了微笑,我坐到钢琴前面,回想初中我弹过的那首曲子,我开始弹了,我没想到竟然还能把它弹完,因为隔了这么久。

所以,从那以后我就每天都去得早早的,我每天都有在练,每天都在和钢琴交流。因为琴声能使人忘掉烦恼,让人的心静下来;它能使你忘记痛苦,让你整个人都陶醉在其中;它能使你忘记一切,让你处于旋律带来的享受之中。正是这些理由,“让我喜欢上了钢琴,喜欢上了那黑白琴键。”

篇7:我喜欢作文1200字

总喜欢、一个人细细品味、品味这世界的真、善、美!喜欢看那一张张笑脸,纯真而动人。

世界,唯美的最数自然。

我喜欢自然。

是的。我喜欢它,很自然地、喜欢它。不需要任何理由、因为我有足够的理由喜欢它,它也有足的理由和魅力让我喜欢它。因为它随处可在、随时都在,因为它一直都像个守护天使一样陪伴着我、每时每刻,因为它从不把我落下、一如既往地亲近着我、我也一如既往地亲近着它、不离不弃,因为它一直给我可爱可亲的感觉,因为它的醇厚与朴实,所以,我喜欢它,一成不变地喜欢着、没有特别的理由

我喜欢海。

无论是海的风平浪静还是波涛汹涌,我都喜欢,那都是生命的跃动。想像一下,晚霞初落时分,只身一人来到海边,天空上的云儿染上了一片黄晕,在西头,西落的夕阳与海平面相接连成一条地平线,平静的海面上斜映着夕阳西落的那片羞赫的黄晕,那该是多美的一幅画面!我喜欢看那雪白的浪花随着海风跳舞,它汹涌澎湃,似乎在肆意吞噬着什么,连同你的烦恼一并吞没,一切在那瞬间都变得明亮

我喜欢漫步,但不是独自一人,最好有个朋友陪同,彼此间不需要太多言语,静静地就好!让那些琐事都随步伐而去,让这尘埃随自然而去,涤荡心扉

我喜欢观察所处的地方,特别喜欢一个人独自观察身边的事儿。

初中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靠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在早上、中午、傍晚时分,还有下晚自修后,我时常站在那儿,俯身看着楼下的同学们,来来往往,看着他们打闹,嘻戏,追逐,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自己也会觉得快乐,看到忧郁的神情会忍不住皱眉思索,看着他们的喜怒哀乐,看着他们之间发生的那些趣事,看着楼前的花草树木,品味其中的趣味每次路过的同学总会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看风景。然后,他们总会一笑而过久了,他们总会这样说,又在看风景啊?我也总笑着点头。

我喜欢阅读,特别是杂志。

小时候见到杂志样的书就忍不住要看一看。初中看的书就比较多,刚开始有好长一段时间总喜欢去图书馆借有关未解之迷这类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乐不思蜀,上课也看,偷偷地看,下课了也在宿舍里抱着它,没看完都不罢休。那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迷化了。高一的时候喜欢上了杂志,这个暑假还特意买了好几本回家慢慢看。当然还有一些小说,也准备向韩寒进攻!初中地时候还抱着明晓溪的那本厚厚的作品,用个两三天就看完,那时候可真是速度!

我喜欢篮球。

打篮球,看球赛。这要缘于小学同学给我的那些美好的回忆!小学的时候,我们全班人常在一起打球,男女分组,只有男生守规则,女生不用,因为我们女生不太懂。我还记得那个时候,男生的遭遇还真不好,呵呵被我们女生抢球,围堵,他们看着无奈不爽的是,每次我们女生投进的球少之又少。这段记忆,想起来仿佛就还在昨天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的一个人。一个人生活,一个人旅行,一个人思考。一个人,我可以做许多的自己想要做的事情。闲暇时,一个人做自己喜欢吃的饭菜。无聊了,我可以捧着自己喜欢的书本沉迷其中。若遇着阳光明媚,一个人背着背包踏青去,感受阳光的温暖,感受风的滋润

许多许多的,我喜欢的都很好!

你呢?

篇8:我喜欢作文1200字

我喜欢我家的那只牧羊犬,她的名字叫旺财。

它长着一身乌黑亮丽的黑毛,密而亮,在太阳光的照射下还会闪闪发光!它有一对直直的三角形耳朵,一有风吹草动,耳朵就会马上警觉起来,眼睛也会炯炯有神!如果在安静的时候,它就会半睁半闭,好像在打瞌睡!看到我们主人回家,那铿锵有力的尾巴甩得“啪啪“直响,还要一蹦三尺高!就像我小时候看见妈妈回来那劲儿一样!我的家乡在越溪镇。随着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我们镇上的新苏州人日益增多,治安当然也日益严峻起来了。所以,我家多了一位“黑衣警察”!

嘿嘿!它可神奇啦!虽然不会说话,但它很灵敏;虽然吃的都是剩饭剩菜,但身体很强壮,从来不打针吃药;还白天黑夜为我们巡逻!不管烈日炎炎,还是寒冬腊月,它一直为我们看守家门!不放过每一张陌生的面孔,只要有陌生人出现,不管白天黑夜,它就会“汪汪汪”地吼!但它也很听话,叫它坐下别动,它就乖乖地坐下,叫它别吼,它就打住不吼!非常听话,真讨人喜欢!

每次,我奶奶去干活,它就像孩子一样跟着奶奶后面陪她一起走。奶奶一直说,这“旺财机灵得很,看到车子会避让,看到村上的野狗,不是扑上去撕咬,而是友好地给其他的狗让路。真是个“精灵鬼”!就这样,“旺财”在我家生活了八年!我们和它的感情也与日俱增。

可是一天,我家的“旺财”不见了。我奶奶到处去找了,没有。我放学回来,也去找,也没有。爷爷下班回来,全村人民去找,也没找到。虽然只是一条狗,但没有找到我们每个人的心情都很失落!想着想着,我的泪水不知不觉流了下来!它迷路了吗?还是被人打死了?或是被人毒死了?肯定是凶多吉少!我在心理默默地祈祷老天保佑“旺财”,让它平安回来吧!

一天、两天、三天……“旺财”还没回来。本来我放学回家,第一个迎接我的就是它,它会蹦到我身上,还要用舌头舔我的手,而我也会给它奖励,给它吃火腿肠。可是,现在回家感觉冷冷清清的。心里总好像少了点什么!奶奶说,看来是回不来了,唉……!转过头的一刹那,我看见奶奶眼中也有泪花在闪动!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我们慢慢地适应了“旺财”不在的日子。看得出来,爷爷奶奶嘴上不说,心里都很纠结!就在我们都不抱什么希望的时候。那个星期三,我放学回家。我看到了,看到了一条黑影从我家窜出来,是“旺财”!真的是“旺财”!它又是甩尾巴又是摇头晃脑,扑到我身上,嘴里还会“恩恩恩”地撒娇!我也紧紧抱住了它,我又惊又喜,眼泪夺眶而出。我朝思暮想、魂牵梦绕的“旺财\"终于回来了!奇迹!奇迹啊!天大的喜讯!

我马上去买了一包火腿肠,迫不及待地喂它吃!一个星期不见,“旺财”瘦多了!身上的黑毛没那么顺了。奶奶说:“今天旺财回来,身上都湿漉漉的,不知去了哪里,不过,能活着回来就好!”看着“旺财“大口大口地吃,我想这些天它肯定遭罪了,不知怎么过来的,落魄到极点!不过,他还是活着回来,还是很幸运!爷爷回来之后,给它吃了大块大块的红烧肉,我们都摸摸它,抱抱它!晚上,我们给旺财洗了一个澡。我们的“警卫员”终于回来了!我们的“旺财”终于回来了!

从此以后,我家又恢复了往日的气氛,又听见那清脆而响亮的“汪汪汪”!放学回家又有那熟悉身影出现在眼前,奶奶出去干活又不寂寞了,因为有个“同伴”陪着她!“旺财”希望你好好活着,我们离不开你,我们不能没有你,你是我的开心果,是我家的锦衣卫。我们也要好好保护你,不让你再受苦!也希望大家一起来保护我们身边的小动物!因为,它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们也在为我们人类服务!也在默默地奉献自己微不足道的力量!所以,从我做起,让我们一起善待小动物,关爱小动物们吧!

篇9:我喜欢作文1200字

我喜欢作文1200字

上古的洪钟敲响,万物的诞辰时刻。创世者给予了每一种事物独特的美与淋漓隽永的艺术感,苍穹的圣明一一勾画出些许令人深思的意义,越出外表那本质的理性,耐人寻味与思索。我深深喜欢着那些意味深长而表面又涩黯普通的事物啊……

我喜爱落叶。每当秋来时,一片片黄叶,和着清瘦的日光,缓缓地飘落下来,他们枯槁的双手,早已抓不住母亲的枝条了,只能无奈地打着旋儿坠于地上。母树也微微地颤着,哭得凄怆。瑟秋残忍地毁坏了最后一丝生机,还不知足,又扯坏了落叶。落叶痛苦地惨叫着,心里,却一味惦念着母亲——那可敬的母亲啊,我们这些不孝子孙能为其做些什么,为其效些忠心……他们毅然叶落归根,为母亲增添些许肥料,嘴角浮起坦然的笑。那么开心,有又那么伤感……

我喜爱迎春。春姑娘还没有到来,迎春就殷勤地张结着了,开出几朵淡黄,在寒冬腊月里构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她顶着寒风,冒着“飞絮”,勉强睁大眼睛,睫毛上就又结出了霜。刚努力挺起腰,一阵风吹过后又被掀翻了,只能别扭地曲着腰蜷成一团。突然,风停止了怒吼,雪也停了。迎春直起了腰板——果然,妩媚的春来了。她的同伴一个个正揉着惺忪的双眼站了起来。霎时,三月的春醒了。桃花绚丽的舞姿,杏花含羞的骨朵,牡丹热烈的绽放……迎春一看,百花齐放,自己俨然成了“透明花”,于是,她快步躲入丛中,柔情淡雅地望着春淡淡的笑……、

我喜欢着大树。我喜欢傲然屹立的松柏,喜欢婀娜柔美的柳树。我总是不能自抑地去喜爱那些古老的不知名的大树。摸着那粗糙的'树皮,总会莫名地涌起创始者的沧桑与庄严,总会浮出那具有威慑力的声音,教诲着人类的愚昧和无知,怂恿着我们的心灵吐出荒谬与虚假,并注入新的好的自然的气息,帮助我们去更好的面对生活。它们,是自然,是灵魂最忠实的庇护所与归宿,自然,所培养出的,是芳馨与净土的味道,是滚滚春雷交织着三月春雨,在自然的拥抱中碰撞,飞溅,是最好的重拾人性,洗涤人心的地方。来吧,亲近自然吧,那一刻,你的心,一定没有杂念,被最纯正的气息塞满了。

我还喜欢着海市。海——市?!很多人都会厌恶地摇摇头。没错,海市是虚假的,蛊惑人心的地方。曾经,有无数患难的人,怀着最后一丝希望,揣着一颗虔诚的心,喝尽了最后一滴水,淌尽了最后一滴汗,终于倒在了沙子上,离开了人世。临死前,还捧着一丝可笑的愿望,做着一个虚假的梦,渴望去那个不可即的地方。很多人都憎恶这那海市。可海市是无辜的,是清白的,只有人的无知加速了自己的死亡。天边那海市,露着虚假的微笑,拉拢着人们向死神的镰刀靠近。在死亡面前,人们愚昧的大胆与求生的本能麻痹了思想,掩住了双眼,使其丧命。在死亡与重生之间,我们要冷静下来,认真思考并推敲,不要被“糖衣炸弹”所击倒,要揭开事物的真面目,不要只看外表,要追求本质与真实。

我喜欢生活中一切能带给我启发的事物,而且深深地喜欢着那些事物带给我的启发!这些启发能减少我的幼稚与愚昧,增长我对社会的见解与认识,使我的生命之花开得更艳丽芬芳!

篇10:我喜欢动物作文150字

我喜欢小兔。你看,它那圆圆的脑袋上长着像红宝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眼睛,看起来就像得了红眼病,它的耳朵长长的,只要听到点点声音,就“唰”的一下竖起来了,嘴巴有三瓣,吃东西的时候还会发出“吧嗒,吧嗒”的声音,好像在说:“好吃,好吃!”听起来可有意思了。小兔的毛像雪一样白,摸起来舒服极了。

它可喜欢吃萝卜了,只要一看到萝卜,就迫不及待地“冲”过去,津津有味地品尝它,不一会儿,就把萝卜吃光了。你瞧,小兔可爱吧?

篇11:我喜欢动物作文150字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有:猫。马。狮子。豹等许多动物。其中我最喜欢狗。狗又灵敏的嗅觉和听力。狗有各种各样的外形奇特的长相令人惊叹!

有一次,我带着我家的狗出去玩,不知不觉玩到了夜幕降临。就在这时我再胡同里转不回家了,这时小狗狂叫了一阵子,好想让我跟着它走。过了一会我到家了。

我家的小狗虽然没有藏獒那么高大威猛,但是我依然喜欢我家的小狗。我喜欢狗的忠诚,我喜欢狗顽强的生命力,你呢?

篇12:我喜欢动物作文150字

说起动物,我最喜欢的就是狗,而且我家里就养着一只可爱的比熊哦!它的名字叫“崽崽”。

比熊是一种体型小的,白色粉扑型的狗,它有着欢快的气质,从它好奇可爱的黑黑的眼神中就能体现出来。它的性情彬彬有礼、敏感、顽皮而可爱。它的动作优雅,灵活,活泼,对人友善,很粘人,非常逗人喜爱。

狗都喜欢吃肉,我家的比熊也不例外,而且它还非常喜欢吃饼干,面包还有苹果。它喜欢“哼哼唧唧”的对我撒娇,喜欢让人抱。带它出去它总是跟在我的后面,可是看到别的小狗它就跟人家跑了,但是一会它就会回来;它也很淘气,总是在吃完饭后玩它的小碗,弄得不停的响,他玩碗的动作真的很可爱呢!

我非常爱它,它是我家的开心果呢!

篇13:我喜欢动物作文150字

我喜欢的动物有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海豚。你喜欢它们吗?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它们吗?那我就来告诉大家吧!

海豚虽然长得像鱼,但它并不是鱼,它是哺乳动物。海豚善于跳跃。饲养员给它们起了一个外号,叫“海洋明星”。“海洋明星”经过长时间练习,就能够为我们表演节目,如顶球、投篮、钻火圈等。他们还会下水救人、寻找食物、军事侦察等特殊本领。海豚以钱、虾等海中生物为主食。

海豚的本领真是太多了!

篇14:我喜欢动物作文150字

我喜欢的动物——熊猫

我喜欢熊猫,因为它像一个毛绒玩具,很可爱。它有黑白两色,身体是圆圆胖胖的,它吃东西时总是把食物捧在怀里,翻起跟头来像一个皮球,憨态可居。

我在电视上看见了两只大熊猫,叫“团团”和“圆圆”。妈妈告诉我熊猫是国宝,我更加喜欢它们了!现在我的博客上也有一只可爱的大熊猫!

篇15:我喜欢自然作文1200字

总喜欢、一个人细细品味、品味这世界的真、善、美!喜欢看那一张张笑脸,纯真而动人。

世界,唯美的最数自然。

篇16:我喜欢自然作文1200字

无论是海的风平浪静还是波涛汹涌,我都喜欢,那都是生命的跃动。想像一下,晚霞初落时分,只身一人来到海边,天空上的云儿染上了一片黄晕,在西头,西落的夕阳与海平面相接连成一条地平线,平静的海面上斜映着夕阳西落的那片羞赫的黄晕,那该是多美的一幅画面!我喜欢看那雪白的浪花随着海风跳舞,它汹涌澎湃,似乎在肆意吞噬着什么,连同你的烦恼一并吞没,一切在那瞬间都变得明亮

我喜欢漫步,但不是独自一人,最好有个朋友陪同,彼此间不需要太多言语,静静地就好!让那些琐事都随步伐而去,让这尘埃随自然而去,涤荡心扉

我喜欢观察所处的地方,特别喜欢一个人独自观察身边的事儿。

初中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靠在教室外的走廊上。在早上、中午、傍晚时分,还有下晚自修后,我时常站在那儿,俯身看着楼下的同学们,来来往往,看着他们打闹,嘻戏,追逐,看到他们脸上的笑容自己也会觉得快乐,看到忧郁的神情会忍不住皱眉思索,看着他们的喜怒哀乐,看着他们之间发生的那些趣事,看着楼前的花草树木,品味其中的趣味每次路过的同学总会问我,你在干什么?我说,看风景。然后,他们总会一笑而过久了,他们总会这样说,又在看风景啊?我也总笑着点头。

我喜欢阅读,特别是杂志。

小时候见到杂志样的书就忍不住要看一看。初中看的书就比较多,刚开始有好长一段时间总喜欢去图书馆借有关未解之迷这类的书,看得津津有味,乐不思蜀,上课也看,偷偷地看,下课了也在宿舍里抱着它,没看完都不罢休。那时候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迷化了。高一的时候喜欢上了杂志,这个暑假还特意买了好几本回家慢慢看。当然还有一些小说,也准备向韩寒进攻!初中地时候还抱着明晓溪的那本厚厚的'作品,用个两三天就看完,那时候可真是速度!

我喜欢自然作文1200字

我喜欢的动物――牛

我喜欢动物的作文450字

我喜欢的一种动物作文

我喜欢的动物是小狗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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