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在这里给大家带来民政会议上的讲话,本文共14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yours99”提供。
篇1:民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xxxx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比“十一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十一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置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文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不懈努力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置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提请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8个政策文件,出台了20件部门规章、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法制支撑,确立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规范了弃婴收留抚养工作,拓展了孤儿保障范围,强化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少数省份发展到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众。我们把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摆上突出位置,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提高了民政法律制度的执行力。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试行了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了依法设权、照单行权、权责统一,正确履行职能。维护法制权威,部里依法作出了142件行政复议决定,全国共查处1.5万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支持省级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制机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政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这是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的五年。我们编制实施了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规划、福利彩票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了综合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有力实施,民政工作保障条件明显加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升。与“十一五”期末相比,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政事业费从1606.1亿元增加到3265.5亿元,增长了103.3%。中央预算内投入各类规划136.3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05.9亿元,增长了348%。全国养老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30.3张,比“十一五”期末增长70.2%。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万张,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31.1%。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从“十一五”期间的3455亿元增长到“十二五”期间的8600多亿元,增长了14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9%,比xxxx年增长了22%。社会组织从43.5万个发展到63.8万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4600多家,增长了23倍,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广泛开展。争取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30亿元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20.4亿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协助落实福利企业退免税32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8.19亿元实施散葬、零散烈士墓、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实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90亿元。中央财政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展到1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了6551个,灾害信息员扩展到68.25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深入实施。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扎实进行。部本级中民北京养老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减灾小卫星星座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
这是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了68名领军人才,建立了3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57万人次,部本级开展教育培训800余期。加快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增强了民政统计服务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的作用。部本级实施国家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支持近2亿元。加大了正面宣传,健全了新闻发布等制度,妥善处理了舆情事件,建立了包含“两微一端”在内的全媒体格局。基层民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以落实国发〔xxxx〕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和服务力量。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成果显著。与29个国际组织、36个国家建立了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54个,引入境外资金2.28亿元,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成功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第八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联合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第六届南南学习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扩大了民政对外开放与经验分享。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有些业务领域、有些工作项目相对滞后,个别的甚至严重落后;部、省两个层面制定的诸多政策中,有的缺少刚性措施,有的缺少操作性,有些政策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民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公开办事不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产生了一些优亲厚友、“人情保”等违规问题;有些业务领域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有些民政干部素养、能力欠缺,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有些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差,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十二五”以来的民政工作成就,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惠及了人民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去年,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难免会影响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可能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难免会带来权力、利益的调整变化,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但实现发展动力转换,释放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又可能达到更好地发展和利益的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难免会产生劳动力结构变化,社会抚养比失衡,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负担等问题,但采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又可能增加老年人消费,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避免过度福利化,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兜好各自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将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二)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五大发展理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融汇贯通,既有理论创新意义,又有实践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善于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政策创制、资源配置、督促落实、能力提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相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试错、全员竞相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把群众的需求、制度的缺陷、工作的短板、舆论的批评当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要求,列为调研课题,安排政策项目,制定工作举措,在发现问题中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在解决问题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加强科学统筹。统筹兼顾是唯物辩证法在发展上的科学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意识,既做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和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区域统筹,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民政改革发展上各展其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制定城乡基本民生保障政策,统筹部署城乡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完善城乡民政工作机制。要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坚持近期筹划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借鉴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动力,不断壮大民政资源,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作了部署。为此,现有大多数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到20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扶贫。要依靠各级政府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对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政策。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创新慈善事业发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工作合力。
(四)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发展的思想武装和政治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铭记于心,刻印于脑,全面领会,自觉执行。要统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贯穿党建意识,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中,要尊重党委工作部门的指导作用,配合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深入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xxxx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十三五”时期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编制发展规划为引领,以法治为保障,切实起好步、开好局,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减灾救灾工作。协调制定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方案。协助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响应启动标准,推进应急救助、过渡期救助、倒损农房恢复重建救助、冬春救助等环节精准化、规范化、标准化。坚持常态减灾与应急救灾相结合,推进多灾易灾的地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推动加强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创建1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举办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农房灾害保险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救灾工作。
(二)社会救助工作。谋划“十三五”时期社会救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健全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制定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持政策。推动救助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快制定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方案,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于扶贫线的地区逐步提高标准。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继续推开救急难工作。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量化调整,强化收入核对机制实施,推广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救助保障的精准化、科学化水平。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研究老年人照顾性政策,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和家庭养老支持政策,推动落实医养结合、金融支持等政策,指导地方加快出台老年人“三项补贴”福利政策。继续支持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监管办法,落实年度报告、综合评估等制度。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业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制度。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协调制定加快康复辅具业发展的意见和加快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立假肢师和矫形器师职业资格制度。协调落实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协助制定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拓展新型捐赠方式,推进慈善超市、捐助站点运营机制改革,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扶贫攻坚。
(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协调制定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意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有需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健全村级民主监督机制。指导落实《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研究建立城市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研究制定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目录。推动街道管理服务体制创新,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
(五)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协助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协调制定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制为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人才工作,规范和引导社会智库、网络社群社团健康发展等政策文件。完善配套政策,稳妥推进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指导地方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章程示范文本、选举工作指引,协调完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非营利组织自身收入免税、公益捐赠物资进口免税等政策,推动税收优惠试点工作。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行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和专项检查,探索建立已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基金会年度报告制度、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认定和监管制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及组织代码制度,探索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结合登记、年检、评估、培训等环节,协同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拓展服务领域,协调制定为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服务、禁毒戒毒、职工帮扶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定加强社工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推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出台社工服务机构基本规范。继续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实践,持续实施“三区计划”,启动实施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专业社工服务国家支援计划。制定《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完善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工作。
(七)拥军优抚安置工作。强化大局观念,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重大改革及裁军30万重大决策。协助制定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意见。规范伤亡评定、两参人员认定的标准和程序。协助举行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烈士仪式,公布第六批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研究制定《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启动第二批在朝志愿军烈士陵园及其他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修缮保护工程,精心做好第三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迁葬回国工作。推动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法规政策、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建设,增强军供区域保障能力。开展第十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
(八)区划地名工作。协助出台设立县级市标准、设区标准和有关程序。健全行政区划调整专家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调整效果评估。制定完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配套办法,加大业务指导和质量管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40%、总量80%的普查任务,同步推动普查成果转化。出台加强和改进地名管理的意见。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推进有关地名文化遗产确认工作。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以农村为重点加大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力度。制定界线界桩设置与维护、界线详图等行业标准,完成冀晋线等13条省界联检任务。
(九)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和绿色殡葬、惠民殡葬。组织开展老一辈革命家签名倡导火葬60周年纪念活动。深化殡葬行风建设。研究制定突发事件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相关善后政策。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加强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控。落实无户口长期滞留人员户口办理政策。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启用全国救助寻亲网。协助制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联合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摸底排查。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尤其是乡镇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推动部门间婚姻信息核证共享,加快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进度。推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颁证工作。依法规范华侨收养,加强收养能力评估。整合升级打拐解救儿童寻亲等平台。
(十)福利彩票工作。加强对福利彩票工作的领导,加强风险防控,确保安全运行。加强技术研发,优化游戏品种结构。改进市场运行机制,拓展销售渠道。制定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开设公益金资助项目集中展示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公开透明,提升品牌形象,健全“阳光福彩”长效机制。
在确定和实施上述十个方面任务的同时,要加强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要深入推进民政改革。要增强改革意识,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和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以信息共享、技术革新为手段,推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婚姻登记信息核证、对象申请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民政对象精准识别、民政工作规范管理水平。要统筹推进救急难、儿童福利、农村社区建设、社工人才等试点试验,扩展民政服务设施的社会功能,发挥部省合作的引领作用,推动民政工作区域先行、重点突破,实现整体提升。要深化部门联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减灾、老龄、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士兵安置、地名、平安边界、流浪救助等部际协调机制作用,增强工作合力。
二是要加强各级民政“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央层面,要精心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协调编制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和社会福利服务等重点专项规划,配合编制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统筹编制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等规划。各地要加大力度、争取支持,努力将民政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加强中央层面规划与地方规划的有机衔接,保证中央层面规划有依据、有支撑、能落地。要发挥地方的主动性,根据需要扩大规划编制领域、数量,增加含金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高且民政工作基础好的地方,发展指标应高于全国水平。要加强规划编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组建精干队伍、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研究论证、主动沟通协调,确保规划编制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要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配合出台慈善法,协调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政策。做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加大部门规章、部门联合规章制定力度。指导有立法权地方的民政部门加强法制建设。开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试点,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加快实行简政放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公开办事,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探索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和民政法治建设专家库。研究制作一批执法法律文书制式文本,研究建立民政行政复议和诉讼典型案例报告制度。继续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注重简政放权与加强监管同步。制定《民政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四是要加强政策实施的督促检查。继续对重要法规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年度重点工作、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督促检查。创新方式,在最低生活保障绩效评价、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有关民政经费落实等工作的检查中,加强随机抽查方式应用;在有关民政政策执行,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与管理,民政试点试验、示范创建,有关资金项目使用管理等方面,视情开展第三方评估。广泛吸收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组织、行业组织、两会代表委员、新闻记者等参与检查评估工作。各地也要结合实际,统筹做好接受部里督查和组织对本区域落实有关工作的督查,增强政策落实效果。
五是要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财务和资产管理。加强各类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事件。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指导相关院校加强民政职业教育,推进专业化能力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壮大各类人才队伍。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科学技术研究及成果运用。加快推进金民工程一期项目立项论证和实施,建立统一数据共享平台和民政大数据应用中心框架,开展“互联网+”在养老服务、社区服务、殡葬服务、婚姻收养、区划地名、志愿服务等领域推广应用行动。开发应用民政统计APP,增强统计服务功能。深化国家人口库民政业务领域应用。加强民政新闻宣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高民政干部媒体素养。积极推进民政信访法治化改革,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全面落实部省合作重点事项,推进援藏、援疆、定点扶贫等工作。加强外事和涉港澳台事务管理与服务,积极开展多双边机制下民政领域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地区交流合作。采取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运用信息化手段,教育培训,依托基层组织体系等方式,延伸民政工作臂膀,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
四、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结合进行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行动计划》,并即将发布《标准化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我们要提高认识,积极落实。
近年来,在民政部高度重视和民政系统共同努力下,民政标准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制定了《民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民政管理标准化实施方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示范,出台了百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了民政产品和服务,提升了民政管理水平,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在标准制定修订和宣贯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发展,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民政服务对象的肯定。但与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和民政事业发展的需求相比,民政标准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同一些部门相比总体上还处于落后状态。主要是:标准化意识总体不强。部分领导干部标准化工作意识淡薄、能力欠缺,标准化知识普及宣传不够,多数民政业务领域还没有形成标准体系。标准数量较少,供给不足。不仅与工信部、环保部等拥有几万项标准的“大户”相比严重落后,就是与人社部等与民政业务性质类似的部门拥有上千项标准相比也差距较大。特别是保障民政服务对象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较少,个别业务领域标准存在空白。标准结构有待优化,质量有待提高。已有的标准中,技术类标准多,管理服务类标准少,推荐类标准多,强制类标准少,养老、社会救助、社区服务等备受社会关注的业务领域少标甚至无标可依。部分标准老化严重,近一半标准的标龄达5年以上,近15%的标准标龄达以上,与实践发展明显脱节。有的标准文本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标准贯彻实施力度较弱。已发布的标准很多是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没有真正得到执行。标准化工作保障机制尚不完善,多数地方民政部门没有列支专项经费、配备工作人员,缺乏保障激励措施。
改革开放以来,标准不断从生产领域、经济方面向公共服务、社会治理以及政府管理中拓展。同样,标准在民政领域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作用越来越明显,成为与法规、规划、政策同样重要的工作手段,同样具有基础性支撑作用。要依靠标准化实施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政策。标准是法律法规政策的细化和延伸。保障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或基本生活,既要靠法律法规政策明确对象范围、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工作主体,也要在对象认定、服务提供、流程管理等方面制定标准,对微观性、技术性、定量性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才能够有效实施。要依靠标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民政各类标准尤其是管理服务标准,将广大干部职工的实践经验集成、提炼,以标准形式予以固化、付诸实施,能够增强民政管理服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民政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要依靠标准化防范民政工作风险。民政领域发生一些事故事件的重要原因是相关标准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留下惨痛教训。加强标准化建设,既是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也是防范和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要依靠标准化实现民政部门政府职能的转变。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必然趋势。标准作为一种市场衡量尺度和监管依据,日益成为政府履行职能的规制手段。民政部门已取消多项行政审批,在逐步取消不必要的审批事项过程中,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可量化、易操作的工作规范,并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才能转变好、履行好政府职能。
为尽快解决民政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适应民政事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我们要以改革的精神、开放的取向、超常规的措施,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会前,部里会同国家标准委印发了《关于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对民政标准化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并将民政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安排之中。各级民政部门要抓住机遇,真抓实干,抓好《意见》的实施。
第一,加快民政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编制《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和养老服务、康复辅具等专项业务标准化规划,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调动部直属机关和地方、政府和社会、专家学者和一线实务工作者等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制定养老服务、救助服务、康复辅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标准,争取在几年内快速增加民政标准的有效供给。部本级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先行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机构)标准;在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和事项,可以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特点,探索制定更具针对性、先进性的地方标准和企业(机构)标准。同时,要加强标准复审工作,对标龄超过一定年限、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标准,及时进行清理与修订,尽快解决标准老化问题。
第二,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要实现民政标准化工作跨越式发展,必须创新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在标准的制定修订上,要通过招投标、定向委托、主动认领等竞争性方式加快制定修订工作;可以探索一项标准任务多途径委托的工作机制,优中选优,确保标准文本质量。在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的建设上,既推动在民政各业务领域普遍成立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又鼓励现有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根据业务需要,成立若干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还可以探索秘书处分设机制,鼓励竞争,增强动力和活力。在标准化工作手段上,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优化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标准制定修订周期,建立标准文本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增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第三,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标准化工作。各级民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中介机构都可以是民政标准制定修订的承办主体,要充分发挥这些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标准制定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基层单位和一线管理、操作人员对具体标准内容、技术参数的确定更有发言权,要善于根据他们的实践体会研制标准,善于支持基层单位制定企业(机构)标准或参与地方以上标准制定修订工作。要鼓励地方民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制定地方标准或企业(机构)标准,并将其中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转化为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或直接承担研制民政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工作。要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发展团体标准的要求,自主制定和发布民政范畴团体标准,供有关社会组织选择和采用。要鼓励民政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显著提高国际标准采标率。同时,支持民政标准走出去,转化为国际标准。
第四,推进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标准的生命在于贯彻实施,这是标准化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要确保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事关民政服务对象的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要运用行业准入条件、生产许可、合格评定、行政执法、监督抽查等手段,确保强制性标准真正成为技术法规和底线红线。要实现推荐性标准在最大范围内得到贯彻落实。标准的特性就是“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民政领域各类推荐性标准大都具有较强的公益属性,旨在规范民政各类管理服务,要充分发挥效益。部里将会同国家标准委,把服务业标准化、全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标准优先转化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在最大范围内推广试点经验和制度成果。要注重贯彻各类安全标准。在实施民政各类业务标准的同时,民政行业企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组织还须执行消防、卫生、建筑设施等各类通用标准尤其是安全标准。在推进标准实施时,要首先保证各类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守住不出安全事故的底线。
第五,加大标准化工作宣传培训力度。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人才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只有充分认识民政标准化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只有建设一支既有标准化知识、又懂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才能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组织新闻媒体报道、举办讲座、编印宣传手册等形式,让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服务机构尽快树立标准化理念,增强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认识。要加大培训力度。把标准化理论知识、主要业务领域的支架性标准文本列入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标准化工作水平。要加强民政标准化专家队伍建设。既增强民政系统技术业务专家的标准化工作能力,又凝聚其他方面熟悉民政业务的标准化专家,发挥专家队伍编研标准或指导、咨询作用。
第六,加强标准化工作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制定标准化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形成统一部署、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的工作制度;要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职责,配备标准化专兼职工作人员,统筹做好标准体系建设、专业技术组织组建、协调标准制定修订等工作。要实现管标准和管业务融合式推进。标准是业务内容的遵循和衡量尺度,标准化工作是推进业务工作的工具和手段。各内设部门要把标准化当作推动业务的有力抓手,通过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和贯彻实施,实现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标准化归口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要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部里已从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列支部分资金,用于支持社会福利及相关公益事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各地民政部门可以效仿这种做法,并力争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参与民政标准研制,建立多元投入的资金保障机制。要建立标准化工作绩效考评机制。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进行工作督查或绩效考评,要把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考评体系,对标准化工作实效突出的个人和组织予以表彰奖励,根据成果和贡献给予记功或嘉奖。
同志们,“十三五”大幕即将拉开,使命光荣而艰巨。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上下一心、奋发有为,积极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推动民政事业加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篇2:民政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为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热情,以便深入扎实抓好各项工作、加快推进全省民政改革发展,今天,我们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专题就有关问题作以明确和部署。
下面,我围绕《着力构建“六大体系”,协调推进民政发展》这个主题,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面理清“十三五”民政改革发展的基本思路
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政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如何加快推进全省民政转型升级、全面助力富民兴陇一道小康,是摆在全体民政干部职工面前的重大任务。经过一段时间的调研和思考,我感到,当前和“十三五”时期,全省民政改革发展要坚持“13666”的基本思路。具体来说就是:明确“一个思想”、树立“三个理念”、把握“六大特性”、用好“六大抓手”、健全“六大体系”。下面,我逐一和大家进行交流,不妥之处,请同志们随时和我商讨修正。
(一)明确“一个思想”。
所谓“一个思想”,即开展工作的主导思想。这个主导思想就是: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困难群众解愁!
为什么要用这句话来作为我们工作的主导思想呢?因为,民政部门是政府的一个很重要又非常特殊的职能部门,是党、政府和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之间不可缺少的桥梁纽带。从党和政府这个角度来说,始终非常关心、关爱民政服务对象这个群体,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生活、生产及发展难题,全力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基本生活,尽量使他们衣食无忧、生活幸福、更有尊严。从民政对象这个角度来说,他们最需要的就是党和政府的温暖,最希望的就是能够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最期盼的就是能够经常接触到民政干部职工。从民政部门这个角度来说,上连党和政府、下连困难群众,党和政府的忧愁就是我们的忧愁,民政对象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让党和政府放心、让困难群众满意是我们的基本职责。所以,我们要千方百计为党和政府分忧、竭尽全力为困难群众解愁。
(二)树立“三个理念”。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内因决定外因,外因又反作用于内因。我们不难看出,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态度,有什么样的态度就有什么样的行动;有了良好的行动之后,就会进一步坚定自己的理念。所以说,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感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牢固树立“三个理念”。这“三个理念”,分别强调“民政的作用定位”、“开展工作的方法”、“民政的自身建设”三个问题。
一是要牢固树立“在助推扶贫中找位置、在全面小康中看作用”的职能理念。当前,全党、全国都在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齐心协力奔小康。省委、省政府也把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努力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的“1号工程”,全面扎实予以推进。强调:“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民政对象不小康、困难群众不小康,岂有全面小康?同时,民政的主要职能是扶危济困,“兜住底线”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民政的各项工作都要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向富民兴陇一道小康这个大局聚焦。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有的同志看到“1+17”精准扶贫方案只涉及到农村低保、医疗救助、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内容,就简单地认为“民政助推扶贫”仅仅是社会救助处、福利慈善处、老龄事业发展处的事,这是很片面的。可以说,民政的方方面面都与富民兴陇息息相关。比如,全面做好防灾备灾工作可以降低因灾致贫(返贫)率、合理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可以理顺经济管理体制、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可以促进经济发展,等等。这些都是在助推扶贫、助推发展。所以,同志们要牢固树立“在助推扶贫中找位置、在全面小康中看作用”的理念,努力以实际行动助推富民兴陇、一道小康。
二是要牢固树立“围绕全省大局开展工作、坚持‘三个面向’主动作为”的工作理念。“定位”找准了,就要找“方法”。那么,我们到底该怎样开展工作呢?那就是,要始终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强化底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忠实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全力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努力提高民政对象生活水平和发展能力,切实“兜住”民生底线。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所谓面向社会,就是要广泛问计于社会,及时回应社会对民政的要求和关切,并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做好各项工作。所谓面向基层,就是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面对面地查实情、办实事、解民忧;就是要切实把精力、人力、物力、财力向基层倾斜、向一线聚焦。所谓面向群众,就是要尽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真正在第一时间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让他们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和谐与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是要牢固树立“创新、务实、亲和、公廉”的自建理念。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政治路线确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推进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建设一支“创新、务实、亲和、公廉”的民政干部队伍,这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所谓创新,就是要求大家不断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勇于担当重任,善于破解难题;只有创新,工作才有生命力。所谓务实,就是要求大家踏踏实实,扎扎实实,埋头苦干,忠职尽责。所谓亲和,就是要求大家对人民群众有感情,对民政对象有真情,对业务工作有热情,时时处处彰显亲情。所谓公廉,就是要求大家公道正派,公私分明,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这“八个字”,是对民政干部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一个合格党员、合格干部必须具备的素质。
(三)把握“六大特性”。
投入民政、践行民政,首先要认识民政、认知民政。同志们都知道,民政的根本宗旨是“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根本职责是“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朱德同志曾经指出,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强调,民政工作是“菩萨”事业,并要求大家怀着菩萨之心、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去做民政工作。可以说,民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承担着不同的历史使命,也有着不同的时代内涵和职能特性,但本质上是一致的,是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脉相承的。新形势下,民政的特性至少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多元性。民政工作业务多元,量大面广,琐碎繁杂,大的业务就有20多项,各项业务都相对独立,自成体系,而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新中国成立初期,首任民政部长谢觉哉就指出:“凡是没有专业部门管的事务,都归民政。”近年来,随着党中央越来越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民政的职能使命不断扩展,任务空前加重。去年,国家就将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关心、关爱和服务工作交给民政部门负责。可以预料,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民政的职能还会进一步扩展,业务还会进一步延伸。
二是托底性。民政工作直接为受灾群众、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群体服务,做的是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的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困难群众解愁。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想找的第一个人就是民政干部。提出的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其中就包括“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民政的“托底性”告诉我们,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树牢底线意识,积极主动做好各项“托底性”工作。
三是急难性。减灾救灾是民政部门的重要职能之一,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甘肃省情特殊,自然灾害多发、频发,近年来先后发生了“5.12”汶川特大地震、“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岷县特大雹洪泥石流、岷漳6.6级地震等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十年九灾”、“无灾不成年”的特殊省情,要求我们随时做好应急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突发自然灾害,要闻灾火速而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指导救灾,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四是基础性。民政工作服务在基层,工作重心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也在基层。比如,基层群众自治,就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从而有力地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社区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等都是贴近老百姓身边、走进家家户户的社会事务性服务。民政工作广泛的“基础性”,决定我们必须把目光投向基层、把精力投入基层、把重心落到基层,自觉做到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工作。
五是社会性。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深刻揭示了民政的“社会性”。李立国部长解读为“一统四分”,即“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要做到: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成为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担当者;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成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促进者;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成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者;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成为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可以说,“一统四分”内涵非常丰富、定位特别准确、指向十分鲜明,同志们要深刻领会、自觉践行。
六是政治性。民政工作具有维护社会稳定的特殊作用。比如,社会救助、灾害救助、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变动、双拥优抚安置等工作,不但关系着社会和谐,有的还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随着近年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和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革,人们的行为方式、社会心理和利益诉求明显改变。这就要求我们,做民政工作要更加精准、更加原则、更加公平。大家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时时处处坚持以政治的视角来开展各项民政工作,努力用实际行动密切党、政府和群众的关系,全力维护政治安定与社会和谐。
(四)用好“六大抓手”。
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不断推进,改革迈入深水区,经济、政治、社会迎来“三大转型”,经济形势面临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在这样的大形势、大背景下,全省民政改革发展面临着诸多影响和制约,我们必须找准抓手,并全面用好抓手。具体来说,就是要持续不懈地坚持“六抓”。
一要抓资金争取。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国家对基本民生投入的增幅必将减慢;同时,我省省情特殊,经济欠发达,地方财政对基本民生的投入十分有限,这是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钱,推进民政改革发展就没有底气、就难以深化。全面争取资金支持,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和头等大事。厅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位处长,要进一步加强与民政部的对口衔接汇报,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支持,努力为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各市州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支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全省民政改革发展。
二要抓立法创制。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是破解难题、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厅政策法规处和机关各处(室、局),要紧盯“瓶颈”问题,加快立法创制,及时新建或修订一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以及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努力构建相对完善的、符合省情实际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切实为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原则上,国家有政策性、规范性文件或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力争出台地方性法规或省政府规章;对省政府规章已实施5年以上且基本成熟的,要积极争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规范性文件已实施5年以上且效果比较显著的,要积极争取上升为省政府规章。各地民政部门也要参照省厅的思路和模式,加快健全当地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努力促进民政改革发展。
三要抓设施建设。只有持续不懈地抓项目、抓设施建设,才能逐步夯实民政基础、支撑民政发展。近年来,全省各地紧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实施“3341”项目工程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先后实施并建成了一批重大民生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级民政部门要紧贴全省民政改革发展实际,采取上下联动、多方争取的办法,加快配套完善养老服务、减灾救灾、社会福利、社区服务、殡葬服务等设施,努力形成均衡配套、功能完备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不断夯实民政发展基础。
四要抓机制完善。近年来,我们在“机制建设”上成效是显著的。通过抓机制,有效强化了工作合力,增强了服务效益。这方面的工作,下一步还要全面加强。救助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机制;救灾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联动”、“灾情信息资源互联共享”等机制;福慈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协作交流”、“示范养老机构对口支援”等机制。其他各处室,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和建立相应的制度机制。我想,在适当的时候,我们要对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地推动建立的制度机制进行全面梳理,大家都拿出来晒一晒、看一看、比一比,以便相互学习借鉴,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五要抓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以及干部队伍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民政队伍政治坚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努力为全省民政改革发展提供支撑。严格落实“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等四个办法,加强对资金管理使用的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落实“省级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等五个办法,确保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序、专款专用。同时,救助处要进一步指导各地健全完善城乡低保“有效期管理、分类认定、3+1综合测评”三项制度,不断提高低保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精准化水平。
六要抓主体责任。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3783”主体责任,健全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民政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强化对民政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效益。加强对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工作的督查指导,适时查看进度,及时纠偏补短,跟踪予以问效,以此促进上级精神全面贯彻、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努力确保全省民政事业持续、深入、健康发展。
(五)健全“六大体系”。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改革发展的总基调。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一条红线”、贯彻“四个全面”、抓好“五个最大”的总体思路,紧密结合全省民政东西发展不平衡、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各项业务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按照“固强补弱、协调发展”的基本思路,着力健全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社会福利、基层社会治理、双拥优抚安置、基层社会服务等“六大体系”,努力形成全省民政协调发展、均衡推进的良好局面。
“着力健全‘六大体系’、协调推进民政发展”,是今后几年全省民政改革发展的基本原则,也是全省民政必须坚持的一个方向。至于怎么“健全‘六大体系’”,是一个很宏观、很庞大的理论探索和行动实践,一两个小时是讲不透的。下面,我就提纲挈领式地强调一下每个体系的重点工作和基本要求。
一是关于“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所谓社会救助体系,主要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切实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稳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持续推进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政策性脱贫”。
②全面加强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城乡低保管理“三项制度”和社会救助“四个机制”,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③全面贯彻《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努力形成城乡协调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格局。
二是关于“健全减灾救灾体系”。所谓减灾救灾体系,主要包括备灾减灾、灾害应急、受灾人员救助、灾后恢复重建、社会应急动员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①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完善省级综合防灾减灾责任体系,建立省、市、县三级自然灾害应急指挥系统,不断提高综合减灾救灾能力。
②加大防灾减灾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功能配套,到“十三五”末构建形成省、市、县、乡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
③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联动、救灾物资调运联动、救灾储备设施资源共享、灾情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四个机制,不断提高减灾救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④全面加强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努力增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三是关于“健全社会福利体系”。所谓社会福利体系,主要包括养老服务、孤儿供养、残疾人福利、慈善捐赠、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更加突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到“十三五”末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覆盖所有城镇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以及100%的贫困村,社会养老床位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张以上,构建起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
②积极推进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力争尽快在全省人口50万以上或孤儿数量超过300人以上的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批儿童福利院。
③认真贯彻落实《慈善法》和省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出台《甘肃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不断健全慈善事业体制机制,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四是关于“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所谓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主要包括村(居)委会群众自治、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①全面增强基层自治能力,积极推进居委会直接选举,其中城市社区直选比例达到85%、年达到100%;探索完善居(村)民民主监督机制和村民自治等制度,增强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不断提高自治水平。
②全面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力争到2020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50%,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60%和30%。
③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到2020年全省社会组织发展到2.5万家,推动出台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办法,制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资质管理办法,推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承接和履行政府转移职能;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到2020年省、市、县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率达到65%以上。
④深入推进“三社联动”,建立健全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新型社区服务机制,不断深化“三社联动”;建立社工人才培训基地,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到2020年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0.5万人,其中接受过系统培训的人员达到3千人。
五是关于“健全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所谓双拥优抚安置体系,主要包括双拥共建、优抚安置、评烈评残、军休复退人员服务管理、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紧紧围绕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生态建设和强军目标,全面推行“双向服务、双向奉献”,深入实施军地援建“双十工程”,双拥创建达到常态化。
②健全优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不断拓展优抚范围、丰富优抚内容,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住房和就医等得到有效保障。
③着眼军队改革大局,进一步健全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确保退役士兵得到妥善安置。
六是关于“健全基层社会服务体系”。所谓基层社会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区划地名管理服务、界线管理、殡葬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等工作。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加快城镇化进程,到2020年全省建制镇数量达到乡镇总数的70%以上,县改市、改区和县政府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②加快殡葬管理改革,以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统筹殡、葬、祭各个环节,力争到2020年全省年均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分别达到20%、50%和50%。
③加强地名和界线管理,6月前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以“平安和谐示范边界”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界线管理长效机制,适时调处边界地区矛盾纠纷,促进平安和谐甘肃建设。
二、切实找准当前全省民政改革发展的坐标定位
加快民政改革发展,首先要摸清现状、找准定位,做到有的放矢、务实推进。实事求是地讲,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民政系统紧紧围绕富民兴陇、一道小康大局,采取多种办法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全省民政不断发展、持续进步,特别在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赢得了党和政府的信任与人民群众的拥护。但也要看到,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们和兄弟省份相比,发展还不够平衡,总体还比较滞后,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概括起来讲,当前全省民政的现状是“成效突出、短板明显”。
(一)成效突出主要表现在“五个有力”。
一是争取民政资金有力。厅领导班子始终把争取中央资金支持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多次到民政部衔接汇报,赢得了倾斜性支持。近年来,全省民政资金投入逐年增加,由xxxx年的81.3亿元增加至xxxx年为122.4亿元。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倾斜支持,才极大地促进了全省基本民生的不断改善和持续提升。
二是助推扶贫攻坚有力。近年来,我们逐年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特别是xxxx年在完成“提高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10%、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11%、提高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40%”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基础上,围绕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大局,再次报请省委、省政府提高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其中一类对象由每人每年2952元提高到3300元,二类对象由每人每年2304元提高到2808元。通过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和第二次提高补助水平,全省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136.9万人)和农村五保对象(12.5万人)共149.4万人xxxx年全部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为全省扶贫攻坚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是健全政策体系有力。全厅上下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立法创制为抓手,先后推动出台了《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甘肃省城市居民、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30多项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以及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为推动全省民政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撑。特别是,为破解社会救助“碎片化”问题,xxxx年推动出台了《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这是我省首部、也是全国省级层面第二家出台的全面统筹规范各类社会救助制度的地方性法规。《条例》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以及“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逐一细化完善,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符合省情实际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对统筹实施社会救助、全面助推扶贫攻坚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有力。主要体现在:社会救助方面,建立了“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四个机制;减灾救灾方面,建立了“综合防灾减灾责任联动、救灾物资调运联动、救灾储备设施资源共享、灾情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四个机制;发展养老服务方面,建立了“区域协作交流、县市区协作支援、城乡援助合作、示范养老机构对口支援”四个机制。这些制度机制的建立,对全面规范工作,有效凝聚合力,提高民政工作的制度化、协同化、科学化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民政项目建设有力。主要体现在:启动实施并全面建成了“双五双十双百示范工程”(5个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示范项目、5个民政工作整体推进示范县市区,10个防灾减灾示范项目、10个社会福利服务示范单位,100所示范农村敬老院、100个城乡示范社区),带动市县安排或配套投资40多亿元,辐射建成了1500多项民政公共项目;争取国家资金11.7亿元基本建成了275个防灾减灾项目(全省救灾装备项目、54个救灾物资储备库、11个救灾应急指挥平台、61个救灾应急避难场所、99个减灾救灾教育培训基地、49个减灾示范社区);着力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省养老床位发展到11.68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达到了30.4张(全国平均为每千名老人30张),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增加至5270家,覆盖到了55%的城市社区和25.6%的行政村。
(二)短板明显主要表现在“四个滞后”。
一是思想观念滞后。通过听取汇报和实地调研感到,部分同志思想还不够解放,眼界还不够开阔,观念还比较陈旧,开拓进取的意识还相对欠缺,主要表现在:有的眼光局限于本处室或本地,对民政全局不了解、不掌握,民政工作分为哪几类、有哪些特性等说不清楚、道不明白,脑子里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有的对所属业务在全国民政行业中的坐标定位不知晓,自己的短板弱项是什么、发展“瓶颈”是什么讲不明白;有的按部就班,甚至推一下动一下、不推就不动,对如何出亮点出特色、如何在全国树立标杆等问题思考不多、研究不够;还有的对抓党风廉政建设思想认识不到位,前段时间在对厅系统的巡查中,还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从思想根源上予以解决。推动民政改革发展和各项任务落实,人永远是第一因素。人的问题解决不好,干事创业就是一句空话。
二是协调发展滞后。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就包括“协调发展”。构建平衡发展结构,需要“创新”,更需要“协调”。就我们的情况来看,各项业务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已成为在全国叫得响的“典型”,可有的还处在垫底位次。比如,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方面,我们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还不完善,基础还很薄弱,特别是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仅为1.5%。又比如,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方面,目前全省社会组织虽然已发展到近2.1万家,但如何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使其依法有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还处在十分艰难的探索和启动阶段。再比如,殡葬管理服务方面,国家要求到“十三五”末各地“年均遗体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和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含公益性公墓)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要分别达到53.5%、65%和70%,而我省目前的基数仅为12%、37%和25%,差距非常之大,即使采取超常手段,到2020年前也难以达到国家标准。
三是基础设施滞后。集中体现在,防灾减灾设施滞后:国家投资建设的275个防灾减灾设施,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目前“半拉子”工程还比较多,设施不完备、功能不配套的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全省还有21个县区没有救灾物资储备库、19个县区没有自然灾害应急避难场所,需要尽快予以解决。养老服务设施滞后:目前,全省养老床位总数虽然已达到11.68万张,但绝大多数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床位,公办养老机构床位仅有3.1万多张、社会办养老床位只有8051张;截至xxxx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390万,远远不能适应养老服务形势任务需要。殡葬服务设施滞后:全省殡仪馆仅有21所,除白银市有4所外,其他市州基本上只有1所,殡仪馆县市区覆盖率仅为23%;殡仪服务中心只有11个,人去世后在小区、街道乱搭灵棚的现象十分普遍,殡葬改革任重而道远。
四是功能配套滞后。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领域越来越宽、对象越来越多、资金量越来越大、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基层队伍编制不足、人员力量不配套、工作负荷过重、工作经费短缺、保障能力较差等问题十分凸显,由此造成经费投入、工作设施、人员配备等基础条件与工作责任、工作负荷的严重不匹配,制约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别是,民政一线力量薄弱:上级要求各地要按照一类乡镇7人、二类乡镇5人、三类乡镇3人的标准配备民政干部,据我们了解,目前还远远达不到这个要求,许多工作只能疲于应付;市县法制力量薄弱:目前省厅机关虽然单独设立了政策法规处,但市(州)除张掖市民政局、天水市民政局单设政策法规科之外,其余均未单设民政法制机构,各县区更是一片空白,大多都由办公室代做法制工作,民政法制建设难以有效推向末端。
三、推动“十三五”发展要扎实抓好开局之年各项工作
常言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全面推进“十三五”发展,首先要扎实做好开局之年各项工作。对于今年的工作,年初已印发了《xxxx年全省民政工作要点》,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进一步理清思路、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推动落实,我经过认真梳理后,再从宏观角度作以安排部署。
(一)扎实抓好1项学习教育。
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我厅已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印发了《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部署。厅系统各党委(支部)要切实把学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积极投入,严密组织实施,精心予以推进,迅速掀起学习教育热潮。全体党员要真正明白“学什么、怎么学、做什么、怎么做”等基本问题,切实严把学习研讨、问题查找、整改提高等重点环节。要通过学习教育,全面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做到“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各地、各单位要切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民政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能力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创新、务实、亲和、公廉”的民政干部队伍,以此促进民政改革发展。
这项工作由我负总责,郭华峰同志具体牵头并协调实施。全省社会组织的学习教育,也即将展开,同样由我负总责,王福德同志具体牵头并协调实施。
(二)编制出台9项发展规划。
省委、省政府对科学规划“十三五”发展、全面开启“十三五”征程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部署,并提出了一系列指示要求。民政部紧贴全国民政改革发展实际,对规划“十三五”发展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各地要编制“1项综合规划、4项专项规划、X项相关规划”,努力形成“1+4+X”规划体系。
我厅结合全省民政实际,决定编制“1+4+4”共9项规划。目前,综合规划(即《甘肃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和民政部、省发改委进行最后的指标对接,近期可印发实施。其他“4项专项规划”(防灾减灾、养老服务、殡葬服务、社会福利服务)和“4项相关规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政标准化、福利彩票、民政立法)的编制工作要加快推进,力争早日印发实施。同时,省老龄办自主编制的全省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也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快予以推进。
编制“十三五”规划,由我负总责,蔡仲爱同志统筹负责,徐亚荣同志、阿布同志、卢琼华同志、郭华峰同志、王福德同志等分头负责,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具体实施,原则上8月底前全面完成。
各地民政部门也要紧密结合当时实际,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努力为当地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绘制好蓝图。
(三)完成4件为民办实事任务。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之一,民政工作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省政府确定的10件为民办实事任务,民政厅就占了4件。分别是:
①提高城市低保标准:保障标准提高10%,由380元提高到418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由328元提高到361元。
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分别提高3.6%、6.3%,由275元、234元提高到285元、249元。
③提高农村五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集中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3514元提高到5000元,分散供养省级补助标准由3514元提高到3925元),市县配套不低于600元。
④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其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由xxxx年的每人每月8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由xxxx年的每人每月640元(城市)和440元(农村)提高到每人每月640元(不再区分城市和农村)。
这4件实事,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近150万困难群众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事关民政服务对象衣食冷暖与社会和谐稳定。救助处、福慈处要严格按照省政府《方案》要求,严密组织,精准实施,有序推进,确保这4件实事按时按点圆满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前3件由郭华峰同志负责,第4件由卢琼华同志负责,救助处、福慈处分别指导各地实施。
(四)落实4项改革任务。
为全面深化改革,省委于xxxx年编制了《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xxxx—2020年)》。厅里依据《规划》精神,及时对涉及我厅改革的有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处室、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科学绘制了民政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xxxx年,我们将重点完成4项改革任务,即:
①有序推进县改市、改区工作。
②健全养老服务市场管理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管理。
③制定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规范。
④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这4项改革任务,省委改革办有十分明确的要求,我不再重复。请阿布同志、卢琼华同志、郭华峰同志、王福德同志、蔡仲爱同志,对口指导相关业务处室,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度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圆满完成。
(五)推动出台2部省政府规章。
今年,省厅将进一步加强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建设,重点是推动出台2部省政府规章,即:
①《甘肃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
②《甘肃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
目前,这2部“规章”已经省政府法制办审议通过,正在进一步征求社会意见,估计近期将上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很快就要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实施。需要强调的是,“规章”出台之后,要及时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办法进行学习宣传,努力扩大“规章”的社会知晓率和民众普及度,切实为贯彻落实“规章”营造良好氛围。这2项工作分别由郭华峰同志、崔进泰同志牵头,救助处、安置处分头抓好贯彻落实。
(六)加快编纂2部志书。
所谓2部志书,即:①《甘肃省志·民政志》;②《甘肃民政史话》。目前,《甘肃民政史话》编纂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已基本接近尾声。问题比较突出的是《甘肃省志·民政志》的编纂。据了解,我们厅于启动编纂《民政志》,主要依靠聘请退休老同志负责编纂,各处室提供相关材料。由于种种原因,《民政志》编纂工作几经中断。从首次启动编纂到现在已经10年,但目前《民政志》只完成了约20%的编纂任务。
省政府要求,各单位最晚于20前完成编纂工作,前出版发行;若不能按时完成编纂任务,就有可能被省政府问责。到目前,时间已十分紧迫,形势已非常严峻,任务已特别艰巨。为此,请王福德同志牵头,及时指导办公室制定一个详细的实施方案,报厅务会审定后立即重启编纂工作,确保志书编纂迅速展开、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志书编纂需要,积极做好相关协助工作。
(七)精细抓好7项经常性工作。
这7项经常性工作分别是:①扎实做好防灾备灾工作。②精准做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救助工作。③全面做好以发展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会福利和慈善工作。④深入做好双拥、优抚和安置工作。⑤全面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⑥认真做好区划管理、地名管理、边界管理以及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收养登记管理、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⑦持续抓好双联帮扶工作(双联工作还要专题进行安排部署)。请各分管厅长、厅机关各处室以及各市州民政部门,严格按照年初工作安排,认真细致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年度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八)积极迎接1个评估。
同志们都知道,自xxxx年民政部第一次组织全国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以来,已经连续实施了四年,我省也连续四年被综合评估为“优秀”。今年初,民政部下发《方案》,xxxx年将继续组织综合评估,厅里也早已把民政部的《方案》印发至厅机关各处室;同时,为促进各地工作落实,省厅参照民政部评估模式,制定了对各市州的综合评估《方案》,目前已下发。
民政部今年对省厅的评估,主要包括21个方面、71项具体指标。评估的内容非常广泛、指标非常具体、要求非常明确。各分管厅长和处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要统筹谋划、严密组织、积极备战;要严格按照民政部综合评估内容,精细予以推进,逐项抓好落实,全面做好迎接民政部综合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确保我省在今年评估中取得好的成绩,竭尽全力保住连续“优秀”这份荣誉。各市州民政局要严格依据省厅评估《方案》,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促进全省民政事业发展。
民政部以及省厅的综合评估工作,由我负总责,各分管厅长具体负责,厅机关各处室和各地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这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是省厅机关还是各地民政部门,要全力做好各项工作、完成好年度指标,凡是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在综合评估中人为失分、丢分的,年底将严肃问责!
另外,我借此机会,从厅党组书记这个角度再强调一下全省老龄工作。我省于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目前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已达390万人,老龄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此,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科学谋划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目前,省老龄办正在组织编写全省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这是未来几年的工作蓝图,请徐亚荣同志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谋划,精细予以编写,努力增强全省老龄事业发展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实践性。二要全面贯彻《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老龄办等32个部门单位《关于进一步完善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文件,全面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三要认真抓好所承担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请省老龄办按照有关要求,指导各地扎实抓好xxxx年度 1000个以上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的建设任务;同时,要围绕完善功能配套、推进正常运营等问题合理试点、积极探索,努力形成一些可以推广的经验做法,以此辐射面上建设。四要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老龄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推动全省老龄工作全面、深入、健康发展。
同志们,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政改革发展的攻坚之年。当前,全省民政改革的蓝图已绘制、冲锋的号角已吹响,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实践,真抓实干、奋力作为,真正以自身行动加快全省民政转型升级,努力为提升基本民生水平、助推富民兴陇大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篇3:民政会议讲话
这次全国民政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十一五”时期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经验,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的民政工作,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全国民政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慰问,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成绩,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集中力量办了一批得民心、顺民意的大事实事,民政事业取得了突破性的重大成就,在保障基本民生、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一是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制度。通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制度,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是建立灾害救助制度。完善国家应急和救灾体系,制定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法规,把救灾工作纳入科学化、法制化轨道。
三是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废除收容遣送制度,对一般流浪乞讨人员实行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对流浪未成年人采取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回归家庭等措施,给予妥善安置,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四是建立孤儿国家保障制度。实施城乡孤儿养育、教育、医疗、康复、住房以及成年后的就业等福利政策,使这个最弱小、最困难的群体能够生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在祖国大家庭里健康成长。
五是建立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实行政府扶持就业、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和伤残人员国家供养等多种方式结合、城乡一体的安置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和全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尊重和优待。
我们要充分肯定民政事业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贡献。同时也要认识到,新形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民政事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的发展,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形态和利益格局深刻变革,人们的社会心理、行为方式和利益诉求明显改变,对生活有了更高期待,对获得公平的机会、实现全面发展有了更迫切的愿望。相比之下,我国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改革相对滞后,公共管理服务还不能满足人们的期待和愿望。这就要求我们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准确把握社会发展的趋势,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快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
二、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社会管理服务体制
全面加强民政工作,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构建政府管理与社会自治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社会活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整合资源,构建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家庭和群众、职能有机统一的管理服务体制。
(一)发展基层民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要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有宪法规定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各项权利。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障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研究制定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融入城镇社区、参与城镇基层民主管理的办法。依法规范乡镇、街道政府组织与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关系。政府行政工作要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行使自治权利创造有利条件。
要加快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规范健康发展。简化登记程序,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政府部门要与社会组织脱钩。要把规范发展社会组织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结合起来,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监督、约束和职业道德建设作用,把政府依法监管与行业自律很好结合起来,更有成效地解决当前生产和服务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
(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效能。社区是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重要载体。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城乡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体制由条块分割的单位体制向属地化、社会化的社区体制转型,这是一项重大变革。
要依托城乡社区,加快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抓好两个方面:一是按照属地原则,建立面向社区内所有常住人口的社会管理服务体制。二是建立为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提供公共管理服务的综合性平台。这个平台是政府各部门管理服务的接口,承担人口登记、职业介绍、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居家养老、儿童托管、社会治安、房屋租赁等方面的管理服务。各部门提出要求、标准和规范,具体工作委托社区承担。要充分发挥社区平台的功能和作用,避免政府各部门在基层分别设立机构或窗口、派驻人员、各自为政。
(三)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保障。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促进社会公平,是人民政府的职责。要着力完善制度、提高保障水平,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加强社会救助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落实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搞好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扶贫开发的衔接。加快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因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逐步拓展社会福利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四)发展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是人们自愿参与、奉献爱心的高尚活动,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事业广泛发展,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对于弘扬传统美德、提升国民道德水平、促进社会成员团结友爱具有重要意义。
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发展社会互助团体和组织,鼓励企业、团体、家庭及个人开展社会互助和慈善活动。完善并落实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减免政策。简化成立公益性基金组织和慈善机构的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基金组织、慈善机构和其他社会团体举办医院、学校等公益事业。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公民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健全社会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要规范管理,引导社会互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
新形势下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把各项政策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把民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并把民政方面的政策制定、工作部署和检查落实作为检验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协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民政工作的新格局。
(二)加大财政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民政事业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新增财政投入要优先用于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和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三)加强民政服务能力建设。要把民政经费投入的重点放到基层,提高直接面向群众的民政服务水平。各级民政部门和全体民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要对群众有爱心,有感情,带着爱心和感情去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改善民生。
(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进一步放宽准入,充分运用财政税收等多种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民政事业,扩大民政服务。适合社会办、社会有积极性办的,就优先让社会办。“保基本”的民政服务,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来解决。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程序,不断提高民政服务规范化水平。
同志们,民政事业关系民生,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行动的最高标准,恪尽职守,勇于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民政工作的新局面!
篇4:民政会议讲话
同志们:
全国”两会”刚刚结束,国务院今天召开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回顾总结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的民政工作,进一步研究部署”十二五”时期工作任务,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今天上午,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会见了与会代表,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全国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温家宝与大家座谈并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民政工作巨大成就,深刻阐述了民政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刚才,我们表彰了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孺子牛奖”获得者。在他们身上,充分展现了无私奉献的思想境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的道德风尚、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不愧为全国民政系统的杰出代表和广大干部的学习楷模。在此,我谨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表彰的全国民政系统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和崇高的敬意!希望大家以他们为榜样,以更加昂扬的状态、更加奋发的风貌、更加开拓的精神,全力以赴投入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回顾总结,充分肯定五年来民政事业发展的巨大成就
党中央、国务院对民政工作历来高度重视。 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民政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有力保证和推动了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民政保障基本民生成效显著,人民福祉明显增强。五年来,救助受灾群众4.5亿人次,紧急转移安置,000多万人次,帮助农村受灾群众重建住房1,00多万间;经常性救助对象从每年4300多万人增加到8100多万人,占到全国总人口的5.,%;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从460多万人增加到近1000万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军休人员、伤病残退役军人300万人; 200,、xxxx和xxxx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400多亿元,给8700 多万困难群众、优抚对象、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发放了春节生活补贴;养老机构床位从150多万张增长到320多万张,把所有孤儿纳入国家保障范围, 65万残疾人在福利企业集中安置就业;福利彩票累计筹集公益金1500多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和其它公益事业发展。
民政服务城乡居民水平提升,人民生活更加便利。五年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从17%增长到51%,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小社区大服务的社区服务发展格局初步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设施覆盖地级以上城市和重点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00多万人次,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70多万人次;地名公共服务更加完善, 8000多万块地名标志遍布城乡;基本殡葬服务覆盖5亿多人,婚姻登记服务6300多万对,民政工作有力促进了基本公共服务。
民政创新社会管理作用彰显,群众参与有序推进。五年来,顺利完成59万个村委会、8.9万个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效治理1.3万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依法保障;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从35.4万个发展到46万个,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有更多机会依托社会组织理性表达利益诉求、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通过职业水平考试和教育培训产生了20多万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加强社会服务提供了专业力量。
回顾过去五年,民政工作创新力度大、破解难题多、推进速度快、实际效果好,可以说是民政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是民政政策出台最多的五年,是民政经费投入最大的五年,是民政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最好的五年,也是人民群众从民政事业发展中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民政工作惠民生、暖民心、解民忧、聚民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了突出贡献。五年来,我们集中力量,办了很多惠及人民群众的好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大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事,其中有许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意义。
第一,以建立农村低保制度为重点,不断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农村低保实现了从试点探索到全面建立的历史性跨越,开启了用制度保障中国农民基本生活的新时代。继续完善城市低保制度,规范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实现了稳定保障。普遍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加大临时救助制度建设推进力度。建立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通过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以建立灾害救助制度为重点,高效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制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修订《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实施《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建立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相衔接的灾害救助制度,完善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实现了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有效结合。提高中央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增加过渡性生活救助项目,统一不同灾害农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民政部门认真履行救灾职能,奋力抗击南方低温雨雪冰冻、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第一时间调运救灾物资,第一时间深入一线救灾,第一时间组织动员社会捐赠,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安定灾区人心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第三,以健全扶老救孤体系为重点,稳步推动社会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型迈进。积极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匹配、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公办与民营相结合,养老服务由孤寡老人拓展到全社会有需求的老年人。建立国家孤儿保障制度,实现了孤儿抚养、教育、医疗、康复、成年后就业、住房等全面福利制度安排,实施孤儿最低养育标准,逐步把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分类纳入保障范围,使困境儿童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积极引导和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开展社会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制订《彩票管理条例》,完善彩票管理体制,确保了福利彩票安全运行、健康发展。
第四,以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为重点,着力推进优抚安置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动修订兵役法,制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建立士兵退役金制度,实行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培训,形成城乡一体、以扶持就业为主、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努力破解长期困扰军地双方的退役士兵安置难题。继续完善抚恤优待政策,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连年大幅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显著改善了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条件。修订《烈士褒扬条例》,建立烈士褒扬金制度,实施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程。
第五,以推进社区建设为重点,继续增强基层自治服务功能。加快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推进社区“一站式”服务,努力夯实基层社会管理服务基础。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社工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以社区为依托,逐步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大力发展社会组织特别是社区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备案制,促进了社区建设主体多元化。
第六,以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为重点,全面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在建立健全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基础上,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救助保护行动,有效保障了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其健康成长。着力提高婚姻和收养登记服务水平,稳步推进以惠民殡葬、绿色殡葬、阳光殡葬为主要内容的殡葬改革,连年实现清明期间群众祭扫安全、文明、有序。稳妥审批行政区划调整,推进依法管界,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
过去五年,在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我们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去部署、去推进、去落实民政工作;我们始终坚持竭诚为民、求真务实,把党的根本宗旨真正贯彻到民政各业务、各环节上,把功夫真正用在出实招、办实事上;我们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更加注重理论创新,着力推进政策创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努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我们始终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组织调动各方资源,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不断壮大民政事业发展力量;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着力解决社会高度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鼓励先行先试,实现民政工作全面推进。
民政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广大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辛勤工作、无私奉献的结果,也是有关部门通力协作、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我结缘民政工作已有十年。民政工作,很多时候接触的是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做的是扶危济困、扶老救孤的善事,是需要爱心、需要带着感情做的工作。在广大民政工作者身上,我经常体会到这一点,也深受感动和激励。借此机会,我也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全国民政战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二、紧紧围绕大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这一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是随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但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中,收入分配差距呈现拉大趋势,不同阶层和群体之间的利益分歧、利益冲突有所加剧。二是随着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在一段时间内会有所凸显,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遗留问题与新生矛盾交织叠加,社会诉求复杂多样。三是随着社会转型加速,社会结构和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化,社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缺少相应的制度安排和政策导向,一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四是随着社会流动性和开放性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由“单位人”变成“社区人”,越来越多的人自谋、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异地就业,人民群众在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机会公平等方面产生了新期待。五是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常住人口占到全国人口的51.3%,首次超过农村,关爱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到农民工等一系列新问题亟待研究解决。六是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加速,我国老年人口已达1. 85亿,是全球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1亿的国家,人口老龄化进程与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相伴随,与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收入差距扩大相重叠,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领域变革相交织,面临的挑战十分严峻。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更加注重社会建设,作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工作关乎民生,连接民心,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做好民政工作,充分发挥民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
“十二五”时期,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支持和促进国防建设、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发展机制、提升服务效能,着力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到“十二五”末,要实现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明显增强,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更加有力有效,基本社会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一)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民政的保底作用。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重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要着力完善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安排,努力提高受灾群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改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生活状况,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一是加强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贯彻《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灾害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处置和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和社会动员机制。加强灾害风险评估调查、巨灾综合应对、城乡社区减灾、减灾科技支撑等规划工程建设,建成灾害应急救助指挥系统和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推进农村居民住房保险制度、应急避难场所和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防御能力。
二是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动社会救助法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制订工作。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规范操作程序,完善监管机制,确保公平公正。理顺农村五保供养资金渠道,改善供养服务设施,确保供养标准达到当地农村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实施艾滋病机会感染者等特殊人群医疗救助政策,适度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提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群体临时生活困难。建立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全面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落实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加强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扶贫开发等工作的衔接。
三是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发放高龄老人补贴和养老服务补贴,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大力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业,到“十二五”末,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城市街道和社区基本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80%以上的乡镇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要建立具有老龄服务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贯彻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建立残疾人、精神病患者福利服务体系,继续完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孤儿保障制度,探索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机制,健全儿童福利体系。
四是促进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推进慈善事业法制订工作,推动形成公开透明、专业化运作、群众普遍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局面。弘扬慈善文化,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广泛开展经常性社会捐助活动,探索公民慈善志愿服务记录制度。推动慈善运行方式改革,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加强福彩文化和保障能力建设,强化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确保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发挥民政的基础作用。民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在推动社会协同、引导群众参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要着力推进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增进社会活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深化基层群众自治。推进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工作。依法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居地等村(居)委会建设。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实践,做好”难点村”后续治理工作。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拓宽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途径,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与群众政治参与意识不断提高相适应的乡镇治理机制,探索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是构建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机制。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作用,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整合社区资源,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平台作用。到“十二五”末,实现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使民利民服务全覆盖,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三是推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落实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推进社会组织行政法规修订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创新发展。推动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开放更多的公共资源和领域,扩大税收优惠种类和范围。建立政府资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的有效机制,推行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建立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和信息平台,实行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完善法人治理、年度检查、信息披露、执法监察等制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健全培养、选拔、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政策制度,提升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加大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力度,发展民办服务机构。力争到“十二五”末,每万人拥有专业人员3人以上,基本形成多行业、多领域协同发展的社会工作新格局。
(三)围绕国防和军队建设,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持作用。民政肩负着抚恤优待、复退军人安置、双拥共建等重要职责,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有力支持者。当前,要贯彻落实优抚安置改革举措,加快形成优待原则充分体现、优待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局面。
一是实施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贯彻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落实士兵退役金制度和扶持退役士兵创业优惠政策,促进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按照国防义务均衡负担原则,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刚性手段与沟通协调、制度激励等柔性措施,安排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就业。做好新老制度过渡期间退役士兵安置衔接工作,确保平稳过渡。
二是加强拥军优抚褒扬工作。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健全军民融合式发展双拥机制。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完善优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调整提高抚恤补助标准,把优抚对象分类优先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保障性住房供给范围。贯彻《烈士褒扬条例》,做好烈士审批、评定和褒扬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做好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工作。
三是推进军休复退人员工作。推进《退休军官安置条例》制订工作,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化服务相结合,落实军休人员生活、政治待遇,完善军休人员医疗、住房保障政策。加快伤病残军人退役交接安置进度,继续做好部分复退军人解困工作。
(四)围绕提供和强化社会服务,努力发挥民政的支撑作用。基本社会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民政是基本社会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之一。当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齐全、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社会服务。
一是增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效能。积极适应城镇化健康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合理布局城市发展空间,优化政区规模和结构,审慎稳妥适度调整行政区划。坚持依法管界,推进平安边界建设。推进《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加强地名文化建设,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二是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注重源头防治,抓好主动救助,做好教育矫治和安置帮扶,基本消除未成年人流浪乞讨现象。深化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实现婚姻登记信息全国联网,保证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完善儿童收养政策,建立收养评估制度。推进《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积极稳妥推动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制度创新,加快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树立移风易俗、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尚。
三是加强社会服务设施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规划,加快建设基本社会服务网络,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增加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鼓励社会投资等多种举措,确保综合社区服务中心(站)、救灾物资储备库、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等规划项目按时开工、精心施工、如期竣工。统筹安排各类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做到既有设施与新建设施相整合、设施改造与功能提升相结合。
三、切实强基固本,充分提升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
“十二五”时期,开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新局面,必须强基固本,在组织保障能力上下功夫,在创新体制机制上出成果,在狠抓贯彻落实上见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性,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建立领导有力、组织健全、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用心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务见成效。要加大对民政工作的投入,为民政事业发展投入必要的资金支持,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实际困难,为民政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二)着力强化协作协同。做好民政工作,民政部门责无旁贷,相关部门义不容辞,也需要社会各界鼎力相助。要完善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民政部门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商,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民政部门,认真履行有关职能,努力形成推进合力,切实做到部门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要建立健全社会大力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协同机制,通过社会福利服务社会化、福利彩票发行、慈善捐赠、城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工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途径,有效聚合社会力量,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共同推动民政事业发
(三)大力推进能力建设。推动民政工作与时俱进,必须坚持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提升民政为民服务效能。要突出法制化建设,推进民政政策创制,推动成熟、稳定的政策措施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律法规,鼓励和支持有立法权的地方先行先立,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要加强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资金管理,落实监管机制,使民政工作步入精确化、精细化管理的轨道。要推进标准化建设,以支架性标准为重点,加强设施设备、资格资质、服务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标准研制。要重视信息化建设,推动社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构建直接面向社会公众的民政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加大政务信息资源开展利用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民政工作效率。
(四)重点夯实基层基础。民政服务对象在基层、工作重心在基层、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各地要按照“建立健全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的体制机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政策和措施,健全基层民政经办机构,配强配齐精干力量,务实物质基础,确保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能力服务。要创新思路,推广一些地方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好做法,运用设置公益岗位、聘用社工、吸纳志愿服务、灵活用工等新方法充实基层民政力量。
(五)继续保持优良作风。民政服务千家万户、惠及亿万百姓,必须始终保持优良作风,以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竭诚奉献的“孺子牛”精神,踏踏实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发扬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精神,倡导任务面前不推卸、困难面前不退缩、矛盾面前不回避的工作作风,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坚决落实到位。要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准确掌握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惠民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大事办妥。要紧密结合行风建设和创先争优,深入查找民政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让群众看得到变化、分享到实惠、感受到温暖。
同志们,民政承载着人民的期盼、国家的重托、时代的使命,是光辉的事业、伟大的事业、崇高的事业。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乘势而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书写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崭新 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篇5:民政会议讲话
一、关于xxxx年民政工作
xxxx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科学决策,全面落实和完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和一系列政策措施,实现了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向好;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极大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都取得了重大进步。
xxxx年,民政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以提高“三个群体”生活水平、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促进“三保”要求的落实;从解决中央关切、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出发,深化实化细化各项工作,各项民政工作都取得了显著进步,奠定了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xxxx年,民政工作最显著的特点是服务了大局、惠及了民生、发展了自身;最突出的标志是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大幅增加,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空前。
(一)社会救助水平持续提高。xxxx年,我们继续推进农村低保的应保尽保,保障人数达到4700多万,月人均补助达到60元。城市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保障人数达到2340多万人,月人均补助达到160元。五保供养人数556万,年人均保障水平集中供养为2500多元、分散供养为1800多元。城乡医疗救助已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全年救助6500万人次。临时救助制度正在建立健全,全年救助800多万人次。为城乡低保家庭、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城乡老党员发放了一次性节日生活补贴,惠及7400多万人。
(二)救灾应急工作取得实效。xxxx年,我们继续完善救灾应急机制,全年救济受灾群众655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700多万人次,下拨中央救灾资金75亿元,调拨救灾帐篷4.46万顶。汶川地震灾区毁损农房恢复重建已完成了93.4%,切实加强了汶川地震灾区救灾捐赠资金使用管理,积极参与和落实对口支援任务。增设因灾遇难人员抚慰金项目,提高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规划建设了24个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级和大部分市县都建立了储备库点,基本覆盖了全国所有多灾易灾地区。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在灾害监测评估中得到进一步应用,灾情管理信息系统基本实现省市县各级全覆盖。推动全国“防灾减灾日”的设立并开展相关活动,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
(三)社会福利服务适度普惠有新的突破。xxxx年,我们积极推进建立高龄生活补贴制度,全国大部分县(市)建立了这项制度,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公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在发展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适度普惠养老服务上迈出了新步伐。制定实施了社会散居孤儿和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明天计划”、“重生行动”和脑瘫康复等助医项目取得明显效果。慈善事业蓬勃发展。
(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更加有力。xxxx年,我们大幅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着力推进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推动了伤病残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为4.4万老年残疾军人换发了康复器具。全面落实复员退伍军人政策,提高军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生活待遇和医疗保障标准。组织开展了系列爱国拥军和优秀复退军人、军休“三先”表彰活动。
(五)社会组织功能明显增强。xxxx年,我们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有所加强,服务会员、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功能作用有新的发挥。规范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和评估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六)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不断深入。xxxx年,我们大力推动了村委会组织法的修订,部署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12个省份村民委员会和16个省份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推进。推进为期3年的“难点村”专项治理工作。推广河南省“四议两公开”经验。开展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向“五个全覆盖”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拓宽。
(七)区划地名工作有序开展。xxxx年,我们稳妥审核报批了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支持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联合有关部门指导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开展行政区划体制创新研究。完成了14条省际界线、1300多条县际界线年度联检,妥善处置边界纠纷,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认真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超过80%的县城和超过50%的乡镇完成了县乡镇设标任务,四级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步伐加快。
(八)社会事务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xxxx年,我们扎实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全年机构救助和街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0万人次;加强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治理了扰乱公共秩序的有害乞讨行为。进一步推进了婚姻登记服务的规范化。拓展收养渠道,完善收养政策,开展“寻根回访”。对公墓建设进行了清理整顿,各地清明节祭扫活动秩序井然。
(九)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空前。xxxx年,我们积极抓机遇、提方案、做规划、立项目,实现了项目和投资总量的重大突破,据初步统计,纳入29个省市各级建设规划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共有8000多个,规划投入资金高达700多亿元。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城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试点已经展开,社会精神病院建设落实了国家投入资金。同时,民政各类“十一五”规划安排的建设项目都在认真实施;综合减灾、社区服务、儿童福利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等“十一五”专项规划正在抓紧落实;“蓝天计划”、“霞光计划”、“县(区)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爱心护理”等工程进展顺利。
(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继续推进。xxxx年,我们大力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工作人才已纳入国家人才发展总体格局,在163个地区和260个单位展开试点。健全了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组织了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近1.1万人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大力培育发展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了民政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全国统一鉴定,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及灾害信息员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都有新的进展。
(十一)民政科技工作显著加强。召开第二次民政科技大会和首次技能人才大会,发布了《全国民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和《全国民政信息化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科技工作的决定》。成立了首批8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启动了40项标准基础项目研究,完成了56项标准基础研究成果评审验收,组织了65项国家标准和35项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审批发布了49项国家标准和17项行业标准。
(十二)福利彩票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xxxx年,我们贯彻《彩票管理条例》,坚持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方针,年发行达到750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40亿元。对福彩公益金、发行费加强管理、严格规程,确保了资金安全。
xxxx年,紧密结合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贯彻实施,民政部与广东、福建、深圳等省市人民政府签署实施了合作共建协议。深入开展了以加强救灾救助和优抚安置资金监管为主线的反腐倡廉工作,以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专项治理为重点的民政行风建设,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的民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政策法规、财务审计、国际合作、人事教育、新闻宣传、群众信访、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新疆各级民政部门在“7.5”事件善后处理中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民政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这些困难和问题,有些通过我们的积极努力是可以克服和解决的,例如,需要加大社会动员和办事公开透明问题,民政公共服务机构重建设、轻管理问题,民政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不顺和机制不活、相对滞后问题,一些地区抢抓机遇和化危为机的意识不强问题等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大力度、想方设法解决。
二、关于xxxx年民政工作
xx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各方面任务十分繁重。做好xxxx年民政工作,对于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于基本民生的保障改善,对于民政事业的长远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
xxxx年民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讲大局,就是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中心任务来安排和推进工作,进一步发挥民政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应有作用。惠民生,就是要把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始终作为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归宿,进一步提高各类民政对象的保障水平,适度扩大民政服务的覆盖范围,使民政对象和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促改革,就是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办法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推进民政重点难点工作上有新突破,在创新民政工作体制机制上有新进展。重管理,就是要树立现代管理和服务理念,切实加强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全面提升民政工作的质量、水平和效率。强服务,就是要着眼于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愈趋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大力提高民政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这五个方面的根本点是切实履责,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进一步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
xxxx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以讲大局、惠民生、促改革、重管理、强服务为基本思路,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着力推进改革创新,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科学规划民政发展蓝图,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按照上述基本思路和总体要求,xxxx年要着力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三个群体”的生活保障水平。xxxx年,要着重从四个方面抓好抓实:
一是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力度。要完善低保标准动态管理机制,科学确定、适时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社会救助工作力度;要强化分类施保措施,增加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困低保家庭的生活补助;进一步落实应保尽保,优化程序,健全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加快建设全国联网的低保信息系统,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城乡医疗救助要尽快取消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扩大救助范围,简化救助手续。要健全临时救助制度,落实政府投入,拓宽资金渠道。要进一步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二是进一步提高救灾应急水平。要推动建立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分担机制,完善救灾补助项目和救灾补助标准;落实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响应工作流程,规范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健全救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参与作用;继续推进减灾宣传和社区减灾工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中受灾群众的救助;提高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立覆盖全国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探索建立救灾保险制度。
三是进一步落实和提高优抚安置对象待遇。要落实和完善优抚安置政策,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加快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进度,全面推行新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着力解决复退军人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高各类优抚安置事业单位和军供站的管理水平与服务能力。
四是进一步提高以孤老、孤儿和孤残为重点的特殊群体福利水平。要改善城市“三无”老人、孤残人员的生活。尽快落实农村五保供养资金县级财政预算,按标确保;供养资金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落实孤儿养育标准和康复、技能培训、成年后就业工作,规范家庭寄养,推进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手术康复。
(二)以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为目标,积极拓展民政公共服务。xxxx年,要重点推进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完善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政策和养老服务体系。要以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为支撑,以巩固居家养老、扩大社区支持、提升机构服务水平为着力点,继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并抓好规划试点。积极推动建立高龄老人生活和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扩大范围、提高标准。加快示范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社区为老服务中心;完善和落实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政策,实行养老机构准入制度,提高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
二是积极拓展困境儿童的福利服务。要加强与社会力量合作,逐步扩大儿童福利保障服务覆盖范围,制定各类困境儿童的福利政策,有条件的地区要对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补贴,儿童福利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为社会困境儿童提供辅导和服务。大力拓展收养渠道,着力推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融入社会,继续推进“寻根回访”。
三是不断深化和拓展城乡社区服务。要继续实施“十一五”城市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全面推进城乡社区服务的基础上,着力发展城中村、新建小区、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小区、流动人口聚集小区等社区服务,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尽快融入城镇生活提供必要的服务,促进新居民与原居民的和谐相处。
四是继续加强和改进地名、婚姻、殡葬等公共服务。要全面完成地名公共服务工程,进一步拓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实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完成年度试点工作任务。结合纪念《婚姻法》颁布60周年,推进婚姻登记规范化;加强涉台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推动海峡两岸婚姻工作交流。要探索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由政府为辖区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埋单,逐步形成基本殡葬服务政府供给、选择性殡葬服务市场调节的服务格局。引导和支持新推行火化地区实行以奖代罚办法。
(三)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健全社会管理体制为努力方向,大力推进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xxxx年,要持续推进以下两项工作:
一是深化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实践。要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配套完善相关法规。加大村务公开督查力度,完成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任务。继续推广河南省“四议两公开”和“三有一化”的成功经验。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确保部分省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加强和改进城市居委会建设,做好部分省市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健全城市社区民主听证会、评议会、协商议事会制度。
二是着力形成社会组织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巩固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自身建设。要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政策法规,发挥社会组织改革创新观察点作用,探索试行行业协会、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新办法。要推动形成社会组织自主发展、自主运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切实增强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和民政事业全面发展。xxxx年,要着重推进以下三方面的改革创新:
一是继续加大重点难点工作改革力度。要推广广东等地扶持退役士兵就业经验,探索以经济补偿、扶持就业、重点安置、城乡一体为主要内容的退役士兵安置新制度。要稳步推进行政区划改革,着力解决城镇化进程中行政区划方面的突出问题,探索减少行政区划层级和改革城市内部行政区划体制的新路子,重点支持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深入进行殡葬改革,完善依法监督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继续探索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作用”的机制。
二是进一步推进民政体制机制创新。要进一步创新民政工作社会参与机制,推动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公共财政资助社会组织发展的新机制。创新慈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慈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社会捐赠管理协调机制,提高社会捐赠和善款善物使用的社会参与度、透明度和公信度。完善社区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完善民政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公益目标明确、资金投入多元、监管制度完善、治理结构规范、运转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创新工作方法,逐步将评先表彰转变为标准化管理。
三是鼓励支持有条件地区先行先试。各级民政部门尤其是部、省两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大胆试验,积极创造民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经验、新办法、新模式。已经出台或即将出台国家区域发展规划地区民政部门,要以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为契机,加快民政工作改革创新步伐;已经签订部省(市)合作共建协议和备忘录的地区,要推动合作事宜的落实,完善合作共建机制。各级民政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批以改革创新为特色的民政工作综合观察点和单项业务观察点,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探索新路、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五)以加强自身建设为保证,提升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实力。xxxx年要着力从五个方面提升能力:
一是继续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已纳入国家或当地建设规划的重点项目,要加快建设、按期完成;要完善管理体制,创新管理方式,适当引入市场化、社会化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效能。要抓住中央继续保持投资适度增长、加大民生投入的机遇,争取一批新的建设项目,重点是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减灾救灾、社区服务和殡葬、流浪乞讨救助等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全国重点烈士纪念设施、境外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支持农村地区、边境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是认真破解基层薄弱和经费短缺的难题。要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抓住用好机遇,积极努力争取,使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得到加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的新途径。整合基层管理和服务资源,建立跨部门的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完善资源共享机制和综合服务机制。建设以农村敬老院为依托的农村福利服务综合平台。
三是继续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和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抓紧编制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启动实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程及社会工作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边远贫困地区和边疆民族地区计划;在民政事业单位中开发社会工作岗位、配置社会工作人才、落实相关待遇;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机构,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服务机构、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实践。加大民政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实施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扩大鉴定范围和鉴定等级;加快培养养老护理、灾害信息、假肢、殡葬等领域亟需的民政技能人才。
四是进一步加大民政科技和标准化信息化工作力度。要按照民政科技中长期规划要求,加快推进现代科技在灾害应急管理中的应用,提高减灾救灾的科技含量;继续进行康复辅具、殡葬、地名、老年福祉科技的研究和成果的推广应用;继续推进各类民政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加强民政信息资源和信息系统的综合应用。加快研究制定社会急需、民政急用标准,健全民政标准化体系,加大民政标准执行力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大力推进民政系统行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民政重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更加有效地预防腐败,确保民政干部廉洁自律,确保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以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要求,做好“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xxxx年,要着力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收尾工作。要抓紧落实国家和地方“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努力完成各个专项规划项目,确保工程质量。对于尚未启动的“十一五”民政事业专项规划,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工作进度,抓紧做好基础性工作,尽快启动实施。要对“十一五”民政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分析,深化认识、积累经验,为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奠定基础。
二是研究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加强对“十二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趋势研究和定位分析,在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立“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基本任务、重大工程和保障措施,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做好编制“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工作,加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力争将民政工作的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纳入国家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与民政专项规划的配套,在编制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同时,注重研究制定民政业务专项规划;加强全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与地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衔接,使地方规划既符合当地实际,又与全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相协调;加强两个五年规划的有效对接,对“十一五”期间确因各方面原因难以按期完成的任务,要争取纳入“十二五”规划继续实施。要扩大“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多方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充分论证,使规划编制的过程成为凝聚民智、反映民意和科学决策的过程。
三、关于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工作
今年的民政工作会议与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合并召开,专门强调民政法制工作,主要是为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加强民政法制工作,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充分认识民政法制工作的现状和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民政法制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在依法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障民政事业健康稳步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民政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已达98件,其中直接规范各项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就有88件。通过制定和实施民政法律法规,我们实现了临时救济向法定救助的转变,实现了五保对象由集体供养向国家保障的转变,实现了流浪乞讨人员由强制收容向救助管理的转变,实现了婚姻登记由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的转变,建立和完善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大幅度提高了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福利保障水平。通过制定实施民政法律法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组织发展、行政区划管理以及殡葬、收养登记等工作更加规范,进一步夯实了社会建设与管理的基础,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民政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更加自觉,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民政干部依法行政局面初步形成。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民政事业的发展思路日益明确,工作布局日趋合理,政府投入不断加大,法律法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所有这些都为民政事业的大发展、大作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形势发展和依法治国的不断深化,涉及民政主要业务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与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不完全适应的矛盾日益突显,反映在民政法制工作上,也存在着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对法制工作重视不够等现象。
实践证明,无论是民政工作的协调动员机制、民政对象的科学核查机制、保障标准的制定调整机制,还是社会管理与服务的运行机制、民政工作的科学决策机制、民政行政行为约束监督机制,核心都是法制。当前,推进民政法制建设势在必行,机遇前所未有,困难依然存在。一方面,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贯彻,国家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立法摆上了更加突出的位置,要求民政部门及时推动将大量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经济社会还在发生深刻变化,处于各种矛盾多发时期,依法调整利益关系难度很大,加上民政法律法规确定的利益主体大都是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制约因素多,协调任务重,法制工作的推进面临巨大压力和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开创民政法制工作新局面,从根本上保障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是对各级民政部门的重大考验。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既要看到民政法制建设基础良好、机遇难得,又要看到民政法制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从而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毫不动摇地推进民政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认真落实民政法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新时期民政法制工作,要紧紧围绕民政工作中心任务,以推动民政立法进程为重点,以提高民政执法水平为核心,以创新民政法制监督机制为手段,以健全民政法制机构队伍为保障,全面提高民政法制工作水平。从现在起,力争用左右时间,建立比较完整的民政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正当、监督有效的民政执法体制,形成普通法律和专业法律相结合的民政系统普法格局,打造机构健全、素质过硬、运转有序、保障有力的民政法制队伍。
要积极推动民政立法进程。十一届人大会任期内一类立法项目49件,其中由民政部负责组织起草的就有5件,国务院在本届任期计划审议的行政法规由民政部负责组织起草的就有11件。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决定权在全国人大或国务院,但是,我们要通过积极努力地工作,将基础良好、群众期待、社会关注、领导重视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的重点,推动立法的进程。要通过起草制定《社会救助法》、《慈善事业法》,《志愿服务法》及《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社会工作者条例》等法律法规,填补法律空白。要认真梳理实践经验,推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使之更加符合当前形势和发展需要。要完善民政法律法规制度的衔接配套工作,形成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衔接配套的体系,发挥各个层级制度性文件的作用。有立法权的地方要不等不靠,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优势,对短期内在全国范围很难形成统一法律法规的项目,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尽量出台地方性的法规和政策,既解决现实工作需要,也为国家层面的立法创造条件、积累经验。
要努力提高民政执法水平。执法不仅仅是指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还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指导、行政征收等众多环节和内容,因此,民政部门履职的过程就是执法的过程。民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各项要求,正确理解各项民政工作的法律属性,掌握相应类别执法行为的特点和要求,把民政各项法律法规制度落到实处。
民政执法有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大都以行政给付和行政指导为主,因此,我们在执法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依法行政与工作创新的关系。要准确把握立法本意和依法行政要求,勇于突破不适应形势发展要求的旧体制、旧制度的束缚,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在创新中不断完善。二是处理好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关系。要始终牢记民政执法的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基础,促进国家长治久安。为此,民政的每一项具体执法行为,都要努力实现这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民政工作面向全体社会成员,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尤其与困难群众、特殊群体息息相关,必须充分考虑工作和对象的特殊性,以民为本,实事求是,自觉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多做宣传解释工作,在坚持依法办事的前提下,做到文明执法。
要切实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逐年上升,涉及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多个业务领域。从案件结果看,复议维持和胜诉占多数,但复议撤销和败诉也时有发生。这既说明群众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同时也对民政执法工作、应诉工作提出了挑战和考验。复议和诉讼是法律赋予群众的行政救济途径,是一种焦点集中、抗辩直接、程序复杂、他方裁判的法定形式。能否依法处理好这些案件,既关系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关系民政部门的形象声誉,各级民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于被诉案件,要坚决克服“厌诉”心理,积极应对复议和应诉,自觉履行复议决定和诉讼判决。作为复议机关,要认真审查复议材料和证据,客观公正地作出复议决定,努力做到受案必审,审案必结,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要加强案例分析,以案析法,以案学法,以案用法,发挥案例的普遍警示作用,避免同类问题在各地重复出现。
要不断加强普法培训工作。今年是国家“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年,也是“六五”普法启动年。各地要对“五五”普法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已经完成的目标要总结经验和规律,正在进行和即将进行的工作要抓紧时间推进,对薄弱环节要进行查遗补缺,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要着手安排“六五”普法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目标到位、规划到位、措施到位。要着眼培养民政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能力,加大民政法制培训力度。坚持横向联合、综向延伸、上下联动、梯级覆盖,从全局上将学法用法纳入民政系统公务员培训规划。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学法,将法制讲座作为各级民政部门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形式,形成制度,定期安排。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把法律知识专题培训作为初任公务员和初任领导岗位培训的必备内容,并认真组织考试考核。要加强各业务领域的法制培训,将重点业务法律法规培训与一般法律常识培训结合起来,丰富形式,常抓不懈。
(三)切实加强对民政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摆上工作位置。民政法制建设,是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证。通过民政法制建设对民政工作中一系列重大问题予以明确规定,是对民政工作前进方向、基本准则和行为依据的根本确立,抓民政法制建设,就是抓住了根本、抓住了全局、抓住了主动。这既是多年民政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民政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各级民政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对民政法制工作的认识,善于用法律制度推进工作,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坚持业务工作推进与法制建设跟进相结合,做到像注重业务工作那样注重法制建设,像规划部署业务工作那样规划部署法制工作,像考核评价业务工作那样考核评价法制工作,真正把民政法制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省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本级法制机构建设,抓紧落实法制机构、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要切实发挥法制机构的作用,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要有法制机构参与,重要文件要由法制机构审核把关,重点执法环节要由法制机构实施监督。地方各级民政部门都应当有专人负责法制工作。
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民政法制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系统上下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依法行政是各级民政部门的共同职责。各级民政部门都要坚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各级民政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本机关法制建设的政治责任,承担起本机关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要统筹协调,把握本级民政法制建设的重点和任务,解决法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民政部机关是民政法制建设主要推动者。要以推动立法和指导执法为重点,对近年来的立法规划和立法项目进行清理,本着填补空白、满足急需、衔接配套的整体立法工作思路,通过科学立项、集中调研、课题研究、会议论证、联合起草等途径,加大协调力度,加快工作节奏,为民政法律法规尽早出台创造条件;要通过会议、文件、培训、案例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指导地方执法工作,不断提高全系统执法水平。地方民政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法规规章,做好法律法规的衔接配套工作。特别是要重点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梳理执法依据,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责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民政法制机构和民政业务部门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民政法制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民政事业发展需要法制,民政法制建设需要专门人才。加快民政法制建设进程,需要既通晓法律法规、又熟悉民政业务的复合型人才。要积极营造适合法制人才成长的氛围,为法制干部提供提升学历层次的学习机会和熟悉民政业务的实践机会。要高度重视民政法制人才的选拔和任用。一方面,要注重把政治强、业务精、干劲足的优秀干部放到法制工作的岗位,并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切实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要注重从法制工作岗位上选拔优秀干部进入领导班子或者更高层次的管理岗位,让法制人才脱颖而出,发挥更大作用。各级民政部门一定要下功夫培养一批适应民政法制工作需要的专业人才,为加快民政法制建设步伐提供有力支撑。
同志们,今年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很多,任务很重,需要我们积极主动地拓展工作,同心同德地顽强拼搏。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完成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民政事业“十一五”规划的各项目标,创造优异的成绩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我们应有贡献!
篇6: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一):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向大家通报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情况,提出做好20xx年全省民政工作的意见。
一、20xx年我省民政工作的总体情况
20xx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指导支持下,全省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一是圆满完成了任务。省“十件民生实事”民政事项达标任务全面完成,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养育水平均进入全国前列,医疗救助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县(市、区)全部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97%的敬老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牵头办理了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治理工作”系列提案。顺利完成了第六届村委会、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有序推进,全省共登记成立社会组织46835个,比上年度增加13.6%,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组织格局。扎实开展各项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效应对“威马逊”超强台风袭击,全年全省4711户因灾“全倒户”完成重建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不断提高,组织开展首个“烈士纪念日”活动,按时限完成军休干部接收安置任务,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我省上报的广州、茂名、云浮、阳江4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同意。二是打造了一批亮点。民政部开展20xx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我省再获优秀省份殊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方式和手段实现跨越式发展,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共计1585个,具有广东特色的核对机制基本建成,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社工人才及服务机构日益壮大,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数累计达到3.2万,民办社工服务机构780余家,均占全国五分之一,慈善志愿服务深入推进,响应民政部号召组织社工参与云南鲁甸灾害救援成效显著。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消了全省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的备案项目,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试行运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率先完成。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补贴,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得到了民政部的肯定。全年全省销售福利彩票206.8亿元,成为中国福利彩票发行史上首个单省销量突破200亿元的省份。《广东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实施意见》被民政部以“参阅文件”形式印发,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调整全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补助政策,出台军休职工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迅速,医养结合初见成效。高龄老人津贴普遍实施,“银龄安康行动”开局良好,全省已有160多万老年人获得“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保障。“阳光殡葬”建设成效显著,“殡仪馆开放日”活动以及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等做法得到民政部肯定和推广。省厅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赴基层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工作扎实有效。各地市民政工作也是亮点纷呈。三是增强了发展后劲。修订了《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出台了《广东省老年人优待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中长期规划(20xx-)》、《广东省民政查灾核灾工作规程》、《广东省民政厅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细则》等法规文件,为规范民政事务、提升工作水平提供了指引。完成了省厅编制权力清单工作,促进了转变政府职能。由省厅牵头的9项改革试点和11项改革重要举措扎实推进,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支持。社会救助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4805多万元,有效解决了基层人手不足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开展,全省民政系统通过教育实践活动,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同时,我省民政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研究谋划民政长远发展,加强顶层设计还做得不够;二是养老服务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三是社区公共服务站和服务平台建设滞后;四是基层民政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对此,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二、做好20xx年我省民政工作的意见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年民政工作特别是推进民政法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民政部门要把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作为主线,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能力,努力打造法治民政。根据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今年做好我省民政工作的总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政部各项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任务,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为引领,以深化民政改革为动力,加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进一步推动民政事业创新发展,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贡献。
着力抓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工作。一是确保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涉民政事项。各地要按照省公布的全省城乡低保补差、农村五保供养、孤儿保障、医疗救助标准以及惠民殡葬政策要求抓好落实。今年省里将“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政策”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省财政将对经济欠发达地区进行适当补助,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将此项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这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完善地方临时救助配套政策,将临时救助制度覆盖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在各级社会救助窗口增加临时救助服务内容;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做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的衔接。加强救助能力建设,落实乡镇(街道)受理社会救助的主体责任,规范社会救助窗口受理转办流程。建立健全核对机制,推进广东省底线民生信息化核对管理系统二期建设。建立敬老院运营补贴制度。继续深入开展“暖心行动”。三是简化低保、五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申请程序,强化宣传力度,编印办事流程、申请指南宣传画册,贴农村公开栏,送农户家里,放办事窗口,让政策、流程公开透明,通俗易懂,家喻户晓。四是逐步推进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在做好孤儿保障的基础上,重点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深圳市、佛山市三水区两个试点地区,要加快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进度。逐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年内各地级以上市要力争有1个以上的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二)加快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一是完善政策措施。省厅层面,将出台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争取出台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机构收住民政对象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和医养融合等方面的政策。市、县层面,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6月底前制定出台省政府实施意见的贯彻意见。各地要学习借鉴广州、深圳的经验,尽快出台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专项规划,以及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二是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转变工作思路,从过去以机构建设为重点向机构建设与社区养老、居家养老并重转变,力争取得跨越式发展。省厅今年将把新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重点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倾斜。各地也要加大投入,力争每个街道都有一个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医疗保健、临时托管或日间照料的福利设施,有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要设立老人午休床位,开展日间照料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养老服务“幸福计划”。力争今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4万张。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养老护理员培训 “双千”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送教上门相结合的办法,为欠发达地区提供免费培训。各地要积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配合,将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纳入继续教育、职称和就业培训体系。在养老服务行业中逐步建立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四是做好老龄工作。修订《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推进高龄老人津贴制度的落实,年底前全省要实现普惠型全覆盖。“银龄安康行动”要上新台阶,投保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覆盖人群300万人以上。组织开展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抽样调查。五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抓紧出台我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搭建各类平台,鼓励引导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扶贫济困功能。完善城乡社区社会捐助救助体系,推进慈善超市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擦亮做实深圳慈展会、广州慈善项目推介会及各地慈善品牌。积极宣传慈善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认真组织实施好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推动活动取得更好的效果。继续推动福利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着力在稳增长、谋发展、建机制、强管理、树形象上下功夫,确保全国福利彩票销售排头兵位置不动摇。
(三)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一是抓重点环节。积极应对新生自然灾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今年第二季度开展全省救灾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落实整改工作。今后因灾全倒户重建完成情况,都实行异地交叉检查。二是抓制度规范。推动出台《广东省实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办法》,明确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比例的政策。三是抓基础建设。加快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仓库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作。加强自然灾害信息管理,推进灾害救助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创建1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抓队伍建设。举办专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民政干部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培育发展救灾专业队伍,加强防灾减灾演练,强化灾害救助政策宣传,不断增强群众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快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条例》。制定《广东省社会组织分级登记标准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下沉基层、服务社区。制定《广东省社会组织名称管理规定》,拓展社会组织名称资源。鼓励各地加强政策创制,深化社会组织体制机制改革。二是完善信息平台。全面推进登记管理业务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监管。依托省社会组织信息网和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推动省、市、县(市、区)登记管理信息的三级联网、部门联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和抽查审计,做好已成立社会组织按直接登记方式管理的过渡衔接工作,规范社会组织涉外活动,配合加强在粤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明确登记管理机关、业务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四是规范组织行为。出台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指导意见,引导社会组织建立法人治理机制。修订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章程等示范文本,健全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制定社会组织预防腐败工作暂行办法。继续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出台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提高保障能力。五是充分发挥作用。进一步推进民政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工作,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协商民主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和工、青、妇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作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服务民生活动。扩大社会组织正能量宣传。
(五)推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一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加强专题调研,贯彻落实胡春华书记督办的“关于加强我省基层治理工作”系列提案工作措施,充分运用省人大“村改居”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农办、省农业厅等单位关于纯社区、纯农村调研成果,指导全省工作。推动出台加强全省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村民议事协商规程、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政策文件。二是加强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配合民政部做好我省5个“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中期评估,积极申报第三批实验区。开展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与村(居)委会双向考核试点、村(居)民自治改革创新工程试点工作,探索推行“五民主五公开”工作法,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机制,拓展异地务工人员参与基层自治渠道。推进城市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和规范社区事务。三是贯彻实施《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按照新的模板样式,第二季度前完成村(居)务公开栏改造升级。继续开展好第五批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完成年度10%创建任务,确保年底全省70%以上的村(居)达标。抓好乳源、博罗等9个省定点联系县(市、区)村务公开示范化创建工作,年底达到省级示范化水平。全面加强村(居)委会成员的培训教育,继续实施“展璞计划”。推进农村和“村改居”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力争实现全省全覆盖。四是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和家庭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年底全省城市、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覆盖面分别提高到80%和35%。实施城乡社区“基石计划”,每个地级以上市都要建有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示范工程。结合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全省20%的城区开展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六)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一是完善优待抚恤体系。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水平,积极推动抚恤优待标准城乡一体化。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深化烈士褒扬工作,完善烈士评定程序,认真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相关工作,精心安排“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尽快出台我省进一步加强复退军人服务工作意见,加快建立全省复退军人服务体系。二是促进军民融合发展。上半年组织对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双拥模范城(县)的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年底召开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即将修订出台的国家双拥模范城命名管理办法和考评标准,精心组织双拥模范城(县)评比工作。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帮助基层部队排忧解难,解决优抚安置对象困难。三是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制订《广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实施办法》,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进行阳光安置。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政策,积极打造我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品牌。协调落实退役士兵就业服务、小额贷款、个体经营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完成军休干部、军休职工及国家计划移交伤病残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做好军供保障。
(七)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向纵深发展。围绕“社工专业化、志愿服务(义工)全民化”的目标,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完善社会工作发展制度。抓紧《广东省社会工作师执业管理办法》论证工作,推动司法、工会、残联等部门适时出台专项政策。二是加快推动民政领域专业社会工作发展。加强内部资源整合,在制度设计、项目安排、资金分配等方面将专业社会工作与其他民政业务工作统筹考虑,重点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减灾救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婚姻管理服务、殡葬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发挥专业社工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三是推动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志愿者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应用,出台广东省志愿服务记录实施细则,制定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政策措施,开展志愿服务示范创建与国际志愿者主题宣传活动。
(八)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一是深化殡葬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我省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精神,发挥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作用。上半年组织开展全省殡葬事业发展目标考核,推动殡葬管理责任制落实,推进惠民殡葬、阳光殡葬和绿色殡葬建设。继续组织开展殡仪馆“公众开放日”活动。着力推动实施“长青计划”,重点推进火化设备节能减排,加快完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二是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鼓励和支持救助管理机构创建国家等级,不断推动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大力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相关试点工作。三是提升婚姻登记服务管理能力。全面实施“和谐婚姻建设计划”,推动各级登记机关场所升级改造。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促进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为民服务。
(九)全面推进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各地在建立相关机构组织培训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做好质量控制、经费管理、保密等方面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普查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普查13个步骤的工作,即:制定方案、培训人员、收集资料、实地踏勘、标准化处理地名、设置地名标志、建立数据库、制作成果、验收、成果审定、上报归档、编纂出版地名出版物以及开展地名信息化服务建设,确保今年实现年度普查县级政区总数40%的任务目标。同时要推进平安边界创建,完成国家、省级平安边界创建年度考评。配合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肇庆、深圳等市行政区划优化设置。
最后,再强调一下抓好民政信访工作。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坚持源头预防,推动责任落实,狠抓制度建设,呈现出信访总量下降、信访秩序好转的局面。但面临的矛盾和问题也不少,特别是复退军人集体访、重复访现象仍处于高发频发态势,涉法涉诉事件增多,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加强社会稳定形势研判,及时收集和报送数据,强化工作责任落实,有针对性地做好矛盾排查和防范化解工作。完善网上信访建设,坚持领导接访和包案制度,上下协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同志们,新的一年民政工作任务繁重。我们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优良的作风和实实在在的业绩,向广大民政服务对象、向各级党委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答卷,为我省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篇7: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二):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部署,总结民政工作成绩,分析面临的形势要求,确定明年工作任务,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推进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20xx年,全国民政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深化改革,加强法治,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基本民生持续改善。国务院作出了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部署,明确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政策措施;出台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转发了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意见。民政部协商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申请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等政策措施,出台了养老服务金融支持与创新,养老服务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中央企业支持公益慈善,慈善表彰奖励宣传,鼓励募用分离等政策文件。全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各地民政部门着力建制度、补短板、兜底线,提高了保障标准与水平。截至11月底,全国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439元、255元,同比增长9.5%、14.7%,比“十一五”末增长了74.9%、117.9%;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98元、139元,同比增长12%、15.8%,比“十一五”末增长了57.7%、87.8%。前三季度全国共实施医疗救助4550万人次;有442.7万户次家庭获得临时救助,每户次平均救助水平867.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达到5883元、4388元,同比增长14%、14.1%,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99.3%、108.8%。启动5次救灾预警响应和20次应急响应,转移安置受灾群众637.2万人次,高效应对了波及我国西藏地区的尼泊尔特大地震、云南沧源地震、新疆皮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河北、湖北、海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社会救助法规规章。广东出台了《社会力量参与救灾促进条例》,安徽、贵州出台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实施办法。北京、天津、浙江、江苏、湖南、陕西、甘肃等地出台了老年人服务保障法规规章。
二是相关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提供政策建议,报请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办、国办先后印发了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文件,中办印发了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会同中组部印发了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的通知;联合国家档案局出台了《城市社区档案管理办法》。大力推广政社互动、“三社联动”,促进了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断增强。联合卫生计生委推动建立了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协调建立了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执法、审计、评估等工作。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的指导意见,发布了《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行业标准,推进了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互联互通。有8个省份依法有序完成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47,429人取得社工师、助理社工师证书,全国持证社工突破20万人。福建出台了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湖北、重庆出台了志愿服务条例。
三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坚定有力。围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组织抗战老战士、英烈子女代表参加纪念活动,走访慰问境内外部分抗战老战士、老烈属,给5万多名抗战老战士老同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突出了崇尚、捍卫、学习、关爱英雄的主旋律和伟大民族精神、抗战精神。公布了第二批600名著名抗日英烈、英雄群体和100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隆重举行第二批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迎接安葬仪式,会同朝方举办开城、安州志愿军烈士陵园修缮工程竣工仪式。协助开展国家公祭烈士活动。推动了我在俄罗斯、老挝、缅甸烈士纪念设施修建。出台军休干部医疗保障等政策,统一了待遇标准。出台了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会同国资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工作的意见》,会同总参谋部制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完善了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加强了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组织了军供区域保障演练。残疾军人、“三红”、“三属”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同比平均提高20%,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经费同比增长48%、41%,比“十一五”末增长了110%、160%;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安置对象达到908万人,比“十一五”末增长了44%。联合举办军民迎新春茶话会,增强了双拥工作氛围。修订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考评办法,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山东、贵州、大连等地出台了优抚安置法规规章。
四是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审核上报国务院批准了35件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各地领导协调机制逐步健全。开展了“地名的故事·那些历史那些乡愁”系列报道和“寻找最美地名”活动,规范了千年古县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完成了津冀线等14条省界联检任务。协调做好澳门特别行政区陆地界线有关工作。明确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照料安置工作要求,规范了滞留人员机构托养工作,加强了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和救助管理机构风险防范。制定了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措施,积极开展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规范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条件,印发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基本完成了对1994年以后纸质婚姻登记历史数据的补录工作。印发了《收养能力评估工作指引》,畅通了长期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打拐解救儿童的收养渠道。开展了殡葬管理服务专项整治活动。各地清明节祭扫工作文明有序。稳妥做好“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及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相关善后工作,湖北、湖南、天津等地紧急动员、快速反应,加强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工作。辽宁出台了公墓管理规章。
今年是“十二五”时期收官之年。今年的成绩,建立在多年不懈努力的基础上。“十二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民政事业取得一系列历史性成就。
这是民政改革不断深化的五年。我们协助召开了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明确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发挥骨干作用“一统四分”的职能定位。施行了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实现了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由城乡有别到城乡一体、由计划安置到扶持就业的历史性变革。推进了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了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启动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促进了社会组织政社分开、依法自治。推进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和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加快了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展了“救急难”综合试点、农村住房灾害保险试点、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百县千村—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地名地址库试点,推进了部省合作和民政改革创新观察点建设,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拓展了路径、提供了示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4项部本级审批事项和1项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审批事项,调整烈士评定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为其他权力事项,实施了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先照后证”改革,取消假肢和矫形器制作师准入类职业资格限制,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释放了发展活力。
这是民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的五年。我们配合修订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制定修订了《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提请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28个政策文件,出台了20件部门规章、76件部门规范性文件,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通过立法创制,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法制支撑,确立了“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健全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建立了未成年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规范了弃婴收留抚养工作,拓展了孤儿保障范围,强化了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推动惠民殡葬政策从少数省份发展到基本覆盖低收入群众。我们把立良善之法、管用之法摆上突出位置,完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提高了民政法律制度的执行力。推进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试行了部权力清单制度,实现了依法设权、照单行权、权责统一,正确履行职能。维护法制权威,部里依法作出了142件行政复议决定,全国共查处1.5万起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支持省级民政部门普遍设立了法制机构。深入开展“六五”普法活动,民政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民政法律制度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升。
这是民政发展规划发挥牵引作用的五年。我们编制实施了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综合防灾减灾等国家级专项规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儿童福利设施建设规划、福利彩票规划和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积极参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实施工作。各地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编制实施了综合性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通过规划的有力实施,民政工作保障条件明显加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民生福祉显著提升。与“十一五”期末相比,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救灾等民政事业费从1606.1亿元增加到3265.5亿元,增长了103.3%。中央预算内投入各类规划136.3亿元,比“十一五”增加105.9亿元,增长了348%。全国养老床位数预计达到669.8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预计达到30.3张,比“十一五”期末增长70.2%。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床位数达到8万张,比“十一五”期末增长了31.1%。福利彩票销售总量从“十一五”期间的3455亿元增长到“十二五”期间的8600多亿元,增长了148%。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1.9%,比增长了22%。社会组织从43.5万个发展到63.8万个。民办社工机构达到4600多家,增长了23倍,志愿服务记录工作广泛开展。争取中央财政集中的专项彩票公益金投入30亿元资助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投入20.4亿元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投入6亿元支持县级儿童福利设施建设。协助落实福利企业退免税322亿元。争取中央财政投入68.19亿元实施散葬、零散烈士墓、境外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争取中央财政安排8亿元实施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争取中央财政设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累计拨付90亿元。中央财政为中西部1096个多灾易灾县购置了民政救灾应急专用车辆,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发展到19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了6551个,灾害信息员扩展到68.25万人。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计划,“大爱之行”社工服务项目,社工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志愿服务示范项目,“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等深入实施。支持西藏、新疆、四省藏区和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扎实进行。部本级中民北京养老服务中心、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国家康复辅具研究中心二期工程、减灾小卫星星座建设等项目进展顺利。
这是民政综合能力不断提升的五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深入开展,民政系统行风、作风不断改进。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选拔了68名领军人才,建立了3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13.57万人次,部本级开展教育培训800余期。加快了全国低保信息系统、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优抚四级联网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建设与应用。增强了民政统计服务科学决策和业务发展的作用。部本级实施国家科研项目30余项,获得科研经费支持近2亿元。加大了正面宣传,健全了新闻发布等制度,妥善处理了舆情事件,建立了包含“两微一端”在内的全媒体格局。基层民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各地以落实国发〔〕45号文件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加强信息化建设等方式,切实加强了基层民政机构和服务力量。民政领域国际合作及涉港澳台交流合作成果显著。与29个国际组织、36个国家建立了多双边合作机制,在多领域开展务实合作,实施合作项目154个,引入境外资金2.28亿元,支持了民政事业发展。成功主办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联合救灾演练、第八次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联合举办了东盟地区论坛救灾演练、第六届南南学习论坛等重要国际活动,扩大了民政对外开放与经验分享。
在充分肯定民政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民政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有些业务领域、有些工作项目相对滞后,个别的甚至严重落后;部、省两个层面制定的诸多政策中,有的缺少刚性措施,有的缺少操作性,有些政策落实得不及时、不得力,没有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民政权力运行和资源分配的规范化、透明度不高,有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公开办事不够,出现了个别腐败案件,产生了一些优亲厚友、“人情保”等违规问题;有些业务领域管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有些民政干部素养、能力欠缺,不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有些民政部门安全管理意识差,有些民政服务机构设施落后、管理不严,导致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身事件,造成恶劣影响。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解决。
“十二五”以来的民政工作成就,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更多更好地惠及了人民群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政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纵深展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协调推进,脱贫攻坚进入冲刺期,人口老龄化日趋严峻。民政事业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临挑战亦前所未有。我们要正确认识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民政事业实现新的发展。
(一)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去年,基于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党中央作出了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大判断。对民政工作而言,新常态既增加了一些约束条件,又提供了更多发展机遇。经济增长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难免会影响民生保障投入,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提高增长的质量效益,又可能增加民生保障资源。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过剩产能,难免会带来权力、利益的调整变化,产生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问题,但实现发展动力转换,释放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又可能达到更好地发展和利益的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难免会产生劳动力结构变化,社会抚养比失衡,增加家庭和社会养老服务负担等问题,但采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又可能增加老年人消费,发挥老年人社会参与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国务院对民生保障工作和社会治理高度重视,在五大政策支柱论述和部署中,明确要求社会政策要托底,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谋划民政工作,要趋利避弊、因势利导,积极作为、量力而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在基本民生保障上,要坚持把重点放在兜底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避免过度福利化,把救助政策、福利政策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加快完善社会救助协调机制,普及“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高保障效率。要加快完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做好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衔接工作,普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对象审核审批的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精准实施保障制度,用好有限的保障资源。要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兜好各自保障之底。对各类困境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要稳妥出台新的保障政策,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在社会治理创新上,要将对社会组织规范登记管理为主,转向规范登记管理和激发活力、发挥积极作用并重,将城乡社区发展民主自治为主转向发展民主自治和增强自治服务功能并重。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为慈善事业重要主体、社会自我调节关键载体,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城乡社区的自治与服务功能,把社会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之中,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的有机结合、共同发展,让人民群众更多受益。
(二)用新的发展理念推进民政事业。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五大发展理念既各有侧重,又相互依存、融汇贯通,既有理论创新意义,又有实践指导作用。切实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运用五大发展理念来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要善于创新驱动。把创新摆在民政事业发展的核心位置,贯穿于政策创制、资源配置、督促落实、能力提升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不断推进相关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增强民政事业发展活力。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和持续动力,突破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利益固化藩篱,完善有利于创新的人才培养机制、工作推进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形成鼓励探索、宽容试错、全员竞相创新的良好氛围。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调查研究,紧密联系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发现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积极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把群众的需求、制度的缺陷、工作的短板、舆论的批评当作存在的问题、发展的要求,列为调研课题,安排政策项目,制定工作举措,在发现问题中明确具体工作方向,在解决问题中实现民政事业发展。要增强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加强民政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安全管理,维护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发生冲击社会心理和道德底线的事件。要加强科学统筹。统筹兼顾是唯物辩证法在发展上的科学运用,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要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意识,既做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和发展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又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和相关社会治理工作来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区域统筹,鼓励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四大板块”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民政改革发展上各展其长,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推进城乡统筹,统筹制定城乡基本民生保障政策,统筹部署城乡社会治理创新,统筹完善城乡民政工作机制。要强化民政内外统筹,坚持近期筹划与长远谋划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地方创新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调节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国内发展与国际借鉴相结合,不断增强民政发展动力,不断壮大民政资源,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十八届五中全会《建议》提出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部脱贫的目标。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对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等作了部署。为此,现有大多数低保标准低于扶贫标准的地方,要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到20全部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多万贫困人口实行兜底扶贫。要依靠各级政府增加医疗救助资金投入,落实对所有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给予财政补贴并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的政策。要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对象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要创新慈善事业发展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工作合力。
(四)发挥党建的保障和促进作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履行好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发展的思想武装和政治保障,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为事业发展提供组织保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善始善终搞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铭记于心,刻印于脑,全面领会,自觉执行。要统筹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依靠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在业务工作中贯穿党建意识,尤其是在基层群众自治、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工作中,要尊重党委工作部门的指导作用,配合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篇8:在民政工作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在县委工作会、人代会和政协会结束之后,民政局及时召开这次民政工作会议,全面 总结工作,安排部署20工作,进一步 组织动员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团结奋斗,真抓实干,为做好今年民政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刚才宗高局长所做的“全面贯彻科学 发展观,推动民政事业全面进步”的工作 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民政工作在 经济 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救灾救济、社会救助、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双拥优抚、退伍安置、老年工作等近30项工作,随着新时期民政工作的不断发展,民政工作的内容将会不断增加,民政干部的担子越来越重,责任越来越重大。民政工作涉及到社会事务的诸多方面,点多线长,量大面广,主要服务于困难、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为百姓解难,体现党的温暖,政府的关怀,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和民主 政治权利,化解社会矛盾和问题,为改革稳定发展大局服务,提供有效保障。我们全体民政干部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事业心来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各自承担的工作做好,把所辖区域的工作管好,真正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突出重点,夯实责任,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年,民政局在党组一班人的集体领导下,全体民政干部齐心协力谋发展,今年在县直部门的综合考评中获得综合考评第二名的好成绩,这是全体民政干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县委、县政府对民政工作成绩的肯定。搞好今年的工作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要吃苦耐劳,强化责任。
今年,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较重,形势不容乐观,供给予需求矛盾十分突出,全体民政干部务必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从现在起对今年的各项工作要分解细化,做到早安排、早部署,制定各项工作措施,夯实阶段工作任务;各乡镇民政干部对所辖区域的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要逐村逐户逐人地排查,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的生活情况,尤其是低保对象、农村特困户、五保户等弱势群体的生活要亲自过问,不能麻痹大意,要不畏山高路远,交通不便,深入实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关心他们的饥苦,真正体现“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
(二)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新形势下民政工作新的问题、新的难点增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民政工作要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首先要做到思想观念上更新,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其次是工作思路要适应,要认真履行民政部门 管理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责,进一步转变职能,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既要抓好救灾救济、村民自治、农村敬老院、培育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等工作,也要做好拥军优属、城乡低保、社区建设、老年福利等工作。三要做到工作方式上适应,要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民政工作,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如村务公开、五保供养、抚恤优待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权益和民主权利。
(三)要真情为民,确保稳定。
俗话说:有“民”才有“政”,“民”和“政”是不可分开的,民政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民政工作要注重“为民”,就要把“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关注民生、民情、民意,做到亲民、爱民,体恤民情,要坚持为群众诚心实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题,要把热爱人民群众这种感情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倾注到每一个服务对象上去,要深入基层,深入到边远的村、组、农户的家中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扎扎实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民政干部对了解掌握的情况要及时向政府汇报,给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及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把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样我们的民政干部就会在社会上有威望,在人民群众中有影响,才能体现我们的工作价值。
(四)要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管理。
随着基层民政机构的建立,我们要建立健全民政资金使用管理、救灾救济物品发放、民政干部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对民政资金要设立专帐专户,实行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转移用途或挪作它用,对民政对象的有关资金要实行银行代发,让他们按时领取。要切实做好民政资金的使用监管,要分期分批地对各乡镇民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对违规违纪使用资金的有关人员的严肃查处,确保民政资金专款专用。
三、认真学习,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
在民政系统开展向周国知同志学习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观、权利观,促进“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的各项民政工作,必将产生重要的作用。
周国知同志有许多感人的 事迹和崇高的思想,最根本的一点是他始终坚持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要求,我们向周国知同志学习,要学习他爱民、亲民、自觉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将其作为学习活动的核心内容。全体民政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意识,向周国知同志那样,为人民群众提供周到、满意的服务。我们要结合学习周国知的事迹,加强民政队伍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民政部门的队伍素质, 教育引导民政干部职工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乐于奉献的光荣传统和“孺子牛”精神,以实际行动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进步。
四、当前主要工作。
春节将至,做好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是民政部门的基本职责,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要认真部署,层层落实,决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全县个别地方的困难群众生活是很艰苦的,会后,要立即进村入户,进一步摸清家底,把亲邻互助、干部包帮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决不能疏漏一人,要让全县所有困难群众有一桌丰盛的年饭,过一个祥和愉快的春节。
在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我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谢谢大家!
篇9:年终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各位干警:
为期两天的年终工作总结即将结束,这既是一次回顾去年、展示成果、激励先进的总结表彰会,也是一次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鼓劲加压的动员部署会。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就20xx年的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几位分管副检察长就分管工作作了认真点评。李全华检察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了存在问题及原因,并对做好今后的检察工作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努力方向。刚才,又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可以说,这次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
下来后,希望大家认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及上级检察院的安排部署及早谋划20xx年的工作,做到抓早、抓实、抓好,力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进我县“十二五”规划保驾护航,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的召开。
再过几天,春节就要到了,在此,我代表院党组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万事如意,阖家欢乐!
篇10:教职工会议上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上午好!首先,对Xx小学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随着Xx城区人口的逐年增加,小学入学难的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为了给城区适龄儿童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决定成立Xx小学。学校成立后,将成为第四所由教育局管理的县直小学。因此,这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好事。
在此之际,与大家交流办好小学的三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在学校层面,要牢牢抓住“规范+特色”。规范是基础,首先要做好五个规范:规范课程,规范课时,规范作息时间,规范作业量,规范考试评价制度。在规范的基础上,创建特色,根据客观实际和学生需求,办出自己的特色,打响自己的品牌。
在教师层面,要牢牢抓住“师德+专业”。师德是关键,一是要有“爱心”,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二是要有责任心,责任胜于能力。师德不合格,其他都是空谈,都成了无根之花。专业是核心。专业素养不过关,不会教学,不会教育,也成不了一个合格的老师。小学有小学的特质和内涵,深入进去就会发现大有学问,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
学生层面,要牢牢抓住“兴趣+习惯”。兴趣是人对事物的喜好或者关切的情绪,是人生最好的老师,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基石,没有兴趣的学生是非常可怕的,也是非常可悲的。“教育就是让学生养成习惯”,已经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在人生的发展历程中,什么最重要?不是知识,不是技能,而是习惯,是良好的习惯,这已经被无数事实所证明。特别是在小学学段,这两个方面尤为重要。
有大家的共同努力,共同奋斗,共同创新,共同发展,我相信Xx小学一定能够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尽快成为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的一面旗帜。
最后,祝XX小学办出规范,办出特色!
祝Xx小学的教职工工作一帆风顺,生活幸福安康!
谢谢大家!
二〇XX年六月十日
篇11:教职工会议上讲话
尊敬的各位老师:
大家上午好!首先,对xx县第二实验小学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
随着xx县城区人口的逐年增加,小学入学难的问题日益严重,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为了给城区适龄儿童提供更多的优质教育,决定成立xx县第二实验小学。学校成立后,将成为第四所由教育局管理的县直小学。因此,这是一件大事,也是一件好事。
在此之际,与大家交流办好小学的三个问题,供大家参考。
在学校层面,要牢牢抓住“规范+特色”。规范是基础,首先要做好五个规范:规范课程,规范课时,规范作息时间,规范作业量,规范考试评价制度。在规范的基础上,创建特色,根据客观实际和学生需求,办出自己的特色,打响自己的品牌。
在教师层面,要牢牢抓住“师德+专业”。师德是关键,一是要有“爱心”,爱教育,爱学校,爱学生;二是要有责任心,责任胜于能力。师德不合格,其他都是空谈,都成了无根之花。专业是核心。专业素养不过关,不会教学,不会教育,也成不了一个合格的老师。小学有小学的特质和内涵,深入进去就会发现大有学问,值得我们学习和研究。
在学生层面,要牢牢抓住“兴趣+习惯”。兴趣是人对事物的喜好或者关切的情绪,是人生最好的老师,是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基石,没有兴趣的学生是非常可怕的,也是非常可悲的。“教育就是让学生养成习惯”,已经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在人生的发展历程中,什么最重要?不是知识,不是技能,而是习惯,是良好的习惯,这已经被无数事实所证明。特别是在小学学段,这两个方面尤为重要。
有大家的共同努力,共同奋斗,共同创新,共同发展,我相信xx县第二实验小学一定能够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尽快成为全县、全市乃至全省的一面旗帜。
最后,祝xx县第二实验小学办出规范,办出特色!
祝xx县第二实验小学的教职工工作一帆风顺,生活幸福安康!
谢谢大家!
篇12:教职工会议上讲话
各位老师,各位员工:
一月一次的全体教职工会议如期而至,今天我就学校招生工作和个人对校长岗位的认识进行通报、交流!
招生工作
“教得好不如招得好”,这是在应试教育前提下校长们、老师们的共识。招生工作是全校三大重点工作之一:安全、中考、招生,因而,在学校招生咨询工作启动前,要告之全体学生、动员全体学生,要告之全体员工、动员全体员工,要告之全体家乡,让我校的招生咨询工作让每一位与我们密切相关的人知晓。有人对我说,一中还怕招不到学生,不必要大惊小怪,紧张兮兮,我只是笑笑,你对招生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没有站在学校更高发展层次去思考问题。有人说对一中招生哪个不能做,我对说这话的人望望,因为你判断力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今年的招生分县内、县外两条线进行。县内优生工作将实行承包,学校核定优生名单,分解给相关人员,校级领导与学期考核挂钩,中层干部与学期干部调整挂钩;全体员工与绩效挂钩,县内内以寻校长、杨校长为主。县外招生单独成立领导小分队,出台优惠政策吸收优秀小学生毕业,由我兼任小组。
截止目前为止,材料准备工作就绪,咨询小组人员培训到位,微信平台、校讯通明天对外发布,4月2日赴县外招生。
希望全体教职工处处、事事都要想到你的`一言一行事关系着招生工作,尤其在外人面前,家丑不可外扬,如果作为校长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在此向您赔个不是。一个人在一个单位却说着这个单位的不是,这也是一个人品质和素养的体现,因为不满意,可以选择离开,而没有必要牢骚满腹,伤人伤己,何苦着呢!
角色认识
1.一个人如何站足社会?我跟大家多次说过,能力和身体是自己,这是你站足社会的根本两条。在xxxx—xxxx学年度第一学期结束会上,我这样说的“《世语新说》里有这样的话:望人者不至,持人者不久。什么意思,你指望他人,这个人有可能不来了,那么你的计划、你的打算就得泡汤;你依靠的后台总有一天会倒掉、倒台,你身无一长,你到头还是一场空,结果戚戚惶惶,仰人鼻息,终不能为人。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关闭任何人走向成功的大门,只是我们没有能力敲开这扇大门。”(吕复乐)但我今天还要加一点,就是正确定位自己。比如,像我是一位民办学校的校长,有如何收费,有这个权吗?没有,只有建议权!学校外围工作的协调,有这个权吗?没有,只有不给董事长惹麻烦的权!对外经济的支出,有这个权吗?没有,对外用钱只能申请!我们在座的每一位如何定位自己,我觉得大家好好地想一想,自己的心态就会平和,就不会有太多的牢骚满腹。
如何立足民企?第一是忠诚,没有忠诚,你再有能力,别人不敢用你。第二是干净,经济上干干净净,为人干干净净,因为民企的钱是老板个人,你经济上不干干净净,就相当于偷窃。为人干干净净,不要阳奉阴违,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别人缺点一大堆,自己完美无缺,一个背后经常说别人坏话的人,一定是一个心里阴暗的人(表扬张元青、应晓龙)!第三是价值,不能创造价值,甚至是负价值,你就没有存在的理由。第四是担当,自己做的事不要推给别人,自己犯的错,不要说别人造成的,有错就要改,是最大的进步,谁没有错,一个没有缺点的人,必是一位虚伪之人。先做好工作,才有资格谈论价格。当你被人想着,你才有价值;当你离开时,别人感到损失,你才有价值(曹主任)。
2.校长角色的认识。如何做校长,我一直思考着,闲来看了几本关于如何做校长方面的书,大家一致的观点:校长三大核心能力——第一,能清楚地描绘学校的明天,每一个员工都能相信,就如毛泽东同志在革命最困难的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用对必胜的信心畅想着中国革命的明天,听说柏校长以前开会经常和大家讲这个案例。畅想明天,必定以当下的脚踏实地为基础,扎实做好每一项工作。我所以每次跟大家交流时,规划着学校的明天,这个“明天”是我们一中所有人的明天,是我们一中所有人一起努力去实现的明天。学校没有了目标,就失去了战斗的动力。用专业专业术语说——愿景!第二,全校形成共同价值观。学校的管理首先是思想的管理,其次才是行政的管理。如果大家不认可校长的思想和观点,实际上就有没有认可这个校长。我期待一中全体教职工有这样的价值观:用心、用情读书、教书,人人都有自己的职业规划,不能每天稀里糊涂地过一辈子,在生存无忧的情况下,不要太世俗,太庸俗。第三,对学校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方向的把控权,这是校长的核心能力和核心权力,这是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培训中心主任陈玉琨教授说的。反思自己近一年的校长,没有课程规划,没有对学校教学有明确、多次的强调、检查,离校长的距离多大。如果一中的同仁们认为我每一次对学校明天的规划在背后说是吹大年,而当面又没有人交流,如果大家对我的管理思想、德育思想、教学思想不认可,每次请大家看我的博客背后却说你以为你王春勤是谁时,我觉得我不是成功的校长。如果大家觉得我是校长,只不过敬畏手中的权力和肯定哪么一点点的勤勉。权力不是校长的象征,勤勉不是校长的特长,校长的核心权力不是人事权,更不是财务权,是教育教学观点的深入人心。也有人对我这样说,校长应该这样做:不要和老师讲太多的话,不要告诉别人你内心真实的想法,保持一定的距离,要有威严。我也在反思,我也请教他人,如果老师们都不知道校长的内心世界,校长把自己的想法藏在自己的肚子里,是校长吗?校长一定高高在上,有威严,就是好校长吗?
我上周五,在行政干部会上提出这样的观点:“如果我们干部要求老师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如果做不致,老师有权拒绝我们的工作”,请干部们思考,如果大家同意了,我们将签订这样的承诺书。在今天的全体教职工会上,我想说同样的话“如果我们老师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如果做不致,学生有权拒绝我们的要求”,请老师们思考,如果大家同意了,我们和学生签订这样的承诺书。如果我们全校人人都能发出这样的口号“向我看齐!”这将产生何等的效应和威力!我们做教师的,把教育最大的功能忘记了——就是学生对你的模仿,高等动物的第一生存本领就是对外界的模仿!
司马迁这样评价孔子的“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我们虽然成不了魏书生、李镇西,但不能没有自己的梦想。今天我讲话的内容是我xxxx年6月2日在这里发表《就职演说》的再具体,一年所做的工作就是围绕这一就职演讲内容的落实。我愿与大家共同努力,一齐描绘着一中美好的明天;我愿与大家共同努力,一齐营造出一中的风清指气正;我愿与大家共同努力,让自己的生命饱满、充实!
篇13:民政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总结xxxx年及“十二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部署“十三五”及xxxx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xxxx年及“十二五”时期全市民政工作回顾
xxxx年,是xx民政工作发展的一年,创新的一年,精彩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民政厅的关心支持下,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理念,齐心协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打好“十二五”规划收官战,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为“十三五”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xxxx年,全市民政工作有十个方面的大事可圈可点,值得回味:
一是xx市民政局在全省xxxx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单位,排名全省第一。这是近十年来xx市民政局首次进入全省五个优秀单位行列,并且位居第一。
二是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养老项目建设和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巡查的重要内容,高位推动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三是广丰撤县设区圆满完成。这是我市撤地设市十五年以来的第一例县级行政区划调整,也是“十二五”期间全省第二例县改区,对xx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
四是xx市老年福利中心被财政部列入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第二批示范项目,养老PPP项目全国仅10个、全省仅2个项目入闱。
五是xx市被列入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信州区被列入智慧社区建设试点,xx市养老服务中心被列入养老机构信息惠民试点。在民政部确定的我省首批17个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单位中,我市占了3个。
六是全省首家市级社会组织孵化试点项目——xx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挂牌,标志着我市在社会组织管理、培育、扶植和社会服务方面迈上了一个崭新的台阶。
七是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在全省继续示范领跑,连续两年实现了参保率100%,xxxx年理赔率大幅提高,更多的受灾群众得到实惠,为全省全面铺开提供了示范经验。
八是在全省率先启动“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公益工程,目前已有一万余人参保,深受老年人欢迎。
九是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张秀桃、“兵妈妈进军营”、“军地青年联谊会”、“陈大桂爱心助学基金”等特色双拥品牌助推新一轮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创建。
十是xx市民政局被评为xxxx年度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优秀单位,为全省唯一优秀单位。以我市婺源县生态风光为主题的“醉美婺源”即开型福利彩票经民政部、财政部、中福彩中心批准发行,全年共发行多万元。
xxxx年,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1、完善制度建设。xxxx年,我市相继出台了《xx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饶府厅发〔xxxx〕11号)、《xx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饶府厅发〔xxxx〕1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饶府发〔xxxx〕21号)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政策体系。
2、加大救助力度。全市现有城市低保对象11.6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7.4万人,xxxx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补助资金4亿元,农村低保补助资金5.43亿元,提标提补落实到位。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9826万元,救助17.2万人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86亿元,救助45.7万人次。为3.16万名五保对象发放补助资金1.1亿元。9月底,我市正式实施特别救助制度。广丰区沙田镇村民苏小明夫妻因病花费百余万元,获得特别救助2万元,成为我市特别救助第一单。
3、推进精准扶贫。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全市民政系统充分履行托底保障的“四助”职能(助低保、助五保、助医疗、助急难),积极动员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四扶”(扶资金、扶产业、扶就业、扶信息),发挥民政部门在精准扶贫结对帮扶攻坚战中的生力军作用。
(二)完善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提高救灾和综合减灾能力
1、扎实做好灾后救助工作。xxxx年,我市先后遭受洪涝7次,风雹3次,台风1次,受灾人口127万人次。启动应急预警响应5次,三级响应1次。全年下拨中央、省、市救灾资金5370万元,认真做好灾后应急救助、恢复重建、冬春生活救助等工作。全面完成2537户因灾倒损房的重建维修任务。市、县两级共列支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6897.7万元,其中市本级财政预算240万元,支出100万元。
2、积极推进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xxxx年,市政府继续将政策性农房保险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经济巡查指标,高位推动此项工作。全市承保户数139.8万户,继xxxx年后再次实现全覆盖目标,保费收入838.9万元。赔付1558户,赔付金额435.6万元,赔付率比上年翻一番,达到52%。
3、提高综合防灾减灾备灾水平。认真组织以“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为主题的第七个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防灾减灾知识,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能力。基层防灾减灾水平显著提升,国家、省、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别创建6个、11个、18个。市本级从福彩公益金支出10.8万元,对荣获“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的每个奖励6000元。绝大多数地方也相应建立了“四级联创”的奖励机制。
(三)完善社会福利体系,初步建立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
1、建立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抓好《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饶府发〔xxxx〕28号)的贯彻落实。全市养老机构用电、用水、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优惠政策全面落实。xx市老年福利中心项目已确定合作的社会资本。各地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力度加大,婺源县社会资本投入3.2亿元新建大型民办养老机构——世纪爱晚颐养园,鄱阳县地方财政投入2345万元改扩建了8个乡镇敬老院。
2、居家养老全方位发展。全市目前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43家,市本级建成了期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弋阳县桃源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引进“援通社区智能化管理服务系统”,建立社区智能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按照“市场化服务、公共服务、志愿者服务”三位一体,有偿、低偿、无偿服务与政府补贴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在政府、市场、社区和家庭之间搭建起功能互动的养老服务平台,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日托、购物、送餐、家政等一般性服务及医疗保健、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等专项服务。
3、老龄事业蓬勃发展。6月份,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意见》(饶府厅发〔xxxx〕17号),明确老年人享受社会生活服务、医疗卫生保健、日常交通出行、商业金融服务、文化体育休闲、法律维权服务等方面的优待。9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银发无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公益工程,市老龄办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合作为年满50周岁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目前已有近万人参保,每人每年只需缴纳20元保费,即可获得相应金额的保险赔偿,群众满意度非常高。
4、福彩和慈善事业健康发展。xxxx年,我市福利彩票共销售22476万元(其中电脑票12560万元,中福在线6641万元,即开票3275万元),同比增长15.3%,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三大票种”同为正增长,在省厅年度福利彩票单项考核和综合考评中位列第一。积极打造“福彩公益行·走进××县”暨“醉美婺源”即开票销售活动品牌。xxxx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共列支福彩公益金132万元,对偏远贫困小学、困难教师、留守儿童、贫困家庭等单位和个人进行资助。进一步完善慈善市场化劝募机制,推进“慈善一日捐”活动常态化。创新互联网、微信群等公益性慈善平台,市委书记陈俊卿倡议“天下xx是一家”微信群,设立“xx是一家”爱心助学基金,由市慈善总会负责接收善款并实施救助,目前通过此平台已接收善款24.3万元,资助7名困难学生10.6万元。
5、健全孤儿保障制度。全年办理国内收养登记385件,涉外送养5件。为1516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362万元。继续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合理配备基本人员编制,通过购买服务和社会化用工等形式,充实儿童福利机构工作队伍,加大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提高儿童福利服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四)完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1、加大双拥共建力度。各地结合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积极推进双拥工作。推荐申报市本级、xx县、信州区、广丰区、婺源县、玉山县、弋阳县等七个单位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县)”。举办了多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最美拥军人物张秀桃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广大驻饶官兵和家属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深入开展“文化拥军”、“法律拥军”、“双拥在基层”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双拥活动。“八一”前夕,市委书记陈俊卿带队到三亚慰问“xx舰”官兵。驻饶96165部队200余名官兵作为xx省唯一的受阅部队参加了“9·3”阅兵仪式,9月19日,我市举行了隆重的欢迎受阅官兵凯旋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马承祖率团慰问并赠送10万元慰问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xx市随军家属待安置期间货币安置实施办法》,明确驻地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发放生活补助,xxxx年市本级共发放随军家属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70余万元。
2、依法落实优待抚恤政策。抚恤补助提标发放到位。启动优抚政策宣传年活动,各地走入乡镇、走入村(居)、走入优抚对象家中进行政策宣传。在广丰区永丰街道横路居委会、白鹤居委会开展村(居)委会“优抚之家”试点工作,搭建了政府与优抚对象之间的沟通平台。认真做好了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及“9·30烈士纪念日”相关纪念活动,共发放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74枚。在全国英烈讲解员网络电视大赛决赛中,xx集中营讲解员李敏获得三等奖,是我省唯一的获奖选手。
3、全面落实安置政策。xxxx年我市共接收xxxx年冬季退役士兵2536人,其中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197人(含中央省属退役子女7人)。截止目前,除鄱阳正在安置外,其它县(市、区)均已完成年度安置任务。xxxx年全市选择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339人,需发放自主就业补助金3464万元,目前各地已基本发放到位。共培训xxxx年冬季退役士兵1153人,培训率达50%;培训xxxx年秋季退役士兵1102人,培训率达78.5%。接收伤病残退伍军人9人,接收军队退休士官1名、无军籍职工2名。认真推广应用军休应急智能养老信息系统,市军休所已与九江学院签订了开发使用合同。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标准和遗属生活补助调整发放到位。按一级站建设标准总投资2860万元、占地面积9.93亩的xx军供站项目于xxxx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xxxx年共完成9000余人次过往官兵的军供保障任务,投入保障经费13万元。
(五)完善“三社”管理服务体系,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圆满完成2311个村委会和351个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没有发生重大信访事件。与上届相比,无论是村(居)民参选比例,村民登记、选举成功率,还是自荐直选试点、女性当选比例及大学生当选人数,均有大幅度提高。市、县组织4500余人次培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村(居)体制建设与监督机制建设的通知》,对各地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加强村民小组长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落实村(居)民理事会制度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指导意见。积极提升社区干部待遇,信州区居委会干部工资达到1500元/月。信州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xx县煌固镇五村社区、横峰县青板乡青板村坞塘社区等14个社区被评为“全省精品农村社区”。
2、积极培育发展社会组织。xxxx年全市登记成立社会组织185家,其中市本级36家。加大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力度,xx市抗癌俱乐部癌症患者救助试点项目获得中央财政扶持资金49万元,xx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社会组织孵化试点项目等9个项目获得省级扶持资金90.5万元。市福彩公益金支出5万元用于xx市社会组织发展促进会建设。10月19日,全省首家市级社会组织孵化试点项目在我市正式启动,目前已有6家社会组织进驻。
3、加强社会工作人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我局与十七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xxxx年新增社会工作师8人,助理社会工作师10人。加大社会工作知识的普及性培训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培训,全年举办此类培训班5期,培训200余人次。在3月17日“国际社工日”前后,各地都举办了以“发展社会工作,创新社会治理”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
4、扎实做好信访综治、消防安全工作。抓好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横峰县被评为全省民政信访工作“三无”县。河南平顶山养老院火灾事故发生后,结合市政府的“十大整治”活动,我局联合市公安消防支队对全市福利救助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救助站、民办养老机构等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抽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11月份,联合xx公安消防支队在xx县召开了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
(六)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广丰撤县设区圆满完成。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制定合理方案,提出了科学审慎的“一个统一、两个不变”原则(即统一规划、保持现行政管理权限和财政体制不变)以及采取整建制调整的模式。市委、市政府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稳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前期工作。从行政管理体系、行政区划调整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群众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xxxx年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我市撤销广丰县,设立xx市广丰区,以原广丰县的行政区域为广丰区的行政区域。获批后,市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丰撤县设区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政权机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政策连续性、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企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证照使用和变更、支持广丰区加快发展等12个方面的问题,要求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全力以赴做好服务,帮助解决加快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6月6日,举行广丰撤县设区授牌授印仪式。广丰撤县设区的做法得到了省厅和民政部的认可和肯定,兄弟市也前来学习考察。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面启动,各地成立机构、落实经费、开展培训,普查工作进展顺利。边界联检工作有序进行。
2、大力推进绿色殡葬。各地继续抓好《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饶办发〔xxxx〕15号)的贯彻落实。新建城乡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46个。深入开展殡葬系统“红包”专项治理活动,全市殡葬行业230余名从业人员签订拒收“红包”承诺书,未发现收受红包现象。
3、提升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水平。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2400余人次。各地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专业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救助服务水平。
4、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规范化水平。xxxx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6.1万对,补办登记5570对,离婚登记1.09万对。依法办理国内收养385件,涉外送养5件。
“十二五”时期,全市各项民政工作全面推进,多项工作受到省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辛勤工作、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民政局向全市民政系统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我市仍然存在基层民政力量薄弱、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足、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较低等问题,各地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二、“十三五”及xxxx年工作安排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展望“十三五”,民政事业全面发展面临着十分难得的历史机遇,相信xx民政事业也必将迎来一个大发展的春天。xxxx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第一年。全市民政系统要坚持以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努力构建“七大体系”,织牢“七张网络”,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中的骨干作用,以改革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力争各项民政工作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1、构建社会救助体系,织牢民生保障兜底的“安全网”。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实施意见,努力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全面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分工负责、相互衔接、协调实施、政府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落实各项配套资金,提高救助对象补助水平。抓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制度的衔接,推动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在精准识别上衔接,在优惠政策上共享,在信息平台上链接,充分发挥两个政策在脱贫攻坚中有机结合的重大作用。完善面向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制度、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针对特定群体特殊困难实行精准帮扶,兜好保障之底。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逐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化核对、网络化管理,实现核对信息资源共享。xxxx年,要重点抓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的在线运行。要加大力度落实敬老院机构、编制、人员、经费,积极筹措资金改扩建敬老院,努力提高集中供养率,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2、构建减灾救灾体系,织牢应对自然灾害的“救援网”。根据灾情及趋势研判,及时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查灾核灾和指导救灾工作,快速调拨救灾款物,科学制定救助资金补助方案,做到查灾及时,核灾准确,报灾迅速,救灾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灾后12小时内衣、食、住、医等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抓好市、县、乡、村四级灾害应急预案的完善和落实。加强灾情管理和信息核报工作,抓好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每个村(居)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深入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不断完善国家、省、市、县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级联创”工作机制,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筹划市本级标准化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争取尽早立项开工。
3、构建优抚安置体系,织牢军队和国防建设的“服务网”。继续巩固双拥创建成果,夯实基础,深入开展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抚恤补助政策,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权益。按照自然增长机制,及时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深入贯彻落实《烈士褒扬条例》,积极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在全市全面铺开村(居)委会“优抚之家”工作。扎实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贯彻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加强教育培训,指导帮助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继续加大政府政策扶持力度,及时足额发放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资金。做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日常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提升优抚安置事业单位能力建设,提高休养院、光荣院、军供站、军休所服务水平。
4、创新社会治理体系,织牢城乡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发展的“联动网”。一是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政府公共服务进社区。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拓展社区养老服务覆盖面。结合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平台,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升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开展志愿互助服务。组织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服务,为社区单亲家庭、空巢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站建设。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统一功能设置、统一标识。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面推广“12349”居家养老呼叫救助系统的宣传推广。三是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优化培育发展环境,推动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支持和奖励机制。重点培育、优先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正规化建设。提高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工作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强化监督管理。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四是抓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通过举办乡(镇、街道)、村(居)干部培训班,普及社会工作知识,培养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五是做好信访WW工作。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健全“信访网电”四位一体诉求受理平台。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5、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织牢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的“保障网”。深入贯彻《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老年人优待工作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力量在发展养老服务业中的主体作用,全面建设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带头示范作用。在现有公办福利养老机构基础上,继续通过改扩建等方式,建立健全集中供养“三无”老人、优抚对象、失能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为主的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等综合性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坚持社会参与,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积极落实好民办养老机构按规定享受的土地供应、税费减免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落实一次性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等扶持政策。积极谋划xx市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三是坚持加快发展,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质量。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以上,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质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日间照料站(点)等服务网络在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实现全覆盖。xxxx年要加快推进市老年福利中心PPP项目建设,争取尽早建成投入使用。
6、构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织牢公共事务“服务网”。一是稳妥推进xx县撤县设区工作。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建立科学的地名数据库。继续推进边界联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二是加强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和儿童收养机构规范化建设。三是落实《xx省殡葬“十三五”规划》,全面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继续抓好殡葬系统“红包”治理和丧葬陋习治理。四是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五是加快福利彩票和慈善事业发展。深入开展建设“阳光福彩”专项行动和“福彩公益行”活动,促进福彩事业安全健康稳步发展。制定《xx市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打造一批公益慈善品牌。
7、构建民政自身建设体系,织牢民政事业发展“健康网”。一是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牢固树立“法治、责任、服务”意识,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工作难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完善责任清单、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完善民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继续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二是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基层民政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高效便捷办事”。推进标准化人才培养,深入开展民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民政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进民政机构标准化建设,争取成为行业标准。三是推进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践行“三严三实”,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担当意识、规矩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党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一准则、两条例”的学习宣讲贯彻,严格树牢党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民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民政项目实施,依法公正落实各项政策,坚决杜绝违规插手工程项目。
现在距离春节仅剩十来天了,各地一定要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部署,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受灾群众和优抚对象的生活安排工作,统筹安排好走访慰问活动,让各类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温暖过冬、祥和过年。要切实加强民政机关和各类民政事业单位、民办福利机构的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安全事件。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守各项纪律。
xxxx年,xx民政事业发展将面临着新的历史机遇,全市民政工作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加快解决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全面落实深化民政改革各项任务,更加奋发有为地把民政事业全面推向前进,努力开创xx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建设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和xx绿色崛起副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篇14:民政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召开这次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总结回顾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二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会上,表彰了20xx年全市民政系统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安排了20xx年全市民政系统“民政爱民直通车”活动。刚才,庆玉同志的报告,对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对今年全市的民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特别是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上讲得很全面,重点很突出,我完全赞成,请大家在今年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
一、认清形势,努力在高起点上把全市的民政工作做得更好
近几年来,全市上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了民政工作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真正做到了“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总结起来,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基础扎实。近年来,全市民政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胸怀大局,以“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为已任,上下一心,埋头苦干,齐心协力抓工作、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市民政工作整体走在全省前列,许多单项工作在全国有影响、有地位。二是亮点突出。以“抓重点、克难点、创亮点”为基本指导方针,打造出了一批民政工作的“精品”、“名品”。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更是亮点纷呈:城市低保提标,农村低保扩面,在全省率先建立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出台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实施意见、在城区建立大病关爱救助制度、各项民政资金大幅增加、创造性地提出“三个最大化”的民政事业发展思路等等。三是工作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了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覆盖各项工作的应急机制、有机互动的工作推进机制、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估机制,较好地保障了各项民政工作规范有序、快捷高效运行,大大提高了行政服务效能。上述三大特点,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全市民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民政事业的发展成果,是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民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诚挚地问候!
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民政工作要谋求在新起点上有新的跨越、新的突破、新的发展,所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分析当前民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要引起分管民政工作和直接从事民政工作的同志们的高度重视。第一,在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尚未完全消除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全市上下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创造性地做好各项民政工作,从而更好地“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第二,在宜昌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政治、物质和文化生活需求日益增长,客观上对民政工作在基本民生、基层民主、公共服务、公共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期望民政部门有更大的作为。第三,无论是省政府还是省民政厅对宜昌民政工作都寄予厚望,明确要求宜昌民政工作必须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并尽可能成为全国一流的“特色品牌”。
因此,全市民政系统要把思想统一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更好履行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核心职责上来,紧紧瞄准“全省领先、全国一流”民政工作目标要求,坚持以民为本,真抓实干,全面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二、突出重点,全面完成20xx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
20xx年既是“十一五”计划的收关年,又是“十二五”计划的谋划之年,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在新的一年里,全市上下要按照全国、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民生保障为龙头,以拓展社会公共服务和完善社会公共管理为重点,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为载体,全方位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与省域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特色民政”,打造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民政精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好务。为此,全市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保障和改善“三大群体”的基本生活。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不断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优抚保障为主体,以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慈善救助为补充的综合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要进一步强化医疗、就学、住房、司法救助等相关配套救助措施,多方面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这里着重强调两点:一是完善城乡低保制度。要大力实施农村低保扩面,全市确保完成扩面2万人,力争扩面2.5万人,这是硬任务,到年底要结硬账;要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完善低保民主评议、公示、社会监督等制度,抓好动态管理,将低保的政策标准、对象认定、资金管理等全面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取信于民。去年城区设立社会救助工作站的做法很好,今年要在各县市全面推广。二是抓好救助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社会救助是政府的兜底性保障措施,是困难群众救助的最后一张网。要实现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之间的无缝对接,切实发挥政府的兜底作用。要加强最低生活保障与失业保险的有机衔接,加强医疗救助制度与医疗保险、新农合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配套,让困难群众获得更多的政策性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大力拓展内容,创新方式,积极救助常规救助政策覆盖不到的困难群众,做到“群众的困难出现在哪里,救助政策就延伸到哪里”。宜昌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要特别抓好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大力推进减灾进社区工作,今年全市要确保创建10个国家级、省级减灾示范社区。要加强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不断创新社会救助的理念和方式,进一步提高救助效能。
(二)着力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现代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就是向社会公众提供社会所需的公共服务产品。要通过向社会公众提供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实惠,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要着眼于社会公众对社会公共服务的现实需要及长远需求,不断扩大民政公共服务范围,创新公共服务手段,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今年,要着力推进三项工作:第一,加快建设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站是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平台。各地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在城乡社区逐步建设社区服务站,争取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实现全覆盖,建成比较完备的城乡社区服务网络,惠及城乡广大基层群众。第二,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向社会提供养老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以公办养老福利机构为示范、以社会力量多元化投资为主体、以社区服务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要加快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建设,确保年内实现城镇“三无”对象自愿条件下100%集中供养。认真落实对社会力量兴办福利机构、开展社区养老和社会化养老的一系列扶持和优惠政策,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渠道。第三,大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向社会公共服务转变。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部门承担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也要向公共服务转型。地名公共服务要大力推进数字社区建设,加快地名地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婚姻登记服务要全面实施预约登记和实时在线登记,全面推广免费举办颁证仪式的做法;殡葬管理要加快建立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殡葬基本服务政府补贴制度,稳步推进生态公益性公墓建设,进一步提高殡仪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着力提升民政社会管理能力。抓好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管理对于强化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健全社会管理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在基层组织管理上,要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与自治管理有效对接,实现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重点抓好“难点村”治理,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范围;要以和谐社区创建为载体,积极学习借鉴外地城市社区“居民议事”等工作经验,逐步将城市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社会组织管理上,要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宜昌特色的社会组织品牌,使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着力加快民政项目建设步伐。项目建设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今年,各地要紧紧抓住国家继续扩大内需、加大民生领域投入的难得机遇,将项目建设作为事关当前、涉及长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力争取得更大成效。第一,千方百计争取项目。要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及时搜集上级关于项目投入的各种信息,对可能争取的项目进行密切跟踪,加大汇报、争取力度,力争尽早申报立项、尽早落实投资计划。第二,注重引进民间资本发展项目。要认真研究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和公墓建设等民政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资金渠道,为加快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根本保障。第三,全力抓好在建项目。现在市直和各县市区都有一批民政项目在建或即将开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一流的质量标准,努力把每个项目把都建成“精品”。同时,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第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硬件设施水平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必须跟上。各级民政部门以及各管理服务单位要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完善服务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设施和服务管理,充分发挥服务设施的功能和效益。
(五)着力营造有利于民政事业发展的氛围。民政事业要发展,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十分重要。营造发展环境政府和民政部门都有责任,缺一不可。各级政府要积极主动地支持民政事业的发展,协调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大力配合和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各项工作,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委和政府帮助解决发展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和反映情况,借助他们的监督和协商职能推进民政事业发展;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支持和配合。同时要进一步扩大民政事业发展的开放度,用合作的精神,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到民政事业发展中来,逐步形成“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级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民群众广泛支持”的发展环境。
三、强化保障,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民政工作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和政府执政的基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新形势下,民政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和谐社会等方面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地位将更加重要,作用将更加突出。各地要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为民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和突破提供有效保障,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民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中统一谋划,把民政工作的重点放在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中统一安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努力抢抓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关于加强民政工作意见的机遇,认真研究省委、省政府的意见,制定出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的具体、管用的实施意见,力争解决民政工作中面临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解决民政工作的基层基础问题。各级党政“一把手”要经常了解民政事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全力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发展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实际问题。政府分管同志要真正肩负起分管责任,一方面要“躬身临政”,经常深入民政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了解民政工作对象的呼声和诉求,了解民政干部的困难和疾苦,及时研究解决民政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另一方面要“敢于请政”,要大胆向上反映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解决矛盾和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为民政工作创造良好外部条件。
(二)完善工作机制。民政工作是典型的社会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支持与配合。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真正凝聚各方力量,调动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科学、有序地协调各方力量,全力解决民政工作在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服务国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推动民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围绕“社会参与”这个基本特征,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民政工作的方式方法,探索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进民政工作社会化的新路子,尝试运用市场化机制汇聚社会力量发展民政事业的新途径,让民政工作真正走向社会化,更加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加大投入力度。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民政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民政工作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以及所服务的对象急剧增加。各地要切实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多种手段和途径,着力解决民政工作人力不足、装备落后、经费缺乏等突出问题,确保民政工作扎实、高效推进,更加充分地发挥民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增进社会和谐的核心作用。
同志们,宜昌民政工作又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民政工作的新跨越,再创民政工作新辉煌是我们肩负的共同历史使命和光荣职责。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民政事业新一轮的大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多的福祉,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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