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时间:2023年10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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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企业工资管理制度范本,本文共10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铁蛋是我啊”提供。

篇1:企业工资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1.1为形成稳定的工作团队,维护公司各级员工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快速、有序的发展,规范工资管理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的员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的工资,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奖金、因特殊事项或情况支付的津贴和补贴等。

2工资结构

2.1工资由标准工资、变动工资两大类组成。

2.2标准工资为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正常劳动后可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2.3变动工资为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经考核后获得的货币性收入,具体科目包括:绩效工资。

3工资序列

3.1公司根据不同职位要求,确定生产、行政、技术、销售四类工资序列。

3.2生产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制造生产等生产运营或事务的员工。

3.3行政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等公司常规运营管理或事务的员工。

3.4技术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的员工。

3.5销售工资序列适用于从事市场营销、销售推广的员工。

4工资计算

4.1工资计算工式:

应发工资=标准工资+变动工资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技能工资+全勤工资

变动工资=绩效工资+特殊贡献奖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其他项目

扣除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缴纳的相关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补充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其他项目是指工资发放中有多付、错付、漏付的费用,以及有关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额较小的费用,如中夜班津贴、独生子女费等,在下月工资“其他”项中多退少补或支付。

4.2加班工资计算:

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200%

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

加班工资=标准工资÷21.75÷8×加班时间(小时)×150%

篇2:企业工资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 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员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职员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职员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职员。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职员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职员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职员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职员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职员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职员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

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略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职员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职员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职员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六、关于职员工资

第二十三条 职员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职员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职员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职员工资核定。职员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职员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职员,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职员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职员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职员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篇3:企业工资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4:企业常用的工资管理制度

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前提

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结构工资制中的工资项目和比例也不尽相同。因此,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前提是如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结构工资中各工资单元及其相对权重。

在企业实际工资管理中,单纯采用以绩效为导向的工资结构或者以工作为导向的工资结构或者以能力为导向的工资结构的情况并不多,总是把几种体系结合起来,扬长避短。因此,结构工资制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企业。

结构工资制的优缺点

结构工资制吸收了前面几种工资制度的长处,全面考虑了员工对企业的投入,有较强的灵活性、适应性,有利于合理安排企业内部各类员工的工资关系,能够有效地调动各方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工资的激励功能,但工资结构的设计和管理比较复杂。

难点及对策:

企业在应用结构工资制时,确定工资结构及相对权重是难点和重点,不科学的工资结构无法起到激励和引导作用,使员工产生不公平感,进而消极怠工。因此,工资结构的确定,既要考虑到满足员工基本生活需要,又要考虑到员工教育背景、能力及对企业的贡献,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为了比较,现将以上四种工资制度列表比较如下:

适用前提

适用企业

优缺点

实施难点及对策

岗位工资制

科学的岗位分析和岗位评价

部门与岗位之间责、权、利明确的企业

优点:同工同酬

缺点:无法反映同一岗位员工的贡献差别

难点:不利于员工内部流动和换岗

对策:员工工资与技术水平相挂钩

技能工资制

强调团队精神和员工参与;建立配套的技能评估体系

技术复杂程度高、或急需提高核心能力的企业

优点:有利于提高员工素质及流动性

缺点:操作复杂,量化困难

难点:专业人员知识和知识应用的技巧很难量化

对策:采用市场定价

绩效工资制

员工参与绩效目标的确定和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

工作任务饱满,绩效能够自我控制的企业

优点:激励效果好

缺点:助长员工的短期行为和个人英雄行为

难点:平均主义意识会削弱激励效果

对策:切实根据员工贡献决定工资涨幅

结构工资制

合理确定工资单元及相对权重

各种类型的企业

优点:灵活性和适应性强,能有效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缺点:设计和管理复杂

难点:工资结构和和各部分权重不易确定

对策:公平与效率并重,综合考虑各种付酬因素

篇5:企业常用的工资管理制度

常用四种工资制度

岗位工资制

岗位工资制是以员工在企业中担任的职位和岗位为基础确定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进行工资支付的工资制度。它的最大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工资水平的差异来源于员工岗位的不同,在相同岗位上工作的员工,获得相同的工资。岗位工资制包括岗位等级工资制和岗位薪点工资制两种类型。

实行岗位工资制的前提

实行岗位工资的前提是有科学、严密的岗位分析,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严格的岗位评价,按照岗位评价的结果将岗位进行等级排列。因此企业往往是根据员工所在岗位以及该岗位劳动责任轻重、劳动强度大小和劳动条件好差等因素进行岗位评价和岗位排序,然后确定岗位工资,可以一岗一薪,也可以一岗数薪。

岗位工资制比较适用于部门与岗位之间责、权、利明确的企业。

岗位工资制的优缺点

岗位工资制的优点是较准确地反映员工工作的质量和数量,易于操作,只要岗位评价合理,一定程度上能够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有利于贯彻同工同酬的原则,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有利于按职位系列进行工资管理,使责、权、利有机地结合起来。

岗位工资制的缺点是无法反映在同一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因技术、能力和责任心不同而引起的贡献差别;鼓励“官本位”,使得由于职位的缺乏而不能及时得到晋升的员工产生不公平感。加之如今的组织结构趋于扁平化,员工的提升机会更趋减少,职位的激励作用因之大大降低了。

难点及对策

使用职位点值或按工资等级把职位分类,工人的职位被严格确定并对应着若干点值,这意味着员工从一个岗位流动到另一个岗位就比较困难,不利于提高工人的流动性,因此,在许多企业中,员工工资只同他们的技术水平而不是同他们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挂钩。

技能工资制

有一种可取代传统职位评价方式的方案,即根据技能或知识确定工资,这就是技能工资制。技能工资制强调根据员工的个人能力提供工资,而且只有确定员工达到了某种技术能力标准以后,才能对员工提供与这种能力相对应的工资。技能工资制包括技术工资制和能力工资制两种类型。

实行技能工资制的前提

技能工资制要求企业要有一种比较开放、富于团队精神且有利于员工参与的企业文化,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充分利用员工获得的新技术和新知识。因此企业在决定采用技能工资时,应考虑企业文化、经营目标、岗位与人员结构等几个因素。除此之外,还需要做好如下工作:第一,明确对员工的技能要求,增加员工获得工资的可能性,从而提高员工学习新技能的积极性;第二,制定实施与技能工资制度配套的技能评估体系,以检验员工是否具有获得某种工资的资格;第三,将工资计划与培训计划相结合,给员工学习新技术、新知识的机会。

技能工资制的适用范围比较窄,只适用于技术复杂程度高、劳动熟练程度差别大的企业,或者是处在艰难期,急需提高企业核心能力的企业,以及提倡员工参与管理的企业。

技能工资制的优缺点

技能工资制适应了一般员工的价值观,能有效调动员工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的积极性;并通过鼓励员工学习各种技能和在各职系流动来培养员工的流动性;提高了员工素质,增加了组织人员安排的灵活性,支持了扁平型组织结构。

但是,技能工资制强调按照员工精通要求掌握的技术,忽略了员工工作绩效与能力的实际发挥程度之间的联系;易造成组织直接劳动成本和培训成本的增加;操作比较复杂,如技能认证较麻烦、将能力量化衡量非常困难。

难点及对策:

诸如工程师和科学家之类的专业人员的报酬主要用于鼓励他们的创造性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报酬因素难以比较和衡量,知识和应用知识的技巧很难量化和测量。多数企业采用市场定价的方法来评价专业职位。企业通过市场确定专业职位的报酬水平,建立基准职位的价值体系,由此建立这些基准职位和其它专业职位的薪酬水平。

绩效工资制

对改善员工地位和参与管理方案的日益重视,导致奖金和绩效工资计划的复兴。绩效工资制是以员工的工作业绩为基础支付工资,支付的主要依据是工作业绩和劳动效率,员工工资与绩效直接挂钩,随绩效而浮动。最常见形式有计件工资制、销售提成制。

实行绩效工资制的前提

在实际应用中,绩效的定量不易操作,这使得绩效工资制的基础缺乏公平性。因此,实行绩效工资制的前提是由员工参与绩效目标的制定和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并重视绩效结果的沟通。否则,一旦员工认为绩效评价的方式方法并非公平而精确的,整个工资制度就有崩溃的危险。另外,为了有效控制报酬成本,还需对绩效评价等级的分布特别关注。

绩效工资制适用于以下类型的企业或部门:工作任务饱满,有超负荷工作的必要;绩效能够自我控制,员工可以通过主观努力改变绩效等。

绩效工资制的优缺点

绩效工资制的显著优点是激励效果好,可以削减成本改进业绩;但易助长员工的短期行为,使员工只重视眼前效益,不重视长期发展,没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动力;过于强调个人业绩,不重视与人合作和交流,不适合合作性强的复杂性工作。

难点及对策:

在实际应用中,基层管理人员计算绩效加薪时,倾向于尽量缩小员工加薪额度之间的差距,多数员工最终获得同样水平的加薪,削弱绩效工资的功效。实施绩效工资制时,要切实根据员工对企业的贡献调整薪水,杜绝把奖励转化为福利。

计件工资制倾向于在相当专业化的职位实施,但是工人每天周而复始地重复大致相同的工作,只关注产品产量,漠视提高产品质量和进行职位轮换,在这些职位引进新技术或革新生产过程的尝试失败的可能性很大。这促使企业采用班组激励计划或利润分享计划,鼓励改进产品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

结构工资制

结构工资制也称多元工资制、分解工资制和组合工资制,是把影响和决定员工工资的各种主要因素分解开来,分别依据绩效、技术和培训水平、岗位、工龄等因素确定工资额。结构工资制的工资结构使员工在各个方面的劳动付出都有与之对应的工资,员工只要在某一个因素上比别人出色,都能在工资上反映出来。它代表着我国企业工资制度的改革方向,目前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

篇6:企业工资薪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原则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 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七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 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 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 工龄工资。

(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 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 奖金(效益工资)。

(1)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 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 津贴。

(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八条 关于岗位工资。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九条 关于奖金。

1. 奖金的核定程序。

(1) 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 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 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 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条 关于工龄工资。

1. 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一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 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四章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二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三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四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五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30 日。

第十七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八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篇7:企业工资薪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与7月1日起执行。

第二章 原则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员工工资制度

第一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津贴+提成+年终奖励

1、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

2、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差旅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3.提成

(1)根据员工完成公司销售指标制定的提成办法确定。

(2)提成由财务部核算后于每月10日统一发放。

4. 年终奖励:

根据员工一年的工作任务、销售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由公司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第二条 关于年终奖金。

1. 年终奖金的核定程序。

(1)财务部提供员工完成一年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2.年终奖金的发放,由财务部门年底利润核算,经公司的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通过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第三条 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3.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4.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三章试用期员工工资制

第一条 工资模式-采用基础工资制。

第二条 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三条 试用期员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5日,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第二条 本薪金制度为任务底薪制,具体操作详情见《业务提成及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实行,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篇8:工资管理制度

工资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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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职能管理系列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1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0.8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0.5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0.3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3

职务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项目经理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考核成绩薪级调整幅度薪级计算公式

80(含)~90分上调0.5个薪级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工资保持不变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六.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四条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篇10:工资管理制度

七.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1:《岗位工资一览表》

附件2:《试用期工资标准》

工资管理制度

企业的管理制度

企业工资条例

企业工资薪金制度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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