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经典》有感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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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品读经典》有感,本文共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swallowkim”提供。

篇1: 《品读经典》有感

《品读经典》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困难就像一层层楼梯永无止境,而书就像力量的源泉,让你充满力量。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一位老者;是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

在这本书中,我在李毓秀老师的课堂上做客,她教的人义道德,人子之职让我铭记于心;老子、孟子他们各有各的优势,让人有许许多多的感想,让人多么敬重的老子、孟子是多么的努力而才能名垂青史,永流芳。

书中的美诗,仿佛让人在画景一般美丽;爱国之诗,不时让人心中涌起一股奋勇之志;母亲对子女的思念,如大山般堆高如巨。游子吟中的将对子女的思念,在每针缝衣中,而子女的孝心是永远报达不完对父母的恩情,父母的恩情像大海一般宽广,而子女的孝心像一滴小水一样微不足道;时光如梭,不再轮回,陶渊明的“惜时”在提醒着人年轻力壮的时期一但过去就不再拥有,就好像一天当中只有一个早晨一样。人一定要赶在年轻时勤奋努力地做事,因为岁月无情匆匆而过不会等等我们。时间是公平的,它不会多给谁一分,也不会少给谁一分。勤劳的人能让时间留下硕硕果实,而懒惰的人只能留下苍老白头,两手空空,无尽遗憾。

在书中的文坛人物,赵守玉、林清玄。李阳波……他们的作学的文章生动,每看一次,都会有一次不同的感悟。林清玄的《心田上的.百合花》,这是一篇寓言,百合就是我们自己,那个要开花的愿望,就是直支持着我们一直向前的理想。理想听起来似乎是个宏大而抽象的词,其实,任何一个理想,无论大小,都可以称为理想。理想更是一个有魔力的词,它会让“小草”长成百合,会让平凡的人走向伟大。当你希望自己登上更高的台阶时,请不要忘记提醒自己:我是一株百合,我要开出美丽的花朵。

这本书像一个泉眼一样,细细地流,慢慢地品;像一股力量,又让我迈上了一层新的台阶;我感觉,让我又快了一步去追逐成功的光芒!

书是通往知识宝库的钥匙;是人与人交流的平台……生命短暂,人生有限,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是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篇2:品读《红楼梦》有感

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它传神地塑造众多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豁达稳重的薛宝钗。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等。阅读这本书,不仅能陶冶人的情操,而且还能提高人的文学素养。

我在深刻理解原著内容的基础上,精读了几个故事。如<<刘姥姥进入大观园>>。<<黛玉葬花>>。<<黛玉焚稿断痴情>>等。这些故事通俗易懂,人物丰满,情节生动连惯。这本书内容涉及故事中提到的文学常识,风俗习惯是大家扩展知识的好帮手。

读完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个家族的衰败原由,还衬托出当时一个朝代的君主晖庸。同学们四大名著乃是中国的四部历史小说,你们一定要买来看看。那是对时代的了解。一个时代养育一代人记住一定要看噢!

篇3:品读《红楼梦》有感

一样花开到底迟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题记

是九月,秋意渐浓。

有风从墙外自由的天空吹入贾府,那四角的天空,终被风慢慢吹成了秋天。

风从竹篱吹过,浸入即将盛开的菊花的经脉中,唤醒了枝头上贮藏了一春一夏的蓓蕾,以常人看不懂、也看不清的方式缓缓张开慵懒的蕊,清凉的香气,不知不觉在微凉的空气中弥漫开来。

只不过,会有人看懂,只不过,时间未到罢了。

千古红楼,梦一回。前生,是那棵世外仙姝;这一世,化作了这个叫作黛玉的女子。她那照水姣花、扶风弱柳的娇弱身躯里,蕴藏着超越脂粉的不凡禀赋。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这样精致婉转的别样情怀,还有那深深隐藏在思想深处的叛逆情怀,在那世俗小人眼中是那样的不和谐。又该怎样同那冰冷森严的封建制度相融合呢?

只好格格不入。满纸自怜题素怨,片言谁解诉秋心?

那是个怎样的女子啊。如冰雪般晶莹剔透,如玉般纯净无暇。从小寄人篱下,“风刀霜剑严相逼”,而她只是想与心爱的人在一起罢了。她那样的孤标傲世,可又有几人懂她?人们常把女子比作花,却很少把女子比作菊花。的确,那淡泊疏野、那孤标傲世、那顽强清高的菊,怎会和纤弱的女子联系在一起呢?千年之前,有一个叫陶渊明的`男人,把菊花的魂升华到了百花之外;千年之后,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林黛玉,用她纤纤玉手摘下了菊花沉睡千年的魂。花的魂魄和她的灵魂就这样契合在了一起。因为她本是这样的人啊!

有人说黛玉不如宝钗稳重、宽厚,可宝钗那样老成、圆滑处世的富贵花,又怎能和林黛玉这瓣瓣傲骨的世外仙姝相提并论呢?

不禁想起爷爷的大书柜。从那里,我翻出了多少书?犹记得那四本《红楼梦》啊,浅青色的书面、老式的线装本,微微泛黄的纸,连“梦”字都还是繁体。旧旧的样子,犹如一位在岁月里模糊了背影的女子。然而,那金陵十二钗却活灵活现地在纸上浮动了。那么多的人物,那么多的哀伤,让我一时不禁莞尔,一时不禁落泪。在别人大叫读不下去时,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红楼梦》,和那个孤傲脱俗的女子。

会忍不住想象,她在一百多年前某个睡不着的夜晚,怎样的落寞,怎样的黯然神伤。口齿噙香对月吟。无人懂。

那样的孤独无助,让人不禁隐隐地心疼。在秋后的某个午后,徘徊在满园清香中,听伶人们唱道:“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偶抬头,迎风一笑,那样的林黛玉一定冷到了极点,孤到了极致,犹如一枝秋菊俯视那早已成为春泥的落红。那一刻的清香,逍遥了整个秋天,逍遥了她的一生。

想,潇湘馆那里的竹篱是否日日被黛玉那沉静悠然的喃喃细语所敲打?黛玉又是否常坐在那石上,看着书,轻念一句“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还是,如后人所道,潇湘妃,枉凝眉,千古红楼梦一回。还是如往常一样,不悲不喜。

或,面对那菊花,轻拢水袖,漫展柔荑,轻捻一朵菊,念道:“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到底迟。”

庭院深深,没有回答,只有回音。

篇4:品读《红楼梦》有感

现在才发现,看完《红楼梦》最大的感觉不是空虚,也不是茫然,而是前所未有的平静,心的平静。这才深刻体会“心如止水”的感觉第一篇:看红楼,含笑的悲剧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第二篇: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篇5:品读《红楼梦》有感

品读《红楼梦》有感300字

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它传神地塑造众多有血有肉的`个性化人物,如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豁达稳重的薛宝钗。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等。阅读这本书,不仅能陶冶人的情操,而且还能提高人的文学素养。

我在深刻理解原著内容的基础上,精读了几个故事。如<<刘姥姥进入大观园>>。<<黛玉葬花>>。<<黛玉焚稿断痴情>>等。这些故事通俗易懂,人物丰满,情节生动连惯。这本书内容涉及故事中提到的文学常识,风俗习惯是大家扩展知识的好帮手。

读完这本书,不仅让我知道了一个家族的衰败原由,还衬托出当时一个朝代的君主晖庸。同学们四大名著乃是中国的四部历史小说,你们一定要买来看看。那是对时代的了解。一个时代养育一代人记住一定要看噢!

篇6:《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品读有感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品读有感

虽然读了4遍《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书,但是稍感不足,感到没有身临其境,把自己读入书中。今天,老师带我们去看这部电影,虽然画面是黑白的,人物说话很模糊,但镇整部电影充满了历史感,文化感和真实感。

故事中的主人翁保尔的所作所为,都体现出了一种坚定的信念,坚强的意志和崇高的品质。

最让我感动的是保尔在双目失明,双腿瘫痪,双手麻木的情况下还坚持写了一篇小说:《暴风雨算诞生的》。

看完这本书后,保尔德一直深深震撼了我。在生活中,我着凉呕吐了一次就收不了请假休息,可见保尔是多么不容易呀,我与他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又比如说练毛笔,我以前感觉挺新鲜的,所以一开始很喜欢写,但是写着写着觉得一点意思都没有了,太枯燥了,渐渐的也很少写毛笔字了。而再看看保尔,身体残疾了还在继续努力,我应该像毅力顽强的保尔学习,学习他那百折不挠的精神学习,他那坚持执着的品质,学习他那不怕挫折,敢于向困难挑战的意志。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不要惧怕生活。它就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让我们把自己,像保尔一样练成一块钢铁。

篇7:读《经典品读》有感

读《经典品读》有感

读《经典品读》有感

五(3)班  周雯婧

名著助读篇

《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描写了108位英雄好汉的现象,表现出了他们每一个人的特征,其中林冲是我最敬佩的,因为他虽然是受过了许多苦,还被发配到了沧州,但他仍然是逆来顺受。

名著选读篇

在这一单元中,最令人叫好的当然是《三顾茅庐》这篇文章了,它虽然没有《三打白骨精》那精彩,但是里面刘备的精神却非常值得我们去学习,他第一次和第二次去拜访诸葛亮的时候都没有成功,直到第三次去的时候才成功了,他这种坚持不懈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诗风词韵篇

我国古代诗人陶渊明,他喜爱田园生活,所以写的诗朴素自然。大诗人李白的诗誉满天下,很多后代的诗人都有受他的`影响。而孟浩然比较爱写风水诗,他写的诗都令人们难以忘怀。最后,辛弃疾,他是一位爱国诗人,而他写的爱国诗也最为突出。

离别情思篇

我喜欢这样一句话“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得到真正的友谊却是不容易的。友谊需要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是的,没有了友谊,人就像失去了生命中最宝贵的东西。所以,即使与好朋友闹翻了,也要想尽一切办法与他(她)和好。

故事城堡篇

在这单元利,我十分喜欢《少年华罗庚》这篇课文,因为村民们都嘲笑华罗庚是“呆子”,但是华罗庚并没有自卑,而是努力地向村民们证明自己不是“呆子”。

篇8:品读张爱玲有感

张爱玲,这个创造了战乱纷纭的中国20世纪40年代文坛奇迹的女人,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大放光彩的文坛奇葩,为那个战火连天中的人们带来的震惊和惊诧可能不止一点点。可也有人说:“奇迹在中国不算稀奇,可是都没有好收常”张爱玲的结局算不算好收场,谁都不能轻易下结论。

张爱玲很喜欢绘画,我想,如果经济可以的话,她可能更会成为一名画家,这也许是受到了母亲的遗传吧。她对颜色有一种天生的敏感。所以如果可以的话,用颜色来描绘张爱玲的一生,也显得诗情画意一些吧。

张爱玲的成长可以说是灰绿的底色吧。她出生显赫,家族庞大,往上追叙的话,张爱玲是前清中堂大人李鸿章的外重孙女,是清末著名的“清流派”代表张佩纶的孙女,可谓是家世显赫,名门望族,而她也是那见证繁华辉煌、体验家道中落的亲历者吧,她所经历的家庭生活的一幕一角都映现着时代、国家、社会、革命等一切重大题目的辉煌衰败、沧桑变化。有如此显赫的重外公与爷爷,相比较而言张爱玲的父亲就显得逊色多了。父亲张廷重,基本延续了他父亲后半生的落寞守成、碌碌无为。而母亲黄素琼虽出身传统官宦世家,思想上却因为是清末民初民主自由气氛的熏染而极为开化,是一个新时代的女性,可是嫁的不如意,让童年的张爱玲很少能看到父母亲恩爱的一面。可是无论是碌碌无为的父亲还是漂亮、思想先进的母亲都给张爱玲很大的影响,以至于她以后的写作生涯。可能是他们的共同爱好是文学吧,文学成为张爱玲生命中唯一肯定的、一贯的、持续的存在,成为她一生唯一的支柱、快乐的源泉、父母共同赞同的行动。她是个古怪的女孩,从小便被视为天才,可是这也给她以后的生涯带来了很多困扰,虽从小就被特别照顾,可是大概除了发展她的天才外就再无别的生存的目标了・・・但这种才能也与她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卓尔地位有不可割舍的关系吧。张爱玲3岁便能背唐诗,7岁时候她写了第一部小说,8岁尝试着写了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可是别看小爱玲文学性这么强,她可是不折不扣的拜金主义者呢。小时候衣食无忧,可是自己手里从来没钱;大了自己手里有钱可是生活却使得她处处限制自己。所以后来张爱玲说: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个词,她就坚持自己是拜金主义。张爱玲的童年生活可以说是活跃恣肆的,她是家庭里娇贵大小姐,虽有弟弟,却没法和他比,弟弟只是个长的很美的小孩,可是家里人却也惋惜,那样的脸,生在男孩身上,简直是白糟蹋了。可是表面上这样活泼恣肆,张爱玲的内心却是异常早熟敏感的,且这种奇异的自尊心也滴水不漏的保存下来。后来父母终于离异,张爱玲却表现出与一般小孩不一样的成熟的想法,她赞同父母离异,觉得对双方都是中解脱,可见她是思维不同于常人的天才也不无道理。其实她是爱着家里的人的,但是爱有多深,距离就有多远,就像她在文艺的园地里坚贞孤独的成长自己,童年的一切给了她一种沉默的无条件的支持,看似无用,却是这个作家需要的。所以这斑驳的灰绿是张爱玲成长的背景,是能在此基调上产生一切的变化、变动和不易的底色。

少女时代的张爱玲,过的无限凄凉,用雪青这样一种凄凉的颜色来形容无比胜和。童年的记忆在父亲躺在烟榻上袅袅升起的烟圈和母亲含恨远游欧洲时默默离去的`背影中落下帷幕・・・这时候一边新天地出现了,她入读课著名的圣玛利亚女校。可是与周围那些花枝招展的女孩相比,张爱玲的衣服是灰暗的,破旧的,她常常有一种垂垂老矣的感叹:“青春如流水一般长逝后,数十载风雨绵绵的灰色生活又将如何度过?”然而,张爱玲在文学方面的才华却显露出来了。这一切都得益于学校新来的国文部主任汪宏声。她自己也说过:“中学时代的先生我最喜欢的一个是汪宏声先生,教授法新颖,人又非常好。”第一次脱颖而出的张爱玲是在一次作文中,汪先生给了两个命题作文,大多做惯了八股文的学生感到新鲜,结果却差强人意。当看到张爱玲的那篇《爱云》,虽说夹了几个别字,却写得神情潇洒,词藻瑰丽。而这之前张爱玲在校刊上发表过两篇因为小说和一篇短篇小说。散文《迟暮》写的尤为让人吃惊,情感的沧桑,文笔的涩重,很难想象是出自一个12岁女孩之手。而她在《凤藻》上刊出的另外一篇文章叫《秋雨》,更是写出了她那段时间在父亲的家中的悲惨遭遇,在张爱玲的眼中,世界时肮脏的,沉闷的,充溢着一种腐朽的气息。她想逃离这个家,这个没落的虽外表看着光鲜的家,继母的狠毒,父亲的残忍,让这个本来在花季的女孩子过着非人的生活。她的父亲因为继母的挑唆把张爱玲打的伤痕累累,于是她再也忍受不了了,通过不懈的努力,她终于逃出了那个地狱般的家,她感觉自己有了一种“在人间”的感觉。不久,张爱玲就把她被软禁的经过用英文写成文章,投到一家父亲经常订阅的报纸。编辑先生还给文章一个很动人的标题:“What a life,that a girl’s life!”父亲最怕家丑外扬,看到后大动肝火,可也无可奈何。于是,在以后的两年,她和从海外归来的母亲与姑姑一起生活。可是天才的张爱玲却让母亲失望了,她发现张爱玲在很多方面有着惊人的愚笨和与外界环境的不协调。与母亲之间也在不如她想象的那般美好。这时候,张爱玲有了一个最大的梦想,去英国留学,为了美丽的异国梦,他潜下心来好好复习,最终她也不负众望,在众多考生中脱颖而出,成为远东第一,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使得这未能成行。她只有转去香港大学就读。另一个崭新的精彩世界将要展现在她面前,而少女时代于她却是不愉快的,是那种美丽的年龄,尴尬的生活。

在张爱玲离开上海去香港大学就读的那刻起,她就开始了学生天才梦的葱绿时代。香港的外面如何如何,张爱玲似乎并不关心,为着实现自己的理想,她仍沉浸在“象牙塔”的小天地里。她常常流连图书馆,那乌木长台,那沉沉的书架子,淡淡的书香味,那些精装书的厚厚书脊,摸在手中都有种异样的兴奋感。她爱旧书库里有些阴冷的空气,她爱那些因长年不见天日,而略有些霉味的书。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张爱玲虽自己不善言辞,却喜欢听她们讲述各自有趣的故事,学她们家乡话,跳家乡舞。在大学里,张爱玲认识了一生中最要好的朋友―炎樱。炎樱是个漂亮的女孩,而且常常语出惊人。在港大,为了实现中学时代的理想,有一天能成为林语堂那样用英文写小说成名的人,张爱玲苦练英文,停止中文写作给家人写信也用英文。唯一一次用中文写作的,便是她的散文名篇《天才梦》。然而,毕竟是乱世中人,当日本攻进香港,也中断了她埋首书本的寒窗苦读。可是这并没有对她以后的文学生涯有任何的影响,张爱玲最从战争中看到了更多平时所无法看到的生活,比如人们对情爱的渴求,对吃食的渴求,都在那时暴涨。就这样,她在结束她大学时光后,又从新回到了故乡上海。香港对张爱玲而言,确实是一个有点“宿命”色彩的城市,她是爱香港的,毕竟这里有她年轻的美丽的梦。她甚至不会想到,十年后,她再次离开这里时,将是永别祖国,开始四十余年异国漂泊生涯。

正是有了那些少年时代的知识积累也沉淀,让张爱玲在后来的文坛中横空出世,如孔雀蓝一般。回到上海的张爱玲说过,她还是爱着上海的,她认为:“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母亲远走异国,父亲家是回不去的,她就住在姑姑临时租的地方,可是姑姑也不能不为经济所迫,无奈的张爱玲只好辍学,走上了卖文为生的道路。事实上,这也是张爱玲后半生一直赖以为生的职业。这位迟早要以文学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的少女,在不久的将来即将要放射出令人夺目的灿烂光华。张爱玲最初投的是英文稿,她在该刊上发表的第一遍文章题为《中国人的生活和时装》,此文长达8页,近万字,且附张爱玲所绘的12幅发型及服饰插图,受到主编的好评。后来张爱玲一鼓作气,一年间就在该刊发表文章达9篇之多,其中包括6篇影评,张爱玲的这些影评,对于那段时期的中国,很具有参考价值,大概在张爱玲从不讲中国的事物视为理所当然,正是由于她对自己的民族有深邃的好奇,使她有能力向外国人诠释中国人。后来,张爱玲不少英文作品被翻译成中文,收入到散文集《流言》中。而真正使张爱玲一炮成名的是小说《沉香屑》两炉香,老道凝练的文笔,深刻的洞察人情。在这之后接二连三的惊世之作出世,震撼上海,也震撼了全中国。那时,张爱玲的传奇家世已被披露,整个上海都在议论着张爱玲,她的第一本小说集《传奇》由上海《杂志》社出版后,四天变销售一空,一时洛阳纸贵,轰动文坛。《传奇》共收张爱玲的一年内的10篇小说,其中包括《沉香屑》两炉香、《心经》、《茉莉香片》、《红玫瑰与白玫瑰》等,当然还包括洞测时间男女纠缠离合关系的《倾城之恋》,和被夏志清誉为“中国从古以来最伟大的中篇小说《金锁记》。这本小说集是张爱玲的第一本小说集,也是她的集大成集。由于出色的文学才能,张爱玲成了上海社交界的名人。不过她的奇装异服更引人注目。她为出版《传奇》,到印刷厂去校稿样,穿着奇装异服,使整个印刷厂的工人停了工・・・当然,更多的人却是被她的文章小说震撼到了,街头巷尾都在议论着张爱玲的小说,大批慧眼的文艺界人士从各个角落看好这位上海滩上时髦而有奇才的女郎。虽然张爱玲的笔调一方面让我们感到时间过于短促,另一方面却又感到时间过于漫长,年复一年,不断地,演着老一套的戏。但她却不是一个肯敷衍的人。她不肯把笔停留在眼前的热闹,她总是把笔触伸到人的灵魂深处,把隐含在内心的欲望赤裸裸地挖出来,她的笔锋如钱钟书那样犀利,如鲁迅那样冷峻。她从女人的眼光和心理出发,善意的嘲讽,更多了一些细腻的生活感,真正的悲哀和喜悦,高尚和渺小,残酷和善良,悲剧和戏剧,都是日常性的,读张爱玲的作品,令人觉得张爱玲说的好像就是她自己,娓娓道来中又触目惊心。

或许正如张爱玲的小说《倾城之恋》一样,张爱玲也落入了橙红的倾城之恋中,她与胡兰成变成了人们口里讨论的对象。而牵起两人的却也是张爱玲的一篇文章《封锁》,胡兰成为这篇文章干练细腻的笔调所震惊,旋即又和作者不可思议的世事洞明深深共鸣。他仔细的一读再读,“张爱玲”三个简单的中国字组成的最简单的中国女人的名字,因为不俗套的故事与不俗套的人生领悟而在他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胡兰成通过渠道获得了张爱玲家的地址,并主动与她交好,张爱玲也不排斥他。千金小姐沦落民间,与普通的笑傲女子一样,爱情―沉醉中几分惘然,快乐中几分喟叹。她说:“恋爱着的男子向来喜欢说,恋爱着的女人向来喜欢听,恋爱着的女人破例地不大爱说话,因为下意思地她知道:男人彻底的懂得了一个女人之后,是不是会爱她”。于是在两人的无论有意无意下,如众多老套的爱情故事一样,她们最终在一起了。可是胡兰成终究不是一个专情的男人最终他们的感情也是破裂了或许放弃的过程是凄惨而黯淡的,可是在放弃之前也曾是热烈而炫目的得到与拥有。与胡兰成的这段爱恋,是张爱玲暗色生命中难得的一点反衬,刺激而炫目。

再后来的一段恋情便是张爱玲出国后的事了,虽是执子之手,却总显得银白了些。在那异国他乡,她结识了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男人赖雅,他们的第一次接触,张爱玲的心中便有一种强烈的冲动,但又说不清什么感觉,正如她文章说的:“于万千人之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赶巧赶上了,那也没什么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不知道张爱玲当时的感觉,是不是也是“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惊喜呢?但人世间最真挚的爱也改变不了生死轮回的自然规律,赖雅终于还是永远的离开了张爱玲。从此,张爱玲真正变成了无牵无挂了。她在顷刻间失去了在美国惟一亲近的人。在此后漫长的30年生涯中,她都是一个人走过的。她至死都是以赖雅为自己的姓,以赖雅夫人的身份定居。是的,她珍视这一份异国之恋。她珍视那些与赖雅一起走过的甜蜜时光。

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张爱玲《金锁记》。正如张爱玲的《金锁记》所写的那样,她的余生最终归于青灰的天涯孤旅中。可是她的一生却是传奇的,她的作品是经典不朽的,那她自然而然也会活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心中。张爱玲离去的那天,正是旧历中国的中秋节。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那天,太平洋上的月亮一定特别圆,特别亮。它默默照着一个“天才”女作家矛盾的一生―热闹与寂寞,浮华也苍凉・・・・・・这个一生与月亮共进图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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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读《经典品读》有感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经典品读》。这本书里有许多故事,但有一个故事――《装蛋糕的智慧》,我永远铭记在心。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高尔基在很小的时候,曾在一个糕点店里打工,有一个老板故意刁难他们:让他们把九块蛋糕装在四个盒子里,其他伙计都想不出办法,只有高尔基想出来了,他把九块蛋糕平均放在三个盒子里,再把这三个盒子装在一个大盒子里,再用包装纸包好,这个好方法让别人佩服不已。

其实在历史的长河上,象高尔基这种善于思考,最后取得成功的人有很多,伽利略,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伽利略十七岁时考进了比萨大学,有一次,他站在比萨的天主教堂里,眼睛盯着天花板,一动也不动,他正在用右手按左手的脉搏,看着天花板上来回摆动的灯,他发现这灯的'摆动虽然是越来越弱,以致每一次摆动的距离渐渐缩短,但是每一次摇摆需要的时间却是一样的,于是,伽利略做了一个长度的摆捶,测量了脉搏的速度和均匀度,从这里他找出了钟摆的规律,钟就是因为这个发现制造出来的。

我们会发现,在生活中其实也有这样的人。我的同学孙钰欣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她是一个心灵手巧的女孩,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制作的小制作也不错,曾经获得了许多奖,但她最出色的制作,当然要属科技小制作-------小猫钓鱼了。

那次,老师让我们回家自己制作一个科技小制作,好的要交到学校里参加评比。她知道后,冥思苦想了一番,忽然,她看见他们家养的猫正坐在水池边,便突发其想做一个小猫钓鱼,后来她顺利做出来,在学校还得了一等奖。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再刁钻的问题也会有漏洞,再周密的诡计也不会无懈可击,我们只要善于思考,善于观察,就一定能成功。

篇10: 读《经典品读》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困难就像一层层楼梯永无止境,而书就像力量的源泉,让你充满力量。书是智慧的宝库;书是一位老者;是一盏永不熄灭的明灯……

在这本书中,我在李毓秀老师的课堂上做客,她教的人义道德,人子之职让我铭记于心;老子、孟子他们各有各的优势,让人有许许多多的感想,让人多么敬重的老子、孟子是多么的努力而才能名垂青史,永流芳。

书中的美诗,仿佛让人在画景一般美丽;爱国之诗,不时让人心中涌起一股奋勇之志;母亲对子女的思念,如大山般堆高如巨。游子吟中的将对子女的思念,在每针缝衣中,而子女的孝心是永远报达不完对父母的恩情,父母的恩情像大海一般宽广,而子女的孝心像一滴小水一样微不足道;时光如梭,不再轮回,陶渊明的“惜时”在提醒着人年轻力壮的时期一但过去就不再拥有,就好像一天当中只有一个早晨一样。人一定要赶在年轻时勤奋努力地做事,因为岁月无情匆匆而过不会等等我们。时间是公平的,它不会多给谁一分,也不会少给谁一分。勤劳的人能让时间留下硕硕果实,而懒惰的人只能留下苍老白头,两手空空,无尽遗憾。

篇11:品读《弟子规》有感

弟子规读后感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每当读到这里,我就感到惭愧,父母给了我这么多,可我……

时光倒流五年前,,我还住在深圳,那几年,爸爸常常因为公务繁忙而不在家,只有我和妈妈在家中,那时我十分贪玩,隔壁刚好在装修房屋,我就十分想去凑热闹,但母亲总是阻挡我,说什么有玻璃,有石头,……一大堆话,当时我一点也听不下去,只是在怨恨妈妈不给我去玩。过后,我偷偷地跑了出去,当时我还没穿鞋,,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冲进了隔壁家的院子,刚踏进隔壁家的院子,一块大玻璃就刺进了我的脚底,由于太过突然,当时又特别惊慌,便坐在地上“哇哇”的大哭起来,妈妈一听到哭声,脚也还没穿鞋,便冒着随时会被玻璃划伤的危险,把我从隔壁家的院子送到医院,事后,我对母亲一点感激都没有,想到这个我就十分后悔……

时光再回到一年前,那几天我一直在跟同学踢球,一回家就是遍体鳞伤,有一次踢球,一位同学把球踢得高高的,我起脚去接,由于球飞得过高,我的脚被震伤了,回到家里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妈妈,得来的切是母亲的一顿骂,那时我就接的妈妈太不关心我了……

夜深人静了,许多人都入梦了,我在睡梦中被一阵剧痛惊醒,一看,原来妈妈正在为我揉脚,这时我才明白妈妈是如此关心我……

“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真令人悲痛啊,但它令我明白了一种爱那就是----母爱!

珍惜眼前的一切吧!时间总是不等人的啊……

弟子规读后感

晚上,伴着习习凉风,我翻开了《弟子规》,映入眼帘的是“若衣服,若饮食,不如人,勿生戚。”这样一句话。细看底下的注释,我看到了这句话的意思:至于外表穿着,或者饮食不如他人,则不必放在心上,更没有必要忧虑自卑。猛然间我想了“君子忧道不忧贫”这句古话。

躺在床上,思绪随着凉风飞呀飞,飞到了西晋这个时期,我看到了年轻时的阮咸。虽然他家里并不富裕,吃的穿的也很平常。但是他在有钱人面前却泰然自若,一点也不自卑。六月六日这一天,每一个都把自己的衣服拿到太阳下面晒。阮咸也不例外,他根据当时的风俗,也把自己的衣服晾起来,路上看见阮咸晾晒自己的旧衣服,都来观看。但阮咸一点也不在意,他认为:富贵不是可以夸耀的资本,贫寒也不是耻辱,人活着是否有尊严关键在于他的德行和学识。

思绪不再飘飞,回到了现在的生活。我看到了在一个幼儿园门口,一个小女孩竟然对他的同伴说送自己上学的父亲是她们家的司机!可笑可悲的背后是深深地思考:我们的社会怎么啦?我们的孩子怎么啦?讲究物质的奢糜与攀比竟让纯真的孩童至此!试想一下,假如都以现在的这个趋势发展下去,那么后,后,甚至1后的今天,我们的子孙后代将变成怎么样的人呢?到时候吃穿的攀比又将如何呢?无数的问号在我脑海中回荡,久久不能散去……

多亏了这本《弟子规》,他提醒了我们,他唤醒了我们,他告诉了我们做人的道理,告诉了我们将怎样做好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过一个有意义,有价值的人生……

弟子规读后感

《弟子规》,它是中国旧时的蒙学课本,相传是清朝李毓秀所着。它主要记载了圣人对学生的训示。让我们体会先人智慧的同时,不仅可以了解古文化知识,还教育我们如何孝敬父母、如何礼貌待人、如何为人处事……

这本书大概是说了:我们要关心自己的兄弟姐妹,要关心自己的长辈,还要懂得该怎样做人。

我读了《弟子规》最令我深刻的部分是:“不离床丧三年居处变酒肉绝。”这句话使我感受到了:古人原来对自己父母的丧礼是这样重视的,父母死了之后要三年不能喝酒,吃肉,这三年里他们要把屋子变得简朴,朴素,不能有一点儿富贵的东西出现。但换回我们现代人能这样做吗?绝对不行!他们只能丧一个星期,过了一个星期,他们就到处去玩,喝酒吃肉类。现代人也不会把屋子变得朴素。

“冠必正,纽必结,袜必履,俱紧切”这句训示教育我们外出时衣冠齐整。例如上学吧,一个人衣冠齐整,让别人看上去就觉得这学校的校风一定很好,但如果一个人头发不整齐、校服的纽扣没扣好,让别人看了就误认为这学校的校风很差。所以一个人的形象很重要。现在的社会,你的形象也可能决定你的前途。假若两个人同时去面试,学历一样,其他条件差不多,但一个衣冠整齐,讲求衣服的卫生;一个不注重自己的衣着,穿起衣服歪歪斜斜。你说老板会选谁呢?当你找工作面试时,别人不但看你的学历、能力,还要看你的形象呀。我们校园里也提倡过讲究衣着整齐,形象要做好。所以我们从小讲求衣着整齐,衣着的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对我们以后的发展是有很大的好处的。

弟子规读后感

《弟子规》大家肯定都知道,也会背下来,但是你知道《弟子规》寓意吗?我知道,而且我还把它运用到生活当中去了。你呢?现在我来带你去看看。

“对饮食勿拣择食适可勿过则”

一天,我来到必胜客去吃饭。一进去,我就被眼花缭乱的美食给吸引住了。我打算在必胜客多吃一点,因为这是难得的美味,只有在我考试好的时候才能吃到。服务员带着菜单来了,我点了一个夏威夷匹萨、一份薯格、一盘泰式口口香、一盘鸡翅、两杯咖啡、和一块蛋糕。

餐上齐后,我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后,我丝毫没有感到饱的感觉。但过了几分钟,我觉得我的胃不舒服了。我想:我肯定是吃多了,我可不能再吃了。

我回到家后,准备上床睡觉了,但我的肚子还是很不舒服,怎么办呢?我只好将就睡了。我刚躺在床上,不舒服的感觉就来折磨我了。我躺着等,等着什么时候胃会把肚子里的食物消化掉。我等了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我等不住了,心里越来越着急。这时,我有个主意,这就是——吃药。

我叫爸爸起床,给我找药吃,爸爸给我找了一盒“吗丁啉”我吃了一片后,继续睡觉。躺在床上后,我感觉舒服多了。一个小时后,我终于入睡了。这难受的感觉整整折磨了我5个小时。

经历过这次教训,我以后可要细嚼慢咽,晚上要少吃饭,我以后可再也不会出现类似的事情了。我也终于感受到“对饮食勿拣择食适可勿过则”这句话的寓意了。这句话的意思是:对于食物,不要偏食,也不要挑食,偏食会造成营养不良。吃东西要适可而止,不要过量,过量会损伤脾胃。我可知道了,你知道了吗?

弟子规读后感

今昔的弟子规还都一样,崇拜于弟子规的人还是那么的多啊,因为它的内容极为精简,让人易懂,读起来确实有味道!

穿越时空回到古代

古人们熟读弟子规,要小孩从小养成读弟子规的好习惯,长大后方能做一个诚、谨、善的人。让孩子熟读弟子规,虽一时不知其含义,熟了便懂其义。证实了“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读于弟子规者,必知如何孝敬父母,关心他人,诚实守信,善待他人……

古代一小孩不喜欢读书,他父母用尽办法逼孩子读书,可小孩却更厌倦读书。后来父母请先生来教孩子,先生什么也没做,每天只要求他背弟子规,起初他还不想读,不过是囫囵吞枣地读。但背的滚瓜烂熟了,自然而然的明白了其中的道理,他知道了怎么做人是最重要的,懂得人生在世间决不是碌碌无为的……

弟子规善于给儿童开启心灵,即在幼时,即当教以诵读经典,以培养其根本智慧及定力,善于分辨好坏,因果报应之理,敦伦尽分之道;若幼时不教,待其长大,则习性已成,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看今朝

当今社会乃知识社会,凡可以启发人的道理,决会凭空消失,却被人视为财富。知识胜于财富,装满满腹的知识胜于装满满屋的钞票!当然了,这只是个人的看法而已,也有反驳这话者,萝卜青菜个有所爱,是好是坏自己去挑。

“弟子规,圣人训,首教悌……”这声音怎么那么的熟啊,是弟子规啊!原来隔壁家婶婶的孩子也在读弟子规,怪不得我觉得很耳熟。现在小DD小MM都在读了,看来现在很提倡。说起这弟子规来,我原先还不知道是什么呢!由于我小妹的影响,我也读,不错!读起来很有味道,教了很多道理,有收获有收获!

以文斗,不以武斗

妹妹还和我比赛读,看谁读的好。我则与她比个高下咯,米想到我输了,这丫头,说实在我还很庆幸呢!有时老妈叫妹,她没有回应一句,我瞧见了,嘿嘿~~不放过她,我溜出两一句:“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妹妹瞪了我一下,二话不说,跑去问老妈什么事了。哈,这丫头。老妈哪知道我们底下还在斗,不过可是以文开斗,决不动手动脚的!淑女动口、不动手,斗得还蛮有趣!

有时妹妹惹我生气了,我真的气死了,那丫头居然搬出一句来:“言语忍,愤自泯”。(意思我也不用说了吧,搬弟子规里的道理来,抛砖引玉嘛!)谁叫她说的有道理啊,我投降了……

篇12:品读《小王子》有感

初读《小王子》这本书,我充满了疑惑。小王子是谁?在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故事?又让我们有何启示?这本书简单朴素,使我更迫不及待地翻开它。

这本书的作者安托万·德·埃克苏佩是个飞行员,一生仅写了这本书,却因此闻名于世。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我”六岁那年,看到一本叫《来自大自然》的书上记有一条蟒蛇吞吃野兽的故事,就为此画了幅画,可大人们却把这看成了一顶帽子,劝我多学习其它只是。于是“我”放弃了了画画,学习了开飞机。

读到这,我开始愤愤不平,大人们真是太没想象力了,居然把蛇吞物看成了帽子!还有,他们夺去了“我”选择爱好的权利,竞让“我”改学其他东西。也许,在他们眼里,他们的初衷是很好的,是为了“我”的,因此他们大人都成了“工作狂”,“上班族”。

从此,“我”也渐渐地像大人们一样做事,一样讨论。直到6年前飞机在撒哈拉大沙漠出了故障时,小王子和我相遇了。他的出现使我惊奇,他请我画只绵羊,我却和大人差不多,画的羊都很怪,小王子不满意,可最后我画了一个盒子却让他很喜欢。

读到这儿,我感叹主人公“我”因为绘画被大人葬送,又经过了一翻“洗脑”后,我也成了大人,一个乏味的人。可是小王子不一样,他保存着孩子的可爱、天真、善良。在“我”认为什么都不是的盒子面前小王子却能展开无限想象,这不就是生活的意义吗?

我和小王子成了朋友,小王子像我讲了他的故事,他曾拥有一株玫瑰,后来离开了它,去了很多星球,遇到了骄傲自大的国王;爱慕虚荣的人;无所事事的酒鬼;一位希望拥有一切的商人;从不休息的点灯人只会工作的地理家……他们在小王子眼中都很奇怪无趣。

唉!大人们真的找到了生活的意义吗?我不由叹息,他们看似做了一切都有意义,但实际是一片空虚,生活就得“本真”,而不是拼了命工作,也不像酒鬼那样想忘记一切。当他们在做时,没有想是否“本真”小王子虽年龄尚小,但已悟出真理,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到本质,真切的东西,这用眼睛是看不到的。

最后“我”修好了飞机,而小王子却从容的脱离了躯壳,带着自己的灵魂回到了那远隔千里的家。“我”感变了大人的无趣,去寻找小王子说的“本真”。

此时,我的心灵被打动了。生命的价值就在于它的真切。小王子认为生命就是那甘甜的清水,那朵美丽的玫瑰,那漫天的星星,那纯洁的生命;而大人们偏偏认为,生命是领导者的赞许,是疯狂的打字,是日夜不停的奔波,是那无边界的工作。我认为生命是善良,本真,纯洁,有趣,本质,美丽,可爱,自由于一体的结晶。意义就是懂得万物不离本真。

只有用心去看,才能看见最本质的东西,那是用眼睛看不到的,也许,或者也只有蹲下来用孩子的眼睛才能看到生命的本真,生命的美好。难道不是吗?

篇13:格林童话作品读有感

今日,我看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我被这本书里面的一个故事给吸引住了,它叫《勇敢的小裁缝》。我被里面的小裁缝给吸引住了,它很勇敢,又善良。

小裁缝在家里呆不住了,所以才出来闯闯。他出来的时候带了一个奶油糕和一只小鸟。我觉得小裁缝很聪明的是,当他爬到山上遇到了一个巨人,巨人就要和他比力气,巨人说:“我们比抬树”。小裁缝说:“好”。小裁缝又说:“树枝最重我来抬树枝。”,巨人抬树干,小裁缝却坐在树干上,巨人没有发现。巨人回过头来的时候,小裁缝就赶紧跳下来,装做吃惊的样貌。巨人说:“时间不早了我们会去睡觉吧”,小裁缝说:“好”。晚上,小裁缝趁那个高大威武的巨人睡熟了,就趁机逃跑了。小裁缝又到了一个皇宫小裁缝就进城了,小裁缝给国王讲了一遍自我的事情,国王不相信。小裁缝说:“那我就去杀上两个巨人。”小裁缝杀死了两个巨人国王就只能答应了小裁缝。

格林童话作品读有感5

我在一天时间内,把一大本的《格林童话》读完了。而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聪明的农夫女儿》。

里面动人的故事讲得是:有一个很穷的农夫,穷的实在是太穷了,可是他有一个聪明过人的女儿。于是就向国王要了一块地。在翻地的时候翻到了一个金砖,结果国王看到了金块,还要更多的金砖,可农夫说他没有,于是国王就把他关进了监狱里。国王让他的女儿过来,可是不能穿衣服,不能裸身,不能骑马,不能坐车,如果都做到的话,就与她结婚。

农夫的女儿真的做到了,她用渔网裹住自我的身躯,把另一半渔网缠在了驴的尾巴上,驴把她拉了过去。她做到了最终国王与她结了婚。

我喜欢这个女孩,因为她太聪明了,因为她的聪明让我喜欢上了这篇文章。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品读《小王子》有感

品读《红楼梦》有感作文

品读《鲁滨孙漂流记》有感800字优秀

三国演义品读心得体会

品读论语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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