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相似的灵魂总会相遇,我等你杂文随笔,本文共14篇,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长棉花的仙人球”提供。
篇1:相似的灵魂总会相遇,我等你杂文随笔
相似的灵魂总会相遇,我等你杂文随笔
Hi,我是依珊,半职妈妈,法学专业,却爱文学,也爱臭美!
曾立志成为律政佳人,却发现自己不俱备那种精明干练,也没有能说会道的口才,呵呵!其实骨子里是个喜欢安静享受孤独的文艺小女人
结婚有了宝宝之后,辞职做了全职妈妈,顺便给一些小单位做法律顾问,赚点小钱,应该算是半职妈妈
我想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留给孩子,带他上兴趣班、图书馆,亲近大自然,和孩子一起成长!
我喜欢看书,五花八门的都看,也曾码了不少字,但已多年未曾动笔,直到去年底才走进简书,重新开始记录下自己所思所见,谈不上技巧更没什么文釆,目前仍在磨练摸索中,如果你看出我文中的毛病,欢迎指正点评,不胜感激!
除了互相交流写作,如果你是妈妈,咱们可以互相学习育儿经验和心得,家长里短(我还想如果可以的话,建一个全职妈妈群);如果你是少男少女,或许我可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助你解开那些成长中的情感小困惑,如果你是和我年龄相仿或年长一些的姐姐哥哥,那咱们的`共同语言就更多了,不是么?另外,如果你需要,我很愿意用有限的法律知识,(我不是专家)但至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比较专业的建议!
其实现实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很多时候咱们都不能和身边的人畅所欲言,坦露最真实的自己,但可以对远在天边的陌生人推心置腹!也许你我会成为那样的知音。
嘿嘿,前不久剪掉长发 还有点怀念
我很多缺点,比如做事不能持之以恒常常半途而废,比如懒散随心不夠自律,比如自尊心太强,别人一个不屑一顾的眼神就会难过好一阵子?
但是,我希望咱们可以一起,彼此共勉,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真诚交友,若觉不同频,不强求,同时,感谢你路过!
如果想要认识这样的我,我等你?
篇2:我在等你杂文随笔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你眼带笑意”周杰伦的《青花瓷》突像一个漩涡显于我脑海之中,虽然没有那一缕缕地炊烟,没有那豆瓣似大的雨水,我此时此刻已完全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在充满着绿意盎然的大树旁边,听着鸟儿们像在诉说什么的东西,是不是在叽叽喳喳的聊着真正的春天要来临了 ,你看那大树的树梢是不是又准备长出嫩芽的节奏。我非常喜欢这个环境,我似乎有一种穿越的感觉。
刚刚进树屋中,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名叫可乐的“小狗” 说是“小狗”,它已经有俩年零六个月。是一个非常可爱的、黑白相间的、身高约一尺左右的狗狗。这时球叔出来,他帮忙我开了这个栏栅。置身于这充满着淡雅的树屋中,我感觉到所有的压力,所有的烦恼都置之度外。
树屋在进门右侧是放一个古色生香的茶具,还有几条球叔亲自去请编织竹椅手艺很好的老爷爷那里,请老爷爷帮忙弄的。桌子上每个茶具无不体现古时候文人所具有的意境。有些东西,只有亲自去感受,才知道这种意境是用言语是无法表达的。
树屋的尽头,是最近才完工的书屋。它是一个韵味十足的,非常现代化的书屋。球叔告诉我,在书屋认真阅读半小时以上的人大概有50个左右,这个数字是在几个月前的。
由古韵的茶室和现代化的书屋,一起组成的树屋。两种的韵味我都非常喜欢。树屋的意境是很美的,有些时候,自己也说不出那种是什么感觉,就想静静的品味这其中的味道。
还记得我与球叔初相识的时候,是我第一次摄影期末考核的时候去拍照片。因为我不知道哪里才是最美的,最应该记录下来的地方,他告诉我说:“那颗大树前面,昨晚的落花还没有扫开,你赶紧去那里拍。”去到那里,那些落花还真是挺好看的。
慢慢地,就喜欢上呆在树屋的那种感觉。让我全身心的放松,丝毫的压力在瞬间早已全无。
就犹如刘禹锡在《陋室铭》中提到的,“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虽居于“陋室”之中,但是那些使我尽欢颜。
我想以后,我会按照自己喜欢的风格,弄一个书屋。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书屋。
篇3:我在未来,等你杂文随笔
我在未来,等你杂文随笔
要改变人生,并不是从哪一刻去改变,而是从此刻去改变。
也许你现在知道的东西很多,但你不知道的东西更多,那才是你真正该去的地方。
人之所以活得糟糕,百般不顺,并不是某个选择出了问题,而是一个人每天的状态注定了他最终可选择的范围,而一个人的性格注定了他在关键时刻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在黑暗中,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一定要保持感觉,只有这样,才知道如何出招去那些眼睛看不见的进攻。
任何事情尽心去做,在人短暂的一辈子里总会派上用场的。
有些人总是希望别人好,于是打着为了别人好的幌子处事,其实到头来只是因为自己这样会觉得舒服,都是为了自己的感受而已。
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当中都有过这样的时刻吧?突然一下全盘否定自己,觉得自己做人失败、处事失败、没有成功过,也找不到自我,前途渺茫,一切灰暗,好像做什么都是错的,好像身边的任何人都比自己优秀。而这时,看起来是最差的时候,其实也是最好的时候。因为只有这时,你才听得到外界的声音,才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人不怕优秀,人只怕生锈。一旦关上与外界的门,锁一生锈,别人走不进去,自己也走不出来了。
原来很多事情当你彻底放弃、重新面对的时候,才有可能是新的转机和开始。
我最讨厌那种心里不想去,全表现在脸上,但最终还是会权衡利弊妥协的人。既然最后一定会去,为何还要表现出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让大家都不开心呢。既然最后要去比如爽快答应。一个人很爽快的答应某件事,才能很爽快的拒绝某件事。如果每次都半推半就,大家会觉得你是一个半推半就就能说服的人,那么你的.决定一点也不重要。
任何事情多想想,总会找到以前注意不到的出口。
知道未来,每一天只是等待。不知道未来,每一天才是期待。
你觉得一件事情难是因为你不觉得它对你有多重要,你觉得不值得。当你知道它足以击垮你的人生的时候,你再看看它难不难,如果你真的尽力了,成绩也上不去,你也能做别的。一个拼尽全力的人能做出成很多事,但首先起码你要先证明你可以为一件事拼命。
如果给你一个机会知道未来的自己,你想知道吗?
知道自己哪里不好只是10%的成功,知道自己怎样才会好才是剩下的90%。
当你真的很了解自己的时候,你就能解决掉那个更差劲儿的自己。
想抓住别人更大的把柄,先让别人抓住自己的小把病。
一个真正想要改变的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承认自己真的很糟糕。
如果你有一个回到过去的机会,你愿意吗?
我想,我不愿意。
人生的每一步都要扎实地走,每一步都是积累,每一步都算数。
想想看,如果真的遇见自己的未来,你真的有勇气去面对即将来到来的困难和磨难吗?你会不会整天沉浸在担心和害怕之中?已知的小惊喜还算不算惊喜呢?人生怕是只会剩下惊慌失措和小心翼翼了吧。
所以,未来和过去都不是我们的。现在才触手可及。
篇4:我流浪的灵魂杂文随笔
我流浪的灵魂杂文随笔
一年一年
想不到这竟是第五个年头了,当初他们都说,它活不过一个月。
小黄是条流浪狗,每天下班我都能看见他在小区里乱逛。
它瘦骨嶙峋,浑身脏兮兮的,对这样的动物我都是饱含同情心的。但是,刚来到这个城市,我连自己都快养不活,更别提帮助它们,为了不让自己看见它们难受,我每次经过都尽量不看它一眼。
那天下雨,我又被辞退了,回到家,发现小黄被居委会大妈打骂,一下子眼泪就忍不住了,要决堤般拥下。大妈被我哭声吓了一大跳,问我怎么了。
我抽咽着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只是指着小黄,大妈说它得病了,怕传染给小区的人,才要赶跑。
我要养它,一定要养它。
花光了自己身上所以的`钱带它去看病,医生说它可能活不过一个月。
但现在是第五年了。
“小黄,我出去买菜去了。”
我对着空荡荡的房子说话,小黄总是能听到的。
小黄是我流浪的灵魂
篇5:我都会等你,你一定要来杂文随笔
我都会等你,你一定要来杂文随笔
以介.
今天是七夕,不知道我的运气会不会比平时好一些。
很久没见恩倬了,有时庆幸,没有看到她的衰老和病痛,我记住的还是她年轻的笑容。
几十年与漫长的岁月相比只是沧海一粟,而我与这个世界相比仍然是沧海一粟。
我知道我还要等待很久,可能是十几年,也可能是几十年。而且每一次漫长的`等待以后可能是一场更加漫长的等待。甚至有一天这样的等待可能会彻底终止,一切都归于虚无。
原来我漫长的生命是如此孤单,而因为有过她,所以我的生命又如此灿烂。
不过…神啊。
能否让我在今晚的睡梦里遇见她
再见一回,一会就好。
她从粘稠的月色里走出来,踩着浓浓的雾气,在漫山遍野的荞麦花里。夜很深,她却发着光,我可以看清她的轮廓,却没有办法抚摸她的脸颊。我们隔着空气相望。
我的胸膛上没有插着一把待拔出的剑,她的后颈没有属于我的印记。
但是足够了,足够耀眼了,这段和她共度的时光。
我什么也看不见,又什么都看清了。她走进了我的记忆,那些牵手的拥抱的亲吻的瞬间在此刻有近我,与我共度这个夜晚。
神啊,感谢您,给予我这莫大的恩赐。即使一切折磨也因你而起。
恩倬啊,你一定要来…
于.8.17
还是想说,最近凑到了鬼怪四人家庭,好幸福。
篇6:我在回忆里等你杂文随笔
我在回忆里等你杂文随笔
手边的阳光愈演愈烈,岁岁年年不停轮回的时光里,好似连回忆都陈旧的新鲜。
被好友重新翻出的旧日记和旧照片,青涩的笔触和不加滤镜的随拍构图,一个一个的故事更像是不曾远走的昨天。
然而我们却必须承认时间它是会老去的啊,如同张爱玲笔下的那句“青春就是这样脆弱到无法挽留的东西”。十几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害怕父母某一天会老去,你只管努力学习和尽情疯闹。二十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担心你这辈子爱上的第一个人是不是也是最后一个,你只管满屏幕的秀恩爱撒狗粮,不计较未来的活着。二十二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顾虑在大学毕业的那一刻,你是不是会从此一无所有,就算拥有再光鲜的成绩,就算拥有关系再好的挚友,你只管开开心心的去拍好每一张合影,兴奋地参与临别前最齐人的社团聚会。
然而一转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又或者说是曾经我们以为要经历过很漫长很漫长的时间才能抵达的年龄,一下子来到了。白发爬上了父母的鬓角,以前热爱出门的他们如今更大的爱好是休息在家里好好睡上一天,而他们,也并不是从前那个能够保护你的大力士了。多年不曾联系的曾经形影不离挽在左右胳膊的好友,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部落格的照片里,你依旧能够找寻到当年青涩未褪的影子。早已经忘记回忆里二十岁时那个人的样子了,你也遇到了真正懂得和值得的人,你把全部心情收拾妥当不再肆意炫耀,才发现年轻时候的所谓感觉不过一场孩子气的游戏。
“一年一年又一年,飞逝尽在一转眼,唯一永远不改变,是不停的改变” ,电台的音乐里,缓缓流淌出的是王力宏的歌《依然爱你》。我们都太爱怀旧,怀念的`并非过往的回忆,却只是曾经那个傻到会被时间怜悯的自己。
被好友推荐的乐嘉的性格分析的书,翻看了开头部分,甚觉有趣。粗略的看完解析,如若一定要用颜色定义一个人的性格,大概我们都不能非常准确的定义自己究竟属于“红蓝黄绿”中的哪一种。这大概才是一个观点的内涵之处吧,你总需要把字里行间慢慢琢磨通透,才能够理解其真正的含义。
那么一路走来的人生,不也是一路琢磨一路收获着的吗。回忆又是什么呢?大概怀揣的是不改的初心勇往直前吧。
篇7:我害怕着遇到相似的人杂文随笔
我害怕着遇到相似的人杂文随笔
曾经遇到过一个重度抑郁的文手,我知道她的痛苦,可我呢?焦虑和低落充斥着生活,思维迟钝和注意力无法集中,这些折磨的我根本没法对她施以援手。
我不止一次的觉得,我于泥沼,她于深渊,我带不出她,我也深陷其中。
一个月能改变很多,我被迫面对现实,我带着绝望活着回来了,可是她呢?我找不到她的文,找不到她的账号,脆弱的联系从此断开。现在,我连她的id也记不清,唯一深刻的最后一次看到她,一纸诊断书和一句“楼下的猫被小孩砸死了”。
后来呢?醒过来之后发现自己的生活环境太过奇怪,锁在门外的叫骂,医生的忠告和她头也不回拽着我回家的背影,不清醒的酒话,学生在街上闹事被刑警拘走,烟味混合着谩骂充斥着感官。
前所未有的恐惧,我不顾一切的想回到当初拘禁我的房间,我的所有罪恶都锁在那,发疯,失控,迟钝的说不出一句话的呆滞,一遍遍想要离开世间的勒痕。纵然这样,也无端的觉得这一切比外面的“正常人的生活”好的太多太多。
我说,我撑不下去了。
她说,等你毕业,我们离开这里。
我信了,我逼着自己“正常”,我学着和人说话,我懂得了就算不开心也该扯着嘴角应和两声。
她说,她能活一年是一年了。
我无端的觉得悲哀,所有对未来的许诺都好似泡影一般快要消失不见。
自此,她再和我提起这件事,我便笑着岔开话题,不是我真不懂,只是不愿说。我的罪过,多了麻木。
我对生命感到恐慌,似羽毛轻,又如千斤重,及时自己死去也无所谓,但身边的人离去就会悲伤。
列表一个开朗的女孩留下“不想活了”,我几乎要发了疯,却无比冷静的找到她的亲友,小窗求她回话,想办法联系她的'父母,然后安静的等待她的消息。
半小时,她回应了我,她爆发似的告诉我她厌恶着家,厌恶那个充满暴力与偏见的家。我的心里找到了些惜惜相依的感觉,却不住地感到悲愤。我不希望她是那个经历着和我一样痛苦的人。
我总是渴求着谁的爱,希望有谁能对我特别一些,又武断的断定她对所有人都一般好,自己只是其中之一罢了。
我看到谁说,逃不了缺爱晚期的事实,愿意花钱找药,愿意花精力找人,花言巧语和油嘴滑舌都会,有没有人愿意做交易……
我痛哭着,眼泪挤满了眼眶。
我也没有爱,我该如何救你?
篇8: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1
闺蜜阿瞳是个妙不可言的女纸,我生命裡有一半奇遇都是拜她所赐。
有段时间,阿瞳迷上了相声,得空就听。
有次我去她家,她两眼放光地说,亲爱的我想说相声,你给我捧狠吧。
我当然是拒绝的。
但之后的半小时,阿瞳拉著我,各种语重心长:人生没有不可能,试过才知道行不行。虽然你长得併不像于谦,但说相声多好玩啊。过几天潘潘生日会,咱俩来一段,多激动人心啊。再说捧狠也不难,无非就是“对啊”“也是”“咳”“怎麽又扯上我了”……
于是,一周后潘潘的生日会,我俩真的说了段相声,爆笑全场。
潘潘笑得眼泪都下来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跟我说:你居然还会说相声。
我也乐,说,我也没想到我居然会说相声。
虽然生平就说过那一回,但也算永生难忘了。
类似的事情特别多。
有次我和阿瞳逛街,碰上一个唱歌特别好听的马路歌手,我俩坐在他对面,听了一下午,人家去吃晚饭我们才走。
我们还去听过她一个外国朋友的演唱会,唱的都是欧洲民歌,算上我俩就十二个听众,但是我们都听得好投入好过瘾,我至今记忆犹新。
阿瞳总能探寻到各种小众又好玩的东西:搞怪的APP,胡同里的陶罐店,可以躺在院子裡看星星的云南民宿……
跟阿瞳在一起,你永远不会闷。
所以我特别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时光——那麽热情洋溢地生活,一本正经地充实著自己的人生。她的人生旅程是多姿多彩的。
前阵子聊天,我讚美她是灵魂有趣的女子。
她说:我希望老了那天,可以傲娇地告诉我的孙子们,你奶奶当年,唱摇滚,说相声,跳钢管舞,跑马拉松,穿著自己做的旗袍惊艳四方,半夜爬到山顶看星星,后来走丢了……
真是好赞啊。
人活一辈子,百八十年的长度很难改变,但宽度却是无限。
尽己所能去探寻世界的花样,去拓展生命的可能,去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去给生命留下许多个闪亮的日子。这才叫活著。
2
前两天刷朋友圈,看到米姐晒了几张在印度旅行的照片,说:忙忙忙忙裡,偷一点点点点閒。
而下面一条,则是前同事伊伊发的一个特别抓狂的表情:又停水了,这日子!
特别鲜明的对比。我暗笑。
米姐是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说日理万机也不为过。但她特别会在很忙很忙的工作裡,偷一点点閒去生活。
去香港谈合作,她回酒店后会去做一个深度SPA。
在海南开会,她开完会就马上打车去最近的海滩看夕阳。
再忙,她也会出去旅行,会参加闺蜜Party,会去咖啡馆安静地看会书。
我曾问她,是不是有周密的'时间规划,比如每天列表几点几分做什麽事。
她说没有,她的时间都很机动,但只要能偷来一点空閒,她就一定要做点喜欢的事,因为她对世界的美好永远高度嚮往。
而为停水抓狂的伊伊,是我几年前的同事,她是特别保守、循规蹈矩的人,每天就是上班,买菜,回家做饭,看孩子写作业。在三十几年的人生里,没化过妆,没穿过膝盖以上的裙子,没去过西餐厅KTV。
以前我们去K歌,她永远不参加,理由永远是家裡一堆活呢。
我想不出,多重要的家务活能让她放弃所有消遣,一下班就要急急火火赶回家。
也许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她对世界没有那麽大的好奇和嚮往吧。
当然,人各有活法,我们没资格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可我总替伊伊亏。她错过了人生的多少美好啊。
别人都活得红彤彤,为什麽你一定要灰扑扑。
你明明可以活成红玫瑰,为什麽非要做牆上的那抹蚊子血。
你一辈子的体验,还没有别人一年多,多麽浪费。
生命是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们干嘛要做那种三十岁就死了,七十岁才埋的人?
3
之前有个男同事,女朋友特别漂亮,每次来单位我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她不怎麽说话,也不怎麽笑,基本是来了就坐在空位上看手机,两个小时不挪地方。
后来这个男同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远没她好看。
婚礼那天,俩人来敬酒,我们一众同事各种起哄各种闹,新娘子喜笑颜开,和陌生的我们迅速打成一片,闹作一团。
他们去泰国度蜜月回来,同事说,老婆第一天拉著他去蹦极,第二天又拉他在猴山看了一天猴子,他之前去过四次泰国,加起来都没有这次玩得high。
有女同事心比较大,直戳戳问:那你老婆和之前那个漂亮姑娘,到底哪个好?
他笑眯眯地说:当然是我老婆更好,她特别好玩。
我猜,他老婆一定也是个灵魂有趣的女纸。
长得漂亮,不如灵魂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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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人,人人喜欢。
而有趣的灵魂,简直让人迷恋。
他们的生命是彩色的,即使日子枯燥,也能活得美妙,即使天寒地冻,也怀揣热情梦想。于是,天再黑路再长,他们的眼睛,也闪烁著迷人的光芒。
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真正迷恋生活的人,会如痴如醉地活著,会忘记生活的束缚和禁锢,会在忘我中,找到和成就真我。
这才是一级棒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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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活一世,到最后都免不了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结局。
那麽在有限的时光裡,在明明可以五彩斑斓的生活中,我们为什麽非要活得那麽黯淡?
千万不要在黑白灰的日子裡,辜负了生命的馈赠。
你要过彩虹般绚烂的人生。
篇9:秋风起我在等你的杂文随笔
秋风起我在等你的杂文随笔
小喆从外公家回来后,就一直闹着要去草原玩。
我大约知道是为什么,我爸,也就是他的外公,在这两年里,一直想弥补他在几年前犯下的错。
他希望我们去草原上找桑吉。
可是一个存心躲着你的人,你要怎么找?我也知道,这两年来,老爷子也托了很多朋友帮忙打听,也还是一无所获。
哄睡了儿子,我躺进阳台的躺椅里,一口一口地喝着冰冻的啤酒。外面的夜色清丽,月芽儿已经渐渐西沉。一缕清风吹来,吹开了几丝暑气,天上的星星像是撒在蓝丝绒上的珍珠,亮闪闪的,格外好看。
想起多年前,我和桑吉敞开心扉的那次月下长谈,也是从那一次,我们才知道彼此的重要。
两年前知道桑吉离开的真相时,我真的很绝望。那时候儿子小喆已经5岁了,我还一直在盼着他回来,我一直相信他会回来的。
直到父亲说,他是我的哥,同父异母的亲哥哥时,我所有的希望在瞬间崩塌。我知道,桑吉不会再回来了。
从爸爸决定把桑吉带回我们家的时候,或许更早,从他第一次见到桑吉的时候,他就认为桑吉是他的儿子。
他一开始对妈妈说,桑吉的父母在草原上救过他,是恩人的孩子。后来桑吉的父母相继离世,他就把桑吉带回来养了。
妈妈到死都不知道真相。
可是在妈妈去世以后,我和桑吉相依为命。十几年里,父亲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真相。他依然长年在外,做着他的.生意,留我们两个相依相伴。他或许没有想过我们会互生情素,直到准备成婚,桑吉去找他商量婚礼的时候他才说我们是兄妹。
真是讽刺,那时候我已经怀了小喆,只是我们还不知道。
桑吉无法面对真相,无法面对我,所以他走了,走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从此杳无音讯。
而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我还抱着希望在等着桑吉,等着他回来。所以,我生下了我和他的儿子,我做了单亲妈妈。
两年前我才知道桑吉离开真相,我不敢也不愿相信我们是兄妹,可是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怎么证明我们的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
我很无助,有一次忍不住和以前大学的室友咪咪谈起这些事情,她是学医学的,也在Z市工作,还是我儿子的干妈。她问起我们家族血型,我说父亲是AB型血,前几年他住院,查过。但是我是B型,我儿子随桑吉都是O型血。
咪咪听完以后斩钉截铁地说:桑吉绝对不是你父亲的儿子,AB型血的人生不出O型血的孩子。
“你确定?”我小心的求证着,心砰砰直跳。
“如果你能确定桑吉是O型血的话,那么我很肯定,这是最基本的遗传学。”
我当然可以肯定桑吉是O型血,初中的时候每年体检都会查血,那时候我们生活里只有彼此,所以对方的所有事情都很清楚。可是这个真相,来得有点晚了。
想到这里,我拿起啤酒,发现已经空了。我知道夜已深,我该去睡觉了,可是我睡不着。我又去冰箱里拿了一罐,继续喝着。这些日子,我越来越喜欢这种微熏的感觉,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敢放任自己想念桑吉。
无数个夜色里,我对着天空喃喃自语,诉说着我的期盼。
我想桑吉也一定不好过,他爱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妹妹,虽然是个错误,但是他不知道啊!
他现在过的好吗?他会想念我吗?会想起我们那十几年的相偎相依吗?会想到我们那些缠绵到天亮的时刻吗?他还不知道我们有个儿子吧?他大约每次想到我都会心痛吧?爱上了不该爱的人,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他肯定会这样想的,会认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坏的坏人。
可是我多想告诉他,这不怪你,不是你的错,也不是真的,而我,一直在等你,一直都在。可是,我找不到他了。
有时候我希望他不要记起我们,我希望他能放下这些过往。这也是我一直不愿意去找他的原因。都8年了,我们的儿子都上小学了,他会如我这般,一直报着希望吗?或者他已经成家了,有别人在爱着他呢。
夜色越来越浓,我终敌不过困倦,又在阳台上睡着了。半夜的时候我梦见小喆来给我盖上了薄毯,早上醒来果然身上盖着薄毯,原来不是做梦。小喆同他父亲一样,都是很细心很体贴的男子汉。
吃早饭的时候,小家伙问我,昨晚是不是又在想他爸爸。我萃了他一口,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
他不服气,我也懒得理他,催着他去上学,如今已经上小学了,学业重,玩的时间就少了,一直嚷嚷着去草原的计划也随着开学而泡汤了,他竟然还没有死心。
下午的时候接到他舅舅的电话,是我继母的儿子,我和父亲继母都不亲近,唯独这个半路哥哥,还常有联系,他对小喆很好,小喆也很喜欢他。他说他们公司在国庆小长假要组织去呼伦贝尔深度游,让我带小喆一起去。
他们公司就那么三五个人的,去哪里玩还不是他这个当老板的一句话。我那儿子,真得挺能折腾的,估计是他去找他舅舅的,采取曲线救国呀。
“你别老纵容小喆,他那小小九九你不会看不穿吧?那草原那么大,谁知道他在哪儿,怎么可能找得到?而且,他也不见得会在草原上的。”
“玥玥,你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呀?你要等到什么时候?趁现在还有希望,就不要再逃避了,努力过不后悔的,就算找不到也没关系,我们至少有努力过,大不了下次再去找。就怕是连那一点希望也没有了。”大哥在那边语重心肠的劝着我。
而我忽然觉得自己过于矫情了,比起大哥,我起码还有希望的。
“你先好好想想吧,不要像我一样,一直活在悔恨和自责中!”大哥说完挂了电话。
是啊,总比没有希望强。
我那大哥,现在是一副温文尔雅的上进好青年一枚,可是在他青少年时期,因为父母离婚的原因,一度非常叛逆。打架,逃课,打游戏;吸烟早恋什么坏事都做尽了。他说那时候他就是游戏人生的态度,什么都不当真的。
那年他在校门口被一群混混拦住殴打,他的女朋友小柔心疼他,跑过去护住他,结果被对方失手插了一刀,很不幸被刺中了肺,死了。
这些年,大哥一直生活在自责和悔恨中,他有一次喝多了对我说:玥玥,我又不是真的爱她,她怎么那么傻啊!
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一个大男人在我面前,掩面痛哭。那些过往那些悔恨,大约时时刻刻都在凌迟着他的心,我想安慰他,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我想到桑吉会不会在想起我的时候,也会心痛不已。
劝君休诉十分杯。我只有默默地陪着他喝酒。
我再也没有见过大哥爱过别人。如今老大不小了,也事业有成,依然是单身。
生活就是这样,总会给你这样那样的难堪。
我最后还是同意了和他们一起去呼伦贝尔大草原。出发前,我也真诚的祈祷。但是生活不是影视剧,哪里有那么多偶遇?
早秋草原上已经有些凉了。草原很辽阔,视野很开阔。那蔚蓝辽阔的天空,那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那些散落在草地上的牛羊,那些驻扎的蒙古包,还有那丝带一样湾湾流淌的河,都是样的美丽那样的和谐莫名的让人心生愉悦。
小喆被舅舅带着在草原上疯跑,他完全沉浸在放飞的喜悦里,对于那不曾见过面的父亲,这一刻大约也不曾想起。
我没有参加他们的活动,随意的在草地上走走,累了就躺下来休息。天空很蓝,几朵白云浮在上面,偶尔变幻着形状。大地绿则是草茵茵,成群的羊儿像是天上的云朵,点缀在草原上。恍惚间,我感觉自己是躺在天上,而天空是遥远的大地。
一阵风吹来,吹跑了我包头的纱巾。起身去追的时候,大哥刚好来找我,他替我捡起头巾说:“起风了,我们准备回蒙古包烤肉,小喆我先带回去,你要去那边看看夕阳吗?”
原来不知不觉都快天黑了,远处的夕阳里,成群的牛羊开始汇聚在一起,随着放牧人的指引成群结队的回到圈里。
这一刻,我突然特别的想要找回桑吉!
篇10:盛夏花开,我在这里等你来杂文随笔
梦中之城
这世间,我们每个人都是匆匆过客,携一颗宁静致远之心,山一程、水一程,走过万水千山,笑看云卷云舒。
没有人能够做到无牵无挂的来,无牵无挂的去,因此,众生皆有因果缠身,皆有眷念深情。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城,时时眷念,铭心长情。即使任由时光飞逝,也难以割舍这份深深的眷念之情。
那里或是你出生的地方、或是你快乐长大的地方、或是你一路游走后感觉特美好的地方。我心中也有一座这样的城,一座山水皆妙、美景天然的宜居小城,便是我出生和长大的地方。
我出生的地方,位于河南省东南一隅,地处鄂豫皖三省交界,自古就是咽喉之地、兵家必争。那里群山绵绵、风景秀丽。
一片群山脚下,在狭小的丘陵地带之中衍生出一座静谧之城。这里山风习习,水流涓涓,鸟鸣山幽,人杰地灵。
作为连续三年上榜中国最美宜居小县城的知名地方,小城现代建筑林立而又景致怡然,一条小河穿城而过,河水常年碧绿清澈、水波粼粼。
小城夜景
每到中秋前后,满城的桂花皆开,花香溢城、闻之令人心醉。著名歌曲《八月十五桂花香》,就来源于这座桂花之城。
小城还以花样丰富、令人炫目的各种美食而闻名于世。以早饭为例,有油盐蛋炒饭、丸子豆腐脑、猪油馄饨、滑肉汤、菜叶鲜面条、麻辣面、特色牛肉面、三鲜面、大肉烧饼、鞋底烧饼等至少10余种本地独有的特色早点。
,中国烹饪协会授予小城“中国炖菜之乡”的美誉。既然是炖菜之乡,那数不清的各色炖菜也是本地一绝。
小城知名炖菜
老鸭汤、香菇炖鸡、二补锅、松菇炖海参、蛋白炖甲鱼、腊肉炖鳝鱼、筒鲜鱼、鲢鱼山砂锅鱼、风干山羊肉炖粉条、鸡汤炖鱼丸、野菇子汆鱼片等等,种类合计有百十种之多,在此不再一一细数。
城南郊有座东方红水库(又称铁佛寺水库),小城人吃的水基本来自于此。水库面积很大,鱼虾物产十分丰富。
每当夏日来临,水库坝堤上便是绝佳的乘凉处,坝堤之下有许多排档夜市,专做水中新鲜鱼虾食材。夏日里凉风习习,排档夜市的食材新鲜,常常引得小城中人来此逗留品尝。
东方红水库
小城东南20里,便是著名的大别山脉,数十座山峰徘徊其间。主峰金刚台更是气势恢宏,悠远绵长。金刚台是国家AAAA级景区,山上植被茂密,气候宜人,如今名声在外,游客如梭。风景秀丽的西河大峡谷及瀑布大漂流,令人流连忘返、不能忘怀。
从春暖花开,到盛夏时节,漫山的杜鹃花和映山红次第盛放,一片花团锦簇。彼时,游人慕名登山而来,放眼观花,如故人相逢,喜不自禁。那山花烂漫,光彩夺目,正为赏花之人绽放,无限风光。
映山红
从山脚至山腰,及至顶峰,万树竞相花开,层层沁染。碧蓝如洗的天空仿佛也被映照的有了几许粉红,色彩斑斓,真是好一幅美景画卷,好一个人间天堂。
西河大瀑布
西河大峡谷漂流
山顶有一巨石十分醒目,远看形如猫耳,故名猫耳石。平日里,但凡是天气晴好,在城中都可以清晰看到此石。
金刚台
猫儿石
高中时,老师曾组织本班同学骑车来爬此山。那时,因山路崎岖,我同两位小伙伴登山时掉队迷了路,无意中攀至山顶猫耳石后绝壁旁。为了捡回掉落的一个书包还差点发生坠崖事件,这番刺激经历,至今记忆犹新。
出城往南数里,便进入群山腹地,公路沿着山势一路盘旋上行,开车一个多小时(35公里山路)可到达著名景区--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
盘山公里
黄柏山旅游区
小天池
在森林公园中,有大片的原始森林、参天的古树、奇绝的悬空栈道、各种碧水深潭......这里的绝妙风景,始终静待着天南海北的'游客到此探寻。
都说有山有水的地方,绝对灵气十足。小城身处群山环抱、河流小溪多不胜数。
小城正西五里,还有一座超大水库,据说是我国第十三大水库,名叫鲢鱼山水库。鲢鱼成山,光是看到这个名字就足以想象其规模了。
什么鸟岛、蛇岛之类还不算是此水库的精品景点,只有那号称是好山好水好温泉的茗阳汤泉才是此地的超级精品,瑰宝地灵。
鲢鱼山水库全貌
因鲢鱼山水库的水下埋着五个火山口,常年喷出富含各种矿物质的水。经常来此泡温泉的人,当知这汤泉水的神奇效果。
是否想到了同样因地下火山口喷发温泉而闻名天下的东北长白山天池?我们这座小小边城居然也会有这样的神水温泉?茗阳汤泉的水,正是来自地下火山口的矿泉水 。
茗阳汤泉
小城西北方向20里的山里还有一座隐于世间的三教洞,因佛、儒、道三教共存于此天然山洞中而得名。山洞隐于山中,到底是得了一丝灵气,据说十分灵验,故而香火不断。
小城的经典景物还有许多,以上只是其中的一些代表性景点。故土难离,作为一个曾流连于小城各处山水的游子,我深深的热爱着这一片故土。
应该说,正是这座小城的灵山秀水、温柔包容,锻造了我的无上情怀和赤子之心,让我愿意此生用文字和足迹去探寻这世间的大义和美好。
小城的人依然守着鸟鸣蝉嘶、鸡犬相闻的半封闭生活方式,与外面的开放世界仍保持着心里上的距离。但,这份难得的淳朴与清静却是广阔天地间少有的真性情。
我很感激小城的这份真性情给予我的无私养分。纵然行遍万里,依然心系故里。
此生,爱这里,没道理。
篇11:我在等风等雨也等你杂文随笔
我在等风等雨也等你杂文随笔
张爱玲说:雨声潺潺,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而不来。
C先生,我说你不来,我不走。
三年又三年里,下了无数场雨,也开了无数天艳阳。撑伞的你,何方流浪着?
你就像天空里的一朵云,掠过我的波心,而后了无息影。最是那一悸的心动,不胜凉风的留在我心。
你说我们会有一栋自己的房子,里面有一个院子,种着我喜欢的茉莉,你喜欢的风信子。置两把木椅在其间,在冬日的下午就去暖阳里喝喝下午茶,打个小吨。然后在亮堂的客厅里,一定挂着我们俩的合照。还应该养着一只温顺的猫,在我们洁白的沙发上乱窜。 C先生,可曾记得?
你就像早晨的清风,拂过我青涩的脸庞,而后夹着纷飞的树叶堕息。最是那刻的停留,袭我以次次梦回。
我说我们要去那无边的大草原,看星星在夜晚眨眼,让所有的星星落在我们的肩上。在夜里,你低唤着我的名字,反复地吟唱。还要去那荒远的大海,在蓝蓝的天空下,奔跑在沙滩上,留下我们的脚丫,一串一串到天边。C先生,我好想你!
你是个工作狂,常常忘了时间,所以要记得每天按时吃饭;你不喜欢太吵闹,所以睡觉的时候,要记得关好窗户;你的胃不好,所以每天要记得喝一杯热牛奶。
我喜欢熬夜,总会不知不觉就过了凌晨,所以每次你都早早喊我入睡;我冬天的时候,手脚冰冷,所以你把我紧紧拥入怀中;我过马路的时候常常忘了红绿灯,所以你要把我夹在你的胳肢窝里,稳稳的带我过去。
别人说我这人不懂人情世故,做事慢半拍,跟不上节奏,面容也平凡,身材也不好,在人群中一淹没就找不到踪迹。我好像一点都配不上完美的你。C先生,你,眼神清澈,唇红齿白,高高瘦瘦,身着白衬衫站在阳光下,金光焕发,亮的那么出彩,身旁所有都皆是你的背景。待人和善,遇事从容解决。身边一直有很多人都将你作为中心,展示着她们的爱慕。我好像必须要改变自己,好迎接那头优秀的你。我节食减肥,我买了各种彩妆,看视频贴假睫毛,双眼皮,画着鲜艳的口红。头发也被我搞得一大卷一大卷的。我做着这些生疏的事。你撞见我,心疼温柔的对我说:我希望你做自己就好,不希望你为我改变丁点。
C先生,我在向前奔跑,跌倒,满身泥泞,去追求那个叫幸福的东西。你在我身后。替我擦拭伤口,带我回家,给我一个安稳的怀抱。
我们的初见是在一个冬日的下午,我在公园板凳上晒阳光。你从树丛小道中缓缓而来,在我旁边坐下,静静的。一件长款灰黑色大衣加在西装外面,阳光洒在你的身上,像钻石一样发光。我的眼神竟无法挪开,你觉察到了,在你转头的一刹,我手足无措,把奶茶倒在了自己身上。你认为是自己的错,把我带到了你的工作室。等我把湿润的外套晾上时,才发觉自己竟不知不觉,来到了你的地方。我到底是怎么答应的.呢?我忘了,只记得你的声音好听,一字一句融化在我的冬天,然后瞬间草木生长,莺莺燕燕,花香满园。你叫我坐着,给我一盏香茗,留我细品。待我回神,你已把我的衣服清理烘干。我问以后我可以再来吗?你说,随时。我的心洁柔满地散发在此。
c先生,再一次见你,是两个月后春日早晨。我在一家咖啡厅里喝着苦咖啡,还在为要交的稿件奋笔疾书着。“丫头,还在赶工作呀?”我一抬头,撞入我眼中的是你的脸,像花,像糖,像阳光。我慌忙低下头,让头发遮住红透了的脸颊,然后轻声的答应着。你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问我介意吗?我红着脸说不介意。我们就这样同桌了,是饭友吗?呵呵,心里无处安放的快乐。
后来,我的早餐桌旁多了一个你。C先生,因为你,我丢掉了喝了几年的苦咖啡;因为我,你也习惯了略微迟一点的早餐。
C先生,我说你是一个慢热的人。我们在一起半年多,你才对我有说不完的情话,一点没有一般情侣那样,前三个月如胶似漆的情形出现。我带你去见我的同学,你总是最后十五分钟才会开启话唠模式。C先生,所以我有时候很疑惑,你是怎么在我们接触不过一个月的时间里,确定你要追求我的呢?C先生,下一次见到你,我一定要好好让你解释清楚。
我喜欢吃甜食,我喜欢记住我们的每一纪念日,我喜欢你宠着我,我喜欢好多好多关于你的东西。C先生,你呢?好像和我是一样的。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你说你喜欢探险,在没有遇到我之前,你已独自登山过喜马拉雅山、玉龙雪山……还有一些我记不住的名字的地方。你说以后带我去最高的山脉,看最接近天堂的地方,给我你的一生。
后来呢? C先生,我们的故事,后来怎么样了?没有第三者,没有家庭的阻碍,没有身体的疾病。可我发现身边的人都叫我忘了你吧!忘了你吧!
为什么 ?
“小噗,你的C先生早就不在了”
瞬间,我又想起了那年夏天? 20xx年,C先生和友人外出探险登山,因遇大雪,一人失踪,两人轻伤,四人重伤,C先生,至今还未归家。
怎么可以?那些许下的未来,那些我们的往事,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我们没有去做,怎么可以留我一人!
不会的。
我知道C先生放心不下我的,我什么也不会做,他不会留我一人在这世上。所以我相信他总是会回来的。或许就在明天。
所以20xx,C先生,我还在这里等你。不论大风大雨。
篇12:听风起我也在等你杂文随笔
有的人在你身边,却从未露面,有的人已经离去,却是永远的怀念。这个世界上不缺少人,更加不缺少的是互相错过的人,爱而不得,但是你,一直在我心里,从未离去。窗外听风吹起,其实我也在等你。
我爱的人,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想象过很多次和一个人从校服到婚纱,初中,高中,大学,然后结婚,但是没有实现,也没有倾心的为过谁,但是有这样一对情侣,今天,我想讲一讲他们的故事,并且也想拿这个当做礼物来送给我的文豪哥哥,我希望他们好,也希望他们能够一直走下去,虽然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走下去。
”好久不见“
波澜不惊的海风总有一刻使人们战栗,隐隐约约听到他说出的四个字,好久不见,如果不仔细听或许这几个字一定会被吹风淹没。
X婷站立在那里,她不知道如何用语言来表达此刻的心情,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从何说起。这是他们分开几年后的第一次见面,仿佛W豪哥哥已经变得成熟,他不再是孩童模样,经过时间的洗礼,给人家带来的更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气质。X婷也从素颜变成淡妆浓抹,她觉得现在的女生都应该好好的经营自己的一切,时光易老,可是,怎能败给岁月。白色的衬衫依然是她最爱穿的衣服,只是她不再像以前一样穿着非主流似的破洞牛仔裤,包包不算名牌,但是很符合她,她向来都是这样,她觉得即使不是名牌,也要穿戴出名牌的气质,别人不在乎你的穿着打扮是否名牌,他们也不在乎你是否因为名牌而改变了自己,他们在乎的是你是否有能力为你自己的生活买单。经过几年的时间,他们再次在这里相遇,是惊喜吗?不,更多的是沉淀在心底的一份爱。
X婷凝视着对方,发呆了几分钟才缓过神“是啊,好久不见。”
“你过的好吗?“
”大概吧,谁都没有过的有多好,过的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你瘦了。”
“好像你也是。”
“你的他呢?”
“在未知的远方吧,你呢?“
“没有考虑过了。”
这是我记忆中他们的谈话,也不知道他们现在都如何,W豪哥哥再也没有别人,就像我一样,再也没有。
你说,为什么情侣在一起之后都要分手呢?既然分手为什么当初还会选择在一起,真是搞不懂,后来,我明白,你生命中遇见的每一个人,大概,都是,命中注定,伤痛也好,快乐也罢。
要说他们的故事,应该还是从高中讲起吧。
高中,那个校服时代。
通过W豪哥哥的描述,他和X婷是在他们初中毕业的时候在一起的,那时候,我是小学六年级,现在想想,真的是美好。
高中,对于我来说是辉煌的最美好的三年,那里有我的恩师,有一起朝着一个方向努力的同学,但不知道对于他们两个高中时代是怎样的,我只知道W豪哥哥的三年几乎虚度,也正因为如此最后才没能上到自己想上的大学。好了,不谈废话,就说他们俩吧。
高中是学生时代最累的三年,X婷也扮演着一个小女朋友的形象,温柔可爱,但是谈恋爱并没有太大影响到她的学业,(这点很令我佩服)。
“大豪,这是你的早饭,一会和我一起去上早自习,昨天的.物理题不是还没有做好吗?*@$%$#$&*~!”X婷认真的从塑料包装中拿饭边认真的说道。(她总是像一个妈妈一样唠叨W豪哥哥,当然如果是我,我也会的。)
“知道了。” ?? W慵懒的声音里仿佛带着一点不耐烦,但依然像被驯服的兔子一样乖乖听着。
————
时间总是飞快,不知不觉半个学期已经过去,他们面临的是下学期分班,文理科也许不会成为他们的分界线,但是这代表着以后他们的道路和方向。
大概爱到深处总会把对方当做自己的亲人,家人,不分彼此,眼里也只有对方。
W选理科,X也一样,X尝试着学习理科,她开始补习,学习枯燥的理科,她以前不是这样的,因为W,她改变了。
————
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会忘记自己,不仅X是这样,就连我也是。
————
文章开头的照片是他们多年以后再次相遇的对话,我看了之后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感受,大概,习惯也是一种爱的方式,或许,没有再和其他人在一起不只是因为对其他人没有感觉,也可能是一直在等你。
我其实很惊讶,我和他们有着相似的故事,我的确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来表达他们的爱。
是啊,也许,我一直在等你来找我。
爱一个人,真的会成长,当然也会受伤,但是,没有后悔过,你呢?
篇13:听风起我也在等你杂文随笔
每次看他们的故事我都泣不成声,更多的大概是共鸣吧,你说,这世间怎么如此奇妙,刚刚好,我们都相遇了,带给彼此快乐,伤痛。
我不知道我还会遇见谁,只知道和你们在一起真好。
此篇文章送给爱我的文豪哥哥和雪婷,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是我从来没有停止过爱你。遇见你,何其幸运,给我太多的帮助和鼓励,由于时间关系不能再往下写,你的故事,你们的故事,咱们的故事,未完待续。
未完待续。
篇14:我的灵魂在延伸,它让我去做太阳系杂文随笔
他说要向远方跋涉,去看看走马人间。他死在了途中,尸骨未寒。若是路上见着荒坟,墓碑是湿水的木板,要敬酒二两。
我曾经无比厌恶他的想法。高度相似的灵魂越难契合,思想和灵魂的重合是无上的孤独。以致于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我忍住自己不去唾弃他。
从前以为他骨子里存有些许江湖味,才发觉他食人间烟火。
他染了一身世俗气,齿肉龃龉,黏黏腻腻的污浊物光明正大地在指甲盖缝隙里安居,邋遢的头发散发的臭味像是隔夜的剩菜糜烂,炸裂干涩的空气。偏偏他又不肯认命抱着满怀诗意说要追逐远方。尖酸与傲气,把他的内脏掏空细胞无法分裂连流出来的都是黯黑的血。他没有沉淀文人的才情和傲骨,路上沙砾轻易撞碎他松软的骨骼,只能拖着残躯苟延残喘。
于是乎我们背道而驰。称之于完美的灵魂原本是超脱凡间,殊不知是做个好幌子蒙骗愚昧。在寻找与之契合的灵魂是本以为会脱离俗世之上的合拍,却发现彼此不过也是个凡夫俗子。我说他思想藏在马里亚纳海沟,他说百万年后便成琥珀。
“总有一天太阳会把我的.浊秽燃烧干净,我要捧着那捧拥在风月里的细灰去沐浴烟火味。”
“我去寻找远方,不过是在为我的思想解脱罢了。我坚信我的灵魂自由,我的思想也自由。”
琥珀没成,倒变成了亿万粒尘埃的一员。
最后一次见面时,灰褐月色成暗涌,浑浊浪潮将我覆没,我望见他在夜色里渡劫。
光割碎尘埃,跌进他的眼里,冗长的夜色充斥着我的眼瞳,灼热地烧灼我,温吞我。光倏忽,分明是两种颜色。
孤独,可悲的孤独。去寻找灵魂的伴侣,思想的双胞胎,路上品尝快乐,独享痛苦,唯有孤独形影不离。
从前知路遥,如今堪堪追往,才知遥而不可及。思想是无尽止的,偏偏死在了都思想的渴求里。
闭上眼是茫茫宇宙,我醒来,他躺在银河里。
“去吧,去追逐,要张扬,去撞碎我的诗意吧。”
要放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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