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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探究论文
营改增背景下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探究论文
摘要:营改增自推行后, 对建筑施工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有消极的方面, 也有积极方面的影响。在经济快速发展, 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据营改增政策的发展趋势, 采取积极合理的措施, 使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取得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施工企业; 税收筹划;
营业税和增值税有时会导致税负不平衡, 尤其是在税收过程中, 经常会有出现重复税收的情况。因此, 我国政府在全面考察后, 提出了营改增政策, 并在207月正式施行。建筑施工被纳入到营改增政策范围内是未来发展的一个趋势。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 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具有双面性。因此, 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 应当扬长避短, 采取积极的措施, 改变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劣势。
一、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政策下的趋势
1. 积极的发展趋势
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实施营改增政策, 可以降低传统税收体系中的税金数, 同时也能避免重复计算情况的发生。通过这种方式, 施工企业可减少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税收压力, 避免因重复税收而产生不利影响, 使施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顺利开展。此外, 营改增政策也推广了企业新技术。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处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内, 其在运行过程中, 需要缴纳大量的营业税, 因而没有精力推广新技术, 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企业竞争力。一旦正式实施营改增政策, 将会降低企的税务压力, 使企业能够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设备采购和技术研究方面, 有利于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现代化水平。
2. 不利的发展趋势
由3%的'营业税变为11%的增值税, 虽大幅降低了企业的税务负担, 但前提是建筑施工企业所购买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标准,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 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并没有获得专用增值税发票, 在实施营改增税收政策后, 反而增加了税务压力。这是因为建筑施工企业比较特殊, 人工费用、甲供材限制流转抵扣并未在抵扣范围内, 土地拆迁、零星材料抵扣等难度较大, 如上几个方面的问题, 进一步加重了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 使企业的资金流动面临重大的考验, 企业的现有管理水平很难适应新形式的发展。
二、实施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目的是降低企业的税务, 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后, 要做好税务筹划。建筑施工企业一方面需要健全企业税收工作的规章制度, 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另一方面, 要适当拓展业务范围, 促进企业的业务转型。将营改增视为企业发展的契机, 合理应用进项税额抵扣优势, 使建筑施工企业享受到营改增带来的好处, 做好业务规划和税务筹划等各方面的工作。
1. 掌握政策, 规避涉税风险
营改增后的税务筹划需要了解现有的优惠政策。如果营改增涉及营业税, 建筑施工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要及时了解优惠政策, 以便合理应用。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企业的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质量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企业需要加强对内部财务人员的培训, 使其了解税改政策的主要内容和内涵, 在会计处理、财务管理、发票管理等多个方面, 掌握税改的实质内容。
2. 选择适当的纳税人身份
建筑行业涉及的内容较多, 其中主要包括生产、安装、装饰、建设等多个领域, 在缴纳增值税环节中, 因纳税人身份差别较大, 对税务筹划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一方面, 对不会产生应税的企业, 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 可以用税负比较的方式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另一方面, 对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 纳税人的身份在发生转变时, 需要从一般纳税人的角度思考问题, 构建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可从外界聘用专业的会计人员, 或培养企业中的会计人员, 提高其专业能力, 增加该工程的企业核算成本。此外,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务管理问题比较复杂, 在管理过程中需要投入财力和物力, 会增加纳税成本。因此, 营改增后, 在进行税务筹划时, 要考虑纳税人的实际身份, 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 选择规模较小的纳税人或者一般纳税人。通常来说, 如果企业的材料采购渠道比较正规, 客户使用的发票都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在纳税的选取上, 可选择一般纳税人;相反, 则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而实现合理避税。
3. 事前规划, 实现节税
纳税人要合理选择材料供应商。随着产业的进一步细化,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很多的供应商, 企业从供应商手中购买材料时, 免不了要涉及到增值税。营改增政策下的增值税可以起到抵扣作用, 所以企业在选择材料供应商时, 应选择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 发挥增值税的抵扣作用。建筑施工企业在筹划项目的整体施工时, 要针对企业的施工特点, 制定出合理的税收措施。在制定措施的时, 要将原材料采购、固定资产等内容纳入到统筹范围中。一般来说, 建筑工程多采取承包制, 但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有很大差别, 这就使建筑行业的材料价格不一, 增加了抵扣增值税中的难度。如果建筑施工企业所使用的设备和材料都由施工企业自行采购, 这样就可以获得税额发票, 降低企业的税负。但某些项目所需要采购的材料和设备, 大部分由建设单位采购, 施工单位只负责少量设备的采购。这样明显降低了施工企业所获得的进项税额度, 增加了企业的纳税负担。此外, 建筑施工企业承包的很多项目都在比较偏远的地带, 分布比较分散, 因而施工企业在材料和设备采购的过程中, 为了降低运输成本, 常会采取就近采购原则, 由偏远地区的个体商户完成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但处于偏远地区的个体材料供应商, 多数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甚至无法提供发票, 从而使企业无法获得进项税抵扣。因此, 建筑施工企业在和承包商签订合同时, 应当尽量签订包工包料合同。如果甲方不同意, 可以通过协商, 签订“实质上材料有甲方提供, 形式上包工包料的合同”。具体过程如下:第一, 甲方自行选择特定的材料供应商;第二, 甲方、施工企业、材料供应商三者应当相互协商, 完成签订的协议, 与此同时, 施工方应当委托甲方将购买材料的款项支付给材料供应商;第三, 在完成材料购买后, 材料供应商需要将销售发票提供给施工方。
总之, 在营改增后,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合同管理, 尽量选择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材料供应商, 加强对货源的管理, 降低税负风险。
三、结语
在推广营改增的过程中, 施工单位要正面面对营业税向增值税的改变。针对这一变化, 施工企业要正确意识到营改增制度变化后所引起的制度变化, 制定出科学的对策, 合理制定纳税筹划策略, 推动施工企业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江玉华.营改增后建筑施工单位纳税筹划分析[J].当代经济, (24) :128-129.
[2]崔燕.浅析建筑施工企业税负影响及应对策略[J].中国总会计师, (3) :103-105.
[3]王晋光.“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影响分析[J].财经界 (学术版) , 2015 (20) :337-338.
篇2: 营改增环境下的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营改增环境下的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一、营改增环境下的纳税筹划
1.利用纳税人筹划
所谓纳税人筹划,就是通过合法手段转化纳税身份,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或者直接避免成为纳税人。一种是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一般纳税人或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纳税;另一种则是在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的身份之间转化,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如果增值率小于平衡点,则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来交税更符合企业利益,此时企业可以通过扩大销售规模、健全会计制度等手段,使得企业能够达到相关标准。相反,企业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更为有利,此时企业则可以通过降低销售额或者合理地模糊自身的会计制度,防止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会出现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此时企业也可以通过增值率相对于无差别平衡点的大小,来选择什么样的.纳税角色。如果增值率小于无差别均衡点,则成为增值税纳税人更符合企业的利益;反之,则企业以营业税纳税人的身份更利于节税。
2.利用税基进行筹划
在企业实际工作中,还可以通过合法操作,减少企业需要纳税的收入,以此来降低计税依据,进而达到节税的目的。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有三种方法来减少税基:一是控制和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比如推迟或提前实现税基;二是合理分解税基,即企业通过运作,将税基在原来的基础上加以分解,以降低企业的纳税标准,减少税收方面的支出;三是实现税基的最小化,也就是通过降低税基总量的方式来降低税负。在试点地区的一般纳税人,在采购时需要考虑选择什么性质的供应商。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接受试点地区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的时候,相关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所以,位于试点地区的原一般纳税人,应该尽量选取试点地区的供应商,以扩大其可抵扣范围,降低税收负担。
3.利用税率进行筹划
企业可以根据税率之间的差异来做出对自身有利的决策,再加上我国增值税采用的又是比例税率,在操作方面相对来说会比较简单。在营改增之后,有些营业税税目适用的税率就会发生变化,不同经营行为在税率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比如,在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行业改增增值税,税率为11%;而有形动产租赁税率为5%。企业可以利用这些税率上的差异,将原来高税率业务转变为低税率业务来完成,以降低企业纳税负担。比如,利用干租和湿租的税率差异来进行筹划,在营改增之后,干租行为属于有形动产租赁业务,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而湿租属于交通运输业务,按照11%的税率对其征收增值税。因此,企业在提供航空服务的时候,应该尽量为其配备机组人员,并承担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以符合湿租的条件,能够适用交通运输业的税率。又比如,还可以利用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来降低税后负担。在营改增之后,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物流辅助服务适用6%税率。由于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税率较低,交通运输企业可以成立单独的代理公司,将自己的非核心业务采用代理的方式来提供服务,从而可以降低增值税税负。
二、小结
营改增对于完善我国税制结构具有重要意义,在降低企业整体税负的同时,也给其纳税筹划环境带来了新的变化。企业应该在新的情况下构建新的税收筹划体系,通过合法的手段降低有效税收负担,给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
篇3: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论文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论文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税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而营改增就是税收方面非常重要的改革,对于推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以及扩大市场的需求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针对建筑施工企业而言,营改增的实施,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了一定的转机,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在这样的背景下,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二、税务改革给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营改增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积极影响。
建筑施工企业为了保证一定的综合实力,在进行项目投标的过程中,通常是几个企业联合进行投标,一旦中标成功之后,会采用分包的方式,建设单位和分包的单位需要签订有效的合同,如果采用税务改革后的制度,可以避免企业之间重复纳税的现象,无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开支,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积极性,优化产业结构。
在进行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一般技术环节都需要有大量的机械作为支撑,同时机械也是建筑施工企业固定资产中非常重要的方面,机械在我国很多建筑施工企业的资产中占有非常大的比例,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的核算中,企业如果对于设备不断的更新,那么相应的企业的竞争力的成本也在不断的上升,从而降低了施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也会导致企业降低了自身的生产积极性。采用营改增的方式,有利于企业进行购买大型的设备,同时增值税能够抵扣一部分企业的固定资产的费用,对于企业更新设备,采用更为先进的设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扩大企业的规模,对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加大了企业的资金支出,使企业资金出现紧张。
虽然营改增的模式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优势,但是同样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市场竞争在逐渐提升,依然有很多建筑施工企业没有规范的管理,而且建筑施工单位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依然是处于较多弱势地位,因此在工程款支付环节和工程施工进度环节经常出现不协调的现象。
(四)建筑施工企业经营管理和税务筹划难度加大。
在实施了营改增的税收模式之后,建筑施工企业有可能会遇到税负增加的情况,由于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的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进行增值税税金的抵扣过程中会出现诸多的问题,例如建筑施工工程项目具有分散,而且地域较为偏远,很多规模小的个体户在供应材料的过程中,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了建筑施工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的过程中遭受到了巨大的困难,很多材料的税额不能抵扣。
三、如何面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
(一)建立健全发票管理制度。
作为企业的资金管理人员或者是项目管理人员,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过程中的管理,需要有效的认识到增值税抵扣的概念,在进行项目报价甚至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增值税抵扣是其中预算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部分,在和分包商以及业主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对增值税需要进行科学的规化,另外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过程中,需要有效的考虑到发票的日期和时间,做到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环节的管理严谨。
(二)选择合作企业。
目前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为了降低施工过程中的成本,都会选择一些规模较小的材料供应商或个体户购买材料以及租赁机械,但是在实施了营改增的税收管理制度以后,就不会大规模出现这样的状况了。我国在实施了营改增税收管理制度以后,建筑施工企业需要全面的考虑到材料的品种以及购买过程中的材料成本,这些成本都是需要抵扣增值税税额的。因此纳税人为了实现能够抵扣增值税税额的链条就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综合性的进行考虑,进而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
(三)做好税法培训工作,调整好报价。
目前营改增改革在建筑施工企业还处于初步试点阶段,很多政策还不够健全,因此相应的实施方案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国亟待出台相应的法律政策,对营改增规范进行完善。另外很多企业对于增值税的制定没有相应的了解,不明白增值税的改革对于企业投标和日常施工的影响,因此针对这些企业,相应的财务人员,造价和管理人员,需要针对增值税进行系统的学习,认识到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做好相应的投标工作。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本文首先阐述了营改增给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带来的影响,这种影响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在此基础上,建筑施工企业为了保持自身的竞争力,增加自身的经济收益,必须认识到营改增的影响,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完善自身的财务管理建设。
篇4:营改增中的物业管理纳税筹划影响研究论文
进入21世纪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迅速,传统的纳税模式已经逐渐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纳税改革势在必行。营改增政策的推广,改变了以往一些行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的纳税模式,将实行营改增政策的行业,在进行纳税时,将缴纳营业税的应税科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重复纳税的现象。在物业管理企业实行营改增政策,在短期来看企业的税负有增无减,但是从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该企业的工作效率,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营改增政策与企业纳税筹划
(一)营改增政策
营业增政策即营业税改增值税,指将缴纳营业税的应税科目改为缴纳增值税,可以有效的避免重复纳税,有利于企业减少税负。我国财务部和国家税务局联合下发营改增试点方案,于开始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试点,营改增试点后取得了良好的效果,8月将营改增范围推广到全国,5月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前,很多行业的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造成了重复纳税,加重了纳税人的负担,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营改增的征收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营业税的价内税改为增值税的价外税,形成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的抵扣关系,减少了重复征税,有利于促进企业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企业纳税筹划
纳税筹划又称为合理避税,企业进行纳税筹划主要是指,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的各项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的筹划和安排,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纳税负担,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进而投资更多的项目。纳税筹划的目标是使得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纳税筹划活动发生在企业的各项投资理财和经营活动之前。纳税筹划的内容主要包括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和实现涉税零风险,一般通过选择低税负方案和滞延纳税时间两种途径来实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税务筹划具有合法性、事前筹划性和明确的目的性等特点。合理的进行纳税筹划有利于使企业有效率的选择经济行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增加国家的收入。
二、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通过对上述营改增政策和企业纳税筹划的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纳税筹划具有一定的影响,总的来说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从短期来看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有增无减,二是,从长远看,营改增政策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下面分别进行论述:
(一)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从短期来看有增无减
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之前,我国的增值税存在两种税率,分别为17%和13%,在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又增加了两个税率,为11%和6%。从税率上来看,进行营改增以后,企业税负具有了明显减少。但是物业管理企业由于其自身的特征,具有较高并且不能抵扣的成本费用,例如人工费等,这使得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并没有明显的降低。如果对物业房和商品房按照营改增后的税率3%和6%进行征收,并包括减免政策和国家补贴,可以有效的减少物业管理企业的税负。
(二)从长远看,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我国在部分服务业中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可以与第三产业进行进一步的融合,使得企业的内部管理得到有效的优化,进一步的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使企业的经济结构得到优化。就目前而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税负较重,物业管理的收费问题也没有得到明显的改善,且税率较高。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规模得到进一步的扩大,对企业的抵扣范围以及征税税率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有效的解决了重复征税的问题,有利于物业管理企业的转型和升级。因此,从长远来看,推行营改增政策可以使企业的可抵扣税额增加,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税负,有利于促进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
三、营改增政策下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策略
(一)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
在物业管理企业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两者可以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征税。实际情况表明,非居住物业的征税并没有发生亏损的情况,还出现少许的盈利,而居住物业的亏损较大。因此,在进行征税时,非居住物业可以按照营改增以后增加的税率6%来进行征税,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
(二)尽量争取税收优惠
在实行营改增政策以后,当企业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时,可以通过对相关的`税收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剖析和理解,从而选择更加合理有效并且可以促使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的方案进行纳税。且应该更加重视对抵扣环节的核算,通过适当增加可抵扣项目的方式来降低企业的税负。例如,使商业性房产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例如通过增加的可抵扣项目,作为支付公司进行绿化和保洁的费用,不断的改善企业人工费用较高的现象。
(三)减免保障性住房税收
保障性住房由于其带有保障性质,因此,在其进行物业管理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其进行征税时,应该对其进行税收减免或者税收降低。因此,相关部门在进行征税时需要针对保障性住房出台相应的住房优惠政策。应该减免经营性住房出租所得的费用,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因此,推行营改增政策以后,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将减免保障性住房税收作为基础条件,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
(四)保留补贴税收优惠
物业管理企业的经营宗旨是服务社会,利润不高,因此税务机关对物业企业进行税款的征收时往往有一定的税收优惠,通过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提高物业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例如,对售后公房等利用企业代收煤气费等费用的部分,不收取增值税,将物业管理企业收取的物业费用扣除设备耗能后的余额作为物业管理企业的计税基础。通过保留公房的租金免征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部分税收,尽可能的减少物业管理企业的税收负担。
(五)适当增加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
在一些行业推行了营改增政策以后,出现了税负增加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促进企业的发展,应该进一步扩大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对简易征收的计税方式加以设计。目前我国存在数量较多的小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企业,年收入低于500万,在进行缴纳税款时,往往使用简易征收的方式进行计税,即以3%的税率进行增值税的缴纳。例如,某一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缴纳时,用企业全部收入减掉人工费用支出,利用简易征收的方式进行缴税。因此,适当增加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可以有效的减少企业的税负。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政策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内容,经过较长时间的实施,取得了较为良好的效果。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该明确营改增政策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营改增政策下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策略,通过对非居住物业和居住物业实行区别征税,尽量争取税收优惠,减免保障性住房税收和保留补贴税收优惠以及适当增加简易征收的应用范围等方式,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策略,实现物业管理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秋君.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24-125.
[2]王霞.浅析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纳税筹划造成的影响[J].经营管理者,(15):24-24.
[3]卢晓晨.‘营改增’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影响分析及应对策略[J].现代国企研究,2016(14):43-44.
[4]樊易.“营改增”后物业企业税收筹划[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7(17):36-36.
篇5: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好处
传言已久的建筑企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即将变成现实。从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并确保营改增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建筑施工企业属于建筑业,营改增会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有什么影响?税负是否只减不增?下面从财务管理、税负两个角度分析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资产下降
建筑施工企业购置存货、固定资产时,在会计处理上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将进项税额从原价扣除,资产的入账价值将相对原实施营业税时会有所下降。而存货、固定资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资产,这样,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没有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下降。
2.收入、利润下降
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营改增之前,主营业务收入中是含有营业税的,属于含税收入额,营改增之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因此主营业务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属于不含税收入额。如营业税制下建筑业确认收入111亿元的工程项目,改增值税后应确认的营业收入为100亿元[111÷(1+11%)].相应地,与成本有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再计入营业成本,如原材料、燃料和租赁费产生的增值税额等。因此,合同预计总成本将比营改增前减少。此外,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中是按总价剔除了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中只是部分剔除,从而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比营改增前要少,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也随之减少。
3.现金流减少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实行的是代扣代缴营业税方式,建设单位验工计价时,采取从验工计价和付款中直接代扣营业税,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将不能直接代扣代缴增值税,而直接由建筑施工企业在当期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但此时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并不立即支付工程款给建筑施工企业,即缴纳增值税在前,收取工程款在后,有时滞后时间比较长,这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减少,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程度。此外,由于实行营改增后购买固定资产能够抵扣进项税,将可能增加建筑施工企业的投资冲动,进行大规模投资,其融资产生的利息压力将加大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程度,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
二、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之前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虽然具体的营改增实施办法及相关政策规定还没有出台,但财税部门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中既定建筑业11%的税率。从绝对数字来看,税率上升了,但征税额未必一定会增加。11%的增值税税率表面上看比较高,但可以抵扣进项税。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建筑材料成本中水泥约占45%,钢铁约占40%,其他材料约占15%),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占比不超过10%,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1100万元,营业成本9990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为333万元(11100×3%)。营改增后,人工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为870万元[9990×(55%+5%)÷(1+17%)×17%],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11100÷(1+11%)×11%],这样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230万元(1100-870),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
以上是理论上的算法,但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本身所处环境复杂会给增值税的计算带来很多挑战。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如砖、瓦、灰、沙、石等材料主要由项目所在地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个体户垄断经营,而这些供应商都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商品混凝土供应商往往采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外,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也会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因此,取得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建筑业营改增一大难题。
虽然增值税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但抵扣进项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这对建筑企业来说,税负短期内或将上升。从长远看,作为基础行业的建筑业实施营改增有利于降低整个社会的税负水平,推动建筑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促进建筑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加快转型升级。
篇6: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摘要:从2016年5月1号开始,建筑施工企业开始实行“营改增”,由原来3%的营业税税率改为11%的增值税税率。为此,分析了“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面临的部分涉税问题,对建筑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筹划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纳税筹划
从今年5月1号开始,建筑、房地产、金融等行业纳入营改增的改革范畴,其中建筑业税率为11%。长期以来,建筑业的利润率徘徊在3.5%左右,属于微利行业,税改必然会对建筑企业的税负、盈利产生较大影响。面对改革带来的挑战和机会,建筑企业应充分意识到“营改增”带来的各方面影响,从企业的整体出发制定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
1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面临的部分涉税问题
1.1集团公司内部税负不均衡,内部服务不能抵扣进项
建筑集团公司一般有多个工程公司构成,各公司承接的工程类型不一定相同,税负也有差异,有的公司采购材料物资、设备量大,进项税额多,销项相对较少,进项税额大于销项而没有抵扣完,有的公司则是销项税额远远大于进行税额,需要交纳较多的税。另外,多数建筑集团公司实现了经营业务的多元化,在提供建筑施工服务的同时,还兼营运输、安装劳务,甚至还自行生产配件等。如果运输安装等劳务等仍然继续由内部的部门提供,而不是由独立的公司提供,那么其本质是内部服务,是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那么公司就不能抵扣相应的增值税进项。
1.2供应商的选择将影响企业税负及利润
建筑企业流动性大,多数为跨区域经营。企业为了降低施工成本,比较倾向于与价格低的货物供应商合作,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材料,或是受当地供货条件限制,建筑企业就会选择当地农民等作为供应商,而这些供应商一般都是就地采石采砂,无法开具专用发票。同时由于供应商不规范,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可能出现由于货源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问题。建筑企业如果不能取得发票,则抵扣不了进项,使得税负加大、利润减少。材料成本占建筑企业总成本的50%以上.税额抵扣的利用程度是节税的关键所在,建筑企业应充分意识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要性,在选择供应商时不能仅仅考虑价格。
1.3对外报价更加复杂
建筑企业一般都是采用投标方式来承接建筑项目,需要编制投标书,主要内容就是确定投标价格,由建设单位在若干投标人中进行比较后,最终确定承建单位,然后双方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建设企业能否中标,除了与自身的建筑资质、实力等等有关外,更和报价是否合理直接相关。报价过高,在竞争会被淘汰,与工程项目失之交臂,而价格过低,企业的利润所剩无几,甚至亏损。与增值税不同,营业税属于价内税,工程费用定额包含了营业税税金,而税改后,增值税税金不再包括在工程费用定额中,因此,需进行调整和修正定额,产品造价的构成内容将发生改变,因此在对外投标时,报价工作更加复杂,需根据修正后的费用定额来计算价格。
1.4巨额劳务用工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筑行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行业,员工的主体部分是由大量的农民工、临时工构成,成本费用中人工劳务成本比重大,占20%以上,并且呈不断上涨的趋势,而这部分巨额劳务支出却无法取得法定扣税凭证抵扣税金,必然会大大减少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建筑公司企业承担的税负进一步加重。因此,建筑行业企业必须想办法控制减少劳务成本、降低税负、增加利润。
1.5资金链紧张问题更加严重
税款的预缴与工程款的拖欠现象将加剧了资金链的紧张。改革前,建筑行业的营业税一般是由建设单位在验工计价时进行代扣代缴,直接从结算的价款中扣缴。实行代扣代缴营业税的方式,税改后不再实行代扣代缴方式,将采用税款预缴方式,待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税金的清算。现实中,普遍存在工程款的拖欠问题,即工程款收回跟不上工程施工进度,甲方验工计价后不一定马上支付工程款,会拖欠一段时间才付款,但企业的纳税义务却已经产生,企业既要垫付工程款还要垫付相应的税金,严重挤占了建筑企业的资金。同时由于未及时收到工程建设资金,建筑企业很有可能延迟付款给材料供应商,进一步导致不能及时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抵扣。
篇7: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筹划研究论文
2.1合理设置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
税改后,企业可以灵活设置企业组织形式。比如,在集团公司税负不均衡的情况下,如果把各建筑公司设立为独立法人子公司,则各子公司应独立申报并缴纳税金,必然有部分子公司的进项税额不能获得及时的抵扣,因此集团公司税负会较重。而把将下属工程公司设立为分公司形式,由企业统一缴纳增值税,则整个集团内部各公司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能相互抵扣。而运输等内部服务较多的建筑公司,为争取获得更多的进项抵扣,可考虑将运输及零配件生产等部门设置为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形式。
2.2谨慎选择供货渠道
企业在购买材料物资的时候,应在小规模纳税人供货商和一般纳税人供货商之间做出比较,需综合考虑价格、税负、质量等因素,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更多现金净流量、更多净利润的供货渠道。一般纳税人供货商的价格可能更高,但自身能开具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价格可能更低,但自身无法开具专用发票,只能由税务机关代开,抵扣率仅为3%,而过低的抵扣率或不能取得专用发票等必然会给施工企业带来损失,因此施工企业必须要求小规模纳税人供货商在价格上给予足够的优惠。价格折让要达到多少才能弥补不能取得专用发票而带来的损失呢?这就需要将价格折让幅度与价格折让临界点进行比较。在不考虑质量等其他因素的前提下,当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格折让幅度等于价格折让临界点时,两种方案的净收益是相等的。如果价格折让幅度低于临界点,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供应商更划算,反之则选择一般纳税义务人供应商可以获得更多的净利润。
2.3审慎报价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如建筑企业在税改后报价仍然保持不变,那么扣除了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营业收入必然会比以往有大幅度减少。因此,建筑企业为不减少营业收入,可能会提高投标的价格。这时,建筑企业应保持审慎的态度,把握度的问题,适当提高投标价格,争取在竞标中取得成功,又能保持企业的收入和利润。可适当调整原有的报价模式,争取实现税负的转嫁比如,在对甲方进行投标报价时,可以借鉴谷歌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的做法,采用“不含税价+税金”的报价模式,即在原有报价基础上,另外再向客户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当然,最终能否实现变相的涨价,还要看建筑企业在市场中的转嫁税负的能力。产业链上游的企业及,其转嫁能力较强些,居于下游的企业及规模小的企业议价能力更弱,较难转嫁自身的税负。
2.4提高机械化操作能力
由于劳务费用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和抵扣范围,劳务费不能给企业带来可抵扣的税金。建筑施工类企业可以逐步转变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不断提高机械操作能力,尽量减少劳务用工。通过引进先进的机械装备及技术,进行技术创新、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不断优化资产结构,提升工作流程和工作效率,减少人工费用,增加进项税额抵扣,进而促进企业控制税负,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建筑企业整体竞争力。另外,由于劳务公司可以开具专用发票,为解决巨额劳务用工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的问题,建筑企业可以成立考虑专门的劳务公司负责聘用管理农民工、临时工,或者将临时、农民工转移到有资质的劳务公司中去。
2.5加强现金流的管理
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工程款的回收滞后的问题,往往要几个月才能收到款项,有的甚至要拖几年,资金本来就很紧张,而“营改增”加大了建筑业资金链的紧张,带来越来越多的支付压力,因此,促进资金链有效、合理运转至关重要,涉及企业的生存发展问题。企业应加强资金的管理,结合实际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策略和计划,保证企业有足够的现金流,缓解和降低支付压力。在承接工程项目时应谨慎抉择,资金回收风险太大的项目就不能再承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工程款的催收力度。此外,为充分的抵扣税金,避免提前缴税、当期超额纳税,施工企业要积极协调工程结算进度,并巧妙利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合理核算工程结算收入。
参考文献
[1]陈宝铭.对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几个问题的探讨[J].财务与会计,2013,(12).
[2]巩鑫.“营改增”对建筑业影响的SWOT分析[J].财会月刊,2014,(01).
篇8:营改增背景下高职会计教育对策分析论文
营改增背景下高职会计教育对策分析论文
【摘要】高职会计教育的目的不仅要让学生掌握基本的理论知识,还要重点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营改增”是我国税收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工作有着重要影响,对高职会计专业的教育教学也是一项挑战。高职教育必须适应财税改革变动,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对实践教学模式的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出既掌握会计专业理论,又熟悉实务操作技能的专门人才,以满足市场的人才需求。
【关键词】“营改增”高职教育改革
一、“营改增”税制改革概述
为了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减轻企业税负,我国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做出“营改增”的重要决策,主要从宏观调控角度推动产业转型优化,促进服务业尤其是高新科技服务业的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国“营改增”改革涉及行业众多,推行压力较大,改革实施试点先行,由点到面,逐步推进。“营改增”2012年1月1日开始于上海,先将上海市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试点,再逐步阶段性推广。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增至全国,并将广播影视制作等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营改增”的实施,一方面对税务征收管理活动有较大的影响,原来的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现在转为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征收的;另一方面,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工作也有着重要影响,从而影响到会计专业的教育教学。
二、“营改增”对高职会计教育的影响
(一)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会计专业具有非常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单纯进行教材理论知识的讲授,很难使学生在以后的社会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目前,教学体制改革越来越被重视,税收体制改革也在不断深化,高职院校及其教师也必须重视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将教材理论知识的讲授与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相结合,同时课堂教学内容要不断更新以保证与社会发展同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然而,实际教学中这方面还有所欠缺,会计专业教学的主要方式还是理论知识讲解和习题练习,学生对于例题的经济业务处理可能非常熟悉,却无法将这些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例如,涉及到应交增值税的经济业务,学生都知道销项税扣除进项税就是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但是实务当中,并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都可以抵扣,进项税必须凭票抵扣,这些票据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但是学生对于这些票据并没有直观的认识,所以对于增值税处理的理论学习很难适应以后的工作需求。随着“营改增”的实施,越来越多的行业适用增值税,各种进项税的抵扣业务更加复杂,如何提升“营改增”后学生对于相关业务的处理能力,是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教师需要探索的重要问题。
(二)教材的更新相对滞后
“营改增”涉及的行业范围广、企业数量多、业务内容丰富,业务处理更为复杂。企业改征增值税相对于原来的营业税而言,其复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由于各行业性质和盈利水平不同,因此改革后的增值税实行不同行业适用不同税率,涉及的税率较多;二是同一企业的不同项目适用于不同的增值税税率,对不同业务的收入必须仔细区分,各项业务的认定较为复杂;三是由于增值税实行进项税凭票抵扣,对于相关的发票管理也有了更为严格和复杂的变化;四是“营改增”所涉及行业的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过程更为复杂。“营改增”使得会计专业多门课程内容产生较大变化,对于教材这一主要教学资源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国“营改增”试点虽然始于2012年,但是由于实行“试点先行,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全面实施于2016年5月1日,致使教材更新的难度增加,在这一过程中高职会计专业采用的教材基本上没有做到同步更新。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出能够适应时代发展和满足社会发展需求的技术型人才,但是目前高职会计教学所采用的教材还没有同步体现这一系列的变化,从而影响了高职会计专业的教学过程。
(三)给校内专任教师带来挑战
“营改增”实施后的复杂性,给税务部门带来巨大压力,很多企业的会计人员对于“营改增”后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工作也难以把握。虽然税务部门和企业及时进行了大量的相关培训,但是完全领会相关的政策,熟悉相关的操作仍需要一定的时间。高职教育要求以就业为导向,教学过程强调提升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高职院校的校内专任教师大多数承担着繁重的教学和相关工作任务,缺乏一线会计工作经验,对于“营改增”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准确把握就更为困难。因此,“营改增”对校内专任会计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尽快完成对于“营改增”政策的全面认识,深入了解“营改增”后税法、会计核算和相关征收管理的变化,并具有一定的实务操作能力,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挑战。
(四)给学生就业带来消极影响
会计和税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几乎每年都会有一些调整,会计专业知识一直处于动态变化的.状态,“营改增”更是会计专业知识的一次重大变革,对于企业会计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营业税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过程都较为简单,“营改增”后,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发票管理方法等各方面都比以前复杂了很多,相关业务如果处理不当,会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高职会计专业教学过程中都开设有相关的实训课程,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提升学生就业的优势。但是,“营改增”的改革幅度巨大,加上教材的更新滞后,使得学生就业面临的实际问题与所学内容有着很大的区别,学校注重培养的应用能力打了折扣。在会计招聘本来就强调经验的状况下,企业更倾向于招聘有经验的会计人员,而不愿青睐于应届毕业生,这种状况下,“营改增”给学生的就业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
三、“营改增”背景下的会计教育对策
(一)改变教学方法和实践教学方式
高职会计教育应该在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分析、解决相应问题的思维和能力。财税改革是在不断推进的,具备相应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适应未来的发展变化。企业经济业务纷繁芜杂,能够在课程中体现的只是具有代表性的一小部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该注重梳理经济业务之间的联系,对其中的一部分业务进行讲解,其它的内容应该引导学生按照其间的联系和相关知识自己分析解决,让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运用联系的、多角度的思维来认识和理解相关的业务核算过程,从整体上把握课程结构体系,系统地掌握会计知识。另外,实践教学过程中,可以让学生分组并分别担任财务部门的不同岗位,并模拟设置公司其它部门和税务部门,实践过程中的各种凭证和票据的使用要尽可能符合实际,实行全过程仿真实践教学,这样学生可以有效的把理论知识和实践联系起来,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二)充分利用网络教学资源
增值税本身就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税种,在高职的会计教学过程中,增值税的相关教学内容做了很大的简化。“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覆盖范围更广,增值税相关知识的教学显得更为重要。目前高职会计专业所采用的教材绝大部分都没有结合“营改增”政策同步更新,因此在教学过程中要摆脱对教材的依赖,充分利用网络等资源给学生提供前沿信息。国家相关部门网站发布的“营改增”后会计核算及纳税申报的应用指南,是最及时可靠的信息,可以借助现代化的工具和形式向学生传授教学。除此之外,随着现代信息技术迅速发展,各种网络资源对于知识的更新也非常灵敏及时,比如一些“营改增”的培训课程、讲座、专家解析文章、访谈记录等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于这些教学资源应当及时搜集整理,以各种形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
(三)专任教师的培训和外聘教师相结合
为了弥补校内教师对于“营改增”相关知识认识的不足,高职院校应该提供更多的机会让会计专业老师参加相关培训,可以“走出去”,也可以“请进来”。“走出去”是指让老师参加校外的相关培训讲座,“请进来”是指聘请校外专家或来自税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专业教师进行专门培训,让老师无论知识还是能力方面都能有所提升。税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于国家相关政策的理解更为透彻,他们的讲解必然让老师对“营改增”的认识更为深入。另外,学院也可以请企业会计人员作为外聘教师,企业会计人员实务操作能力强,对政策了解及时,由他们来担任外聘教师,可以让学生直接接触到最新的政策调整和实际工作的各项处理过程的变化。
(四)加强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
近年来,除了以“营改增”为代表的财税制度改革,“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互联网+”等都对生产方式及教育模式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从而市场对于人才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高职会计专业教育要适应这一系列变化,调整人才培养目标,注重学生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强调既能适应当前社会、个人发展的需要,又能保持全面长久的发展能力,注重提高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营改增”虽然使会计的教学内容有了很大变化,给高职的会计专业教育形成一定的冲击,但是在教育过程中紧抓通识能力、通用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共同提升,使学生只要拥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就能很快社会的需求,保持竞争优势。
四、小结
“营改增”的税制改革对于推动产业转型优化,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企业财务工作的各方面都有影响,对于高职会计教育确实是挑战。高职会计教育应该积极应对挑战,有效开发教学资源,优化教学方法,保证教学内容与改革发展同步,在人才培养中密切关注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提高学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得学生能够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满足企业的人才需求。
参考文献
[1]刘啸尘.“营改增”对高职会计教育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时代金融,2016.
[2]井亚娟.“营改增”对高职会计专业实训课程教学的影响[J].经营管理者,2016.
[3]朱际璇.“营改增”给企业会计核算带来的影响[J].财会学习,2016.
[4]何美珠.利用“营改增”契机深化会计课程实践教学探索[J].财经界,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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