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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出口车用汽油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出口车用汽油质量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分析了国外汽油质量标准发展趋势,明确了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出口汽油主要目标市场的质量要求,找出了出口汽油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扩大汽油出口、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和建议.
作 者:尹彤华 Ying Tonghua 作者单位: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事业部,北京,100029 刊 名:石油商技 英文刊名:PETROLEUM PRODUCTS APPLICATION RESEARCH 年,卷(期): 21(6) 分类号:F4 关键词:汽油 出口 问题 对策篇2:涟水县土壤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涟水县土壤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高速发展是国强民安的根本条件.农业离不开土壤,以涟水县耕地情况为依据,分析影响耕地土壤质量的因素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全面提高耕地土壤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作 者:蔡宇丽 薛大忠 作者单位:江苏省涟水县环能办,江苏涟水,223400 刊 名:现代农业科技 英文刊名:XIANDAI NONGYE KEJI 年,卷(期): “”(14) 分类号:S156 关键词:土壤质量 现状 问题 对策 江苏涟水篇3:浅析注册会计师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注册会计师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 要: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制度自1980年恢复以来,经过短时期的飞跃式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时间较短,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制度的制定上还存在许多的不足和缺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崔建民说,国外事务所的业务招展意欲垄断国内市场,对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中国现有注册会计师15.7万人,但有的执业者法律意识、自律意识不强,特别是少数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还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清理整顿工作因此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质量急需提高,这对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的保障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规范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关键字: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对策
一、引 言
(一)选题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初,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恢复和发展生产,受到保护的私营厂商仍需要注册会计师为他们提供服务。政府对注册会计师的作用十分重视,主管经济工作的陈云同志就曾大胆聘用上千人次注册会计师,对工商企业依法查账,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尽快好转做出了突出贡献。但后来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的确定,一切经济交易都成了“公对公”,注册会计师行业一时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意义,逐渐退出了中国经济舞台。
(二)研究意义
进入新世纪以来,鉴于美国安然、安达信事件之后世界各国普遍加强了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根据这一新趋势和依法行政的新要求,10月,财政部党组决定将原委托给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政管理职能收归财政部门履行,进一步理顺了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的关系,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总体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有了大幅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势头。回顾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走过的90年历史,尤其是新中国成立以来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尽管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时间非常短暂,但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成就毋庸置疑,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应予肯定。但是,正如《若干意见》所指出的,“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等多种原因,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整体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全球会计行业发展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客观全面地认识、看待我们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扬长避短、迎头赶上。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成果
在现行市场环境下,作为会计服务产品购买方的企业,对注册会计师服务的需要是因为政府管制机构的要求而产生的,产品质量的高低对它们的利益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影响,在我国,新上市公司的首次发行价格不会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良好声誉而提高;银行也不会因为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同而收取差别利率等等。目前我国市场上并不需要实质意义上的审计服务即按质论价,而仅仅是名义上的审计服务,这种名义上的`审计需求主要是因为政府管制性干预所产生的。.而在美国等发达证券市场上,市场对审计服务的自愿需求早于政府管制性干预;同时,审计服务市场对审计意见也“按质论价”:“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会为新上市公司带来更高的首发价格。而在我国这种情况下,企业所需要的是价格最低;“麻烦”最少的注册会计师服务。在中国事务所数量众多的现状下,如果只有部分事务所提高质量,其余事务所仍然维持“只盖章、不检查”的现状,那么,市场份额将会向后者大幅度倾斜。也就是说,由于政府管制的过度介入,使得中国需要高质量审计服务的外部环境不具备。
二、目前我国会计师质量存在的问题
篇4:浅谈中小出口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论文摘要】中小出口企业①是我国扩大出口规模和不断开拓新兴国际市场的重要基础和强大推动力。但当前多数中小出口企业普遍存在财务管理意识薄弱、水平低下等问题,财务管理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帮助中小出口企业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进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中小出口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经营管理者财务管理意识薄弱。一大批中小出口企业是由外销员投资成立的,拥有客户资源,他们既是经营者又是管理者,经营权和所有权合二为一。他们虽然拥有丰富的国际市场营销经验,但基本上是企业管理的门外汉,缺乏现代管理理念。更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机制中。
(二)财务工作还处于初级阶段。大多数中小出口企业财务部门的定位是后勤部门,财务工作就是出纳、简单记账和报税,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基本是空白。不但在原始凭证管理、定额管理、计量验收管理方面无制度可依,而且在财会部门职责权限、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内部牵制、稽核等方面也无制度可依。多数经营者没有切实地通过指标和数字来了解经营状况,致使财会人员办理会计事项有很大的随意性,造成账目不清,核算不细,手续不全,填报不及时。论文毕业论文
会计人员任用和会计岗位设置也不符合会计规范要求。由于需要办理出口退税,中小出口企业基本都设置了独立的会计机构。但在会计人员任用上,最常见的做法就是任用自己的亲属当出纳,出纳工作实际是财务工作的核心,全面负责财务工作,兼任复核、采购、保管等现象较为普遍。同时,外聘兼职记账人员,他们往往在多个单位兼职,会计核算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
(三)财务控制薄弱,管理粗放。一是应收外汇账款风险控制意识淡薄,方法简单。应收外汇账款风险是出口企业最典型的经营风险。但超过50%的中小出口企业经营者认为:老客户没有风险和用信用证结算没有风险。根据外贸、外汇、银行和保险等部门提供的综合情况分析,在我国全部逾期应收境外账款中,超过60%是恶意的拖欠,其中超过70%是所谓的老客户拖欠的。据统计,在国际贸易活动中,82%是非信用证交易,其坏账率是0.25%~0.5%;而我国出口贸易中,信用证结算超过60%,其坏账率高达5%。二是主动控制和防范汇率风险的`意识不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人民币不断升值,这给中小企业的出口带来不小压力,但大部分中小出口企业都是在被动适应,消极抱怨,主动化解汇率风险的动作少,增加了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成本,降低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三是缺乏以现金流管理为核心的科学资金管理理念。资金时间价值观念不强,不注重对现金流量的分析。
(四)对金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信用建设滞后,难以取得金融支持。中小出口企业融资难、融资成本高有诸多原因,但中小出口企业没有在金融部门建立信用记录也是重要的原因。一些中小出口企业不注重建立企业的信用记录和融洽的银企关系。当企业发展需要金融支持时,只能抱怨银行是“嫌贫爱富”、“只做锦上添花,不做雪中送炭”。
二、改善和加强中小出口企业财务管理的对策
(一)努力实现中小出口企业财务管理的制度化、预算化和信息化。一是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切实可行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中小出口企业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发展要求的内控制度,实现财务管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覆盖。二是企业财务部门要在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围绕目标利润,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构建企业财务指标体系。财务部门要按照财务预算目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兑现奖惩。三是财务部门在保证会计核算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财务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扩大财务信息的采集面,实现财务信息系统对企业经营管理活动过程的全覆盖,数字化展示企业经营活动过程。
(二)财务“引智”,聘请财务专家或专业机构做顾问,利用第三方智力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借助专家或外部专业中介机构的力量,对企业的经营情况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对企业重大财务事项专题报告;定期为企业提供会计团队培训;帮助企业设计各项会计、财务制度、成本核算流程;对企业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等。
(三)建立科学管理体系,有效防范中小出口企业出口风险。一是掌握风险产生的规律,有效防范风险。出口额大、利润高、条件十分优惠或突然集中放单等都是高风险业务。二是掌握国际贸易惯例,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三是建立科学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交易前期的信用调查评估可以借助专业化的机构以及驻外商务机构、银行分行和专业的信息调查系统来开展。实施风险转移也是实施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主要有:政策性的出口信用保险和商业性的保理、福费廷、远期信用证无追索权贴现等。四是通过约定汇率风险承担方、调整价格策略、选择结售汇时间和参加远期结售汇等化解汇率风险。
(四)提高中小出口企业经营管理者、财会人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和综合素质。首先要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管理素质,摒弃“家族式”管理理念,增强其现代财务管理理念,改变过去重经营轻财务的陈旧管理理念。其次是树立以人为本观念,一方面可以高薪聘请资深的财会人员补充到企业中来,另一方面必须加强企业现有财会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五)中小出口企业要敢于对财务管理进行创新。为适应变化的经济社会环境,中小出口企业要对财务管理要素做出适时的重新组合,从而构建新的财务管理模式。有效的财务创新能够随环境的变化,快速有效地整合财务资源,适时调整投融资方案和营运资本管理策略,从而更好地实现中小出口企业的财务目标。
(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中小出口企业发展缓慢和风险高的内在根源在于其“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在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起科学的激励和监督机制,对企业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是加快中小出口企业发展的根本所在。
注释:
本文所说的中小出口企业是指年出口1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其以出口销售为主导。这主要是参考财政部、商务部《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申请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的企业上年出口额不能超过1500万美元。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惠萍.《论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场现代化》,第21期.
[2]杨延杰.《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问题及模式创新》.《前沿》第7期.
[3]胡淑姣.《对我国中小企业财务战略的新思考》.《江苏商论》,20第6期.
[4]王棣华.《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中国乡镇企业》,20第10期.
[5]赵洪进,周雷力.《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商场现代化》年第12期.
篇5: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们在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自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案件质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证据不足就定案。一是缺少主要证据,甚至孤证定案。如某单位查处的11个基层所长违规挤占、挪用农业发展资金案:唯一证据就是县农业发展银行的调查报告,并依此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二是证据之间矛盾没排除就定案。如某单位查处计生专干主某失职案:处分决定以主某于三次双查时骗说陈某、单某(夫妻关系)已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错误认为单某从外单位开出的虚假妇检证明有效,造成单某206月超生一胎错误。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113条以失职错误给予处分。有关书证和言证各取了十几份,但到底是“骗说”、弄虚作假,还是工作失职造成超生,却没有查清。
2、定性量纪不准确。一是案件定性不准。如某镇处理小学校长吴某贪污案:该镇教育办公室误将其他学校交款3000元记入该校,吴某得知本校帐上多出3000元后,就安排会计用白条列支3000元平帐,待到教办落实后再处理。该镇纪委认为是合伙贪污行为,以贪污定性并作出相应党纪处分。二是引用条规不当。村计生专干、村民组长侵占公私财物案引用党纪处分第五十七条,定为贪污的`现象较多。三是处理倚轻倚重。如某镇1名村会计漏交农业税329.36元,该镇即给予撤职处分;1名村支部副书记赌博,一次赌资就在5000元以上,只给予警告处分。
[本文来源于本网网--大秘
书网,帮您找文章]3、办案程序不规范。在检查环节,一是收集证据不规范,有的用引诱、欺骗的手段收集证据,谈话笔录中,谈话人引诱痕迹明显。二是调查取证由1人进行,谈话人和记录人为同一人名。三是询问笔录或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无被调查人意见。四是调查报告日期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之前。五是个别案件没有审理谈话,支部处分决定无被处理人意见等。
笔者认为,要想提高基层纪委案件质量,办案人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牢牢掌握、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及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建立三项制度,严格把好“三关”:
1、建立立案报批制度,把好立案关。
按照案件管辖权限,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立案审批权在乡镇纪委或党委政府,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党委政府往往对立案把关不严,甚至仅凭主要领导人一句话就立案查处有关人员。因此,要建立严格的立案报批制度,即对于受理的反映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必须通过初查,认为确有问题存在,需要追究责任的,方可提交立案。并及时将违法违纪事实及其证据材料上报县纪委案件检查部门审查把关,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立案调查。
2、建立案件协查制度,把好证据关
证据是案件的基础,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起着决定性作用。一切调查活动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因此,办案人员要根据每个问题发生的过程和环节,按照合法程序,取足相关证据。同时,对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对照、分析,去伪存真。并根据问题发生的背景、主客观因素、情节、责任、危害,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剖析,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体现其本质的结论。由于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较薄弱,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难以独立完成,因此,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上级纪委直接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边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这样,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证据充分。
3、建立协审会商制度,把好审理关
对于一般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审理小组讨论把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进行案件审理。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把握不准的,要在审理小组讨论后,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同时要保证协审会商意见的落实,如有变动,必须征得上级纪委审理室同意,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
篇6: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产品质量安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质量、保障农产品安全,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强农产品国际国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阐述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现状,列举了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若干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
作 者:雷百战 郑玉燕 肖广江 作者单位: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科技情报研究所,广东广州,510640 刊 名:现代农业科技 英文刊名:XIANDAI NONGYE KEJI 年,卷(期): “”(12) 分类号:X836 关键词:农产品 质量安全 监管 问题 对策篇7: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
论文摘要:出口押汇是出口贸易中常见的短期融资方式之一,已经在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得到比较普遍的开展。但是由于国内尚无专门规范出口押汇的法律制度,各银行对该项业务的理解和操作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办理此业务时会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就出口押汇的含义、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问题及对问题的解决对策做作一系统探讨。
论文关键词:出口押汇,问题,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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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出口押汇业务已经在我我国商业银行国际业务中得到比较广泛的开展,一方面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短缺的需求,使出口商能及时收回货款,避免了汇率的风险,也避免了从普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的繁琐;另一方面也是商业银行增加客户来源、提高国际业务经营收益、扩大利润规模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从银行的角度分析办理出口押汇业务存在的问题,不仅有利于规范银行的管理和运作,提高银行的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我国出口企业出口创汇,提高我国出口企业的竞争力,进而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开展。
一、出口押汇的概述
(一)出口押汇的厘定
对于“出口押汇”的界定,我国各银行的理解不一。尽管金融监管当局在《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习细则》、《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等金融规章中都使用了“出口押汇”的概念,但是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界定[1]。我国各银行对“出口押汇”的界定大致可以分两类,一是将出口押汇作为有担保的短期融资方式;二是将出口押汇与议付等同或基本等同对待。这里引用沈锦昶教授在《国际信贷概论》一书中对出口押汇的定义,“出口押汇指银行买入出口商开出的汇票及有关货运单据(有时也可以也没有汇票)向出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其后,如进口商或汇票付款人拒付货款,押汇银行可向出口商追索”[2]。
(二)出口押汇的法律特征
1、出口押汇是一种融资法律关系。
在这种法律关系中,银行是融资方,而押汇申请人(出口企业)是借款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受我国《民法》的约束。
2、出口押汇是附有特殊担保机制的融资法律关系[3]
出口企业办理出口押汇业务,需将其出口项下的单证作为抵押。在押汇申请人偿还押汇款项前,银行有权处分这些作为抵押品的单证。同时,如果进口商或汇票付款人拒付货款,押汇银行可以向出口商追索。
(三)有权办理出口押汇的银行
出口押汇,作为一项业务品种基本在国内各家商业银行均有提供[4]。由此可以看出,在我国办理该项业务的银行为商业银行。在我国,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主要商业银行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因此,只要具备相应的条件,这些商业银行均可办理出口押汇业务。
二、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
出口押汇是一项很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5],但是由于该项业务设计目标的内在复杂性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没有专门针对出口押汇的规范,使得银行业务人员和客户把握它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银行在办理该项业务时会存在一些问题。具体问题概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绕规模发放贷款[6]
出口押汇的主要作用在于为我国出口企业提供资金融通,加速出口企业资金周转,鼓励我国企业出口创汇。为了充分体现出口押汇业务政策的优惠性,政策规定出口押汇不得占用银行的信贷规模指标。然而在实践中,有些商业银行却出于对信贷规模和其他因素的考虑,将一般外汇贷款当作出口押汇业务,即扩大人民币的贷款规模。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分别规定: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因此,将外汇贷款业务当作出口押汇业务,如果贷款数额超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关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及政策性的规定,而且还绕了贷款规模控制的红灯,会变相的扩大人民币贷款的规模。
(二)将打包贷款当做出口押汇
打包贷款是指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口商以信用证为抵押向银行申请发货前取得一定资金融通的一种融资方式。在实践中,在出口商仅仅提供信用证单据的情况下,银行就为其办理出口押汇。因此银行实际上是将打包贷款当成了出口押汇。由于打包贷款下出口商不提供货物出运的全套单据,因此对于办理出口押汇的银行而言,信用证只是还款来源的保证,而不是抵押。由于没有货物、没有担保,因此银行会面临回收贷款的风险。在出口企业无法按时提交信用证条款中要求的各种单证或全部信用证的`所有条款时,商业银行就无法用抵押的信用证向开证行提出付款要求,商业银行能否回收贷款只能依靠出口企业的信誉。
(三)审查不严,造成国家退税款流失
我国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打包放款或者出口押汇,银行在结汇或者入帐的同时不得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须待出口货款收回后,才能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但是,在实践中,银行为出口企业办理完出口押汇手续,违规操作,无论货物是否出口,出口单位是否收回外汇,都给出口商结汇水单,到外汇管理局核销。因此,违规的出口押汇,便可以为企业套取国家退税款提供了方便。商业银行违规办理出口押汇业务,不仅使国家退税不实,而且也使银行外汇资产带来巨大的风险。
(四)与现行法律规定要求不一致,引发法律风险
银行在实际办理出口押汇时有时会在押汇协议中约定,在押汇申请人不能如期偿还押汇款项时,则获得对相关单据及其所指向货物“所有权”。但是我国担保法第66条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但是由于各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同一问题规定的不同,势必会引发一定的法律风险。具体到出口押汇协议,国内银行在出口押汇实践中采取与国内法不协调的做法,可能会帮助其赢得一些国外的诉讼。但是如果在涉外经济贸易纠纷中,如果确定我国的法律为其适用的准据法,则会因为与我国法律相违背随之会产生一些问题。
三、银行的对策分析
银行办理出口押汇存在的问题,既有内部因素,诸如银行自身利益驱使,如通过变换手法绕规模发放贷款,以增加银行的收益;也有外部的原因,如银行间为了竞争的需要,采取一些变通或违规的做法,以此来争取客户。而违规的业务行为,又违反了国家的宏观的金融政策,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为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提高出口押汇业务质量,进一步规范银行经营行为,必须进一步加强对外汇业务的管理。
(一)强化宏观金融意识
银行在制定经营计划中,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货币信贷政策,在业务经营中严禁采取绕规模、变相发放押汇贷款的手段,使各项信贷业务做到真实、合法,确保银行的金融业务在宏观金融政策的指导下有效的开展。
(二)加大对人才的管理和培训力度。
1、引进国际融资业务的高素质人才,提高银行融资业务水平;转变僵化的用人机制、指定合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效防止银行优秀融资结算人才的流失。
2、提高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质量。加强对银行结算人员和有关贸易业务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督促业务人员学习银行法律相关知识,使业务人员知法守法、懂法执法,正确办理押汇业务和防范押汇风险。
3、重视员工和管理人员的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要经常分析员工思想动态,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预防案件发生。
(二)加强银行垫款资金的管理
由于出口押汇业务不同于其他外汇贷款业务,从押汇到实现出口货款的收回需要一段时间,且货款是否能按时足额收回具有不确定性,从出口方而言,一旦出口企业货款不能收回造成的损失可能会殃及银行,因此而导致银行垫款的风险。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行的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银行通过健全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加强对出口押汇垫款资金实行跟踪管理,对押汇日期、金额、核销期限、未核销原因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通过出口押汇的总账与明细账来反映押汇业务的管理、以及效益的情况。
(三)加强各种单据和申请人资格的审查[7]
国际贸易融资业务中涉及的各种单据种类多、内容广,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出口押汇诈骗的风险。加强对各种的单据和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不但涉及业务收入的获得,而且还关系融资款项的回收。因此对单据审查不符条款、开证行或议付行资信和经营作风不佳、索汇路线曲折、申请人或开证行所在地区或国家政局不稳等影响到融资款项回收的情况,商业银行要认真、严格对待,不符合自身经营原则的,坚决不予办理。
(四)及时核销银行垫款
银行在办理出口信用证押汇业务时,在收到开征行或偿付行的付款凭证后,按照议付寄单时的有关业务编号、金额、受益人等项目进行核对,如收汇无误,即可冲销对原申请单位的垫款[8]。如果国外银行未能在正常的期限内偿付货款,银行必须主动以电报或电传的方式进行催收或进行必要的交涉。而在出口押汇业务遭到国外拒付且出口商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应及时向开证行索回全套正本提单以便控制货权,同时应及时同时货物的承运人,争取控制非权利人提货。如果经过努力,在货款难以在短期内收回的情况下,银行应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向押汇方索取货款,改出口押汇为受妥后结汇的方式,以化解押汇风险。
(五)避开纠纷,严格按法律要求操作
虽然出口押汇协议中的流质约定与我国担保法的条文不协调,但是这并不影响已经成立的单据质押本身的无效,因此不影响银行和押汇申请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为解决银行实务与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不一致问题,押汇银行在以信用证及其相关单据设定质(抵)押时,应严格按我国担保法上有关抵押、质押的规定,严格规范业务所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书,落实有效担保的条件,包括:订立书面质(抵)押合同;完成权利凭证的交付以及票据的质押背书等,以此防止因为担保手续的疏漏引发押汇申请人或是善意第三人的抗辩[9]。
注释:
①李金泽.《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信出版社,:90
②沈锦昶.《国际信贷概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42
③李金泽.《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90
④李金泽.《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90
⑤田慧宇.《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解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3
⑥陈燕文,梁保祥.《金融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473
⑦任远.《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27
⑧陈燕文,梁保祥.《金融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477-478
⑨田慧宇.《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解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94
参考文献
1 李金泽.《国际贸易融资法律风险防范》[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4:90
2 沈锦昶.《国际信贷概论》[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6:142
3 陈燕文,梁保祥.《金融案例分析》[M],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1999:473-478
4 田慧宇.《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解析》[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193-194
5 任远.《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学》[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227
篇8:浅析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1.1 会计信息不对称引起市场失灵
会计信息不对称主要指的就是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的会计信息不对称。不同的企业选择了不同的会计方法,从而对会计报表的信息披露有所偏向,导致不同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得到的会计信息不均等。在诸多企业相关者之中,企业管理者的身份最为特殊--既是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又是信息的内部使用者,这样特殊的身份使得其相对外部使用者而言更具有信息优势。许多企业管理者利用便利,修饰会计信息,美化企业现状,从而造成市场失灵的不良后果。
1.2 会计信息报告失真造成数据不准确
作为企业,其最终目的都是实现利益最大化。在追求经济利润的过程中,面对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现实营运数据的落差,许多企业为了美化会计报告,都会选择最捷径的方法--调整报告以蒙混过关。也就是说,面对企业的负面数字加以改造,造成了会计信息失真。这就侧面反映出会计管理松散的现象。面对会计准则或相关政策,置若罔闻、得过且过的现象屡见不鲜。没有尊重统计数字,没有必要的监督机制,会计审计的过程中对合并统计数字没有相关的审计检查措施。
1.3 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信息不全面
在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大多数企业或多或少会对有负面影响的数据进行回避,导致呈现在会计报告中的信息均不是很完整。有些已经严格规定必须披露的内容,受到环境的影响,也会变得不再真实准确。同时,现行的会计计量模式将重点放在有形资产上,对无形资产缺乏有效的计量方法;而在知识经济时代,无形资产却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会计信息披露不完整、不真实已经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1.4 会计信息传递滞后
会计信息的传递也具有时效性,及时公布会计信息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中是十分受重视且必要的。按规定,上市公司的会计报告必须至少每年出具一次,且需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常常存在滞后现象;而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没有每年出具财务报告的要求,会计信息的披露则是不定时的。企业利益相关者因为不能及时地了解会计信息,而影响到众多投资者的决策和切身利益,也影响到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2 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分析
2.1 会计法规不健全
虽然国家陆续颁布了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一系列法规制度,但会计法规建设还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会计领域缺乏严密的会计规范体系,相应的实施细则界限模糊,造成会计实际工作中可操作性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一些重要的表外信息如衍生金融工具的披露规范很少或根本没有;二是对一些企业社会责任等非经济信息也没有相应规范要求。
2.2 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
1)内部监督机构形同虚设。企业内部审计部门是在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出于自身的考虑,往往无法独立行使审计职能。一些企业领导人由于不懂《会计法》,为追求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不惜弄虚作假,逃避国家有关法规和纪律,内部监督机构流于形式。
2)外部监督乏力。目前,企业外部审计监督包括政府审计和社会审计。政府审计由于人员限制以及职能的转变,监督重点由审计国有大中型企业改为审计政府宏观管理部门和国家重点建设资金,因而对企业的会计监督有所弱化。而社会审计机构虽有了长足的发展,其独立性却远未达到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更有些社会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见利忘义,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国家财务会计规定的行为,不仅不予纠正或披露,反而为其出谋划策“瞒天过海”,不负责任地出具审计报告。
2.3 企业相关主体利益驱动
企业经营者受利益驱动,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一是偷税、漏税的经济利益驱动。所得税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将会计利润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适当税率计算得出的。因此,为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一些企业会利用各种方式粉饰会计报表;二是粉饰政绩的政治利益驱动。目前国有企业扭亏为盈,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既是一项经济任务,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对于企业领导人而言,若完成此项任务,可谓前途光明,否则可能职位难保。因此,这些企业就可能极力粉饰会计报表,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三是为了取信于人,筹措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考虑,一般不愿意贷款给亏损企业和缺乏诚信的企业。为了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或供应商的商业信用,一些经营状况不佳的企业就会提供虚假的会计信息来粉饰其财务报表。
2.4 会计人员自身原因
1)会计人员素质不高。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对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靠性有很大的影响。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观念不强,知识更新缓慢,缺乏严格业务训练都会让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大打折扣,从而带来会计信息失真的可能性。
2)会计人员非法造假。有些会计人员难以排除利益的干扰,漠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一己私利,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走上犯法的道路。
3 建立与完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体系的对策
3.1 加强会计信息法制建设
为了规范会计信息披露,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政府先后颁发了《会计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新修订的《会计法》中,更是体现了政府对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违法行为的惩治决心。经济学家刘劲哲指出:企业会计信息监督系统的建立,旨在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和实效,是为了防止会计舞弊而存在的。要适应这样的会计法精神,势必要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约束,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检查管理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舞弊行为要进行严厉的惩治,不断优化会计道德环境。
3.2 健全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体系
《会计法》第四条中指出,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第二十七条、第五章第四、五条中也分别对会计信息质量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企业应该贯彻落实《会计法》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体系,开展自我检查和内部稽核,加强审计的力度和透明度。同时,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把会计信息质量关。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定期轮换岗位的方法,在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同时,增加每个岗位的透明度,减少会计业务的技术性错误以及避免内部舞弊的现象发生。
3.3 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门槛及拓展其发展空间
注册会计师和注册审计师是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主力军”。为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可适当提高其资格取得的门槛,加强其职业道德方面的考核,建设相关考核制度和体系。“主力军”的队伍建设好了,执业水平提高了,才能加大对会计信息的监管力度,从而有效的防范会计信息的失真。
3.4 加大司法审计及新闻媒体披露力度
对会计信息弄虚作假的行为,应该受到相应司法审计制度的监管和约束,建立相应的司法审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相关制度不应该仅仅惩治弄虚作假者,更应该注重对指使者、合谋者一并进行处罚,并视情况追究其民事责任。这样一来无形中就增加了会计信息造假的风险和成本,从而减少弄虚作假的行为。另外,现今社会中传媒的力量也不能忽视。新闻媒体的披露已经成为遏制违法事件、监督公民遵纪守法的一个重要手段。在新闻媒体的利用上,西方发达国家拥有比我们更为成熟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钻研。在完善新闻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努力营造“以及时准确提供真实会计信息为荣,以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会计信息为耻”的社会氛围环境。重视新闻传媒在道德制约上的力量和重要性,加大新闻媒体披露力度是一项新兴的可行举措。
4 结束语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只有不断采取措施来完善会计信息监督体系,加大会计信息监管力度,才能有效地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蔓延,使会计造假、会计信息失真的成本远远超过造假收益,从而推动企业严格遵循会计准则,使真实、公允地披露会计信息成为普遍接受的社会准则,重树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中的良好形象,从真正意义上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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