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收集的一起相邻关系的法理解析论文,本文共7篇,欢迎大家前来参阅。本文原稿由网友“xilinwangjun”提供。
篇1:一起相邻关系的法理解析论文
一起相邻关系的法理解析论文
相邻之间因不动产物权的利用问题引起争议,该如何判断谁是谁非,法律对此类问题规定比较原则,实践中相邻之间遇到的矛盾各式各样,处理相邻关系需要落实的一个基本思路是“与人方便、与己方便”。
案情:西城区大后仓胡同的李某与刘某的房屋都是四合小院,相邻而居,李某于翻建了房屋,刘某于翻建,在建房时两家缺乏沟通,事后,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被告刘某的后建房,理由是刘某后建的房梁搭在李家墙体上,影响安全,要求法院判令恢复原状,同时李某认为刘家的建筑是“违章建筑”。被告同时提出反诉称李家建房占压刘家的宅地,属于越界扩建,房顶滴水方向改换后给刘家房屋带来安全隐患,要求法院判令李家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
通过分析查知,双方争议的焦点:
1、刘家的房屋是否违章建筑,是否应当拆除?
2、法律规定的相邻权的保护内容究竟是什么权利?
3、法院是否受理关于违章建筑的确认及拆除案件?
一、原告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即要看其提供的证据是否达到法定标准,又要看其诉求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从行政角度看: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的房屋系违章建筑。原告的思路是只要被告不能拿出建房的规划许可或产权证,就说明被告的建筑是建章,其实,这样的思路是错误的,依据规划法规定,违章建筑是一种法律事实,需要经过行政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确认,并非只要被告不能证明取得行政规划许可证,就一定是违章建筑,就必须予以拆除。
从民法角度看:依照处理相邻关系的司法实践,邻地使用人如果知其越界,而不及时提出异议的,不得请求移去或变更。结合本案情况,如果确如原告所述情况,由于涉案房屋已建成,原告未及时提出异议,被告的建房不存在故意和过失,根据法益衡平原则,司法实务中以建造程度作为是否“及时”的参考因素,如果已经建成,无论如何也称不上及时,为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对利益微小或并无利益的主张,邻地使用人应当负担容忍的义务,不能再行支持拆除的诉求。
二、正确理解相邻权保护的立法精神:
《民法通则》及《物权法》规定的相邻关系,是以调整毗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利益为主,以谋求实现不动产经济利用的.最大化为其制度目 的。从原告的诉求内容看,主观上将相邻侵权理解为权利人对“不动产本身”的所有权方面。经现场勘查,现实建筑布局并未对原告行使其不动产权利和利益造成客观上的妨害,原告无证据证明其房屋的使用价值存在后果上、范围上有危险或隐患以及客观损害的实际发生,其诉求理由显然不符合法律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立法精神。
三、程序问题: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 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几个问题 第四“违章建筑引起的纠纷,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或因违章违筑的买卖、租赁、抵押等引起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不属于民事纠纷,依法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原告要求拆除违章建筑的理由,不属于民事诉讼审理的范围,应予驳回。
四、请求权基础问题:
最高院司法解释对“是否违建”以及“是否拆除”的判断和确认交由行政机关裁定,并未列入民事案件审理的范围,原告的请求权缺乏基础。另从《民法通则》及《物权法》关于相邻权的规定看,现行法律针对相邻权,仅限于“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污染;损害防免”六项,原告主张的内容不属司法可裁范围。
五、证据标准问题:
原告提供的证据能证明相邻关系的存在,但尚不能证明相邻损害发生的事实。原告递交的证据得不出清楚明确的损害结论,只有主观推断,没有证据支持。
法律规定,法庭的职责并非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实施危害不动产安全的事实,法庭也不负责宣告这些事实是否确已发生,法庭只判断案件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否达到足以支持其诉求的标准”,“是否达到必须拆除相邻房屋的标准”,这是法律事先设定的证据标准。原告现有证据缺乏可信度,与法律规定证据的质量规则相差悬殊。
六、诉求理由问题: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原则是“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相邻权的保护并非针对不动产所有权本身,而是权利人对不动产的利用以及不动产功能的正常发挥。被告翻建房屋是否妨害原告对其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才是法律考查的主要内容。原告的主张意味着,未经不动产权利人同意,相邻人不得延伸或碰触其房屋墙体,此项理由不符合立法精神。原告错将相邻权理解为“有权限制他人”而“没有义务接受容忍”。基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法律规定相邻各方有“限制权利的延伸”和“接受容忍的义务”。
如何真正培养起来“于己方便、与人方便”的善良和谐的邻里关系,是处理相邻案件的重中之重。
篇2:一起相邻关系的六项法理解析
一起相邻关系的六项法理解析
张生
案情:西城区大后仓胡同的李某与刘某的房屋都是四合小院,相邻而居,李某于20翻建了房屋,刘某于20翻建,在建房时两家缺乏沟通,事后,原告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被告刘某的后建房,理由是刘某后建的房梁搭在李家墙体上,影响安全,要求法院判令恢复原状,同时李某认为刘家的建筑是“违章建筑”。被告同时提出反诉称李家建房占压刘家的宅地,属于越界扩建,房顶滴水方向改换后给刘家房屋带来安全隐患,要求法院判令李家承担法律责任。
解析:
通过分析查知,双方争议的焦点:
1、刘家的房屋是否违章建筑,是否应当拆除?
2、法律规定的相邻权的保护内容究竟是什么权利?
3、法院是否受理关于违章建筑的确认及拆除案件?
一、原告诉求能否得到支持,即要看其提供的证据是否达到法定标准,又要看其诉求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从行政角度看: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被告的.房屋系违章建筑。原告的思路是只要被告不能拿出建房的规划许可或产权证,就说明被告的建筑是建章,其实,这样的思路是错误的,依据规划法规定,违章建筑是一种法律事实,需要经过行政规划主管部门的行政确认,并非只要被告不能证明取得行政规划许可证,就一定是违章建筑,就必须予以拆除。
从民法角度看:依照处理相邻关系的司法实践,邻地使用人如果知其越界,而不及时提出异议的,不得请求移去或变更。结合本案情况,如果确如原告所述情况,由于涉案房屋已建成,原告未及时提出异议,被告的建房不存在故意和过失,根据法益衡平原则,司法实务中以建造程度作为是否“及时”的参考因素,如果已经建成,无论如何也称不上及时,为平衡双方之间的利益,对利益微小或并无利益的主张,邻地使用人应当负担容忍的义务,不能再行支持拆除的诉求。
二、正确理解相邻权保护的立法精神:
《民法通则》及《物权法》规定的相邻关系,是以调整毗邻不动产权利人之间利益为主,以谋求实现不动产经济利用的最大化为其制度目 的。从原告的诉求内容看,主观上将相邻侵权理解为权利人对“不动产本身”的所有权方面。经现场勘查,现实建筑布局并未对原告行使其不动产权利和利益造成客观上的妨害,原告无证据证明其房屋的使用价值存在后果上、范围上有危险或隐患以及客观损害的实际发生,其诉求理由显然不符合法律关于处理相邻关系的立法精神。
三、程序问题: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一)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二 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几个问题 第四“违章建筑引起的纠纷,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或因违章违筑的买卖、租赁、抵押等引起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受理,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不属于民事纠纷,依法应由有关行政部门处理”。原告要求拆除违章建筑的理由,不属于民事诉讼审理的范围,应予驳回。
四、请求权基础问题:
最高院司法解释对“是否违建”以及“是否拆除”的判断和确认交由行政机关裁定,并未列入民事案件审理的范围,原告的请求权缺乏基础。另从《民法通则》及《物权法》关于相邻权的规定看,现行法律针对相邻权,仅限于“用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污染;损害防免”六项,原告主张的内容不属司法可裁范围。
五、证据标准问题:
原告提供的证据能证明相邻关系的存在,但尚不能证明相邻损害发生的事实。原告递交的证据得不出清楚明确的损害结论,只有主观推断,没有证据支持。
法律规定,法庭的职责并非确定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是否实施危害不动产安全的事实,法庭也不负责宣告这些事实是否确已发生,法庭只判断案件中“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是否达到足以支持其诉求的标准”,“是否达到必须拆除相邻房屋的标准”,这是法律事先设定的证据标准。原告现有证据缺乏可信度,与法律规定证据的质量规则相差悬殊。
六、诉求理由问题:
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原则是“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相邻权的保护并非针对不动产所有权本身,而是权利人对不动产的利用以及不动产功能的正常发挥。被告翻建房屋是否妨害原告对其不动产的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才是法律考查的主要内容。原告的主张意味着,未经不动产权利人同意,相邻人不得延伸或碰触其房屋墙体,此项理由不符合立法精神。原告错将相邻权理解为“有权限制他人”而“没有义务接受容忍”。基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法律规定相邻各方有“限制权利的延伸”和“接受容忍的义务”。
如何真正培养起来“于己方便、与人方便”的善良和谐的邻里关系,是处理相邻案件的重中之重。
篇3:城市社会学研究对象与相邻学科关系论文
城市社会学研究对象与相邻学科关系论文
运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对中国城市发展的历史、现状进行研究,探索中国城市发展的未来,避免重复其他早发国家在城市化过程中所犯过的种种错误。解决我们在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突出的社会问题,使我国城市走上理性化发展的道路,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学界必须面对的重要课题。
一、城市社会学研究的对象。
城市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城市,但城市是一个复杂的自然一经济一社会复合系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城市进行研究。归纳起来,学术界大致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
(一)研究对象是城市生态系统。
这种观点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它强调城市是一个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自然一经济一社会一生态系统,是城市居民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构成的综合体。城市社会学着重研究城市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以及城市与周围环境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的关系。
(二)研究对象是城市社会问题。
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城市社会问题,如人口膨胀、就业困难、住房拥挤、交通紧张、污染严重等。这些社会问题的起因,有的是物质性的,即是因为物质条件缺乏造成的;有的是社会性的,即是由社会和人的行为引发的。城市社会学要研究城市问题产生的原因、城市问题的表现以及解决办法。
(三)研究对象是城市化。
城市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转变为城市人口、农村区域逐渐演化为城市区域的过程。整个世界都处于城市化的过程之中。城市社会学要研究城市化的时空进程、城市化的形式、内容以及城市化的动力机制,并在对不同时期、不同区域城市化的比较中把握城市发展的规律。
(四)研究对象是城市生活方式。
美国社会学家沃思认为,城市本身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城市社会学要研究城市生活方式的特点、城市生活方式的起源与变迁以及城市生活方式的传播与辐射。
(五)研究对象是城市社会关系。
城市社会关系是在城市生活中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在城市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以及各种群体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城市社会关系还包括城市与城市、城市与农村以及城市与区域之间的关系。
以上观点都是截取城市社会的某一方面或某一过程作为城市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很难形成对城市的整体认识。笔者认为,作为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城市社会学,应该发挥社会学系统研究的优势,它应以城市整体为研究对象。城市社会学不过是把这个“社会”缩小到城市这一特定范围而已,它用系统、综合的方法对城市社会整体进行研究,形成对城市社会的完整认识。
二、城市社会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一)城市社会学与社会学的关系。
在城市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其理论与社会学同时期的主导理论之间,有着紧密联系。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城市社会学的创始人师从欧洲社会学理论家,且城市社会学是社会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其理论必然受到社会学基本理论的深刻影响。两者是基础学科与分支学科的关系。
2、城市社会学的突出特点,就是它的`实证研究特性。其核心问题,是将现代社会抽象理论在城市这个固定的场所进行调查,以得到验证。城市社会学家们认为:城市区域适合用做一个调查点,在这个调查点上,社会学家可以考察构成日常经验的社会制度,以及它们彼此相互依存的重要细节。各种综合性理论可以系统阐述,并可在有限的空间地域里,通过观测互动关系网络而得到实证的验证。城市社会学创始人帕克一贯认为城市是一个“社会实验室”。社会学的理论都可以在这里得到检验和验证。
3、由于城市社会学要在城市区域的调查中验证社会学的理论,因此,它的理论发展必然与社会学理论所关注的问题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城市社会学实证研究的问题,经常是社会学主导理论所关注的问题。两者的理论关注点是基本一致的。
城市社会学来源于社会理论在城市区域的实验和验证。两者无论在理论渊源、理论关注点或发展过程,都存在着密切的相关性。
(二)城市社会学与城市空间结构研究。
20世纪70年代,米歇尔·福科对“空间时代”崛起的前瞻性观察以及亨利·列斐伏尔对于空间科学的研究,形成了人文学科、社会学科广泛的空间转向,其后,新城市社会学将空间应用于城市社会研究,开启了城市社会学理论的空间时代。空间是城市活动的重要载体,新城市社会学家们发现了空间,将原来属于不同领域的现象,以空间的线索串联起来,使空间结构和社会过程之间的辩证关系得以清楚呈现。空间进入城市社会学的研究视野,空间是一种新的实践方式、政治策略与理论视野,对于城市社会学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影响作用。
在学科发展上,一方面,空间转向促成了以马克思主义理论方法为基础的新城市社会学的兴起,其替代芝加哥学派成为城市社会学研究新的主导力量,使新形势下的城市问题有了正确合理的分析工具。另一方面,空间转向推动了城市社会学的跨学科研究。空间被引入城市社会学,受其影响,空间学科(如,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建筑学)则进行了社会转向,将空间关系看成社会关系等。
(三)城市社会学与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城市设计的应用性研究,城市规划人员使用建筑学、经济学、行为科学等工具合理地发展现有城市、扩展小城镇和建设新城市。城市规划理论的基本思想是通过合理的选择和环境控制努力影响未来,建设人类城市。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城市规划的目的是控制和驾驭环境。
城市规划与城市社会学在其发展过程中不断交叉和渗透,它们在各自的实践中不断地应用对方的理论。城市社会学着重从社会联系上来运用规划理论。早年,霍华德以其“花园城市理论”名噪一时,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后来芒福德从城市的形式和功能方面又提出了新的理论,他认为在形式上任何两个城市都是不同的,而城市的主要功能则都是为人类提供交往的舞台,城市是文化和社会关系的象征。
城市社会学在规划方面还研究密度对人类的影响,研究自然空间位置与人们社会行为的关系。提出了“空间接近”是友谊、交往观点形成的重要变量,但这个变量又受到人口同质或异质、文化差异、收入等的影响。城市社会学在我国只是刚刚起步,它的一些理论已开始深入到我国城市规划理论界。如私密空间、半私密空间、公共空间、邻里关系理论等,其中一部分理论已付诸实践,并取得了初步的效果。
(四)城市社会学与城市经济学。
20世纪40年代,城市经济问题的研究已进入系统化的阶段,内容涉及城市房地产市场、级差地租、土地价格、土地合理利用、工业布局、空间距离、运输成本,等等。城市经济学的正式形成大约是在20世纪50—60年代。20世纪70年代以来,城市经济学成为一门综合性较强的新的经济学科。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国内城市经济学对城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现实中出现的一些新问题进行了大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下述五个方面:城市化与新型工业化的关系研究,都市圈发展与城市之间经济合作及协调分析,区位选择与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演进研究,产业集群与城市经济发展分析,城市政府职能与城市治理模式研究等。经过20多个年头,城市经济学在我国已经得到长足发展,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五)城市社会学与城市生态学。
20世纪60年代以来,人类的环境价值观念发生重要变化,先进城市的标准由“技术、工业和现代建筑”演变为“文化、绿野和传统建筑”,人们向往“回到自然界”。这种生态保护思想开始成为一种世界性的潮流。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开展了对“未来城市”的研究,以寻求可持续发展的人类聚居形式,其中关于“生态城市”研究占有重要地位。人类在城市建设活动中,谋求自然生态、社会经济生态和历史文化生态的综合动态发展。人类的价值取向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这标志着人类正迈入“生态时代”。城市生态化就是维护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实现城市自然一经济一社会的协调发展。这里“生态化”已不再单纯是生物学的含义,而是综合、整体的概念。城市生态化发展模式包括自然生态化、社会生态化、经济生态化等内容。在三者的关系中,自然生态化是基础,经济生态化是条件,社会生态化是目的。
生态城市是人类生态价值取向的结果,是未来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向,是可持续的城市发展模式。生态城市的规划与建设应遵循自然生态规律与社会发展规律,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生态学为基础,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为核心,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手段,综合协调城市及其所在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系统,建设健康、高效、文明、舒适、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篇4:戏剧寓意和戏剧形象的关系解析论文
戏剧寓意和戏剧形象的关系解析论文
再精彩的表演也会很快变得令人厌倦,因为它们所展示的仍然是不具有必然性的细微琐屑的日常事物、世俗事物。即便披上夸夸其谈的外衣,其内涵也经不起推敲和审视,况且如果加以留心观察,会发现这些所谓的精彩表演仍然有俗气的现成套路可循,它们的反复出现很快便令人无法忍受。而如果我们把精力放在细节(废墟的材料)的搜集上,就会从中看到神圣之光的反照,看到永恒的意义。如果我们仍然继续仅仅把事物自身当作一个完满的对象,尊重它而不是践踏它,希望从中学习知识,得到身心的愉悦和素养的提高,那么找到这些对象将永远不是难事。原因是什么呢?
按照我们的逻辑,原因应该在于,人相对于物的领域自然是狭隘的,而人作为被造物又不具备对物的质的超越,因此我们总能从物上,从人之外的自然学到新知识、得到新体会、形成新认识。本雅明的逻辑不是这样。他认为,我们在寓言故事中让无生命的东西开口说话,让人之外的自然物行动自如;或者更进一步,我们让字词都具有某种生命力,都以拟人的形式出现。这种把事物自身仍然当作有机体来对待的办法不是不可以,但是有些过时,因为这种对寓言的理解停留在古代的水平。
在本雅明的时代,他认为,尤其是在巴洛克艺术中,拟人化的寓言被寓意象征取代,我们看到的不再是一个原原本本的完整故事,而是一些破碎的东西。温克尔曼对后一种寓言的发展趋势有一些批评言论。他在《尝试一种寓言》中曾经说道,即便是简单如设计一幅图画,也要在遵循简洁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创作,要以尽可能少的符号表达意义。温克尔曼的说法是有道理的,因为简洁是美的原则之一。他的比喻可以解读为,在形象中拼接许多概念是一种亵渎,类似于背叛或者精力分散,总给人感觉不太真诚。
本雅明对类似观点不屑一顾,认为这纯粹是受文艺复兴影响太深的结果,是人本主义的老调调。即便如此,即便按照人本主义者的主张复古寓言的古代用法和理解,本雅明认为这也无法保证人本主义者所追求的完整性的实现,因为寓言故事毕竟还是构成了罩在事物本身之外的网络,因而当我们张望事物或者事物努力要表达自身时,仍然存在中间环节的隔阂,这同样是不完整的表现。况且,许多理论家并不喜欢这些事物本身,即便它们是完整的,因为和寓意相比,它们的分量实在有些过轻。单一完整形象的运用于是便会造成意义和形象的失衡,而形象的拼接则可避免这种局面的出现。
实际上本雅明认为古代这种通过单一形象进行表达的方式称为象征更加合适,这种方式和真正的寓言区别明显。真正的寓言不是承认物自身具有人格属性,而是证明物自身根本不具有人的属性,只有通过人的给予,物才具有人的属性,或者说,被赋予人的属性。这是一种强加,象上文所说的,一种外在的强迫,根本不能深入到物自身去改变物,而只能是一种强制性的灌输。正像塞萨兹所指出的,巴洛克艺术之所以把宗教故事世俗化,并非出于宗教改革的目的,而只是要把神圣形象日常化,去掉其精神内容,保留其外在,从而为从外面灌注意义预留位置。于是整个自然,按照巴洛克艺术的理解,都是人化的自然。这一观点乍一看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颇为相近。但是仔细考虑,两者差别明显。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把人的本质当作意义的来源,人把自身的精神灌注到物上,物才变得有意义。本雅明的理解则是把神作为意义的来源,人代替神,神通过人,把意义灌注到物上。诺瓦利斯的某些言论被本雅明看作是很好地阐释了寓言的本质。这位16世纪的诗人曾经结合自己的另一个身份———官员,说过下面的令本雅明赞许不已的话,“商业事务也可以诗意的看待……一种拟古的风格,对成堆事物的一种得体的处理和理顺,一点微弱的寓言暗示,一种怪异性、敬重和迷惑,在书写中微微闪光———这是这种艺术的一些本质特征。”
这在本雅明看来非常地道地道出了寓言的本质。寓言对于巴洛克艺术而言,就像一种循规蹈矩的精神,它在看似枯燥乏味的细节堆砌中游刃有余,随遇而安,指引着读者或观众去看那种有些不合常理的细节背后的朦朦胧胧的神圣之物,而这正是艺术有存在价值之处。
本雅明还对诺瓦利斯重视细节、重视片段的观点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这也和寓言的本质接近。诺瓦利斯说道,断片化的诗句,排除了意义和逻辑性,仅仅留下形式,而寓言意义使其充实起来,具有内在。按照这种观点,那么自然的纯粹的堆积,破旧不堪的角落,在诺瓦利斯看来都是有诗意的。实际上本雅明对此非常满意,认为高度契合自己的观点。至于两人为什么对细碎的杂物堆积如此看重,应该从两人的经历特别是童年经历中寻找答案,然后按照心理学的方法进行解释。这种带着童年美好、朦胧、模糊不清记忆的审美偏好,是对当下的一种轻度的无言的厌恶和对逝去的美好时光的追思的复杂表现。那些魔术师的密室、炼金术士的实验室都是破旧的凌乱的,但是却充满谜一样的吸引力,就像童年时期充满吸引力的谷仓的一角、工具房的一角、外婆的厨房、祖父的书房一样。这种对当下的不确定感甚至不自信让他们把目光投向琐屑的过去,希望能够抓住一星半点可以确定的、承载美好记忆的东西。
我们可以从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文化背景中找到大量的运用破碎性描写策略和反讽技巧的作品,但是都可以用来证明巴洛克艺术的正当性吗?在一个现象为诸多事物普遍具有的情况下,我们通常不把它叫做特点,而叫做通用的属性。巴洛克艺术所偏爱的细琐、断片的特点在后现代主义艺术作品中比比皆是甚至泛滥成灾,对于它的反思也早已展开并且得出了辩证的结论:这种对于现实的无奈感和无力感造成的过度关注细节、拒绝深刻的书写策略是一种消极逃避行为。
悲悼剧的整体感情基调是暗色的,是无力的碎片,是惨淡的影子,是隐藏的深刻。只有通过哲学的辩证的角度,才能从这暗淡中看出亮丽光鲜来,才能从中看出悲悼剧的真实力量和价值。本雅明相当正确地看到了悲悼剧在舞台表现方面的弱点,但他为其找到了一个深刻的理由,这个理由就是寓言。正是通过寓言,悲悼剧得以深刻起来,亮丽起来。在悲悼剧的合唱和插曲部分,寓言的作用和寓言的运用尤其明显,这两部分也是悲悼剧中最不可忽视的地方,是观众特别关注的地方。悲悼剧的攻击者极端反感古希腊悲剧,他们把从悲悼剧中找到的有关古希腊悲剧的一些蛛丝马迹当作攻击悲悼剧的最有力的证据。有的理论家非常直白地指出,合唱一类的东西纯粹是古希腊悲剧的遗产,是一些过时的东西。这些理论家认为在德国,特别是在16、17世纪的德国,根本看不到继承古希腊悲剧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因为德国不具备承继古希腊悲剧的历史前提,所以类似的做法只能以且必将以失败告终。
本雅明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反对意见。他认为,古希腊悲剧中加入合唱固然有其民族传统,和古希腊民族的特点密切相关,但是16世纪和17世纪的德国出现对古希腊戏剧的表面模仿也同样是有依据的。“巴洛克戏剧的合唱并不是外在的东西。合唱是巴洛克戏剧的内在因素,就如同在开放的舞台两翼背后有一个哥特式圣坛的雕塑一样,上面描绘的是圣徒生活的故事。在合唱中,或在插曲中,寓言已不再具有丰富的历史联想色彩,而是纯洁和严肃。”
正像合唱之于古希腊悲剧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一样,合唱之于巴洛克悲悼剧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对于巴洛克悲悼剧来说,合唱是其内生部分,是天然的构成要素。当然,不得不承认,巴洛克悲悼剧中的合唱已不同于古希腊悲剧中的合唱,不再把合唱背后的历史或者神话故事作为表达的要义,而只是唱着,纯粹而严肃地唱着。本雅明接下来举了洛亨斯坦《索福尼施布》的一段合唱为例,这是关于抽象的放荡和美德进行辩论时的一段唱词,也是攻击或者无奈的描述女人本质的永恒格式。从这些绘声绘色的词句中,我们看不到具体的清晰的个人,但是我们明白了人背后的意义———而这正是合唱的作用,寓言的作用。这种看似绕来绕去的华丽描写,与中国汉代的大赋在手法上有异曲同工之妙,都青睐华丽铺陈的辞藻。实际上,整个悲悼剧包括其舞台布置又何尝不是如此?只不过汉大赋的表现目的和悲悼剧的铺陈有所不同:后者是为了宗教目的,为了表达神圣之光的伟大,所以把尘世间一切有价值的东西,美好的强势的东西,撕破给人看,指出他们的虚妄和无价值;前者则不同,处于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时期的士大夫们用满篇的高楼大厦、香车美酒、繁忙街景汪洋恣肆地表述着对于富裕生活的赞美和奢侈生活的向往。前者相对于后者总体而言是积极的。总之,本雅明认为这种铺陈,这种个体缺失之下的铺陈,和寓言的表达要求极为协调。在合唱或插曲中,寓言或者寓意和形象就这样达到了完美的契合。
其他形象也是如此,它们和寓意的契合也是非常典型的。本雅明举了国王、大臣和弄臣为例。寓意和形象的契合不仅仅局限于国王、大臣和弄臣,其他人物形象也和一定的寓意结合起来,比如提到儿童我们会想到希望与未来,提到年轻漂亮的女士我们会想到愿望与要求等等。当然,这只是肤浅的关于寓言与形象关系的表述,在巴洛克艺术作品中,实际情况要更复杂一些。“这些形象的寓言性质是在情节援指人物的具体道德的罕见和犹豫不决中流露出来的。在《列奥阿米尼乌斯》中,巴尔布斯殴打的那个人是有罪还是无辜,到最后仍然完全不清楚。知道他是国王这就足够了。也没有任何其他方法能解释这样一个事实,即任何一个人物实际上都可以在寓言殿堂生动的画面上找到一席之地。”
并非所有(人物)形象都能够和一个具体的寓言性质对应起来,有些形象只是起到衬托或对比的作用。如果非要在每个形象身上都安放上寓意,那就有可能制造出低劣的艺术品。因此本雅明认为德国悲悼剧在这方面应该好好向卡尔德隆和莎士比亚学习,学习他们如何做到这种平衡:既突出了重点形象,又保证了面面俱到。如果说真诚是一个合适的借口的话,那么显然德国悲悼剧是真诚的,是坦率的,对形象的描述是不加掩饰的,因而也就导致德国悲悼剧的形象许多都是直白如水,缺乏韵味和反思的余地,缺乏寓意安放的基础。这种直白的描述方式是造成德国悲悼剧无法掌握秘密运用寓言技巧的主要原因。补救的方法也有,就是把喜剧吸收进悲悼剧,从而利用诙谐的世俗生活内容掩盖严肃的寓意内容。但是德国悲悼剧对喜剧的吸收并不理想,甚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
在讨论完合唱的作用并用一大段论述阐明了在合唱中语言和形象是如何结合的之后,本雅明专门提到了插曲。插曲的位置本雅明认为已经逐渐地转到了临近戏剧结局的地方,往往取代了原来合唱的位置。插曲重要性的提高和寓言夸张展示的倾向相吻合,辅佐了寓言更加鲜明地表达自己的存在。在哈尔曼的作品中,插曲的作用达到了一个顶峰,寓言的夸示也达到了高潮。我们看到,辞藻掩盖了文本的结构和言语中的逻辑,修辞达到了勉为其难的程度,舞台插曲被大量的修辞占领。于是文本自身的重要性越来越低,故事本身的意义越来越少。因此,不管戏剧故事是否取材于古代史,也不管插曲的唱词是否表达了人物的某种心理活动,有一点是非常明确的:戏剧事件、故事本身、文本自身,都不是自成一体的独立构成,而是神秘力量统辖下的自然的整体部分之一,是作为自然的必需品而存在的附属品。它不是被人创造出来的,也不是历史活动的产物,而是自然而然一直存在的东西。
同时,本雅明认为,达到和展示戏剧高潮也并非寓言的作用,更不是运用寓言的目的。寓言的目的是和插曲配合,进行引申和解释,指引人们注意背后的意义———神圣之光。正因为这个目的性,在巴洛克悲悼剧中,本雅明承认戏剧的结构并不紧凑。“每一幕戏并非相互迅速衔接,而是台阶式的构筑起来。戏剧的结构包括若干宽泛的层面,其年代视角是同一的,而由插曲所再现的层面则是展示表现性雕塑的场所。”
这样,我们看到戏剧文本被消解了,至少文本的原意被冲淡、稀释了,修辞和形象的联系越来越紧密,文本和形象的联系越来越疏远。于是寓言得寸进尺,开始在戏剧内部创造另外的话语系统,一个新的话语体系。这个话语体系的表意符号是营造出来的整体性的类似于幻觉的东西。一般水平的戏剧作家很难把握这种表意符号的使用,往往无法在营造幻觉氛围与致使观众理解之间达到平衡状态,从而或者陷入不知所云之中,或者重又回到普通戏剧的窠臼里面。而绝妙地使用这种表意符号营造出幻觉般的戏剧氛围是巴洛克戏剧的主要成就。巴洛克戏剧就是希望通过合唱与插曲营造不同于戏剧故事本身的梦幻世界,一个意义的世界,一个脱离了世俗的世界。当然,我们非常明白现实世界——世俗社会和梦幻世界之间有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在这里本雅明更进一步指出现实世界也开始被梦幻世界所吸收进来,戏剧故事开始被梦幻所融化,代表世俗社会的人物及其行动和梦幻的合唱融为一体,差别消失了,梦幻和现实混在一起,再也分不清楚。甚至在一个形象身上,梦幻和现实也混合起来。这种梦幻的存在与现实中的人物是一体的,与悲悼者是一体的,与忧郁者是一体的;这种灵魂和肉体并立的现象并不是一种呓语,而是对于寓言夸张展示的证明。这种带着狂热的双重属性表达,是对单一的世俗世界的挑战,并因此带来一种崭新的体验,产生崭新的意义。
篇5:布朗德的伦理关系解析论文
布朗德的伦理关系解析论文
牧师身份与角色:肩负上帝的神圣使命
戏剧开篇引入布朗德的牧师身份,以及他作为一个牧师所该做的事情:冒死去为峡湾一个有罪的男人举行临终圣礼。布朗德的信仰充分体现了被“被选中”、“被拣选”的荣幸及其伦理职责。布朗德自幼立志成为上帝的代言人,做一个圣神的牧师。在布朗德看来,他的牧师身份是上帝赋予的,是上帝早已安排的使命。布朗德自己声称:“伟大的主宰赋予我一项圣神的使命”(易卜生,1995:215)①。在布朗德心里,他建构了一个属于他自己的上帝:性格温和、公正严明、普度众生、高大伟岸、年轻有为,他对上帝的奇迹赞誉不已。布朗德深深地痴迷上帝以及上帝的伟大事业。因此,在布朗德心中,也希望自己做出种种不凡的事迹来,以此完成上帝交给他的圣神使命。与此同时,作为一个牧师的布朗德却对宗教的教义不屑一顾。在布朗德心里,有着自己的教条:“全有或全无”(AllorNothing)。尽管如此,人们也从未怀疑过布朗德作为一个牧师所履行的伦理职责,因为布朗德尽心尽责,从无怨言。布朗德和耶稣基督一样,无怨无悔,忍住痛苦、忍住悲伤,履行着上帝所安排的职责,哪怕会为之付出生命,因为在他看来,死亡并不等于毁灭。
布朗德对自己立志从事的牧师职业信心满满、志在天下,但却对自己面对的亲人、教民的信仰目标甚为忧虑。教民们关心的是世俗生活,在他们看来牧师传播的思想填不饱他们的肚子,也解决不了他们的疾苦。无论布朗德自己是如何做好了思想准备,他所工作的峡湾教民却没有做好准备。布朗德指责他的教民,左眼望着上苍,右眼盯着尘世,信仰问题不彻底。为此,布朗德曾一度沮丧、灰心。在布朗德的眼里,峡湾的人们活在一种自我构筑的痛苦之中,每个人都像猫头鹰和鱼:猫头鹰害怕在黑夜里生活却终生不得不如此生活,鱼儿患上了恐水症却不得不终生和水生活在一起。每个人都惧怕失去性命,每个人都把性命看成是最为珍贵的,而布朗德,却随时准备好了为上帝献身。布朗德主要对三类人的信仰不满:一类是整天无忧无虑、嬉戏打闹,不考虑未来,不考虑现实处境的乐天派;二类是杞人忧天、顾虑重重、坚守成规旧习的悲天派;三类是野性难训、无法无天、是非不分的盲目派。因此,布朗德清楚自己的使命:与由这三类人组成的世俗世界做斗争,把他们从病怏怏的世界解救出来。布朗德认为峡湾的教民们信仰不彻底,因此需要彻底改变,使得他们能完完全全听从上帝的旨意,服从上帝的安排。尽管布朗德眼中的“罪孽之山”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但是布朗德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努力构建自己的理想事业。布朗德给自己描绘了一幅盛世图景,他犹如上帝之光普照大地,人们礼赞他的丰功伟业,犹如人们礼赞耶稣的神迹一样。此时的布朗德在信仰问题上毫无半点犹豫、徘徊和怀疑之心,虔诚地唱着上帝的圣歌。
为了成就自己的宗教事业,作为牧师的布朗德先是压抑住自己的感情,无视母亲临终祈祷的要求;紧接着为了上帝的事业,布朗德坚守在峡湾最艰苦的环境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幼儿因为饥寒交迫而夭折,以及妻子因此而绝望自杀。“亚伯拉罕因为信仰而获得了以撒,但是布朗德,因为没有信仰,或至少说因为信仰他自己的意志而失去他的儿子沃尔夫”[3]。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布朗德为了上帝的事业,完成了向上帝“献祭”(immolated)的使命。最后,布朗德把他自己的生命向上帝做出了“献祭”,某种程度上也实现了他赎罪的心理诉求以及经受其妻子绝望自杀的惩罚。布朗德制定的“全有或全无”的教义首先就从他的亲人施行,从而面向广大教民。因此,为了彻底颠覆峡湾教民们愚钝的信仰和麻木的灵魂,布朗德在集会上带领着民众走向“生活的大教堂”。所谓生活的大教堂也是布朗德一厢情愿的梦想,这座教堂无边无际,以苍穹作顶,底下是绿色的大地、高原、草场、大海和峡湾。在那里,人们安居乐业,把劳动号子当成唱诗班的歌声,没有日常劳作与教规教义的冲突,把生命与信仰融为一体,这是一幅美好的盛世太平图景。布朗德所提倡的深入生活,就是把世俗的生活作为教堂,把广袤的大地作为战场,与人性的软弱和无知进行拼死奋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布朗德提出“生活的大教堂”作为完成上帝使命的最高境界:即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每个人都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价值,成为真正的自我,每个人都是主宰自己的牧师。
由此可见,作为一个牧师,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及其使命任务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他听从“伟大的人的差遣”,遵从上帝的意志,甚至不惜冒着牺牲自己的生命的危险去实践耶稣海上行走的伟迹,布朗德在冰湖上行走,追寻接近上帝的真理。那时候的布朗德对自己从事的牧师职业颇为自信,对未来充满着憧憬,对自己的使命也尽心尽责。由于自己积极向上、全心全意为上帝服务,上帝为此派了一个美丽的女子跟随着布朗德,使布朗德不孤独、不寂寞。阿格奈斯的勇敢、无私的爱情,让布朗德称心如意,顺风顺水,远近闻名,好不惬意。布朗德也克服了峡湾艰难的生活条件,努力去改变峡湾人们几乎愚钝的信仰状况,布朗德成为人人称赞的好牧师。第二个阶段是布朗德与阿格奈斯有了自己的爱情结晶之后,直到阿格奈斯死去。这期间,布朗德对上帝的信仰是坚定的,是公平的。无论是对自己的家人,还是对广大的教民,布朗德奉行一条标准:即全有或全无。之后,布朗德的母亲、儿子和妻子相继离开人世,留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为他的宗教事业奋斗。第三个阶段就是布朗德失去了自己所有亲人之后,用母亲的遗产为峡湾修建教堂,最后完成一个殉道者的所有的赎罪历程。由此可见,布朗德肩负着的神圣使命,是布朗德安身立命之本,也是布朗德爱恨情仇的所有焦点。布朗德给自己建构了一个自我认知:他是上帝的化身,他是上帝在他所在的环境里的代言人,他以他自己坚强而刚毅的意志和“上帝之光”履行着他制定的教义(doctrine):“全有或全无”。
宗教伦理与禁忌:举着伪善的道德旗帜
无论是摩西十戒,还是保罗书信,基督教伦理价值核心之一就是重视道德情操与大爱之心,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圣经加拉太书》归纳着基督教九种伦理核心价值:仁爱、喜乐、和平、忍耐、仁慈、善良、温柔、节制等,体现着基督教教义对伦理道德的重视。布朗德肩负着上帝的神圣使命,全心全意地履行自己的牧师职责。然而,峡湾的教民们对于布朗德“全有或全无”的教规不领情,甚至对布朗德个人的道德行为给予了沉痛的一击。那么,布朗德是否遵循着基督教伦理规范呢?布朗德所作所为是否有违作为一个牧师所应该履行的'道德法则?文学伦理学批评的任务是“回到历史的伦理现场,站在当时的伦理立场上解读和阐释文学作品,寻找文学产生的客观伦理原因并解释其何以成立,分析作品中导致社会事件和影响人物命运的伦理因素,用伦理的观点对事件、人物、文学问题等给以解释,并从历史的角度做出道德评价”[4]。易卜生塑造布朗德可谓用心良苦,一方面让布朗德履行自己的伦理职责,另一方面却让布朗德陷入自己的“道德沼泽地”。布朗德奉行“全有或全无”的人生信条,克己律人,以超人般的坚强意志完成上帝的使命。“布朗德追求真理的热情为超强的意志而服务,导致了理性的丧失,无可救药的狂妄的蔓延”[5]77。
从布朗德对待他母亲的财产和母亲的要求来看,布朗德无疑是一个“不孝的儿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病危,先后两次送口信要求身兼牧师和儿子的布朗德回去为临终的母亲行圣礼。两次送口信的人都极力劝说布朗德前往看望临终的老人,连布朗德的妻子阿格奈斯也表达出了忧虑,建议他前去为母亲行圣礼,后来乡长特地前来游说,要求他不仅要履行牧师的伦理职责,也要履行儿子孝顺母亲的伦理职责。然而由于布朗德的母亲不愿意完全放弃财产,哪怕他的母亲已答应放弃十分之九的财产,布朗德却只有一个条件:“全有或者全无”。尽管他母亲苦苦哀求,希望得到原谅,得到救赎,布朗德依旧无动于衷,最后,布朗德的母亲抱憾归西。布朗德曾经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聆听临时的人的忏悔,却不能为自己的母亲举行临终圣礼。无论布朗德基于何种宗教伦理的义务与责任,劝说他的母亲放弃财产才能得到救赎,只有他母亲完全放弃财产他才同意为其母亲做临终圣礼;然而布朗德的伦理选择却有悖于他个人作为一个儿子应该孝顺母亲的基本道德行为,何况他是一个牧师,为每一个人举行临终圣礼是他的基本伦理职责。从布朗德对待他的幼儿及其妻子的行为和态度来看,布朗德无疑又是一个“不慈”的父亲和一个“无情”的丈夫。在遇到布朗德之前,阿格奈斯不信仰上帝。由于被布朗德冒死前去为一个有罪的人举行临终圣礼所感动。阿格奈斯决定与布朗德一起冒死前往,为布朗德掌帆,做布朗德的助手,为布朗德的圣神使命唱赞美诗。此时,阿格奈斯和布朗德一样坚信,上帝将与他们同在,之后当阿格奈斯舍弃自己的恋人、亲人,心甘情愿地与布朗德过着清贫的生活,承受着峡湾教民对她的微词和议论。后来阿格奈斯为布朗德生下一个可爱的儿子,依旧住在峡湾最艰苦的房子里。这里常年见不到阳光,条件极其艰苦,为了与布朗德一起承担着上帝的使命,阿格奈斯忍受着身心的痛楚,以极大的勇气和承受能力接受着上帝的安排。当医生警告如果继续居住在峡湾洞穴里,他们将失去他们的爱子。阿格奈斯举起自己的孩子向上帝说道:“上帝啊!你敢于要求这件祭品,我就敢于举起他来献给天国!引导我度过生命的劫火吧。”(易卜生,1995:212)此时的阿格奈斯,依旧陪同着布朗德选择继续在峡湾居住,以便完成上帝的差遣;很快,他们的儿子便夭折。
之后,布朗德以极其残忍而粗暴的方式对待阿格奈斯的丧子之痛,对阿格奈斯敏感的神经一再刺激,对她的感受置之不理,对她憔悴的身心不予关怀。每当阿格奈斯思念自己的儿子,布朗德就粗暴地阻止,要求阿格奈斯忘掉悲痛,毫无保留地奉献她全部的爱。布朗德要求阿格奈斯供献她的悲伤、她的记忆、她的渴望,甚至是她有罪的叹息,以及她那颗破碎的心。由于布朗德听了吉普赛女孩说的一席话就动摇了去南方生活的打算,继续留在冰窟窿里生活,导致自己的儿子病死在冬季里。当一个吉普赛女人抱着饥寒交迫的儿子来乞讨时,布朗德却心怀上帝仁慈之心,给对方衣服和食物,同时逼迫阿格奈斯舍弃她与自己孩子之间的一点点相思,把所有的衣服甚至最后一顶童帽都给了吉普赛女人。阿格奈斯就是在布朗德的道德说教中一步一步陷入泥潭不能自拔,她忍住内心的伤痛,甚至对从儿子坟墓上取回的树枝也视若珍宝。阿格奈斯擦拭着心灵上的血液,用生命最后的力量陪伴着布朗德,尽到作为妻子最后伦理义务。最后阿格奈斯怀着满心的悲伤,对儿子的思念,对生活的绝望,选择了自杀离开了布朗德,离开了布朗德心中的上帝所管辖的人世。“布朗德为追求他的理想到达了一个又一个献祭的高度,却陷入一个又一个谋杀般的深渊”[6]47-48。
由于布朗德过于苛刻的教义,教民们对布朗德给予理性的审判:“一个不孝的儿子,一个不慈的父亲,一个无情的丈夫!你们能找到一个比他更坏的基督徒么?”(易卜生,1995:274)。由此,从布朗德的个人道德行为上来看,布朗德被评价为“不孝”、“不慈”和“无情”。这正好体现了布朗德处理母子、父子和夫妻之间的伦理关系的态度,布朗德以耶稣的名义履行着他的牧师职责,却没有履行他身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基督教的伦理责任要求布朗德履行牧师责任,然而这一切的一切却与最基本的生命伦理责任相冲突。因此,布朗德个人的道德准则与峡湾教民的集体道德准则相冲突,即“全有或全无”与“行人道”相冲突。布朗德所奉行的基督教伦理过于强化“恨”,与耶稣所提倡的“爱人如己”相背离,布朗德可谓是“爱之不足、恨之有余”。布朗德举着上帝的道德旗帜,以他自己的道德准则要求他身边的人,履行他所理解的上帝的职责,而这种道德力量却是缺乏最基本的人伦之爱。因此,布朗德的道德游说实际上与道德的本质相背离。
灵魂毁灭与救赎:践行自我赎罪的诺言
布朗德多次声称,童年的悲惨记忆充斥着他的全部心思,让他不堪回首。布朗德的学校生活也是不尽人意。在老师的眼里,他的想法近乎疯狂。布朗德小时候总是坐立不安,渴望着离家出走。在布朗德缺乏父爱的童年里,同样缺乏母爱。童年的不堪回忆为布朗德心里留下了仇恨的种子。由于布朗德的母亲本有自己的心上人,然而父母之命使得她嫁给了布朗德的父亲。在布朗德很小的时候,亲眼目睹了父亲去世的时候,他的母亲不管父亲的死活只是寻找着他父亲留下的财产。这给幼小的布朗德留下了痛苦的心灵阴影。从此,布朗德离家出走,游走四方。对于布朗德的母亲来说,她牺牲自己的爱情换来这一场无爱的婚姻。婚后更是忍辱负重,吃尽各种苦头,用自己的双手使得自己的家产翻一番,过上了不愁吃穿的日子。但是她心知自己没有完成自己的伦理义务。因此,布朗德认为他的母亲不顾他父亲的死活,只是关心他父亲的财产,因而认为她的母亲是有罪的;同时布朗德因为不肯原谅母亲拒绝为其母亲举行临终圣礼,对他母亲抱憾归西心怀内疚,加之自己的妻儿因为他而相继去世。因此,布朗德认为自己是一个有罪的殉道者(martyr)。按理说,布朗德作为他母亲的唯一继承人,拥有大量的田产、大量的山林,继承遗产的布朗德,原本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甚至成为当地颇有家产的财主。可布朗德却过着贫寒的生活,长期居住在峡湾的洞穴搬的小房子里,直接导致了他自己儿子的夭折,进而间接导致了其妻子的自杀。与此同时,布朗德在继承了母亲巨额财产之后却不去享用,而是选择全部捐献修建一所教堂。
为此,布朗德开始了艰辛的赎罪历程,一方面布朗德由于内心的愧疚,为死去的妻儿哀鸣,通过自我惩罚来进行自我赎罪;另一方面,布朗德要为其母亲赎罪。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充满着殉难(martyrdom)的历程。布朗德的自我赎罪之路是一条充满着艰辛、痛苦之路。布朗德声称,意志必须满足法律对正义的渴求。凭据意志不仅要做会带来痛苦和麻烦的事,还须仗着意志坚决而愉快地历尽种种恐惧的考验。被钉上十字架痛楚并愉快地死去才算殉道,即使在肉体极度疼痛,精神受到极大煎熬也不改初衷。唯有这样才能救赎世人。布朗德动用母亲的遗产修建了一座崭新的教堂,原本他以为修建教堂之后,人们的信仰问题得到解决,布朗德自己的罪孽能得到洗刷。然而,布朗德对新建的教堂不满意,因为人们的信仰并没有因此而得到改善;布朗德自己的失落也使得他自己毫无成就感,内疚、痛苦和迷茫依旧侵蚀着他的灵魂。他母亲死前的怨恨、他幼儿死前的无辜和他妻子死前的绝望无不使得他的内心充满着复杂的愧疚之情。在教堂修建好之后的捐赠仪式开始之前,布朗德对乡长、副主教、广大教民进行逐一的批判,同时自我否定使他的捐赠变成了他的反叛。最后,布朗德把新教堂的钥匙扔进河里,带领盲目的民众开始了所谓的战斗,从而使他丢掉了被封为贵族的机会和做主教的前程。
作为一个意志坚定的牧师,布朗德的自我救赎之路却最终以失败告终。布朗德带领着众人冲上山坡,随着路越来越陡峭,人们饥寒交迫,众人开始呼唤他们跟随着的上帝的代言人,期望布朗德像耶稣行迹一样来一个奇迹,让众人不再饥饿,不再疲倦。然而,布朗德毕竟不是上帝,行不了神迹,做不了主。布朗德要求众人破除种种疑虑,遵从“全有或全无”的戒律。当众人问及这么做有何回报的时候,布朗德强调只有完整无缺的意志,昂扬的信仰,和谐的灵魂,乐于牺牲的精神境界,这本身就会给你们带来欢乐,直到人们进入坟墓才得到救赎。最终,乡长、副主教等人用海湾来了数百万条鱼的谎言引导着众人下山了,众人背弃了布朗德。最后剩下布朗德一个人继续前行,以“完整无缺的意志”,追寻他心中圣神的上帝之光。布朗德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向战场,他一个人的战场,也是他的审判场,也是他最后的刑场。布朗德失去了一切,无论是他的妻儿、他母亲遗留给他的巨额财产和他终生为之奋斗的宗教事业,乃至最后用自己的血肉之躯充当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殉道者。正如布朗德自己所说:“我盲目地以为我是为了我的使命,上帝的召唤,牺牲了所有的一切。”(布朗德,1995:258)布朗德最后被钉在高山的“十字架”上,他葬身悬崖雪山的时候,山上传来一声“上帝是仁慈的”。布朗德最后成了心甘情愿走向十字架的殉道者,按照他的意志和斗志,完成了他最后悲剧搬的殉道。“布朗德凭借着他坚韧的毅力实现了他不可妥协的完整性,然而,他对于生活的概念却是不完整的,以及因他冷酷的个人主义而付出生命的代价。”[7]在通往天堂之路上,他幼小的儿子、较弱的妻子和年老的母亲,成为他殉道历程的陪伴者。正如布朗德所声称那样:“我是以殉道者的精神接受我的使命”(易卜生,1995:191)。叙述者一方面关注布朗德的道德行为及其布朗德周边人们对布朗德的道德评价,一方面以内视聚焦关注着布朗德充满着自我牺牲的赎罪的心路历程。
结语
综上所述,布朗德在追求所谓的“全有或全无”的宗教事业过程中,由于布朗德伦理意识的淡薄,先后背离了自己作为“人子”、“人父”和“人夫”的伦理责任与伦理义务,以过于偏执的狂妄和不切实际,追求着上“上帝之光”,逐渐丧失了作为人的最基本的理性,失去了对自己的控制,最终酿成家破人亡的悲剧。换句话说,由于布朗德的伦理意识比较薄弱,专注于自己的牧师使命,坚信“全有或全无”的教条主义人生法则,成为布朗德悲剧的主要原因;此外,布朗德童年的不堪回忆造成了他孤僻、冷漠、狭隘、自负和自私的性格,对亲情伦理不予重视,他伪善的道德观念也是造成他以及他的亲人毁灭的间接原因;同时布朗德过于偏执和狂妄,对他的教民的生存和感情不关心,一味进行空乏的道德说教,最终由于他伪善的道德行为使他失去了人心;最后,布朗德苦苦为之奋斗和战斗的事业与其道德说教一样空泛,斗争对象和斗争目标不明确,行动上缺乏策略,以空想主义观念成使得他为之奋斗的事业成为海市蜃楼与空中楼阁。结合易卜生所创作的其他戏剧中的牧师形象,比如《罗斯莫庄》里的罗斯莫,《群鬼》里的曼德牧师,《玩偶之家》里的幕后牧师教导者,易卜生对于牧师形象是持批评态度的,尽管易卜生作为一个虔诚的信徒,以及一个有着强烈的道德责任感的诗人与剧作家。然而,易卜生所说布朗德是“最幸福时刻的我”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剧作家怀着十分虔诚和崇敬的态度,极力塑造一个全心全意为上帝而奉献的“布朗德”,正如易卜生自己在十九世纪孤军奋战,用自己的笔触揭示挪威社会的种种弊端和矛盾;另一方面却对在社会变迁、道德沉沦的社会现实生活中,布朗德的思想和行为又显得不合时宜,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易卜生深怀同情之感书写布朗德的悲剧以及布朗德给他人带来的伤害,体现着剧作家对人类理想的道德法则的追求和向往。
篇6:和谐医患关系与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相关性解析论文
摘要:通常来说,医患关系指的是在患者就医的过程当中和医疗机构、医护人员之间产生的一种暂时性的特殊社会关系。如果和医疗机构以及医护人员之间存在沟通不足以及理解不充分、信息不够对称等情况,就很可能会对这种关系造成一定的伤害,进而导致医疗纠纷。在现代社会情况下,这种趋势已经成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最大威胁。建设起和谐的医患关系也是医疗机构进行政治思想工作最为重要的部分,医疗机构需要采取一些及时有效的手段来避免医患纠纷。本文从建设和谐的医患关系重要性入手,总结建设医患和谐关系的措施,以期帮助医院建设和管理。
篇7:和谐医患关系与医院政治思想工作的相关性解析论文
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也在不断地进行改革,以期能够更好地满足行业市场的发展需求。在这样的浪潮下,医院也迎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与此同时,也正在面临医疗机构需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也就是医患关系的问题。
一、目前医患关系不佳的影响因素
最近这些年以来,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相处状态不和谐造成大量医患纠纷,借助对最近这些年我院发生的各种医患纠纷发生原因展开统计总结,同时在医护人员以及患者当中使用问卷来进行调查,发现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成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沟通和协调的力度不足。在问卷当中笔者发现,有60%以上的医护人员认为,被患者投诉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沟通和交流不够充足,而因此导致的医患纠纷占到总纠纷的30%以上。大部分情况下,医护工作人员的工作非常繁忙,导致工作的过程当中难免烦躁;同时,假如患者对其工作状态和工作能力产生质疑,自然就会在行为和语言上流露出强烈的不满,继而导致沟通存在阻碍,加上医生、护理人员以及患者之间很难做到换位思考,对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造成了比较明显的加剧作用,患者不满意、不了解,产生摩擦。这部分患者通常在经过调解和劝说之后都能够达成理解和沟通。
其二,道德规范的约束能力不足。这一原因所造成的纠纷比例能够占到20%以上,造成患者不信任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很多医护人员在接诊患者的时候态度非常生硬,还有少部分医生开大处方。在最近这些年,令医患矛盾不断激化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这一原因。在本次调查当中,有70%以上的患者和90%以上的医护人员认为,医生和护理人员本身的医德以及医风都可能会对医患关系产生重大影响;另外有80%以上的患者和70%以上的医护人员认为,在维护医患关系的过程当中,服务态度以及尊重是非常重要的;80%以上的医护人员认为,对自身进行道德约束能够对医患关系的缓解起到比较重要的`作用。
其三,部分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相对比较薄弱。这在最近这些年的纠纷当中占到20%以上,最主要的体现就是病历书写错误、标本丢失、观察不够细致等原因,这在医患纠纷当中是引发事件的导火索。在调查中,70%以上的患者和90%以上的医护人员认为,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于医患关系有比较大的影响。
其四,医护人员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比较差,这在最近这几年的纠纷当中能够占到10%左右,最主要的体现就是医护人员的语气冷漠,对患者的隐私部位进行查看的时候动作粗鲁,且不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等。在调查当中,70%以上的患者表示,在接受诊治的同时,还希望能够获得医护人员的关心和精神上的鼓励、安慰。相对的90%以上的医护人员也认为,对患者行以适当的人文关怀以及精神安慰可以帮助患者尽快康复,在治疗的过程当中假如过于依靠医用物理和化学的手段,并不在乎患者的“人的存在”,就很可能会导致人文关怀薄弱的情况。
二、如何通过思政工作来实现医患关系的和谐性
思政工作非常清晰地指出,医护人员在日常工作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形成比较好的医德和医风,将患者作为工作的中心,并在这一理论的支撑下对工作进行认真规范,令医疗人员能够在工作当中将心态放平和,面对一些急事或者是家属比较急躁的情况尽可能避免受到影响。思政工作是对医护人员思想上的优化途径,同时也是保证其三观的一道屏障。另外,思政工作的良好可以保证人心的凝聚,进而建立起良好的医患关系。其具体措施如下:
其一,掌握医院的思政工作最主要的方向,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总的来说,医疗机构需要在进行思政工作之前,掌握主要的方向,令医护人员能够形成正确观念,强调提升服务质量。在新形势的影响下,加强医院可持续性发展的能力和社会影响力,需要从医护人员的职业素质的提升入手。另外,作为医疗机构来说,还需要适当地拓宽自己的服务范围,对医疗流程进行适当的优化,调整自身服务态度,改善服务的方式,采用一站式服务方式,给患者提供有效且便捷的服务内容。
其二,坚持以人为本。当前我国在医保制度上还存在比较多问题,比方说医疗费用较高、患者需求不能得到满足等。就这一情况来看,医疗机构进行思政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始终坚持落实以人为本的思想,展开思政活动的时候可以借助医院当中的载体和恰当形式,实现思政活动的凝聚力以及引导力,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调动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调动起医护人员工作的热情。提升他们的凝聚力,努力满足患者的各方面需求。
其三,强调公益性教育,加强医护人员综合素质水平。当前新医改正在普及,医疗机构需要对医护人员公益性教育进行适当的强化,和医院的业务进行有机融合,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加强医院的公益自觉性以及服务态度,对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化,大大降低患者需要花费的医疗费用等。
总的来说,强化医疗机构的思政工作,对医患和谐关系的建立有比较重要的作用。需要提升其思政工作整体的水平,打造沟通和交流的平台,调整服务观念,推进医德建设,强化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建设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思政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医患和谐关系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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