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评价及相关概念之辨析的论文

时间: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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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教育评价及相关概念之辨析的论文,本文共13篇,方便大家学习。本文原稿由网友“叨叨叨等101人”提供。

篇1:教育评价及相关概念之辨析

教育评价及相关概念之辨析

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及相关概念之辨析

刘 尧

提要 本文针对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相关关系不清的总是从多角度对此进行了辨析,并对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学科群的建设,提出了许多有益的建议。

关键词 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测验 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测量 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

作者 刘尧 浙江师范大学教科所副研究员(金华 321004)

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估、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是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兴起,60 年代兴盛于西方世界并传入我国。这些学科虽然在我国大力发展已有20余年,但理论

研究的进展不大,学科的成熟度不高,与我国广泛开展的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活动很不适应.我国各省市都有考试院(中心),也成立了许多评估、评价机构,广泛展开了对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测评估评价活动。而与此相应的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测验、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统计、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测量、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估、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理论很不成熟.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与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研究和发展,以及对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实践的指导.鉴于此,本文对与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相关概念进行简述和辨析.

一.关于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相关概念简述

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测验:即为考试,它是对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某些心理特征的.测量。考试是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评价的一种手段。考试是个系统,它由主考、

被考(考生)、试卷(试题的集合及其评分标准)、考分四要素组成。考试的过程就是主考组织编制试题,通过试题作用于被考,将正确答案、评分标准与被考的反应(答案)相比较,然后给出考分的过程。考试从宏观上可分为社会考试和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考试两大类。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考试又可分为校内考试和校外考试两类。按考试分数的解释与使用,可分为常模参照性考试和标准参照性考试。按考试对象分,有学业的成就考试、学术能力倾向测验(其目的在于测量考生学习的潜在能力、发展倾向,如音乐能力倾向测量)、人格测验(如测量态度、兴趣、情绪、性格等).按测验人数分,有个别测验、团体测量.接测验方式分,有纸笔测验(用笔时试卷作答)和非纸笔测验(如口试、实验操作、表演等)。其它可分为难度测验、速度测验、总结性测验、诊断性测验以及大规模测验(其成绩的使用有权威性,要求严格,标准化程度高)、教师自编测验(即教师自编用于课堂教学的测验)等.[1]

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统计(学):运用数理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现象中的数量关系的一门应用学科。它通过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准确地掌握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

情况,为制定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方针、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开展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科学研究,探索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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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教育评价及相关概念之辨析的论文

教育评价及相关概念之辨析的论文

教育评估、教育评价是20世纪30年代在美国兴起,60 年代兴盛于西方世界并传入我国。这些学科虽然在我国大力发展已有20余年,但理论

研究的进展不大,学科的成熟度不高,与我国广泛开展的教育评价活动很不适应.我国各省市都有考试院(中心),也成立了许多评估、评价机构,广泛展开了对教育测评估评价活动。而与此相应的教育测验、教育统计、教育测量、教育评估、教育评价理论很不成熟.尤其值得重视的是教育评价与教育研究和发展,以及对教育评价实践的指导.鉴于此,本文对与教育评价相关概念进行简述和辨析.

一.关于教育评价相关概念简述

教育测验:即为考试,它是对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某些心理特征的测量。考试是教育评价的一种手段。考试是个系统,它由主考、

被考(考生)、试卷(试题的集合及其评分标准)、考分四要素组成。考试的过程就是主考组织编制试题,通过试题作用于被考,将正确答案、评分标准与被考的反应(答案)相比较,然后给出考分的过程。考试从宏观上可分为社会考试和教育考试两大类。教育考试又可分为校内考试和校外考试两类。按考试分数的解释与使用,可分为常模参照性考试和标准参照性考试。按考试对象分,有学业的成就考试、学术能力倾向测验(其目的在于测量考生学习的潜在能力、发展倾向,如音乐能力倾向测量)、人格测验(如测量态度、兴趣、情绪、性格等).按测验人数分,有个别测验、团体测量.接测验方式分,有纸笔测验(用笔时试卷作答)和非纸笔测验(如口试、实验操作、表演等)。其它可分为难度测验、速度测验、总结性测验、诊断性测验以及大规模测验(其成绩的使用有权威性,要求严格,标准化程度高)、教师自编测验(即教师自编用于课堂教学的测验)等.[1]

教育统计(学):运用数理统计学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教育现象中的数量关系的一门应用学科。它通过数据的分析和处理,准确地掌握教育

情况,为制定教育方针、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探索教育规律,制定教育方案,检查教育效率提供科学方法,也为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价提供有效的工具.它分为两大类:一是描述统计学,研究简缩数据和描述这些数据,二是推断统计学,用数据进行统计检验,统计分析和非参数统计法作出决策。前者只是分析某一样本的特点,而后者则是通过抽取母体的一个样本,并以此样本为根据来分析母体的特点.它是在教育问题的研究中,描述样本,分析样本,分析样本与总体的关系,从而进行教育科学推论的一种原理和方法.其研究方法一般有:大量观察法、统计分组法、综合指标计算法、统计资料检验法、统计资料图示等。[2]

教育测量(学):研究如何测量学生的学业成绩、学习能力、兴趣爱好、思想品德以及教育效益等问题的一门教育学科。它运用各种测量

手段和数理统计方法等数学工具,根据教育目标或教学计划的要求,研究如何测量和评价教育效果,如何编制测量计划,各种类型试题的优缺点,衡量一个学业成绩测验好坏的数量指标,如何进行测验结果的统计分析,测验分数的解释和评价等.其主要内容包括:测量原理、项目分析、效度、信度、标准化测验、测验的设计和编制、测验的常模、测验的实施和评分、测验结果的解释等。[3]

教育评估:是一种有系统地去寻找并搜集资料,对评估对象作预测性、估计性的评判,以便协助教育决策者从若干种可行的策略中择一而

行的过程.在我国教育评估与教育评价不作严格区别,在实践中具体运用时,不同的范围和场合有不同的习惯用法.如高等教育中多用评估,在督导部门也称督导评估,而在普通教育领域多用教育评价不过两个概念是有一定区别的.评估有估价的含义,较为模糊粗略,而评价相对而言是较为精确的价值判断,评估多用于群体或单位的状态及效果的估价,而评价则既有对群体和单位的价值判断,也有对个人的判断.教育评估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教育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国家教育管理部门要根据教育评估的结果,及时调整教育的决策。教育评估的结果对国家、对学校都是一份咨询材料,而不是行动纲领.[4]

教育评价(学):以教育为对象,研究各类教育目标与相应的教育现象之间的关系,并给予一定的价值判断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可划分

为:宏观教育评价(研究教育思想评价和教育制度评价)和微观教育评价(研究学校教育系统内部各类教育思想和教育活动的评价,如学校办学思想、学校领导管理质量、教师教育和教学质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质量的评价等)。它的基本范畴是:教育评价的对象,教育评价的范围,教育评价的'模式,教育质的规定性评价,教育量的规定性的评价,教育质和量变化的度的评价,教育评价的指标体系,教育评价的类型.其研究的基本原则有:客观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发展性原则和联系性原则.其种类包括目标评价、过程评价、条件评价、贡献评价等.[5]

教育评价(学):教育评论学是研究教育评论现象和教育评论活动规律的科学.或者说它是研究教育评论的历史、现状,教育评论现象的

本质联系,教育评论工作的性质、任务和作用,以及教育评论工作的原则、方法的科学.教育评论学是与教育理论、教育史并列的一门教育学科.要建立教育评论学的学科体系,必须解决两大难题,即建立教育评论学的范畴体系和概念体系,并给予科学的揭示和阐述,使这些概念和范畴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同时,还要运用这些概念、范畴及其所固有的内在联系,采取科学的方法论证教育评论活动中最普通、最一般的科学原理;从而揭示出整个教育评论活动及其形成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教育评论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从根本上规定了教育评论学的学科性质和范畴.首先,教育评论活动是一种教育科研活动,它的直接结果是鉴别、评判教育文化的优劣,进而对教育界产生社会舆论导向作用;而教育文化本身及其所产生的依附于受教育者身心的精神产品,都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可见教育评论家属于研究意识形态和揭示教育评论活动的本质规律,建立完整的教育评论学学科体系。所以,教育评论学也属于基础理论学科。再次,教育评论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教育评论学涉及整个教育领域,内涵十分丰富。也可从不同视角,针对不同范畴建立多部门、多层次的分支学科(如:教育理论评论学、教育史评论学、教育行政评论学、教育家评论学等),所以教育评论学又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6]

二、关于教育评价相关概念与教育评价的关系

教育评价与教育测验的关系:教育测验是对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其他某些心理特征的检测,是教育评价的一种手段,确切地说它是

教育评价获得评价信息的工具之一.教育评价获取信息的测验法就是来自于教育测验.

教育评价与教育统计的关系:教育统计是运用数理统计的原理和方法研究教育现象中的数量关系,通过数据的分析和处理确切地掌握教育

情况,也是教育评价的一种手段和工具。教育评价中获取信息的统计法就来自于教育统计。

教育评价与教育测量的关系:教育测量通过对学生知识的掌握、智能的发展、思想品德的变化、体质的状况以及教育活动的各个方面的测

定,为教育评价提供依据,是教育评价信息的主要来源.如果没有教育测量提供的资料,教育评价将成为无源之水,失去了作价值判断的依据,其科学性、准确性便无从谈起。另外,教育测量的结果只有通过教育评价才能获得实际意义,成为改进教育工作有参考价值的信息.[7]

教育评价与教育评估的关系:教育评价与教育评估是非常相近的两个概念,在许多场合是通用的。评价是精确的价值判断;而评估是估计

的、预测性的价值判断。在我国从政府的文件到学者的文章论著,以及教育实践都把评估与评价混用。我个人倾向于把教育评估的对象限定在以宏观、中观的复杂教育系统的战略性、预测性估价方面,对于微观的较简单的教育系统的过去和现存实态则作为教育评价的对象。

教育评价与教育评论的关系:教育评论是对教育文化的反思和展望,它的对象是以教育文化中的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为主的,以真善美作

为评论标准的观念活动。严格讲它与教育评价虽只一字之差,但它与教育评价分属于教育科学的不同领域,有着重大区别。比如,教育评价是一种管理活动,而教育评论则为观念活动;教育评价由评价机构按严密的程序实施,而教育评论则由教育评论家个人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评述;教育评价有明确的指标体系并要求量化,而教育评论无需指标体系更不用量化,教育评价的对象是具体的可控的,而教育评论的对象是抽象的,不可控的;教育评价的结果多用于改进工作,而教育评论的结果则多用于改变观念;等等。这不是说教育评价与教育评论一点关系都没有,它们的关系表现在教育评价的结果可以成为教育评论的论据影响教育评论,而教育评论的结果可以作为教育思想观念影响教育评价所依据的教育价值观。

三、从价值论角度看与教育评价相关概念的区别

唯物主义的价值论认为,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是人们把握客观世界和两种不同方式。两者反映的对象、意义和参加的心理成份都有着质的

区别。事实判断是以客体的本质和规律为对象的,它探讨客体“是怎样的“、”是什么“,探讨事物的现象、本质和规律等实体属性,即以理性认识这种抽象思维形式反映客体的本质及其规律。而价值判断是以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为对象,它探讨客体的价值属性,即客体的社会意义------对社会需要意味着什么,它以多种意识形式-----认识(价值与事实判断)、情感(对价值的态度体验)、意志(对价值的自觉保证)等诸种形式的综合来反映客体与主体需要的关系。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教育评价对评价的对象不仅要借助教育测验、教育统计、教育测量进行量的测定和分析,而且要进行质的分析,

把所有考查绩效的材料和分析综合起来,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作出价值判断。从这里可以看出,教青评价行为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价值判断.教育评价中的事实判断在于诊断与鉴别教育的性状,价值判断则是对诊断鉴别而得的结果或结论,按其价值取向进行合乎目的的推断和判断;事实判断是价值判断的基础,价值判断是事实判断的目的性追求。而教育评论是依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和教育价值取向,对教育的一种价值判断。从教育测验到教育评论是一个由事实判断向价值判断的变化过程,我们不能说教育测验丝毫没有价值判断,如在测验什么不测验什么的问题上是有价值判断的;同样,我们也不能说教育评论就无点滴的事实判断,教育评论需要通过事实判断的真凭实据作论据。

四、对教育评价学及其学科群研究的建议

教育评价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学科体系,尽管概念、体系有待完善,但已为下一步的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与此相应的考

试学(研究教育测验的学科)、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学、教育评估学、教育评论学都已有相应的发展,形成了一个共生的教育评价学科群。21世纪,要使这个学科群得到良好的发展,我认为首先对各个学科的研究范围有个明确的划分,尤其是对教育评价学要有合理的定位,不要再把考试学、教育统计学、教育测量学的内容纳入自己的努力范围,要让它们以独立的学科更好地为教育评价学服务。另外,教育评价学还要把属于教育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类的抽象的,教育评价无力评价的范围还给教育评论学,让教育评论学更快地发展.同时,要把教育评估与教育评价的关系处理好,可将两者合二为一,形成统一的学科.其次,各学科要明确自己的研究对象,形成概念体系和学科体系,把一些已成熟的概念和理论约定俗成稳定下来,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学科知识和概念体系。第三,要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加强理论研究,使其适应实践的要求,要积极总结实践经验并升华为新的理论,丰富和发展教育评价学学科体系.第四,要处理好引进与消化吸收的关系问题。无论是从国外引进的教育评价学理论,还是从教育科学界以外引人教育的评价理论都要结合我国的教育理论和教育实践,进行修正使其“本土化”和“教育化”。

综上所述,搞清教育评价相关概念的关系,对理清教育评价学科群内各学科的关系,促进该学科群的发展,为丰富和发展教育科学,加快

教育事业的发展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参考文献 [2] 参见曹延亭编著·《教育统计学基础》·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5页

[6] 见刘尧著·《教育评价学》·中国文联出版社·版·第 7--23页

[7] 见侯光义著·《教育评价概论》·河北教育出版社·版·第58页

[8] 张玉田等编著·《学校教育评价》·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第113页

篇3:论商业侵权行为之概念辨析

论商业侵权行为之概念辨析

论文摘要我国制定《侵权责任法》之际,对商业侵权行为的理解存在分歧,导致商业侵权行为最终没有被单独归为一类写入法案。当前学界理解商业侵权行为的概念存在分歧,本文以概念法学的方法入手,回答商业侵权行为与商事侵权行为、商事侵权责任的'关系,澄清概念的模糊性。

论文关键词商业侵权行为 商事侵权行为 商事侵权责任

20《侵权责任法》出台之前,关于“商业侵权”的争论颇多。虽然《侵权责任法》没有规定“商业侵权”,但是鉴于商业诽谤、商业欺诈、盗用商业信息交易等行为的普遍化,商业侵权依然为实务界

篇4:概念教学方法浅析教育论文

概念教学方法浅析教育论文

数学概念是人们对客观世界各事物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作为一门有科学性、严谨性的理论化体系的数学学科,数学概念几乎是每一节课都要涉及到的对象,因而,要想学好数学,就必须要对数学概念进行深刻理解,然后加强数学概念的应用,同时,数学概念课上得好,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本措施之一。

要上好概念课,首先,必须使学生深刻地认识这一概念的本质属性,揭示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中学教学的概念之多,且属性各不相同,若把所有概念相提并论,一刀切的方法进行教学,这是不可取的。几年的教学,我总结出对几种不同的概念教学方法。

一、对比性教法

这一方法往往适合且从属关系、交叉关系以及矛盾关系、反对关系的概念。譬如:“有理数”“实数”,甚至“复数”;后者是前者属概念,对于后者的教学时,可进行与前者的对比,使学生明确为什么要学后者?后者能解决前者所不能解决的什么问题?后者与前者的运算性质等是否有所变化?通过对比使学生加深对概念之间的认识,区别联系。又如在教“不等式的解”可与“方程的解”作比较,还有“添括号”与“去括号”,“倒数”与“相反数”等都可用对比方法进行教学。

二、直观性教法

这方法多应用几何的概念教学,同时,这方法又可分为表象性教法和演示性教法,表象性教法如:几何课中的“线段”“射线”“直线”“线段的中点”等,最好让学生先从字面上理解其含义,比如“线段”中的“段”(通常指线的一段);“射线”的“射”(从一点出发的、正如手电筒发出的光线似的);“直线”的“直”(只体现形状,说明起止);“线段的中点”的“中”(理解中间),通过这样处理,既能弄清楚概念的内涵,又能分清概念之间外延及存在性。但是,这样的教法最好与演示性教法联系起来,效果更加好,即先让学生从字面说概念的属性,然后通过作图加强学生对概念的形象理解。原因是一个人接受外界之信息,除听觉感受外,如果加上视觉感觉,这样获得的信息会更多更深刻。因此,直观性教法最好将以上的两种方法合并使用。同时,有些概念的.教学最好加强演示性。因为视觉感受外界事物刺激总比听觉反应更强烈,更持久。比如:“面”“圆”等概念的教学,如果只注重字面理解,学生认识不会深刻。如果教师能通过操作等进行演示,效果就明显改进,通过演示,还可使学生能根据教师的启发,自己的观念,概括出它们的含义,这样会更好。 三、迁移性教法

这一方法必须以学生所识的事物、掌握的旧知识作媒介,通过复习巩固的形式而不知不觉的引入新事物,新知识来进行教学,譬如:四边形、平行四边形、矩形(菱形)、正方形,在讲后者时可先巩固前者,然后根据前后概念间的内涵、外延关系总结出后者。正如平行四边形,可先在黑板画出一个普通四边形和一个平行四边形,让学生认识它们都是四边形,但是必须从中突出后者两组对边分别平行的特征,现时引入平行四边形的定义。这样,通过增大前者内涵,而减小其外延,得出后者的定义。学生较易接受的迁移法,通常用于从属关系的概念教学为多。

四、反变性教法

该方法是利用概念间的反变性关系进行教学,如“开平方”的教学,可从联系平方的运算引入。例:22=4,(1/3)2=1/9,(-6)2=36.由此可知,我们把2,1/3,-6分别看作4,1/9,36的平方根。又如“反三角函数”的教学可联系到“三角函数”,但是,反变性教法有其局限性,只适用于具有反变关系的概念。

五、“特殊”――“一般”

这一方法多用于比较抽象的概念为多,如“线段的N倍”“代数式”“等式”“无理式”,教学时一般先通过一些实例对比,得出的义。该方法还可用于几何概念的教学,如“互补”“互余”处理,“互补”教法如下:

请同学们观察以下各组图中角的大小,并计算其和:

以上每组角的大小之和均为180度,得出互补的定义。特殊到一般的方法满足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故它是一种常用的方法。

六、小结

不同的概念,应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教学。以上五种方法在概念教学中普遍用到,各有特点,并且有时还可将几种方法一起连用,达到最佳效果。但是,随着教改不断进行,启发式教学己代替“满堂灌”,因此以上的教法必须灵活运用,去粗取精,不论怎样去教,都是殊路同归,即教学者的最大目的是能使学生理解概念,掌握概念,更主要的是达到教是为了不教的目的,所以概念教学的成效应取决于教师的方法。

篇5:幼儿园区域活动概念辨析的论文

幼儿园区域活动概念辨析的论文

搞要:区域活动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价值已被人们达成共识,但究竟什么是区域活动,它有哪些特点、哪些性质?教师比较模糊困惑,澄清区城活动的概念是教师组织指导活动的关键。

关键词:区域活动 概念 特点 实质

区域活动中宽松愉悦的氛围,丰富的操作材料,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可以满足幼儿发展的不同需要。但笔者在实际观察中发现,教师对区域活动的开展常流于形式,盲目借鉴,表面上开展得红红火火,却没有真正体味到区域活动所蕴涵的教育价值;对区域活动概念的深层理解是教师组织指导区域活动的前提条件。

一、区域活动的四种主要观点

目前教师对区域活动的理解,从教师、幼儿两个维度出发,可分为:

1、从教师的角度理解,区域活动为“集体教学的延续”、“分组活动”。

集体教学的延续:持该观点的教师;指导思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集体教学不能满足每个幼儿的需要,无法兼顾个体,故在集体教学之外,利用区域活动的时间,在相关区域对有特殊需要的幼儿做个别辅导;②有关内容的教学(主题活动)是需要多种活动形式配合和补充的,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幼儿理解和运用;③有时由于教学设备不足,做不到人手一份操作材料,教师只能先在课上示范,课后把操作材料投放到相关区域,让幼儿自行操作。分组活动:教师重点在某一区域指导一组幼儿学习新内容,其他幼儿在别的区域做自己喜欢的游戏,然后交换。(幼儿园区域活动的开展方式该类型较多。)

2、从学生的角度理解,区域活动为“自由游戏活动”、“学习性活动”。

自由游戏活动:把区域活动视为在集体活动之外为幼儿创设的一种自由游戏活动的形式。幼儿按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活动的内容、材料和玩伴,通过游戏和自由交往获得课堂上得不到的新经验。学习性活动:认为区域活动是一种学习性、探究性的活动。“区域活动是一种学习性的活动,是要解决教学任务的,有一定的目标制约。”(老师的访谈记录)

教师的观点直接影响活动的开展形式,以上四种也是当前幼儿园区域活动开展的主要方式。其实这些观点并无对错之分,只是各自理解的角度与价值取向不一样。区域活动是一个整体概念,应全面综合地去理解它。

二、区域活动的概念和特点

(一)区域活动的'概念

区域活动(area activities),也叫“活动区活动”,是上世纪70年代从美国引进中国教育界的新名词。当时美国正流行“开放教育”,对国内的影响比较大。在我国,该概念更多地称为“区角活动”。“在我国托幼机构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以活动区为空间结构的教室组织形式早已存在。”

“区域活动在英文中有多种名称,例如,游戏区(phaying area)、学习区(leaming area)或兴趣小组等。活动区意味着选择的可能性,意味着幼儿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来决定自己做什么和怎么做,而兴趣、自由选择与自主决定是幼儿主动学习的基本条件。”从刘焱的这一观点,可以看出区域活动是一个整体概念,既强调幼儿的自主性、兴趣性,又提出是幼儿主动学习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区域活动不仅仅是幼儿感兴趣的,同时也蕴涵着学习的潜能。

(二)区域活动的特点

1、游戏、学习统一。

区域活动要求教师创设活动环境,投放活动材料,实际上区域活动是教师教育意图的客体化和物质化。也就是说,教师可以通过创设活动区来影响幼儿的游戏和学习活动。区域活动既是幼儿的游戏活动,也是幼儿的学习活动。但此时的“学习”,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教学”,没有“教师讲、幼儿听”的概念,而是教师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对幼儿的活动施加影响,支持、促进、帮助幼儿顺利活动的过程。

2、游戏性大于学习性。

区域活动更多强调的是幼儿自主选择活动区,自己决定活动的内容、活动方式、活动伙伴,对活动区的环境、材料提出更高的要求,活动的趣味性强。这要求教师不要一味地将区域活动学习化,应加强活动区的游戏性,特别是当今幼儿园盛行的任务定向的区域活动,应适当减少。

3、空间开放性与内容整合性。

各活动区之间应是开放联系的,幼儿方便出入、方便各区间的交流。例如,南京某幼儿园大班,利用货币的流通,将“银行”、“超市”、“医院”、“娃娃家”、“理发店”、“幼儿园”、“菜市场”等多个游戏区联系起来,成了一个全班性的大游戏。在活动中,幼儿的兴趣性、主动性极高,同伴间的交往率大大加强,语言、社会性、动作技能等多方面能力都得到了发展。

同时要注意活动内容的整合,避免活动区活动的单一化、狭窄化。比如“积木区”中,幼儿进行的不仅仅是“建构”活动,也可以进行艺术、语言、数学、社会等多领域的学习活动。关键是教师要有研究、发掘各活动区教育潜能的思想意识,时刻注意活动材料的多领域经验的指向性,材料的低结构代,注重隐性环境的暗示作用。

三、区域活动的实质

(一)区域活动是幼儿的自主性活动

区域活动为幼儿提供了较充分的自主行为的条件,幼儿可以在较大范围内自己做主,选择游戏类型、游戏材料与玩伴,从而促进自主性的发展。但教师应当明确,自主性并不是任意自发的行为。自主性是具有方向性的,主体能够对自己的行为结果负责,能够支配自己的行为。自主性的前提是对自己与周围事物的正确认识,自主性行为是后天通过教育培养而形成的,是社会规范的内化,逐渐成为主体的一种较稳定的行为特征。自发性行为,通常认为更倾向于先天的一种随意性行为,即在外在刺激下,由某种情绪冲动而引起的。

教师应有意识地引导和逐步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减少幼儿自发性行为。引导幼儿在区域活动中建立和执行规则是培养自主性的有效手段,如:“学会尊重他人”、“学会倾听”、“不干扰别人”、“做事有始有终”等。

(二)区域活动更重视幼儿关键经验的积累与培养

每一种经验都可以通过各种适合幼儿的活动来实现,在开展活动前,教师要丰富幼儿的关键经验,同时意识到,这些经验不是以孤立的形式存在,他们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在活动开展中,应该综合为一体。如“语言运用的关键经验、主动学习的关键经验、经验表征的关键经验等”,教师应有目的、有计划地把这些关键经验放在许多不同的活动区中。

教师要清楚区域活动的实质与功能,不同活动区有不同功能、有不同的规则要求,教师的指导也不同。区域活动不仅需要教师的指导,而且对教师的指导要求更高,难度更大,涉及到教师的儿童观、教育观、游戏观,教师的自身素质和教育技能等。教师区域活动的指导意味着新的挑战

篇6:循证医学、中医学之“证据”辨析”论文

循证医学(EBM)即遵循证据的临床医学,强调在制订任何临床决策时都应该综合医生的专业知识和临床经验、当前最佳的研究证据及患者的选择进行考虑。中医学临床诊疗强调要因人、因时、因地而制宜,需辨证论治。两者均重视临床证据,但层次、角度不同。

1循证医学之“证据“

循证医学强调任何医疗决策均应建立在最佳科学研究证据基础上。循证医学之“证据”是研究“成果”,是采用科学的标准,对临床研究的有关文献资料,应用临床流行病学的方法以及质量评价的标准进行严格的分析与评价,被确认是真实可靠且有重要临床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随着科学的进步,证据不断更新,永居前沿。

循证医学的实践过程,就是结合医生自身的临床经验与外部的最佳证据对患者进行医疗干预;临床经验、外部证据和病人权益三者构成了循证医学的核心。因此,证据及其质量是循证医学的核心之―。在医学研究中,只要是医学基础研究或临床上存在的知识,都可视为证据。大规模多中心临床试验得出的结果是证据,一组临床病例观察甚至是个案报道也是证据,动物实验结果是证据,实验室观察也是证据,正确的结果是证据,错误的结果也有可能被当成正确的证据,临床证据是多样性也是无穷性的。但是,从循证医学的角度看,并非医学基础研究或临床上存在的知识都可视为循证医学的证据,循证医学所应用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可靠,临床价值显著,经济方便,能被广泛应用,产生很好的防病治病效益的最佳的证据。在寻找符合循证医学证据时,首先应寻找可靠的系统评价,因为它综合了所有相关的原始研究,为医学决策提供了最全面、最可靠的证据;如无相关的系统评价,应寻找可靠的原始科学研究;如关于干预措施的效果,应寻找髙质量的大样本随机对照试验;而预后研究,除了大样本随机试验外,还应寻找高质量的队列研究;如未发现上述研究,可以搜寻正在进行的相关问题的研究情况。因此,最佳证据常来源于医学文献数据库。

2中医学之“证据”

中医学强调“辨证论治”,“证”是临床证型,是“症候群”,是中医临床诊疗的证据。“证”的`产生是机体在致病因素和条件的作用下,整体体质反应特征和整体与周围环境(包括自然界与社会)之间、脏腑经络与脏腑经络之间相互关系紊乱的综合表现,是生命物质在疾病过程中具有时相性的本质性的反应,是一种以临床机能变化为主的整体定型反应形式,它可随着病情的进退而时刻变化着。因此,“证”是疾病本质的客观反映,是有物质基础的;“证”是中医诊断疾病的证据。

几千年来中医临床观察及现代医学大量的实验研究都已经确认,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在各个不同的人身上总是有差别的,虽然其致病因素是相同的,但其临床证型与病理过程常常可以不同,证明了“证”与人的体质密切相关。体质是人体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形成的代谢、机能与结构上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往往决定着它对某种致病因子的易感性及其所产生的病变类型的倾向性。中医学中异病同证、同病异证,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中医学中特有的体质学说为基础的;如素体气虚、素体阳虚、素体阴虚、“湿家”、“酒客”、“衄家”、“疮家”等不同体质的个体,其患病后即有不同的临床证型出现。中医临床辨证论治就是对疾病过程中某一阶段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临床症状、体征进行去伪存真,脉症取舍的多层次分析、归纳,把握住疾病这一阶段的病变实质,抓住临床表现的“证”,作为确定治疗法则和处方用药的依据。

篇7:循证医学、中医学之“证据”辨析”论文

3.1循证医学与中医学“证据”之内涵不同

循证医学之“证据”是医学科学研究之成果,可以是临床研究中获得对疾病的病理诊断、症候认识、药物干预、预后判断,也可以是实验室研究所得的对于疾病的理论解释,但必须是最佳的。中医学之临床证据——“证”,是疾病过程中某一阶段病理变化的外在表现,是以整体机能变化为主的,具有时相性的临床症候群,是临床辨证论治的依据。循证医学与中医学都重视临床证据,但两者证据的内涵是不同的;前者的“证据”注重的是对诊断和治疗结果的分析评价,主要用于指导临床决策。后者的“证据”重视患者个体的主观感觉和客观表现,主要用于诊断,并指导治疗。

3.2循证医学与中医学“证据”之作用相同

循证医学之“证据”与中医学“证”均属于临床诊疗证据。循证医学之“证据”来源于医学研究,服务于临床诊疗,借以提高临床医疗质量和促进医学的发展。中医学强调辨证论治,“证”是疾病本质的反映,辨证就是认识疾病的过程,是历代医家几千年临床经验的总结;论治就是治疗疾病的过程,强调“有是证用是药”,以“证”作为临床处方用药的证据,因而也就有了药证相应的治疗原则。随着临床对证、治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促进了中医学临床决策水准和诊疗水平的不断提高。

以张仲景《伤寒论》为例,《伤寒论》是第一部理法方药比较完善的医学著作,书中所阐述的辨证论治理论,不再是阴阳五行、脏腑气血等模糊抽象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看得见摸得着的“证”。如原文第1条“太阳之为病,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原文第2条“太阳病,发热,汗出,恶风,脉缓者,名为中风”。原文第3条“太阳病,或已发热,或未发热,必恶寒,体痛,呕逆,脉阴阳俱紧者,名为伤寒”。这些“证”反映了不同体质的人,在感受风寒后表现出来的不同临床表现,是在反复临床实践中得来的。“证”不但解释了疾病某一阶段病理变化的实质,而且为处方用药提供了依据,仲景云:“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书中记载的方药,每一昧药的应用和加减都有据可查,有证可循,每一条方剂均做到方证相应、药证相应,经得起反复临床实践的检验。如桂枝汤证,原文第12条“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翕翕发热,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桂枝汤方:桂枝(去皮)三两,芍药三两,甘草(炙)二两,生姜(切)三两,大枣(擘)十二枚。原文第13条“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桂枝汤主之”。麻黄汤证,原文第35条“太阳病,头痛发热,身疼腰痛,骨节疼痛,恶风无汗而喘者,麻黄汤主之”。麻黄汤方:麻黄(去节〉三两,桂枝(去皮〉二两,甘草(炙)一两,杏仁(去皮尖)七十个。药证相应它既非来自理论的推理,也非来自实验室的数据,更不是来源于动物实验的结果,是我们的祖先用自己的身体尝试百药后,从自己身上直接获得的用药经验,是最佳的临床实践证据。《伤寒论》的方被后世誉为“经方”,《伤寒论》的问世,使中医学的诊疗水平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3.3医学“证据”的运用要有好的医生

循证医学提倡将医生个人的临床实践经验与最佳的临床证据结合起来,为病的诊治做出最佳决策,这是一个医生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忽视临床实践经验的医生即使是得到了最好的证据也可能用错,因为最好的临床证据在用于每一个具体的病人时,必须因人而异,结合临床资料进行取舍。“以患者为中心”,强调医疗决策时应针对患者的具体病情,结合丰富而可信的资料、证据来决定的理念,必须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来执行。

中医学更是强调医生的个人经验的重要,临床辨证不但要辨病人的症状和体征,也包括辨病人的体质类型和行为生活方式等许多属于个人特质的东西,辨证是一个综合的全面认识临床证据的过程。有效地获取可靠、有价值的临床证据,要靠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医生。中医治病的着眼点是整体,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体质特征,有不同的精神状态,有不同的临床表现,就有不同的治疗方药。

一位好的临床医生的临床经验也应是医疗实践的证据。虽然,临床经验作为“证据”,其科学性不足,可重复性也是有限的,但是,应用科学的方法把观察积累的临床经验升华为理性的知识,并用证据来证实“经验”本身的真实性,那么这种“经验”就能成为可靠的临床证据。

综上所述,循证医学是临床医学的新模式,循证医学不可能囊括临床医生所面对的所有问题,因为循证医学的证据远远少于实际问题;而中医学有着几千年的诊疗经验,中医看病历来讲究要“辨证论治”、“知常达变”,既要把握一般证治规律,又要洞察每个患者的特殊性,因而病人也就能获得最有针对性的治疗。在当今科学研究如此发达的时代,中医学如何借鉴循证医学的方法,研究、充实、发展中医临床诊疗技术,使中医学“辨证论治”的科学性更加肯定,创造出中医临床诊疗的新模式,是中医学发展的一个契机。

篇8:教育评价的概念、分类、步骤和基本模式

教育评价的概念、分类、步骤和基本模式

第一部分:教育价值与教育评价

教育评价学

教育评价学是教育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教育评价是从教育测量活动中发展出来的。始于1934年至19432年美国心理学家泰勒(Tyler, R)人的“八年研究”.

教育评价的四个发展阶段自19世纪中叶起到本世纪30年代的八十多年,为教育评价的第一个时期----“心理测验时期”,教育测量的研究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在考试的定量化、客观化与标准化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强调以量化的方法对学生学习状况进行测量。然而,当时的考试与测验只要求学生记诵教材的知识内容,较为片面。无法真正反映学生的学习过程。到本世纪30年代--50年代是教育测量的第二个时期----“目标中心时期”,泰勒(Tyler, R)提出了以教育目标为核心的教育评价原理,即教育评价的泰勒原理,并明确提出了“教育评价”(education evaluation)的概念,从而把教育评价与教育测量区分开来,教育评价学就是在泰勒原理的基础上诞生与发展起来的。在西方,一般人们都把泰勒称为“教育评价之父”.60年代是教育测量的第三个时期----“标准研制时期”(20世纪50--70年代),以布卢姆为主的教育家,提出了对教育目标进行评价的问题,由美国教育学家斯克里文(Scriven, M.)、斯塔克(Stake, R.E.)和开洛洛(Kellogg, T.E.)等人对教育评价理论作出巨大的贡献。学者们把1967年界定为美国教育评价发展的转折点。到了20世纪70年代以后,教育评价发展到第四个时期----“结果认同时期”,这一时期在非常关注评价结果的认同问题。关注评价过程,强调评价过程中评价给予个体更多被认可的可能。总之,重视评价对个体发展的建构作用,因此,又称为“个体化评价时期”.

教育评价的分类

教育评价所涉及的范围很广泛。粗略地加以区分,就有:学生评价、教师评价、教学评价、课程评价、学校与教育机构评价、教育政策与教育项目评价等方面。如果按劳教育层次加以区分以可以分为基础教育评价、高等教育评价、职业技术教育评价及成人教育评价等方面。按照评价的价值取向分类,可以分为:目标取向的评价、过程取向的评价和主体取向(发展性教育)的评价。

教育价值

要了解什么是评价,首先要了解什么是价值;要了解什么是教育评价,首先要了解什么是教育价值。美国学者格朗兰德(Gronlund, N.E.)在1971年以下列的式子表达教育评价的概念:

评价=测量(量的记述)或非测量(质的记述)+价值的判断

教育活动满足社会群体或个体需要就是教育的价值。而教育价值有“教育的社会价值”与“教育的个体价值”之分。“价值”这一慨念与“需要”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对教育的需要是一种特殊的需要。社会对教育的需要由个体(受教育者及其家长)和国家、地区对教育的需要两部分组成。

1.个体对教育的需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业的需要;(2)成就的需要;(3)求真与求善的需要;此外还有“安全需要”和“社交需要”等等。个体的需要是社会需要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2.国家、地区对教育的需要有以下方面:

(1)政治发展的需要;(2)经济发展的需要;(3)文化发展的需要

北京师范大学王蔷主编的《英语教学法教程》中认为:评价是一种广义的术语,它是在学生学会什么、能做什么的信息搜集上所做出的评价(Assessment is a broader term. It implies evaluation based on a collection of information about what students know and can do.)。

教育评价的概念

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的活动,是对客体满足主体需要程度的判断。教育评价是对教育活动满足社会与个体需要的程度做出判断的活动。是对教育活动现实的(已经取得的)或潜在的(还未取得,但可能取得的)价值做出判断,以期达到教育价值增值的过程。

教育评价的目的

北京师范大学王蔷主编的《英语教学法教程》认为评价的目的不同的因人而异。

(1)管理人员为教育提供了人力和财力,他们想知道究竟他们的计划是否顺利进行,唯一的途径是了解学生在课程学习中实施的情况如何。如果评价的结果与他们所期待的不同的话,他们就要调整计划,以便日后能更好地完成任务。

(2)教师把管理人员的计划付之实施,他们想知道在教学过程中已做了些什么,下一步该做什么;学生已经掌握的或能做的东西;不知道或不能做的东西。如果想计划顺利地进行,很大程度上得看教师能否最终实现计划的表现。

(3)没有人会比家长更想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学得怎么样。家长不能看见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他们得从学校和教师对孩子的表现的反馈中做出评价。

(4)最后是----学生想知道他们完成任务的情况,知道他们今后该怎么做,从自己的成功中获得信心和满足感。

部颁《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对英语课程评价的目的是这样说明的:“通过评价,使学生在英语课程的学习过程中不断体验进步与成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综合语言运用能力的全面发展;使教师获取英语教学的反馈信息,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和适当的调整,促进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使学校及时了解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改进教学管理,促进英语课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教育评价的相应术语汉语“评价”是评定价值的简称。英语表示“评价”的主要单词有evaluation与assessment和appraisal这三个单词。

assessment译作“评定”,用于对人的评定。它包括评级(正式或非正式的)、考试和考核。可以用于评定学生在某一学习过程中的成绩,也可以评定某一特定职业申请者的态度,也可以评定教师的能力。由希尔斯(Hills. P.J.)编写的《教育词典》(A Dictionary of Education)写道:assessment主要的重点是评定学生与学习的进展。

在管理学中,对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西文有一个专门的单词与之相对应,这个词是appraisal,有人把它译为“考评”,这是很贴切的`。

evaluation这个词,在我国大陆教育理论界通常译作“评价”,有时译作“评估”.关于“评价”,胡森等主编的《国际教育大百科全书》建议:保留这个术语,使其专门用于抽象的存在物,比如,方案、课程以及组织变量,这看来比较妥当的,这种用法意味着概括地估计事情的价值与成就。

教育评价与教育测量的区别:教育评价与教育测量有着密切的联系,教育测量是教育评价的基础,教育评价是在教育测量的基础上的深化。教育测量是对有关的属性分配数值。在本质上,教育测量属事实判断的范畴,而评价是在它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出好与坏、对与错、善与恶的判断。

北京师范大学王蔷主编的《英语教学法教程》指出,评价常与测试相联系,每当谈到评价的方法时,许多教师马上就想到测试。然而,评价与测试之间有一点是很不同的。评价通常以搜集到有关学习者当前情况的信息做出的,而测试只是搜集信息的方法之一(Assessment is often associated with testing, so speaking of assessment methods, many teachers immediately think of tests. However, there is an important difference between assessment and testing. Testing is only one of the different way to collect in formation)。

教育评价的主体可分为“个体评价”与“社会评价”两种不同的类型。

1.个体评价

个体评价是一种以个人为评价主体的评价,“个体”可以指一个人,也可以指具有共同利益的一群人。严格来说,个体评价以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1)个体的自我评价。此时,自我评价的主体是自我,评价的客体是自我的行为与结果。

(2)个体对他人他事的评价个体对自身以外的其他客体的评价,是个体对他人它事的评价。例如,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就是属于这一类型。

2.社会评价。是指从一定社会的角度来考察和评定现象的社会价值,判断现象对社会的作用之善恶、美丑、功过及其程度。

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评价。教育评价就其目的不同,通常分为“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两种类型。王蔷等编写的《英语教学法教程》认为,有三种评价:criterion--referenced assessment(目标参照性评价),Norm--referenced assessment(常模参照性评价)和individual--referenced assessment(个体参照性评价)。关于“个体参照性评价”该书是这样定义的:个体参照性评价是以学习者过去的(学习)表现如何,或他(她)的个人(学习)能力的估计怎么样为基准做出评价的。(Individual--referenced assessment is based on how well the learner is performing relative to his or her own previous performance, or relative to an estimate of his or individual ability.)例如,一位学了好几个月的课程后,只能说几句英语的学生,经过另一个月的学习后,他能比较流利地说英语(即使是有些地方不那么准确),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他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形成性评价(formative evaluation)是通过诊断教育方案或计划、教育过程与活动在存在的问题,为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提供反馈信息,以提高实践中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的质量的评价。一般说来,形成性评价不以区分评价对象的优良为目的,不重视对被评对象进行分等鉴定。总结性(summative evaluation)与此不同,它是在教育活动发生后关于教育效果的判断。一般地说,它与分等鉴定、做出关于受教育者和教育者的决策,做出教育资源分配的决策相联系。学生的毕业考试、教师的考核、学校的鉴定都是总结性评价的例子。这两种评价的不同点如下:

第一、评价的目的、职能(或者说期望的用途)(expected uses)不同。布鲁姆指出,形成性观察的主要目的是决定给定的学习任务被掌握的程度、未掌握的部分,它的目的不是为了对学习者分等或鉴定,而是帮助学生和教师把注意力集中在为进一步提高所必需的特殊的学习上。总结性评价“指向更一般的等级评定”.总结性评价与教学效能的核定联系在一起,它为关于个体的决策、教育资源投资优先顺序的抉择提供依据。

第二、听取报告的人不同。形成性评价是内部导向的,评价的结果主要供那些正在进行教育活动的教育工作者参考。总结性评价是外部导向的,评价报告主要呈递给各级制定政策或采取行政措施的依据。

第三、所覆盖教育过程的时间不同。由于形成性评价直接指向正在进行的教育活动,以改进这一活动为目的。因此,它只能是在过程中进行的评价,一般它并不涉及教育活动的全部过程。总结性评价考察最终效果,因此它是对教育活动全过程的检查,一般在教育过程结束后进行。

第四、对评价的结果概括化程度的要求不同。形成性评价是分析性的,因而,它不要求对评价资料作较高程度的概括。而总结性评价是综合性的,它希望最后获得的资料在较高的概括化程度。

除上述区别外,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在评价的准则、标准、方法等方面也有些区别。事实上迄今为止,在教育范围内进行的评价,最大量还是总结性评价。

部颁《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了,评价的建议:英语课程的评价体系要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形式的多样化。评价应关注学生综合语言能力的发展过程以及学习的效果,采用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既关注结果,以关注过程,使对学习过程和对学习结果的评价达到和谐统一。

第二部分:教育评价的步骤及其技术和方法

一般教育评价的基本步骤盖尔在《教育评价与测量》一书中,从教育活动展开这一侧面提出,评价活动可以分为:准备、实施与结果分析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适用于学生评价以外的其他评价活动。其中每一阶段又有若干项工作:

1.评价的准备阶段包括:背景分析、制定评价的方案和建立评价组织;

2.评价的实施阶段包括:相互沟通、收集信息、评议评分和汇总整理等项工作;

3.评价的结果分析包括:收集与目标相关的资料、收集非预期成果的资料、分析与解释资料、撰写评价报告和向有关方面提供反馈评价信息等。

教育评价流程图

学生评价的概念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领域中最基本的一个领域,也是教育工作者最关心的一项工作。现代学生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的学习,根据学生的实际改进教学过程,促进学生更好地发展。学生评价是对学生个体学习的进展和变化的评价。它包括的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学生思想品德、个性的评价等方面。测试是其最常用的工具,然而,学生的评价不只是测试,它还包括多种手手段和方式。

学生评价的基本步骤

第1至4步是评价的设计;第5步是评价的实施;最后一步是结果分析与处理。

学生评价的基本类型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学生评价可以分为:

“最佳表现(maximum performance)的评价”与“通常表现(typical performance)两种类型。最佳表现的评价主要用于判断学生潜力或学习成果。能力倾向测试和学业成就测试属于这一类型。通常表现的评价,主要用于判断学生的兴趣、态度等个性素质。它重点在于获得在日常情况下学生典型的反应。观察与日常行为记述是最常用的技术。最佳表现不等于通常表现,用最佳表现评价得到的信息去推断日常行为就有可能失误。

按照在课堂教学活动中的作用,学生评价可以分为:

1.定位性评价(placement assessment)。又称安置性评价、预备性评价。它主要是在特定的教学活动之前,判断学生的前期准备。它要解决的问题是:学生是否已掌握了参加预定教学活动所需要的知识与技能;在多大程度上学生已经达到了预期的教学目标;学生的兴趣、习惯以及其他个性特征显示何种教学模式最为合适。

2.形成性评价(formative assessment)。在学生评价中,形成性评价主要用于不断地反馈学生学习成功或失败的信息。它特别注重强化学生学习的成功之处,显示学生学习过程中需要改进工作的具体的学习错误。

3.诊断性评价(diagnostic assessment)如果把形成性评价看作是对学生学习错误的初诊的话,诊断性评价就是复诊。它的重点在于对学生学习中屡犯错误深层原因的调查。它需要一些精心准备的诊断性测试以及高度专门化的访谈技术。

4.总结性评价(summative assessment)它是对教学目标达到程度的判断,同时也提供了教学目标适当性与教学策略有效性的信息。

现代学生评价的基本模式教育评价的模式是相对固定的评价程序,它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对教育评价的基本范围、内容、过程和程序的规定。西方教育评价的模式一般都有较大的适用范围。不但可以广泛地用于学生评价,在实践中也被广泛地运用于课程与教学方案评价等各个方面。教学评价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模式:

1.泰勒模式

泰勒模式诞生于本世纪30年代,泰勒评价模式与现代学生评价的关系最为密切。这一模式的基本观点集中体现在所谓的”泰勒原理“中。泰勒原理是由两条密切相关的基本原理组成的:一条是”评价活动的原理“;另一条是课程编制的原理。泰勒评价模式的评价步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教育方案的目标;

(2)根据行为和内容对每个目标加以定义;

(3)确定应用目标的情景;

(4)确定应用目标情景的途径;

(5)设计取得记录的途径;

(6)决定评定方式;

(7)决定获取代表性样本的方法。

2.CIPP模式

CIPP模式诞生于本世纪60年代。有人对泰勒评价模式提出疑问,认为,如果评价以目标为中心、依据,那么,目标的合理性又根据什么去判断?教育除了活动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外,还会产生各种非预期的效应、效果,这些非预期的效果等要不要进行评价?……在西方,有一种教育流派认为,教育乃是个人自我实现的过程,用统一的目标模式去统一个人的自由发展,去评价教育、教学的结果,从根本上是不可以接受的。因此,他们对泰勒模式更为丰满。1966年斯塔弗比姆首创了CIPP评价模式。这是由背景(context)评价、输入(input)评价、过程(process)评价和成果(product)评价这四种评价组成的一种综合评价模式。

3.目的游离评价

这种模式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由美国教育家和心理学家斯克里文提出来的。严格地说,目的游离模式不是一种完善的评价模式,它没有完整的评价程序。因此,有人把它仅当作一种关于评价的思想原则。斯克里文断定:”对目的的考虑和评价是一个不必要的,而且是有害的步骤。“按他的观点来看,目标评价很容易使评价人受方案制定者所确定的目的的限制。因此,他建议把评价的重点由”方案想干什么“转移到”方案实际干了什么“上来。他认为,评价委托人不应把方案的目的、目标告诉评价人,而应当让评价人全面地收集关于方案实际结果的各种信息,不管这些结果是预期的还是非预期的,也不管这些结果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这样才能使人们对方案做出正确的判断。

学生评价的基本原则不少学者对学生评价的原则作过研究,其中最为出名的是格朗兰德在多年的研究基础上提出的五条原则:

1.在评价前首要的是要明确评什么;

2.评价工具的选择,要与评属性或被评的成就相一致;

3.全面的评价需要各种评价工具;测试是学生评价的重要的,也是最常用的工具,但是,仅有测试远不足以评价学生学习的全部结果。观察、访谈等调查技术在学生的评价中也应受到应有的重视。此外,在调试中,客观式测试与主观性的论文测试各有作用,偏爱一种方法而忽视另一种方法是有害的;

4.要清醒地认识运用评价工具的局限性;

5.评价是达成目标的手段而不是目的的本身。

英语课程评价的建议部颁《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提出了8条英语课程评价建议:

(一)体现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

(二)注重形式性评价对学生发展的作用;

(三)注意评价方法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四)注重评价结果对教学效果的反馈作用;

(五)终结性评价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语言的能力;

(六)注重3――6年级英语教学评价的特殊性;

(七)注意处理教学与评价的关系;

(八)各级别的评价要以课程目标为依据。

[参考文献]:

1、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7月

2、陈玉琨,《教育评价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2月

3、王蔷、程晓堂,(A course in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英语教学法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7月

4、钟启泉、崔允淳、张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解读,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年10月

篇9:试析幸福作为教育终极目的辨析论文

试析幸福作为教育终极目的辨析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通过三种路径对将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的各种观点进行了梳理与辨析。在一般对偶关系中把握幸福对于教育的意义,能够揭示幸福并非唯一的至善;通过幸福(感)与美感的二元性的分析,上述观点能都得到更好地论证。最后,有一些关于教育形式的终极目的论,也对幸福终极目的论有所启示。文章不是反对以幸福为终极目的,而是努力通过逻辑化结构化的辨析通融这一观点,希望教育者对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能有一个合理的把握。

[论文关键词]幸福 终极目的结构美感

幸福与教育问题提出的社会背景,首先是物质越来越丰富国民却越来越难以体会到幸福的普遍的自我意识,其次是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中政府对居民生活品质与幸福感的特别关注。问题提出的理论背景是,很多教育研究者将幸福推为教育的使命乃至终极目的,这一提法极具现实意义,但对幸福本身和幸福作为终极目的的具体内涵理解还有些模糊不清。本文通过对文献的梳理,努力以结构化的方式揭示幸福能否是教育的终极目的,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哪个幸福以及谁的幸福,这一观点在何种层面上成立,乃至如何把握这个观点,等等。

一、从一般对称结构来审视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

对称结构是指逻辑意义上的对比对照关系,一般对称结构对应于文章后两部分的特殊对称结构。一般抑或特殊是本文个体化的界定,即文章后两部分,将幸福感与美感和教育形式与教育内容作为对称项,是笔者方便问题论证假设出的逻辑结构,期望是一种创新。从对称结构出发,我们对于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的幸福能够有一个更为准确的定位。第一部分的一般对称结构有:教育目的的社会本位论与个人本位论,教育系统内与教育系统外,主观体验的幸福与客观评价的幸福,作为目的的幸福与作为手段的幸福,与德性统一的幸福和与德性对立的幸福。

首先,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是社会本位的目的论,还是个人本位的目的论?即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通常被分为社会取向的和个人取向的,那么作为终极目的的`幸福是社会的幸福还是个人的幸福呢?如果是社会幸福或者国民幸福感,那么就应该在大时段大背景中宽视角地去考虑幸福与教育的问题;如果是个体幸福,就要在教育的微观层面去细微地考虑幸福与教育的问题。教育目的的社会与个人两种取向是很难统一的,幸福被选作教育的终极目的可能是由于它可以同时是社会与个人的最高追求。所以这种选择可能是一种逻辑不清的下意识选择,把握作为教育终极目的的幸福首先要反思这一幸福是个体幸福还是社会幸福。

其次,幸福是教育系统内可以造就的,还是需要教育系统外才能造就的?如果说学校教育能够带来社会幸福是教育万能论的变体,那么个体幸福可不可教得呢?笔者以为,个体幸福不可教,因为幸福不像知识技能一样可以全部传递,教育系统不能也不应该为个体幸福负全部责任。个体幸福实现取决于才、德、力、命、欲五个因素,体育、德育、智育和生活观价值观的教育能够部分作用于才、德、力、欲四个因素。命的因素如教育系统外的社会与时代状况是教育系统所无法控制的。由于个体幸福是需求的满足带来的,学校教育不能满足所有人的所有需求,大包大揽只会导致教育计划和教学实施的混乱,在此意义上它不能将幸福作为终极目的来追求。

再次,幸福可以分为主观体验的幸福和客观评价的幸福,作为终极目的的幸福是哪一种呢,作为终极目的的幸福是谁的幸福?主观体验的幸福(A)都是个体幸福,有回忆的幸福、期待的幸福、虚拟的想象的幸福和当下真实体验的幸福,有沉醉的幸福和反思的幸福。客观评价的幸福的一种即整体社会或国民的幸福及至人类幸福(B),另一种是我们抽离出来作为评价、思考或谈论的对象,给予了客观标准的个体幸福(C)。在教育中幸福A是可制造的,刻意追求学生的反思幸福可能将教育引上歧途;幸福B不是教育完全能担当的,应该是学校和其他部门共同的努力方向;幸福c亦有经由教育而被异化的危险,比如,仅仅将幸福与经济能力相联系的取向。如果作为终极目的的幸福是学生在学及成人后作为社会成员的幸福,将教育的终极目的定位为幸福,学校教育就应努力形成学生建立在自我建构的效能感之上的自我悦纳的能力,重视心理学意义上的客观幸福感,形成合理的幸福标准,教给学生为他人创造幸福生活的意识,联合其他部门与社会成员共同致成国民乃至人类的幸福。

幸福既可以作为目的,也可能成为手段。如果教育目的应定位于培养“人”,最终也都可以表述为“培养什么样的人”,那么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亦应该着眼于人本身。如果被培养的是(少数)人的幸福,而非幸福的(大多数)人,幸福就可能成为被利用的手段。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的幸福被政治性或利益性地窃用之后,通过培养“幸福”及其感受力,教育可以让人忘记不平等和所受的压迫,放弃批判和为更好的世界和全人类的幸福而奋斗。因此,幸福是教育的终极目的的表述,要警惕一种未必然的“美丽新世界式”的控制企图。如齐美尔所言,“平等或自由的价值同金钱的价值一样,最终都不过是纯粹手段”,为自由呐喊和为平等点头都是太现代货币经济式的激情,现代社会“货币从一种纯粹手段和前提条件成为最终目的”。幸福同样可以附庸于金钱可能成为一种手段而非目的,幸福就是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本,幸福教育则完全可以成为一种稀缺商品被买卖。

最后,幸福可以与德性统一,也可以和德性对立,当幸福与德性对立的时候还是值得追求的吗?对于多数人来说,幸福只是个人满足的生理幸福,在西方哲学史上,幸福事实上一直都是德性的对立面。很多思想家都贬低个体对幸福的追求,比如,尼采认为以苦乐为宗旨的哲学都是幼稚的哲学,享乐主义、悲观主义、功利主义、幸福论,都是思想简单的东西:“在这些东西的基础上,任何一个意识到创造性的力量和一个艺术家的良心的人,并非没有嘲笑,也并非没有同情地俯瞰着”。学生是有个体差异的人,不可“被幸福”,亦不能按照“幸福”的程度来衡量教育的效果或学生的价值。即不是任何人都能幸福,任何人都应该幸福,有很多比幸福更有价值的东西值得追求。将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就是要求教育者追求和创造出受教育者的幸福,而不是要受教育者单纯以幸福为人生追求。因此,教育者应该将受教育者的幸福作为终极目的,反对教导受教育者为了私己的幸福抛弃德性,相反要使学生领悟到道德和幸福具有一致性,即有道德的人在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幸福的人。

二、从幸福与美感的二元性来审视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

从一般对称结构审视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对于什么样的幸福在哪一层次上怎样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我们能够有一个基本的理解。在这一部分,在教育者要将受教育者的幸福作为终极追求的前提下,我们引入和主观幸福构成二元结构的美感。笔者认为,只有理解美感和幸福的关系,才能更好地为学生创造幸福生活,培养真正幸福的人。

首先,或者为什么谈到幸福(感)必须谈美感?这是因为在公共知识结构中,幸福和美感总是发生联系:幸福感常和快乐相区分,美感常和快感相对立;美感基于共通感,幸福感有客观依据;两者都是愉悦的,都和道德伦理相作用;幸福和美的感觉常常并存,在体验较弱的“高级幸福”中有美,强烈的美感体验在低层次的幸福需要中亦有美;幸福给人带来美感,美感给人带来幸福@。所以,将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必须厘清美感和幸福的区别。

其次,为什么幸福(感)与美感具有二元性?对确立幸福为教育的终极目的来说,幸福一美感二元结构意味着什么?笔者认为幸福与美感时常交替出现,它们基于“截然相反”的生理-心理机制。从生活中的许多生理现象、语言现象及至理论史出发,可以设想幸福感和美感是两种恰好相反的生理-心理过程:幸福是一种精神能量的自足的充盈感,而美感是一种精神能量的自持的畅放感。幸福和美感产生自不同的文化――心理――生理反射弧,在生理和心理过程上讲,二者具有典型的二元性。幸福、美感二元结构给我们的启示是,应该结合美感的培育来培育学生的幸福。幸福、美感二元结构,有利于我们分析将幸福作为教育终极目的的相关论证中不甚清晰之处。 一些研究者将美感偷换为幸福的方式是,弱化结果幸福,强化过程幸福;弱化个人幸福,强化集体幸福;弱化低级幸福,强化高级幸福。比如将幸福和自由与解放,人性和生命,文化和精神以及创造创新联系起来倡导幸福教育。自由和解放需要牺牲,人性和生命需要锤炼,文化和精神存在斗争,创造和创新要付出艰辛,这些东西却每每和“不幸”相伴。幸福是结果或成就带来的,而非过程中产生的。所谓自由、生命、创造这些经由过程显现出来的范畴更多是美学所关照的,不能以结果幸福弥盖过程美。再如,马克思主义的研究者,将幸福理解为集体成就以及集体中的个体的全面发展带来的感觉,重新提倡道德幸福和劳动幸福。集体主义幸福、个人发展幸福、道德幸福或劳动幸福是客观幸福、过程幸福,也能称为协作美、劳动美、道德美。幸福或许只是有意义生活的副产品,所以可以将这些研究者的声音转译为:要获得幸福吗?崇尚美吧!将幸福确定为教育的终极目的的出发点是反对教育中的功利性,可能会由于强调过程和结果的成就感受而没有从根本上摆脱功利。从这一点出发,对高级幸福、过程幸福、集体幸福的追求就更应该取道于美了。

还有个别研究者直接从美学和休闲学的角度论证幸福是教育的终极目的,并套用美的定义,认为幸福本身是一种精神状态,是生命力的表现,是人本质力量的体现。这就完全取消了幸福与美的界限,在逻辑上是不是有些问题呢?放开思维,上述界限或许仅仅是由于时代的局限,上述思索也只是时代的思索,在人的全面发展得以实现的未来,可能幸福就是一种经常性的自我悦纳的心态,心境美和心境幸福就打通了。抑或,幸福和美感同工具本体和心理本体一样是一体二面的关系?全面发展来自二者的完美结合。而在必须做工具的今天,人们只是更向往幸福。

三、从教育之内容与形式的区分来审视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

幸福作为一种个人本位或社会本位的教育目的,首先规定了教育的内容,然后才对教育提供的相应的形式(教育方法、手段、环境与情境)有所要求。由于教育的形式更多地由教育系统自身来负责,所以如果有一种“教育本位的终极目的”的话,它必然是偏重于教育的形式的。如果幸福只是个人与社会本位的终极目的,应该还有一种教育本位的终极目的,和作为终极目的的幸福相互适应。

那么,基于教育形式的教育本位的终极目的设定是什么样的,它们以什么方式介入教育内容,教育本位的终极目的设定和作为终极目的的幸福是何关系?教育是为了不教育,教育本位的终极目的自然是指向教育自身,尤其指向教育形式。所以,笔者将“教育人”这种理想型视为教育的终极目的。“教育人”不是一种人性假设,因为政治人、生物人、经济人范型作为一种抽象没有全面概括人的全部特性。“教育人”可以作为人的一种属性,这种属性只能通过教育培养出来。当用“教育人”称呼一类人时只是为了强调他的这种特殊属性。由于指向教育形式,“教育人”就应该是掌握教育方法、手段、会改造教育环境创设教育情境的人。

“教育人”就是善于教育和自我教育的人。善于自我教育的人是自我调节型的学习者,他们不是为了外在的表扬和逼迫,而是出于对思考与学习本身的兴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积极愿望去学习。他们有策略地学习,能对学习本身进行反思,是终身的学习者。自我教育和教育他人之间能够自然迁移。“教育人”在学校中直接经验了教育这种活动,也默会了“如何教育”的知识。“教育人”有社会兴趣,对他人发挥有益的影响。“教育人”的培养不是要将普通教育师范教育化,专门设定相应的教育内容,“教育人”掌握的教育学是一种美学教育学,是探索自我全面发展的科学,探索社会新人塑造的科学。经由这种教育学,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幸福教育和美感教育,教育内容和教育形式才能协同起来,有机地纳入同一个过程。作为教育终极目的的幸福,也要和教育本位终极目的的“教育人”相结合,从而使学生努力理解自己和他人的幸福或不幸,在私人和公共生活中努力获得幸福能力或幸福创造力。

综上所述,幸福之外还有道德、审美乃至认知的价值等别的价值,还有非价值或多元价值的促进幸福的媒介即教育形式的价值,所以幸福作为教育的终极目的要处理和其他目的的关系。我们必须理解幸福“是怎样和人类需要联系起来的,在我们栖居的社会中它意味着什么”,它作为使社会变得美好的目标怎样和其他的合理目标相适应。尽管幸福也需要分享,但归根结底只是特定地对“我”有价值,幸福如何包含一种社会兴趣呢?将自我实现的过程幸福突出出来,或者直接将幸福狭义为诗与思或美善实践这样的“高级幸福”,也都是有问题的。为此,对作为教育终极目的的幸福要在不同的层次和结构中来合理把握。

篇10:相和大曲的基本形构之再辨析教育论文

相和大曲的基本形构之再辨析教育论文

相和大曲是我国汉魏时期集歌唱、舞蹈、器乐为一体的综合音乐形式,在我国传统音乐发展史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对后世宫廷和民间大型歌舞音乐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和深远的影响力。因此,相和大曲的每一组成部分都具有不可估量的研究价值,而其基本形态结构一直是相关学术领域研究探讨的热点,不少学术界的前辈对其奉献丰硕研究成果的同时,也留下了值得反复探索论证的疑点和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目前,关于相和大曲的基本形构的组成有几大说法,一种是根据历史文献资料《乐府诗集》卷二十六曰:“又诸曲皆有辞、有声,而大曲又有艳,有趋、有乱。辞者若羊吾夷那河之类也,艳在曲之前,趋与乱在曲之后……”(郭茂倩1979;376)和《历代乐志律志校释》之《大曲》中的记载,大曲的结构形式一般分为“艳、曲、趋、乱”。艳,即华丽抒情的乐曲,有带歌词和不带歌词两种(杨荫浏认为,“艳”也指一种舞蹈动作)。曲,即为正曲,大曲的主要组成部分,集歌唱、器乐、舞蹈三位一体。趋,也由歌舞乐组成,较正曲快速。乱,大曲的结尾部分,节奏紧张急促,“惟此有音乐,合舞而多不歌,歌者甚少”。

学者王同在其论文中将《宋书・乐志》中记载的十五首歌舞大曲的歌词进行比较后把相和大曲的基本结构分为序曲(艳:但曲:歌乐)――曲(慢速的歌舞乐)――解(但曲)――趋(快速的歌舞乐,也有不歌)。去掉了“乱”,增加了“解”这一形式结构。这里“解”的意义引用了杨荫浏的观点,即指不需歌唱的器乐演奏或器乐伴奏舞蹈的形式,有一定的音乐内容。袁静芳主编的《中国传统音乐概论》中也将“解”定义为器乐演奏或伴奏的舞蹈音乐,速度较快,可插入多次反复的'歌曲或器乐曲后面演奏,插入次数多少不拘。杨荫浏亦认为“趋”和“乱”为大曲同一类组织形式,不同之处在于“趋”为歌舞乐形式,“乱”为歌乐形式。

当下较为普遍的另一种分法是“解、艳、趋、乱”,其中“解”指大曲的主体部分,组成大曲的每一小曲为“解”, 它包括多段歌唱曲及每段后面的“解曲”,其歌唱部分重于抒情、中速,大曲一般至少有2――8解。第三种分法较前两种分法大相径庭,其中的“解”包含了正曲和解曲,如学者刘亚男所讲:“‘解’是表示正曲段落或乐句的量词,并非具有特定音乐功能和内容的器乐插段”。“艳”则指大曲中艳丽、抒情部分,可能是歌或不歌的舞乐。“趋”与“乱”的不同之处大致在于“乱”比“趋”更加急促、激烈,“可能没有舞蹈与它配合”(吴钊、刘东升《中国音乐史略》。

笔者对当下相和大曲形式结构的研究现状产生了一些疑问和自己的见解。

1、“乱”的定义为何存在歧义?《大曲》:“乱,此犹北曲中之煞尾。惟此有音乐,合舞而多不歌,歌者甚少。”清晰指出,乱是可歌可不歌的舞曲,而杨荫浏则认为乱是以歌乐形式存在的,没有舞蹈。“乱“的形态起源于商周时期的大型歌舞,例证有:①周代殷商后裔宋国公室祭祀祖先的乐曲《商颂》,战国屈原作词的楚声《招魂》,均由若干段组成的乐曲主体与结束部“乱”联成。它们与相和大曲《白头吟》“曲D乱”的结构形式几乎完全相同。②创作于西周初年的大型乐舞《武》已由引子─乐曲主体五段(五成)─乱(一成)3大部分组成,与相和大曲的大型曲式相比,除没有“艳”与“趋”外,其基本结构已大体具备。由此可以看出,乱的形态结构早于艳和趋的存在,并流传已久,而趋与乱的区别仅在于“歌或不歌“,趋极有可能是从乱中分化而来的,并随着历史的发展逐渐代替了乱的使用,这也许就是史料少有记载使用乱的大曲例子的原因。然杨荫浏提出从歌舞音乐角度称之为趋,从歌唱音乐角度称之为乱,本人持相反意见,一是有《大曲》为证,二是从商周开始,“歌舞伎乐时代”皆是乐舞先于歌唱,乐舞的发展应该比声乐更加成熟,为何到了相和大曲,乱却要摒弃乐舞,只保留歌唱?

2、“艳”和正曲之间的关系,根据《大曲》中记载;“始,似为但曲,有音乐而不歌。艳有歌亦有不歌,惟不歌者较少。”相和大曲一开始应该是一段纯器乐曲,而“艳”是歌或不歌的乐曲。如果杨荫浏根据字义的推断正确,那么“艳”应是歌或不歌的舞曲,从音乐形态结构判断,“艳”也应属于正曲的一部分。把“艳”作为序曲,是因为和正曲所要表达的音乐内容和思想感情的不同,实际上,艳不但出现在正曲前,还出现在正曲后“趋”前,说明艳对正曲既有说明引介,又有补充总结的作用。

篇11:谈历史概念的讲解教育论文

谈历史概念的讲解教育论文

中国历史,尤其是中国近现代史,有很多历史概念是历史的专业名词,而事件的发生又远离现实生活,让学生记忆起来感到很抽象,因此理解起来就很困难。但是,死记硬背、不求甚解的做法是不利于历史教学的,成效相对来说也比较小。但是,历史概念是人们对历史事实的概括和总结,是历史教学中最基础也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对学生提高历史思维能力、解决历史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教学中又不能忽视。所以,课堂教学中,要想提高学生的理性思辨能力,就必须正确理解、辨析历史概念,明了它的内涵和外延,这样对我们的教学会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一、用生活中的现象诠释历史概念

历史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在就比以前好,将来定会胜过今朝,而促使这一现象发生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生产力”是一个很大的概念,比较抽象、空洞,很多学生感到难以理解,就提出疑惑,这时,我就会以学生熟悉的身边事物进行浅显易懂的解释,比方说,以前我们穿的是粗布的手工衣服,而现在学生们身上都是质地柔软的成衣;以前我们用的是水泥课桌,现在,学生们用的是木质桌;以前我们住草房,现在生活、学习在宽敞明亮的楼房里……这些,都是生产力发展进步的表现啊!这样一来,学生对这一概念就会产生具体感了。

像中国现代史,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教材中出现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概念,乍一接触,学生都会感到不好理解。我结合学生熟悉的猪肉价格上涨的现象来讲解,就容易理解得多了。猪肉价格上涨,就是由于“市场经济”造成的,现在国家以增加猪肉供应量的办法来调整,以降低猪肉价格,这就是“计划经济”了。“市场经济”有一定的盲目性,而“计划经济”可以减少资源浪费,但是,如果统得过死,会压制和挫伤人民的生产积极性,二者是相辅相成的,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二、变换角色理解概念

中国近现代史上,日本发动过两次侵华战争,在提问学生是哪两次时,学生往往会不假思索的回答:甲午中日战争和抗日战争。甲午中日战争是正确的,而回答“抗日战争”就是错误的了,这是由于我们教材在讲述这一段历史的时候,是站在中华民族全民族抗战的立场上编排的,而学生的思维就被固定了。对这一问题的讲解,其实一点都不难,只要引导学生变换角色就可以了。“老师问的是日本侵华而不是中国人民啊……”

类似的概念失误还会出现在“抗美援朝”和“朝鲜战争”上。这两个概念也是站在不同国家的立场上来命定的,所以,讲课时,为了担心学生出现概念上的混淆(一定会出现的),我们在课堂教学中,不妨单独提出,让学生以不同身份来理解、讨论,正确理解、对比、辨析,从而加深印象。

总之,历史概念的教学方法多种多样,教学中切忌“概念化”教学,教师要及时导学、点拨,并要依据概念的特点并结合学生实际,选择恰当的方法来讲授,这样,课堂教学才会游刃有余,使历史概念由模糊到清晰,渐行渐近。

篇12:指使肇事人逃逸的行为之辨析论文

指使肇事人逃逸的行为之辨析论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以下我们将实施这种行为的人简称为“指使人”,实施的行为简称为“指使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这一司法解释意旨在于打击指使行为,以维护社会道德及公共秩序。然而,既然交通肇事犯罪属于过失犯罪,那么,认定指使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共犯是否科学呢?

让我们借助于简单的三段论逻辑推理方法来考察这个命题:

大前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或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小前提――指使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结 论――指使 人犯了交通肇事罪。

在这个三段论中,大前提是法律规定,是真实的。如果小前提也是真实的,那结论即指使人犯了交通肇事罪,便无可争议。但小前提是否真实,值得商榷。指使人没有实施也没有指使肇事者实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而真正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在交通运输过程中驾驶、控制交通工具运行的人员――即肇事人。从这个简单的三段论,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判断出:指使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结论不成立。但是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指使人却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笔者认为,该司法解释将指使行为与肇事行为混为一谈,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将指使人以交通肇事罪论共犯处,是不科学的。本文从分析逃逸行为的性质入手,并从其在交通肇事犯罪构成中的作用和共同犯罪构成原理两个角度对该司法解释提出质疑,从而指出该司法解释的不合理性,并提出笔者对指使行为的定位的一些思考。

一、逃逸行为的性质及其在交通肇事犯罪构成中的作用

所谓逃逸,即为躲避不利于自已的环境或事物而离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肇事人的逃逸行为是在交通肇事后所为行为,表现形式是逃逸行为的作为,其实质是逃避抢救义务及责任追究的不作为。本文所分析的只是单一的逃逸行为(若肇事人有“将被害人带离现场后隐藏或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罚。”)。肇事人主观心理只能是过失即是对被害人的死亡抱有侥幸心理,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逃逸行为反映了肇事人较为恶劣主观恶性,后果是使被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助,妨害了肇事责任的准确认定,经侦查制造了障隘。但值得注意的`是,逃逸行为并不因此上升为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构成要件。刑法第133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条明确规定,逃逸致人死亡并非交通肇事罪的客观要件,而只是一个独立的量刑情节。法律以此作为独立量刑情节意在警诫或期待肇事人为一定的行为,单一逃逸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单一的逃逸行为不是交通肇事犯罪的构成要件,指使人实施指使肇事者逃逸的指使行为更谈不上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指使人出于私利(逃避民事责任或免受牵累等)而见死不救的行为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必然受到社

[1] [2]

篇13:教育论文写作评价标准

教育学术论文是以教育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文章。教育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

一、教育论文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一般学术探讨文章,另一类是特殊研究报告。两类论文各具不同的特征。

一般学术探讨文章俗称“议论文”,是思辨性研究论文。这类教育论文的文体结构灵活多变,它主要依据研究者已有的知识经验积累和现成的文献资料就可写成,无须进行系统的专门的研究行动。我国教育期刊上发表的大多是此类论文。思辨性论文以理论分析和逻辑证明为其基本特征,在内容上,注重观点创新、理论深度和学术研讨;在方法上,常用因果分析、矛盾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结构功能分析、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科学抽象等定性分析法;在行文上,重论述轻叙述,重考证轻实证,重文献注释轻图表统计,重理论推理轻实践检验。

特殊研究报告大多是实证性研究论文,这类教育论文包括教育实验报告、调查报告、经验总结报告、行动研究报告、观察研究报告、个案研究报告等。之所以称为“特殊论文”,是因为这些研究报告的文体有其独特的结构模式。例如,实验研究报告的结构模式为:①报告的题目;②问题的提出;③研究方法;④实验的结果;③讨论与结论;⑥参考资料。一般而言,实证性研究的文体结构严谨,表述规范,格式相对固定,具有“应用文”文体的某些要求,在大多数情况下,研究者需经历一定的研究行动或研究实践才能完成。这类论文以检验假设、证实理论判断,或获得经验体会为主要特征。在行文上,一般先陈述研究背景、研究价值、研究目的或假设,有关变量、研究过程和方法,然后,重点陈述研究结果,并对所得到的结果进行分析讨论,指出新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最后,针对所得的研究结果,回答对理论假设的检验情况和是否达到研究目的、解决了研究问题,或陈述研究者的见解,也可提出进一步探讨的问题和建议。必须注意的是,对研究问题、变量、过程与方法的陈述,要清晰、准确,简明扼要;对研究结果的描述和解释要客观、平实,条理清楚;讨论问题应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采用科学的语体,恰如其分地阐析和评价;作结论应全面归纳、高度概括。

虽然上述两类论文的特征有异,但由于教育研究过程实质上都是提出问题、陈述问题或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或回答问题的过程,两类论文的撰写大致按此过程展开,因此两类论文的评价标准也有共性。

二、1974年出版的《美国心理学会出版手册》(第二版)规定了心理学研究论文的格式和写作方式。这一手册已成为心理学杂志发表论文报告的标准。据有关研究,心理学论文与研究报告的评价有如下8条标准:

1具有一个或多个具有理论意义的新结果;2研究结果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可应用性;3论文构思新异,或者以新方式说明老问题;4研究结果的解释明确合理;5论文以简明方式综合了新的研究数据;6论文指出了先前所持的某种理论观点的问题或局限;7研究有明确的研究图式、思路或者实验(或实践)操作;8所报告的结果或理论具有普遍性。

这八条标准中,突出了对研究结果的评价标准(见第1、2、4、8条),注重论文的创新性(见第1、3、5、6条)以及应用性和推广性(见第2、8条),此外,还重视论文的思路、价值、以往研究探讨、研究方法、数据资料、结果的解释等问题的评价。《美国心理学会手册》建议,在第一稿写好后,应让与自己意见不同的人来阅读和评价,而不应只让“朋友”来评定,这样才会更容易发现问题或错误。文章还要注意书写整洁和段落分明,这样会使论文阅读效果更好。

根据美国心理学会对论文和研究报告的规定和要求,一篇优良的心理学论文或研究报告,大致应回答五个基本问题:

1你研究什么问题?2你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3你用什么方法去研究?4你的研究有什么创新?5你如何解释发现的问题?

我们认为,如果将这五条评价标准赋予不同的内涵(即赋予教育论文评价方面的具体要求),那么,这五条标准也可作为评价一篇教育论文的标准。达五条标准以“问题”为出发点和归结,以逐步回答问题为主线,体现了一般的教育论文和特殊的教育研究报告所共同具备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或回答问题”这一基本研究过程。作者试图根据教育研究的情况,对上述五个评价标准的内涵作进一步阐释。

(一)你研究什么问题

研究以问题为诱因和起点,评价一篇教育论文的优劣,首先要判断研究者对研究问题的陈述是否明晰和具体。有经验的研究者,一般根据研究课题的内涵和课题领域的实际,去确定具体的研究问题和内容,进而确定论文的体系结构。一篇论文要探讨的具体问题以3至6个为宜,对每一个研究问题都要明确研究什么内容。要判断这些问题中哪些问题别人已经解决了、哪些是人们尚未解决且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否具有“探讨性”、是否需要我们花时间和精力去研究。研究问题的提出,角度要新,要有深度、有启发性,有进一步思考和探索的价值。还要清晰认识问题的重点、关键和难点,明确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每个研究问题的组合和排序,要显示一定的逻辑结构和理论框架,应具备完整性和严密性。

(二)你为什么要研究这个课题

评价一篇教育论文的质量时,还要看论文选题的背景、意义和价值。选题的水平,主要表现在课题的社会实践意义和理论建树价值。要判断该课题的研究成果,对人类社会发展、学科建设,对个体的生活、工作和学习可能产生的贡献。作为评价者,主要是通过通读全文后的反思,综合分析研究成果的作用和价值,来判断作者研究这个课题的必要性。

(三)你用什么方法去研究

在特殊研究报告中,通过分析研究方法的适宜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可判断所获得的研究结果是否可靠,因此要重视研究方法的评价。在教育调查论文和教育实验报告中常常用专门一部分或一段文字叙述所使用的研究方法及其运用过程,目的是让读者分析和判断该课题所使用的研究方法的适合性和科学性,从而判断所获得的研究结果是否可靠,进而考虑是否接受研究者所得出的研究结论。

在许多学术论文中,虽然没有对研究方法进行专门的阐述,但常常关注论文的研究视角和思路,这也属研究方法问题。在学术研究中,有时探讨问题的视角和切入点往往决定一篇论文的成败。只有思维方法正确,才能把研究问题引入讨论和深化。思维方法独特,还可以导致问题创新。

(四)你的研究有什么创新

论文的创新性是评价一篇论文水平高低的核心和重点。在实证研究中的新发现和新见解,在思辨研究中的新论点和独到的分析,甚至所用的研究方法和新的研究思路,均可视为论文的创新性。评价论文的创新性可有如下几种方法。

1根据论文中的文献述评。探讨以往有关文献,可发现该课题的研究基础和新起点,从而判断研究的突破口和创新点,区别哪些内容是已有的研究成果、哪些内容是创新成果、哪些内容是在别人研究基础上进一步的完善和深化的成果。

2根据研究结果。在特殊研究报告中,研究结果往往包含研究者的新发现,研究结果越丰富,研究者的新发现可能就多。重要发现会使人眼前一亮。一般学术论文,则要根据作者的理论观点去判断其创新性。

3根据论文中的明确表述,结合评价者的知识经验。通过论文中“摘要”、“分析”和“结论”等判断论文的新观点、新见解和新结论,在行文中常用“我们认为……”、“我们的结论是……”等字样。但必须指出,有的论文作者自认为是他们的新观点和独到见解,但实际上并不是什么新东西。因此,需对课题领域有较深入的了解和研究,并结合评价者的知识经验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

(五)你如何解释发现的问题

对特殊研究报告的评价,评价的重点是论文是否对研究结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在分析讨论研究结果时,是否结合研究者所掌握的有关情况,拓宽研究视野,是否对检验假设的情况能作恰当的解释,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合适的说明。

对一般学术论文的评价,主要看分析问题是否有深度,对现象的描述是否准确,对事件的评价是否恰如其分,对观点的论述是否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等。无论何种教育论文,都要求观点鲜明、正确,有说服力;解释或论述具有逻辑性、条理性、层次性和完整性。

总之,评价一篇教育论文一般应从问题陈述、选题意义、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分析深度、文章的结构和文字表达等方面去评价。重点是看研究课题的价值和研究者是否正确地解决了研究问题,或解决问题过程是否包含着创造性,是否达到研究目的。

交付概念论文

行政行为的概念论文

数学概念教学的论文

物理概念教学论文

概念隐喻与英语教学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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