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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孔乙己作文1000字
孔乙己作文1000字
在我们学校边上,有一条长街。街上有着许多卖零嘴的小吃,学生们下午放了学,若感到腹中空空,每每走到一家烧饼店前,花两三元买上个烧饼,以此压一压饥饿感。烧饼外面包个纸袋,用手轻轻拿着,慢慢地吃,倘肯多花五毛,便可以在饼外边加上一片生菜,或者一小根火腿肠,做为增加口味的调料了。如果出到五元,那还能买一杯奶茶,但这些顾客中,多是穿小学生校服的,大多没有这样阔绰,只有穿中学生校服的,才慢悠悠地踱近店旁的奶茶窗口,要上一杯热奶茶,捧着,慢慢地喝。
孔乙己是捧着煎饼吃而穿中学校服的唯一一人,他身格很高大,青白脸色,一头乱蓬蓬的头发,穿的虽是中学校服,可是又小又脏,好似很久前买的,也没有洗,因为他姓孔,又形似鲁迅小说中的'人物,人们便也叫他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吃食的人们便看着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又考不及格了!”孔乙己不理会,对卖饼的师傅喊:“一个烧饼。”便在桌上排出两个硬币,他们又大声叫道:“你考了最后一名!”,孔乙己瞪大眼睛说:“你怎么胡乱污蔑人……”“什么污蔑?我哥说前天又看见你在走廊罚站!”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微微迸出,争辩道:“罚站……不是考坏……中学生的事,你小学生管什么!”接着便是些难懂的话,什么“人生无限可能。”什么“ what can I do……”之类的,引得所有人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听人家说,孔乙己从前也好好读过书,但终究是因缺少管束,慢慢地考差了。
孔乙己咽下半块饼,涨红的脸色渐渐回复了些,小学生们又问:“孔乙己,你当真考过第一名么?”孔乙己看看问他的人,脸上做出不屑回答的样子,他们便继续问道:“那你怎么现在连及格都考不到呢?”孔乙己立刻显出底气不足的神色,嘴中还嘀咕什么。这时候,店内外又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有一回,孔乙己对我说道,“你上几年级了?”我答道:“七年级。”,他说“七年级……我便考你一考,鲁迅写的第一篇白话文小说是什么?”我心想:“老是不及格的人也配考我?”我转过头去,专心吃饼。许久,他见我不回答,很恳切地说道:“不知道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知识得记着。将来上初三时可重要哩!”我暗想我离初三还远着呢,而且这些基础的知识小学便是知道了,又好笑,又不耐烦,懒洋洋地答他道:“谁要你教,不就是《狂人日记》么?”孔乙己显出极高兴的样子,点头说:“对呀,对呀!鲁迅还有好多文章,你知道么?“我愈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孔乙己刚咽下了一口饼,正想说,见我毫不动心,叹一口气,露出极婉惜的样子。
孔乙己是这样使人快活,可如没有他,别人也是这么过。
有一天,老板正慢悠悠地撒芝麻,忽然说:“孔乙己已是好久没来了。”我也觉得他好久没来了,一个喝奶茶的人答道:“他怎么会来……他转了学了。”老板说:“哦”。“他老是吹嘘要考个第一,结果期末考试作弊,被发现了,唉……那般严格的考试是容易作弊的么? “后来怎么样?”“怎么样?没脸见人了,转到别的地方去了。“转到哪里去了呢?”“哪里……谁晓得?兴许是回老家了。”老板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撒着芝麻。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回老家了。
篇2:孔乙己读后感1000字
有哲人说过,悲剧是永恒的美。我认为,悲剧之美中又以凄美最为动人。《孔乙己》就是这样一部凄美的伟大作品。
《孔乙己》的凄美又妙在它完全隐在冷峻的语句中。通篇文章找不到一个带有感情倾向的句子,甚至找不到一个带有强烈色彩的字,一切的意味靠的是读者自己去体会。故事的视角被固化在特定的场景“咸亨酒店”的柜台前,主人公的一生就通过这样一个场景呈现在读者面前。但通过这样一个“窗口”,却可以洞悉孔乙己悲惨的一生,体会种种人情世故,这需要多么高超的技巧。
作者以貌似冷淡的语句给你叙述着上世纪初随处可见的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故事——一个好吃懒做,迂腐,手脚不干净,读过点书,还残存点做人的尊严的人因为偷窃被人打断腿,最后消失在这个人世间。本来,这样的故事乏善可陈。但经过先生的妙笔,孔乙己那有一点自以为是,有一点迂腐,有一点善良,同时,更有一点可怜的形象便跃然纸上,永远地扎根在读者脑海里。
孔乙己的形象如此丰满而复杂,与高度符号化的阿q相比,孔乙己多了一点“人气”,多了一点“性情”,更令人垂怜,更贴近生活。他既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也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坏人。他既值得同情又让人不齿,他的悲剧既有自身的原因更多的却是社会的责任。同时,在他悲剧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丁举人们的残酷和掌柜们、看客们的麻木冷漠,以及对社会的绝望。
《孔乙己》行文畅白明了,读不到半个精美字句。读完后你会觉得孔乙己一定是有这么一个人,就在绍兴,就在咸亨酒店里,先生只不过把这个人原汁原味地写进了文章里。
孔乙己的人生在“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冷漠的重复中一点一点地落下帷幕。没有悲怆的生离死别,没有怆天哭地的哀号,没有,没有、什么都没有。最后,这个人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而这种没有凄凉的凄凉,没有悲哀的悲哀却更加彻心彻骨,更令人心酸。
一个阴霾的世纪,整个社会都沉浸在一种人人不平等的压迫剥削,豁然梭至那书店中小说书柜专台前,低调而沉默。任凭窗外小雨淅沥,我却手捧着它——《狂人日记》被那悲愤的孔乙己的遭遇所打动了。“窃书不算偷!”一个强劲的声音在我心中呐喊。带着中国人民心底的悲哀,和着下层人民对知识的渴求,共鸣起来。在这期间,涌现出无数平民作家,鲁迅便是其中著名人物之一。他的《狂人日记》中的孔乙己使我百读不厌,常引我浮想联翩。
鲁镇的酒店格局,一个身材高大,脸色青白,皱纹与伤痕夹杂其中的清贫书生孔乙己,时常光顾于此,人们早已习惯这样了,进餐同时少不了几句捉弄与讽刺的话语,可一连好几天,他都不光顾酒店了,引得人们议论纷纷。
读到这一幕,我不禁对孔乙己心生怜悯,怎么能这样蔑视一个家贫而有志的书生呢?
我怀着对孔乙己的同情,愤愤地往下接着读,此时掌柜的发话了:“昨天,孔乙己到丁举人家去偷书,被抓后死不承认,结果被打了一天一夜,出门时腿折断了。”啊!真是个博取别人同情的小人,才会做出这种下流偷窃的勾当。可他偷的却单单是一本书,这……我似乎误解孔乙己了。
一行醒目的字夺入眼眶,天啊!孔乙己在端午节时分,死去了,而在死前所说的最后一句话,便是“窃书不算偷!”啊!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夸美纽斯说:“书籍是世界的营养品”,中国古话讲,开卷有益,而孔乙己,单为了这“益”字,不惜自己的人格,四处窃书。中国社会为什么不让诸如此类有志而善读的书生饱尝“营养”呢?窃书虽是不光彩的事情,但这是穷人丰满知识头脑的一种方式。孔乙己的死和那强劲的话语,左右着我,不禁感慨万分,潸然泪下,真是为了“读书事业”而奋斗。
开卷有益,不开卷而绝无益。
“窃书不算偷!”这声音在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也鼓舞着我更加努力地读书!
篇3:孔乙己读后感1000字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平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读。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平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篇4:孔乙己读后感1000字
第一次看到这篇文章,是初中的时候,现在还隐约记得老师抠字眼给我们讲某个字所表达出来的感情,当时为鲁迅写出的精辟的字句所震撼,如今再读,更多的,是对这篇文章所架构出来的旧中国社会的悲哀所感叹。整篇文章都充斥着对旧中国社会和旧教育制度的控诉,如同成千上万个人透过这篇文章呐喊一般,惊醒人们。最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孔乙己,是一个邋遢的人,却身着象征富贵的长衫和那些贫困的短衫帮一起站在酒店喝酒,那象征这富贵的长衫却也破破烂烂,还要在喝酒的时候结结巴巴地反驳掌柜和短衫帮的取笑。明明就是穷人,却固守阔绰的姿态,连给钱也要做作地“排”出,表现表现出人炫耀的心态,孔乙己拼命地想与短衫帮划清界线,故以读书人自居,但实际上,孔乙己自始自终都没有逃脱贫穷的命运,孔乙己是封建教育的一个牺牲品,本应被人同情,却被众人嘲笑,足以说明当时社会的阴暗,故事就以此开始,我可以理解孔乙己的心情,读破万卷书,却无法获得官位,到最后甚至因此被人所嘲笑,不禁自问:我读了数十年的书,连读书是对是错都分不清楚,几十年枯燥的日子到最后什么都没有换来,剩下的,只有禁不住内心拷问的心。这就是当时的教育所致,所以,孔乙己从头到尾都是以一个牺牲品的角色空虚地活着。之后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中念着什么“之乎者”之类的话语,他人听不懂,只是不停地取笑他,甚至越加的厉害,更显出孔乙己被教育所禁锢、毒害的心,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弄到讨饭、偷窃维持生计的地步,有怪得他人?孔乙己好心教我“茴”字的写法,却被“我”置之不理,叹了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那无用的知识,原以为还可以教小孩子。但连小孩都不愿学,又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文章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通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己。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么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己早已注定的命运。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篇5:孔乙己读后感1000字
孔乙己的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篇6:孔乙己读后感1000字
今天,在书架上查找资料,无意间看到一本九年级上册语文,抽出来顺手一翻,就看到了鲁迅先生的作品《孔乙己》,立即被它吸引,不仅一口气读完了全文,还把文中的插图也仔细看了看。对于这篇文章我并不陌生,早年读书时就曾学过,但那时学得似懂非懂,觉得鲁迅的作品很深奥,不容易理解透。
记忆中,孔乙己是个旧社会的读书人,他身材高大,穿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话总爱卖弄学问,满嘴的“之乎者也”,经常被店里的酒客们当作笑料取乐。他偷书,却狡辩为“窃书不算偷”,后来由于自己发昏,居然偷了丁举人家的书,最终被打残致死,实在是可笑又可怜。但他其实也有可爱的一面,那就是每次喝酒吃茴香豆时,他总不忘把为数不多的豆子分给小孩吃,嘴里念叨:“多乎哉,不多也……”,逗得大家直乐。他还喜欢教店里的小伙计写“茴”字,说“茴”字有四种写法,尽管小伙计很是不屑,但他却教得特别认真……
没有想到,多年过去了,初中语文教材修订多次,这篇文章依然作为经典篇目保留在中学语文教材里,足见其艺术价值和教育意义之深远。随着光阴流逝,阅历渐增,我也陆续接触了更多鲁迅的作品,今天再读鲁迅的《孔乙己》一文,竟然另有一番感受来。
感受一:人物刻画简洁传神,呼之欲出的形象深入人心。文章一开头,简介了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揭示了孔乙己生活的社会背景,为后文他的悲剧命运埋下了伏笔。孔乙己一出场,作者写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仅仅一句话,一个“站”字,以及“穿长衫”和“唯一”二词,就将孔乙己清高自傲、迂腐可笑的独特形象刻画出来了。“站”表明他属于“短衣帮”一类的穷人阶层,而“长衫”说明他思想上还是以读书人自居,“唯一”揭示了他的另类、独特,表明他是一个对自己身份认识错位的迂腐可笑之人。孔乙己既没有“长衫客”优越的经济基础,又不肯像短衣帮那样靠劳力谋生。如此不伦不类的身份意识模糊,让他在鲁镇咸亨酒店里与大家格格不入。鲁迅寥寥数字,将一个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的读书人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呼之欲出,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当然,包括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窃书不算偷”之类的语言,更是深入人心,把孔乙己迂腐的读书人形象勾画得入木三分。
感受二:孔乙己的悲剧既是时代赋予他的,也是他个人性格造成的。孔乙己所生活的时代,是一个等级制度森严、贫富悬殊、世态炎凉的社会。作者巧妙地借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以柜台为界,豁然将权势阶级与穷苦百姓划开。柜内代表富人阶层的“长衫客”,他们“踱”进酒店,坐在里面,要酒要菜慢慢地坐着喝;而柜台外,是穷人“短衣帮”,他们只能站在柜台外喝酒,而且多数时候没有下酒菜。柜台仿佛是富人与穷人的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孔乙己作为一个穷秀才,未能通过考取功名进入富人阶层,却偏又放不下读书人的架子,不肯像短衣帮一样靠劳力或者技术养活自己。他的思想深受封建教育思想毒害太深,造成他鄙薄劳动,不肯与短衣帮为伍,终日以读书人自居,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类,然而却不具备真正“长衫客”的经济基础,自然也被“长衫客”们所唾弃和侮辱。如此不被社会接纳,世人包容的孔乙己,却偏又特别虚荣好面子,好喝懒做。自命清高摆读书人架子,却四体不勤,偶有偷窃,被人打得伤疤到处都是,遗人笑柄。最后竟自己头脑发昏,竟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被打折了腿,又无人关心问候,最后落得惨死的结局。鲁迅以含蓄的笔触,既揭示了造成他悲剧命运的社会原因,也道出了他丧失自我尊严乃至性命的性格原因,读来令人心酸和叹息。
感受三:孔乙己对自己身份认识的错位,注定他找不到适合自己生存的土壤。在鲁镇咸亨酒店,他穿长衫而又站着喝酒,足见其经济地位低下,让他无法真正成为咸亨酒店的“长衫主顾”。但他又不甘心,偏要把自己归入“长衫客”一边,他挣扎,想逾越,却始终不能摆脱窘困的生活现实。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实际上是他内心的物化,但精神追求的错位,却让他找不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立足之地。他处处卖弄学问,想得到别人的尊重,却反被奚落和嘲笑;他懒惰成性,有偷窃毛病,却故作清高,以读书人自居;他好喝小酒,却囊中羞涩,只得靠给人写字赚点小钱换酒。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本属于下层穷苦阶级的人,却硬要把自己定位于高于短衣帮的“长衫客”一类。他在“长衫客”和“短衣帮”之间,均属于不被接纳的对象,因此经常受到“长衫客”的欺凌,“短衣帮”的嘲笑。他不肯面对现实,承认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事实,却总想卖弄学问,博取虚荣心的满足,结果是两边受到打击和排斥,把自己陷入一个身份尴尬的境地。孔乙己深受封建教育思想的毒害,把读书视作获取功名利禄的唯一途径,从而轻视劳动,轻视劳动人民,不愿降格与之为伍。他这种不肯正视自身,正视现实境况的思想认识,自然导致了他在旧时代的冷酷社会里无处立足,以致于最后把自己逼进生存的死胡同。
孔乙己作为封建文化教育的殉葬品,他的悲剧命运令人叹息。好在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开放多元化的时代里,读书人活跃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他们勇于开拓,富有创新和拼搏精神,不仅实现着自己的人生价值,也为社会创造着价值与财富,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社会群体。有时我想,孔乙己要是生活在现代,也许早已成为了一名技术工人或者生意人,也不致于落得那样悲惨的结局。为此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里,也深深体会到:读书要读活,读活才能生存,读活才有出路!
篇7:读《孔乙己》1000字读书笔记
读《孔乙己》有感《孔乙己》是鲁迅继狂人日记继《狂人日记》之后第二部抨击封建制度和文化的小说,讲述了一个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的悲惨遭遇,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但他在科举制度的毒害下,除了满口“之乎者也”之外一无所能穷困潦倒,成了人们取笑了材料,为生活所迫,他偶尔做些小偷小窃的事情,终于被打断了小腿,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的死去。
穿着旧长衬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的白色虎子,这就是鲁迅所描写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文受着也爱面子就是他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得一看乃至一提。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的去记他也不用刻意的去忘记他。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特别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如此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以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是那么自私,而人秘系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就是为了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么这也不怪他们,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时间,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们有怎么回去关心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别人了,但是去还是有一些人比以前的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应该要有人反省一下自己,科学带来的到底是福还是祸。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到,跟不希望漠视人性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与往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第一次读鲁迅的《孔乙己》实在初一,那是对这边文章的理解是一片空白,现在,再次品味《孔乙己》似乎看出了些问题。
孔乙己的“善”孔乙己是一个善良的人,这一点我不可否认。古语曰“人之初,性本善。”这世上本就少有为恶之人,从孔乙己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吃以及他从不拖欠酒钱,在这里,孔乙己的善良表露无疑,一个善良的老头。
孔乙己的“恶”并非说孔乙己是一个无恶不作的人,他的生活已然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可他依然放不下读书人的假紫,若是他在学问上有所作为也就罢了,可他一事无成,他不读书也不求上进,又不会营生,却还狡辩到:“窃书,不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读书人读书人。”我似乎觉得孔乙己简直玷污了“读书人”这一神圣的称号。
最后,没有人再见到他,或许已经死了。
篇8:网1000字作文
网1000字作文
生活像极了一张网,一张反复折叠,复制粘贴的网。宝玉的命运,黛玉的命运,或者是宝钗的命运,也许是你我的命运都交织在一起。贾宅那又厚又红的围墙,圈禁了多少人的幸福,又圈起了多少人的悲剧。晴雯被逐,尤二姐吞金,尤三姐自尽,黛玉魂断,可卿离世……难道说这些人的悲剧早已注定?还是说这就是生活?我不信天,亦不信命。这些人的`死究竟是为了什么?竟没有人觉悟,没有人反抗?所有人都陷入了一张巨大的网中。网的名字叫做封建礼教,世俗功利。
倘使有人反抗了,即会冲出这张网,为什么自己的命运要交与人手?可惜,没有人去反抗。红楼的结局可以有很多种……
A如果宝玉冲出了这张网……
镜头拉至贾府宝玉 ,宝钗婚礼现场:一时大轿从大门进来,家里细乐迎出来,十二对宫灯排着进去,倒也新鲜雅致。傧相请了新人入轿。宝玉见新人蒙着头巾,喜娘披红扶着,下首扶着新人的你道是谁?原来是雪雁。宝玉看见雪雁,犹想:因何紫鹃不来,却是雪雁,心中已有疑惑。待要拜堂之际,忽大彻大悟,飞奔到潇湘馆去寻黛玉,只留下声“对不起”。
那么,黛玉不必焚稿断痴情而死,宝钗可免孤苦伶仃一人扶子。我坚信:命运掌握在你手里。
B如果黛玉冲出了这张网……
镜头拉至贾府宝玉 ,宝钗婚礼现场:一时大轿从大门进来,家里细乐迎出来,十二对宫灯排着进去,倒也新鲜雅致。傧相请了新人入轿。宝玉见新人蒙着头巾,喜娘披红扶着,下首扶着新人的你道是谁?原来是雪雁。待要拜堂之际 ,黛玉出现婚礼现场,说了一句“跟我走吧”! 宝玉从头至尾根本不知此事,不知他会娶的是宝钗,怪只怪在黛玉不说,宝玉不说,那黛玉的结局岂不是自己一手造成的么?
这张网实在是太大了,网络进了整个封建社会,悲剧一次一次的重演,重演……封建社会,短短四个字,却无情的夺去了多少人的生命,幸福与快乐,然而终将会有人起来拯救社会,只是时候未到……
c如果宝钗冲出了这张网……
镜头拉至贾府宝玉 ,宝钗婚礼现场:一时大轿从大门进来,家里细乐迎出来,十二对宫灯排着进去,倒也新鲜雅致。傧相请了新人入轿。宝玉见新人蒙着头巾,喜娘披红扶着,下首扶着新人的你道是谁?原来是雪雁。宝钗心中挣扎万分,她深知宝玉与黛玉两情相悦,自己也是迫于无奈,母命难违。她嫁给宝玉会有幸福么?这极可能是三个人的不幸。正当拜堂之际,宝钗把自己的头盖取了下来,对宝玉说:“去找你的林妹妹吧!”说完,她也轻叹了口气。
其实,或许贾母心中后悔,或许凤姐心中不忍,或许雪雁偷偷说出真相,或许王夫人,或许是薛姨妈出面阻止……那么多人可以冲出这张网,他们却选择了无动于衷,这场悲情的发生又是谁的错呢?假如 ,所有人一起冲出这张网……
我心中明白这张网大而坚固,不是说冲既可以冲的破,只是因看众人愚昧,自己命运竟甘愿交与人手,心中愤愤不平,才做出以上假设。若与君想法冲突,还请见谅。
篇9:1000字作文
分享1000字作文
大雁啼声南迁,雄鹰扑打着翅膀,翱翔天际,它们同一片蓝天飞翔,分享着同一片蓝天;绿草青青,树木成荫,花香遍地,草木在同一片土地汲取甘露;行人匆匆,旅人闲来无事,人类在同一片土地生活。分享着整个世界的居所,分享是个具有魔力的东西,给我们以快乐,更给我们成熟的处事能力。
分享能带给人们精神上的快乐。分享是一种独特的哲学,独树一帜。只有懂得分享的人才能够明白蕴含其中的快乐,因为,当他们在分享的时候,会感受到精神上的愉快。比尔·盖茨曾说:“每天清晨当我醒来,我便思索着如何与他人分享我的快乐,因为那会使我更快乐。”世界首富都如此,比尔·盖茨也的确如他自己所说做到了与别人分享他的快乐:他与世界上的人们一起分享着他最新钻研出来的成果;他与社会分享自己的财富,将自己大部分的资产,用作了慈善事业;他与世界分享他的骄傲,他发明了完美无缺的“Word”,苦苦和员工熬夜了三天,却毫无怨言。他在分享中得到了人们的敬重,得到了世俗所不能及的光环,但是在这充满了真诚敬重中,他获得了更多的快乐,因为,明白了如何去快乐的分享。不会分享的人只能在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自以为是“幸福”地度过每一天,他们不明白也从不会容乃别人的意见,别人是对的,他也是对的,别人错的,他还是对的,总归到他那里,别人就没有理了。没有分享,没有开阔的心胸,而心胸狭隘如何能有真正的快乐?分享就似一种润滑油,有了它便可以磨平棱角,更好的与周围的人相处。
分享能够提升人生的境界,它可以使你更加高尚,赢得人们的尊敬,赢得名誉。竹林七贤徜徉在山水之间,吟诗作对,在分享彼此的志趣之时升华了各自的情谊,却最后因为互相猜忌,下场凄惨,由此可得,他们根本就没有悟出分享的真谛;居里夫妇毫不吝啬,并没有申请专利,而是将镭的冶炼方法公之于众,无论是否有关于富有抑或是贫穷,他们最后落魄到,要由人捐赠一克由自己发现的镭,这是多么讽刺,但是他们与世人同享,所以他们成为了我们教科书上,要学习的科学家,学习精神的科学家……因为有了分享这个词,又有了分享的事情,所以人与人之间深存的'隔阂渐渐消失,使他们有了人性,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有了分享,他们播种下一颗小小的种子——乐于分享,所以,他们在收获的季节,收获了双倍的幸福;因为分享,他们虽不一定名留青史,但是他们得到了尊敬,这是他们应得的。
分享能使我们更好的沟通交流,使我们小集体的关系更加融洽,有可能也会使国际的关系更融洽。世界是一个大家庭,各国文化,都很灿烂,需要人们共同分享。回想那中国古代闭关锁国的历史,那个因为问别的国家而出丑的皇帝,我们不难发现,封闭锁国,使我们落后,以为不分享,所以我们的进程慢了一拍,再想想,各个国家对科技的吝啬,无不令人汗颜。现代社会需要分享,我们应当学会分享。因为分享可以让文化逐渐趋同,攀登到另一个新的高峰,分享能创造一个和谐宁静的世界,一个充满了快乐与关心的温暖世界,它将有的是温暖,而不是冷色调。
学会分享吧,学会架起桥梁。这个世界需要分享,因为它需要爱,因为因为需要爱,所以,它才需要分享
篇10:作文1000字
作文大全1000字
作文大全1000字:人生的前行之路
回首过去,令我惊叹的是我已经前行了十年。
十年看似漫长但我在这些年里头却过得十分有意义。因为为了心中因年龄不断增长而不断改变的目标,我一直不畏艰难险阻地前行着。
随着心中的目标一一在我面前实现,我总得依依不舍地告别些什么,与此同时,我也是满怀期待地迎接着新事物的到来。无论时间的年轮如何乏味地自转着,我总是忘不了——
小学时的我是那么的天真活波,日子过得是那么的无忧无虑。在课堂上,听老师同学们讲故事;学唱歌谣;学画画;在课后,就三五成群的到操场上玩耍:老鹰捉小鸡;跳飞机;丢手绢,不一会儿操场上就洋溢着我们的欢声笑语,多么快乐的时刻啊!转眼间,我就成为了一名六年级的学生,这一年可就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心所欲地玩了。
为什么呀?因为我早已为自己的前途定下目标——考上一所重点的中学。这也算是我在人生前行路上的一大转折点吧!这不,我每天早早就到学校开始一天新的学习之程,晚上也是丝毫不敢懈怠自己,开起夜车来在题海中遨游。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我考上了我镇上颇有名气的中学,在喜悦之际,我依依不舍的告别了充满无限童趣的小学,迎来了丰富多彩的中学生活。
毕竟是前行路上的另一站,中学对于我,这个还尚许保留一些爱玩之心的女孩,顿时使我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语文大幅度的文言文;数学繁琐的问题;英语数不尽的单词;生物地理的会考;还有体育的考试……
我曾经多次反问自己:难道我的前行之路就要在此终止了吗?难道我是一个遇到困难就会退缩的人吗?难道我比不上那些跟我同龄的人吗?还是我天生就比人笨?不,这不可能!我相信只要我肯吃苦,在学习上多下功夫,一切都会迎刃而解的。
于是,我每天都比别人早起,背文言文;背单词;在周末,把玩的时间都用在解决数学的问题上……我很高兴,你知道吗?我竟然从第一次的第十一名进到了班上的第五名,我成功了!看来“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攀登”这句话是正确的。
可令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最重要的中考我居然失利了。这对于满怀信心的我无疑又是一次大大的打击啊!我人生的前行路上又被一个巨大的'石头挡住了:“搬还是不搬”这句话在我脑海中久久回荡,最终我毅然选择了要把这石头搬到山底下去。因为下一个目标就在不远处……
人生的前行路在我眼中是永不会因外界的一草一木而终止的,只会因我的努力而愈闯愈宽敞,明亮,直至通到我最终的目标——每个人都向往的大学!
作文大全1000字:挫折伴我前行
春日的微风摇落了最后一朵花的笑靥。站在花园里,我仿佛看到不久前飞舞的蝴蝶,它们或亭亭玉立于花上,或比翼双飞于花间。一朵花的盛开,人们只惊叹于她盛开时的美丽,却忽略了她背后的汗水与泪水。我想,我也是这样想的。
学习上,我是一个失败者,不知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萎靡不振常常被困难压倒,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使我习惯了逃避,面对困难,唯有逃避。一直以来,别人的青春是兵荒马乱,我的青春是单枪匹马,我总是在一个深渊里,自己和自己打得不可开交。
身为学生,学习,考试,就如一件件不可磨灭的任务一样,如影随形。曾经的我,是考场的勇士,是分数的宠儿,如今也......
期末考复习阶段一次次的模拟考已使我对自己失去了信心,每当看到试卷上那凄惨的分数是终于做到了漠然无情,无动于衷。想起自己曾经为了八十九分的考卷哭泣,在想想现在却在期盼着可不可以及格。是我堕落了吗?学习上,分数将成为我永远的挫折。
偏科,这不得不说是我非常严重的一个毛病。极端的成绩就如同我本人一样极端,没办法,我只钟情于语文,钟情于我所依赖的文字,对于那些干燥乏味的数字丝毫不感兴趣。我可以为了一篇文章画上一个下午的时间去琢磨,却不愿花十分钟去研究一道数学题。这或许就是我数学学不好的根本原因。每个老师都对我说,学习上,长短腿很不好。
妈妈也对我说,偏科很不好,我有什么办法呢?我也想学好数学,考好物理,我也想解出令别人毫无头绪的难题,我也曾试着喜欢它们,救一科死一科,我也得为我的语文着想啊。好像我就天生没有那细胞似的。
这次的考试公布出来了,别人满分的试卷我刚刚及格,我无语。本以为自己会大哭一场,到了现在,眼泪似乎也是奢侈的了,以一种习惯让人惧怕。
回家的路上,蜗牛的速度后留下一个常常的身影。仰天大喊:折了翅的鸟儿还能再飞翔吗?
六月的天气永远那么难以琢磨。一场大雨过后,到处散发出大地的芳香。远处的蓝天,绿树似乎都在朝我招手,向我示意。走出家门,望着刚洗过的蓝天,我好想看到了:我看到了一只翅膀受了伤的小鸟在空中自由翱翔,飞得那么独一无二,那么特别;我看到了父母老师在对我微笑。我懂得了,折了翅的鸟儿依旧可以飞翔,依旧可以飞出勇者的风范,我明白了,只要扬长又何顾那一点避短?
回到家,单行本上留下这样一段话:风,飞扬着我的梦想;雨,充满了我的胸膛;雷,击打着我的主张;电,划亮了我的天堂。挫折必将引领我走向壮美与辉煌!
暴风雨来临,我不再恐惧,我要高呼:“挫折必将引领我走向壮美与辉煌!”
作文大全1000字:前行路上,有你就行
前行路上,没有坚持相随,便会后悔,直到生命的最后那一刻。
一只肥肥的灰黄色的毛毛虫在不断挣扎着束缚它的蜘蛛网。随着时间的流逝,一次,两次,三次……的挣脱也失败了。它躲不过死神降临到它的身上的厄运,它那肥胖的身子的蠕动已经在慢慢的停了下来,似乎可以看见,它的眼睛露出绝望,在仰天长叹着命运的不公平,后悔着自己为何会陷入这样的绝境。
蜘蛛网吊着它,它的身子也由像是站着一般,慢慢的变成了平躺在空气中。它的毛,它的身子都在缩短着,在它的那处地方,充满了死亡的气息。它,已把绝望给慢慢封闭上了;它,已把自己的生命交给了死神,再也回不来了。
过了一会儿,一只比它还要小几倍的蜘蛛在收着网,收着这份偌大的收获。它知道,它必要美餐一顿了。带着喜悦,停留在网上想了一会,便顺着网来到毛毛虫的身边。环绕着它几圈,然后向上爬,它的触手在不停的比划着。这样子的反反复复,毛毛虫身上已经出现了白色的痕迹。这白色,是带毛毛虫走向死神身边的一种死亡之线。蜘蛛缠着收获到的食物,要包裹成一个“白色喜悦”是一个大工程。蜘蛛好像已经累了,在一个类似于它的家的地方歇息了下来。在过了不久,又继续工作了。反反复复,终于将这一大美食,尽收在自己的腹中了。
我静静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至它生命结束的那一刻。没有去帮它,挣开死神的锁链,没有去帮它,任由它被死神带走。因为我知道,毛毛虫在它的人生前行道路上最紧要的时刻,慢慢地将人生前行路上必不可少的坚持给抛弃在白茫茫一片的沙漠中。放弃了坚持,又何有生命之说。
蜘蛛结网,贵在坚持。若不坚持,有何能可收到偌大的喜悦?毛毛虫的死,溃于放弃。若不放弃,继续挣脱着这个像是死神的手,又如何会让蜘蛛饱餐一顿?在我们前行的道路上,坚持就像阳光,没有它,万物都不可能生长。同样,没有坚持,人生就会失去像阳光的生活。正如泰戈尔所说:“只有经历地狱般的磨炼,才能炼就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出世间的绝唱。”
蜘蛛的网,能把一个个的生命带到死神的手中。我们生活中自己结的网,也能让我们走向绝望的路上。毛毛虫生命结束的那一刻,不仅感叹生命是如此的脆弱,更加认识到人生,如果少了拼搏,坚持的意志,那就真的可能让我们把自己,逼上绝望的深渊。那么,在我们的前行路上,就真的不能让坚持成为空谈,让努力变成泡沫,一点一点儿的破碎。
在我们前行的路上,难免会遇到挫折。当遇到困难挫折时,千万不要让绝望充满了我们的思想,让死亡之线环绕在我们身边。台果你是对的,那么坚持的结果,就是阳光温暖的抚摸着你,让你拥有一双洁白的翅膀在蓝天下自由地飞翔。
在前行的路上,只要有坚持相随,就行。
篇11:偶尔作文1000字
偶尔作文1000字
偶尔想要放纵自己一会。去看看他们眼中的山河。――题记
在这漫无目的但忙忙碌碌的旅途中。好像一不小心就会把真正的自己给丢了。我自幼就贪玩。在吟诗作对的过程中我会跑去捉小鱼小虾。在听父母训斥的时候也会和隔壁家的小伙伴挤眉弄眼。在听幼儿园老师指手画脚整理队形的那段时间内我会偷偷拉着一群小伙伴去玩滑滑梯。
随着学业压力的增大。学业难度的拔高。我体内所有的贪玩因子都被生活狠狠压制。父母也不再时不时和我打闹。每每望向他们。他们的眉头也是紧缩的`。他们挂着嘴边的话语早就从“这周末你想去哪里玩。”“十里荷塘的荷花开了我带你去看。”“我今天带你去吃披萨。记住要瞒着你妈妈”猛的转变成了“这道题这么基础你怎么也错”“你要努力考上一中。你考不上我们也懒得管你了”“你这成绩怎么一次比一次差。下次索性不及格好啦。”那些刺耳的挖苦几乎占据了我所有的日常。还有他们自认为正确的对我的生活的所有规划。
“我想在山林里砌一座小屋子。每天享受阳光沐浴的喜悦和微风拂过的温柔。”一个小姐妹在我们叽叽喳喳地抱怨生活的时候突然出声说到。
我也想偶尔放松一下自己紧绷的大脑。去追寻阳光曾洒落那片大地的迹象。和她们一起去山间小屋里饮茶赏景。去外婆家的小竹林里和那群小伙伴再玩一次捉迷藏。偶尔多美。那是我曾百般向往的未来。而不是这般枯燥乏味。
想在未来的某一时刻。去看看阿婆嘴中时时提起的小镇。
他们偶尔会在夏夜里。手持蒲扇。坐在摇起来会咿呀咿呀响的老藤椅上。坐在满天繁星和一轮明月下讨论着家常。我想拾起老一辈人的温柔和淳朴。放入记忆的匣子里。时不时拿出来慢慢品味曾经。
孩童们偶尔也会将几个毛毛的小脑袋凑在一起。手里捧着几个硬币。然后叽叽咕咕讨论着谁去买糖果。当那个被派去从糖果贩子那里买糖果的小毛孩捧着一把糖果从远处跑来时。几个孩童便会眼也不眨的盯着那个从远方跑来的伙伴。然后一拥而上分着糖果。
偶尔青瓦白墙的屋子里会传来莲子粥的香气。逗得一大群孩子心里馋得直痒痒。
偶尔也会有小贩的叫卖声和长辈喊在外面野了一天的孩子们回家吃饭
偶尔想漫步在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通往一处幽境。石径上布满碧绿的苔藓。蹲下来细细找寻。那针尖般大的花儿在小草丛里时隐时现。不禁惊叹生命的蓬勃。
可能还会在巷子中偶遇一位老翁。眯着眼摇着蒲扇。安然地躺在藤椅上。享受惬意的午后。那怡然自得的神气抚平了我内心的烦躁与戾气。
偶尔去寻一处宁静淡雅的弹丸之地。暂时忘却繁市的锣鼓喧天。享受片刻的清闲。
偶尔也会想起每个时代的英雄。如果可以我想去那个时代抱抱他。
偶尔也会心疼那些独自一人在家的留守儿童。如果可以我想去他们身边陪他们玩乐。
偶尔也会想起屏幕前的他们。如果可以我想去他们的那个城市和他们来一场新的认识。
篇12:关于1000字作文
大奇高高兴兴地走在放学的路上。突然,天上噗噜噜掉下一个东西,“咚”地砸在他旁边。
“哎呦!怎么还是活的?”大奇叫了一嗓子。
大奇使劲儿搜索大脑里的知识,问:“我猜……你是一只怪鸟吧?”
“怪鸟?哼!”长翅膀的小娃娃气得鼻子一翘,“我是天使,不折不扣的天使!我姓丘,我叫丘比特!”
大奇说:“我才不信,天使怎么能从天上掉下来?”
“人家……人家被飞机撞了嘛。”小天使说着,从背后掏出一副金光闪闪的弓箭,“瞧见没有?这魔箭射中谁,谁就会特别有爱心,特别有礼貌――我给你露一手吧!”
正好前面有个小偷,警察正严肃地教育小偷,小偷却叼着烟,满不在乎。
“你就射那个小偷吧,”大奇指指说,“让他变成好人!”
“好嘞!”
小天使弯弓搭箭,“嗖”,箭飞出去了,不过射中的不是小偷,而是警察叔叔。
警察叔叔马上满脸堆笑,他说:“小偷先生,您辛苦了。今后请继续努力,多多偷窃!”警察叔叔把小偷放走了。
大奇蹬了小天使一眼,小天使刷地变成大红脸。
“今天风大。影响准头……”小天使说,“对了,谈到风,我再给你露一手,让风吹来棉花糖云,下一场棉花糖雨,怎么样?”
“随你的便!”大奇对他的“露一手”产生了怀疑。
小天使卖力地念了一段咒语,果然起风了,吹来一朵绿云。
“棉花糖好像不是绿的。”大奇说。
“我也觉得不对,”小天使挠挠作文Www.ZuoWEn8.Com/头,“嗨,管他呢,也许是新产品吧!”
小天使又念咒语,绿色下起来了――是硬邦邦的青苹果!
小天使和大奇被砸得抱头鼠窜。小天使急忙念咒语,风儿把绿色的云吹跑了。
“妈呀,真吓人!”大奇喘了口气,“你算个什么天使啊,尽捅娄子!”
“我也不愿意这样啊,”他泪汪汪地说,“实话跟你说吧,因为魔法考试不及格,爸爸训了我一顿,我一生气就逃跑了,一出家门就忘了怎么飞,从云头跌了下来。呜呜,现在叫我怎么办呀……”
“你应该回家好好学习,这样就不会闹笑话了。”
“可是我不会飞了,怎么回家呢……”
“我帮你,”大奇说,“我用你的弓将你射上天。”
小天使抹抹泪,“也只有这一个办法了――拜托你好好照顾我的弓箭。它们可是名牌产品。”
小天使轻得像一片羽毛,大奇将它搭在弓上,“嗖”地射向天空……
小天使调整方向,正好被射进天使爸爸的怀里。天使爸爸变得特别有爱心,特别有礼貌。
“我是不是对儿子太严了?”他反思,“嗯,以后要做个好爸爸,让他没有学习压力。”
奇怪的是,不让他学习,他反倒拼命学习了,小天使白天学完晚上学,站着学坐着学……后来,小天使成了天堂学校的“三好学生”。他还发明了一套法术,将彩虹变成了连接人间和天堂的七彩阶梯!
这下子,人类就和天堂互相串起门来,天堂有人间的生机勃勃,人间有天堂的幸福祥和,真分不清哪里是天堂,哪里是人间了!
篇13:关于1000字作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相、性格、爱好。那是我们独有的,自然都不一样。“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她也是荟荟众生中的一个,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她有充满问号的眼神,总喜欢歪着头问这问那。“这是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呢?”“这应该怎么办呢?”这些都是她喜欢问的问题。每次出去玩的时候,遇到什么她不懂的,总喜欢拽着人问东问西。有时候问得人都烦了,就会对她说:“你上百度查去!”
她有张给人带来无穷乐趣的小嘴。她的皮肤不白,很多人都会拿她的肤色开玩笑。一日,有个人对她说:“你的皮肤怎么这么黑啊!”他说完以为她会生气,不知所措的站在那。她笑道:“哪有,只是白的不明显而已。哪天晚上等你们家停电了,我穿一身白大褂去吓吓你!”一旁的人愣了几秒后,笑的前仰后翻。
她有着“双重性格”。记得那日她母亲的同学带着她家孩子,来找她母亲出去玩。那个阿姨问她的母亲:“你的孩子性格怎么样啊?我看她有点不爱讲话的。”她的母亲说:“有一点不爱说话。”可经过一段时间后,她和那位阿姨的孩子建立了良好的友谊,他对她说:“刚见你的时候还以为,我在想,你怎么不还说话,也不笑,就在那听音乐,而现在……”“咯咯咯,被我的假象欺骗了吧!”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她的笑声打断了,“而现在就像个疯子似的,唉。”他叹口气,继续说“疯的时候比谁都疯。”不过她还是觉得她母亲的说法更贴切:刚见生人的时候,会有点内向,乖得像只小兔子;一旦和你玩熟了之后,她就会表现出无限的热情来……
她喜欢听音乐。放假后你见到她总是耳朵里放个耳机的样子。她喜欢听音乐,听的不是旋律、不是歌词,而是故事。她喜欢根据音乐的旋律、情感来想象,来编故事。她听音乐,是真的用感情去听音乐。每每她烦躁的时候,心情低落的时候,听一首歌后,心情立马就平静了下来。记得有一次,她和伙伴一起听音乐,听着听着,她突然低下头去。原来是听音乐听哭了……还是个多愁善感的姑娘。
她还是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那次和伙伴一起去游泳时,她看着满池的水,脑海里蹦出了一个鬼点子。“哎呦!”她大叫“怎么了?”伙伴游了过来。“我脚崴着了。好疼啊!”“你没事吧,我看看。”当她的伙伴正察看她的伤势时,她突然捧一手水向伙伴洒去,说“我骗你哒!哈哈哈哈!”一场水战在此展开了。
这就是她,一个活泼顽皮的女孩。
这就是她,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
这就是她,一个古灵精怪的女孩。
想知道她是谁么?可能你们已经猜出来了,她就是我呀!
篇14:假如1000字作文
假如1000字作文
人生在世,我们有太多太多想要达到的梦想,却总是无能为力,遥不可及,能做的却只有回首翘盼。有人想要家缠万贯,有人想要成为学霸,也有人想要闻名天下……而我今生万唯一的梦想就是想成为神笔的主人。有一天,我梦幻着,我想象着我在不知不觉中拥有了一只神奇的笔,它可以勾勒出世间万物,世外桃源。它就是——神笔。
可是它只能用4次,4次后就和其他笔别无他样了。我心喜欲狂,手握神笔,冲出了家门。春天,万物复苏,桃红柳绿,湖水解冻了。一切都是那样美好,可是春天,那些穷困潦倒的人民靠什么生活?走到一个贫困人家家门口。一阵痛哭声震耳欲聋。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小女孩她正趴在床前嗷嗷大哭,躺在床上的是女孩的妈妈,因为没有钱看病,所以已经危在旦夕了。当我看到这一幕,不知所措,这时我想到了这支神笔,可是那我的愿望,女孩的哭声越来越大了,几乎满屋子里都回荡着女孩的哭声。顿时,我感觉到屋子里是那么的冰凉,那么的凄惨。我提起笔就画了起来,在千钧一发时,我画好了药,给了女孩,女孩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连忙接住了药,就连我是谁都没问。女孩的妈妈得救了......我想:虽然失去了一次机会,但却换了一个温馨的家庭,一切都是值得的......夏天,我本想去实现我的第二个愿望,却没想到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我走出家门,本想画高楼大厦,突然有一个年满八旬的老人唉声叹气地说:“唉!现在这个鬼天气,成天烈日炎炎的,田里的庄稼都死光了!这可要我们怎么活啊!唉!”这,可怎么办,地里的庄稼都死了,你人们要怎么生活啊!我利用第二次机会画了一场滂沱大雨。人们一看下雨了,喜出望外,纷纷都拿着盆去接水......顿时,一股暖流随之涌来。原来,向有困难的人伸出援手比帮助自己更快乐。
我觉得要把剩余的机会统统奉献给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秋天,一个变化多端的季节,忽冷忽热。我在外面左右徘徊,寻找着需要帮助的.人。突然,有一位老奶奶从我面前沮丧着走过。我追上前,打听了一切。原来,今天是老奶奶女儿的生,女儿给了她地址让她打车让司机按照这路线走就可以。马上女儿的生日party马上就要开始了。可是现在连一个出租车的影子都看不见。我拿起了神笔,——嗖——嗖几声画出了一辆车。我将老奶奶安全地送到了地点,刚好赶上了女孩生日party的时间......仅剩最后一次的机会了,神笔马上就要失效了,我即将就要与他告别了。冬天,冰天雪地,银装素裹,一阵瑟瑟的风儿吹过,吹过了人们的心中,片片树叶随风飘荡。走在大街上的人,连忙将衣服包裹地严严实实的。街上的人寥寥无几,千家万户的窗户也紧紧实实的关着。四周一片寂静,鸦雀无声,就连一根银针掉落在地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周围的空气就像凝结了一样,让人难以呼吸。我拿出神笔画了一个硕大无朋的太阳高高的挂在天空中。
人们一见出太阳了,一个一个连绵不断地出来了。原本寂静的大街一下子生龙活虎了起来,满大街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大街上洋溢着快乐的气息......就这样,四次机会都用完了。我从幻想中觉醒......
篇15:如果作文1000字
如果作文1000字
看过许多对于《红楼梦》的品评,有的是赞美宝黛之间凄美爱情的、有的是对于封建社会的批判、也大有同情宝钗小姐的人在。但是,对于“凤姐”似乎都是厌恶至极,直接把其列入“最毒妇人心”的典型代表。
而我的看法却不同。
凤姐的出场就吸引了我的眼球。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在那个封建的社会中,哪个女子敢如此大胆?
虽然,这不符合古代女子的形象。但是,贾母说“这是我们南省的泼皮破落户,你叫她凤辣子就是了”,“凤辣子”是贾母对王熙凤的昵称,可以说是一种爱称吧。说明当时封建社会的女子都在一定程度上,羡慕或说是向往着“凤辣子”的这种大胆作风。
即使大胆,她也不似宝玉般疯疯癫癫。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对于她的才,我们是不可否认的。宁国府贾蓉之妻秦可卿去世后,尤氏有病,不能料理丧事,于是凤姐临时转会宁国府,转会期一个月。王总教练上任伊始,一顿板子打了一个老队员先立威(凤姐的坏名声,大概就是这样的一些事得来的吧!)可是这里有矛盾了:手狠,得罪人;手软,难治家。怎么办?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先立法,依法可也,不依则罚。凤姐的行为同样的不怕得罪人,同样的执法如山。这是别人病了,她代劳,比别人做得好。后来有一回她病了,她一个人的活要李纨、探春、宝钗三人来干。这么看来,凤姐是不可缺的。
有人说“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又有人说凤姐少说“有一万个心眼子”,是形容她的心计之多,机变之速。而我想说,一个女人家要管宁国府大大小小里里外外的事,没有心机、没有城府,如何管理?
李纨曾说了句有玩笑性质的话,“天下人都被你算计去了”这句话,其实对凤姐真是一个恰如其分的评判。可凤姐的心机也不仅仅是用在“财”这一个方面。还有她“见风转舵”这个特色。“见风转舵”在现在来看,可是个褒义的'词。它是形容一个人懂得察言观色、懂得调动人际。凤姐就是这样,她善于察言观色,辨风测向,有时,竟又觉得她是一个心理学家。常常是这样的,对方还没有说出口呢,她已经猜到了;对方刚说呢,她已经办了,这种例子是很多的。像黛玉出场,刚进贾府,夫人说是不是拿料子做衣裳呀?凤姐说“我早都预备下了”。又如,宝玉和姐妹们要开什么诗社,探春这里刚出口,凤姐马上就猜到你们缺的是什么,二话不说,放下银子,让这些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少爷小姐们闹着玩,真是个疼爱弟妹的好嫂嫂。
说到这里,又发现了凤姐的一个优点,跟宝玉黛玉小姐比起来,她更懂得什么是更重要的。整天吟诗作画,虽可以陶冶情操,但那只是败家的前兆。如果,不论后来,一开始就没有凤姐打理这个财务,我想,贾府早就坐吃山空了。
话题回到疼爱弟妹这里,凤姐不仅疼爱弟妹,她还十分孝敬老人。人人都知道,凤姐爱财如命,李纨说她“专会打算盘分斤拨两”。但是,她在跟老太太玩牌时总是故意输钱,为的是什么?还不是老人的高兴!老太太最喜孙子宝玉,书中也说了,“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有事没事就摔玉,正经书不好好读,整天跟胭脂水粉混成堆,哄老人不如哄黛玉。就这样,宝二爷如何能让老太太高兴呢?但是,凤姐呢?她最了太太的心思,有事没事就把老人逗乐了。正所谓百敬孝为先。
古有七出,嫉妒和无子也在其中。我们要说,生活在封建宗法关系中的王熙凤,最终仍旧不能摆脱“夫纲”和“妇道”的拘束,她不能不承认丈夫纳妾是正当的。为了子嗣,即使三妻四妾也是冠冕堂皇,无往而不合于礼。所以在强大的宗法礼教和社会舆论面前,争强好胜如凤姐,也要竭力洗刷自己“妒”的名声,构筑“贤良”的形象。这实质上是一种屈服。凤姐在为人处事上,有时虽有些极端,但是大多时间还是处于冷静情况下的。要说尤二姐的死,我们也只能去怪那时一夫多妻制的封建社会了。
所以,凤姐作为贾琏的妻子这一点来说,我觉得抓不到什么把柄,来指责她,至少跟贾琏相比,凤姐比贾琏强得多。“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在“协理宁国府”当中,她是比较积极、正面的。从客观来说:她既是一个支撑贾府的顶梁柱,又是一个挖空贾府的“大蛀虫”。但,所谓人为私而私。人的一生怎么无错呢?凤姐到头来也自食其果了。“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但我仍是喜欢凤姐,她的光彩四射,风情万种;她的快人快语,风趣幽默;有胆有识,敢作敢为。这样的熙凤,到了现代,无疑是个女强人之类,可惜啊……
我之所以把文名取为《如果》,只是为如此的凤姐感到惋惜,如果,凤姐在现代。结局还会像那时如此惨痛吗?她的所作所为,在某些方面看来,也有很大一部分的社会因素吧……
篇16:孔乙己中举作文
街上人声嘈杂,有的在大声叫卖着东西,有的人踱进咸亨酒店去喝酒,突然,一阵密集的敲锣声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
衙差大叫:“孔乙己大人高中举人……”街上的人面面相觑,似乎都在梦中,好长一会儿才回过神儿来,掌柜大叫:“去,我们去给孔乙己,嗷,去给孔大人去贺喜吧。”人们都跟着掌柜去了,到了半路,却发现孔乙己刚被人们给抬出来,身上奇臭难闻。
人们赶快去搭了一把手儿,给孔乙己洗漱,换上了大红官衣,孔乙己早已饿得不成样子,用尽全身的力气说:“给我吃的……”说着便昏了过去,这下可急坏了在周围的人们,人们赶忙拿来吃的喝的,还差人去请郎中。不一会儿,孔乙己醒来了,人们抬着他坐在高高的椅子上,愣愣地问周围的人说:“我真的高中了吗?我是举人了?”
说罢,笑着便推开旁边的人说:“看那些短衣帮还敢嘲笑我,如今我做了老爷,是天上的文曲星转世,看谁还敢说我无用!”
正当孔乙己高兴之时,一顶大红轿子来到他面前,走下来了一个虎背熊腰的人,人们定睛一看,原来是那个万贯家财的丁举人。人们心里暗想,这不是那个烧孔乙己家房子、打折孔乙己腿的人吗?他来干什么?
丁举人走上前来:“孔老爷,别来无恙,我之前鲁莽,不应该烧你的房子,不该打折你腿,都怪我那该死的恶奴,他竟然说您偷了我家的书换酒喝,您这样高贵的人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了,现在我来给您赔礼,并把我的那一栋新房送给您住。”说着还往桌子上放了一些金条,孔乙己立即笑逐颜开,说:“我现在已无大碍,多谢丁举人来探望我,我以后会记住您的恩德的。”孔乙己口里这么说,心里却恨得丁举人直咬牙。
孔乙己顺手拿出一根金条给了身旁的邻居,让他去置办酒席,还给了报喜的赏银。
突然,一个衙役,又闯进来了:“报……孔乙己在哪?”“你好大的狗胆竟敢直呼大人的名讳。”“孔乙己你没中举,中举的人是孔一己大人。”
丁举人猛地站立起来,呵斥孔乙己还钱,否则就再打断他的腿,然后甩袖而去,孔乙己听了这话,痰一上涌,昏死过去了。
篇17:孔乙己读后感经典作文
在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孔乙己》讲述的是一个封建社会书生在迂腐制度下艰难生活,最终死亡的故事。故事从鲁镇酒店发生:酒店分长衫文人和短衫工人两个喝酒的地方,但有一个书生却在短衫工人那喝酒,人们为他取名“孔乙己”是一名读过书的人,但却一直没有成为秀才。他不会营生,有一件抄书的活也被他丢掉了。他好吃懒做,迫于生计,只好盗窃。最后他盗窃到了一名举人家,被找折了腿,死在了家中。
作者以幽默的手法描写出来了这样一个人物。大反差的表情、半懂不懂的话语,让人对孔乙己忍俊不禁。同时,我们也记住了这个人物:迂腐、好吃懒做,但还有颗善良的心。
孔乙己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是当时社会现象的集体反应。孔乙己为什么会死?因为他并没有营生的路子。他为什么没有营生的路子?因为他只会死读书。像他这样只会死读书的人在那时相当普遍。只不过有些人当上了官,考了功名而已。
“孔乙己”在现在仍然存在着。我们虽无法改变他们,但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努力改变,不让更多的人(包括我们)成为下一个“孔乙己”。
篇18:孔乙己读后感经典作文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篇19:孔乙己读后感经典作文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篇20:孔乙己读后感参考作文
读了《孔乙己》有感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读了《孔乙己》有感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读了《孔乙己》有感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了《孔乙己》有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读了《孔乙己》有感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 诗 书 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 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 诗 书 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读了《孔乙己》有感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篇21:孔乙己读后感作文
《孔乙己》后感作文650字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读了《孔乙己》有感作文500字
青春的疼痛,都来自于一个个伤疤。而这些伤疤都是为了绽放,为了开出花朵,为了成长。人生本来就是不完美。太多完美的故事只会让自己觉得自己真的很不完美。人生像是开列车,开过一段风景,换了一拨人。但最终,留在心坎上的,却有很多个故事。把这些故事凑起来,就组成了人生。但昨日的故事映衬不上今日的背景。而这些故事却足够回味一生,那些疼痛,终究是成长中的一步,有些人也必须去接受。
《听说我们不曾落泪》讲述的是谈夏昕十三岁那年,回到家发现母亲因为父亲有了外遇自杀,虽然没有死亡,但是从此她就开始讨厌所有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当她踏入大学校园,认识了很多人,并与曾经爸爸的外遇狭路相逢,又邂逅了傅亚斯……友情、阴谋、不解、误会纷至沓来,她只能默默承受。
看这本小说,我用了一个白昼和半个夜晚的时间。随着故事慢慢的走,用心去和每个人物交流。我一直没有流泪,知道夜幕降临,满天繁星,只有我一个人,才静静地流泪,静静的品味。
谈夏昕的命运是曲折的,她也是不幸的。但是她的故事却没有伤感,只是百转千回后一丝痛彻心扉,却始终没有撕心裂肺的大喊,那些痛苦都留给自己承受。看她的人生,四年,留下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
傅亚斯,他身不由己,他从来没有自己的自由,曾经他以为自己可以没有翅膀靠自己去飞。但他错了,离开了家,他却什么都做不了,有人或许期待富足的生活,但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种不得不承受的束缚,别无选择。
彭南西,他是一个守护者,也是一个付出者,但他的生活似乎永远围着别人,我不懂,最终他得到了什么,但是,我想他的嘴角会永远挂着一抹浅笑。
季柯然承受的痛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如果一个人苦日子过怕了,就会不择手段去想得到好的生活,她的人生是痛苦,但是泪痕早已干了,留给她的,只是不会流血却依然疼痛的伤疤。
周舟是个执着的疯子,她不是傻子,但她太疯狂。她的人生没有得到过真实的关心,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试探,得到的只是明白自己,是个笑话。
林朝阳一个追星族,刚开始我会觉得她是的无敌大花痴。之后,才知道她身上隐藏的不为人知的伤痛,因为命中缺少某种东西,所以才会喜欢LEN,崇拜LEN,因为她曾经以为他身上有她缺少的东西。但后来,她却发现,他和她一样……
人生,没有死的人永远没有资格去评论它是好是坏。旅途那些被人误解的事情和其他因素而不能如愿的事情太多。而我,只是一个陌生人,进入了谈夏昕的大学生活,他们都很痛苦,结局他们也是痛的。但是我却不认为这是个悲剧,他们的痛苦让他们获得了一种幸福时无法领会的一种东西,那种东西无法用言语形容,只是一种青春疼痛后撕扯的微凉。
青春,各种各样的故事。成长,无穷无尽的孤单。旅途,闲非闲是的目光。记忆,不痛不痒的感觉。伤口,后知后觉的疼痛。无法做到尽善尽美,但是可以尽心尽力。每个人,都要记住坚强,伤口不再疼痛,而是微凉,让伤口在春天开出花朵,阴霾的时刻,让心去感受阳光。
人生有伤口,阳光才照射的进来。别样疼痛,这样的痛算什么。
读了《孔乙己》有感作文500字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
孔乙己死了,他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会说“之乎者也”的笑料,死了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对周围的人来说,只不过是少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范进成了名,他一下子从岳父的出气筒变成了天上的星宿,成了乡绅的世交,因为这他竟然疯过。两人结局不同,但都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孔乙己最怕别人说他没中秀才,范进也总想着自古无场外举人,可见他们想的都是中榜,他们把科举看成是向上爬的救命绳。然而,像范进这样的人,即使肉体还活着,精神却早死了,他的成名只不过是从一个泥潭陷进另一个泥潭。
我们也在学习,也要考试,但与他们有着天壤之别。他们的学习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而我们却有着远大的目标,我们是为祖国而学,为社会主义建设而学。旧的科举制度不存在了,但追求学历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人不就是把进重点中学、考大学作为自己唯一的目标吗?其实这是倒退的思想。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却把自己束缚在一味“进大学”的小圈子里,这算什么呢?孔乙己、范进等等都已经全部死去,他们身上所带的旧文人的气质也不再复存。而我们不但肉体还活着,精神也要活着,而且要更充实。旧的科举制度已毒死了不计其数的旧文人,难道在今天,我们还要自己给自己戴上“新科举制”的枷锁吗?不,决不能!
读了《孔乙己》有感作文450字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读了《孔乙己》有感作文400字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叫《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一个封建社会书生在迂腐制度下艰难生活,最终死亡的故事。故事从鲁镇酒店发生:酒店分长衫文人和短衫工人两个喝酒的地方,但有一个书生却在短衫工人那喝酒,人们为他取名“孔乙己”是一名读过书的人,但却一直没有成为秀才。他不会营生,有一件抄书的活也被他丢掉了。他好吃懒做,迫于生计,只好盗窃。最后他盗窃到了一名举人家,被找折了腿,死在了家中。
作者以幽默的手法描写出来了这样一个人物。大反差的表情、半懂不懂的话语,让人对孔乙己忍俊不禁。同时,我们也记住了这个人物:迂腐、好吃懒做,但还有颗善良的心。
孔乙己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是当时社会现象的集体反应。孔乙己为什么会死?因为他并没有营生的路子。他为什么没有营生的路子?因为他只会死读书。像他这样只会死读书的人在那时相当普遍。只不过有些人当上了官,考了功名而已。
“孔乙己”在现在仍然存在着。我们虽无法改变他们,但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努力改变,不让更多的人(包括我们)成为下一个“孔乙己”。
篇22:《孔乙己》改写作文
孔乙己因为自己懒惰的性格,一直以来唯一会做的事就是偷。而如今却连双腿dou因为偷窃被打断了,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曾经以为的前途无限、光芒四射的读书人的梦竟是现在摆在眼前的凄凉。
孔乙己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就算是在屋子里,冬天的夜晚还是无比地寒冷。这破旧的房子到处都是塌了的砖块,衣服上也满是破洞。孔乙已睡不着,他想着,想着,终于懂得了这个道理:没有人可以一贯地犯罪,迟早都是要赎罪的。他每一次偷窃时都试着麻痹自己,理由是迫于无奈;或者自己是读书人,偷钱不是因为贪财……而就是这些多样的借口,使得他一次又一次地犯错……他身体感受着寒冷,疲倦地睡着了。
第二天,孔乙己垫着蒲包,吃力地用手走出了家门。刚一走出,就见一个小小的硬币不知从何丢来。他急忙抬起头来,看向上前方,只见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人人都匆忙地做着自已的事。不一会儿,一对母子经过,小孩看了看那没了腿的老人,觉得新奇,就说道:“妈妈,你看!”妈妈摇了摇头,说:“不要看这些人,孩子啊,你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不然的话就会像他一样。”“哦……”孩子继续吃着手中的茴香豆,和妈妈离开了。
这天傍晚,孔乙己在路上被马车撞了,回家的路更是令他疲惫不堪。他吃力地靠在了大树上。他看向那冬天的夜空,是如此地迷人。有星星,有月亮,有大有小,有暗有亮。在那么大的一片闪耀中,只有那颗最小的星星引起了他的注意。也许,他就是那颗发着最小光芒的星星,虽然在世人眼中根本不值一提,但在那宽阔的宇宙中,他的体型是庞大的,他的光芒是闪耀的。他笑了起来,靠在大树上,睡去了。依然是冬天,依然是破旧的衣裳,但他这一次感受不到一点寒冷,留下的只是一个微笑和那颗星星。
篇23:《孔乙己》改写作文
话说孔乙己喝了最后一碗酒后,他付了酒钱,然后用双手支撑走出酒店。他走在酒镇那空荡荡的街道上,街道上只看见几个人跑着,像是回家的样子,可孔乙己已经没地方可去了。孔乙己走着走着来到了鲁镇的河埠头,他望着那绿色的河水,看看天空,突然想出一个主意——走,离开鲁镇去别的地方,这时他手上还有一些钱,够过河的了。之间孔乙己上了船,把钱给了船夫,船夫问:“去什么地方?”“随便。”孔乙己说到。船夫点点头说:“坐好了。”船缓缓的划向了河中心,离鲁镇是越来越远了,鲁镇的影子渐渐的消逝了,这时的孔乙己想:离开了鲁镇这个人人都嘲笑,讽刺他的地方,以后不论到了什么地方都要重新做人。不能在像以前一样:想当富人,又当不成,穷人的日子又不想过。当孔乙己沉浸在他人生下半辈子的憧憬中时,船以靠了岸。这时孔乙己以上了岸。
突然眼前一片桃花林,两岸几百步以内,花树繁茂,芳香而美丽,花瓣纷纷
飘落。树林尽头,便是一座山,山上有个小洞,里面好像有亮光。他便用那双伤痕累累的手进了那个山洞,开始山洞很狭窄,刚够一个人通过。又走了几十步,眼前忽然开阔明朗起来。土地平坦宽广,房屋整齐,有肥沃的田地,美丽的`池塘,以及桑树竹林等。走在那天间小路上,交错相通,村里鸡鸣狗吠的声音,相互都能清楚听见。里面走路的和种地的男男女女,装束全都和外边的人不一样。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小孩都高高兴兴的。他们见了孔乙己,非常惊讶,问他是从哪里来的。孔乙己详细的回答了他们。村里得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孔乙己的穿着,觉得有一种不同的感,就问孔乙己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孔乙己告诉他们,现在外面很乱,恳求这里的人能够收留他。以后孔乙己在桃花源过着非常快乐的生活。那里的人对他非常好,他也非常努力的干活,从此以后鲁镇的人再也没有见过孔乙己。
到现在可能孔乙己已经死了,也可能还没死,谁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