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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孔乙己改写
杏花、乌蓬、江南,这便是我根之故乡,千年古城绍兴。百年来一直氤氲于我卑微、倔强、灰暗的灵魂之中,丝丝缕缕,缠绵不绝。
那时的我便是鲁镇咸亨酒店里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鲁镇,我激烈地诅咒而又绝望地依恋她。
我知道,我无足轻重,我贱如尘土,我是那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我,别人也便这么过。
我也曾踌躇满志,我也曾雄心万丈,书生意气,之乎者也,仁义礼志,如此虔诚。然而,家道的中落,摧枯拉朽、秋风扫落叶般的凄历,最终撞醒甜美温柔梦中的我。面对潇潇冷雨,终于明白了“书中自我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不过是古人的一个美梦罢了!梦醒刹那,如梦如幻,我疯狂地将我爱之如生命的书付之一炬,泪如雨下。
我也考虑过“生与死”的问题,当我发现生比死更难的时候,我选择了生。并不是因为我勇敢,而是我连死的勇气都没有。我逃避,我苟活于世,我知道我一直以来都是懦夫。当然,这一切都毫无意义,如同我的本名,尚志。只有在寒冷的街头,我的梦中,依稀浮现母亲轻呼我乳名的刹那时的温柔,才使我意识到自己也曾幸福过。多么遥远的感觉啊,就让它随着也“孔尚志”一直埋藏吧!乙己,也没什么不好,反正我也不知道我究竟是一个谁。
当我的灵魂游走于大江南北、塞外江南时,无论是长河落日、黄沙滚滚,还是枫叶芦荻、暮雨潇潇,我发现我始终无法忘怀我的乌蓬、我的黄酒、我的梦里江南。我来到旧时桥头故时街,一切寂然,物是人非。
我仿佛又听到有人在讥笑我:“孔乙己,你的脸上又添新伤疤了!”“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我正要睁目回辩时,却发现已没有了必要。是呀,我又什么清白呢?“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只引得一阵哄笑罢了!这些愚昧而无知的人啊,只满足于一日三餐,衣暖饭饱他们可怜我,讥笑我?哈哈!我是真真切切地可怜他们呐!他们懂什么?他们懂何为灵魂吗?何为尊严吗?他们知道为什么而活着吗?一群愚民罢了!
我并不憎恶书,相反我曾是如此痴迷于它!它高贵,冰清玉洁,看到它们落在那些道貌岸然、卑劣肮脏的人的手中,我是多么痛心!有位好心的婆婆劝过我,她说,“孔娃呵,你还年轻,为什么要偷书呢?你只要好好地帮人家抄书,积攒几年就能讨房媳妇过上正经的日子了,有个家不好吗?”
“家?”我苦笑。我是连自己是谁都还没有想清楚的人,要家做什么?
虽是这样,我也试着放下自己的灵魂和尊严,卑微的去讨些营生,去趋炎附势。然而命运的不平感却每每使我不得不痛苦地停笔,高傲的灵魂无时无刻不在折磨着我脆弱的心灵。
对,我卑微,但我的灵魂却是高尚的,是那些卑鄙的丁举人这流所能比的吗?他们比我强在哪里?哦,他们得势,华美的衣服遮住了他们丑陋苍白的灵魂,而我孔乙己一钱不值,只能作泥土任人践踏于脚下?他们花天酒地、奢侈堕落时,我却坐在昏黄的油灯下为他们抄书?呜呼哀哉!
当我把窃来的书付诸一炬时,我的灵魂在颤栗般的快乐,妖娆凄美的火焰在我的双眸中映出了新生。那一刻,我是快乐的,无以比拟!
我知道我是活该,我也不怕别人的讥笑了。
我以为我的心早已麻木,然而有一次却被深深的刺痛了。我一直坚信“人之初,性本善”,那些愚民早已无可救药了,而孩子却是干净的、纯洁的。
那一回,我问打酒的上伙计,“你读过书么?”他略略点一点头,我说,“读过书,……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么样写的?”谁知道他回过脸去,并不理会。我等了许久,心想,不过十二三岁光景的小娃,也许是不懂装懂,并不会写吧?我便说道,“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帐要用。”小伙计却懒懒地答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字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我听了极高兴,不禁将两个指头长长的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茴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这回小伙计竟努着嘴走远了。
我刚想用指甲蘸了酒在柜上写字,却不料有这样的变故。呆立了好久,猛然大悟,原来他也看不起我,看不起我这个讨饭一样的人?不理会是因为我不配考他吗?哦,原来是这样!我的心顿时针刺般的剧痛,远非被那帮伪君子家的走狗们的暴打所能比的。
我不能怪他,本不是他的错。这世道便是如此。
这回我是彻底麻木了。
秋之将至,我的身体也一天差似一天。平时多赖本家那位好心的婆婆给口饭吃,才能苟活到今,谁料终也去世了。这回我的确是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了,终也无所留恋了。
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结束这卑微的生命罢了!
我回我终于做了一件一直想却总不敢做的事了,我烧了丁举人家的书房。当然下场是悲惨的,可我不怕。被打时竟觉不出痛楚了。恍惚中我发现自己的灵魂竟脱离了身体浮在了半空之中,漠然地注视着四十年来寄居的这一具残败的躯壳,正吊在房梁上。修长枯瘦的四肢,青白的脸色早已了无生气,乱蓬蓬的花白胡子上血迹斑斑。未到花甲的年纪却已如此衰败了,连自己看了都不禁叹息。还有那件长衫,那件我一直以来视若生命的长衫,盔甲般守护着我可怜尊严的长衫,此时已支离破碎,我的生命之源也枯竭了。
当我从一阵剧痛中醒来时,我才意识到自己还并没有死。也许是还有心愿未完阴司还不愿收留我吧?对了,我触到怀里有硬硬的东西,想到了咸亨的黄酒。
“温一碗酒。”我坐在门槛上低低地说。
这回我终于当不成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了。
掌柜伸出头来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我这回只能撒平生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谎了,我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我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我已没有力气去分辩了,只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小伙计温了酒,端出来,放在门槛上。我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也没了排的力气,只好放在他手里。小伙计盯着我满是泥的手,像是明白我是用这双手爬过来的。我了不去理会了,只是独自喝完酒,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又用这手慢慢回去了。、
年关将至,我静静地靠在栖身的破庙的墙壁上,看着月凉如水,皎若冰刀。心想自己是熬不到来年了。果然,我听见了母亲轻声的呼唤,“尚志,尚志……”
我微笑着,想抬起手……
篇2:孔乙己改写
老生孔姓,一失意书生耳,鲁镇之父老乡亲皆乎余孔乙己,大概是看到了学塾描红本子上印着“上大人孔乙己化三千七十士尔小生八九子佳作仁可知礼也”这句话。不管三七二十一便唤作余名。殊不知余一落魄书生怎生配得上万事师表孔老夫子的名,余念其都是胸无点墨的村夫村妇,况余确是一介知书达理的书生,七尺男儿,虽说上了年纪,一身长袍,加上花白的胡子,也算得有儒生之风了,有这样的名也是我的荣幸啊,总有天我要扬儒家之风,治国,平天下。
自科举废除以来,余便终日彷徨,不知所措,往日所学更似一无用处,恨余唯读了几本圣贤书,正值世风日下之际,洋风当道之时,叫我等手无傅鸡之人该如何是好啊。幸余书得一手好字,除读书外,偶有闲暇,便替众人抄抄家书以资余用。奈何余所抄之书,誊写纵美,众人如无所睹。余亦嫌其繁琐,倒不如邀孔孟于梦中一游,更觉齿颊生香,胸明境朗。众人却谓余好吃懒做,实则朽木不知余之乐也。
余虽穷困,子有曰,“富贵于我如浮云”。穷又如何,余时常鲁镇咸亨酒店点上两碗酒,一碟茴香豆,甚是逍遥啊,余始终坚信,天下还是我们读圣贤书之人的,无礼何以治天下?所谓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余只稍努力还是有希望的,科举重来终日,哪管他人笑与嘲。无奈所谓英雄气短,生活所迫,余时常顺手“讨”点东西,以果余腹。
鲁镇咸亨酒店的格局,是异于别处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型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做工的人,傍午傍晚散了工,只消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靠柜外站着,热热的喝了休息;倘肯多花一文,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如果出到十几文,那就能买一样荤菜。这些顾客,多是短衣帮。只有穿长衫的,才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余是书生,自然是穿长衫的,长衫虽破旧,余是万万舍不得换下的,虽然余不是坐着喝酒,但余是这边唯一一个穿长衫的。这些短衣大汉总是唠唠叨叨缠夹不清,粗鲁得很,可怜店小二应付不过来,不知何时起就在柜台专门温起酒来,终日闷闷不乐。余视其也还算聪颖,若去读圣贤之书,想必定比余更有成就吧!
余甚是纳闷,余一进咸亨酒店,众喝酒之人便每每看着余笑,气氛倒是活泼了不少。甚至竟有莽汉无礼之至,向余打呼,“孔乙己,你脸上有添新伤疤了!”余心头一颤,故作镇定,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大方的排出九文大钱,不去理会他们。余始料未及的是这些粗鲁大汉竟大声嚷到,“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这让余颜面何存啊?余是读书人,士可杀不可辱,这番羞辱实不可忍,余怒目而哧,只得争辩,“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然他们却认定了要羞辱嘲笑余:“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怒从心头起,火向心上烧,余只得咬牙解释:“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我孔某人不偷不偷……、”这回没人说了,他们却都哄笑起来,哎!余堂堂一介天朝书生竟落得如此下场,悲哉!悲哉!
余点的酒已上,这才少缓解余之尴尬,待余饮酒半碗,心已定,气更闲矣!不知哪个短衣种又冒出一句话来,着实至余于火中炙也。只见那人似笑非笑,俩眯缝眼挑衅的望着余,N瑟不已道:“孔乙己,你当真识字么?”余无言以对,只得佯装低头饮酒,以为那人会以此作罢。奈何他们咄咄逼人:“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余顷刻间懵了,宛如斗败的公鸡,又似砧板上的彘肉,心有戚戚焉!“彼富我仁,彼爵我义,群子固不为君相所牢笼。人定胜天,志一动气,君子亦不受造化之陶铸。尔等知否?古人亦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此非尔等所能明矣!”余扫一眼周遭之人,都露出了鄙夷之笑,甚是可恶!只有柜台伙计还是好的,微微一笑,便又收敛起来。余窃思,话不投机半句多,罢了,罢了!
一日,余如往常一样,点了两碗酒,一碟茴香豆,见店内人少,柜台伙计也清闲,便上前搭话。“你读过书么?”伙计不语,略略顿首。余大喜,接着道,“读过书,读过书好啊,既然读过那我便考你一考。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他大概是不知如何写,别过脸去,不再理会。余兴致更浓了,抚了抚胡须,仍不失恳切的说,“不能写罢?……我教给你,记着!这些字应该记着。将来做掌柜的时候,写账要用。”不曾想,伙计竟是知道的,虽对我不理不睬,也懒懒的回道“谁要你教,不是草头底下一个来回的回字么?”。余听后更是激动不已,恨不得手舞足蹈了,“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惜乎,正当余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柜上写字,他却走远了,一脸的不耐烦,唉,这世道,竟没人读书了么?惜乎,悲哉!
酒店的人还是总看着余笑,冷嘲热讽,余不予理会就是了。有几回一群孩子也赶来凑热闹,一把将余围住了。余见尤其着实可爱,便给把豆逐一分发给他们,剩几颗下酒就好了,孩子们吃完眼睛却都望着碟子,余忙用手将碟子罩住,弯下腰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余慢慢起身,摇摇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他们便笑着散了.
余最近一次去咸亨酒店已是中秋过后,余也不是不想来,说来惭愧,中秋前两天,余见丁举人家做了许多月饼,顺手拿了两个,不料被其管家撞见,让余写了服辩也就罢了,竟对余一老弱书生一顿毒打,现如今腿也折了,只得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才勉强可以外出,要了一碗酒。将饮,掌柜伸出头来,还是像往常一样,一双精明的眼盯着余,问余要还欠着的十九个钱,哪里还有钱来还?讪讪的答道,“这・....下回还清吧。”掌柜又笑着说,“你又偷了东西了!”余实在无言以对,只一句“不要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掌柜真是咄咄逼人!“跌断,跌,跌…跌断的...”余恳求的望着掌柜。上了酒,余从衣袋中摸出四文钱,放到柜台伙计手中,饮完酒便用手慢慢的撑回家中。
风从窗中呼啸而来,窗外的树叶哗哗的挣扎着不愿落下,余躺在已破旧不堪的木板床上,忍受着钻心的痛,想必咸亨酒店的大汉们此时还在相互逗笑吧,累了,累了,我孔乙己累了......
篇3:《孔乙己》改写作文
孔乙己因为自己懒惰的性格,一直以来唯一会做的事就是偷。而如今却连双腿dou因为偷窃被打断了,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曾经以为的前途无限、光芒四射的读书人的梦竟是现在摆在眼前的凄凉。
孔乙己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就算是在屋子里,冬天的夜晚还是无比地寒冷。这破旧的房子到处都是塌了的砖块,衣服上也满是破洞。孔乙已睡不着,他想着,想着,终于懂得了这个道理:没有人可以一贯地犯罪,迟早都是要赎罪的。他每一次偷窃时都试着麻痹自己,理由是迫于无奈;或者自己是读书人,偷钱不是因为贪财……而就是这些多样的借口,使得他一次又一次地犯错……他身体感受着寒冷,疲倦地睡着了。
第二天,孔乙己垫着蒲包,吃力地用手走出了家门。刚一走出,就见一个小小的硬币不知从何丢来。他急忙抬起头来,看向上前方,只见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人人都匆忙地做着自已的事。不一会儿,一对母子经过,小孩看了看那没了腿的老人,觉得新奇,就说道:“妈妈,你看!”妈妈摇了摇头,说:“不要看这些人,孩子啊,你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不然的话就会像他一样。”“哦……”孩子继续吃着手中的茴香豆,和妈妈离开了。
这天傍晚,孔乙己在路上被马车撞了,回家的路更是令他疲惫不堪。他吃力地靠在了大树上。他看向那冬天的夜空,是如此地迷人。有星星,有月亮,有大有小,有暗有亮。在那么大的一片闪耀中,只有那颗最小的星星引起了他的注意。也许,他就是那颗发着最小光芒的星星,虽然在世人眼中根本不值一提,但在那宽阔的宇宙中,他的体型是庞大的,他的光芒是闪耀的。他笑了起来,靠在大树上,睡去了。依然是冬天,依然是破旧的衣裳,但他这一次感受不到一点寒冷,留下的只是一个微笑和那颗星星。
篇4:《孔乙己》改写作文
话说孔乙己喝了最后一碗酒后,他付了酒钱,然后用双手支撑走出酒店。他走在酒镇那空荡荡的街道上,街道上只看见几个人跑着,像是回家的样子,可孔乙己已经没地方可去了。孔乙己走着走着来到了鲁镇的河埠头,他望着那绿色的河水,看看天空,突然想出一个主意——走,离开鲁镇去别的地方,这时他手上还有一些钱,够过河的了。之间孔乙己上了船,把钱给了船夫,船夫问:“去什么地方?”“随便。”孔乙己说到。船夫点点头说:“坐好了。”船缓缓的划向了河中心,离鲁镇是越来越远了,鲁镇的影子渐渐的消逝了,这时的孔乙己想:离开了鲁镇这个人人都嘲笑,讽刺他的地方,以后不论到了什么地方都要重新做人。不能在像以前一样:想当富人,又当不成,穷人的日子又不想过。当孔乙己沉浸在他人生下半辈子的憧憬中时,船以靠了岸。这时孔乙己以上了岸。
突然眼前一片桃花林,两岸几百步以内,花树繁茂,芳香而美丽,花瓣纷纷
飘落。树林尽头,便是一座山,山上有个小洞,里面好像有亮光。他便用那双伤痕累累的手进了那个山洞,开始山洞很狭窄,刚够一个人通过。又走了几十步,眼前忽然开阔明朗起来。土地平坦宽广,房屋整齐,有肥沃的田地,美丽的`池塘,以及桑树竹林等。走在那天间小路上,交错相通,村里鸡鸣狗吠的声音,相互都能清楚听见。里面走路的和种地的男男女女,装束全都和外边的人不一样。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小孩都高高兴兴的。他们见了孔乙己,非常惊讶,问他是从哪里来的。孔乙己详细的回答了他们。村里得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孔乙己的穿着,觉得有一种不同的感,就问孔乙己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孔乙己告诉他们,现在外面很乱,恳求这里的人能够收留他。以后孔乙己在桃花源过着非常快乐的生活。那里的人对他非常好,他也非常努力的干活,从此以后鲁镇的人再也没有见过孔乙己。
到现在可能孔乙己已经死了,也可能还没死,谁知道呢。
篇5:《孔乙己》改写作文
街上零星的下着小雨,只听见一家小店门口传出不满的喊声:“小孩起开!敢当我们家老爷的道儿!”而后又毕恭毕敬地弯下腰,伸出一条胳膊:“老爷您请。”只见那老爷掸了掸长袍,旁若无人地走进店里。掌柜的正在算着账抱怨道:“这孔乙己还差我十九个钱呐!”看清了来人之后,脸上的阴沉一扫而空,立马换上了一副招待贵客应有的笑容。“哟!这不是丁举人吗!什么风儿把您给吹来了?您能来真是小店儿的荣幸!快里边请里边请!”说着把丁举人引到了店里最好的位置上。“您看这天儿怪凉的,我给您来点温酒,去去寒气儿。”然后冲着我挤挤眼睛,笑容不变,像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似的:“还不快拿温好的酒来!”又回过头对丁举人说:“您看您还需要点什么?”丁举人只是摇了摇头。我把酒拿来递给掌柜的,掌柜的赶紧给丁举人倒上了。掌柜的见丁举人喝了几口,便随口问道:“举人老爷,我听说这孔乙己到您家偷书去了?”丁举人并没有理他,他继续道:“他真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他也不看看,他就是偷了书能偷到您的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吗?活该被打断腿,您说是不是?”丁举人只答道:“我也与他同窗过,只交代下人处理此事,竟没想到却是这样了。”“是是,您才多识广,怎会与他孔乙己计较,定是下人们误会了您的意思。”掌柜的一听连忙附和道。丁举人看了看他,又看了看跟着的随从,站起身来。随从将几锭银子拍在桌子上,跟着丁举人身后。掌柜的着:“丁举人慢走,有空儿多来照顾照顾小店儿。”边把银子收到了自己口袋里。
篇6:初三续写改写作文:孔乙己
梦中游绍兴,来到慕名已久的鲁镇咸亨酒店。酒店掌柜早已唤作“经理”,并且也已经不再“凶脸孔”,而是笑脸相迎我等天下慕名而来的游客。忽见一位穿长衫的人,一条腿好像不太利索,进来后与主顾抱拳打着招呼:“各位别来无恙乎?”主顾们面面相觑,不知何许人也;但我下意识地脱口而出:“孔乙己先生!”那穿长衫者打量了我一番:“您是……”“您老人家忘了,我们在中学语文课本中见过面的。”“然也,然也,想起来了,想起来了……”我说:“我那些敬佩您的学问,也很喜欢您;我还向他们许诺,只要来咸亨酒店,就跟您讨些茴香豆回去,与他们分享呢!”先生显然高兴起来:“那好。伙计,来两包茴香豆!”我说:“谢谢孔先生。这样吧,如肯赏光,我请您喝酒。”便向伙计要来一坛绍兴黄酒,与孔乙己先生对饮。什么站着、坐着的规矩早改了,凡来酒店的主顾,一律坐着喝酒。
酒逢知己千杯少。几碗黄酒下肚,孔乙己诉说起当年旧事:早年,他与丁晋京一同在绍兴城里一家私塾求学。丁晋京者,绍兴鲁镇人也。祖父是绍兴城里的丁员外,他父亲却无意,在外地做起了生意。祖父便将所有希望寄托在孙子丁晋京身上。他呢,也很用功,但不曾付出悬梁刺骨之苦,亦无凿壁映雪之艰,成绩不如我。然而丁员外毕竟有门子,花些银子给他捐了个“优等生”,你知道,“优等生”是要享受“加分”待遇的;我家乃寒门,花不起银子,我也不屑于如此,而认为凭自己真本事,怎么也能考入官学。然而后事难料,晋京他父亲脑子活络,一举将他的户口买到了京城,真的晋了京。
初立,咸与维新,废除科举,那年我比他高出一百多分,竟没有考上我所报的北洋大学,却被一所什么水师学堂录取;人家晋京比我少一百多分,又有个“优等生”的名,就上了北洋大学。我一气之下,水师学堂也没去上,就整天街头,借酒浇愁,跟孩子们讲“回”字的四种写法……换来这些孩子家长给的几文酒钱……这是后话,想必您也是知道的了。后来我打听到,人家京城的录取分数,要比咱这吴越之地低得多,你猜人家京城官员如何说:这是为了缓解京城子弟的就业压力,与其让他们花高额学费去留洋,银子让外国人赚了,还不如让他们上咱们自己的大学……如此说来,尚何言哉!
孔乙己又干了一碗黄酒,继续诉说流浪街头的不平:知道了这些,逢人便不免有所微词。谁知被丁举人听到了,您知道吗,丁举人那“举人”头衔,也是花钱捐的,为的就是街面上混个体面。丁晋京就是他的一个本家兄弟。揭了人家兄弟的短,人家族人当然不爱听。那天,丁举人带着一帮市井无赖围住了我,言语不和,他们就动了手……我这腿,就是那回被打折的。后来,林家铺子的林老板是个好心人,懂些医术,听说我被丁举人打成这样,愤愤不平,便免费来给我推拿疗伤。慢慢的,这腿也就好了些。有人传言,说我被了,就连来我们镇上走亲戚——对了,就是当年这咸亨酒店里管热酒的小伙计,后来成了著名作家的鲁迅先生也不知底细。不过鲁先生也是个,是个大,那篇小说出来之后,好多人来咸亨酒店喝酒时,纷纷打听我的下落,据说还很同情我……这不,当年丁晋京的孙子丁望祖做生意发了大财,回来要“第三产业”,要与咸亨酒店合资,酒店要扩建,要成立集团,还要聘请我做“形象大使”,说这是的嘱托,让他来拜访我这早年同窗……可我得考虑考虑,您说,当年我连大学都没上,还差一点丢了性命,这腿至今也还不太利索,走起来形象不佳,这“形象大使”,我是做乎哉,不做也?
不知道孔乙己后来怎样了,“形象大使”做也没做。没等我“且听下回分解”,翻了一个身,我就醒来了。
篇7:初三续写改写作文:《孔乙己》续写
出了咸亨酒店,径直朝自己的“家”“走”去,小小的角落,一张薄席,一只缺了一角的碗,哦,还有我这半身的破夹袄,这便是我的全部家当。此时将近初冬,路上的行人很少,但往来的却都投来不屑的眼神。或许是因为我是落魄的读书人;或许因为我被丁举人打断了腿;更或许因为我是孔乙己。
费了很大的劲才来到我的小角落,蹲坐在角落里,凛冽的北风刮进我的袖子里,脖子里。我紧缩着身子,靠着刚才的酒劲,才不至于冻僵了。四处瞅瞅,忽然看到餐馆门前的泔水桶里有几块馒头,旁边还散落着几碟剩菜,几只流浪狗正在津津有味的吃着。我找到一块石头,吓跑了那几只狗,一步一步爬向泔水桶。饭馆里的小伙计刚要倒掉那泔水,我急忙加快了速度,一边喊道:别倒,先别倒。最后,那小伙计将几块馒头扔给了我。我拾起沾了土的馒头,在衣服上抹了抹,心想,不脏,还能吃,只是有点硬。
爬回角落里,酒劲下了一大半,浑身冰凉,我紧靠着墙,不断搓着手,但感不到丝毫的温暖。寒风依旧刮着,我强挨着冷睡了过去。半夜,我被马蹄声惊醒,一位行人在我的碗里扔下了四文大钱后匆匆骑马而去,我探身过去,紧紧握住那四文钱,心想,明早又能买酒喝了。不久我又昏睡了过去,梦中,我中了状元,荣华富贵,美酒佳肴……我笑得是那么开心。
第二天早上,有人发现了我,不过我已经死了,被活活冻死了,但我却笑得那么开心。或许他们永远的不会知道,我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