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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孔乙己_初一作文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已的确死了。
时间像流水一样匆匆流过,转眼间两年过去了。一个晴朗的夏日,咸亨酒店来了一位粗黑眉毛,目光和蔼,长着长长胡须,穿着一件玄色长衫的高大男子,他一进门就漫不经心地说:“来几瓶好酒,一只烤鸡,卤水牛肉,椒盐排条,再来一个红烧牛肉!”我一一记下,抬头看这位客官,怎么这么像多年不见的孔乙己?
只见他非常豪爽地扔出了几两银子,并说道:“这些够了吗?若是还有剩余的就当是给你的小费吧!”掌柜乐呵呵地接过银子。“哈,这位老爷,够了够了,请稍等,您要的我们马上给您送来,您先去后面的雅座歇息吧”
众“短衣帮”听了之后,无不投来羡慕,讨好的目光。
孔乙己慢悠悠的向后面走去,我疑惑地远远打量他,只见他坐在凳子上,轻轻摇着羽扇。
不一会儿,酒肉都上来了,又有几名财大气粗的男子走向里间,他们与那人拱手作揖坐在一起,说话的声音很大,似乎想让所有人都听见。
“哎呀!孔大人,您怎么在这破酒店吃这“粗茶淡饭”啊,走,咱们兄弟几个去吃好的!哈哈,孔大人这都考上状元了,可喜可贺,怎能不帮您好好庆祝一番?以后小弟们也要靠您罩着,咱们一起升官发财,不知大人您意下如何?”
我暗暗大吃一惊,忙回转身偷偷细看,不由的惊叫起来:“呀,还真的是孔……”话还没说完就被打断了,一个短衣帮说:“怎么可能?就孔以及那个臭要饭的还想当状元?那我不就是XX老子了!”众人们都很配合地哈哈大笑起来。
里见的一位男子听见了,带着人从里面走了出来,包括孔乙己。那个男子非常气愤地骂道:“狗东西!孔大人的名字岂是你这种下X人可以直呼的?不知好歹!来人,把他的腿给我打断了!”
几个魁梧男子走过来动手,伴随着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而孔乙己,孔大人,只是摇着羽扇,斜靠在柱子上,微微笑着。
篇2:孔乙己_初一作文
有一种社会,黑暗,后无人性,冷漠,毒害并兼。而我读的《孔乙己》就诠释了这一切。
故事的开端就说明了发生时间――清末,地点――酒店,酒店里各种人物及其相互的关系,掌柜对待短衫客,长衫客的态度截然不同。前者是漫不经心,后者是伺候着的,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阶级体现的愈发明显。而故事的主人公――孔乙己的悲剧也随之展开来了。
孔乙己进了酒店,而后又介绍了他的形象,可看出他是一个深受封建社会科举制度毒害而又自视清高,自命不凡的读书人。而故事中的“我”又去孔乙己发生了些有关学问的接触,可“我”确实看不起他,轻视他。
除了“我”,还有长衫客,掌柜等人,孔乙己可以说是他们的“开心果”了,他们常常嘲笑孔乙己行窃,读书等事件,既看不起又不相信,可怜可悲的孔乙己却还在苦苦挣扎,自欺欺人,同他们辩论,反驳他们,可见他十分好面子,在这种社会下,他也变得虚伪,势利。
故事中“笑”可谓是贯穿全文,这也是体现了当时社会下人性的扭曲。掌柜的笑,没有人性,自私卑劣的笑,短衣帮,麻木不仁的笑,小伙计,解脱的笑,而孩子的确是天真无邪,与上面的笑形成鲜明的对比,它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冷酷,同时批判了群众的麻木。其实,孔乙己还是有可取之处的,即使他很贫困,但他还是把豆子分给孩子们,他的这份善良,淳朴是当时社会下不可多得的。
而后,孔乙己再次行窃,窃到大户人家被打折腿,这无疑给他的生活雪上加霜,可过一段时间,在酒店念着他的债的掌柜见到了他。他喝了最后一次就,放话所有债下次一起还,可之后他再也没来了,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小说以这一含蓄作结尾,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孔乙己的悲惨结局,思索造成悲剧的社会根源,言尽而无穷。终究是孔乙己对自己悲惨的处境没有理性的认知加之封建社会下的冷酷无情的推动下,导致他最终走向可悲可怜的路。
篇3:孔乙己_初一作文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是夹在短衣帮和穿长衫之间的不伦不类者。他经济地位低下,是穷苦的劳动者,但却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又没有资格与穿长衫的平起平坐,只好穿起了他那破旧不堪的长衫,摆出一份读书人的臭架子,一出场就排出了九文大钱,使他无不透露出一股虚荣,穷酸气来,反映了他的经济地位和思想意识的矛盾。
长衫中有着孔乙己辉煌的过去,放弃了它就等于放弃了读书人的架子,尊严,气节和思想,孔乙己虽然没有中举,但他可能认为自己只是像没中举的范进一样,就继续穿着长衫。尽管长衫又脏又破又烂,这依然是孔乙己受过教育的体现,当他在别人面前出现时也好体现他是个读书人,虽然没人把他当人看。
长衫还寄托着孔乙己对未来的美好梦想――成为举人。孔乙己可谓还算乐观,积极向前看。他认为自己有朝一日也能中举,就经常闲的没事跑到别人家偷点东西,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去丁举人家偷,但偷的是啥?是书。偷书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中举,不枉费自己的长衫。所以,孔乙己的长衫体现了孔乙己白日做梦的幻想,是阴魂不散的。
被孔乙己当成宝贝似的长衫终于还是没有逃离被脱下来的下场。脱下的第一种可能:长衫太长,打折了腿后会拖在地上,拖个一两天可能就被地上的小石子撕得支离破碎,还有种斯文扫地的感觉,无奈之下孔乙己脱掉了长衫。第二种可能:孔乙己腿折了,这辈子再也不可能站起来了,他就像一根倒塌的柱子,随之倒下的还有他的梦想,尊严,看到长衫就会想到自己曾经的辉煌,而自己却已无法实现梦现,就怀着莫大的悲伤,遗憾脱下了长衫。
孔乙己的长衫,作为对孔乙己性格描写的点睛之笔,不仅充分体现了孔乙己迂腐无能,自欺欺人的特点,还成功反映了当时思想的麻木腐朽以及世态的炎凉。
篇4:孔乙己_初一作文
在我眼中,孔乙己是个不幸的、生活贫困而又爱面子、迂腐、好吃懒做却又硬摆架子的、地位低下并且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既可怜又可悲的读书人。
首先,第4段中作者着重描写了孔乙己的衣着外貌:“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表明孔乙己现在的生活状况贫穷,经济和社会地位同第1段中提到的“短衣帮”一样:“穿长衫”则说明他想摆“长衫主顾”的架子,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其喝酒方式和衣服的矛盾,反映出他经济地位与思想意识的矛盾。
其次,本段中也有对孔乙己动作的细节描写――“便排出九文大钱”,体现出孔乙己竭力想表现出自己的富人模样,反而更加突出了他的穷酸样。
还有,这段的第10行:“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这一语言描写充分反映了孔乙己试图掩饰自己的错误。同时“偷”和“窃”这两次本是同义词,孔乙己宁肯承认自己是“窃书”,也不是“偷书”,生动地表现出其自认为高人一等的心理。
说孔乙己是个书呆子,从第7段中他教给“我”如何写“茴香豆”的“茴”字便不难发现,他以平常人最不经常使用甚至都不知道的第四种写法被自己注意到并记住了为荣,还向“我”传授。见“我”不感兴趣,又露出极惋惜的表情。
当然,孔乙己一身并不是一无是处,从第5段中的:“但他在我们店里……己的名字。”及第8段中写的:“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也从另一角度描写了一个也有点人情味、守信的孔乙己,他并没完全丧失其做人的本性,这是值得我们去同情他的地方。
总之,文学巨匠鲁迅先生在小说中塑造的“孔乙己”这一典型的文学形象是个不思进取、几乎到处是毛病的书呆子。虽然他的悲惨命运与其自身有直接关系,但更重要的是当时社会的冷漠、麻木以及人们的无知、封建文化对人们心灵上的毒害、摧残。这便是我眼中的孔乙己。
篇5:孔乙己后传初一作文
孔乙己后传初一作文
话说孔乙己最后一次在咸亨酒店中摸出了四文大钱要了一碗酒后,拖着那条断腿,一步一步在街上爬行。终于“爬”到了灰暗的住处。满手的泥巴也顾不得擦拭。他就靠着墙边上打起了盹。现在,他连下锅的米和烧火的柴都没有了,更不要说去找郎中医腿了。
在梦中,孔乙己竟然成为了一个有钱人,不再穿着破旧的长衫了,而是穿着崭新的,到处散发着香味的长衫。孔乙己在咸亨酒店里也不再只是吃茴香豆了,而是奇迹般的点了荤菜;在那些短衣帮面前也能昂首挺胸,扬眉吐气了。那些短衣帮看了也觉得反常,还说:“难不成孔老兄又去偷东西了,只是没被发现?”孔乙己只是笑而不答。
一阵墙角风把屋内又扫荡了一遍。孔乙己在饥饿和寒冷中惊醒了,唉,梦里是多么奢侈的生活啊!可现实生活中呢?孔乙己现在已经饿得奄奄一息了初中,看着自己的断腿,孔乙己很清楚,自己现在连偷的能力都没有了。但是心中的求生欲去在这时占据了孔乙己的整个脑袋。:对,我还能爬”,于是他奋力地向门外爬去。此时,他只想着去找口吃的`,哪怕是向路人行乞他也愿意……
终于,初冬的傍晚,寒冷的北风。大街上,一个穿长衫的人趴在地上久久地坐着。一次次的乞求,一次次的拒绝,留给他的,只有路人那匆匆的脚步和渐渐消失的希望背影。
在鲁镇上,在初冬的季节里,一位姓孔的读书人,靠着一棵枯树,永远地睡着了。
篇6:《孔乙己》读后感初一500字
《孔乙己》这篇文章,在初中的语文课程学习中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它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出自鲁迅的笔下,描写了一个名叫孔乙己的读书人在残酷的生活下无情压迫下,最终走向堕落的故事。
‘孔乙己’其实是鲁迅他哥哥的原型,那个咸亨酒店也有实地。刚开始,孔乙己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但是他总是喜欢咬文嚼字。有时,他明明偷了邻居家的书,却毫不承认,对着别人却皇而堂之地说:“这是我在‘借’别人家的书,我是一名读书人,这不算偷,不算偷!”在别人的啼笑皆非中,他只能灰溜溜的离之而去。其实这样的人,在我们生活中比比皆是,他们嗯只靠嘴皮上的功夫,而没有实际行动,一定不会成功。
还记得这篇故事中有这样一则故事吗?孔乙己买了一盘茴香豆,在回家的路上,有些小孩纷纷来抢他作文Www.ZuoWEn8.Com/手中端着的茴香豆盘子。他不给,便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些小孩们听不懂什么意思,反而变本加厉,孔乙己没有办法,将茴香豆给了他们一些,用手赶紧紧紧的捂住,继续说:“不多乎,不多哉,不多矣!”……这样的一个短小精悍的描写,将孔乙己的形象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内心本质的善良,还有他较真的性格也也跃然纸上。
《孔乙己》这篇文章中,集中了鲁迅在写法的精华。最后一句话:这孔乙己也确实大约是死了吧。这句话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有些矛盾,是否定,一种还是肯定?细细品读却是一种对旧社会黑暗腐朽的文化制度,读书人的悲叹之情以及无限的怜悯。
作为一部传世经典,《孔乙己》中蕴含着许许多多的精神力量及传奇魅力。只有细细品读中,方可领悟那深厚的内涵价值。
篇7:《孔乙己》读后感初一500字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篇8:初一读后感200字:孔乙己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孔乙己。它主要讲了,清末明初施一个绰号为孔乙己的读书人,经常来一家酒店买酒,掌柜们都很熟悉他。孔乙己原先是替人抄写书籍的,后来因为好吃懒做,被赶了出来,只能蹭饭吃,后来有一段时间孔乙己没有来过酒店,因为被人打断了腿,终于几个月后可以给最后一次来酒店之后就再也没有来过,据说是饿死了。
我对孔乙己的命运感到惋惜,他最后饿死原因,不仅是当时社会的压迫更是因为他自己本身。贪图一时的小利,而是自己的一生都处于饥饿贫穷之中,是十分愚蠢的。
为一切事物都是丑恶的,那么你也不会有开心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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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鲁迅孔乙己初一读后感
读了《孔乙己》有感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孔乙己》读后感[300]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孔乙己有感 朱林萍
孔乙己也许是一个困窘、落魄的人,也许是一个自视清高、死要面子的人,又也许是一个被人嘲笑的下层的知识分子。
其实,如果不是当时的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说不定还是一个名人呢!只是被毒害深了,便拔不出来了罢了!春秋时期的孔大圣人不是也是满口的之乎者也嘛,只能说孔乙己不懂得随着新的时代脚步前进。
那“回”的四种写法如果不是作为在封建社会的卖弄品,在当今社会上知道它的应该是屈指可数的。所以我们不应该被早已腐化的某种东西所蒙蔽。作为新世纪的我们,应该在发现腐化现象之后,及时创新,用新的优秀的东西来代替它。不能像文中的孔乙己一样,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愚民政策会变得麻木不仁,剥削阶级损人利己的本质使人民变得自私和冷漠。
这是“雄心壮志”,是对功名的渴求,是远大理想的出发点,但他失败了,连个秀才都没捞到;这是自我的放任,他好喝懒做,放弃了自己谋生的路;这是迂腐,满口之乎者也也只为了掩盖失败;这是道德的沦丧,人性的堕落,失落,一贫如洗的他决定去窃书。这个人热心,善良,童心未泯,他乐于于别人相处,集人的优点。但是对于“读书人”这个词的忠诚剥夺了一切,没有得到得到功名的孔乙己失去了一切,他命运凄苦,人生惨败。对他,是不公平的!他没有任何错,真正有责任的是这个社会,是那些冷漠的眼神!他生不逢时,他的遭遇反应了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时代的没落,一个旧制度的腐朽!
读了《孔乙己》有感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这篇小说展现了一个小人物的悲惨命运,并通过对这个小人物悲惨命运的叙述展现了当时社会和人群对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经常来店里喝酒,读了半辈子的书,但因为贫困不得以偷东西,最后还是可怜的死了。孔乙己性格当中具有迂腐、懒惰、清高的特点。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一个秀才也没有捞到;他出身贫贱,却养成了满脑子的上层士大夫的恶习;他穷苦潦倒,接近行气,却又自命不凡,好吃懒做。当时的生活环境是压抑的:“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就是在这样的气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场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样一个人物,难怪他走到哪里都要受人嘲笑。鲁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个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同时又赋予他真诚、善良的品质,比如写他喜欢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并没有引起人们对他的同情,反而成为他们嘲弄的对象,他在社会和人们的心目中得不到作为一个人本应该得到的尊严。这样一个人却被同时读书人的丁举人打死,死得这样无声无息,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钱而被酒店老板记起之外,再也没有一个人提起过他,难道孔乙己的生命还不值十九文钱?作者通过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穷困潦倒而招引无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终惨死的结局,揭示了下层群众愚昧麻木的精神。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
读了《孔乙己》有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篇10:关于《孔乙己》500字初一读书笔记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篇11:孔乙己中举作文
街上人声嘈杂,有的在大声叫卖着东西,有的人踱进咸亨酒店去喝酒,突然,一阵密集的敲锣声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
衙差大叫:“孔乙己大人高中举人……”街上的人面面相觑,似乎都在梦中,好长一会儿才回过神儿来,掌柜大叫:“去,我们去给孔乙己,嗷,去给孔大人去贺喜吧。”人们都跟着掌柜去了,到了半路,却发现孔乙己刚被人们给抬出来,身上奇臭难闻。
人们赶快去搭了一把手儿,给孔乙己洗漱,换上了大红官衣,孔乙己早已饿得不成样子,用尽全身的力气说:“给我吃的……”说着便昏了过去,这下可急坏了在周围的人们,人们赶忙拿来吃的喝的,还差人去请郎中。不一会儿,孔乙己醒来了,人们抬着他坐在高高的椅子上,愣愣地问周围的人说:“我真的高中了吗?我是举人了?”
说罢,笑着便推开旁边的人说:“看那些短衣帮还敢嘲笑我,如今我做了老爷,是天上的文曲星转世,看谁还敢说我无用!”
正当孔乙己高兴之时,一顶大红轿子来到他面前,走下来了一个虎背熊腰的人,人们定睛一看,原来是那个万贯家财的丁举人。人们心里暗想,这不是那个烧孔乙己家房子、打折孔乙己腿的人吗?他来干什么?
丁举人走上前来:“孔老爷,别来无恙,我之前鲁莽,不应该烧你的房子,不该打折你腿,都怪我那该死的恶奴,他竟然说您偷了我家的书换酒喝,您这样高贵的人当然不会做这样的`事了,现在我来给您赔礼,并把我的那一栋新房送给您住。”说着还往桌子上放了一些金条,孔乙己立即笑逐颜开,说:“我现在已无大碍,多谢丁举人来探望我,我以后会记住您的恩德的。”孔乙己口里这么说,心里却恨得丁举人直咬牙。
孔乙己顺手拿出一根金条给了身旁的邻居,让他去置办酒席,还给了报喜的赏银。
突然,一个衙役,又闯进来了:“报……孔乙己在哪?”“你好大的狗胆竟敢直呼大人的名讳。”“孔乙己你没中举,中举的人是孔一己大人。”
丁举人猛地站立起来,呵斥孔乙己还钱,否则就再打断他的腿,然后甩袖而去,孔乙己听了这话,痰一上涌,昏死过去了。
篇12:孔乙己读后感经典作文
在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孔乙己》讲述的是一个封建社会书生在迂腐制度下艰难生活,最终死亡的故事。故事从鲁镇酒店发生:酒店分长衫文人和短衫工人两个喝酒的地方,但有一个书生却在短衫工人那喝酒,人们为他取名“孔乙己”是一名读过书的人,但却一直没有成为秀才。他不会营生,有一件抄书的活也被他丢掉了。他好吃懒做,迫于生计,只好盗窃。最后他盗窃到了一名举人家,被找折了腿,死在了家中。
作者以幽默的手法描写出来了这样一个人物。大反差的表情、半懂不懂的话语,让人对孔乙己忍俊不禁。同时,我们也记住了这个人物:迂腐、好吃懒做,但还有颗善良的心。
孔乙己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是当时社会现象的集体反应。孔乙己为什么会死?因为他并没有营生的路子。他为什么没有营生的路子?因为他只会死读书。像他这样只会死读书的人在那时相当普遍。只不过有些人当上了官,考了功名而已。
“孔乙己”在现在仍然存在着。我们虽无法改变他们,但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努力改变,不让更多的人(包括我们)成为下一个“孔乙己”。
篇13:孔乙己读后感经典作文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篇14:孔乙己读后感经典作文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孔乙己他永远也脱不下的长衫和众人对孔乙己的嘲笑。孔乙己纵然有许多不是:他好喝懒做,死要面子,到处偷窃,但他也是封建社会下的受害者呀,他的种.种不是都是因封建科举制度造成的呀。在顾客眼里,孔乙己只是个供他们嘲笑的对象;在掌柜眼里,他连十九个钱都不如;在丁举人眼里他可生可死。他活着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别人当笑料,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不恰好反映出当时的世态炎凉吗?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篇15:孔乙己读后感参考作文
读了《孔乙己》有感
我昨天读了《呐喊》里的《孔乙己》。
里面讲了鲁迅先生在十二岁起就在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当伙计,来喝酒的有一人最特殊,那就是孔乙己。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穷的人都短衫,站着喝酒。富的人都在店面隔壁的房子喝酒,穿着长衫)。孔乙己是别人给他起的外号,说话总是之乎者也,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后来孔乙己可能因为偷了东西,被别人打断了两腿。再到后来也没有见到他。
读了这篇文章,我有些气愤,还有些怜悯孔乙己。他虽然好吃懒做,但是他非常爱孩子,邻居的孩子来了,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可以看出孔乙已很善良。文中描写的孔乙己是幽默、好吃懒做、善良的。后来说他也许死了我的心情也很沉重,就像老师说的一样:人会受生活的影响。孔乙己就是这样,因为生活去偷窃,才会被打断腿。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
读了《孔乙己》有感
结束鲁迅先生的《孔乙己》一文的教学后,颇有感受,课余得些体会,笔录如下,敬请各位老师斧正。
孔乙己者,不知何许人也。旁人常议,乃知其幼时天资聪慧,遂拜师于私塾,潜心苦读四书五经,以求功名。然功名未得,却迂腐之至。常以圣贤居之,不思营生,当婚未娶,孤寂一生,至死孑然。悲哉!
与之谋面,乃半百之人,天命定也。其生活窘迫,濒临绝境。常食不裹腹,衣不敝体,为求温饱,时有偷窃之举而遭殴打,乃至遍体鳞伤,加之秉性不改,所谓旧伤未愈又添新伤。为解忧闷,常独饮于咸亨酒店,饮罢,仰天长叹,留下之乎者也之语,飘然而返。长此以往,人已不人,鬼未为鬼,终不知所终。其命之苦、其终之悲,令人痛之。故父斥玩儿、妻妇相夫,皆以此为戒。嗟乎!典制止毒莫如此也,世人之愚焉有情乎?
然,余观孔乙己之境遇,岂不事出有缘哉?语曰:凡事因内外之因而变,外因者有相辅之效,而内因则具锤音之功。此理世人皆知也。而孔乙己怨天尤人、自甘颓废,真所谓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愿世人明其理、衡其力、定其位、肩其责、平其心,不履孔乙己之覆辙矣。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收录在小说集《呐喊》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写出了清朝末年的一位书生的事。
一位名叫孔乙己的书生,他没有进乡试,别的书生穿的长袍是十分洁净整齐的,唯独他的长袍破破烂烂,像是许多年没有洗和补一样。孔乙己虽也识字,但不是秀才,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话。后来因偷丁举人家的书打折了腿,可他却自欺欺人地说:“跌断。跌断。再说了,窃书不算偷!!!”
读了这一篇小说,我的心头一颤,清朝的科举制度怎么有这么大的威力,能把一个勤苦劳作的朴实的老百姓逼上绝路。孔乙己这样的人,就是社会的末路徒,更是旧社会人民的一个缩影。那时的社会,天空是黑暗的,染黑了人们的心灵,。如今想来,我真正体会到了自己生活的时代是多么美好!同时我想:人不能低头,不能让科举制度阻碍了人们前进的步伐!
读了《孔乙己》有感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 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 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 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 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读了《孔乙己》有感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不难看出孔乙己是个深受封建科举教育毒害的人。从中我总结了一个感想——人不能死读书。
书是死的,人是活的,所以学习也应该是活的,怎么能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呢?死记硬背只能记住表面的知识,不会灵活运用这些知识,岂不是白学了吗?这就是孔乙己为什么这样认真的读书,连回字有四种写法都晓得,可连半个秀才都捞不到。因为他只记住了别人的经典,却不会运用到自己的文章中去,否则他不早就发达了吗?
明末著名书法家董其昌曾说过:“临书不可以死临”。所以他的字虽然都是模仿古人的,但都有自己的特色,令世人赞赏。同理可的,学习不可以死学,那么我们就可以利用所学的只是加以自己有特色的修饰,很好的发挥,表现出来。反之,结局就会跟孔乙己一样。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这种死学方法也是十分多见的,由其是语文和英语,没有合理的方法和学习节奏去提高学习效率,虽然十分用工,考下来却不理想。所以要想提高学习效率,首先要找到一套适合你的学习方法和学习节奏,这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死学,努力,还要加方法。
读了《孔乙己》有感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 诗 书 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平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 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 诗 书 是孔乙己唯一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最大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唯一的点乐趣好了。
读了《孔乙己》有感
唯一一位站着喝酒的长衫文人,孔乙己 。
——题记
孔乙己有着高大的身材,脸色青白,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满口的之乎者也也就是他的特点。
孔乙己是个读书人,也是一个很好的秀才,可就是这么好的秀才却出生在了旧社会,一个很好的秀才就这样泯灭了!上天对他很不公平,读了一定的书,但成绩不好,每一次的考试都落榜。
孔乙己穿着一件极为破旧的衣服,从来没有洗补。但他总觉得自己是上等的人,比一般的地位要高,实际上,他也是一个被人瞧不起的下等人,只不过穿着长衫罢了!
孔乙己!一个可伶人,出生在了旧社会,我简直是无法想象那时候的人对死亡竟然是那么的轻描淡写,那个时代的不知道什么是爱!不知道关心别人是怎么样的感受,爱,这个字,已经被人遗忘了!
那个时代的人是那么的冷漠,他们只关心钱包,就好像老板想起孔乙己,也就是孔乙己欠的那十九文钱罢了。
这样不怪他们,不是他们的错!他们的领导有关心在下的人民吗?不没有!他们或许没有去看看人民的生活,或根本就不想管了!或者嫌太麻烦,根本就不想管了!他们都以金钱在上。
我读了孔乙己这一篇文章,我明白了,他就是个可怜人!他不应该出生在那个年代!那个时代的人忽略了人情,漠视了人情!
读了《孔乙己》有感
从文章一开始介绍鲁镇酒点的格局,以及短衣帮、长衫客,可见当地的贫富悬殊,等级观念强,这一下把整个大的社会环境写了出来。这更加导致了孔乙己的悲惨命运。
孔乙己本人是一个连秀才都没考上的读书人,因而在社会上的地位无足轻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寻味,他深受科举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懒做,不会营生,当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从他教“我”“回”字的四种写法,经常说一些之乎者也,可见他受科举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读书人的傲气,从他看不起短衣帮,只偷书却不欠帐可以看出。
他好喝懒做,迫于生计,所以去偷书。这是他的一个巨大的问题,这直接导致了他的悲惨命运。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过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虽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见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两大阶段,分别是被打前和被打后。被打前他至少还与别人狡辩,而被打断腿后也不辩解,可见他的心理状态已经失去了唯一的一点读书人的尊严,他的身体就更不用说了。正是这个变化,更看出世态炎凉,例如,看客们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样,孔乙己死后,掌柜只是惦记着他欠下的钱。
鲁迅写这篇文章,也就是为了揭露这些丑恶的社会,抨击科举制度。
读了《孔乙己》有感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读完孔乙已这篇文章,我没有觉得好笑,而是觉得可悲,痛恨。可怜的孔乙已,痛恨这黑暗的社会。当时的社会,有着封建的思想,残酷的官僚主义,社会阶层分明。而当时可怜的不止是孔乙已,还有那些短衣帮。那些孩子,文中的小孩,才12岁就已经很势力了,他们那原本应该如空灵宝石般的心灵,就被封建社会给污染了,给钳固住了。而那些短衣帮呢?他们贫穷,他们空虚,所以充当了看客,他们牺牲了别人的快乐,来换取自己那无聊的乐趣。我不知道当时的社会有多么的黑暗,我也不想知道,而现实生活中不也存在着看客吗,现实确实比从前进步了,人们也不会像短衣帮对待孔乙已那样对待身边的人,而这种看客心理却依然存在。
这个世界不需要太多的看客,愿我们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让看客这个名词消失。
篇16:孔乙己读后感作文
《孔乙己》后感作文650字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读了《孔乙己》有感作文500字
青春的疼痛,都来自于一个个伤疤。而这些伤疤都是为了绽放,为了开出花朵,为了成长。人生本来就是不完美。太多完美的故事只会让自己觉得自己真的很不完美。人生像是开列车,开过一段风景,换了一拨人。但最终,留在心坎上的,却有很多个故事。把这些故事凑起来,就组成了人生。但昨日的故事映衬不上今日的背景。而这些故事却足够回味一生,那些疼痛,终究是成长中的一步,有些人也必须去接受。
《听说我们不曾落泪》讲述的是谈夏昕十三岁那年,回到家发现母亲因为父亲有了外遇自杀,虽然没有死亡,但是从此她就开始讨厌所有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当她踏入大学校园,认识了很多人,并与曾经爸爸的外遇狭路相逢,又邂逅了傅亚斯……友情、阴谋、不解、误会纷至沓来,她只能默默承受。
看这本小说,我用了一个白昼和半个夜晚的时间。随着故事慢慢的走,用心去和每个人物交流。我一直没有流泪,知道夜幕降临,满天繁星,只有我一个人,才静静地流泪,静静的品味。
谈夏昕的命运是曲折的,她也是不幸的。但是她的故事却没有伤感,只是百转千回后一丝痛彻心扉,却始终没有撕心裂肺的大喊,那些痛苦都留给自己承受。看她的人生,四年,留下一段刻骨铭心的回忆。
傅亚斯,他身不由己,他从来没有自己的自由,曾经他以为自己可以没有翅膀靠自己去飞。但他错了,离开了家,他却什么都做不了,有人或许期待富足的生活,但对于他来说,这是一种不得不承受的束缚,别无选择。
彭南西,他是一个守护者,也是一个付出者,但他的生活似乎永远围着别人,我不懂,最终他得到了什么,但是,我想他的嘴角会永远挂着一抹浅笑。
季柯然承受的痛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如果一个人苦日子过怕了,就会不择手段去想得到好的生活,她的人生是痛苦,但是泪痕早已干了,留给她的,只是不会流血却依然疼痛的伤疤。
周舟是个执着的疯子,她不是傻子,但她太疯狂。她的人生没有得到过真实的关心,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去试探,得到的只是明白自己,是个笑话。
林朝阳一个追星族,刚开始我会觉得她是的无敌大花痴。之后,才知道她身上隐藏的不为人知的伤痛,因为命中缺少某种东西,所以才会喜欢LEN,崇拜LEN,因为她曾经以为他身上有她缺少的东西。但后来,她却发现,他和她一样……
人生,没有死的人永远没有资格去评论它是好是坏。旅途那些被人误解的事情和其他因素而不能如愿的事情太多。而我,只是一个陌生人,进入了谈夏昕的大学生活,他们都很痛苦,结局他们也是痛的。但是我却不认为这是个悲剧,他们的痛苦让他们获得了一种幸福时无法领会的一种东西,那种东西无法用言语形容,只是一种青春疼痛后撕扯的微凉。
青春,各种各样的故事。成长,无穷无尽的孤单。旅途,闲非闲是的目光。记忆,不痛不痒的感觉。伤口,后知后觉的疼痛。无法做到尽善尽美,但是可以尽心尽力。每个人,都要记住坚强,伤口不再疼痛,而是微凉,让伤口在春天开出花朵,阴霾的时刻,让心去感受阳光。
人生有伤口,阳光才照射的进来。别样疼痛,这样的痛算什么。
读了《孔乙己》有感作文500字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封建文人悲惨的一生,《范进中举》写了一个封建文人获得功名的经过,虽然两篇文章的内容不同,但思想都是一致的,都是揭示了封建科举制度对旧社会知识分子的毒害。
孔乙己死了,他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会说“之乎者也”的笑料,死了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对周围的人来说,只不过是少了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范进成了名,他一下子从岳父的出气筒变成了天上的星宿,成了乡绅的世交,因为这他竟然疯过。两人结局不同,但都是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孔乙己最怕别人说他没中秀才,范进也总想着自古无场外举人,可见他们想的都是中榜,他们把科举看成是向上爬的救命绳。然而,像范进这样的人,即使肉体还活着,精神却早死了,他的成名只不过是从一个泥潭陷进另一个泥潭。
我们也在学习,也要考试,但与他们有着天壤之别。他们的学习是为了追求功名利禄,而我们却有着远大的目标,我们是为祖国而学,为社会主义建设而学。旧的科举制度不存在了,但追求学历的思想仍然存在,有的人不就是把进重点中学、考大学作为自己唯一的目标吗?其实这是倒退的思想。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却把自己束缚在一味“进大学”的小圈子里,这算什么呢?孔乙己、范进等等都已经全部死去,他们身上所带的旧文人的气质也不再复存。而我们不但肉体还活着,精神也要活着,而且要更充实。旧的科举制度已毒死了不计其数的旧文人,难道在今天,我们还要自己给自己戴上“新科举制”的枷锁吗?不,决不能!
读了《孔乙己》有感作文450字
孔乙己这个人物,是鲁迅先生于“五四”前夕,继《狂人日记》的又一篇短篇小说,也是《呐喊》的第二篇。以前曾经看过,可因为阅历等原因,对于这篇小说的寓意不甚了解。最近,又重新翻了一遍,读懂了一些生涩晦暗的东西。
孔乙己这个人物本身在那个**的年代就是个悲剧。不知是哪位前人说过:“人没有错,错的是时间。”清朝末年,科举制的荼毒已经深入人心,“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阶级与阶级的对立,还有贪官污吏的横行等等,当时的社会**不堪。人们都在忙着自己的事,纸醉金迷中舍弃了一些情感。而那时,一个小小的孔乙己,活着重要吗?死了,也重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便想起了这样一段对话,“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谁晓得?许是死了。”一个小小的举人在那时可以草菅人命,而没有一个人去阻止,都只是看戏,戏中谁死谁活,与我何干?漠视,似习惯一般存在。然后呢,嘲笑,讥讽,最后,再散开装着没事人样,然后再看戏。真是一些高明的观众!府衙里的人也纸醉金迷,对着散发着血汗抑或是别人希望的同时夹杂着铜臭的纸醉生梦死。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谁晓得?许是死了……
纸醉金迷后,又剩下了些什么?
读了《孔乙己》有感作文400字
最近,我读了一篇文章,文章的题目叫《孔乙己》。
《孔乙己》讲述的是一个封建社会书生在迂腐制度下艰难生活,最终死亡的故事。故事从鲁镇酒店发生:酒店分长衫文人和短衫工人两个喝酒的地方,但有一个书生却在短衫工人那喝酒,人们为他取名“孔乙己”是一名读过书的人,但却一直没有成为秀才。他不会营生,有一件抄书的活也被他丢掉了。他好吃懒做,迫于生计,只好盗窃。最后他盗窃到了一名举人家,被找折了腿,死在了家中。
作者以幽默的手法描写出来了这样一个人物。大反差的表情、半懂不懂的话语,让人对孔乙己忍俊不禁。同时,我们也记住了这个人物:迂腐、好吃懒做,但还有颗善良的心。
孔乙己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他是当时社会现象的集体反应。孔乙己为什么会死?因为他并没有营生的路子。他为什么没有营生的路子?因为他只会死读书。像他这样只会死读书的人在那时相当普遍。只不过有些人当上了官,考了功名而已。
“孔乙己”在现在仍然存在着。我们虽无法改变他们,但我们可以从现在开始,努力改变,不让更多的人(包括我们)成为下一个“孔乙己”。
篇17:《孔乙己》改写作文
孔乙己因为自己懒惰的性格,一直以来唯一会做的事就是偷。而如今却连双腿dou因为偷窃被打断了,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曾经以为的前途无限、光芒四射的读书人的梦竟是现在摆在眼前的凄凉。
孔乙己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就算是在屋子里,冬天的夜晚还是无比地寒冷。这破旧的房子到处都是塌了的砖块,衣服上也满是破洞。孔乙已睡不着,他想着,想着,终于懂得了这个道理:没有人可以一贯地犯罪,迟早都是要赎罪的。他每一次偷窃时都试着麻痹自己,理由是迫于无奈;或者自己是读书人,偷钱不是因为贪财……而就是这些多样的借口,使得他一次又一次地犯错……他身体感受着寒冷,疲倦地睡着了。
第二天,孔乙己垫着蒲包,吃力地用手走出了家门。刚一走出,就见一个小小的硬币不知从何丢来。他急忙抬起头来,看向上前方,只见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人人都匆忙地做着自已的事。不一会儿,一对母子经过,小孩看了看那没了腿的老人,觉得新奇,就说道:“妈妈,你看!”妈妈摇了摇头,说:“不要看这些人,孩子啊,你以后一定要好好读书,不然的话就会像他一样。”“哦……”孩子继续吃着手中的茴香豆,和妈妈离开了。
这天傍晚,孔乙己在路上被马车撞了,回家的路更是令他疲惫不堪。他吃力地靠在了大树上。他看向那冬天的夜空,是如此地迷人。有星星,有月亮,有大有小,有暗有亮。在那么大的一片闪耀中,只有那颗最小的星星引起了他的注意。也许,他就是那颗发着最小光芒的星星,虽然在世人眼中根本不值一提,但在那宽阔的宇宙中,他的体型是庞大的,他的光芒是闪耀的。他笑了起来,靠在大树上,睡去了。依然是冬天,依然是破旧的衣裳,但他这一次感受不到一点寒冷,留下的只是一个微笑和那颗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