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承包补充合同,本文共10篇,欢迎阅读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海上日落”提供。
篇1:施工承包补充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订立本补充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和补充,施工合同与本补充合同相应条款如有冲突之处,本补充合同具有优先解释权。
一、承包范围
1.除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弱电系统工程、幕墙工程、单元防盗门、人防门等以外提供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
二、工程量计算、结算原则
1.结算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有关信息价运用文件;本补充合同相应结算条款及经发包人工程部确认的竣工图和书面签证材料;
2.计费原则:参照浙江省和杭州市第十期材料信息价,套用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4版,确保不出现不平衡报价;本工程综合费用土建按直接费的7%(含税)计取,安装工程为零费率(即安装工程造价按直接费加税金计取)。综合费用包括除直接费外费用定额范围内及其它政策性文件所规定的所有费用;非实物形态竞争性费中超高费按定额的70%计取直接费,并不计取综合管理费;混凝土运输费、泵送费不进入直接费组价,泵送混凝土按信息价补价差(信息价中所包含的运输费及泵送费不另扣除),价差仅计税金不计管理费。
3.预算编制、审核原则:承包方在中标通知书领到后壹个月内,按本协议、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该预算经发包方认定并由有资质的造价审计公司审定,审定造价若低于承包方编制的预算造价的95%,则承包人承担超过审核造价5%以外部分款项的审核费(审核费按省物价部门规定计取)最终审定价为发包方支付承包方工程款和决算的依据。
4.材料价格的确定:土建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单价(钢材、水泥另详)按合同总工期前80%月度的《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平均价计算,部分安装材料按浙江省造价信息,计算方法同土建。但硬PVC管、铸铁(钢)管、溢水管、电线及开关等同意发包方指定厂家和品牌。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贵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5.无价材料的结算方式:土建部分无价材料经甲方签证的`采购价加2.8%采保费作为主材价;有定额可套用或参照的按定额直接计费,无定额可参照的按主材价增加10%作为直接费(包括辅助材料费、机械费和人工费等)。安装部分无价材料根据签证的材料价格加1.5%的采购费作为主材价。
6.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图纸会审及预算暂定价经发包人审核确定后,作为调整合同承包价格的依据。主要设备及无价材料其质量、价格、产地、规格等需事先经发包方认可并签证同意后采购使用。
三、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所有单体施工至一层裙房楼面后开始支付工程款,每月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扣除甲供材料),一层以下部分工程款完成一层楼面支付50%,另30%在结顶前均摊到每个月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七天内支付至工程量的85%(扣除甲供材料),竣工决算后支付至97%,余款3%作为保修金。3%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一年后7天内返回30%的保修金。两年期满后返回30%,余款满五年后7天内付清。发包人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则按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26条执行。
四、保证金的分配与支付
1.承包方自愿向发包方交纳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其中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保证金各占50%、20%、30%。即750万元、300万元、450万元。
2.在本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当承包方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达到投标承诺,一个月后返还承包方相应的保证金。
五、甲供材料
1.本工程石材(裙房、楼梯间、电梯门套)、进户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装工程的管材、设备、箱体、空调设备、屋面材料及部分无价材料同意甲方指定或甲供。
2.钢材、水泥由承包方自购,由发包方指定厂家。决算时按总工期前80%月度的信息平均价一次性包干,但如遇施工期间单月钢材、水泥供应价与信息价价格差异超过±5%,超出部分由贵方扣除或补给。供应价以甲方当时钢材、水泥的采购价为标准(****的钢材、水泥的供应价可作为参考)。
六、分包工程:
1.本工程外装饰幕墙、阳台栏杆、室内防护及空调栏杆、电梯、弱电、消防、公共部分精装修工程等同意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2%的管理配合费用。(注:配合费内容包括承包方做好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的配合工作、资料收集、提供住宿用房五间,外架、塔吊,货物提升电梯的使用,分包项目安装完毕的面层粉刷及成品保护)。分包单位进场发生的生活、施工用水电费按实结算,除此之外,不再向分包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人防工程、管道天然气等其他未注明的分包项目管理配合费优惠。
2.承包人应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明确安全方面分包单位与承包人的相关义务。
七、工程质量
1.承包人承诺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具备备案条件。为保证工程质量,承诺保证金中的 750万元的作为质量保证金。经评定合格质量标准的不奖不罚。经评定为不合格工程,则罚没全部质量保证金。
2.在现场文明施工方面,争创“钱江杯”,承包方将按照杭州市有关要求执行,并通过“双标化”验收,现场总平面布置须经发包方认可方可实施。并承诺本工程创建“钱江杯”,除发包方原因外如无法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将对承包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如创出“钱江杯”,发包方奖励50万元人民币。
3.工程验收后30天内,承包人应提供政府颁发的单位工程使用批准书。
八、进度
1.承包人承诺本工程施工工期为720天(自开工日至质监站竣工验收并整改完毕日),如比定额工期提前,不另计算提前竣工费。
2.除不可抗力,或由于其它因素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外(如每月一次停水、电时间超过8小时的天数超过三天,则超过的天数顺延工期,三天以内不顺延工期)。总工期超过720天视为延期,在720天内完成为按期完成。
3.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5000元处罚,工期延期在30日历天以上60天以内的,每延期一天扣罚10000元/天,工期延期在60日历天以上的,工期保证金全额扣罚。
4.本工程开工日从打第一根试桩开始算起。
5.从打桩完成验收合格后至±0.00完成时间为180天,从开工到主体工程结顶并通过结构验收390天,此项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分项。具体各节点时间以甲方签证联系单为准。
6.承包方确保在竣工验收后3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在留一间值班室用房和值班人员外,拆除其他临时设施,人员清场,若违约则按5000元/天处罚。同时竣工验收通过后45天内,工程由承包方派人值班;45天后至交付物业公司使用前,如仍由承包方派人值班,值班费按2人×500元/月人计取。值班期间应保证工程完好无损,如发生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7.为保证室外管线工程实施,承包方承诺按中标工期提前45天拆除外架,提前30天进行室外清场,工作内容包括地下室顶板清理干净;地下室边线外到地下室围护边线之间的建筑垃圾及余土由承包方清运至地下室顶板标高,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清场工作视同违约,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付违约金,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8.承包方承诺在开工日起210天内工地完成“双标化”,并以此作为工期考核的一个要素。
九、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过程中,如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或省、市、区安全检查有违规而通报现象一次,则处以20%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罚款,如发生更重大安全事故一次,则罚没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十、专业班组及单列项目的约定
2.桩基由发包方分包,承包方收取3%的配合费。并承担相应的现场质量、安全、进度、资料收集管理等总包责任。
3.围护工程同意由发包方分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总价包含井点降水、排水及土方外运。通过报价,如条件相同,优先考虑承包方。
4.单列项目的单价(含税)包干。
(1) 泥浆外运13元/M3
(2) 工程外墙如采用外保温,施工人工费按13元/M2计,(如采用板材保温价格另定)。
(3) 界面剂按3元/ M2(含人工材料)。
(4) 内墙钢丝网片按5元/ M2(含人工、辅材)。
(5) 土方外运22元/ M2 ,(含挖、运)
十一、施工管理
1.承包方投标标函注明的项目负责人、管理班子确保到位,人员名单已经发包方考察和招标确认,人员不经发包方同意不再发生变动,否则发包方将给予扣除保证金5万元/人。
2.该项目由承包自主完成,如出现转包,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3.施工中承包方如有严重质量及偷工减料问题,经质监、监理部门确认,发包方有权责令承包方清退,由承包方承担一切损失,并按合同造价的10%予以处罚。
4.施工中如采用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发包方根据工商管理部门要求按材料总价款的一倍予以处罚,由此引发的维修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如发生二次维修,业主要求退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也由承包方承担。
5.发包方已提供400kw用电,在桩基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工期要求。由承包方根据地质报告及杭州市实际施工情况,自行调配发电机容量及桩机数量,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6.针对该工程的地下车库施工,承包方在施工中须采取相应具体的施工措施(不另计施工措施费),如发现有渗漏水问题,经二次修补后还未见效的,则由发包方委托专业施工单位进行修补,所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
7.承包方向发包方及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休息室各一间,电话一部、水、电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承包方进场后必须测出现场自然地坪标高,并经监理、贵方签证认可。
9.临时设施搭建位置、土方堆场等如因发包方其他用途需要,承包方无条件拆除。拆除费用由承包方自理。
10.为保证工程竣工后的维修工作,在双方签定施工合同时签定工程维修协议,同时工程交房后针对客户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承包方派专职维修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事宜,专职维修人员食宿承包方自行解决。
11.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轴线偏位、室内粉刷层厚度超标导致业主实际使用面积减少而引起客户投诉的,发包可以直接与客户进行协调,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2.如存在图纸修改,先由发包方、监理审定,并提供设计单位确认、修改,承包方不得擅自与设计等部门联系修改图纸。修改后的费用调整按本协议结算审核有关条款执行。
13.施工用水、电费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按水厂和电厂的收费清单在每期的工程款中扣除。发包方提供水源,电源,承包方自行接入临时水、电,并安装水表、电表。
14.施工现场周边市容、环卫、环保、治安消防等部门和办证、协调及规费的交纳由承包自行承担,发包方配合。
15.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在签订本补充合同同时双方签订《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书》。
十二、其它条款
1.本工程项目经理应自始至终蹲点现场指挥生产。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不在现场,应提前一天报发包人代表许可,并指定委托代表人。
2.承包人有义务维护整个项目的形象,如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到位,造成主管部门或新闻媒体公开批评的,每发生一次扣罚5万元。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异议,本协议具有优先解释权。
4.本补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篇2:施工补充合同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所有建筑材料,发包方、承包方及监理方共同参与采购,甲方决定,验收合格后进场使用,但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1、钢材:采用甘肃酒钢、陕西龙钢或山西建钢合格产品;
2、水泥:采用甘肃祁连山牌、安徽海螺牌或扶凤盾石牌的合格产品;
3、机砖、轻集料砼空心砌块或加气块、地面砖及内外墙贴面砖:采用具一定资质的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4、石子:采用长庆桥北泾明石子;
5、砂子:采用巴家咀或长庆桥砂子、水洗颗粒砂;
6、木材:采用国家一级松材;
7、玻璃:采用兰州平板玻璃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8、石材:采用广东或山东石材;
9、门窗制作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与设计规格;
10、电源线采用兰州长通或众邦厂生产的合格产品,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11、防水材料采用国家标准SBS厚度为5.0mm -10。C改性油毡;
12、暖气片采用山西赵家堡生产的国标产品。
以上材料在市场紧缺不能保证使用的情况下三方考察约定其它品牌合格材料,一经确定投入使用的材料施工期间不得变更,凡购进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场地,若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拆除,费用乙方自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补充施工合同
第十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后,在甲方验收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竣工资料6套、其中包括符合工程档案管理、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
2、工程经政府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在15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逾期移交工程的,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第十一条 工程档案
1、工程档案应当做到与工程同步,并应当在提交每月工程量报告时一并提交。
2、乙方为工程档案的总包单位,负责各分部分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汇编。在施工过程中随时监督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甲方外委工程施工单位)档案的编制。
3、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沈阳市有关城建档案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交付甲方的档案份数为四份,须满足沈阳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按甲方要求时间提交。乙方交付的档案经甲方、监理方审阅后,由乙方负责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验、存档。
4、工程档案经相关部门预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初检合格证明后,双方进行竣工验收、结算。
第十二条 结算
1、本合同总价按施工图根据本条规定的计价方式由双方共同确定,除合同及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不作任何调整。
2、工程量计算依据:工程结算中工程量计算的依据(均为原件)是加盖甲方印章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按照甲方签证管理制度办理的有效签证,此外其它均不作为计算依据。
3、计价方式:定额计价方式,执行《黑龙江省消耗量定额》及估价表。
4、取费标准:工程取费不因具体单位工程类别而划分,统一执行《黑龙江建设工程费用参考标准》中的二类工程取费标准(土建工程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综合费率10.25%;水、电、暖工程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综合费率43 %;另计税金3.445%)。冬雨施工费、市政工程施工干扰费、材料检验试验费、定额测定费及规费等费率不予计取。
5、其它约定:
(1)施工用水:甲方仅在现场提供合格水源,其他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时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用电:由施工单位自行挂表计量,甲方按1.2元/度与定额预算价格找差。结算时按1.2元/度与实际表数在工程总价中扣除,甲方代缴。
(2)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降效按相应标准的70%计取;檐高超过20M(不含20M)的单位工程脚手架费用按相应标准70%计取。
(3)砼外加剂只列入其它费用并只计取税金。外加剂的使用部位需由甲方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签字确认,否则增加的费用甲方不予认可,由乙方自行承担。
(4)施工中梁、板、柱、墙接触部位所产生的高低标号砼流量差,结算时甲方不予计取。
(5)穿墙螺栓执行模板项目中定额含量,与实际用量不同不再另行调整。
(6)室内刮大白工程量的计算不计门窗及各种洞口面积,但计入侧壁面积。
(7)施工中以签证形式发生的零星用工均执行上述专业定额中综合工日单价。
(8)大型土石方工程、防水工程、电渣压力焊等及其它定额项目中不包含的分项工程价格均执行甲方限价(但不仅限于上述项目)。
(9)配合费:甲方外委的施工单位与乙方发生交叉作业,则按外委工程造价(不含电梯设备费、大型土石方工程、打桩工程等造价)的1.5%计取。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再向外委单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10)桩基础及主体工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
6、配合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内容。对于乙方在配合范围内未提供配合的,甲方有权扣除该项费用;影响工程进度的,双倍扣除该项费用。
(1)提供临时供水、供电系统的接驳口;
(2)提供固定在工地现场的垂直运输(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在合同工期内保证甲方外委施工单位的有效使用;
(3)提供现场水准点、线,保证其准确性,直至竣工;
(4)协助甲方外委施工单位在指定位置上预埋埋件或套管等;
(5)甲方外委单位可免费使用已搭设的各脚手架围护等;
(6)对甲方外委工程有关正常工序堵补工作;
(7)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进行安排,防止火灾的危险及采取一切可能的预防设施,协助甲方执行有关防火管理办法。
7、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由甲方扣除后向政府相关部门缴纳。
8、乙方负责所承包的工程项目验收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费用(含桩基础及主体工程检测费)的支付。
9、合同项目外需增加的工程款、费用(如签证部分、设计变更和工程内容变更),均在双方竣工后结算支付。
第十三条 工程款的支付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本合同所称的完工,均指乙方完成相应的工程形象进度、质量经初检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应当在相应形象进度完成后,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及形象进度报告和所有必需的试验、复试、检测报告等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请款报告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按本合同支付进度款。
3、付款时间及数额
(1)主体结构工程:每完工五层,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60%的工程进度款,自土建工程±0.00完工、且地上五层的主体结构完工后开始计算;主体结构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65%的工程进度款。
(2)砌筑、防水、安装、初装修和其他工程:进度至50%后,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60%的工程进度款。砌筑、防水、安装、初装修和其他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65%的工程进度款。
(3)6层及6层以下的建筑全部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合格工程量65%的工程进度款。
(4)工程经主管部门验收竣工移交甲方后,甲方付至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进度款;甲方在取得城建档案合格证明且双方结算完成后10个月内,付至决算款的95%。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的核算确认,并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及工程款的认定。
5、除甲方原因造成的以外,因任何其它原因需增加的工程款、费用,均在双方竣工结算后支付。
6、因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暂不支付任何款项,包括甲方应付而未付的款项,直至质量问题解决。
7、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以本项目商品房冲抵工程总价款的20%,其余价款以货币方式支付。
(2)待工程经主管部门验收竣工移交甲方且双方结算完毕后,甲方分批与乙方签订《抵房协议》。具体商品房由双方协商确定,商品房按抵付之时甲方公开售价计算价款,若工程总价款的20%与商品房的总价款不一致时,商品房总价款多退少补。
(3)乙方如委托甲方出售抵顶的商品房,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按公开售价出售,出售后按实际收款额扣除相关税费,余款在收到乙方工程发票后支付;乙方如自行出售,房屋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公开售价的97%。
(4)除乙方另有通知外,乙方授权甲方以甲方名义直接与其书面指定的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乙方保证购房人完全履行其与甲方签订的所有购房、交屋、物业管理文件。如甲乙双方就开具购房发票、办理产权等事宜另有约定,乙方保证提前告知购房者,并避免甲方因此而受诉或受损。
第十四条 竣工日前使用
下列情况不视为甲方提前使用,乙方仍应当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1、甲方在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前临时使用已完工程的;
2、经甲方许可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或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装饰装修施工;
3、无论何方原因造成的延期,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本补充协议确定的竣工日之后,如工程尚未达到国家规定及合同约定要求时,甲方为履行与他人的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减少损失而将工程或其部分交付买方或承租方的。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工程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损失含直接、间接损失。
2、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但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合法解除合同的,不受此款限制。
3、安全违约
乙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及时处理、赔付并消除影响,给项目造成影响或损失(含直接、间接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损失(含名誉损失)追究乙方事故违约金,但事故违约金总额不应超过合同总价的8%。
4、工程质量违约
(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时,每发现一个分部分项不合格,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限时完成整改,每拖延一天支付1万元违约金,直到验收合格。
(2)乙方延迟交付竣工图及建设工程技术档案等资料,每拖延一天承担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5、工期违约
(1)每工程节点逾期完工,乙方按日承担该工程节点总价0.1%的违约金,工程节点逾期完工达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支付该工程节点总价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暂停施工均须有甲方的书面指示,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单方面暂停施工均按照违约处理,乙方擅自暂停施工7天以内,每日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0.1%的违约金;在7天以上(含7天)的,除要求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10%,损失含直接、间接损失。
6、本合同提前解除的,自合同解除方发出解除通知之日起,乙方应当在7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如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撤离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1、工程师行使《通用条款》规定的权利时,需出示甲方的《授权委托书》方可视为已取得甲方批准。
2、本合同附件包括:
(1)甲方外委项目清单;
(2)甲方签证管理制度;
(3)乙方施工组织设计;
(4)甲供及甲限材料清单;
(5)甲供、甲限材料管理规定;
(6)甲方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
3、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4、本《补充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补充施工合同范文三
甲方:XXX
乙方:XXX
双方根据 施工承包合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所有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2. 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 双方协商同意的变更纪要、协议;
(2) 本施工合同补充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询标纪要;
(5)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
(6) 标准、规范、技术要求和有关技术资料;
(7)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 图纸;
(9) 其他有关文件(地址勘察报告等)。
3.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如本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与施工承包合同有不符合的地方,以本施工合同补充条款为准。
4. 考虑到甲方将按以下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此与甲方立约,保证全面按合同规定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
5. 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付款给承包方。为此,双方代表在此签字并加盖公章。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篇4:补充施工合同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所有建筑材料,发包方、承包方及监理方共同参与采购,甲方决定,验收合格后进场使用,但必须达到下列标准;
1、钢材:采用甘肃酒钢、陕西龙钢或山西建钢合格产品;
2、水泥:采用甘肃祁连山牌、安徽海螺牌或扶凤盾石牌的合格产品;
3、机砖、轻集料砼空心砌块或加气块、地面砖及内外墙贴面砖:采用具一定资质的企业所生产的合格产品;
4、石子:采用长庆桥北泾明石子;
5、砂子:采用巴家咀或长庆桥砂子、水洗颗粒砂;
6、木材:采用国家一级松材;
7、玻璃:采用兰州平板玻璃厂生产的合格产品;
8、石材:采用广东或山东石材;
9、门窗制作必须符合质量标准与设计规格;
10、电源线采用兰州长通或众邦厂生产的合格产品,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11、防水材料采用国家标准SBS厚度为5.0mm -10。C改性油毡;
12、暖气片采用山西赵家堡生产的国标产品。
以上材料在市场紧缺不能保证使用的情况下三方考察约定其它品牌合格材料,一经确定投入使用的材料施工期间不得变更,凡购进不合格材料,甲方有权拒绝进入施工场地,若发现使用不合格产品,坚决予以拆除,费用乙方自负。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5:补充施工合同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湖北省、武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按招标文件、图纸及图纸答疑所规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4、建筑面积、结构及层数:
5、建筑面积 m2;结构 层数 层
6、设计单位:
第二条 承包方式、范围及质量
1.承包方式:
2.承包范围:内容
3.工程质量:
第三条 合同价款、调整及计量
1、合同价款: 万元
价款(大写)
2、工程量及价款调整:
(1)本工程的工程量以甲方标底的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除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以外的,不予调整。变更部分工程量调整,需根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变更签证单进行增减变更调整。
(2)本工程综合单价以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为依据。除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可以调整外,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调整综合单价,乙方应承担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格调整的风险和施工期间政府法律法规变更导致的工程造价变化的风险。
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价格,按此价格执行;乙方中标的综合单价没有适用变更工程的价格,由乙方根据湖北省消耗量定额分析数量并结合乙方中标综合单价中已有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和中标时的综合费率[中标综合费率=1-∑(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单价]提出综合单价,经甲方主管领导签字后审计。
(3)甲方要求乙方仅作建筑材料调整时,只调整不同材料之间的价差,其材料价格须经甲方进行价格签证。签证的价格仅为最高限价,为结算审计材料差价的参考。
3、如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将乙方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施工,乙方可向各分包单位收取相应的配合费(甲方应在分包合同中注明配合费的数额并督促分包方向乙方交纳配合费)。乙方在分包方施工中则应提供如下服务:
(1)安全设施的使用;
(2)临时水电线路的使用;
(3)垂直运输机械的使用;
(4)首次管道穿墙板洞口及预留洞口防水和修补;
(5)门窗洞口的补洞和装饰配合;
(6)脚手架的使用;
(7)合理工序的配合及甲方相关的协调。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根据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规定及乙方投标书对本工程施工工期的承诺,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总日历天: 天
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和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其工期相应顺延。其顺延原因须经甲方签证认定。若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每逾期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3000元的违约金。
第五条 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1、工程所用的材料均由乙方按投标书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生产厂家自行采购与制作。
2、乙方所提供的建筑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书,和税务发票。
3、乙方采购主要建筑材料(含装饰材料)及其成品前,应将材料及其成品的品牌、型号、规格、质量、生产厂家以文字形式通知监理和甲方,经监理和甲方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基建处公章认可其质量后,方可进行采购和制作,材料及其半成品进场后须经监理和甲方验收签证。
第六条 施工过程管理及设计变更管理
1、乙方在开工十五日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供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文件后七日内给予答复,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后,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不变。
2、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工程监理和甲方现场施工人员及其有关人员的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上述活动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
3、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进行检查验收。乙方应在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经甲方二人以上和现场监理及派出的跟踪人员对隐藏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在“室外、土方、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单上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该单必须在七日内交工程管理科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安排复验。若甲方收到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参加检查和验收,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若乙方未通知甲方而自行验收或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其验收无效。
4、关于按图施工。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由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在三天内与设计单位协商,提供修改或设计变更文件,由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并经甲方负责施工的处长签字和加盖基建处公章后,方可继续施工。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5、甲方将本工程委托 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乙方应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6、甲方指派 、、等对本工程进行现场管理与协调,指派 、为隐蔽工程现场收方管理员。乙方应在工作中予以配合。
7、在甲方、监理及上级质检部门检查、验收过程中,若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规范和设计要求,乙方应立即返工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乙方在开工后,每月25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编制本工程“月进度表”一式三份,经监理单位及甲方审定后,甲方财务部门按其额度的70%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对其工程进度不得虚报。监理人员、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要严格审查。
2、当工程进度款付至本工程合同总价款的70%时,甲方停止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工程竣工结算书及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审计后,甲方按审定后总价款的95%支付工程款(扣除已付进度款部份),留5%作为本工程的质保金。质保金在本工程验收合格贰年后,视质保期内工程质量情况,甲方向乙方结清余款(不计利息)。
3、乙方必须在工程竣工后的15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一式贰份,具体要求如下:
⑴竣工图纸;
⑵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⑶招标文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答疑纪要;
⑷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隐蔽工程验收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日志等文件;
⑸工程量计算式及钢筋翻样表;
⑹竣工结算及编制说明;
⑺主要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用量及价格表;
⑻建设单位供材明细表;
⑼其它与工程价款的结算有关的资料。
乙方未按以上要求提供结算资料,甲方不进行结算的审核、审计,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工程竣工结算资料,每逾期一天,乙方付给甲方元的违约金。
4、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总额不得大于经审计后结算总额的5%,超过5%的部分发生的审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竣工档案资料要求
1、工程竣工后,承包人提供下列竣工资料两套:
⑴开、竣工及验收报告;
⑵设计变更文件及工程洽商记录;
⑶各种材料材质证明及材料合格证书;
⑷工程竣工图;
⑸按要求存档的其它资料。
2、乙方未按要求提交竣工档案资料,甲方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
第九条 其它
1、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章有关规定的最低期限执行。在质保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三日内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可另行安排工程队维修,其费用在质保金内列支或由乙方全部负担,同时质保期顺延。
2、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工程或本工程部分项目分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施工。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若政府有关部门因本工程农民工工资问题须甲方协助时,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向本工程的农民工支付工资,且该款项作应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
4、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必须遵守《华中农业大学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计划生育、爱护公共财产、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并办理暂住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乙方负一切责任。
5、乙方应严格地按施工规程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6、本补充协议与双方签订的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原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抵触的条款,均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7、本工程招标书、投标书、图纸答疑、投标书中的材料清单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质保期结束后失效。
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若协商不成,可向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3份,乙方2份。
发包方(甲方):(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盖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篇6:施工补充合同
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
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一一给水管道工程及道路改造工程
发包人:晋江市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中铁大桥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甲、乙双方于10月8日签订的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原合同“)中定义相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合同签订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的给水工程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相关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晋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一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工程地点:晋江市金井镇
2、建设内容
给水管道及金东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给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晋江市金东公路金井段(镇标至西环路口)改造工程》。
3、施工工期
工期为240日历天(备注:即乙方应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础上顺延8个月之内完成)
4、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球墨铸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要求》(ZXB/T0202-)、《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及《现场设备、工业管管焊接工程 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并且通过甲方组织的竣(交)工验收和晋江市供水公司的交接检查。
5、工程价款
本工程为固定单价合同,根据晋江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审核书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下浮比例计算,签约合同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壹仟零肆拾叁万贰仟陆佰零柒元整(¥10432607)[包含给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 拾贰万捌仟贰佰伍拾陆元整(¥128256)]
6、进度付款额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即按经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当月实施工程价款扣减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百分比为月支付额15%)以及合同约定应扣减的'其他金额后支付进度款。
7、合同生效
7.1 本协议经甲、乙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生效。
7.2 本协议生效后,即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7.3 合同地点:泉州市晋江市
8、本协议正本贰份、副本捌份,承发包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上一篇:进料加工贸易合同 下一篇:专线接入补充合同篇7:施工补充合同
甲方(发包方全称):
乙方(承包方全称):
根据国家民航总局,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部和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精神,经武汉天河机场建设指挥部研究决定:2月24日指挥部(以下简称为甲方)与珠海横琴中盛海陆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的机场三期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由于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原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的机场三期土方工程项目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三期航站楼工程项目另行安排,其它工程项目(场道、附属设施项目)待定。有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补充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湖北省武汉市天河机场三期土、石方工程 工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工程内容:挖、运、平资金来源:国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湖北省武汉市天河机场三期土方工程以甲方发出的施工任务单为准。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共15月 四、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工程量及价款
工程量:暂定 壹亿零捌佰万 立方米
合同单价:综合单价:运距 0-9 公里, 28.8元/立方米。
六、双方权利和义务
1、派驻的工程师
职权:全权处理现场的一切事务
2、甲方工作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及完成以下工作:
(1)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
(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日内双方办理书面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接手续。
七、乙方工作
1、承接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负责现场的安全护栏标志、标牌、施工灯光照明灯。
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八、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工程量变化及设计变更和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顺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作为工期顺延依据,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期责任自负。
九、安全施工
严格执行通用条款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十、合同价款与支付
1、本合同结算价款采用价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 风险范围:燃油费上涨或政策性收费上调引起成本增加则按相应比例调整价格。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对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费用增加,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约定:无 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它调整因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发生的技术措施费用等。
十一、工程预付款
开工前3日向乙方支付当月合同工程量总价额的10%,在乙方正式进场施工三个月后甲方开始扣回预付款。
十二、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乙方每月15日向甲方提供完成工程量的中期计量报表,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工程产值的90%向乙方支付中期工程款,下月计量时支付乙方上月所扣留10%的工程款,依此类推至工程竣工为止。最末一期所扣留的10%在乙方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完工后一个月内甲方全部付清给乙方。
十三、材料设备供应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十四、竣工验收和结算
1、竣工验收
(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7日内由乙方提供完成的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
(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无
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1、违约
(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除赔偿乙方所有实际损失外,另按本合同总价0.3%进行追加赔偿。
(2)本合同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乙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本合同按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双方约定的乙方其它违约责任:遇有时另行协商
十六、争议
16.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当地仲裁 调解;
(2)采取第二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上级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其他
17、工程分包
本工程甲方同意乙方分包的工程:无
十八、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及强台风、暴雪、暴雨、洪水、地震、海啸等。
十九、保险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甲方投保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乙方投保内容: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二十、担保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无
(2)乙方向甲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自行办理
二十一、合同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合川市大石建筑工程公司鞋业商城商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建好鞋业商城商铺工程,甲方原将商城d单元工程约5000平方米承包给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鞋业商城商铺工程d单元
二、工程地址:渝西科技工业园区
三、建筑面积:约5000m2
四、建筑结构:砖混结构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造价:含价有税费300元/m2
七、合同工期:总计天数150天,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因素顺延。
八、本工程为双包工程,包括土建,安装及附属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价需设辅助设施、设备、机具、临设及水电和后勤等均由乙方负责(地板以普通地板、墙体涂料为普通涂料,如有更改,双方另行协商)。
九、双方决算量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量为依据。
十、工程价需材料的试压试验工作及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进行协调和配合试验资料交由甲方统一管理。
十一、施工中的具体要求:
1、质量要求:本工程的质金以国家和建设方,甲方的具体要求为标准验收的建设方,监理公司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签盖章为准。
2、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范安全技术操作堆积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场地整洁,安全措施完善、得当。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在其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3、估算及付款方式:估算以甲、乙双方现场实际收方工程量为准,协议签后,由乙方垫资进场施工基础完工经验收合格7日内支付工程款15万元,工程竣工后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日内付足乙方工程总价款的50%,剩余50%的工程款甲方按国家规定扣除质保金后在半年内付清。
4、工期要求: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或延误工期,如发生以上情况则属违约,乙方应支付甲方总造价违约金10%,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其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十二、签定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本保证金在甲方第一次拨付工程款时退还给乙方。
十三、违约责任: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真它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由双方签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并结清全部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合川市大石建司铜
乙方:
商业商铺工程项目部
代表人:
代表人:
签日期:年月日
篇9:承包施工合同
下井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青岛 公司乙方:项目:乙方在甲方厂内施工及租赁,为确保安全,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应严格遵守以下协议:1. 消化池、沼气柜内存有沼气。
装饰施工工装合同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室内设计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温州晴天室内设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
水电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原则上,就甲方的水电改造工程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概况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乙方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一. 目的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施工协议。
绿化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
建房承包合同甲方:乙方:部分细节请与当地建过房的人商讨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
施工电梯安装协议书
×××公司与××××公司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现决定由××××公司班组执行安装:合同号×××××的×××××&...
篇10: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陕建____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上简称乙方)
甲方现有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工程任务,经双方协议,委托乙方承建。为了便利工程顺利进行,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地点:____市团结中路航专校西二环259。
(二)工程名称:航专图书馆基坑支护。
(三)工程内容:修坡、成孔、注浆、制笼、编网、喷混凝土。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程造价:140元㎡。(工程量以设计方案和变更按实际面积结算。)
(六)付款方式:基坑支护完成付工程款5万元、主体工程三层结束付支护总造价达50%、主体封顶付清基坑支护剩余全部工程款。
(七)税金3.51%由甲方代扣。
(八)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人员代办一切事物,均按记时工计算,凡包工不包料的工程由于材料供应不上,因停工待料引起的停工,均按记时工计算。
(九)做里工使用机械时,乙方所用机械,按省建定额提取机械台班费。
(十)乙方进入甲方单位必须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乙方自行解决。
(十一)质量验收标准:根据实际情况,以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为准,进行施工验收,(技术资料由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
(十二)在施工期间,由于甲方工程量较大,住宿应由甲方提供。在施工中,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十三)在施工期间,甲方应密切配合乙方搞好文明施工,乙方应努力高速度、高质量的完成本工程任务。
(十四)工程期限:由进入工地之日起,乙方须在土方挖完后____日之内完工。如因天雨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之事故发生时,可以延期。
(十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后生效,验收竣工结算后自动失效。
(十六)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双方各执2份。
甲方:陕建____省第十一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西北有色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负责人:
立合同人:立合同人:
工地代表: 工地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