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初探

时间:2025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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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初探,本文共12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本文原稿由网友“clamly”提供。

篇1: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初探

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初探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与业主的合同关系和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总承包作为施工管理的主体,要对工程全过程和对承包人进行管理.本文结合库阿高速公路的'项目管理经验,就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做了初步探讨.

作 者:郑德恒  作者单位:新疆北方机械化筑路工程处,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刊 名:中国科技博览 英文刊名:ZHONGGUO BAOZHUANG KEJI BOLAN 年,卷(期): “”(23) 分类号:X734 关键词:公路   施工   承包   合同   管理  

篇2: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初探

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初探

摘要: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与业主的合同关系和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总承包作为施工管理的`主体,要对工程全过程和对承包人进行管理.本文结合库阿高速公路的项目管理经验,就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做了初步探讨.作 者:郑德恒  作者单位:新疆北方机械化筑路工程处,新疆,乌鲁木齐,830000 期 刊:中国科技博览   Journal:ZHONGGUO BAOZHUANG KEJI BOLAN 年,卷(期):2010, (23) 分类号:X734 关键词:公路    施工    承包    合同    管理   

篇3:造价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初探

总承包单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承担着工程施工期内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安全管理等责任,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存在两个合同关系:与业主的合同关系,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总承包作为施工管理的主体,按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规模、工期、造价、质量等要求对工程全过程实施全面负责,亦建立总包驻地代表对工程计量、工程变更和重要工序、成品、半成品及单项工程验收进行初审签认。

1 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的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模式下合同管理主要包括:进度与计划控制、工程变更、计量支付、延期索赔等。围绕这些工作内容,总包和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的特点制订详细的工作细则和程序、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和程序化,以减少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争端,加快合同问题处理的速度,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1.1 计量支付的管理

1.1.1计量支付的原则和方法

1)计量与支付必须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进行;

2)了解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项目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未有支付的项目被认为包含在相邻项目中,不再单独计量;

3)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开工并经过检验被认为是合格的工程才能计量;

4)应加强变更的管理,制订完善的工程变更程序;

5)建立健全计量支付台帐,防止重计、漏计。

1.1.2 计量支付的程序

总承包管理模式中,必须实施两阶段的计量支付管理办法:

1)承包人依据经监理签认的中间质量检验单填写“工程中间计量单”,向总包派驻代表和驻地监理申请计量,总包驻地你表和驻地监理将对分包人的申请计量的项目进行核查,包括查阅图纸、各种记录、原始凭证及实地调查等。承包人应提供有关资料以证明所申请计量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数量情况;

2)承包人根据总包派驻代表和驻地监理答认的中间检验单以及工程计量单,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月进度支付报表,经驻地监理审查答认扣报总包项目部审核汇总,

备考资料

3)总包将汇总的月支付报表及所有原始计量资料送监理和业主审查,由监理答发支付证书,业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承包人付款;

4)总包根据批复的月支付证书编制对各承包人的支付证书,并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向承包人付款;

5)计量支付台帐。为方便计量管理,防止重计、漏计,总包和承包人利用计算机计量支付软件建立计量数据库,记录分部工程(包括所属变更工程)计量台帐。

1.2 工程变更的管理

1.2.1 工程变更的处理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为原则。变更工程主要包括工程数量增减、结构尺寸改变及新增工程项目等。

1.2.2 变更单价的确定

1)总承包对业主的变更工程费用以最终结算为准,结算办法依照《施工总承包补充协议》相关条款执行,中期支付以暂定清单单价为依据,若清单中没有相同或相近的工程项目单价可套用的变更工程单价,由业主、监理、总包三方协调确定;

2)总承包对承包人的变更半价的确定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确定。变更做人的原则为:中标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或相近项目单价且估价合理,可套用此单价;若清单中单价估价不合理不能套用,或既无相同项目亦无相近项目单价可套用,则承包人需编制单价分析表,由总包、监理、承包人三方协商而定,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采用暂定单价作为中期支付的依据,最终变更单价的确定待结算时依据合同条款办理。

1.2.3 变更管理程序

1)由承包人或总包提出的变更申请,承包人或总包应经现场调查后提出变更方案,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现场考察后确定方案,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和业主现场考察后确定方案,然后由监理工程师按审查后工程数量下达工程变更令;

2)由业主或监理提出的变更,由监理下发变更通知,附变更工程设计图。承包人按图施工,并技图纸或现场复测计算工程数量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按权限下达工程变更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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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变更管理

通常总承包合同规定,变更是经业主指示或批准的、对业主要求或工程所做的变更。工程变更涉及业主要求的改变,业主要求主要指描述工程的目标(竣工工程的功能、范围、质量和范围要求,要求承包商提供的物品)、设计和其他技术标准,这部分要求主要反映在总说明书内。因此,对总说明书内容的改变一般为工程变更。

变更的起因,分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业主的新要求,所发生的工程变更。二是设计、采购、施工实施中的一些实际情况,如现场施工条件无法达到要求,或发生不可预见因素等主客观因素,影响中说明书要求内容的实施而发生的变更。三就是由EPC承包商根据EPC合同条件第13.2款:“承包商可随时向雇主提交书面建议,提出(他认为)采纳后将:①加快竣工,②降低雇主的工程施工、维护或运行费用,③提高雇主的竣工工程的效率或给雇主带来其他利益的建议”,提出并经业主认可的新建议。业主通过发布指示或要求承包商提交变更申请资料的方式,提出工程变更。如果业主要求承包商提交变更申请资料,承包商应尽快做出书面回应。在承包商确认收到业主的变更指示后,工程变更才正式确立。

篇5:EPC总承包模式下的工程变更管理

3.1业主方引起的工程变更

通常,业主方引起的工程变更包括:推迟提交业主应提交的项目包括文件;总说明书的缺陷,包括差错或遗漏、工作范围变更;计划调整指示;加速施工指示;工程暂停;有歧义的或相互冲突的合同条款;合同终止。工作范围变更是最普遍的工程变更,通常表现为工作范围的增减,是变更控制的主要对象。实践中,工作范围变更主要表现为新增工程,分为附加工程及额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商应严格按工程总承包合同规定的项目范围、业主要求实施工程,要求所有工程项目参与人员认真学习合同系列文件的条款,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及特殊要求,了解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工程范围及法律责任,

备考资料

3.2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

EPC总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涉及对合同有利和不利两方面,一般包括:设计变更;材料设备变更;设备供应商变更;未能按计划开工;施工措施变更;分包商履行合同的失败;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失败;有缺陷的工序和低劣的工程;工期延误。设计管理是EPC项目的重中之重,设计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承包商的项目效益。我国应用EPC总承包模式的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通常在招标前负责部分设计工作,其设计深度也因项目而异。一般,业主给出的设计深度只到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EPC承包商需要完善初步设计并完成详细设计。在EPC承包商的设计过程中,承包商设计部可能对业主原来的设计提出了优化建议书(设计变更不影响原工程的各类技术指标),业主经过慎重考虑后做出接受、拒绝或修改建议书的决定。按照国际惯例,EPC承包商提出设计优化给项目带来的利益应由合同双方分享。EPC承包商设计部在提出设计优化前应咨询合同部的意见,充分考虑如何从设计优化中获得最大利益。对于设计优化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EPC承包商在合同谈判时就应当提出来,并在合同中明确具体的利益分配方式。

3.3其他方引起的工程变更

其他方引起的工程变更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不可预见的工地地质条件及其他自然条件的改变;管理机构的变更;工程所在国的法律变动;劳动纠纷,当这些发生时EPC承包商应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业主变更申请。

4EPC承包商在变更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4.1EPC工作范围定义不明确

EPC虽然已实行多年,但在实施过程中仍会出现业主及承包商对EPC合同的工作范围的理解的模糊。由于EPC合同条款订立的不严谨造成了双方对EPC工作范围的理解有偏差,双方互相推诿,造成了项目实施中不必要的变更的产生,造成费用的增加,严重时造成项目的延误。再一个就是EPC承包商在承揽EPC总承包项目时以拿到工程为目的,缺乏对工作范围的合理评估,特别是承接超出自己能力的工作,造成后期项目实施时很多工作难以开展。

4.2分包商的变更索赔来自业主前期提供的条件的不确定

在分包商向EPC承包商的索赔中涉及前期业主需要完成的工作如:厂区平整、地下复杂情况等应该由业主完成的工作或提供的资料。当承包商接到分包商的变更索赔时,发现这些变更的发生不是由于自身原因而是业主原因造成的,而在项目运行前期并没有与业主及时沟通,造成解决问题时难以处理,使得EPC承包商无力解决或解决后费用大幅度超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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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总承包模式下经济管理分析论文

总承包模式下经济管理分析论文

1工程实施EPC总承包模式的重要原因

我国的建筑业发展也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而且我国的建筑承包业存在着很多的不良习惯,但是从跨国大企业的发展运行来看,实施EPC项目管理模式是值得提倡的,那么就我国的项目承包管理模式来看,首先是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够规范,企业的领导阶层在很大程度上决策了项目的一切计划和进程,所以建筑承包工程的模式必须要走程序,认识到国家际化的管理是最实际最值得借鉴的,再加上我国的建筑承包企业观念落后,没有创新意识,给项目工程的建设带来很大的被动性。对我国的建筑业产生的影响是关键的。所以提倡EPC的管理模式,是适合我国的经济发展需要的,而且我国的现代经济发展模式,从本质上要求了我国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在面临着国外项目的激烈竞争,所以EPC项目要在我国建筑业实施并运行,是值得提倡的。

2工程实施EPC总承包模式的主要方法

2。1先改变传统的工程承包意识EPC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是最适合我国现代建筑行业发展的管理模式,而且它使建筑经济得到更具体的保障。所以要改变人们的传统思想观念就得大力宣传EPC对于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使人们的思想认识到这一点,因此建立起EPC模式的真正运用内涵。所以为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政府管理部门应当对项目承包工程工作认识到位,加强宣传这一模式对工程产生的主要有利影响,从而使工程的总承包力度加大,是总承包工程逐步得到社会的认可,针对性的开展对EPC承包模式的研讨、培训,从而使传统的承保施工作业意识改变。只有改变原先落后的承包施工意识,才能给我国的建筑事业进一步利用EPC项目管理,取得更大的经济实际收益,以此来推动更多的建筑工程的发展和建设,而且原先的承包工程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现代化建设大要求,这种模式是对外来技术的引进和改善,从而使我国的建筑工程承包模式变得更加完善和全面,所以改变观念就是成功开始的基础。

2。2具体结合实际完善EPC的承包工程模式任何新事物都是要符合生产发展所需要才引进和使用的,因为我国的国情决定了,绝对不能照搬一些表面上看似完美的管理模式,而是引进先进的模式实施的注重改变和完善,从而根本上保证其符合我国建筑事业发展的需要。所以对于建重工程来说应当重视引进的EPC结构模式,重视重组直至建立起适合的EPC建筑承包管理模式。所以要适应我国的国情就要设计适合本身承包情况的EPC管理模式,例如组织机构建立起适合EPC的组合和团队,多加改进学习国外的先进管理模式,然后培养大量的EPC管理需要的人才,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同其他运用EPC结构已经纯熟的企业。最后还要重视对EPC承包工程项目相关人员的培训,已全面的适应社会对国内建筑发展事业的需要。

2。3健全完善EPC项目承包管理的法律制度我国的经济体制决定了我国建筑事业的发展比较混乱,盲目建设的工程项目不胜枚举,所以EPC项目承包管理制度从根本上避免了项目开发的盲目性,而且项目的开发和管理都要实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所以才能改变当前我国的建筑事业规章制度混乱的局面,所以EPC项目承包工程要做到全面、包括软硬件的设施。因此建立健全完善EPC的法律制度,能够市建筑业的发展朝井然有序的方向发展,而且EPC的先进承包管理模式,也只有在完善的法律制度下才能把其科学本质展现出来,所以EPC的项目承包管理制度下产生的建筑经济管理模式,是值得赞同和发扬得,为确保EPC项目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发挥其本质作用,我国政府也要为了我国的建筑事业加大执法力度,从而使我国的现代化城市进程加快,确保建设项目从前期的策划、图纸的设计布局、勘察设计、工程承发包方、施工进度、再到后期的及时竣工,都要有详细的法律法规,作为基本的保障。所以EPC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一些现实直接问题,都能被合理规范的社会法律等方面的制度体系给盖严,从而使EPC的发展前景更加的广阔,使其的运用和实施变得更加的科学合理,以致被更大面积和范围的使用在各种建筑承包模式上,从而给我国的建筑事业带来良好的发展依据。

2。4促使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更进一步EPC的工程承包模式,发展前景之所以广阔,是因为我国的国情决定的,这项技术的引用就是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最负责的.表现,而且EPC承包模式从根本上是科学和先进的,对工程项目的承包和建设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这项技术的引用得以保证,我国的建筑工程事业为主的建筑经济模式能够积极进行下去。EPC的承包模式最大程度上规避了承包商的经济投资风险,能够提供更多的世纪经济收益,在建筑经济主导的形势下。所以EPC管理技术能够夯实我国建筑行业的经济发展规律,促使建筑经济模式能够走向更深更远的建筑发展形势。使引用的企业能够积极调整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优势互补,以实现建筑企业的规模经济效益。

3结语

EPC项目工程管理模式从根本上给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更多的支持作用,所以该项模式是值得引用和借鉴的,只要是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因为我国的国情决定了我国必须大力发展建筑事业,才能构建现代城市文明,才能构筑社会主义的新形象,而且建筑事业最核心的地方就是项目工程的管理,EPC技术的运用给与项目管理有效实施很大的推动力,而且建筑工程的开发和收益都有一个标准的参考,从而促使建筑工程事业不断地开发和进取,从而极大地丰富我国的建筑群。

篇7:公路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质量、包运输、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施工机械由乙方自行负责。

5、合同价款:

路面硬化每米______________元整。包括切缝、养护、模板安拆等与路面施工有关的工作。(竣工后以实际丈量为准进行结算)。

6、工期:自开工______________之日起,_______日内竣工。若因砂石料水泥等原材料不能到位工期顺延。天雨三天工期顺延。

二、技术要求

路面为_______cm厚、_______水泥混凝土路面,宽_______米。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严格控制路面宽度。,平整度、纵横向的坡度,材料质量,并按监理和规范的要求施工。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派为工地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2、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现场协调工作;

3、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4、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施工后分阶段视进度支付到总价款的_______%。下剩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付清。(税费由甲方支付)。

甲方:

乙方:

时间:

篇8:公路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甲方将赛什斯镇上古城至麻渣塘村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发包给乙方,由乙方负责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路基长5公里,路面宽

3、5米,总计整修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中标价_____万元。

2、路面长5公里,路面沙化宽

3、5米,厚15厘米,总计沙化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中标价_____万元。

3、铺设涵洞4道,涵洞深

3、5米,中标价_____万元。

工程内容:路基处理、沙面层、小桥涵、路肩培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设计全部内容。

三、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金额合计(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万元。

工程价款按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决算。甲方扣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无质量缺陷后付给乙方。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由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必须按图纸和公路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乙方确保质量达到合格。

2、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日内开工。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有监督管理权,甲方按施工进度对乙方的施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将工程项目转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则一经查实,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引发的法律责任。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确保施工安全。若出现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若乙方的施工对国家、集体、个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损害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甲方负责施工过程周边纠纷的协调处理。

8、施工所需缴纳的各种税费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时竣工,否则,每超期一天,按__________元/天支付违约金。

2、若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赔偿,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复的,则乙方无条件返工、修复,直到达到要求的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4、若甲方无故中途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的`损失。若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需要返工、修复,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复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解除承包关系,乙方的投入损失自负,甲方所拨付的工程价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

七、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篇9:施工总承包的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要求,必须加快_________的土石方清运速度,甲方就乙方对_________土石方清运工程进行承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承包项目

_________土石方清运工程。

第二条承包内容

土方剥离、石方钻、爆、装、运,然后在碎石场附近的平整场地进行堆放。

爆破技术要求:采用微差毫秒控制爆破的方法和技术进行爆破,飞石水平距离不允许超过_________米,粒子运动速度(震级)不超过_________mm/s,爆破不危及村民房屋,跑道及其它建筑物和构造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工程量

土石方约_________万立方米。

第四条工程承包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确保主体方量完工。

第五条工程验收

1.清运山体工程完工标准为:以黄海高程_________米(±30厘米)

2.在政府验收合格_________清运工程后,视为甲方对乙方工程施工验收合格。

3.由于_________工地是几个工程队同时在进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测量以承包经营开始的红线范围、测量报告以及完工测量报告作为依据。如乙方对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可委托有政府认可的测偿资源进行测绘。根据测绘报告协商解决工程量问题。

第六条工程进度

按照完工时间测算,乙方必须保证每月完成_________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量。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如乙方能够每月完成_________山体方工程量,甲方同意无息借款人民币_________元支持乙方生产,按月支付_________元/月。

2.借款只能用于工程所需的炸药、雷,管、柴油的购买。甲方按照乙方书面委托直接付款给供应商。供应商收到款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据给甲方在_________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

3.甲方保证及时划拨款项给乙方指定的供应商。

4.乙方清运堆放角由甲乙方共同销售,价格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八条乙方义务

1.积极组织设备、生产人员、爆破技术人员,确保安全、正常生产。

2.认真组织每天_________吨以上炸药量的爆破实施,及时将爆破石料清到海边堆放。

3.保证每天爆破两次,每月清运量不少于_________山体方。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后使用或出售存仓角石时的货款中50%优先偿还甲方无息借贷工程款(具体借贷数额以乙方签字确认的数额为准)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整个项目直接或变相转包给第三方。

6.乙方需支付的费用:

①口岸办代收的边防、海关、卫检等有关部门费用;

②国家资源费2%视政府要求交纳;

③甲方员工办公费用:_________元/ 月;

④乙方自行承担清运过程中有关的行政、工商、税务、保险,安全等项目款项。(如因政策原因增加的税务或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内自行完善合法的工商、税务、安全登记事宜。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低于_________元/m3出售甲乙方堆放的碎石和角石,更不能阻止乙方自主销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偿存仓料按山体方计每立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但应扣除甲方成本部分)

2.如乙方违约,则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交予其他单位施工,并按存仓角石料_________元/m3的单价收回存场角石(但应扣除甲方成本部分)

3.如乙方违约,乙方应在三天内将_________及碎石场及各类石料无条件交给甲方,甲方接收后,再将乙方爆出及碎出的石料按如上约定价扣除贷款部分后,分期支付给乙方。如经测量超出_________工程总量的,限乙方_________天内自行拉走,否则视为放弃(乙方不得再提出其它任何要求)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发生变化和调整,而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下去。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出现违约情形,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对方的解除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六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七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篇10: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____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承包范围:

二、主要技术来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期限(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施工总承包合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满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 ___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 (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

企业代码: 企业代码: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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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2.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3.epc总承包合同协议范本

4.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

5.总承包合同范本

6.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7.在建建筑施工工程总承包合同范本

8.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

篇11: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 邯郸市妇幼保健医院二次找平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河北省邯郸市妇幼保健医院

2.工程地点: 中华北大街与丰收路西行800米路北

3.工 程 量:项目建筑总面积约平方米(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合同价款: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总价: 万元(以最终决算为准)。

第二条、施工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包工包料)。

2.承包范围:设计蓝图规划范围内,所有地面二次找平

第三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工、竣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开工日期自乙方正式施工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严格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对以下因素造成的竣工日期或施工节点延误,经甲方代表及监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

2.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以现场签证为准);

4.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与现场实际不符而引起的工程返工、停工、缓建;

5.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6.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7.因甲方手续原因导致的中途停工、缓建、停建或导致相关部门处罚影响施工进度;

8.因甲方对材料认质、认厂造成的工期延误。 9.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五条、合同计价方式

1. 计算依据:乙方按照施工范围内(施工依据为:甲方提供的且经邯郸市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变更,现场签证、工程洽商、技术核定量单、会议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和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依据,并按下述计价方式进行预、决算。

2 .计价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综合单价=总产值;

3.分包工程部分,由甲方确定分包单位及合同内容,纳入乙方现场管理范围,乙方负责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及施工资料归档工作。明确各方主体具体责任义务,

4.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或政府部门颁布新的文件,则执行新文件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由乙方垫资施工,按乙方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项。本项目工程款项以转帐方式按以下节点、比例及数额支付。

2.工程款支付方式:

2.1 自入场施工至其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0-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总工程款 %,总工程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2.2质量保证金的支付:质保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满二年且无积累维修问题时,10日内将剩余质保金一次性全部付清(质保金无利息)。

3.甲方工程款项必须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否则乙方视甲方未支付该笔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指定银行账户资料由乙方另行书面通知甲方。

4. 乙方声明:乙方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管理人员等,若无乙方书面具体授权,不得以乙方、乙方项目部、乙方项目部工作人员名义向甲方或其他单位、个人借款、购货、租赁;或向甲方、其他单位及个人作出保证、承诺、出具收条,否则乙方一律不予承认,其法律责任由行为者个人承担。

5. 乙方必须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收到工程款后,应优先用于发放员工工资。至春节等必须支付民工工资的时点,如乙方资金确有困难,甲方可临时支付部分工程款用于发放员工工资。

6.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税务局认可的同等金额计税发票。 7. 本合同综合价格为固定价格不因市场的价格而增减。

第七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九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十条、验收

1.隐蔽工程中间验收:对于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2.双方约定,中间验收分为基础验收、主体验收。

3.竣工验收:工程具备工程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收到验收报告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应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工程款完毕后,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至此,除有关保修条款及质量保证金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保证金支付完毕后,保修条款终止。

甲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工程总承包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曲阳宏州雕塑园林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就_创意园非遗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非遗建筑工程 (2#商业) 工程地点: 创意园区内 工程承包范围: 先期 结构、

二、主要资金来源 自筹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 工程完工或决算完毕

施工工期: 200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材质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材质要求: 国标

五、执行标准、规范

5.1 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标准规范、或(和)行业标准规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标准规范。

5.2 遵守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进行采购、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六、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7.1.1 提供基准坐标资料

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的内容和时间: 开工2天内

7.1.3 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承包人的进场条件: 三通一平

承包人的进厂日期: 提供施工图后2天

7.1.4 临时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发包人提供给临时水、电 及指定的电源、水源位置施工方自行接引到施工现场 ,设备自备。

6.1 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的开工条件。提供基准坐标资料。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并按约定时间将工程场地的基准坐标资料(包括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与承包人在现场交验。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的内容和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因发包人提供基准坐标资料的延误,导致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6.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6.3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对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

6.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6.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发出书面形式的暂停通知。该类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时,由发包人承担。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延长。

6.6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七、承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1 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来完成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是承包人的义务。

1.2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备、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存在的缺陷。坐标复验和放线。承包人有义务在现场与发包人共同复验基准坐标资料(含基准控制点、基准控制标高和基准坐标控制线)。承包人按发包人提供的基准坐标资料,对工程、单项工程、施工部位放线,并对放线的准确性负责。

1.3 承包人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内容、提交时间,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在施工开工15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内,向发包人提交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随着施工进展向发包人提交主要单项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对发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承包人自费修改完善。

1.4承包人在开工日期3天前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前,并按本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发包人能够提供的水电等临时使用的类别,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资保管)所需的临时用水电等的品质、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时间和节点位置。承包人自费负责计量仪器的购买、安装和维护。

1.5 承包人需提供所购材料的实验资料并自行承担实验费用。所购材料质量检测未达到合格要求,自行承担退场及更换材料的费用。

2承包人的投保及责任

2.1 按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专用条款约定的投保类别,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其投保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中。在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期限和持续有效的时间等。

(1)适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及本专用条款约定的,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依据工程实施阶段的需要按期投保;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新颁布的适用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投保的强制性保险,

2.2 保险单对联合被保险人提供保险时,保险赔偿对每个联合被保险人分别施用。承包人代表自己的被保险人,保证其被保险人遵守保险单约定的条件及其赔偿金额。

2.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有由政府要求的保险事项由施工方自行支付。期间所发生的工程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3 施工进度计划

3.1 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在现场施工开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进度计划在内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符合项目进度计划的时间安排,并与设计、采购、竣工试验进度计划相衔接。发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关键单项工程或(和)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 .2施工开工日期延误。根据下列约定,确定竣工日期的延长:

(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需说明正当理由,自费采取措施及早开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开工日期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3 误期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承担误期赔偿。每日延误的赔偿金额,及按日累计的最高赔偿金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施工承包补充合同

施工承包简单的合同

劳务总承包简单合同

施工承包简单版合同

装修施工承包简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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