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心得体会,本文共14篇,希望大家喜欢阅读!本文原稿由网友“高飞”提供。
篇1: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安排,“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分三个专题开展学习研讨。本人通过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要》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围绕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站稳党和人民立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公私观、是非观、义利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保持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自觉远离低级趣味,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坚守共产党人精神家园的主题,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的学习研讨。
通过认真细致的学习,本人认为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所以我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三严三实”中的“严以用权”:
一是摆正位置。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共产党人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员干部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权为民所赋,利必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把群众关切作为指向,以群众满意与否作为权力行使是否得当的重要标准,是权力姓“公”的政治属性使然,也是人民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期待所在。明确公仆身份,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要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记心中,要强化“依法用权、规范用权”的意识,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做到按制度、按程序、按规矩用权办事,不专权、不越权、不搞特权。正本才能清源。领导干部要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即使身居高位头上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到行动,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二是明确目标。要知道权为谁所用。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要做到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敢担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还应做到面对急难险重任务能豁得出来、顶得上去;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能敢于较真、敢于碰硬;面对重大原则问题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严以用权首先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中央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最为突出,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有效的防火墙。确保领导干部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还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最广大群众的监督。要尽快推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一旦滥用权力,不管任上任下都将被严厉追责。通过加强监管和完善追责制度,管住权力触角,倒逼领导干部勤于干事、勇于担责。
三是权以致用。我们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时刻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开展工作的出发点,要正确对待权力,掌好权、用好权,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多办好事、实事。 严以用权,单靠觉悟不保险,要有制度才管用。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完善党内法规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党的以来,以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带动权力规范运行取得显著成效。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被“驯服”。
总之,身为国家干部,要始终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将人民群众利益放在心头,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同时,作为学院的一名领导干部,我也要努力工作,严于律己,用好手中权力,尽职尽责,搞好本部建设,争取为学院的进一步更大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2: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近期通过对“三严三实”的认真学习,对于如何结合工作实际做到严以用权,我进行了认真的思考,现将自己的一些看法和体会汇报如下:
一是要依法用权。依法用权是严以用权的基础。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就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法纪,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事实表明,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要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法律的约束之下,不乱为、不妄为。同时,还要晒出权力清单,在给群众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主动将权力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二是要履责用权。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履职尽责是严以用权的保证。权力和责任是紧紧相连的,有多大的权力就要承担多大的责任,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作为,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用好权力,就要明确职责所在,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太平官”。明确了职责,就应尽心尽力,鞠躬尽瘁,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领导干部都要像焦裕禄那样勇担重任,敢于负责。焦裕禄到兰考这个地方后,就一心一意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心一意要把这个县的工作做好,这样才对得起手中权力的责任。
三是要为民用权。为民用权是严以用权的落脚点。权为民所赋,虽然每个人的岗位不同、工作内容不同,但“用权为民”是党员干部共同的价值追求。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所有的权力也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每名党员干部都应像焦裕禄、杨善洲那样为官用权,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用权,把权力始终用在为人民服务。更为重要的是,为人民服务不能只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而要落实在执政行为中,要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做利长远、打基础的实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始终要做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始终把群众的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3: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必须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民谋利,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谋私利,要坚持想问题、办事情一切从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确保在法律法规“红线”范围内行使权力。
严以用权,目的是为民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我们每一名党员必须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只有让群众满意,才会得到群众拥护。因此,要积极深入街道社区,虚心向群众请教,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了解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进行决策部署。例如,在城管工作中,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其中对季节性、周期性反复出现的问题,要加大巡查的力度、密度和深度,更要多从管理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寻求能根本性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要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调动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多开现场会、会办会,马上能办的事情马上办、立即办,真正以高速度赢得高效率。
严以用权,过程要依法依规。“法无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没有法外之权,行使权力必须牢固树立“在法制轨道上用权”的理念,依法依规依纪开展工作。因此,要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坚定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理想信念,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与各级党委保持一致。要深入学习领会上级各类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以及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分工,还要认真学习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信访稳定等方面知识,不断用科学理论和先进知识指导实践。同时,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包括上级与下级的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努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这样,才能坚守政策规定的“底线”、严守党纪国法的“红线”。
严以用权,结果要勇于担责。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自己权力范围的事,就应该在自己工作岗位上把事情做好,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出现睁一眼闭一眼、搞暗箱操作的情况,否则就是失职、必须追究问责。因此,要经常问一问自己,有没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有没有巧立名目、吃拿卡要、以权谋私?要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尤其要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敢于突破陈规,大胆运用新的思路和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同时,要时刻提醒自己,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不断转变工作作风,敢于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争做真抓实干、履职尽责的表率。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4: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基层干部是国家权力在基层执行者和政策的最终落实者,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虽说权力不大,但每一分权力都关乎群众利益、党的形象。因此,严以用权对基层干部尤为重要。
要坚持依法用权。所谓依法用权,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用好权力,在法律的监督下行使好权力。为官之义在于明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基层干部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行政、依法用权、依法谋事,才能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要坚持民主用权。腐败与权力相伴,清风与民主相随。大权独揽、缺少制约是产生腐败的首要原因。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长期以来坚持实行的组织原则和政治制度,实践证明它是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战胜困难,不断前进的重要武器。当今,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转入新常态,问题复杂,诱惑增多,如果一个地方或单位权力行使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掌权决策者就有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机会,那么这个地方和单位就是腐败的重灾区。
要坚持公开用权。管好权力,既要靠党,又要靠群众。公开用权,就是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群众的监督之下运行。要“晒出”权力清单,让所有权力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让社会明白、让群众知晓。如果让权力在“暗箱”中操作,在“潜规则”下运行,那么,必然导致权力寻租,祸害百姓。同时,公开用权也是治理“为官不为”的有效策略,群众知晓了权责义,干部的“为”与“不为”,自然在心中称得一清二楚。
要坚持廉洁用权。古往今来,“清廉”始终是从政为官者的道德追求和行为标准。“子罕拒玉”、“羊续悬鱼”,传诵的是清官廉吏的事迹。孔繁森献身阿里、任长霞为民请命,展现的却是人民公仆的情怀。为官者只有做到始终把廉洁记在心头,不谋不义之利,不沾不正之风,其手中的权力方能遵循爱民如亲、为民做主的准则来运行。纵观我国漫长的历史画卷,国家的兴旺发达无不与清廉同行,国家的没落灭亡无不与腐败相伴。今天我们正朝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生活迈进!然而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总会时不时地跳出:一只只“老虎”纷纷落马,一群群“苍蝇”纷纷折翅,为我们敲响了反腐倡廉的警钟。
要坚持为民用权。“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权为民所用”是对党员干部用权的基本要求,基层干部唯有牢记为民谋利的责任使命,诚心诚意地为老百姓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方能顺民众之所愿,应民心之所盼,才能真正做到用权为民、造福于民。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5: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根据局党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计划安排,围绕本次“坚持用权为民,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敬畏法纪,为政清廉”的主题,现结合分管工作实际,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思想认识
(一)权力认识
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中,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可见“坚持用权为民”是“严以用权”的核心。权力无论是作为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还是作为职权上的支配力量,都具有“二重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用权为公,它可以为社会民众带来利益;如果运用不当,以权谋私,则会给社会民众造成灾难。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其根本特征就是以权谋私,公私不分。我们社会主义制度区别于历史上的一切剥削制度,根本就在于实现了权力基本属性的理性回归,公共权力真正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少数人谋利益;同时,权力也意味着责任。实践反复证明,只有坚持用权为民,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我们的事业才能长盛不衰。
(二)法纪认识
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领导人民通过一定程序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体现,每一个公民都有遵守法律的义务。因此,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是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而且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与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是完全一致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是我们党的重要优势,也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对党员干部而言,如果说遵守国家法律是基本义务,那么遵守党的纪律则是基本要求。只有坚决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敬畏法纪,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法律、纪律和道德的底线,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得到人民的尊敬和拥护。反之,则会被党和人民唾弃,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沦为阶下囚。
作为一名副处级财政领导干部,我深刻的认识到,只有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行使权力的最高位置,坚持用权为民,才能切实实现好、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只有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为政清廉,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真正为民造福。
二、存在问题
通过多次认真学习和工作实践中的深刻领会,对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我发现自己还有不足:
1、学习不够。学习政治理论和财政专业理论的系统性、深入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点依赖集中学习和被动学习,个人单独学习和主动学习的次数不多。
2、工作主动性不强。接到工作任务后,总有一些“按时按质完成就没事了”的消极被动思维。主动想工作,怎样做好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还不够。
3、创新意识不够。工作中局限于上级布置什么做什么,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凭经验和惯例考虑问题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思想还不够解放,新点子不多。
4、深入基层不够。平时坐在办公室,不想去企业和服务单位;怕给单位添麻烦,不敢去;有的事情觉得自己是配合单位,不是牵头单位,不愿去督查调研。
5、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不够。主观上有“只要程序合法合规就行”的意识。加之业务科室人员相对缺乏,资金下到相关企业和项目单位后,虽然经常在口头上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各县区财政部门和分管科室人员加强监管,自己亲自带队跟踪问效的次数不多。
三、努力方向
本人将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请局主要领导和同志们指正、监督。
1、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放在自身建设的首要位置,系统、深入学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王岐山同志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重要论述精神,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讲纪律、守规矩,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2、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自觉增强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首位,加倍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用权为民,沉下身子、深入基层,多为群众办实事,多解决一些企业和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
3、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继续发扬老一辈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经常对照《党章》、“四风”深查细照,真正做到以平和之心对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以奋进之心对事,通过勤勤恳恳的工作,使自己的工作业绩经得起群众、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4、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在当前经济发展换挡减速和高压反腐新常态下,不仅要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还要注重提高办事效率。在抓实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国有资本运营预算管理、对口预算单位经费管理、企业扶持资金管理、财政信用担保管理等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不断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创新思路和方法,注重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6: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特别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过程中,更要把戒尺量在脚下,让敬畏在心中生根,始终做到为民用权、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心存敬畏非一日之功,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们应扪心“三问”,把“敬畏”二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做到严以用权。
一问“敬畏”何用。“敬”即尊重,“畏”即害怕。“敬”可让人心有所向,严肃威仪;畏可让人行有所止,言规身正。“敬畏”犹如压舱重石,哪怕风高浪急,人生航船终能行稳致远。心存敬畏,方能清醒自觉。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敬畏与戒惧是“清醒剂”,也是“护身符”,让人可知沧海一粟之渺小,在纷繁复杂、变化莫测的社会中保持头脑清醒,催生进取自觉;让人尊崇世间万物之规律,不为利所累,有权不妄为,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心存敬畏,才能律已防范。心存敬畏可荡污除垢,清晰分辨可为与不可为,正确把握上限与底线,懂规律、讲原则、守规矩。而人一旦丧失了敬畏,便心无所惧,为所欲为,就会出现“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逾矩不知后怕,公权成为私器,最后身败名裂,肠子悔青也无用。心存敬畏,才能勤政担当。“敬则无骄气、无怠惰之气。”共产党人敬畏权力,就会明白权从哪里来,权为谁所用,明白手中有权,心中有责;共产党人敬畏权力,就会明白历史担当,夙夜在公,只争朝夕。缺失敬畏,就会导致当官用权为已而为,没有私利就“不干活”,为了私利就“乱干活”,沦为权力的奴隶。
二问“敬畏”何来。敬畏权力是一种人生态度,也是为官标尺。敬畏之心不是与生俱来,而与信仰立场、道德情操、公心正义相生相伴。领导干部只有躬身自省,常谦常惧,常慎常戒,才能以敬畏之心为官用权。敬畏源于信仰。同志指出: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信仰是共产党人的命脉和灵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信仰的力量让人心生敬畏,忠诚与坚贞之中饱含着时刻追随的精神动力;信仰的权威让人心生敬畏,甘愿一辈子用生命和热血去践行和守护。敬畏源于道德。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道德的力量总是在警醒着你,规范着你,约束着你。道德失范的人对权力狂热追求,毫无敬畏,手无遮拦,大胆妄为,肆意践踏,逆时代潮流,遭世人唾弃。道德高尚的人对权力一生谨慎使用,小心呵护,兢兢业业,造福于民,得人民支持,受世人景仰。敬畏源于公心。公正之心即大公无私的心,敬畏公心的人用权总是谦虚谨慎,低调行事。所谓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压力也越大,因为你手中的权力关系到更多人的利益,同时,也将面临更多的诱惑和陷井。如果你时刻把“公”字烙在心里,敬畏公权,就不会“剑走偏锋”,得“擅权病”,趟“浑水路”。
三问“敬畏”何行。敬畏权力不是害怕权力,手握权力不能裹足不前,不能“怕出事而不做事”,不能因“为官不易”而“为官不为”。敬畏之心也需要调适摆正,既保证用权不越界、不出轨,也要激励用权多办事、办好事。正视民心用权。个别干部“唯上不唯下”,敬领导不敬人民,用权看上级的脸色不看群众的脸色,丧失立场,失道寡助。敬畏权力以正视民心为要,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让权力回归于人民、服务于人民、造福于人民。正如杨善洲那样,“工作的方向是群众的需求,求实名而不务虚名,”“心在人民,原无论大事小事;利归天下,何必争多得少得。”正视规矩用权。说:“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治理国家离不开用权,正确用权离不开规矩约束。党员干部从严用权既要遵守党的规矩,也要遵循国家法律;既按权力清单办事,也按程序规则办事;既要用优良传统来指引正确用权,也要按照工作惯例来规范用权。正视发展用权。“敬畏”的最终目的就是要用好权力,服务发展。新常态下,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权力观,不随心所欲,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强化“功成不必在我”的服务意识、奉献意识,甘当铺路石、引路人。着眼长远发展,率先示范,引领一班人、一个地方从传统的“权力观”解脱出来,赋予更多的集体协商机会,推动科学决策,实现用对权、用好权。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7: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领导干部和普通群众的最大不同莫过于手中有权、肩上有责。如何对待权力,怎么使用权力,是衡量一个干部是否合格的重要标准,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严以用权,就是要依法用权,按制度办事,坚持用权为民,心系百姓。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明确权力边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构筑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轨道。以来,从履新之始的“八项规定”到整饬风纪的道道禁令,从全面依法治国到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立规矩、讲规矩作为重要抓手,不断宣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当前,国务院正在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让权力的任性空间越来越小直至完全“驯服”。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一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没有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任何级别的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
衡量一个干部合不合格,懂法律、守规矩是一条重要标准。严守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在艰苦卓绝、危机四伏的革命战争年代,一次不起眼的逾矩、不经意的越界,可能就关系到自己和组织的生死存亡。有人说,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时代环境今非昔比,如果太强调规矩,未免有些僵化、不近人情;何况,党员干部也是人,只要不是原则问题,某一时某一地稍微突破一下,无关大局、不伤大雅,“问题不大”。类似这种心理,值得引起重视,必须严加防范。领导干部更要心中有戒,带头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正如习总书记所说:“要正确行使权力,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处理好公和私、情和法、利和法的关系。”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领导干部要甘当人民公仆,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坚持用权为民,做到心中有责。好干部焦裕禄、杨善洲几十年里不知帮多少百姓解过忧困,但从没有让子女占公家一点便宜,从没有用公权为亲属办过一件私事,从没有给亲友批过一张违背原则的条子。焦裕禄、杨善洲能做到“三个从没有”,就因为他们把共产党人的权力观当成了终生信仰,各级领导干部都应像焦裕禄、杨善洲那样牢固确立正确权力观,秉公用权。
用好手中权力,真正做到为人民尽职尽责,最根本的是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上过关。作为领导干部,要弄清人为什么活着这个问题,要弄清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问题,在党和人民的考验面前要像焦裕禄、孔繁森同志那样,心里想着人民群众,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自己最高行为准则。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把群众的呼声、疾苦当作大事,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之中;有了这样的情感,就会兢兢业业、奋不顾身地工作,运用手中权力为人民谋利益。如果做官不做事、做官当老爷,如果空话套话连篇,说一套做一套,搞形式主义、花架子,弄虚作假、浮夸虚报,甚至民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台上讲勤政廉政,台下搞不正之风,那就会丧失领导资格,就会使手中的权力变味、变质,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在其位,谋其政。用好权力,首先就要明确职责所在、要求为何,对该干的事做到胸中有数,不能当“糊涂官”,行其权,尽其责。职责范围的事,就当尽心尽力,决不能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满足于当“太平官”。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若只得意于手中的权力,淡漠或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就会导致滥用职权,甚至以权谋私。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一旦权力不作为,乱作为,责任主体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
结合自身实际,我认为在严以用权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及时纠正。
第一,群众观念不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作为分管司法局基层工作的领导,自己不能经常深入基层,倾听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呼声,即便下基层调研,也仅仅到司法所简单地了解情况,很少入村入户,很少与当地群众有面对面的交流,体察民情民意,有时存在走过场的情形。
第二,对待不正之风抵制不够坚决。对下属的请吃,顾及面子,做不到严加拒绝。参加公务接待、会议招待等活动,注重场面、排场,对经费使用把关不严,有超标情况的发生。
第三,担当意识不足,敢抓敢管的意识差。在工作中由于害怕得罪人,所以存在刻意回避矛盾和问题的情况,好面子,怕麻烦,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因此,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尤其是对“严以用权”方面的学习,我深刻思考权力该如何用的问题。我认为,权力必须严用、慎用。
严以用权,要善用底线思维,严格“限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为官用权当如履薄冰、如临深渊、自警自危,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就越大、担子就越重。把权力关进“笼子”,无异于用制度强化了底线、强化了准绳、强化了权力边界,让人不敢也无法越雷池一步。
严以用权,要善用法治思维,严格“制权”,使权力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更不能法外用权。权力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行使权力的人步步受“制”,让掌握权力的手规矩起来,从而打消一切侥幸心理、投机心理。
严以用权,要善用监督思维,严格“亮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能见度,让权力接受最广泛、最严格的监督,暗箱操作就无处藏身,权力寻租就无租可寻,潜规则自然就会“见光死”。
此外,还要进一步强化廉政教育,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坚持民主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的原则,针对关系群众利益、全局利益的问题,努力做到不以权压人,注重从制度、机制上解决问题,按规矩办事。敢于接受来自各方的批评和意见。三要强化正风肃纪,对于不正之风,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对条规戒尺心存敬畏。作为领导还要对下属干部强化教育和监督。四要推动我局制度和机制的建立健全,为权力的行使营造好的制度条件,让领导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其他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8: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对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三严三实”的要求,是一个统一而严密的整体,而“严以用权”是核心。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这一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用权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强调的是严格约束、规范和限制权力,加强对权力的监管。通过严以用权,来践行党的宗旨,提升执政能力,通过严以用权,密切党群关系,夯实执政基础。只有严格行使公共权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时刻将百姓利益放在心上,用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才能避免重蹈人亡政息的覆辙。
人民作为国家的主人,是权力的所有者,政府和官员的权力都来自人民的授予或委托。在权力运行中,公众和权力行使者之间建立了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但是在权力的运行中,由于受到权力本身的强制性、扩张性、功利性、可交换性等特性的制约,以及制度建设缺陷、权力行使者思想道德素质低下、角色错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权力委托代理运行的失灵,导致权力失去控制,产生权力腐败。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腐蚀、破坏现有社会关系的腐败行为,主要有两种突出表现,以权谋私和官僚主义。以权谋私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官僚主义则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做官当老爷。它不仅背离了党的宗旨,扭曲执政行为,对党的执政形象造成严重玷污。同时官僚主义损害群众利益,恶化党群关系,迟滞体制改革,降低运行效率,腐蚀党的机体,最终将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如何做到严以用权,矫治权力异化,预防腐败。首先,要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守宗旨意识,为人民掌好权、负好责。树立权为民所有、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干部掌握着方方面面的权力,是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如果干部队伍素质不高、作风不正,那党的建设是不可能搞好的。”作为一名干部,时时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为官之本就是要克己奉公、清正廉明、恪尽职守、造福于民。其次,必须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形成切实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运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依法合规地使用手中的权力,秉持职权法定原则,带头依法用权、依规办事,把握好“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基本要求,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用程序去规范权力、约束权力,使手中的权力真正成为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利器。
通过制度建设,依法确定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阳光使用权力、合力监督权力、严惩滥用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三,强化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整合监督力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制约功能,切实加强纪检监察与组织、人事、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合作,整合力量,加强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震慑功能和群众监督的辐射功能,增强监督的实效性,督促干部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要健全监督网络,形成以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为主体的全方位的权力监督格局,保证权力在制度化、法制化的框架内运行。健全行使权力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对行政机关公务人员的行政问责监督机制。将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纪律作风等建设情况的日常化、常态化监督检查。围绕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完善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围绕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资源配置权、执法和司法权相对集中的关键岗位,通过制定实施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等制度,保障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建立“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通过电子政务将各项权力的运行过程电子化、网络化、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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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权力来自人民,其根本宗旨和运行目标是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干净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既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着力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又要做好制度保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干事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关键是要坚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切权力来自人民
我们党作为执政党,权力来自人民,其根本宗旨和运行目标是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邓小平同志曾说过,“领导就是服务”。这句话形象地表明权力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掌权只是拥有了为人民服务的机会,用权就是要为国家为人民谋利益。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郑培民,这些光辉的名字之所以得到人民群众的颂扬与怀念,就是因为他们始终把“做官先做人,万事民为先”作为行为准则,廉洁从政、艰苦奋斗、尽职尽责、鞠躬尽瘁,真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当然我们说执政为民、与民兴利,并不否认党员干部拥有合法、合理的个人利益。但这种个人利益要以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为前提。“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讲的也是这个道理。
掌好权、用好权是我们党面临的重大考验和挑战。尉氏县乡镇干部宋领安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务必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时刻牢记权力是人民群众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群众办事,决不能使之成为牟取私利的工具;要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正确用权的警惕性就应该越高;要不断加强主观世界改造,不断提高党性修养,使自己真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榜样是看得见的哲理”。今年1月,中共中央在与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焦裕禄致力于改变兰考面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想的仍然是“党交给的任务”,用生命诠释了“心中有党”;焦裕禄在兰考工作虽然只有475天,但群众至今依然怀念他,根本原因就是他“心中有民”;他靠一辆自行车和一双铁脚板,对全县149个生产大队中的120多个进行走访和蹲点调研,作出治理“三害”的正确决策,做到了“心中有责”;焦裕禄亲自起草了《干部十不准》,从不利用手中权力谋私利,以身作则践行了“心中有戒”。
“当下,作风问题虽然大有改观,但仍然不容小觑,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作风仍有一些市场,有的地方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机关作风现象。作风不佳、服务意识淡薄,实际上是党风不纯,将直接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市民刘力勇感慨地说。
要认识到权力来自人民,每个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增强学习的紧迫感、压力感,多挤出时间读书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还要积极投身实践,在实际工作的锻炼中增长才干。敢于到艰苦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中摔打锻炼,到最基层、最困难、群众最需要的地方进行一番锻炼,做出一番业绩。更要警钟长鸣,慎独慎微,“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定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用党章党纪严格约束自己,经常用先进的思想道德对照检查自己,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自己,筑牢思想道德的防线。
党的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征程,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用好的作风使精神深入人心。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以“一学两争三优”活动为契机,彻底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工作理念,改进作风,求真务实地干好工作。要围绕群众的利益开展工作,以群众的满意度检验工作,始终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上。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意识,遵守权力使用的纪律规定,牢记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要让权力来自于人民又服务于人民,确保“一学两争三优”活动取得实效。
篇10: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关键,“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了用好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做到有权不任性,坚持用权为民,按法律、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关于“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继承与发展,是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是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的新航标,是我们党员干部的重要遵循。
随着作风建设的深入推进,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少了,但少数干部却出现了为官不为的“权力休眠”现象。有的认为条条框框多了,束手束脚,为官越来越难,干脆“为官不为”;有的认为“油水”没了,干和不干一个样,干脆懒得去干,每天重复昨天的故事。实践都表明,腐败根源在于权力滥用。因此,严以用权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步,领导干部只有严以用权,谨慎用权,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要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这些年来,从查处的周永康、__、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看,我们党有些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就是缺乏对权力的敬畏之心,导致私欲越来越重,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工具,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而且给党和人民造成了极大伤害。我们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勇于自我批评,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二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权力来自于人民,必须服务于人民。要树立正确权力观,就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明确权为民赋、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为政不私等道理,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三要坚持正确行使权力。反对特权,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是宪法和党章的明确规定。我们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带头依法办事,坚守政策规定的“底线”,严守党纪国法的“红线”,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要自觉群众接受监督。权力和监督存在着共生关系。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要掌好权、用好权,就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要养成“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的良好习惯,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搞特殊,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群众批评意见的意识,并坚持在工作中改正错误,才不会让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滋长蔓延。
作为人大领导干部,就要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客观用权,公正用权,为民用权,不欺民,不徇私,不越权,不缺位,努力为民办实事好事,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尽智出力。在行使监督权时,把党委重大决策和政府着力推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监督重点,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在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中,充分运用执法检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方式方法,督促“一府两院”科学施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贯彻实施。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时,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利益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推动社会事业不断创新发展,使各项决议决定更加顺应民意、合乎民心。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不断完善人事任免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任前考评、投票表决、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一整套任命和监督程序,使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在加强代表工作中,进一步强化代表阵地建设,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创新建议办理方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确保各级人大代表充分了解、掌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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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严以用权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问题。领导干部能否正确对待权力,按照规范使用权力,是每个干部的第一道门槛和第一堂必修课。严以用权,严字当头,严字是关键。
严以用权,就要严格区分公私界限,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严格按法办事、严守规则和制度行使权力,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接受人民监督,时刻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加以改进。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严以用权专题的发言稿,欢迎参考。
在对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中指出,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三严之一,严以用权在三严的内在逻辑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一方面,严以用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修身要严,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谨修官德,在灵魂深处真正树立为民意识,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另一方面,对领导干部来说,严以用权又是严以律己的基础和关键所在,只有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树立强烈的规则意识,真正做到按规则办事,才能心有所畏、行有所止、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因此,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严以用权的重要内涵,准确把握其三个基本维度。
要做到权为民所用
权为民所用的基础在于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对权力的来源、权力的性质和权力的使用要有一个准确的认识。领导干部不但要从社会主义法规制度层面深刻把握权力的民主性和人民性,而且必须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权力的根本来源和基础来自于人民群众,而自身也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对于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做到权为民所用,前提在于要有良好的党性修养,真正从思想根源上亲民爱民,才能形成权为民所用的自觉意识。党性修养是高于个体修养的另一个层次,它不是独善其身的个体生命意义的完成,而是平天下的外在价值的实现。中国共产党对于自己的领导干部有着区别于其他任何党派或政治团体的特殊要求。这种要求就是作为个体能够超越个人一己私利,自觉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己任,完成从个体利益到社会责任的转变。一个人只有超越了个体利益得失的计较,能够发自内心关照社会,甚至能够牺牲自我而没有抱怨,才算具备了从政为官的基本条件。当然权为民所用不单单是一句口号,更不仅仅是一种情感表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现实实践才是检验的唯一标准。权为民所用需要具备照顾百姓的能力,踏踏实实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好事,为群众谋福利。县委书记的典型代表焦裕禄同志发自内心的公仆意识,真抓实干的创业精神和廉洁自律的官德意识诠释了一个优秀共产党人对于权为民所用的深刻理解,从本质上反映了共产党人为民做官的价值理念,为新时期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标杆。
要按照规则办事
规者,正圆之器;矩者,正方之器,无规不成圆,无矩不成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之一。按照规则办事,首先要明确权和责的关系,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应该为人民群众而行使,任何公共权力的行使都要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要明确权力清单和自己职权的法定边界,对用权和行权的基本规范要有一个准确地把握,认识到任何职权都是由法律确定的,都必须在法定的权限内行使,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认识到任何职权的行使都要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认识到任何违犯法定职权的行为都要受到追究和制裁。要把依法依规用权和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贯穿于日常工作中,要时时刻刻、老老实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真正做到位高不擅权、有权不任性。其次,要克服有权不想用、有权不会用、有权滥用、为官不为等不良现象。领导干部要不断反省自身在做人、谋事、做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思如何合规合法地服务好人民群众。只有对自身的职务责任有了清醒的认识,才能从灵魂深处挖掘自身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才能形成领导干部道德规范的自觉认同,才能发自内心的不想腐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不但要以先进典型为标杆,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升服务百姓能力和水平,更要以反面典型为镜子,对照自身在理想信念、党性原则、权力观等方面是否有所放松,不断净化自己,做到慎独慎初慎微。
要摒弃特权意识
中国共产党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一规定,鲜明阐述了共产党员四个字的基本意义和价值。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共产党员的价值和意义就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心实意为人民谋福利的社会实践中。特别是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在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转型的新时期,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纷繁交错的利益纠葛和形形色色的现实诱惑,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是艰苦创业的场所;任何领导岗位都不是谋私利的工具,其真正意义在于服务人民群众。因此,领导干部首先要摒弃特权意识,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对权力要有敬畏之心,始终保持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牟取个人私利的工具。要明辨是非,廉洁自律、向善惩恶,自觉按照法律制度行事,避免以个人好恶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要做到踏实做人,通过省察克制的方法,反省自己思想行为中的不良倾向,及时加以克服,自觉遏制在萌芽状态,做到权重不谋私。要把做人和为官统一起来,把做官和谋事统一起来,把能力有大小与贡献须尽力统一起来,把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完善自身和奉献社会统一起来,真正做到胸怀天下,服务百姓。
篇12:领导干部严以用权发言稿
按照集团“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统一安排,围绕“严以用权”专题,深刻领会与思考“坚持敢于担责、‘为官有为’,切实克服廉而不勤、严而慢为等问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实实在在谋事创业”这一学习主题,并认真学习党的以来,中央先后出台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以及《:严以用权的十个要求》等文件、讲话与精神。下面,结合公司及自身实际,重点就“为官有为”,谈谈个人的学习心得体会。
一、个人心得体会
古人云:“勤者,政之所要;廉者,政之本也。”“勿以官小而不廉,不以事小而不勤,为官之本在于廉,为政之要在于勤。”
廉洁奉公是为官底线,在其位谋其政也是最起码要求。
严而慢为的实质是不作为,不作为就是失职。尤其在当前,国家经济建设及发展进入“新常态”,企业的建设与发展也必须适应这种现实,任务艰巨,要的就是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勇于担当的精神。
中央一再强调,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企业领导干部面对企业发展的需要、面对广大员工的期待,肩挑企业发展重担,没有理由不把眼光放长远些,把标准定高些。
深入思考这其中的根源便是企业领导干部的导向模糊,是观望的情绪在作怪,每一位企业领导干部都要深刻意识到“廉”与“勤”不是一对不可调节的矛盾,“廉”是“勤”的思想基础,“勤”是“廉”的行动保证,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之所以出现这种“廉而不勤”的怪象,是个人在利益平衡中自认为找到了一个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栖点和平衡点,表面上看循规守矩,实际上是严而慢为,甚至不作为。
而从更深层面去思考,更是企业领导干部对人生的价值观的定位出现了问题。
企业领导干部作为整个社会中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同每个人一样,活在世上,追求的是自己的快乐和幸福,虽然每个人的理解、期望的目标和取得的方式各不相同,但概而言之,内涵都是一样的:精神与物质的结合并因此获得的精神层面的满足感。
所不同的是,人在追逐精神和物质结合的过程中感受快乐和幸福或者丧失快乐和幸福。所以,用什么样的心情和心态来看待追逐的精神和物质,如何用良好的心态取和舍,如何逐和弃,事关每一个人在过程和结果中感受到什么,是享受还是苦难。
人的生活总是会面临物质生活的充实或贫乏,工作感受的顺境或压力,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只要人心里有信念有方向便会非常安详,就是在做着快乐的工作,过着幸福的生活,如果人心里没有信念没有方向从而不安详,即使物质再丰厚,职位再高,工作与生活也无异是对生命的一种煎熬。
有信念有方向其实是一种达观,是人心的一种豁达。宋代文学家苏东坡具有“万象皆空幻,达人须达观”的旷达胸怀,以他心直口快的个性,能屡遭坎坷而保持快乐,是与他身体力行“无故加之而不怒,猝然临之而不惊”的生存哲学分不开的,没有“一蓑烟雨任平生”的放达,也就不会有“也无风雨也无情”的境界。
做人要摆正自己的位置,作为企业的领导干部就更应该摆正自己的位置,知道人生潮起潮落的规律,始终拥有平和的心态,永不丢失自己谦虚谨慎和努力勤奋的本色,可以低放,不可高估,顺境时能够正确对待别人的赞誉,逆境时能够冷静看待别人的毁谤,这样才能安然度过人生的困难境地,也不至于陷入骄兵必败或者流言蜚语的泥潭,即不要身处顺境就张狂得忘了自己是谁,也不要一旦身处逆境就情绪低落,万念俱灰,才能真的悟透“不患得,斯无失”的人生真谛,生命也才得无拘无束,清心自在,惬意安乐。
人对于生死、得失、荣辱、富贵、贫贱等等不要看得过重,要克制、忍耐人性中的缺点,要能豁达、地对待这些问题。懂得笑看得失、淡观荣辱的人,才能是智者。
二、个人对照检查
对照“严以用权”的准则以及“坚持敢于担责、‘为官有为’,切实克服廉而不勤、严而慢为等问题,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实实在在谋事创业”的具体要求,深入思考在平常的工作中是否还存在下列问题:
1、是否在分管工作领域中坚持民主集中制上做的够不够,有 没有“大事小事一言堂”的现象;
2、是否存在个人权力有凌驾于组织之上的现象存在。有没有大权独揽、独断专行,行使特权的现象。在具体的工作中,在做出科学的决断之前,是否听取了各方的意见,有没有给予民主意见的充分表达,有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行使手中的权力。
3、是否存在以“严”为由,致使工作拖沓或者进展缓慢的问 题存在,有没有尽职尽责的完成好本职的分管工作,有没有凝聚团队,率领团队开拓性的工作。
三、未来工作的整改方向与措施
为了杜绝“廉而不勤,严而慢为”的病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要刚性执纪。
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下属,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在位不在岗、出工不出力,办事慢腾腾、服务冷冰冰等不作为、慢作为现象,都要按照党纪以及企业的纪律要求严格约束与严肃处理;
二要正确导向。
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下属,都要树立与确立“不为问责”、“不为让贤”、“有为重奖”、“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让不敢懈怠、不敢渎职、不敢失责成为自己和每个人心中的警戒线,让敢抓敢管、敢于担当、有本事能办成事成为自己和每个人的工作方向和目标,要在工作中为自己及下属实实在在谋事创业的工作努力进行撑腰打气、大胆开拓。通过鲜明导向对自己,对自己分管及率领的团队释放信号、传递压力,真正让“不为”和“不想为”都有所畏惧、失去市场、受到贬责,把不想干事、不愿做事的风气和情绪真正杜绝在自己和团队之外,形成 “干事创业光荣,不干事耻辱”的良好氛围。
篇13: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研讨稿
各位同志们:
大家好!
各级领导干部要谨慎用权、管好权力、如履薄冰,严字当头用权,正确行使权力,防范用权风险,争做“严于用权”的表率。
权力是双刃剑,必须用权为民。要牢固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权力观,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把权力视为义务和责任,不论在什么位置,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
权力是度量衡,必须依法用权。要严守权力边界,按照权力清单用权,按照法定界限用权,坚决防止乱作为、滥作为,防止利用权力设租、寻租。只有依法办事,收好法纪这个底线,才能把权力关进笼子里。
权力是责任状,必须科学用权。既要敬畏权力、善待权力,更要敢于用权、科学用权。一方面,要敢于用权,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分内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克服懒政怠政,杜绝为官不为。另一方面,要科学用权,遵循客观规律,切实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做到用权有原则、决策讲科学、办事守规矩,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权力是紧箍咒,必须公正阳光用权。要处理好情与法、利与法、权与法的关系,切实做到公正用权、公平处事,不因私利抛公义、不因私谊废公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积极适应更多更严的约束和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权力是高压线,必须廉洁用权。要严格落实好“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强化监督管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要严于律己,做到思想上更严、纪律上更严、生活上更严、家风上更严。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严以用权
篇14:严以用权心得体会
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严以用权是对中国共产党权力观的高度概括,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用权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和必须作出回答的永恒命题。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笔者认为,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用权,深刻思考和践行以下“四要”是最为重要的。
一、严以用权,要明白权力是谁给的。
知道权从何来,才懂得权如何用。要严以用权,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宪法也明确了权力的属性,那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些都很明白地告诉我们,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来自人民,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不是天然拥有,而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它姓“公”不姓“私”,必须用于公。作为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必须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果在这个问题上弄不清楚、不明白,就会在用权上犯糊涂,就会把权力视为个人的私有财产,最终稀里糊涂地走上人民的对立面。
有一位落马的地级市委书记在忏悔书中写了这样一段话:“自己身居重要岗位,本应把手中的权力视为庄严的政治责任,去体察群众之苦、解决民生之难、化解百姓之忧,但自己却把这些置于脑后,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满足个人私欲的工具,最终使自己走向了犯罪的深渊。”多么深刻的忏悔啊,但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象这样的案例还可以举得很多很多。
因此,作为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在用权上要做明白之人,不要做糊涂之人;要善待手中的权力,珍惜手中的权力,用好手中的权力。
二、严以用权,要始终心存敬畏。
“我们拿到这个权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弄坏事情不可。”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敬畏”对于执政者来说,其好处其实早有论述:史学家王夫之在《宋论》中分析指出,宋太祖一统天下,至于大定,垂及百年,世称盛治的原因是“唯其惧也”――惧以生慎,慎以生俭,俭以生慈,慈以生和,和以生文。
毛泽东主席从西柏坡进北京,称自己是“进京赶考”。这些其实就是心存“敬畏”,一再说明“敬畏”之重要性。审视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我们从中也可以看得出来,很多案件其犯罪轨迹几乎都是一样的:起初,因为心中有怕,因为对法纪有敬畏,普遍都在拿与不拿之间徘徊;后来,因为不再惧怕,不再敬畏,于是胆子越来越大,不断上演“疯狂”,直到坠入悬崖。由此可见,始终心存敬畏,对领导干部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因为心存“敬”,就会有追求、有目标,从而不断鞭策自己“有所为”、“正确为”;因为心存“畏”,就会有警觉、会自省,从而严格要求自己“有所不为”、“不乱为”。
三、严以用权,要始终绷紧自律这根弦。
自律是一个人自警、自励和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能力。对于领导干部来讲,他律固然重要,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能做到严格自律,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制度设计得再缜密,再多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一种摆设、也会“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物必先腐,而后虫生。”其实,很多时候,打败自己的,往往不是别人,而是自己。而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往往也是自己。
四、严以用权,要始终坚守责任与担当。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力行使与责任担当紧密相连、有机统一。“有权必有责。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严以用权,领导干部坚守责任与担当至关重要,这也是领导干部的职责所在,使命使然。领导干部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有坚强的政治定力,就会胸有大局、无私无畏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有了责任与担当,就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从而以责任重于泰山之感、如履薄冰之虑,在工作中始终带着一份责任、一份担当,脚踏实地、一如既往地履职尽责。
那么,领导干部如何做到坚守责任与担当,首先要有责任担当的意识,也就是要有敢于担当的政治定力,这就需要不断地加强学习修养,砥砺意志品格,养成责任担当的政治自觉。
其次要有责任担当的能力。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这就要求领导干部下大气力苦练内功,提升履职尽责能力,这样才有了担当的底气和胆气,才能做到勇担当、真担当。
再次是该担当的责任要担当。“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理念这14个字,言简意赅,字字重千斤,是领导干部坚守责任与担当必须始终牢记在心并努力践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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