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生死大限的散文阅读,本文共12篇,希望大家能够受用!本文原稿由网友“天下一加”提供。
篇1:生死大限的散文阅读
生死大限的散文阅读
人世是可以这般浮花浪蕊都尽,惟以性命相惜。我与祖父相伴看似有十三年,实则六年不到。其间的浑噩日月,只记得年少时的种种。比起祖母,我更喜欢祖父。他言语不多爱让我掌控遥控板,随意换台;他一有空蹬上三轮车载我去钓鱼,去黄龙溪看舞狮舞龙,去天府广场看音乐喷泉;他爱吃的冰糖和白酒都愿意和我分享;祖母则不然,我犹记得在读幼儿园时她受我母亲的嘱托,严格要求我学会使用数字的惨痛经历,背不对就打手心。现在想来总觉得连那些实在的日子也变得片段零碎了,我后来每每在与祖母和父亲的谈话中了解祖父的.过往。他年轻时做过外贸运输队的司机,大江南北也都去过,和父亲一起搭伴工作,等到退休前还浪漫一回,带祖母南下去了广州。提及此,祖母也觉着欣慰,临到了人生的后程还能和少年时期的爱人一同游玩。现在祖父走了,我年岁渐长,渐渐梦里寻不见他了。偶尔想来,也只有淡淡感伤。
升学后,我们一家三口总算有了自己的家,学业逐渐繁重,我放弃了拉丁舞和绘画,也很少在周末拜访祖父一家。一天放学后,父母突然告知我祖父病危的消息,年少无知,没有任何具体的概念,只知道电视剧里演的,惴惴不安。来到医院,看见祖父陷在病床上,身体插满了各种不知名的管子,他被仪器围绕,骨瘦如柴呀,整个脸颊都凹陷下去,双眼突出,很费力地呼吸着,双手耷拉在体侧。我镇定又彷徨,这就是曾经爱我宠我的祖父?眼前浮现出了过往种种:我偷偷试戴祖父的蓝布帽,被本尊嘲笑;祖父辛苦工作到腰酸背疼,我就帮他踩背;后来懂事了知道零食不是好东西,我再也没让祖父多花钱;一次和小叔抢遥控板,祖父偷偷把遥控板给了我,可我却不知把东西放哪里了,结果一家人好久都没能换台。可现在,再看看祖父,他四周的仪器上数字变动,指示灯闪烁,生命是否又太脆弱了,可以让一个少年蜕变为一家人的顶梁柱,也能朝夕间使他退化,垂垂老矣,奄奄一息。妈妈看着我渐渐湿润的眼眶,轻声告诉我去卫生间。我悄悄推门出去,在医院里无论病房内外都是一股沉沉死气,憋得我难受。去卫生间的走道长得似没有尽头,在一片死寂中我的脚步声格外刺耳。我要是快跑的罗拉该多好,可以再不断奔跑中延长亲人的生命。但生老病死就是自然的规律,倒下的被我们思念的才是人,伫立着的受膜拜的永远都是神。可是这个给过我温暖的人,现在倒下了,倒在我能为他做些什么之前。
从未想过生离死别还在我的身上上演,总以为那是隔着屏幕。我还曾笑问过母亲:你姥姥病逝时,你怕不?她不温不火地说:不怕,我和她亲。不过抬尸守灵时还是有点虚的,我知道她来过,灰烬都飘在空中。母亲说话时一脸镇静,但她心中也不免泛起感伤的涟漪,一圈圈地,现在这涟漪波及了我,心湖不平,如重石沉底。
他走时我正在外上课,我们家里还未出过一个像样的大学生。现在我奋战完考研,安心地写下这篇文字,想着祖父看见这样的我也会安心。愿他在极乐世界里安息。
篇2: 经典散文:生死阅读
经典散文:生死阅读
这是一本有关人类生死的书,这是一部沉重的历史大书。这本书我读了已经有五十多年了,至今仍没有读完。
每天躺在床上静静翻开这部书,看着看着有时我会哭会笑;会苦恼,会迷惘;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高兴快乐,悲伤难过。自打出生的那天起,我就拥有了这样一部书。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有这样一部书,只是我们有些人不大在意,没有好好阅读罢了。
只是,面对这样一部大书,直至临死,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读完、读懂它?一部书看了几十年没有看完?这会是一本怎样的书呢?每一个有机会接触或读到这篇小文的读者,可能都会有这样的疑惑,以为我是在买官司。
不是,真的不是这样的。因为在中外历史图书目录里,它是不存在的,可它又是实实在在地存在着,时时刻刻地鼓励或警示着我们。人们习惯阅读由专家学者推荐阅读的书籍,但却很少有人会告诉你,去好好阅读这样一本书。因为有时候读着读着,我们可能会更迷茫更浮躁。所以,一部人生最最重要的书,就这样地被我们忽视了。
这部书的精彩之处在于平淡。它记述着每一天发生的平凡琐事,书里也没有主角和配角,一切都随着场景的转换而变化。睁开眼,我们醒来了;闭上眼,我们睡去了。我们跳舞,我们歌唱;我们愤怒,我们嚎叫。死了又活了,活着的又死去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如此社会进步了,猿变成了人。是的,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有人说,活着就好。但我们却天天在问自己,我为什么活着?谁能告诉我?
提出这个问题很无奈,是因为活了大半辈子了,有时候反倒是越活越糊涂了,我们总是想在现成的书本里找到答案,总想快一点翻到书的最后一页,看个结果。只是我手里的这部书是那么的厚重和珍贵,以至于我不敢随意地翻动它。
小时候父母教导我们,要做一个听话的孩子。那时候我们每天学习《为人民服务》,立志要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长大了,改革开放了,商品交换条件下,金钱在生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要的位置,这时就有人送来了一本《厚黑学》。吃喝玩乐,没钱不行,想要有钱就好好学习,即便做不了官,也能挣点钱不是?有了钱就有了权力和地位,人就会高看你一眼。
现实中,金钱似乎成了社会衡量一个人高低贵贱的唯一尺码。一个人要想改变自己,活着就要拼命挣钱。随着国门打开、企业改革不断深入,随着所有人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随着电话电视电脑等现代化科学技术,对人们生活的冲击渗透影响,眼界开阔了,思维活跃了,看着每一个人都在努力进步、迫切要改变自己,我们自己还坐得住吗?生存空间被压缩了,想象空间却越来越大,看着国家一天天的强大,看着一座座高楼大厦拔地而起,看着周围的人们日子越过越好,反倒衬托出自己越来越寒酸,我们还会满足于那种平淡乏味、穷酸低下的生活吗?
一切都在变,我们当然也要变,在孤独和寂寞中让自己变得鲜活起来,去适应这变幻的世界,去体验去追求去享受,去和永远的无奈告别。这时候我们似乎找到了自己为自己活着的`理由,找到了生命抗争的力量和支点。
我们似乎看到了自己的未来,似乎感受到了周围的种种变化。从小到大吃穿住行,方方面面都在变化。过去洗脸用香皂没什么牌子,也不分好坏,现在得用奶液;过去吃肉专买肥的,一是便宜二是解谗,现在吃肉专挑瘦的,为得是健康长寿;过去一双鞋穿五年,现在一年穿五双;过去几个月洗不了一次澡,现在隔天不洗澡自己都烦;过去一家七八口人挤在一个小屋里,一大一小两张床,迈脚都难,现在一家三口人,一人一个屋,客厅厨房还分着;过去出门多数情况下走路,后来骑自行车,后来打的,再后来就自己买车了。
比较而言,生活是越来越好,变来变去大家仍是一个水平,这变化就有些微不足道。如果仅仅是物质生活的改善,还不足以叫人头脑发热颓废堕落忘乎所以,那么物质与精神,灵魂与肉体的剥离,才是问题的根源。
过去是自己跟自己比,有种满足感自豪感,如今是跟别人比跟大款比,跟国外的阔佬比且只比吃喝挣钱多少;过去讲精神多于物质造成物资匮乏,如今讲究物质不谈精神人变得精神空虚;过去是有德没道人乱打乱斗瞎忙活,现在的人是有道没德太精明太功于心计;过去人想自己少想别人多,如今的人就剩下照顾自己了,连生孩子想得都是以后能为自己的脸上贴金;过去的人缺魂,现在的人怕鬼。比来比去,比到最后感到很无聊很可怕。活来活去,活到最后是越活越糊涂。我在慢慢地读着,想着。
我们究竟为什么要活着?这样的问题,常常在我脑海里闪现。我对着我的那本书问,你能告诉我吗?
如果你说,我活着就是要改变自己,就是要让自己吃好喝好,让自己的家人幸福,就是要挣钱,那挣了钱自己吃好喝好,家人也有钱了,你以为那就有了幸福了吗?如果你说,我追求的就是一种理想一种境界,一种精神享受和寄托,那我问你,这种追求的落点或者说是归属又在哪里?如果你说,我是为别人活着,假设你说的不是假话,那一个人生下来,是否就该为另一个人去承受苦难?如果是那样,我们的人类真的能走到今天吗?如果你说,你只为自己活着,那你结婚生子,又是为了什么?
前几天在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说是由于人类的出现,仅仅用了数千年的时间竟霸占了地球陆地超过三分之一的面积和40%的资源,直接的后果是:草原化为耕地,森林夷为平地,地下含水层干枯,工业废物化学污染,入侵的物种及生物大量绝灭气候反复无常,如此下去,地球将是很危险的。
这时候我想,假如地球上没有了人类,地球一定会变得更加美好,但作者却在最后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即使人类从地球上消失,地球仍将在未来一段时间继续暖化。那意思好象是在告诉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最后也是要毁灭的。自然规律是不可抗拒的,这听起来好可怕啊!
人的生死不是由人类自己所能决定的。如此,我们生下来是否就可以为所欲为?我们是否就可以为自己为人类的作孽寻找到一个理由?这让人感到很悲哀。如同我们坐在屋里讨论,我们为什么要活着。这时候说不上又有多少人已经死去,或者是又有多少人又来到了这个世上,显得我们这种探讨是那么的可笑,但是不要忘记,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可以无限地扩展自己,我们确可以让自己活得更快乐更有趣。回过头来看,其实我们做的还远远不够。人类的短视、贪婪,在发展自我的同时又为自己的未来埋下了祸根。
我们自认为强大就可以胡作非为,其实即使跟其它的生灵比较,人类也还是有很多差距的。比如,我们的嗅觉不如狗,我们的听觉不如鼠,我们的视觉不如鹰,因为头脑的发达,结果我们成了地球上唯一的主宰者。如此我们看到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
我的探讨可能会到此为止,但后一辈人可能还会继续着这样一个话题,说不定有一天,在地球毁灭之前,我们就真的找到了人类活着的出口。
说到这,有人可能还会问,你看的到底是一本什么书啊?怎么说呢?我只能告诉你,这是一部属于你自己最后珍藏一本书。你的经历体验、分析判断等,构成了这部书的内容,同时也是你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部书,我们没理由不好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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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生死散文
生死散文
我的大舅姥爷去世了。
今天,我从微信群里看到舅舅与姥姥回乡的消息,因担心姥姥路上辛苦,在和妈妈通话时便提了一句,谁知竟得来这样的消息。妈妈定是觉得,这样远的亲戚,何况又已病了多年,不必给我另添心事。可是关于生死的思绪已在我心中萦绕了。
我确是忆不起大舅姥爷的音容笑貌了,只依稀记得是一个微胖而慈爱的长者——这印象,至少也要追溯到十五年前。每次姥姥带我去拜访,他总是亲自下厨做肉丸子与我吃。我那时约四五岁,还用不熟筷子,肉丸子常常滚落到桌上,他便拣那滚落的送到自己口里,依旧鼓励我从盘里挟。六岁我随父母到了烟台,便绝少见面的机会了,也许过年节时曾在姥姥家来往的客人中见过,印象总没有那样深。几年前听说他得了脑血栓,我也并未在祷念时特意求告他的健康,谁知一位温厚的长者,就这样悄然地去了。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一个人的离去就如同投入忘川的一粒石子,唯留下一时的涟漪而已。亲人哀恸,可日子也照旧的一天天过下去,或许在生命的某一个时间,因着某个触动而想起逝者,哀伤袭来,却总会如潮水退去。
我没有哭。
我从小就是一个凉薄的人。三四岁时我想过自杀,尽管父母亲人待我如掌上明珠。可那时我冷眼旁观书本里悲欢的和身边人世间的喧嚷,憎恶幼儿园里同学的无知卑劣;以一种做客的心态疏离地待在自己家里,听话,安静,从不主动要什么东西。那时死亡于我是一种虚空中的静谧安宁所在,当我向往它的时候,从未想过我是父母的唯一的女儿。我很小的时候,曾拍着手笑称一位快要离世的老人“新娘子”——因为她身上寿衣的鲜艳颜色——尽管她于生命的最后时刻,听到我的话是微笑了的。当我的老姥娘去世的时候,我甚至没有去奔丧,尽管当时正上学并面临着一个当时很重要的考试,尽管父母都劝我不必回去,因为我已经在她卧床不起时探望过一次了。可是如今我痛恨那时候的顺从,因为一次现在看来无关紧要的考试,我没能送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走最后一程。我请妈妈买一包冰糖放在她的墓前,因为我小时候曾答应长大后好好孝敬她,给她买冰糖吃。
然而我的悲伤是因为我的失去,我为数不多的温暖回忆从此无所归依。这真是彻头彻尾利己主义者的自私。我读苏轼《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读韩愈《祭十二郎文》,读袁枚《祭妹文》,常常为人家的事泪落不能自已,可是大舅姥爷的死,我掉不出眼泪来,尽管他曾那么疼爱我;老姥娘离世已经几年了,我甚至写不出一篇像样的悼词。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可是我并不畏惧死亡,正如我不畏惧生活一样。我最亲爱的姥姥曾辗转于恶性肿瘤的魔掌下,我也未曾下泪。因为我不觉得死亡可怖,——只是心疼姥姥在医院里所受的苦。姥姥步态从容地从死神的袖中走出来,正是因为她自己源于信仰的达观态度。我觉得颇与道楷禅师示寂时所言类似:“吾年七十六,世缘今已足,生不爱天堂,死不怕地狱,撒手横身三界外,腾腾任运何拘束?”即便宗教有再多我不理解的地方,仅是生死观这一条,便值得我一生敬重了。
庄子亦有言:“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慨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夏秋冬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嗷嗷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生命之来源去处,从古希腊至今,依旧是不可解的哲学命题,对庄子所谓“气”也不妨姑且存疑,但其高明之处在于将生死置于一种自然冲淡的境界里。
究竟“一死生”,“齐彭殇”,还是“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其实说不清,也没那么重要。生死既不由人选,生则乐生,死则乐死罢了。
然而至少到现在,我是做不到像庄子那样鼓盆而歌的。还是小时候,独个背着书包上学去,路上遇见一只后面双腿轧断的小猫,在路上只用前爪吃力地爬。我犹豫许久,仍是弃它不顾,自己走了,只因为若送它回家,上学一定要迟到了。天知道我因为该死的“上学”而做下了多少不能原谅自己的事。至今想起来仍不能释怀,为那只猫儿,为自己的麻木与冷心冷情。即使我因此而死后要到地狱里面去,也是颇为应当应分的。
过世了的大舅姥爷,也许入了又一次轮回,也许去了上帝或佛祖的所在,也许回到生命最本原的形态去,无论哪一种,于他自身来说,都不是可悲的。
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我并未懂得生命真谛而作此文,原是僭越了。
篇4:生死散文
关于生死散文
每个人总是写他所能写的、而不是他想写的东西。——博尔赫斯
你终于老的可以心安理得的离开了。祝贺你,虽然很少有人认为祝贺某人的离开是一件缺少道德评价必要性的事,但是鉴于我俩很熟,你必定不会介意,姑且以实言相告。
关于生死,你敬重的一位作家曾今这样说过: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不过,你从来坦然,所以不会纠结于生死边缘而暗自伤神。得瑟吧小子,终于死了!
那还是很多年前的事了。我认识你的时候,你还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逃课,到操场上去睡觉,当然那时你还不太讲究,一张报纸就可以伴你如梦;抽烟,这个你可有点讲究,你从来不在厕所抽,并且鄙视那些在厕所里吞云吐雾还似乎很享受的瘾君子。你最中意的场所是教室,你觉得那儿富有挑战性,因而也就带有某种刺激;挨饿,这个你最在行。那时你自己做饭吃——你做的饭也就你自己愿意吃。于是一周可能也就那么三四天,你会想起来应该做顿饭吃,剩余时间,这个……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那时候你最鄙视那些整天把梦想挂在嘴上却从来不行动的`人,而你认为自己从来不是——而且不可能会是——那样的人,你在自适的感觉中飘飘欲仙。存在一种可能,人们会易于和自己相异——甚至是相对的人——成为朋友,因为那样可以时时满足自己心理上的优越感,后来你和他们成了谈友。然而这一切不过是你自认为罢了。
你曾今相信时间是有纬度的。它可能是三维的,四维的……,唯独不会仅是二维——平面的。人们只不过是在二维中生活——满足机体正常运转的活动。只要愿意,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二维之外的那一部分就是灵魂所在,人们在那里存放了一种叫做精神和梦想的不明物质,一种叫做永恒的记忆在那里安了家。只不过很多人把二维当作了整个世界,并且徜徉其中,怡然自得。你从来都是怀旧的人,认为时光停留在高中那段想起来就让人心生温暖和怀念的时代,以至你觉得后来不过都是浮光掠影——虚妄所在,如梦幻泡影,而你在那段时光中获得了永生。你精神过于分裂,你的记忆,终究不过是那年,那人,那景,那感觉。也许是你过于当真,或是此在彼在难分,你一直觉得,那年,那人,那景,那感觉,依旧未变,你依然年轻(停留)在那段时光中。朝阳穿过晨霜,横斜在朝露晶莹的窗台。青春的声音如百花之萌动,和着书声琅琅,嫣然气势磅礴。早读的心上人,成为你走不出的风景。酒酣梦醒处,想起便荡气回肠。所以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你的思维还是停留在那个记忆之中,以为那便是一生,并且在感觉上作了实践。
你在那些混账的日子里,竟然寻得自己的第一春——你恋爱了。手法老的掉牙,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且为这还引起很多纠葛,甚至关涉兄弟感情。Anyway,你向来洒脱,于是兄弟顺利败北,而你暂时得胜——突然想起来,这似乎叫做阶段性胜利——而你却以为从此便成长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你这人哪儿都不好,这点更甚——很傻,很天真(too young too simple ,据说这词被某领导人提到后,狂风骤雨似的风靡过一阵)。不过歌里面唱的好:爱过知情重,醉过知酒浓。即使往事并不如烟(what is past is not gone forever)——你始终无法勘破,每次想起,你还是会心生温暖,暂时怡然忘忧。
后来你去了一个叫做大学的地方。那是一个传说中自由的像天堂,而实际无奈的像地狱的地方。那儿有很多现实的——在你看来是完全不必要的——规制和约束,而你天性散漫,更兼具叛逆,于是你从来都是被“专政的对象”(原谅我用这么具有意识形态的词)。你对一个人的看法无所谓,一群人对你有意见又有什么关系呢!你妄图超凡脱俗,但如苏力教授所言,“人要脱俗是很难的,因为‘俗’就是一种约束人的制度。”
你也有自己喜欢做的事,只是你过于执着,很多简单的事,在你那儿却要纠结许久,百转千回。你想寻得一条符合自己需要的成长之路,证明你曾今来过。只是如果不是亟欲向别人证明你,那一切又有什么必要呢。不必去追求什么成就感或是存在感,只要你足够自信和洒脱,就会明白,那不过是附属罢了——甚至都是多余的。
你在心里为自己铸造了一座城,幻想从此可以潇洒自如,快意人生,逃离遁世。却不曾想,隔绝了别人,也就封闭了自己:别人进不来,而你自己也无法出去。无论怎么徘徊踟蹰,始终不过原点,只是无端生了这哀怨。容易被感染,幽闭情节过甚,悲凉袭人,只是寻得了这依托,便也心安理得了。说是城,其实更像是堡垒。城是用来居住的,诗意地栖居;堡垒是用来囚禁的,自我封沉。你将自己包裹严实,逃避——甚至排斥——一切可能突破的机缘,自觉你在那里是自由的。你对与人交往毫无欲望,甚至讨厌呆在有人的地方。孤寂,寂静地开出花来,在你的心里牢牢的生了根。
记忆中你依然年轻!
篇5:生死经典散文
生死经典散文
又是那个问题: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
之前读了《我与地坛》 有感而发写了篇读后感,前几天读了《活着》,这个问题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更让我困惑了。
刚刚又去吃了老饭,到的时候已经快开饭了,人真的很多,目测大概十几桌的样子,很热闹,若不是设了灵堂,一切设置都是,吃老饭的标准样子,我都要怀疑:这真的是人刚刚死后?
来到楼上(值得一提的是,这居然是在小区里,用农村的方法纪念死去的人) ,有两个老人在哭丧,我不认识,再看看那位逝去老者的遗照,我也不认识……也许,很久之前,我来过这里,见过他们,但对他们的印象,肯定是不深的。那两个老奶奶(虽说是亲戚吧,但我也不知道该叫什么,就姑且先这样叫着吧)肩膀一抽一抽,不时擦擦眼角的泪,呜咽着,嘴里念叨着“你怎么就这样去了”之类的话。虽说是哭,但也许是她们擦眼泪太勤了吧,我竟没有看到泪水。看着他们哭丧,我竟有些想笑?我知道,这是对死者的大不敬,当然没有表现出来……
我不禁想到了外国的老人死后,他们必然不会哭,会把眼泪往肚子里咽,坚强的活下去。不让长辈们担心。但中国呢?如果你不哭,便是不孝。也许你会说,这就是中国的习俗啊,这就是中外的不同啊。再想想最近热播的《延禧攻略》,不知道有没有人记得刚开始的.时候,吉祥死后,玲珑假意在众人面前为吉祥伤心,赢得众人的安慰。魏璎珞假装坚强,却被大家嘲讽她无情无义,这何尝不是当今中国的现状?
这是我爸那边的亲戚,坐在楼下吃饭的时候,我知道了。虽说是吃老饭吧,但这分明就是“不常见亲戚见面会 ”
更加嘲讽的是:吃完饭后,他们一个个开始加微信“诶,加个微信吧,以后好联系” “拉个群吧”“谁做群主”“xxx最年长,就他了”“我不行,xxx最有钱,还是他适合”……群刚拉好,一个个便开始催:“xxx发个红包呀” 于是,收红包的声音此起彼伏……
随后 ,有些事宜还有办,于是一部分人上楼,一部分人在下面聊天……后来,得知上去磕个头就可以回去了,我和妈妈上了楼。
小小的房间了挤满了人,我看着每一个人,我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真的伤心……做法的法师,在另一个房间,磕着瓜子,玩着手机 ,说实话,和我想象中的和尚法师相去甚远。
其中,一个小朋友引起了我的注意,比我小两三岁的样子(和我一个同学很像) 披麻戴孝,垂丧着头,一言不发的坐在一边,眼睛红红的,鼻子一抽一抽,眼泪不时地流下来,又不时的用袖管去擦干净。我不太清楚死去的老者是她的什么人,但我知道,在这个年纪的她,这份感情是最纯真的。回想起多年前,我刚上小学的时候,我的奶奶便去世了,那时的我还小,不知道发生了些什么,看到周围的大人都在哭,有人也跟我说:她不是你奶奶吗?你为什么不哭?当时的我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但却硬生生的挤出了几滴泪来。只是知道,有一个一直陪伴我的人要离开了,那时候的我和奶奶还算是比较亲的吧。也许,因为刚上学的新奇感,对这件事,当时其实没有太大波澜。后来回过来想想,觉得我还真是个冷血的,没心没肺的人。也许有人会问,你的爷爷呢?在我刚出生没多久,我的爷爷就去世了,我连他长什么样子我都不记得。外公外婆也差不多,童年陪伴我较多时间的,大概是我的奶奶和外婆了。
所以当我看见这个孩子的时候,我忍不住想,如果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晚一点走,我会不会像她那么伤心?
回去的时候我爸感慨了一句:一个人就这样没有了……我也知道了那位老者是因为心脏病猝死 。在我旁边的一个娘娘开玩笑似的说:“不在服务区了。”其实想想,死亡也是很可怕的。因为你不知道你死后会去到哪里,也许有信仰宗教的人会说:你要么去天堂,要么去地狱。但现在许多没有宗教信仰的人,他们信奉科学,也许有很多人不相信灵魂这一说法。所以,你会觉得死亡很可怕,当你进一步去想时,你会发现,你,不敢继续往下去想。
就像《活着》里面说的一样,你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 又和《我与地坛》里面说的,死,是迟早会来的,不必急于求成,何必操之过急呢?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佛曰:“人有八苦:身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婴儿从一出生便开始受苦,每个孩子都是哭着来到这个世上,没有人是笑着来的。其实,我也想过去死……那有点抑郁的一段时间,不止一次的在日记本上写道:还不如死了算了,活着有什么好的?但其实我的内心也知道我是惧怕死亡的。
“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 ”既然如此,那我们除了接受这个事实,别无选择。生活就是有那么多的苦难,这就是我们的罪孽和福祉。
酸,甜,苦,辣,这才是人生啊,不是吗?只有你好好的珍惜了这一生,这样你在即将去世的时候,才会说:“我这一生过的很满足,已经没有什么遗憾了……”
篇6:《生死阅读》读后感
说实话,在文学体裁方面,我有三样不会写,书评、影评和游记,这话如此说,貌似潜台词是;别的我就能写得很好。也不是, 别个还能信马由缰,没有参照物在那里,野着性子随性随意发挥。而提到的这三者不行,正主在那里端坐着,便有一条无形的线牵绕着你。让思绪在半径之内活动。我生性喜欢无拘无束,但凡命题的或者有框架制约的都觉得是一种桎梏。捆着总是难受得紧。
《生死朗读》是一本很精彩的书,读后仍想操笔写写,一是寥慰闲情,二是留个纪念。
此书讲诉二战后的德国,万物萧条之际,在废墟中成长起来的爱情。十五岁的少年伯格放学途中突发疾病,在逼仄的小巷里呕吐不已,三十六岁女人汉娜的帮助拉开了纠缠一生孽缘的帷幕。一个是情窦初开的少年,对异性充满着无限的幻想,一个是孤独寂寞的中年女人,对枯燥生活生出厌倦。肉体的快感解放了两人沉闷孤寂的生活,床上的声色犬马引领他们沉沦在情欲的海洋,不知疲倦的在彼此身体里寻找慰藉和快乐。而在情欲上生长起来的爱情之花也在悄然绽放。
十五岁的伯格对汉娜一无所知,除了名字和那具诱人的身体。他只是凭着年少的心,执着地沉迷,在汉娜丰腴的身体里寻找爱情与未来。
三十六岁的汉娜迷恋伯格的热情与书香,不知疲倦的听他朗读,教他做爱,在战后颓废阴暗的生活空隙里依赖一丝温暖和光明。
他们年龄差距,他们性格差异,他们身份差别,他们、、、、、、他们有太多不和谐的地方,唯一共性便是汉娜喜欢伯格的阅读,午后的阳光透过窗帘缝隙投递到两人身体上时,满屋环绕着伯格的朗读声,汉娜躺在伯格怀里因为书里悲伤情节流泪,那一时刻成全了他们生命中最美丽的瞬间。
当汉娜穿上碎花长裙,如同少女般和伯格一起骑着自行车去郊游,汉娜心中曾经远去的青春在这个少年面前回归。少年伯格在别人误认为汉娜是他母亲时,勇敢地在人前吻她,昭示自己是她男人的权利,那是少年勇敢无畏的爱情。
汉娜在教堂听见孩子们天籁的唱诗声,动情的流着泪,少年的伯格觉得面前的女人是自己的天使,纯净、感性、又善良又美好。他对汉娜说,我要为你写诗,写你的美好,全都是关于你。
伯格为她朗读《荷马史诗》、《战争与和平》,一次又一次,在战争结束术后简陋的房屋。
直到伯格生日那天,三十六岁的汉娜意识到伯格应该回到他自己的世界里去时,她离开的毫无痕迹,任少年伯格痛不欲生。我固执地认为,汉娜因为爱而不忍心伯格告别自己多彩的世界,毁灭在没有结果的情欲里。
八年后,伯格成为法律系大学生,一次偶然的旁听,那熟悉的声音再次响起,“报告,法官,我叫汉娜、施密芝。”声音是来自被告席上,伯格惊愕、震撼。她竟然曾经是二战时德军的一名看守,每天负责挑选要杀死的人,是一个杀人机器,正在接受迟到的审判。
她是有罪的,而终究不过是无法选择的职业,那场战争的棋子,任人摆布罢了。 汉娜没有像所有人一样推脱辩解自己的罪名,沉默的接下所有的罪责,来抵消自己的罪恶。
伯格无法理解命运的摆弄,离开又回来,美好又丑陋。愤怒,痛苦袭击着他。可是汉娜早已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心墙上的明月光,是他的解药和毒药。爱又恨,恨又爱,复杂的交织着内心。
为了挽救绝望的汉娜,伯格再一次为他朗读,一本又一本,一日又一日,录成磁带,寄给高墙内的汉娜。当熟悉的声音多年后再次响起时,汉娜流着泪,不停的按下重复键去收听属于回忆里的那个声音。她开始看到了希望与光明,开始尝试着学习写字,给伯格写信。
时光划过二十年,他们终于相见了,在汉娜出狱前的那天,她已经有了老年斑,满头白发,皮肤松垮,双眼混沌。她向伯格颤抖的伸出了手,伯格却退缩了,汉娜在高墙里逐渐退去的青春却没有一丝削减她对他的爱,他是她生命的明灯。而今他的退缩却让所有亮起来的灯火被狂风骤雨熄灭了。她留恋尘世的最后理由也成为了幻象。编织的梦碎掉了。
她不再是当年那个丰腴的少妇,而他也不再是那个纯白勇敢无畏的少年。二十年,岁月改变了太多东西。
汉娜在那个晚上自杀了。他挽救了她,最后又扼杀了她。
悲剧始成。
全书用爱情的脉络来讲述战争的故事,关于人性、罪恶、救赎,拷问历史,拷问人的内心。
看完全书,掩面叹息,我总想如果我是本哈德·施林克,我会不会慈悲的让伯格接受汉娜,在黄昏中用力的拥抱,相依在野花蔓延的农庄木栅外,朗读着曾经的书籍。
假使不能当做爱人,当做亲人可不可以?
可惜我不是作者,又可惜汉娜要的是爱情,不是怜悯,她是一个有自尊的女人,如果不是,当初就不会在法庭上拒绝写字,隐瞒自己不会书写是文盲的事实,她守着自己卑微的骄傲,宁愿承受所有的罪与罚,必然不会要伯格无爱的怜悯。而我们又怎么能要求成年后的伯格还富有当年的无畏与纯情。他沉迷的不过是当日当时的爱情里不能自拔。却不是眼前经过千山万水改变了面目的爱情。
“据说在堤岸上出现了一个新人,一个带着小狗的女人。”我在书籍里还能找到伯格朗读的名著《带小狗的女人》片段,还能想象出他们在晚霞铺满的房间里,一字一句读着的故事。
“当他进入她的身体时,他、、、、”不、不,不要读这样的书,太龌龊了,汉娜说。我依然能在那一刻深刻的感受到汉娜对文字世界美好的热爱。
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战争不义,轻万民如草芥。
读完此书,我宁愿我看见都是明朗的前半部分,由欲成爱的过程渐次花开的动人,在我们的社会里,这样的爱大多用道德制高点去批判,冠名不伦。其实真的无妨,爱情是两个人极其自私自我的事,与别个无关。翻开最前面折页部分,总是能浮现在脑海里的画面---温吞的黄昏,女人裸着上身,光线打出好看的线条,金发凌乱,躺在少年怀里,屋子里圈满清朗的读书声。她和他走进故事里,一起聆听同样的故事心跳,去往同一个世界。
如果慈悲,可以戛然而止,不想读下去,后面那些残碎总是残忍。
友和我说他寻到了昔年失散的初恋,那初恋里美好自不必说,同汉娜与伯格有过之无不及,少年岁月谁不曾爱的山崩地裂天雷地火呢?岁月高墙的阻断,曾经不能一处,如今的社会环境与经济空间让他有信心能冲破一切萧蔷。后来他和我说,他在约定的餐厅外坐在车子里等她,想她的模样。二十年后,当他看见她穿着电话里颜色衣服经过时,愣在那里,沧桑的面容,粗糙的举止,和路边小贩喧哗又强悍的因为分毛聒噪不休,一身劣质衣服的新,那么刺眼,俨然糙劣的市井妇人。
他开车逃也似得跑掉了。
不要批判世人都爱好皮囊,俗气的红尘里,我们都爱。
我和他说,你爱的只是当年的爱情,当年爱情里的她和你自己罢了,爱着爱情本身和爱情的感觉,旧梦怎么说也是旧的,从往事的镜框里抠出来镶嵌在今天的美好时光中,自己也会觉得那是多么不合时宜的事。
想来,爱情也是脆弱的,只是当时事,当事人,当时情,当时景。
伯格如何不是,他爱的或许是少年记忆里那个丰腴带给他无尽快乐的汉娜,那个花开未败的汉娜,那个有着美好的汉娜。
眼前却不是了。
全书读完,已是黄昏,记忆里我们爱过多少人,如今不忍去看,岁月早已把他们打磨的不成样子,其实我们亦是,都要不相见才好。
爱情具有时效性,时效性的爱情是我们现代人的快餐爱情,别不信,最终我们都会败给时间,败给岁月。败给曾经鄙视的一切。这就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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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生死的散文
生死的散文
那日,见三胖子的说说,好像是有人自杀了。因为他就写了那么一句,也不太清楚是怎么回事。前天,看到他更新的日志《归路》。很是感概,也就留了评论。今天,看到他的回复,突然,就想写些什么。
中午,本来迷迷糊糊地,无意间听到杭瑾讲到莫晓鹏,一下子就清醒了。坐起身来,待她从更衣室出来,探寻的目光看往她。她,跟我讲起了莫晓鹏,没超过十句话,她的眼泪已经流了下来。
他醒了,而且有一边已经有了知觉。按说,这应该是好事,剩下的就是慢慢恢复了。可是,似乎,他很缺乏活下去的勇气。一直没有去过,只是在单位进行捐款时尽自己的心多捐些。我不知道如果去了会怎样?我想,极有可能,语未出泪已流。
那种状况会有多惨,想都能想得出来。听杭瑾讲后,更是心酸不止。
没有办法设身处地去想,只是希望他能尽快振作起来。毕竟,他的妈妈一直在陪着她;毕竟,疼在他身,痛在他妈妈的心里。
现在想想,那个独臂的学生真的很坚强。从七八岁就开始使用左手,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放弃过自己。有的时候,会想他是怎么过来的?却怎么也想不清楚。十五年,这一路,他是怎么走过来的。该有怎样的信念,支撑着他一直到今天。
如今的人,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偶尔,总有人很不正常地选择了死。也许,死是容易的。所不容易的,或许只是死的方式罢了。相比之下,生显得更为艰辛些。各种各样的压力,各种各样的`的不如意,重重地压在人们的心里。
前一阵,看了《心术》。虽然网评是说在为医护人员唱赞歌,我还是当做一般连续剧看完了。说实话,在我有限的几次看病过程中,没几次遇到好医生的。那次,偶然遇到的一位陈医生,让我在出了医院大门的时候,下定决心,仍然要做一个好人。这也许就是善因有善果吧!
记得那部剧里有个钢丝男,在得到捐款后,还是选择了自杀。他,认为自己选择死,把生的幸福留给了家人。只是,他没有认真想想,拥有那些捐款的家人,更需要的是他还是捐款?
还有那位大妈,儿子是个典型的医闹,根本就不让大妈活着走下手术台。没想到,大妈命不该绝,历经若干次手术,最后竟然恢复了健康。是儿女的不孝,让大妈在完全治好后,仍然选择了自杀。
他们,选择自杀,是因为生的过程中,已经没有了信念。
三胖子说得对。有时,人一但心理极端了,他的世界也将极端恐怖。那个时候,他所存在的生,远没有死更吸引他……
篇8:生死抉择散文
生死抉择散文
不管我如何聪明,我都不能给人关于生死的抉择。因为我不是生死抉择者。我认识一个朋友,她昨晚给我打电话:“在干吗?”我说在玩手机。
她说“我想和你聊会天,我好像找不到比你更好的聊天的人。”
我说:“好啊。你说,我听。”
当我说完这话,她就哭了。电话那头我能想象她泪如雨下的样子。
我问她:“怎么了?”
她就一直哭,一直啜泣,像受了极大委屈的孩子。等她哭了大概有一分钟。她才勉强开口说:“我不知道我家人怎么想的?我一个人在医院看着我妈。人家都是老公在照顾。我一直就是一个人。我不怨恨什么。可我爸,我妈住院后,就打来过两个电话。”
我说:“嗯。”其实她的情况,我略有所知。她母亲去年过年突然大病,去查就是肺癌。她说她母亲非常痛苦,夜夜哀嚎,不能入睡,还疯狂的自残。可想而知那种疼痛。
她接着说:“我刚才打电话向我爸要钱,他问要多少?我说要两万。他说怎么那么多,问我钱是怎么花。就好像我花了似的!我——”
说到这,她又泣不成声。缓了一会才说:“在医院化疗,你也知道。全是钱。他还问医生到底咋说的,能不能好。不好就拉回来。”
不能否认作为丈夫,说出这样的话,和妻子的关系也可想而知。她说:“他们总是吵架。吵了一辈子。”
又说:“最后我爸说,这两万,你们做儿女的出。她说我哪来的钱锕。她说我有时候,就想一走了之。这个家每个人都是那么冷漠。我不知道该怎么坚持。但我不会让我妈不治疗的,我借钱也给她治。我看不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
我一直在听,一直没有说话。我好像也提不出任何实质性的建议。她家情况确实糟糕,家里穷。按她说:“村里都是砖房了,二层的砖房。就她家还是那种瓦房。她说她是一个女孩,也不愿意嫁到这样的人家来。”
当她说完的时候,我给她说了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我今天看到的一个新闻。说澳大利亚一位1的生物科学家古德尔,主动请求安乐死。人到底有没有权利去死,是一个严肃的话题。
这位科学家面对媒体的询问,总是说:“自己太老了,看不见了,走不动了,没办法再做自己爱做的事情,是时候离开这个世界了。”
他死的时候躺在一张小床上,窗外是触手可及的绿树。他的家人与医生站在床边。现场如他所愿,播放起了贝多芬的《欢乐颂》,里面有他牢记的歌词:
欢乐女神,圣洁美丽
灿烂光芒,普照大地!
我们心中充满热情
来到你的圣殿里!
大家屏气凝神地看着他,子女们开始啜泣起来。他滑动了开关。
安静地躺了30秒之后,古德尔突然大声喊了一句:「This is taking awfully long time(这也花太长时间了吧)!」一屋子人顿时被吓住了。他们不知要为他最后的幽默而笑,还是要为他最后的弥留而哭。过了不久,医生确认,104岁的大卫·古德尔已离开人世。
104年算是长寿了,即使是104岁,其实也是一晃眼的事情。觉得过的太久,是因为过的太不如意而已。没有一个过的如意的人,不希望自己可以长命。
在古德尔离世的前一天,瑞士巴塞尔的阳光正好,孙子孙女们推着轮椅,带他参观当地一家植物园。植物园里草木葳蕤,轮椅所经之处的石阶缝里,生长出了浓密的碎草,那是他打了一辈子交道的绿色天堂。他用手轻抚熟悉的植物们,和孩子们讨论它们的名称。
古德尔相信,死亡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在好友Nitschke看来,古德尔相信人死后,尸体会像动植物一样,融入泥土里,化为大自然的一部分,还原到那些原本创造了他的元素中。
一如古德尔所言:“为什么我要因此而伤心呢,我不觉得死是一种残酷的事,而是一件自然的事。”
所以我告诉她说:“肺癌难以治疗。你父亲的担忧也没有错。长痛有时候不如短痛。害怕痛是每个人都该有的意识,但不能害怕痛,就忽略结果。别以为治疗过程不痛苦。”
我这样说,其实已经在暗示她:买点药,回家能减轻痛苦。也是一种方法。你要心理上的慰藉,可惜你没有那个条件。在这一刻,我也在想,人究竟会败给人性,还是败给金钱,往往就是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很难说生活会给你什么,你会变成咋样,都异常艰难。我不能给别人生死抉择的建议,但我说了生死抉择建议。我说:“向死的人,终究会向死。你们还活着。”
女孩又给我描述了,一对老人的痛苦情景,又描述了自己母亲的痛苦情景。咬舌头,撞头,疯了。只有在医院,能缓解疼。这样怎么出院啊。
我给她讲了我一个亲戚的癌症治疗案例。我这个亲戚不缺钱,在西安都觉得水平不够。跑到北京去治疗了。截肢了一条胳膊,一年后癌细胞还是扩散,宣告死亡。我这个亲戚其实从一开始就不愿意截肢,不愿意去医院治疗。他是一个很有骨气的陕北男人,在当地是一个矿场厂长,事业处于巅峰。最后的日子,他跟周围人说:“谁再给我提一个治疗的话题,我就和谁翻脸!”期间我这个亲戚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截肢后的幻觉是怎么回事?” 我说很正常,一件东西,一辈子跟着你,突然没了。怎么能够适应呢。二战中很多残疾的士兵,都有这样的幻觉。很痛苦。
女孩听完后说:“不一样。你的亲戚自己不想治疗。我妈她想治疗。她怕疼。”
我只能沉默。我在想,如果是我自己得了这样的癌症,我应该可以做到坦然面对。可是如果是我母亲,我也会舍弃一切,来治疗她。
我只能跟女孩说:“我是局外人。局外人冷漠,但看得清楚。”让一个女孩放弃治疗的自己的母亲,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犯罪。大家好好想想,有时候,定义罪犯是件恐怖的事情。
没有钱治疗癌症,拔掉一个人的氧气管,让一个人死掉,是家人的错,还是医院的错,还是国家的错。我不敢把我此刻想到的问题,和女孩讨论。但女孩会恨自己的家人,恨自己,恨自己没有能力。她说过这样的话。
我清楚的知道,一个人在医院呆的时间久了,就会冷漠。冷漠的连自己都害怕。所以我告诉我自己,最好不要死在医院。我不是科学家,但我也一直在做我喜欢的事情。
我讨厌自杀的`人,但此刻如果朋友的母亲自杀,我会说什么?我大概也会沉默不语。而我在自己的诗歌中写过:“沉默的人值得被鞭挞!”我也是值得被鞭挞的人。
女孩还是一味想:“不论怎样,我要治疗我妈。不然我会后悔一辈子。一辈子活在噩梦中。我敢保证,不治疗的话,回去两个月就不行了。”
我时常想起,在看到的一个双脚冻的发烂的年轻人。我现在的岁数,应该就和我见他时候差不多。我母亲说:“这样的人,活着还不如死了舒服。”
对于死,我承认了,我思考的再多,也还不够。
奢望每一个人都活在天堂,都有钱,有无病,是不现实的。死是生命的一部分,不要畏惧。当你可以决定一个人生死的时候,你会如何选择?治疗还是不治疗?还是让她自己选择吧。既然女孩说:“我妈想治疗,那就治疗吧。”
等到借不来一分钱的时候,我相信这个世界对她而言就安静了。但我告诉她:“勘破,放下,其实很简单。你还年轻,你妈总会成为过去时。也许你的坚持,会让她成为你哥,你姐,你爸的地狱。就像尼采口中的,他人即地狱。”
我再聪明,也不能给别人关于生与死的抉择。因为生与死,和聪明没有关系。
104岁的科学家,活的成功啊。我希望我能自然的死,而不连累任何人。就像很多狗,知道自己要死的时候,总会离开主人。它也知道,面对死,主人会哭。它不愿意看到主人伤心。这大概就是人们为什么千古传下说:“狗是很真,很忠的动物。”
活人活的像狗,大多数时候,不应该是谩骂,而是赞美。活得越自然,你越会有此体会。爱,去爱爱你的人;恨,去恨恨你的人;面对死亡,总是愿意自己开脱自己。如果人需要负责,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选择生死,其实是法律的默许。但我不这样建议,因为大多数人,只是有困惑,而并非遇到真正的死亡!
在写完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给这篇文章结尾了。打开手机,收到一条微信信息,写道:“有人疼,就是不一样的生日。”发信息的人,是我四姑,而上面提到患癌截肢的人,是我四姑父。我四姑说:“现在过生日很冷清,饭店定好饭也叫不来人。都忙的。”
愿天下所有的女人,都能找到疼爱自己一生的男人。大家看到了吧。人即使死了,对于活人而言,依然有影响。生与死,不好定义,不好抉择,所以我选择沉默。
篇9:穿越生死散文
穿越生死散文
三年前,那个慢长的冬里我整整的萧条了一冬。到了年末的几天。偶尔浩渺的云天里,也不时的从那萧索的凌空飘落吹散的朵朵雪花。寒风阵阵不停地呼啸着,那苍白的土地。 年前带着对一冬来的萧条和寂燥的心情。在新年最后的锺声敲响的那时,挥手别离了那己远的流年。
在鞭炮的轰响中,又迎接着另一个新年来临。刚过了年初春,初六便带着父母与妻儿的希望。匆匆的依依不舍的挥别了父母和妻儿,还有故乡踏上了南下福建打工的征程。 是先:我提前早依联系好了,在那里多年打工的临村老乡。
那天早上,临走时,已往信基都教的妻子,还为我默默的祈祷了一遍。大约有十几分种的样子,便扛着满怀的希望于激情就这样出发。风尘甫甫的赶上开往南下福建的烈车。 上了车来,车慢慢的前行,一路上远山近水。都渐渐随前行的烈车都消失远离在身后。
大约两天的行程,便到了福建的目底地。下了车便是晚上七八点了,多方联系最终如愿己尝的随老乡。监时居住在他租的房子里 第二天我便已我多年电焊的职业寻到了一处不错的电焊活,在一家管道厂上班。
下午的时候,我也寻觅了一间外租的房,总算有了个栖身之地。 历经了几个月的时间,便坚辛辛勤的上着一天来忙碌的工作。这活也总算固定下来了。那天发中午生了一件事,是到如今回想起来还是,还促拥着我紧绷的神经后背发凉。“不寒而泣”。
早上,上班便把早己焊好的钢筒砼管,对上盛口,和插口两头各一个圈。便用行吊,吊起放置于焊接磙台上。行吊上有一条长三米多用工字钢焊接的一个吊具,两头有钩。如农家用的扁担一样。 两头管口,两以.钩起缓缓前行,当把钢砼管放于焊接台上之时。脱钧最算完事了。
对面的同士与我相对,我两淡天说地的',竞毫无意世的望记了,那上升我按着的遥控开关。 一件可怕的事竞,竞然半随着放下硅管的那一幕发生了。 我手里正那着那个行吊遥控,可能固着给同士说话,便没有松开上升遥控上的开关。 就这样长长的二百多斤的吊具,从四米多高的高空,成“s”形坠落下来,于我两斜对成的一面。 地上的钢筒砼管,竞被深深么砸成了扁地了。对时一股抓心的紧张一股冷汗,瞬间从脚底迅速的如电流般涌上我的脑际。眼前一片灰白,有气无力的,一片茫然。
当同士说你“干啥啊!多危险”,我才从晃糊的瞬间清醒过来。半天的时间我的双腿,都浑身吸软,于是把遥控器给了别人,不敢再碰那怕人的东西。 半天总算过去,下了班连饭都没吃便回到租住的房间里。用记号笔画了大大的红色十字架“十”。贴于我睡的床头中间,我一直都不信什么,鬼神,耶稣之类的。竞被这吓人的行车遥控器,和吊具。把我也带入了神圣的基督和信仰之地。 希望能给我带来平安。
本来不信耶稣的我,在这场可以说生死之间大难之后,便俏然的不时地,都不会忘记耶稣和默默的祈祷了。 这场大难也许是因为家里信基督教,或临走时妻子对我那默默祈祷的原固吧。最终还是平安没有伤到,也许还算比较性运吧。 要不我现在可能是一具白骨了,或早依变成了一堆废土了吧。
俗话说,“天有不则风云”“人有丹心祸富”出门在在,平安是福。人生再世。 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逝去了,就好像风沙尘土,荡然无存。珍惜所有的,也要珍惜生命,“平平安安才是富”,“快快乐乐才是真”。
篇10:生死之证散文
生死之证散文
讲到生与死,《孤独的迷宫》里帕斯说:对古代墨西哥人来说死亡和生存之间的对立不像我们认为的那么绝对~生、死是一个宇宙过程的阶段,它在不知足地周而复始。
生命的最高职能就是通向死亡,它的对立和补充部分;而死亡本身也并非一个终结,人以自己的死来供养永不满足的生欲。像是晚上在落荒的马路上行走的孩子,听见远处传来悠悠的叫卖声,循着声音找去,发现是另一个年龄相仿的孩子,他唱起来还有点生疏,未能朗朗上口。可是依旧会觉得这就是天籁之声。
而祭祀则不同,祭祀具有双重目的:一方面,人进入生命的创造过程(同时偿还人类欠神明的债);另一方面,给宇宙生命和社会生命提供养分,后者从前者身上汲取营养。就比如今天,所有人都怀着崇敬的心瞻仰霍金的成功,惊叹他无声息的逝去。这是一种精神上的祭祀。每一位缅怀者是那个黑沉沉的长街里,蹲踞在地上,守着锅的孩子,纵然身上全是灰,可眼里却满怀着火光。
想想霍金他只是释放了自己的灵魂。他的呐喊依旧存留在时代的顶空,像那些我们如此喜欢的花炮一样,飞上天空,在一片绿、红、蓝、白的爆炸中绽开,然后急速坠落,留下一片金光闪闪的火星。
我还是惯于有这样的思考的,那种过程像极了是电梯在上升,人字图案的栅栏外面,有一重重的'黑暗往下移,渐渐的,颜色便会随之变换:棕色的黑暗,红棕色的黑暗,黑色的黑暗~~衬着交替的黑暗,终于~你看见了,远处行人花白色的头。
他本属于星辰宇宙
希望他能变成天上的一颗星
去回归他原本的家
篇11:《谈生死》散文
《谈生死》散文推荐
今天又听了一遍CK(沉珂)与光光合作的《飞向别人的床》。
那首歌,记得还是初中时候流行起来的。虽然内容上有点黄,还有点暴力,但这些都已经不是重点了。
也就是初中时听过这首歌之后,便上网查了CK的资料。关于CK的资料只能用少之又少来形容了,她的所有故事都不是记录的很清楚。但是,当我知道这个哥特式的女孩已经去世的时候,确实感慨好久。人生刚刚起航,结局便已经落寞。
也就是今天,睹物思人之后,对人生却又多出了几分不成熟的看法。
人,究竟为什么而活着?明教众人被成昆打败,自知性命难保时,念出的:生亦何欢,死亦何苦!究竟又有着什么样的意义?
当我生命的结束,能够换来更多人的幸福,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或许那样比庸庸碌碌的'苟活能更加体现出生命的价值吧!
我一直就想写一些东西,也觉得有必要去写一些东西。但是当我握住笔的时候,却有一种无力感使我无从写起。这又是为什么?至少我现在想不明白。可能是还没有读完人生这本书,而写不出他的读后感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可能以后会后悔。但在选择的时候却会倔强的说着:我不后悔。当然,真正能够不后悔的人很少,很少。但他们都是真英雄,因为他们对自己负责了。
我曾经幻想过死后的世界,是天堂?是地狱?或许是像小说写的那样堕入六道,永受无尽轮回。又或许是一群早已解脱的人们,在那里看着我们这些还在艰苦奋斗的傻瓜们笑呢。但我更加认为那些轻生的人对已知的世界不抱有希望,为什么就对未知的世界那么向往呢?要是死后才发现那里还不如原先,是不是要再死一次呢?
可是,想了这些又有什么用呢。在不知道未来道路如何曲折的情况下,好好的走下去才是唯一的出路。走一步,算一步,这句听起来没有什么志气的话,却是现实中最好的办法!我笑了,笑的好无力啊!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想不开的时候,曾经听到过同学说自己受不了,那时是多想一死了之。我又笑了,连死这种大事都不在乎了,还会在乎眼前这点小事?
人,不在乎生命的长短,而在乎人生的价值!百岁老人碌碌无为的一生,却不如烈士的三两年,这辈子那都活到狗身上去了!可笑至极!
写到这里,我突然问自己,为什么要写这些东西。其实,我也想不清楚,可能只是简单的触景生情罢了。或许我的初衷,只是看到那些不到双十年纪,便有轻生念头的人们的一些感慨吧!
篇12:生死胡杨林散文
生死胡杨林散文
汽车在无垠的高原上奔驰着。已经整整一天了。眼看着太阳快要落山了。经过一天的颠簸,大家都昏昏欲睡。蓦地,在起伏的沙丘旁,在无尽的原野上,出现了两颗挺拔的树。有人发出惊呼:看,那就是胡杨!啊,这就是胡杨吗!我的心里有 一种莫名的惊异!在这漫漫黄沙旁,在这茫茫戈壁上,在这了无生机的地方,竟然有这样的生命的奇迹的出现,真是有点太不可思议了。然而,这毕竟是事实,这是活生生的生命啊!
只见那两颗胡杨,拔地而起,巍然而立,树冠如盖,绿荫匝地,显示着勃勃的生机和顽强的生命力,在这平沙旷野上,是那样的引人瞩目,那样的超凡脱俗!车里的空气顿时活跃起来了。大家议论着,感叹着,赞美着。车子继续前行,渐渐地,胡杨多了起来,三五棵,七八棵,十几棵,以至于连成了串,构成了片,漫天遍野,到处都成了胡杨的世界!这是亘古荒原上的一片绿洲,这是大自然的一个奇迹!是啊,我们这许多人,就是奔着已经开始的“额济纳旗国际胡杨节”而来的;现在,当我们看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心里,那种充实,那种高兴,那种满足,那种跃跃欲试的.感觉,是完全能够想象的。
胡杨,是一种随着青藏高原的隆起而出现的,距今已有一亿三千万年历史的古老树种。现在世界上存在的胡杨,基本上分为三大部分。在北非的撒哈拉沙漠有一部分,在新疆的塔里木河流域生长着一大部分,而以轮台县境内的最为繁茂,最为壮观,最为古老;另一部分,就是现在我所在的,地处内蒙古西部的额济纳旗的这一片胡杨了。胡杨,树身高达15——30米;树根可以深入到地下20多米;她耐干旱,耐盐碱,能够在非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下生长。无论是在滴水成冰,温度低到零下三四十度的严冬,还是在骄阳似火,气温高达四五十度的酷暑,她都是那样蓊蓊郁郁的生长着。她傲岸群雄,独领风骚,高原的劲风来吹吧,肆虐的黄沙来打吧,她依然故我,昂首向天,用她挺拔的身姿,以她那卓尔不群的气魄,向苍生诠释着生命的顽强和神奇!胡杨,她生长在河畔,在路旁,在沙漠里,在碱滩上,或三五成群,或逶迤成行,或漫漫涣涣,或紧紧靠拢。她,有的树盖浑圆,美观大方;有的旁枝斜逸,奇异别致;有的苍劲挺拔,充满沧桑感。秋天,是胡杨的黄金季节,那漫天遍野的胡杨,叶子一片金黄,有的一树独立,像一束灼灼的火苗。有的连成一片,像一抹灿灿的晚霞,给人以感官上的明快与温暖……
也正是这遍地金黄的无穷魅力,致使四面八方的朋友,甚至包括外国友人,都慕名而来,来观赏胡杨那绰约的风姿和迷人的色彩。当地政府正是抓住了这样一个绝好的机会,举办了国际胡杨节。原本只有不足三万人的,平时冷冷清清的小城镇,一下子涌来了大量的游客。最高峰时竟然达到12万人!这下热闹了!小小的城镇,到处是人,到处是车,人流如织,车流如堵!顿时,旅店爆满!饭店爆满!还有许多人,干脆就住在车里或零时租赁的简易帐篷里!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的人,手里都举着相机,散布在偌大的胡杨林里面,在尽情地观赏和拍摄,这一切,组成了另一道靓丽的风景。
胡杨,生,则一千年不死;死,则一千年不倒;倒,则一千年不朽!这是人们对胡杨的传说。我想,那一千年的不死,是对生命的珍爱与执着;那一千年的不倒,是对生命形态的坚贞与忠诚;那一千年的不朽,是对生命理想的坚持与守望!也许,正是有了这样的执着,这样的坚贞和这样的守望,才使得亿万年的生命生生不息,代代相传,才使得她的生命之树常青!
但在另一个地方,我们却看到了令人恻然的一幕!在一个叫“怪树林”的地方。这里仿佛一个乱葬岗,一个恐怖的坟场。而这里的“死尸”或者“遗体”,竟然就是胡杨!
相传,在元朝末年,在附近有一个黑城,由一个绰号叫做“黑将军”的将领把守着。当明朝的军队像潮水一样涌来的时候,黑将军率众死战不退,最后被明军截断水道,黑将军无奈,率众边战边退,等退到这里的时候,全体将士英勇战死!有灵性的胡杨,有感于黑将军全体将士的民族气节,遂一起殉黑将军们而去,于是,留下了这一片死亡的胡杨。但传说毕竟只是传说,实际情况是,作为胡杨树生命之源的大黑河,曾数次断流,地下水位的急剧下降,导致了大片胡杨的死亡。现在,当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刚好天要黑了,面对着那遍地的“陈尸”,顿感暮霭沉沉,阴风飒飒。那死去的胡杨,有的支离破碎,有的东倒西歪,有的,一根枯死的主干直指苍天,仿佛在向老天发出怒吼: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有的从中间垂下来,就像在倾诉着无尽的幽怨……暮色更沉了,那一片片倒下的胡杨,更显得面目狰狞,恐怖异常!
好在,现在政府已经开始重视了对胡杨的研究和保护,现在已经可以人工培育胡杨了。我在心中默默地祝福着:但愿胡杨能够给人们带来更多的美的享受和美的愉悦;但愿这样的“怪树林”再也不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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