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本文共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xxxsan”提供。
篇1: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存在问题及其对策
党的十六大,对民营经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使全国的民营经济步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今年3月,广东省委依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作出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这是全面指导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广东增创发展新优势,推进全省工业化,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将产生重大影响,也标志着广东民营经济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到来。但在山区县,目前仍存在着加速发展民营经济认识上有差距、环境欠佳、企业融资难、管理机制落后等一些问题和困难,亟需认真加以解决。
一、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
经济欠发达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滞后于经济发达地区,究其原因,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一)认识不足,观念陈旧。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和人们观念的陈旧,贫困山区县对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着疑虑,思想上固守“民营经济等同于私有化”的错误观念,担心民营经济的壮大会冲击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致使社会主义“变色”。因此不敢大胆地解放思想,放开手脚地保护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在这样的社会意识形态影响下,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没有平等的社会地位。
(二)法律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通过逐步修改《宪法》,基本上完成了对民营经济作为非公有制经济从允许到肯定的过程。但是,目前国家没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地方也没有制订一个比较完善的保护、鼓励民间企业家投资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或政策规章,致使民营经济的发展面临着法律保护方面的障碍。
(三)民营经济融资难,企业的发展得不到银信部门的大力支持。目前,山区县金融部门开展放贷项目比较局限,县一级根本无放贷权,大部分民营企业只得从“地下钱庄”和私人手中用高利率借款以及相互担保等途径应急资金,大大增加了民营企业的营运成本。
(四)财税政策不平等,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公平竞争。民营企业因国家鼓励政策与税收优惠政策不配套,而无法享受三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和财政对国有企业提供的技术改造资金、贷款贴息和其他各种服务。另外,民营企业除了缴纳正常税费外,还面临名目众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这些都造成了民营企业待遇的不平等和发展的困难。
(五)现有民营企业素质不高,缺乏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目前,大部分民营企业都以家族式、经验型的经营管理为主,在开发利用人才资源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企业主、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都较低。据调查,山区县域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中,具有大中专文化的占0.75%,高中文化的占31%,其余的均为初中或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家族式、经验型的经营管理,文化素质不高,使山区民营企业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需求。在经营管理中容易盲目决策,企业发展无长远规划,企业经营常常“四面出击”或是“一哄而上”,从而增加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此外,山区民营企业还存在产品单一、市场狭小、科技含量不高、信息不灵等制约企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二、加速发展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营造发展民营经济的良好、宽松环境。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山区贫困县所取得的经济成就与民营经济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山区经济的“七分天下”。就如地处粤东北部,毗邻赣南、闽西,只有25万多人的平远山区县而言:目前,全县有大小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6011户〈间〉,其中民营企业2699间,从业人员3万多人。,民营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78822万元,占全县工业产值的
96.1
%,税收5009
万元,占全县纳税总额的
72
%。今年1―8月份,民营企业出口创汇385.95万元,同比增长31.4%。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份量,也足以说明它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显露出它在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以及维护供需平衡,扩大就业,稳定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已成为山区贫困县国民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因此,贫困山区县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在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自觉地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广东省委《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力发展县域民营经济的思想,同时,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山区贫困县的实际,制订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努力营造一个政治平等、社会尊重、政策支持、法律保护、服务到位的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山区县域民营经济做强做大,逐步提高民营经济对县级财政收入的贡献率。
(二)建立和建全法律保障机制,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民营企业的产权,个人的私有财产需要法律来保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需要法制来规范。因此,山区县要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强化执法刚性,加强民营企业的保护工作,使民营企业家食上“定心丸”,安心大胆创业。同时要坚决清理、废止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地方性行政法规及规章、政策,抓紧时间制定保护民营企业的条例,尽快出台引导和约束民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文件。要落实执法责任,明确执法部门及政府各职能部门保护和支持民营企业的职责。对向民营企业敲诈勒索、乱收费、乱罚款、强买强卖及破坏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人和事,必须坚决及时地追究处理,切实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金融部门要积极开办适应民营企业特点的各种贷款业务。
金融部门应加大改革力度,完善借贷机制,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一是建立专门以山区县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可以考虑在原有国有商业银行内部中小企业信贷部的基础上成立专门银行或赋予县级农村信用联社新的职能,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二是金融部门通过适当方式放宽民营企业贷款的抵押条件。可实行无形资产,动产资产抵押贷款,允许企业以信用、品牌贷款抵押等,降低申贷“门槛”。三是对山区县银行、信用社要适当放宽信贷政策,扩大授信额度并简化贷款手续,以满足山区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形势需要。
(四)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财税部门要从重国有轻民营的观念上转变过来,要按照“不分所有制,不分地域,不分隶属关系”的原则。在开放投资领域、政府专项资金扶持及提供各种服务等方面,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一是在财政专项资金安排上要不分国有还是民营,只要投入的目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就要大力扶持其发展,使民营企业享受到国有企业的扶持待遇。二是建立财政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山区县财政虽然是“保吃饭”的财政,但也要立足“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山区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培植壮大财源。每年可从国有资产处置收益、县级预算外资金和回收的本级原发放生产周转金中按百分比提取部分资金,作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贷款贴息和担保贷款等。
三是制定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建议调整现行的税制,合理确定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尤其是所得税的负担是当今世界税收改革的趋势。为了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应在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的原则下,适当调整现行税收制度。对在山区贫困县投资办厂的民营企业,要同样享受三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除从获利年度起“免二、减三”外,在期满后的五年内,再给予应纳税款30%――50%的减征,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四是投资开发建立民营经济科技园〈工业园区〉,为发展高科技的民营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五是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民营企业的劳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同时,财政要适当安排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就业、岗位技能培训,提高民营企业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六是培训好民营企业的会计人员,帮助企业建制、建帐,加强财务管理;帮助企业做好成本核算工作,努力降耗增效,增加企业收入。七是强化政府收费管理。坚决取消不利于山区贫困县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的负担。另外,由于山区闭塞,还要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产品、市场及信息服务,不断帮助企业创新改革,不断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
(五〉提高民营企业的综合素质,使民营经济做强做大。
一是政府要象关心国有企业一样关心民营企业,通过有计划、有步骤的学习、培训,使民营企业家不断提高文化知识,拓宽视野,转变观念,增强企业家求高、求强、求大的意识和魄力。二是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及现代化管理知识。使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提高其预测市场趋势,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三是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用现代先进的管理手段取代家族式、经验型等管理模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实现民营企业管理跨越式发展。四是帮助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进行产业升级,调整和优化民营企业产业、产品结构。山区民营企业多以传统及资源型产业为主,产品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低,因此,各级政府应充分利用政策和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引导那些资金、技术较为雄厚、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率先发展高科技产业,逐步提高民营企业的科技素质、产品的科技含量和产品的附加值。五是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开拓产品市场服务。山区县要积极协助民营企业做好项目投资的可行性调查论证,引导好民营企业的项目投资,尽量减少民营企业投资决策的失误。使政府弱化了的“宏观调控”经济的管理职能转变为高效的服务职能。
篇2: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内容摘要:民营经济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本文分析了我国民营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民营经济 问题 对策
民营经济从所有制性质上讲,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一个庞大的群体。本文认为,民营经济应包括以下类型:①个体经济,主要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②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③外资经济,即外商(包括港、澳、台地区)在我国大陆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三资”企业;④民营科技企业,即由科学技术人员下海创办的企业;⑤乡镇企业;⑥股份合作制企业;⑦国有民营企业,即国有企业的所有制不变,由私人或民间组织经营。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为正在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截止底,我国私营企业将近151万户,从业人员多万人,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287亿元,创造价值人民币7688亿元;全国个体工商户达3160.06万户,从业人员6240.91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3439.22亿元。进入新世纪的中国私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国私营经济年鉴-》统计显示,截止20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33万户,注册资金达人民币3436亿元;全国私营企业达到202.85万元,注册资本逾人民币18211亿元。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总额达人民币21648亿元。实践证明,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肌体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拟分析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1、起步水平不高,初始积累不足
民营企业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全国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企业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产权关系不明晰
企业在初创时,为求“红帽子”,自找婆婆,寻挂靠单位。发展起来后,有的与主管部门关系不清,出现权属之争;有的无形资产归属不明,形成隐患;有的虽通过兼并、联营、承包、股份制改造,但产权的归属却没有界定。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个体业主制、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形式,没有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投资者对经营负无限责任,投资风险大,使民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
3、管理不科学
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的民营企业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企业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企业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据有关资料,民营企业“一年合伙,两年冒烟,三年散伙”是很常见的现象。
4、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全面
民营企业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少数民营企业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5、法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民营企业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企业仍不被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民营企业的规定显然带有歧视性。民营企业承担双重税赋,除了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这虽然初步解决了个人独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为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政策并不代表法律。
除此之外,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如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只是规范某些民营经济的组织和活动,仅对某类具体的活动加以局部调整,没有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致使民营经济缺少专门的法律。
6、政策不公平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却禁止、限制民营企业的进入。这是不公平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我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电信、批发网、高速公路等30个行业。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旅游业等20多个行业。近几年来,虽开放了一些领域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但不能控股。某些限制性行业甚至允许外国私人投资经营(投资、控股皆可),却不允许本国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辽宁省工商联于3月对辽宁省工商联执委以上的委员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家认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良好的政府服务是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将公平的竞争环境列为第一。
7、融资渠道不规范
一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网点收
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企业的风险。有的民营企业靠供应商、代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是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其次是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1、放开经营领域,实行项目带动
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经济吸纳国有企业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企业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28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法降低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网络、推介会的形式,发布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
2、实行科学管理,追求持续发展
一是学习新的游戏规则,重视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中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而且还要掌握不公平贸易投诉等应有的权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与“狼”共舞。同时,民营企业必须招纳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精英,努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培养精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人才,努力提高素质,努力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二是实现科学管理。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就是民营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民营企业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不断优化自己可控制的人、财、物等有效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允许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民营企业要逐步由家族式的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用先进手段实现管理科学。民营企业要求树立一种全新的观念,即一种企业制度是否优越,要看它能不能降低交易成本,是不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战略,发展核心竞争力;要程度不等地运用现代资讯技术,实现企业管理革命。
三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以民营企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用、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制度。我国应该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并建立机构专门评估个人或组织的信用,将自然人和机构的信用记录在案,作为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只有这样,银行金融机构才敢给民营企业贷款,民营企业的资金才能得到解决。
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调查评估,进行事前风险防范。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系统地收集、分析民营企业的信用资料,包括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诉讼记录、竞争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等,为民营企业控制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要对民营企业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进行事中风险控制。要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民营企业资信管理制度。第三要严格欠款追收制度,进行事后风险控制。加强民营企业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减少呆帐、坏帐损失,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是要培育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民营企业正以填补市场空白、迅速扩张为主要内容的“量的积累阶段”进入以企业全面转型和提升为核心任务的`“质的提高阶段”。但是民营企业要经久不衰、持续发展,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向高新技术进军,实现民营经济产业的升级换代,并以此作为民营经济新一轮增长的突破口。要抓住主业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壮大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培养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竞争可以表现为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品牌、产品服务等,民营企业只有在一个或某几个方面做好,才会在一段时间里形成很强的竞争力。
3、完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
一是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必须包含市场经济发展
的现实成果。民营经济在新创时期,很多创业者利用各种名目加以掩饰,到发展一定规模后,这种不安全感就越发强烈。必须完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法律保护,修定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私人投资者的后顾之忧。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二是理顺民营企业的产权关系,还民营企业的本来面目。要积极慎重地清理有名无实的假企业,严格把好注册登记关;对挂靠双方在产权问题上有异议的企业,要在认真评估资产的基础上明晰产权,既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要防止对民营企业财产的侵占;对经营亏损的民营企业,要明确产权关系,采取租赁、拍卖等措施,盘活存量资产,有条件的要大力推行和规范股份合作制经济。如希望集团是1982年刘永好四兄弟变卖部分家产创业起来的,发展壮大以后,适时进行了产业调整和明确分工,兄弟四人划分产权,使企业得到迅猛发展,而飞龙集团却因为未及时明晰产权而陷入困境。这充分说明了产权制度选择对于成长中的民营企业的极端重要性。
三是规定对于私有财产,如确属公共需要,可以征收。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都采取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绝对保护私人利益的时代在西方国家也已成为历史。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应当允许对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同时,私有财产的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尤其是要明确哪一级政府有权做出征收私有财产的决定。
征收私有财产必须给予充分补偿。国际上对有关投资保护的规定是,对征收给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对征收的规定是“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是“适当补偿”、“相应的补偿”。“适当补偿”与“充分”是有区别的,法律应当统一起来,不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是对私有财产的一种剥夺。
4、开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财税扶持力度
一是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如允许自由参与同业拆借、缴纳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可比国家商业银行低一些等。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强存款人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允许私人开办银行。
二是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各类金融机构在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上要将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在条件审查、办理程序上更加灵活便利。要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金融产品,提供结算、汇兑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服务;要努力开展票据融资业务,对信誉优良的民营企业开办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民营企业债券;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充分运用个人生产资料、财产所有权、财产使用权、企业经营权、知识产权、持有的股权、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可用于担保、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权益进行抵(质)押并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赋予强制执行等措施,扩大贷款范围和规模。
三是政府预算内安排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种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吸纳民间资金组建商业担保机构,建立和规范民营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风险机制,据以作为信用担保的配套。从我市实际来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宣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从为企业提供直接担保逐步过渡为县(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要采取市、县政府出资入股扶持,县(区)政府组织社会融资和民营企业参股的方式,组建县(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聘请职业经理或委托专业公司运作。
四是拓展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对民营企业投资经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要通过安排财政贴息、投资补贴、设立担保基金和提供风险投资支持等形式,予以鼓励;要建立公共产品的合理价格机制,采取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相结合的方法,保证民间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的合理回报。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用于扶贫、救灾、捐赠、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费用,按规定标准在税前列支。
五是给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使其以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进入资本市场。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行A股,又应允许民营企业发行B股、H股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门槛,或另开二板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
六是激活民间资本投资。据统计,目前,我国民间储蓄已超过人民币8万亿元。如果加上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国债、外汇等,实际的民间金融资本存量已超过人民币10万亿元,但大部分都没有进入投资领域。如何激活这笔巨额的民间资本,并最终转化为内需,正成为扩大内需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5、设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一是民营经济办公室成立的必要性。
首先是客观环境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成为继当年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支突起的生力军。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需要加强这方面的领导力量。民营经济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负责协调一些综合性问题,是行业部门不能替代和无法代替的。第二是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有自己的特性,也就有一些不同于其他经济成份的特殊矛盾需要研究,特殊问题需要解决。虽然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分行业管理,但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一些问题,开展一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服务,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第三是解决就业的需要。我国有着13亿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复杂,扩大就业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据测算,“十五”期间,我国劳动力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达1500万人。除了城市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实现再就业,农村还有约1.5亿富余劳动力需转移。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已成为我国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我国新增就业岗位的80%以上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有相当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成就民营经济办公室,认真落实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壮大,有利于扩大就业。
二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可能性。
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依托乡镇企业局、经贸委的中小企业科、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个体、私营企业管理科以及工商联的部分科室等组成。这样既不需增加财政负担又可对现有行政资源进行整合,发挥其人力管理优势。
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政策;负责对辖区内民营企业的计划申报、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的调整;指导民营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和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找准产品、找准市场,提高其市场应变能力。
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注意的问题。首先是正确区分政府管理行为与民营企业的市场行为,重新明确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者
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第二是转变观念,依法行政,依规行事,切实尊重和维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减少行政直接干预;第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工作规则与程序应力求透明、高效,给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自由、民主、透明、高效的活动空间;第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的规划、组织、协调,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科学决策、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6、建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发展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的作用。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其民间商会的职能,不断探索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中介作用的新路子,切实起到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的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工商联要开展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增强工商联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进一步推动“光彩事业”深入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家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名利观,为社会、为人民多做有益的事情,争当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三是为民营企业创建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本文认为,应该成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或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并带动社会专业服务和民间中介服务,共同构筑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管理诊断、市场信息、投资指南、资产评估、技术援助、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部长级会议确定为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五种服务,即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技术援助、人才开发和资金融通,就是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内容的最好概括。据有关资料,目前,泉州市民营企业已逾10万家,从业人员达180万人,行业同业工会54个,并在全国23个省(市)设立外地泉州籍商会和联络处34个。我市可依托工商联合会,成立有综合经济部门和职能部门参与,以律师、公证为主体的法律咨询机构,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方面积极发挥服务功能,为企业在信息上互通有无,在经营上穿针引线,在维权上挺身而出;另一方面团结同行,状大整体实力,成为民营企业当之无愧的“娘家”。
7、法律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一是尽快修改《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从法律上讲,共有财产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也即社会主义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组成。共有财产是共同财产和按份的私有财产,因此,当人们用《宪法》这种最高法律的形式宣称“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时就已经确立了私有财产的神圣。本文认为,就目前而言,在明确“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补充“社会主义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论从立法技巧,还是从社会民众的认知程度,都可能难以实现。因为一部分地区的人们对保护私有财产持反对态度,认为这必将导致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担心收入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二是制定《民法典》。由于我国至今尚没有一部《民法典》系统界定和保护物权,民营企业连自己的物权都没有弄清楚,又谈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进一步发展。本文认为,为更好地体现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基本法和有关法律中明确各种所有制的财产(包括共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在受法律保护的地位上的平等,都应不可侵犯。
三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和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正陆续进行有关立法研究。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营条例》之后,北京市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通过了有关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近日,安徽省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抢抓新的发展机遇,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加快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也颁布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四是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保障。要从重从快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生产资料、破坏生产设施、扰乱生产秩序以及勒索民营企业钱财、故意伤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损失严重的侵害民营经济的犯罪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在合同执行中债务纠纷、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种种困难,加大追缴赃款、赃物的力度,帮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主要参考文献:
1、黄文夫《民营在中国》中国城市出版社 201月第1版
2、宏鹏 张海滨 陈章友《二次创业 泉州民营经济如何应对》法制日报2001年7月13日第3版
3、李曙光《保护私产 约束“富豪”》法制日报年7月23日第12版
4、潘立志 刘超颖《中小企业贷款情况调查及分析》、法制日报2003年8月6日第12版
5、张宇增 《私有财产能不能神圣?》人民法院报12月4日B1版
篇3: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杨仕田
民营经济从所有制性质上讲,是以非国有经济为基本构成的一个庞大的群体。本文认为,民营经济应包括以下类型:①个体经济,主要是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个体工商户;②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私营经济;③外资经济,即外商(包括港、澳、台地区)在我国大陆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等“三资”企业;④民营科技企业,即由科学技术人员下海创办的企业;⑤乡镇企业;⑥股份合作制企业;⑦国有民营企业,即国有企业的所有制不变,由私人或民间组织经营。
“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国策为正在迅速成长的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政治基础。截止19底,我国私营企业将近151万户,从业人员2020多万人,注册资本共人民币10287亿元,创造价值人民币7688亿元;全国个体工商户达3160.06万户,从业人员6240.91万人,注册资本人民币3439.22亿元。进入新世纪的中国私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中国私营经济年鉴2000――2001年》统计显示,截止2001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2433万户,注册资金达人民币3436亿元;全国私营企业达到202.85万元,注册资本逾人民币18211亿元。全国个体、私营经济注册资金总额达人民币21648亿元。实践证明,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肌体中最具有活力和生命力的一个亮点,已成为支撑和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但是,由于民营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约了民营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本文拟分析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一、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1、起步水平不高,初始积累不足
民营企业的初期发展主要依靠创业者敏锐的洞察力和富有经验的判断力,普遍存在着低水平重复投资初始积累不足的问题。全国私营企业平均每户雇工不超过十三、四人,注册资本不足百万元,设备大部分是大企业替换下来的,产品比较落后,难以适应从卖方市场到买方市场的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信息时代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到来,仅凭个人的经验和能力难以应付多变的市场。有的民营企业片面追求目标短期化,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惜以造假、损害环境获取近期利益;有的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低,模仿别人的技术和进行低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
2、产权关系不明晰
企业在初创时,为求“红帽子”,自找婆婆,寻挂靠单位。发展起来后,有的与主管部门关系不清,出现权属之争;有的无形资产归属不明,形成隐患;有的虽通过兼并、联营、承包、股份制改造,但产权的归属却没有界定。大多数民营企业选择个体业主制、合伙制或股份合作制等产权制度形式,没有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投资者对经营负无限责任,投资风险大,使民营企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受到妨碍。
3、管理不科学
民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式经营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依靠家族的凝聚力来同舟共济,克服了创业的种种困难,适应了初创的需要却制约了企业的发展壮大。有的民营企业是家长制个人决策;有的民营企业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圈定接班人,造成“近亲繁殖”;有的民营企业的产权是家族的,既没有外界的参股,又没有产权的多元化。这时,家族式的管理体制又成为改革的障碍。连经济发达地区的上海市90%的私营企业还停留在家族式经营管理上,与建立真正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还有很大差距。据有关资料,民营企业“一年合伙,两年冒烟,三年散伙”是很常见的现象。
4、经营者自身素质不全面
民营企业中高素质的经营者是少数,大多数的经营者在政治觉悟、知识水平、管理能力、人格素养、法律意识及道德修养方面都存在不足。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主文化程度低,不注重学习,缺乏经营现代企业的知识;少数民营企业主的产业与权钱分不开,一些钻营者与一些腐败的官员相互勾结,侵吞国有资产,从银行获得巨额贷款,再进行反复抵押融资操作,利用“滚雪球”的方式将巨额社会财富据为已有。这不仅践踏了社会公德和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本价值,也直接危害到国家和社会的经济安全。
5、法制不健全
我国现行调整企业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没有摆脱传统思想,仍然按照所有制投资主体、组织形式、投资区域等原则制定。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确定民营企业的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但在一些具体的立法中,民营企业仍不被重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民营企业的规定显然带有歧视性。民营企业承担双重税赋,除了要缴纳33%的企业所得税外,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国务院20颁布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只征收个人所得税。这虽然初步解决了个人独资企业双重征税问题,为个人独资企业与其他企业公平竞争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政策并不代表法律。
除此之外,我国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只有少数单行的法规,如1988年6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等。这些法规只是规范某些民营经济的组织和活动,仅对某类具体的活动加以局部调整,没有从国家宏观调控的高度对民营经济加以认知和立法,致使民营经济缺少专门的法律。
6、政策不公平
我国《宪法》修正案中,虽然将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由“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一些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产业却禁止、限制民营企业的进入。这是不公平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格格不入的。我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电信、批发网、高速公路等30个行业。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旅游业等20多个行业。近几年来,虽开放了一些领域允许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但不能控股。某些限制性行业甚至允许外国私人投资经营(投资、控股皆可),却不允许本国的民营企业投资入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1条第2款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2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辽宁省工商联于2003年3月对辽宁省工商联执委以上的委员企业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民营企业家认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完善的法律制度、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地位、各级领导的重视和良好的政府服务是最重要的环境因素,将公平的竞争环境列为第一。
7、融资渠道不规范
一是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狭窄。民营企业贷款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银行方面说,首先是金融机构往往注重内部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不敢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其次是由于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银行可放贷能力减弱;第三是信贷授权授信制度与责任追究制使基层行丧失了放贷的积极性;第四是机构网点收编导致信贷辐射面减少,造成信贷区域下降。如我市某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贷款类型上,表现为固定资产贷款越来越少,流动资金贷款期限越来越短。
二是民营企业间接融资难。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为尽量避免资本市场的风险,保护资本市场的稳健运营,对民营企业向社会公开发行债券限制较多;能够进入证券市场的多是国有企业,民营和中小企业的上市困难重重。
三是不正常的融资加大了民营企业的风险。有的民营企业靠供应商、代理商为其融资,形成一定程度的利益共同体,但资金成本高、风险大,并且这种方式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首先是民营企业之间不能相互拆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通则》第61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其次是民营企业向个人借贷有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之嫌疑。
二、促进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对策
1、放开经营领域,实行项目带动
一是引导民营经济沿着有利于国民经济全局的方向发展。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搞活国有经济结合起来,鼓励民营经济吸纳国有企业分流人员,支持民营经济以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优化,把发展民营经济与调整产业结构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投资大农业开发,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高科技产业、出口创汇产业、环保产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产业结构层次。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处理积累和消费关系,鼓励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加速技术改造,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给予民营企业和其他企业平等地创业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取消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规定;降低民间投资的产业门槛,简化工商登记手续,制止乱摊派、乱收费、乱集资;破除地区分割、行业壁垒,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
凡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允许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凡允许外商经营的,都向民营开放;凡有审批权的部门,都要为民营经济创造条件。结合我市实际,本文认为,除去极少数的领域外,其他限制民营经济进入的领域部门要放开。只有极少数的重要产品、重大项目、重要领域由国家和政府审批,其他的全部对民营企业放开,谁投资谁受益,谁决策谁负责、谁承担风险。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垄断,打破所有制界限,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和保障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之外的各类投资主体,平等参与投资经营,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放开基础设施和城市建设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经营。如道路、桥梁、隧道、电力、环保、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旧城改造;放开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通过竞标取得经营权,包括公共客运、出租车、车站、垃圾处理厂以及市政设施、路政维护保养、道路环卫、路灯等方面的经营权;放开文教卫体等社会事业领域,鼓励民营企业投资经营学校、影剧院、医院、体育场所等项目。我省蚌埠市的一家民营企业――三星投资公司出资人民币5.28亿元购买了蚌宁(蚌埠――南京)高速公路安徽段20%的股份,开创了我省民营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参与交通重点工程建设的先例,标志着我省交通基础设施商品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鼓励投资制造业,尤其是有利于壮大电子、化工、机械三大工业支柱产业链的项目;鼓励投资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旅游业、物流业、商贸业等现代服务业以及家政、托老等社区服务业等。
三是要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放宽市场准入,为民营经济发展拓宽空间。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行办理经营许可证、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的行业和商品外,其他一律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办照的前置条件,实行“先办照、后办证”,但所需许可证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依法降低公司制企业的注册资本要求,不能一次到位的,允许先行注册,分期注入,限期补足。允许人力资本、智力成果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比例由全体股东约定。
四是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带动战略的要求,创新项目生成机制、推介机制、管理机制、投融资机制和协调机制。特别是要按照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通过报刊、网络、推介会的形式,发布项目招商信息和相关投资促进政策,吸引、集聚和引导民资民力。要以项目为载体,灵活确定与民营经济的投资经营方式相配套的支持政策,促进投资增长,带动资本聚集,推动产业壮大。
2、实行科学管理,追求持续发展
一是学习新的游戏规则,重视培养人才,提高素质。中国加入WTO后,民营企业的经营者不仅要了解世界贸易组织开放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权保护等义务,而且还要掌握不公平贸易投诉等应有的权利,从而在市场竞争中与“狼”共舞。同时,民营企业必须招纳一批高层次的科技精英,努力提高企业科技含量,培养精通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的人才,努力提高素质,努力增强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
二是实现科学管理。民营企业的科学管理就是民营企业经营者通过对民营企业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不断优化自己可控制的人、财、物等有效资源,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允许的手段,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民营企业要逐步由家族式的管理转向科学管理,用先进手段实现管理科学。民营企业要求树立一种全新的观念,即一种企业制度是否优越,要看它能不能降低交易成本,是不是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要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战略,发展核心竞争力;要程度不等地运用现代资讯技术,实现企业管理革命。
三是建立信用管理体系。建立以民营企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信用登记、信用征用、信用评估、信用发布为主要内容的信用管理制度。我国应该像美国等西方国家一样并建立机构专门评估个人或组织的信用,将自然人和机构的信用记录在案,作为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发放贷款的依据。只有这样,银行金融机构才敢给民营企业贷款,民营企业的资金才能得到解决。
首先要加强对民营企业的资信调查评估,进行事前风险防范。通过建立信用管理体系,系统地收集、分析民营企业的信用资料,包括民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合同履行情况、诉讼记录、竞争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等,为民营企业控制风险提供决策依据。其次要对民营企业信息进行科学分析,进行事中风险控制。要对民营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建立民营企业资信管理制度。第三要严格欠款追收制度,进行事后风险控制。加强民营企业应收帐款的专业化、系统化管理,减少呆帐、坏帐损失,最大限度提高资金利用率。
四是要培育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民营企业正以填补市场空白、迅速扩张为主要内容的“量的积累阶段”进入以企业全面转型和提升为核心任务的“质的提高阶段”。但是民营企业要经久不衰、持续发展,就必须进行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要向高新技术进军,实现民营经济产业的升级换代,并以此作为民营经济新一轮增长的突破口。要抓住主业大力开展民营企业并购,实现低成本扩张,壮大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力,培养起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企业的竞争可以表现为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产品品牌、产品服务等,民营企业只有在一个或某几个方面做好,才会在一段时间里形成很强的竞争力。
3、完善私有产权保护制度
一是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必须包含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成果。民营经济在新创时期,很多创业者利用各种名目加以掩饰,到发展一定规模后,这种不安全感就越发强烈。必须完善“私有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这一法律保护,修定各类相关法律、法规,消除私人投资者的后顾之忧。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要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都应该得到保护”。
二是理顺民营企业的产权关系,还民营企业的本来面目。要积极慎重地清理有名无实的假企业,严格把好注册登记关;对挂靠双方在产权问题上有异议的企业,要在认真评估资产的基础上明晰产权,既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又要防止对民营企业财产的侵占;对经营亏损的民营企业,要明确产权关系,采取租赁、拍卖等措施,盘活存量资产,有条件的要大力推行和规范股份合作制经济。如希望集团是1982年刘永好四兄弟变卖部分家产创业起来的,发展壮大以后,适时进行了产业调整和明确分工,兄弟四人划分产权,使企业得到迅猛发展,而飞龙集团却因为未及时明晰产权而陷入困境。这充分说明了产权制度选择对于成长中的民营企业的极端重要性。
三是规定对于私有财产,如确属公共需要,可以征收。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在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发生冲突时都采取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绝对保护私人利益的时代在西方国家也已成为历史。当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时,应当允许对私有财产实行征收。同时,私有财产的征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尤其是要明确哪一级政府有权做出征收私有财产的决定。
征收私有财产必须给予充分补偿。国际上对有关投资保护的规定是,对征收给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对征收的规定是“相应的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是“适当补偿”、“相应的补偿”。“适当补偿”与“充分”是有区别的,法律应当统一起来,不予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是对私有财产的一种剥夺。
4、开通融资渠道,加大金融财税扶持力度
一是大力发展非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造现有城市商业银行,发展城乡信用合作社。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提供必要的政策扶持,为其创造有利的外部经营环境。如允许自由参与同业拆借、缴纳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的比率可比国家商业银行低一些等。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证城乡合作金融机构吸收存款的安全,增强存款人对城乡合作金融机构的信任度;允许私人开办银行。
二是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各类金融机构在贷款政策、贷款利率上要将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同等对待,在条件审查、办理程序上更加灵活便利。要积极向民营企业宣传金融产品,提供结算、汇兑和财务管理等多种服务;要努力开展票据融资业务,对信誉优良的民营企业开办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民营企业债券;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充分运用个人生产资料、财产所有权、财产使用权、企业经营权、知识产权、持有的股权、承包经营权以及其他可用于担保、抵押质押的财产或权益进行抵(质)押并经公证机关办理公证,赋予强制执行等措施,扩大贷款范围和规模。
三是政府预算内安排中小企业专项发展资金,重点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种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吸纳民间资金组建商业担保机构,建立和规范民营企业基本信用制度,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的风险机制,据以作为信用担保的配套。从我市实际来看,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担保体系。宣城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从为企业提供直接担保逐步过渡为县(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要采取市、县政府出资入股扶持,县(区)政府组织社会融资和民营企业参股的方式,组建县(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聘请职业经理或委托专业公司运作。
四是拓展中间业务的种类和范围。对民营企业投资经营高新技术、基础设施和公益项目,要通过安排财政贴息、投资补贴、设立担保基金和提供风险投资支持等形式,予以鼓励;要建立公共产品的合理价格机制,采取价格补偿和财政补偿相结合的方法,保证民间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的合理回报。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以及用于扶贫、救灾、捐赠、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费用,按规定标准在税前列支。
五是给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使其以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进入资本市场。应既允许民营企业发行A股,又应允许民营企业发行B股、H股筹措外资。因此,有必要降低民营企业股票发行和上市门槛,或另开二板市场,为民营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提供必需的市场条件。
六是激活民间资本投资。据统计,目前,我国民间储蓄已超过人民币8万亿元。如果加上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国债、外汇等,实际的民间金融资本存量已超过人民币10万亿元,但大部分都没有进入投资领域。如何激活这笔巨额的民间资本,并最终转化为内需,正成为扩大内需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
5、设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一是民营经济办公室成立的必要性。
首先是客观环境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已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成为继当年乡镇企业之后的又一支突起的生力军。民营经济的发展速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区域的经济增长速度,需要加强这方面的领导力量。民营经济办公室作为综合协调办事机构,负责协调一些综合性问题,是行业部门不能替代和无法代替的。第二是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的需要。民营经济有自己的特性,也就有一些不同于其他经济成份的特殊矛盾需要研究,特殊问题需要解决。虽然行业主管部门可以分行业管理,但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以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一些问题,开展一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服务,有利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第三是解决就业的需要。我国有着13亿人口,就业问题比任何一个国家都复杂,扩大就业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繁重。据测算,“十五”期间,我国劳动力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达1500万人。除了城市下岗失业人员需要实现再就业,农村还有约1.5亿富余劳动力需转移。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目前已成为我国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我国新增就业岗位的80%以上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中有相当部分是非公有制企业。成就民营经济办公室,认真落实民营经济的有关政策,有利于民营经济的壮大,有利于扩大就业。
二是成立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可能性。
民营经济办公室可依托乡镇企业局、经贸委的中小企业科、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个体、私营企业管理科以及工商联的部分科室等组成。这样既不需增加财政负担又可对现有行政资源进行整合,发挥其人力管理优势。
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宣传发展民营经济的法律、政策;负责对辖区内民营企业的计划申报、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民营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的调整;指导民营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民营企业对外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和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工作;帮助民营企业找准产品、找准市场,提高其市场应变能力。
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注意的问题。首先是正确区分政府管理行为与民营企业的市场行为,重新明确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管理者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关系;第二是转变观念,依法行政,依规行事,切实尊重和维护民营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减少行政直接干预;第三是民营经济办公室的工作规则与程序应力求透明、高效,给民营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宽松、自由、民主、透明、高效的活动空间;第四是民营经济办公室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主动加强对民营经济的规划、组织、协调,为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科学决策、提高管理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6、建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发展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充分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的作用。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其民间商会的职能,不断探索发挥工商联作为民间商会联系政府、企业、市场之间的中介作用的新路子,切实起到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助手的作用。
二是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工商联要开展各种活动,广泛宣传民营企业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在为社会创造财富、造福人民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努力增强工商联的吸引力、凝聚力。同时,进一步推动“光彩事业”深入发展,引导民营企业家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基本要求,树立社会主义道德观、名利观,为社会、为人民多做有益的事情,争当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三是为民营企业创建专业化的服务体系。本文认为,应该成立民营经济行业协会或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并带动社会专业服务和民间中介服务,共同构筑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体系,为民营经济提供创业辅导、政策咨询、管理诊断、市场信息、投资指南、资产评估、技术援助、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服务。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部长级会议确定为中小企业优先提供五种服务,即市场准入、信息共享、技术援助、人才开发和资金融通,就是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服务内容的最好概括。据有关资料,目前,泉州市民营企业已逾10万家,从业人员达180万人,行业同业工会54个,并在全国23个省(市)设立外地泉州籍商会和联络处34个。我市可依托工商联合会,成立有综合经济部门和职能部门参与,以律师、公证为主体的法律咨询机构,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一方面积极发挥服务功能,为企业在信息上互通有无,在经营上穿针引线,在维权上挺身而出;另一方面团结同行,状大整体实力,成为民营企业当之无愧的“娘家”。
7、法律保障体系亟待完善
一是尽快修改《宪法》第十二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为“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因为从法律上讲,共有财产包括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也即社会主义共有财产的一种特殊形式组成。()共有财产是共同财产和按份的私有财产,因此,当人们用《宪法》这种最高法律的形式宣称“社会主义的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时就已经确立了私有财产的神圣。本文认为,就目前而言,在明确“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补充“社会主义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无论从立法技巧,还是从社会民众的认知程度,都可能难以实现。因为一部分地区的人们对保护私有财产持反对态度,认为这必将导致放弃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原则,担心收入差距将会越来越大。
二是制定《民法典》。由于我国至今尚没有一部《民法典》系统界定和保护物权,民营企业连自己的物权都没有弄清楚,又谈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进一步发展。本文认为,为更好地体现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基本法和有关法律中明确各种所有制的财产(包括共有财产和私有财产)在受法律保护的地位上的平等,都应不可侵犯。
三是制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和实施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基础上,正陆续进行有关立法研究。2001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江苏省发展个体私营经营条例》之后,北京市及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通过了有关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各地区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近日,安徽省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抢抓新的发展机遇,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高,加快富民强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也颁布了《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
四是司法机关要依法保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为民营经济提供法律保障。要从重从快打击盗窃、抢劫、聚众哄抢生产资料、破坏生产设施、扰乱生产秩序以及勒索民营企业钱财、故意伤害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涉及金额巨大、造成损失严重的侵害民营经济的犯罪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进一步解决民营企业在合同执行中债务纠纷、权益保护等方面遇到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种种困难,加大追缴赃款、赃物的力度,帮助民营企业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
篇4: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区域经济是各国和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大城市为中心、发展水平相近地区的经济联系和合作加强,逐渐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经济区。我国区域经济按地理位置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从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厦门、深圳、湛江等整个海岸线为快速发展的经济区域;第二层次是从哈尔滨、沈阳、石家庄、太原、郑州、武汉、合肥、南昌、长沙等内陆属于发展较慢的经济区域;第三层次是西部地区为发展落后的经济区域。
一、区域经济发展现状
1、从东部沿海的经济发展看
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已进人工业化的起飞阶段,走在全国前列。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形成,并在WTO规则下迅速与国际市场接轨。国民经济以年均10%--11%的速度增长,超过全国平均2个以上百分点,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65%以上,人均GDP达1700美元。这一地区形成3个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经济圈和都市圈,即以广州、深圳和珠海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地区、以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环渤海经济区,这三个区域相继创造出区域发展的奇迹。今年以来,特别是长三角和珠三角,更是高速赛跑,比翼齐飞,成为我国的制造业中心,占全国经济的权重愈来愈大。
2、从西部大开发取得的进展看
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4年里,国债投资及其带动的投资达7000亿元人民币,五大标志性工程:生态环境建设、西气东输、西电东送、青藏铁路、南水北调两线工程进展顺利。东部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资加快了西进步伐。产业结构正在调整,传统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都出现可喜发展的势头。各省市区内的铁路、高速公路、机场、水利、县乡道路、农村电网改造等基础设施推进很快。重庆、成都、西安等城市建设突飞猛进。
3、从东北经济发展新机遇看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决策的出台,给解决东北问题带来了一次新机遇。东北地区制造业的基础优势和巨大潜力,是东部沿海地区所不具备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现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政策和操作方法都与西部开发不同,采取直接面对一个个企业的政策和方法,核心内容是用高新技g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传统技术,用市场化的先进管理取代传统管理模式,所需资金采取多渠道筹集方式,包括利用外资和民间资本。
4、从区域经济发展的比较看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东部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生产要素大量地向东部地区流动,但产业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并没有实现,尽管国家在前几年大力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但西部地区受各种条件的限制,发展仍较缓慢。三大地带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东部地区已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能力,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充分,产业结构升级迅速,制造业、服务业和外贸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西部经济增长主要靠基础建设投资拉动,国有资本仍占主要地位,外资、民间资本不足,制造业、服务业发展不快,投资效益不高。因此,东西部之间的经济总量、发展速度、人均收入水平的差距仍在继续扩大。以西部的GDP增长速度为1相比较,东西部比为1.43:1,扩大为1.57:1。人均GDP,20西部约600美元,东部则为1700美元,东部约为西部的3倍。
二、区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差异致使国家总体改革目标进退维谷。由于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对东南沿海地区实行政策倾斜、资金倾斜,加上其地理位置优势,目前东南沿海与中西部的发展差距凸显出来了。向沿海倾斜的区域政策使全国经济重心总体向东南偏移,中西部地区的经济类型和产业结构与东部地区也产生了很大差异。东南沿海区域与中西部地区之间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巨大差异,使以市场为导向的宏观经济改革目标与区域经济发展目标之间发生冲突,使国家总体改革方案难以设计与贯彻落实。
2、中部经济有“凹陷”之忧。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沿海发展战略和90年代末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已成为全国的“经济凹地”,十六大后又提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发展和改造”的方针,中部地区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中部地区农业比重很大,农村人口过多,由于靠农业发展的出路越来越窄,而制造业又没有出现由东部向中部转移的梯度效应,在东部大发展、西部大开发、东北经济振兴的新形势下,中部地区经济结构转型所面临的国内与国外的压力会加大,“经济凹地”有可能会加深。
3、区域产业结构趋同,重复建设,区域经济特色不明显。一是重复建设,这不仅出现在价高利大的产业领域,而且在基础设施领域尤甚。二是在开放引资上竞相出台优惠政策,在外贸出口上竞相压价,导致过度或恶性竞争,甚至区际联系还要小于与国际的联系。三是存在严重的产业同构现象。加速扩大的地带间经济发展差距,加大了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兴地富民”的客观压力,迫使一些地方政府在项目投资上置全局性资源浪费、生产能力过剩而不顾,低效益、低水平地重复引进、生产、建设,从而导致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现象不断加剧。这不仅抑制了地区经济比较优势的发挥,丧失了地区分工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而且影响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
4、地方割据现象仍比较严重。在地区差距日渐扩大的背景下,受地方利益的驱使,各地方政府或以公开的形式,或以隐蔽的形式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如区域间为争夺紧俏资源而展开的资源大战;构筑名目繁多的贸易壁垒和行政壁垒;互相实行资源、技术、人才、商品的垄断和封锁等来保护本地区的利益。不仅造成了流通渠道堵塞,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而且使地区、行业、企业间的优势无法互补,造成资源浪费,并最终导致竞争、开放、统一的国内大市场难以形成。目前,各地区进一步扩张面临的共同障碍,是行政体制分割,各自为政,行政性区际关系替代了市场性区际关系,难以做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经济融合。
5、不发达地区的造血功能不足。对不发达地区而言,其基础设施建设明显落后于沿海发达地区,优惠政策也没有绝对的优势,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更为重要的是不发达地区产业结构落后,缺乏对外部资金的吸引力。人才缺乏,科研经费不足,使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雪上加霜。
6、“资源换增长”模式普遍存在。很多地方政府用土地和优惠政策招商引资作为促使本地经济发展和GDP增长的最优选择,这是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面临的一个最普遍的问题。
三、区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宏观调控,进行必要的政府干预。从我国目前体制转轨时期的特殊情况来看,虽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形成了,但是市场发育还不充分,各地经济的市场化水平差距很大,全国统一的市场尚未形成。所以政府应通过转变自身职能,促进市场发育,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比较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还应通过制定适当的区域经济政策,防止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导致地区差距讲一步扩大。为解决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政府通过必要的投资倾斜和政策倾斜,加强不发达地区的智力投资,扶持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通过宏观调控措施,达到各个经济区域协调发展的目的。同时寻求“点”的突破,国家在各地区发展的点上集中投入资金、引入技术,培植主导产业,使之成为真正带动周围地区的发展极。
2、淡化行政区划色彩,强化经济区域功能。打破部门、地域界限,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结构优化、效益优先”的原则联合起来,推动城市间、地区间的规划联动、产业联动、市场联动、交通联动和政策法规联动,通过整合区域资源,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壮大跨区域的龙头产业,以较低的成本促进产业优势的形成。整合的思路应是改革和优化政府。改善政府的纵横向权力结构,把握好上下政府分权和集权的度,从法律、组织、风险等方面约束和规范地方政府的行为,使政府真正从管理走向服务,从全能走向有限,从根本上克服和解决“行政区经济”的弊端。走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路子。
3、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建立区域利益调整机制。东部地区要继续发挥引导国家经济发展的引擎作用,优先发展高技术产业、出口导向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挥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主力军的作用。中部地区多数都是农业大省,是粮食等大宗农产品的调出基地,充分利用其承东启西、纵贯南北,地处全国水陆运输网络中枢的有利区位和综合资源优势,“东引西进”加快传统工业技术改造和农业现代化的步伐,就有可能尽快崛起,成长为推进国民经济发展的又一主动力。从西部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西部大开发战略力图通过实施西气东输、东电西送、南水北调和青藏铁路等通道网络建设,与退耕还林和天然林保护等工程,使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西部地区的产业发展搭建更宽广的平台。
4、理顺资源价格体系。现在我国区域间合理分工和商品交换的主要阻力有两个:一是自然资源产品相对低价、工业制成品相对高价的不等价交换,二是地区分割和地区封锁。因此,协调区域市场需要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其中最为关键是理顺资源价格体系,提高生产要素价格的市场化程度。
5、落后经济区域发挥本地优势,突出特色。中国中西部地区经济落后的普遍现象是:生活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人口增长快,失业率高,严重依赖农产品和初级产品出口,依附性强,生产力脆弱,交通不发达,自然条件差。根据当代发展理论与区域经济理论,综合考虑中西部的实际困难,当前应当重点抓好的问题是,最大限度地调动落后经济区域的内部积极因素,发挥本地优势,加快自身发展。
6、加强东、中、西部企业合作。当前最重要、最现实的就是引入东部和中部的市场主体,在东中西联动中,推进西部大开发。东中西部经济技术合作,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到90年代中后期,一直以商品贸易为主,投资与企业并购仅占15%,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情况有所变化。近年,东部地区一批优强企业,如康佳、“三九”、娃哈哈、白猫集团、春兰集团等采取多种方式进入西部,除必要的资金投入外,更多的是注入管理模式、转移技术、提供商标使用与营销网络等等。这样,既满足了东部优强企业低成本扩张的需求,扩大了市场空间与原材料来源,又解决了西部工业崛起中受到的资金、技术、经营管理、市场拓展等多方面的约束,加快了西部工业化的进程,取得双赢效果。
篇5:潮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潮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
党的十五大在总结改革开放实践的基础上,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使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潮州市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发展举足轻重的`主导力量,但在发展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推动其快速健康发展的对策.
作 者:李义丰 Li Yifeng 作者单位:潮州广播电视大学,广东,潮州,521000 刊 名:韩山师范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ANSHAN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22(1) 分类号:F2 关键词:非公有制经济 发展 对策篇6:民营经济发展问题调研
民营经济发展问题调研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我于5月中旬对我县部分重点个体私营企业就当前民营企业发展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1、发展的环境明显改善。一是政策环境放宽。自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从各个方面调动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二是部门为企业办事的效率提高。通过落实各项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县直职能部门增强了服务意识,特别是县政协、县纪委、县中小企业局对县直部门调查评议后,21个职能部门制定了“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两个立县”的承诺及工作措施,从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服务时限,服务措施,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承诺,从而大大提高了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企业普遍反映以前跑多次办不了的事情(如工商手续等),现在只要跑一次,很快就能办下来。三是服务体系建设更完善,服务措施更具体、更到位。县里为私营企业担保商会注入200万元周转金,使担保商会为12家私营企业担保贷款440万元,不仅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而且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在资金市场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无疑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另外“三个一”挂包责任制的落实,调动了各级、各部门为企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挂包,企业在项目立项,争取资金等热点、难点问题上,县大班子及挂包部门为企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四是“三乱”现象减少,企业普遍认为自去年以来,各种收费明显减少,特别是摊派的定报纸费减少50%以上,企业可以集中精力搞生产经营了。五是企业主管部门力量加强。各镇经委都成立了招商办,充实了各镇经贸委人员,这样就有更多的力量和精力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
2、企业发展的速度和效益明显提高。发展环境的改善,必然带来企业的大发展,调查发现自至今,企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度增长,调查的20家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增加值等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在30%以上。二是新上项目数量多,投资额大,发展快。20全县民营企业新开工项目138个,完成投资31亿元,比上年增长98.7%,其中过千万元的75个,过亿元项目的21个,均比历年有大幅度增长。三是市场销售形式看好。从调查的20家企业看,产品产销量均在90%以上,6家企业产品供不应求,设备利用率95%以上的16家,80―95%的4家。可以看出,企业的产销形式不错。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大量的问题。从客观方面讲:一是目前的土地政策,制约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企业即使有好的`项目,由于土地手续办不下来,不得不放弃;二是资金紧张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贷款难、担保难始终是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头痛的事情。三是人才少,职工素质低也是影响企业发展非常重要的因素,有的企业规模上去了,但面临着一方面人才引不进来,专业人才不愿到民营企业,甚至大学毕业生不愿来;另一方面现有人才留不住(易被其他企业挖走)的局面仍然存在,致使企业工作效率提高不上去,工作质量差,竞争力低。四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经济势力小,有些该办的事情无力办到,如某化工设备厂需办生产许可证,但各种费用得上百万,企业无力支付严重影响产品销售。从人为方面讲,一是“三乱‘现象仍然存在,企业反映比较多的是河道工程管理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税收代办费、企业年检费用、质检技术服务费及补农基金等。以上这些费用企业不知道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收费的标准是多少。很多收费项目有是只收费不服务,有的是收费多少由收费人员口头决定,可高可低没有标准,还有的收费如补农基金,财政部门拿着文件到企业收取,而地税局不予列支,使企业无法下帐。化工企业的年检,工商部门让企业必须拿出具有市安全评议中心的安全评议报告,可拿到安全评议报告首先要制订可行性报告;其次按可行性报告搞设计,然后才能拿到安全评议报告,这些都要企业出钱,安全部门制订和设计,一个利润100多万元的企业,仅此一项就要拿出10多万元,否则不予年检。二是个别部门执法素质低,到企业不是本着为企业服务的态度,而是找毛病罚款,罚款后不管问
篇7:民营经济发展问题调研
民营经济发展问题调研 -调研报告
按照教学工作安排,我于5月中旬对我县部分重点个体私营企业就当前民营企业发展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情况
1、发展的环境明显改善。一是政策环境放宽。自去年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民营经济大会精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支持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从各个方面调动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做大做强的信心。二是部门为企业办事的效率提高。通过落实各项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县直职能部门增强了服务意识,特别是县政协、县纪委、县中小企业局对县直部门调查评议后,21个职能部门制定了“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两个立县”的承诺及工作措施,从服务态度,服务标准,服务时限,服务措施,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了承诺,从而大大提高了为企业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企业普遍反映以前跑多次办不了的事情(如工商手续等),现在只要跑一次,很快就能办下来。三是服务体系建设更完善,服务措施更具体、更到位。县里为私营企业担保商会注入200万元周转金,使担保商会为12家私营企业担保贷款440万元,不仅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而且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在资金市场非常困难的情况下,无疑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另外“三个一”挂包责任制的落实,调动了各级、各部门为企业发展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挂包,企业在项目立项,争取资金等热点、难点问题上,县大班子及挂包部门为企业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四是“三乱”现象减少,企业普遍认为自去年以来,各种收费明显减少,特别是摊派的定报纸费减少50%以上,企业可以集中精力搞生产经营了。五是企业主管部门力量加强。各镇经委都成立了招商办,充实了各镇经贸委人员,这样就有更多的力量和精力深入企业为企业服务。
2、企业发展的速度和效益明显提高。发展环境的改善,必然带来企业的大发展,调查发现自年至今,企业发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度增长,调查的20家企业。产值、销售收入、利税、增加值等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均在30%以上。二是新上项目数量多,投资额大,发展快。2003年全县民营企业新开工项目138个,完成投资31亿元,比上年增长98.7%,其中过千万元的75个,过亿元项目的21个,均比历年有大幅度增长。三是市场销售形式看好。从调查的20家企业看,产品产销量均在90%以上,6家企业产品供不应求,设备利用率95%以上的16家,80―95%的4家。可以看出,企业的产销形式不错。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仍存在着大量的问题。
从客观方面讲:一是目前的土地政策,制约了企业规模的扩张,企业即使有好的项目,由于土地手续办不下来,不得不放弃;二是资金紧张一直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贷款难、担保难始终是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头痛的事情。三是人才少,职工素质低也是影响企业发展非常重要的因素,有的企业规模上去了,但面临着一方面人才引不进来,专业人才不愿到民营企业,甚至大学毕业生不愿来;另一方面现有人才留不住(易被其他企业挖走)的局面仍然存在,致使企业工作效率提高不上去,工作质量差,竞争力低。四是由于中小企业规模小,经济势力小,有些该办的事情无力办到,如某化工设备厂需办生产许可证,但各种费用得上百万,企业无力支付严重影响产品销售。
从人为方面讲,一是“三乱‘现象仍然存在,企业反映比较多的是河道工程管理费、残疾人保障基金、税收代办费、企业年检费用、质检技术服务费及补农基金等。以上这些费用企业不知道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收费的标准是多少。很多收费项目有是只收费不服务,有的是收费多少由收费人员口头决定,可高可低没有标准,还有的收费如补农基金,财政部门拿着文件到企业收取,而地税局不予列支,使企业无法下帐。化工企业的年检,工商部门让企业必须拿出具有市安全评议中心的安全评议报告,可拿到安全评议报告首先要制订可行性报告;其次按可行性报告搞设计,然后才能拿到安全评议报告,这些都要企业出钱,安全部门制订和设计,一个利润100多万元的企业,仅此一项就要拿出10多万元,否则不予年检。二是个别部门执法素质低,到企业不是本着为企业服务的态度,而是找毛病罚款,罚款后不管问题解决与否一罚了之。三是电价偏高,企业反映淄博高技术开发区企业用电0.42元/千瓦时,而我县企业用电为0.54元/千万时,使我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用电大户,成本大幅度提高,很难于其他地区企业进行竞争。
三、几点建议
1、利用盘活闲置资产或租赁经营解决企业用地问题。在目前形式下,想靠征用土地上项目,上规模难度非常大,而通过盘活闲置的土地、厂房或租赁土地(除耕地)则是解决用地问题一条有效途径。同时,要减少办公场所,提高土地利用率,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
2、加快发展壮大信用担保商会,建议县里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不断注入信用担保基金,扩大贷款规模,逐步解决贷款难、担保难问题。
3、建议县里出台政策规定,凡到企业收费部门,必须经过县政府批准,并出具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让企业明白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该收多少。
4、建设督促电力部门按全市统一价格收取电费,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从而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篇8:滨州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滨州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及对策
1 滨州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滨州地区地处山东省北部、黄河三角洲腹地,是山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大力实施追赶战略”的.积极影响和推动下,民营经济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全区的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缓解了曾一度紧张的劳动力就业压力问题,缩小了省内地区间的差距.据统计,2001年全区民营企业发展到18.14万家,从业人员 62.66万人,分别较上年增长9.2%、11.6%;完成营业收入490.22亿元,工业增加值105.52亿元,上交税金3.58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23.7%、33%、29.24%;出口交货值15.3亿元,较上年增长41.4%;固定资产投资37.7亿元,较上年增长24%.
作 者:郑军 杨晓杰 姜宁 作者单位:郑军(滨州职业学院,山东,滨州,256624)杨晓杰,姜宁(烟台农业学校,山东,烟台,264002)
刊 名:陕西农业科学 ISTIC英文刊名:SHANXI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SCIENCES 年,卷(期):2003 “”(1) 分类号:F27 关键词:- 住宅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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