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做好秋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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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省教育厅做好秋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秋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有关单位:

20XX年秋季学期即将开学,为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前后各项安全工作,以新姿态新作风迎接新学期的到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学准备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职责

最近,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对全省学校的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挑战。省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召开了一系列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嘉毅在多个会议上,对全省学校开学期间的安全工作反复强调,做了多次安排部署。各地各校要把今年秋季开学工作作为落实“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落实。要坚持因地(校)制宜,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要完善师生按时返校组织工作体系,密切与师生和家长的联系,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学生按时返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的`学期。要特别重视灾情发生地区和雨水浸泡校舍的安全工作,严谨细致地做好校舍安全鉴定和隐患排查。要切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将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做到岗位明确,人人有责。

二、联防联治、齐抓共管,筑牢校园安全基础强化关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密切与当地综治部门、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按照甘肃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3部门下发的《关于<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十项规定>和<甘肃省校园安全保护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甘综治办〔20XX〕17号)要求,努力构建校园安全防范长效机制。要按照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切实落实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甘公办发〔20XX〕42号)要求,检查人防“到位率”、物防“完备率”、技防“在用率”、协防“在巡率”等方面内容,按照新规范、新要求完善“三防”建设、落实工作责任,打牢基础强化关,确保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有人管、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要严格落实门卫制度,严防因保安脱岗或管理疏漏而引发事故。

三、排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做实做细安全工作

各地各校要深入分析本地本校秋季易发、多发性事故的规律特点,不放过任何环节,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学校宿舍、食堂、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电教室、体育器材、用水、用电、用气、冬季取暖设施设备、食品、校车以及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进行一次梳理,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加强对秋游、军训、运动会等大型集体活动的组织管理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严防发生意外事故。要特别加强偏远地区学校、寄宿制学校的管理,避免发生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等事故。实施校舍维修、装饰、抗震加固等工程的学校,要及时通风透气,有必要时要进行室内装修污染检测,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时坚决禁止使用,确保师生健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防止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师生要加强交流和沟通,及时排查和掌握不稳定、不安定、不安全的问题和矛盾,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四、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应急演练,增强避险能力

各地各校要把安全教育作为秋季学生入学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夏末秋初季节交替和秋季安全事故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利用开学典礼、军训、重大集会等活动上好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要特别加强对新生和新上岗教师的安全教育。要做好学生返校后的行为规范教育和防溺水、防雷电、防洪、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题教育。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和心理健康教育,深入了解学生暑假期间的生活状况,及时发现学生因恋爱受挫、感情纠葛、家庭问题、邻里矛盾等造成的思想波动、情绪失控、精神萎靡不振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疏导、早解决,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把应对自然灾害和防范校园伤害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开学初、学期中、放假前、重要节假日前后都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全面提升广大师生应对危机的能力,确保一旦有事能妥善应对、科学处置。

五、完善消防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提高消防管理水平

开学前后,各地各校要全面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对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的要及时修复、启用;对灭火器材、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不足、损坏或失效的要及时增配、更换;对未设置消防给水系统的老建筑,要通过增设消防给水系统、设置室外消火栓等方式改善消防供水条件。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彩钢板搭建筑、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或聚氨酯泡沫塑料作墙体保温层的,要彻底整改,不留隐患。要加强疏散通道的管理,及时拆除宿舍外窗安装的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栅栏,清除应急通道上的杂物,保持学校人员集中场所内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对学生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不足的要进行改造、增设;要改善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条件,及时改造照明线路和设施,严格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巡查工作,杜绝学生违章用火、用电现象。要积极协调公安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必要时聘请消防安全专家到学校排查隐患,请专业人士帮助指导学校搞好消防安全工作。

六、明确职责,严格程序,确保实验室及危化品安全

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了解和掌握本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使用、管理等具体情况,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切实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对涉及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进行重点排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确保安全,要有针对性地建立事故应急预案。要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做到危险化学品从购置、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确保物品台账与使用登记账、库存物资之间的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对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要参照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要求,落实“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账”的管理制度。对于搬迁或废弃的实验室,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七、切实加强督促检查指导,严格落实值班制度

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要以秋季开学为契机,深入基层,走进学校、走近师生、走访家长,特别要深入灾区重建学校、基础薄弱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农民工子弟学校,了解真实情况,倾听真知灼见,解决实际困难。要进一步完善校领导带班值班制、中层干部值班责任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及时、稳妥地处置。

各地要将通知内容迅速传达到本辖区每一所学校(幼儿园)。

甘肃省教育厅

20XX年8月17日

篇2: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报刊宣传推介工作

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教育报刊宣传推介工作

本刊讯 日前,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河北教育报刊社通联工作站及其他相关部门,认真做好<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河北教育>等教育报刊的宣传推介工作.订阅<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河北教育>所需经费,可从公用经费中列支.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河北教育(综合版) 英文刊名:HEBEI EDUCATION 年,卷(期): “”(11) 分类号: 关键词: 

篇3: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厅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局直各学校:

秋季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7月5日全省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开学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贯彻全省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并精心组织落实。一是要坚持因地(校)制宜,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条件保障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解决,坚决杜绝因办学条件不足或不到位而影响正常开学。重点对各类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运动场所及体育教学设施设备、幼儿园游乐设施设备、消防通道设施及器材设备、水电气线路及电器开关插座、实验实训室及危化品管理等进行一次全方位排查,不漏过每一栋校舍、不漏过每一种设施、不漏过每一个部位、不漏过每一环节,对检查出来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要完善师生按时返校组织工作体系,密切与师生和家长的联系,确保教职员工及时到岗、学生按时返校,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的工作和学习。三是要特别重视做好受灾学校开学工作,严谨细致地做好校舍安全鉴定和隐患排查,加大资金和物资的投入,加快受灾学校恢复重建,对师生开展必要的心理辅导,为受灾学校正常开学创造条件。四是要完善新生入学安全保障体系,畅通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新报到工作井然有序。要营造温馨的迎新氛围,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并融入新的校园生活。五是做好卫生清扫、通风通气、清洁消毒工作。及时清除理厕所粪便、基建废料、垃圾,防止污染学校饮用水及其他生活设施。

二、扎实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要将安全教育、生命教育作为开学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一是要利用开学典礼、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时机,扎实开展以交通安全、防意外伤害、防拥挤踩塌为重点内容“开学第一课”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教育进军训”活动。新生军训期间,要因地制宜地抓好“五个一”宣传培训活动:即邀请消防官兵(军训教官、消防志愿者)上一堂消防常识课、联合开展一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举办一次消防实操实练(现场实物展示,常用灭火器材、室内消防设施、逃生疏散器材等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和“模拟报火警” “油盆灭火” “室内消防栓灭火”等实操实练)、组织阅读一本消防知识读物、有条件的学校要参观一次固定消防宣传教育基地,提高学生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三是要深入开展中国梦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通过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等形式,传递正能量,激发报国情。

三、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安保工作。一是要主动向属地综治等部门汇报,采取有力措施,优化学校周边治安环境。二是严格落实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加强“三防”建设,确保人防专业、物防坚固、技防灵敏,监控无盲点,巡查全覆盖。三是要严格门卫管理,把好校门第一道关,严格落实外来人员入校登记有效身份证件、离校即销号的出入管理制度。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更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防止盗窃、投毒等各种破坏行为的发生。四是要严格学生安全管理,定期对学生教室、宿舍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学生做登高抹窗户等危险行为。五是要严格执行安全值班,确保学生在校期间都有老师值班负责安全,做到时时刻刻有人看、件件小事有人管。六是要严格学生活动管理,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前必须对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及应急措施等做好充分计划和安排,配备足够的教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认真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工作。一是要切实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不得乘坐“三无”车辆、超载车辆和农用车车辆,严禁学生驾驶摩托车,上下学坚持路队制、文明行路,学校门口要有专人值班疏导交通,要设置减速带,“学校门口减速慢行”等道路交通警示标牌。二是要加强校车管理。要在开学前组织专门力量对辖区内校车进行全面排查,对驾乘人员进行严格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对其他车辆(含家长自行组织接送孩子的车辆),要取得家长的'支持,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区分责任。三是深入开展“三大行动”,要特别关注民办幼儿园校车运营问题,发现违规校车接送幼儿园要立即予以制止并报告执法部门予以查处。

五、积极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一是要认真落实好省教育厅提出的“四个一”要求,所有中小学校必须在专门时间、专门场所组织学生集体观看一次《孩子,请不要私自下水游泳》宣传片,组织所有学生学会传唱《学生游泳安全歌》,把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个学生,确保人人受教育,确保入耳入脑入心。二是要将《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送达每一位家长或监护人,并要求签收回执回收,积极推动落实家长(监护人)预防子女溺水的监管责任。三是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和乡镇切实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重点水域和危险路段安全管理,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发现险情隐患要及时消除。

六、牢牢把住食品和饮水安全关口。一是要落实专人清查消毒。秋季开学前,要落实专人对学校食堂卫生进行检查,尤其是对上学期剩余的各种食材、各种调料等进行检查,对食堂用品用具进行消毒,在确保安全卫生的条件下才能开伙。如果学校是饮用自有井水的,一定要进行取样化验安检,对饮用水井消毒到位。二是要严格落实制度。要重点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示制、监督举报制、责任追究制,月通报和专项通报制度,以及大宗食品原辅材料政府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四统一”制度。要严格执行校长(教师)陪餐制和食品留样制,进一步细化学校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食品留样不走形式,校长陪餐不走过场。三是要切实加强监管。对校内食品超市、小卖部、餐饮摊点要加强监管,对饮食管理人员要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没有食堂的学校若需订餐,必须到A级配送餐资格的单位订制。对边远地区和山区学校“以包代管”等相对条件较差、管理薄弱的食堂,学校必须落实专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安全。

七、深入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法治教育,严肃校规校纪,抓好学生安全法治教育,帮助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防范能力,养成法治思维和尊法、学法、用法、护法的习惯。二是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三是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四是要全面排查教职工队伍,对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重大病症、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提出调整岗位的意见;排查发现校园周边存在精神病人、与学校有矛盾纠纷的人员等,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五是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弹弓等有可能造成伤害的玩具到校,对校园及周边发生的涉及学生和学生之间发生的各种暴力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化解矛盾,避免酿成伤害案件。

八、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一是规范学校实验(习)、实训人员培训管理和操作程序;二是完善危险化学品储存室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落实双人双锁、同进同出等管理制定。三是对危险化学品的领用、消耗,学校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备查。对已无用的有毒、有害化学药品应上交环保部门,由环保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

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于9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安科。联系人:陈正经,联系电话22663730,邮箱:1831369297@qq.com。

附件:学生安全告家长书

株洲市教育局

2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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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秋季开学在即,为认真贯彻落实安顺市教育局,西秀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全区教育系统2016年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校(园)要重点对学生宿舍、食堂、礼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厕所、校园围墙、锅炉房、体育设施、附属设施及校园周边地质环境、治安、交通、校园在建工程等进行逐一排查,同时要针对电气、电路、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以及避雷、用水、用电等安全设施进行逐一排查,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要建立台帐,逐项销号,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学校没有能力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上报属地党委、政府及区教育局,并指派专人盯死看牢,加强防范。

二、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

秋季开学、新生入学入校后,各校(园)校(园)长要认真上好安全教育第一课,采取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通过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校园网、校园广播、板报等重点针对消防安全、预防溺水、交通安全、上下楼道、上学、放学、食品安全、冬季取暖时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煤气中毒)等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要认真组织开展一次消防、防震减灾等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学生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应急自救互救能力。要通过告家长一封信的形式,告知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提高学生家长的安全教育管理责任意识,与学校共同维护学生安全。

三、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各校(园)要集中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班主任、辅导员、班干部、信息员的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学生之间矛盾纠纷,确保第一时间化解到位,不留隐患,对不稳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对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要认真排查,明确责任,减少和杜绝因调解化解不及时,引发的各类事件发生,确保校园及周边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四、集中开展一次管制刀具排查清剿工作

各校(园)要采取配合辖区派出所明查暗查等多种方式整治校园欺凌事件、清剿管制刀具,确保无校园欺凌事件、管制刀具清剿到位,消除隐患,严防学生之间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管制刀具伤害等各类事故发生。要建立健全管制刀具清查的长效机制,出台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的有关规定,明确处罚措施,形成师生共同抵制管制刀具进校园的行为使学生自觉抵制管制刀具,坚决杜绝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要对入校新生集中开展一次心理健康辅导,引导新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及时化解学生遇到的心理问题,严防校园欺凌或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各类事故、事件的发生。

五、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食堂、超市、小卖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认真组织一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杜绝“五无”食品、烟酒进入校园,规范学生食堂管理,落实食品留样、规范操作规程,加强食堂消防安全,落实操作间视频全程监控制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卫生安全。

六、高度重视当前汛期防汛工作

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针对今年汛期频繁,来势凶猛,容易造成滑坡、泥石流、岩石崩塌等自然灾害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做好学校周边自然环境的排查,巡查、复查。检查重点主要是学校围墙、堡坎等附属设施的稳定情况;在建教育工程项目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学校供电线路、供水基础设施使用等情况。要制定相应的汛期安全应急预案,提前安排,早作部署,积极应对;要加强汛期急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传递信息。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校(园)长是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各处室要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及设施设备,及时与学生和幼儿家长(监护人)、临聘人员签订相关协议,完善相应手续,切实把秋季开学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2016年8月12日

篇5:做好安全工作台账通知

各市、县(区)粮食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粮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无形的管理变为有形的抓手,依据《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粮展〔〕190号),自治区粮食局要求在全区粮食系统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书(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及内部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安全工作台账。

(二)建立安全生产机构的相关文件 (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等)。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员等特殊岗位职责、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

(四)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通报等文件。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档案 。

(六)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

(七)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工作总结《安全工作台账》。

(八)应急救援队花名册、职工花名册、特种岗位人员花名册。

(九)持证上岗人员登记、新工人 (含临时工)教育档案。

(十)仓库、机械、电气等设备管理资料。

(十一)安全技术规范资料。

(十二)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事故记录和事故调查处理材料。

(十四)安全生产投入、劳保用品购买、发放登记台帐。

(十五)安全生产工作发文、各种报表、工作信息等材料。

(十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记录。

(十七)开展安全生产活动记录。

(十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资料、材料等内容。

安全生产工作台帐类别 :安全生产台账分为纸质类和电子类。有条件的粮食企业应当建立两套台账以利备查。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列为安全生产检查内容,指导、督促辖区内粮食企业建立内容完整、管理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

(二)在实施安全生产检查时,要依据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内容,对实际落实的具体工作进行核实比对,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情况,严厉查处只注重文字而不做实际工作的弄虚作假行为。

(三)要对年度建立的安全生产工作台账实施备案管理,备案存档不少于3年。

[做好安全工作台账通知]

篇6: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海洋大学校历的通知》安排,20夏秋季学期自年8月22日至1月22日。为保障新学期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现对开学初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注册报到工作

2016年夏秋季学期研究生开学报到注册采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请各院(系)督促研究生按时办理注册报到手续。

(一)老生

1、注册报到时间:8月21 日

2、注册报到地点:研究生秘书办公室

3、注册报到方式: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点击“注册管理”-“学期注册”

4、注册报到要求:第一,研究生注册报到手续不得由他人代办,应由研究生本人携带研究生证进行注册报到,研究生证需加盖注册章;第二,各院(系)应及时完成研究生注册报到工作。本学期研究生系统注册统计时间截止到8月22日上午10点,届时研究生院将根据系统注册结果汇总上报,如逾期未完成,将视为 “未注册”;第三,因故不能如期注册的研究生,应当向所在院(系)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最长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无故不注册或超过请假期限仍未到校注册的,院(系)应核查情况后报研究生院作学籍处理。

(二)新生

1、注册报到时间:8月28 日

2、注册报到地点:各院(系)注册报到点

3、注册报到方式:研究生秘书登录“系统”-点击“新生管理”-“入学报到注册”

4、各院(系)于8月29日上午10点前完成系统注册,其他未入学报到的情况由院(系)负责核实并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16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情况统计表》,于9月12日上午12:00前发邮件到邮箱005@ouc.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5、2016级研究生完善“系统”-“学籍信息”后,一式二份打印入学登记表,核实签字后交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秘书收齐盖章后,一份交本院(系)团委存档,另一份于10月30日前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新生入学教育和夏季学期教学科研安排

时间:8月29日起

(一)各院(系)依托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开发的“实验室安全培训考试系统”,组织新生参加实验室安全学习培训及考试。系统使用说明参见web.ouc.edu.cn/gzc/b7/de/c5747a47070/page.htm。各院(系)应参照使用说明提前准备好2016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学习培训及考试工作。

(二)新生可通过“智慧树”网络平台进行在线课程学习。新生根据学习兴趣选择1-2门课程进行在线学习,学习结束后由培养办公室将学习情况反馈至各院(系)。

(三)院(系)应在夏季学期为新生安排形式多样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如组织前沿讲座或开设短期课程,务必保证相关活动的'合理性、充实性和安全性。

(四)其他2016级研究生入学教育安排另行通知。

三、2016级研究生核对完善学籍信息工作

时间:9月-11月

请相关院(系)做好2016级研究生核对完善学籍信息工作,包括核对完善“系统”学籍信息和“学信网平台”学籍信息。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修订)

时间:7月11日-8月31日

请各院(系)根据《关于在线制定(修订)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研内字[2016]21号)做好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工作。系统操作步骤参见“系统”-“通知公告”-《培养方案在线制定图解教程[学院篇]》。

五、课前各项准备工作

(一)建立2016年夏秋季学期教学任务、申请教室、发布排课结果等工作将于2016年春季学期末完成。各院(系)要认真落实教师课前备课和准备情况,杜绝不按大纲要求,随意安排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的做法,任课教师要提前熟悉多媒体设备、仪器设备等的使用方式和注意事项。课程一经研究生选定,任课教师或院(系)不能无故提出停课,确因教师出国、调动或者生病等原因不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院(系)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妥善安排其它教师接替该门课程后续教学工作。

(二)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9月12日-9月30日。

(三)选课:9月12日-9月30日。研究生须在选课期内通过“系统”进行选课。选课期结束后至本学期结束,研究生和院(系)将均不能进行“系统”课程增减操作,

院(系)须提醒任课老师和研究生在选课期结束前认真核对“系统”选课名单,并务必提醒研究生落实“系统”中选课信息。选课期结束后的系统选课名单将作为该课程期末考试名单,不在该名单上的研究生将无法获得该课程期末考试成绩。

(四)开课:2016年9月19日起开课。各院(系)专业课、公共选修课具体开课信息详见选课系统备注信息。

六、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

请各院(系)做好级博士研究生(以及仍未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的级硕士研究生)本学期的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工作。研究生秘书登录 “系统”-点击“论文开题”-“维护开题结果”录入研究生的开题结果信息;点击“中期考核”-“学院考核”管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结果。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均需研究生首先在“系统”内提交申请。

七、学期初教学秩序检查

时间:8月22日-9月30日。

1、研究生秘书要于开学前认真校对课表,确保课程上课时间、地点无误,确保课表无冲突、无遗漏、无错误,并将有关信息及时通知院(系)领导、任课教师和研究生。

2、各院(系)要于开学初认真检查教学实验室、自管教室的教学准备情况。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调试是否到位、实验耗材是否配备齐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卫生状况是否良好、指示标识是否明确,为新学期开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教学环境。

3、各院(系)应于前两周开展教学秩序的专项检查,确保教学秩序正常,督促教师加强对研究生的考勤管理。研究生院也将持续检查落实研究生课程教学情况。

八、教学档案整理归档

时间:8月22日-8月26日。各院(系)对2016年春季学期研究生课程的教学档案进行整理归档。教学档案包括:试题、答题纸(含论文)、监考记录、成绩单等。

九、毕业资格审查

时间:7月14日-8月31日

1、请研究生秘书根据“系统”-通知公告-《2016年12月拟毕业研究生培养环节操作指南》进行操作。

2、请通知拟毕业研究生根据“系统”-通知公告-《2016年12月拟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指南》进行操作并及时关注个人“系统”中的毕业资格审查结果。

3、培养办公室在此期间进行毕业资格审查。

十、关于拟推荐硕博连读研究生

时间:培养计划维护期。请各院(系)通知拟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本学期按时完成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学习,并在培养计划维护期内及时删除“系统”中个人培养计划里不再修读的课程。

十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

时间:9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工作

时间:9月份。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篇7: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为确保2016年夏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夏季学期工作

(一)暑假工作

1.7月3日至8月13日为暑假。

2.校机关、各单位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可从7月7日到8月10日安排工作人员轮休。轮休期间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值班安排请于7月4日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报至校办公室刘霞老师(88822745)。

3.8月11日机关全体人员正式上班。各单位于8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教职工返校或在外工作情况报送校办公室。

4.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暑期工作和新学期开学准备工作。为节约能源,轮休期间尽量安排集中办公。

5.各单位和部门党政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须经主管或联系校领导审批,书记、校长批准。报校办公室备案。

6.学工部、园区中心和各学院要加强对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各单位和部门要加强所在办公楼、教学实验楼以及学生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后勤保障、公共卫生、消防和安全稳定等工作。

7.专任教师工作由各学院具体安排。相关教师和学生须按教学计划按时上课或实习与实训;后勤管理、园区服务、实验实训等教学辅助部门须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做好相关工作,为师生教学、学习和生活提供服务。

(二)短学期工作

有课的在读学生须于8月14日前返校报到。各学院于8月15日上午将学生报到情况送交学生工作部。有课的教师和学生须按课表上课。

(三)迎新工作

2016级本科新生8月27日至28日报到,8月29日举行开学典礼;研究生新生9月3日至4日报到,9月5日举行开学典礼。各单位须提前通知和安排做好新生报到及入学等工作。

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

(一)秋季学期9月11日开始。

(二)各学院于9月16日前将学生的注册情况汇总分别送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和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特此通知。

篇8:甘肃省做好春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3月10日,甘肃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春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重点化解学生之间因生活、学习琐事积压的怨恨,坚决杜绝校园欺凌暴力事件的发生。《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安全隐患详情要记录在案,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迅速分工专人负责集中整改,坚决杜绝因校内建筑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同时,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坚持对学生校内活动、校外小群体或个体活动的日常监管,严防出现拥挤踩踏、溺水淹亡、交通事故等意外伤亡事件。对未经批准擅自安排集体活动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组织者责任。

省教育厅最新通知

甘肃省做好春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教育局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暑假和秋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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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做好秋季学期安全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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