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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金融支持政策研究的论文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金融支持政策研究的论文
一、引言
自索罗模型提出以来,技术进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为人类所认识。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和领头羊,是构建创新驱动型国家和践行国家创新驱动型发展战略的有力抓手和战略基点,对于推动我国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面临着严峻的融资困境,且呈现出持续时间长、空间分布广等特点。兰邦华的调研结果表明, 年广东省佛山市83. 5%的中小企业表示存在融资难问题,安徽省有72%的中小企业认为资金缺乏是影响和制约企业发展的首要因素、有70% 的中小企业反映 年的融
资难度比上一年增加。高连和对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融资状况的研究结果表明, 年浙江省中小企业集群内部有41. 5%的融资需求不能通过正规的融资渠道得到满足,有35. 1%的企业面临着不同程度的融资困境,其中融资比较难的占29. 8%,融资特别难的占5. 3%。无独有偶,高松等对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调查结果也表明,无论是位于种子期、创建期、成长期还是成熟期的企业,在企业发展资金来源中,自有资金所占比重均居首位,而政府基金和银行等外源性融资资金支持位居其后。当面临资金缺口时,投资者首先不是寻求银行贷款,而是转向求助于政府设立的各种基金,这从侧面间接地反映了企业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渠道获取外源性资金支持的难度之大。
二、信贷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信号发送障碍
( 一) 银企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市场萎缩
根据信息经济学理论,当交易双方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而又缺乏相应的校正机制时,交易市场将会不断萎缩,在极端情况下市场将最终消失,即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存在着显著的市场失灵现象。信贷市场作为信贷供需双方交易的平台,对于调节资金余缺、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困境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银行等传统信贷机构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通常来讲,科技型中小企业比银行更了解自身的经营状况、项目投资风险、预期收益以及还款能力,这使得银行等传统信贷机构在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过程中常常处于信息劣势地位。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往往存在着机会主义倾向,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为了获取贷款,企业不惜以身试法,采取欺骗和隐瞒的手段来获取银行贷款,且还款能力越差的企业其骗取贷款的动机越强,这将使银行面临严重的逆向选择问题。二是当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取银行贷款后,他们总是倾向于将其投向风险更大、收益更高的投资项目,这严重恶化了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并使得银行面临严重的道德风险。为有效规避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不是提高利率,而是减少信贷数量。
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市场失灵以及信用担保手段缺失所引发的增信不能是导致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关键,因此通过各种手段来减轻或消除信息不对称就可以有效纠正信贷市场失灵,进而能够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科技型中小企业可通过各种途径向银行表明自身的经营状况和投资风险,如要求担保公司提供有效的实物或信用担保、由专业资产评级公司出具企业资信评级报告等。科技型中小企业向银行揭示自身经营状况和项目投资风险的过程就被称为信号发送。
( 二) 信号发送障碍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市场失灵
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和外部宏观经济环境的原因,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发送信号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障碍,进而导致信号发送不能,最终演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障碍。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出现信号发送障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结构特异性所导致的信号发送障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产中,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偏大,而厂房和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所占比重较小,但由于我国的技术交易市场不发达,知识产权法律服务、价值评估等中介服务体系不完善,这导致知识产权抵押融资业务在实践中进展得并不顺利。与此同时,为加强风险防控,银行等传统外源性融资机构也仅仅将厂房和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纳入抵押标的范围,而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变现能力差和价值变化较大的资产一直被排斥在抵押标的范围之外,这严重制约着科技型中小企业自有资产抵押融资能力的增强。更糟糕的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偏大而合格的实物抵押资产所占比重偏小的资产结构特征在处于种子期和扩展期的企业中表现得尤为突出,但处于这两个时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也相对更大,资产结构的特异性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周期性相互耦合,这进一步加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2. 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导致信息提供能力不足,进而引发信号发送不能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多规模较小,从企业生命周期的角度来看,大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处于创建期、扩展期,甚至是种子期。这些企业不仅规模小,而且组织架构简单、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财务制度不健全、完善的分权制衡机制和信息披露机制缺乏,这使得银行在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障碍,从而进一步加剧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了规避风险,银行将缩减分配给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发放数量。
3. 产品和市场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信号发送不能
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业是从事高新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的经济组织,技术密集度较高,产品和市场风险大,产品能否研发成功以及产品研发出来后能否为市场所接受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无论是企业还是银行对这种风向的把控能力均不是很强,这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很难向银行提供有关产品和市场风险的相关信息,即企业在产品和市场风险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号发送不能。另一方面,与银行相比,科技型中小企业对产品开发风险和市场经营风险的把控能力相对更强,掌握的信息更多,但为了获取银行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是倾向于隐瞒产品开发和市场经营风险,即企业存在着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动机。
三、政府失灵——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信贷市场发育不良
信息不对称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市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失灵,因此单凭市场力量无法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此时政府干预就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还不长,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在金融市场体系构建和监管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这使得我国金融市场体系极不完善,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市场主体发育严重不良。政府失灵所导致的金融市场体系缺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陷入融资困境的作用机制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 一) 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存在缺陷
国有商业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着所有制和规模歧视。受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的银行体系主要与大型国有企业相配套,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业务创新较少。为了获取银行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就必须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同场竞技,但资金实力小、担保手段不足、信贷风险高等先天因素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与大型企业进行竞争过程中明显处于劣势地位。与此同时,由于我国银行系统的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垄断程度较高,因此商业银行很少有动力进行业务创新来争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这进一步加剧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度。此外,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性质来看,民营企业占绝对优势, 年上海市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当中,民营企业所占比重高达83. 1%,商业银行贷款的所有制歧视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雪上加霜。
( 二) 股权和债券资本市场存在着严重的缺陷
虽然我国开设了中小企业板,但上市条件极为苛刻,企业在中小板上市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如最近3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值,并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 最近3 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或者最近3 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 亿元等。实际上,真正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凤毛麟角,绝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被挡在了主流资本市场之外。
( 三) 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新兴金融市场组织发育不良,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首先,我国金融行业对外开放水平不高,加之金融市场体系改革严重滞后,从而导致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特征相适应的风险投资公司、区域性小额贷款公司、区域性小银行、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新兴金融组织发育严重不良。其次,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极不完善,专门针对中小企业信贷特征的信用担保机构建设严重滞后,且在现有的担保机构中,由政府出资直接发起设立的信用担保机构所占比重较大,民营资本参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还未得到有效发挥。最后,与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业务特征相适应的风险分担机制还不成熟,这进一步挫伤了信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
( 四) 政府未承担组建科技政策银行的责任
由于技术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外部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将会有效地带动关联产业甚至整个国民经济体系技术水平的提升,而其他企业和行业却不需要为此付出成本,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显著的正外部性,因此成立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银行就显得尤为必要。然而,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还不长,市场机制还很不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一个单独的产业类型为社会大众所熟识并接受还有待时日,这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一经济组织的作用及其所面临的融资困境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
四、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周期性特征
虽然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政策措施,但总体而言效果不佳,这与政策的针对性不强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周期性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典型特征,但现有政策措施大多未考虑到这一特征,因此政策执行效果不佳也就在预料之中。按照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处于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资金需求和融资能力均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对于处于种子期的企业来讲,企业活动主要以研究开发为主,资金大量流出,几乎没有流入,研发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原始股东的出资,但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出资结构中,实物资本和货币资本所占比重偏小,而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所占比重偏高,因此自有资金完全无法满足处于种子期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研发活动的需求。更糟糕的是,企业规模偏小、资金实力不足、资信水平低、信用信息尚处于空白阶段等不利因素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能力极为弱小,外部融资环境极为严峻,极难通过正规渠道获取外源性资金支持。也就是说,自有资金不足与外源性融资受阻的共同作用决定了处于种子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将面临严峻的融资困境。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企业将跨越种子期并进入扩展期,处于该阶段的企业,其资金面有所改善,产品试制开始获得阶段性进展,试制产品开始在小范围内销售,新产品开始被消费者所了解和认识,产品销售能给企业带来少量的资金流入。
与此同时,与处于种子期的企业相比,处于该时期的企业的生产规模有所扩大,资金实力不断增强,外部融资环境逐渐改善,融资能力逐渐增强,因此处于扩展期的企业能够获取少量的外源性资金支持。然而,虽然产品销售所带来的资金流入与外部融资环境改善所带来的外源性资金支持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但与扩展期企业的快速成长所需的大量资金相比仍显不足,因此处于扩展期的企业也存在着大量的资金缺口。随着企业产品市场的趋于稳定以及生产规模的继续扩大,企业便进入成熟期,处于该时期的企业,其产品销售收入能带来大量的现金流入。与此同时,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资金实力的显著增强能大幅改善其外部融资环境,提高外部融资能力,但一般来讲,处于成熟期的企业不仅不存在融资需求,而且还会产生大量的资金盈余。随着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的不断上升以及产品市场的饱和,企业销售收入增长速度开始下滑,若企业缺乏持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能力,企业的销售收入将不断减少,企业经营效益将不断下降,这将给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巨大的资金压力,同时,企业经营状况的恶化使得企业的外部融资环境也开始转变,外源性融资能力大幅下降,企业很难获取外源性资金的支持,因此处于衰退期的企业也将面临严峻的融资困境。
五、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发送障碍、我国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现有金融支持政策体系未考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阶段性特征这三股力量的共同作用决定了当前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因此为有效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我们主要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号发送能力、降低银企信息不对称程度、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兼顾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周期性特征等方面来构建相应的金融支持政策体系,具体政策建议有以下七个方面。
( 一) 大力发展关系型贷款
本文认为应该由中小企业管理局牵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与区域性商业银行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创造条件,密切银行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为谋求关系型贷款业务创造前提条件。与此同时,科技型中小企业应主动将其资金往来业务委托给同一家本地商业银行,或将企业在其他商业银行经办的资金往来业务信息报送至主经办行,并定期向主经办行报送企业财务信息,建立企业重大人事变更和重大经营决策通报制度,让银行全面掌握企业的资金需求特征、经营状况、经营风险和未来发展前景等信息,以有效降低两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从而密切银企之间的联系,建立银企互惠互信机制。
( 二) 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体系
科技型中小企业资产规模小,且其资产大多为无形资产,合格抵押品较少,用传统的物权担保方式进行融资往往不能满足其科研创新发展的资金需要,因此亟须采取增信措施来改善企业资信水平不足的现状。作为增加企业资信水平的有效手段,信用担保可显著改善企业的资信状况,提高企业的资信水平,改善企业的融资条件,提高企业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外源性资金支持的可能性。然而,我国的信用担保机构大多是国家出资设立的,其管理体制僵化,市场应变能力较弱,运营效率较低,而且国有信贷担保机构的资金大多来自一次性的财政拨款,缺乏后续的资金支持,这使得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抑制,无法满足我国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日益增长的信用担保需求。更为甚者,国有信用担保机构大多更愿意与国有中小企业合作,对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着所有制歧视,这进一步削弱了信用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功能的有效发挥。更糟糕的是,我国的信用担保中介服务体系还很不完善,资信评级、资产评估和企业管理信息咨询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发展严重滞后,而信用担保机构在这些业务上既不专业,又有些力不从心,从而使得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周期较长、业务成本较高,这无形中增加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应不断完善我国的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培育多元化的信用担保主体,鼓励民营资本参与信用保险机构的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再担保和转担保业务,有效分散担保公司的担保风险,稳定担保公司的经营预期,拓宽担保公司的救济途径,减少担保公司的损失。与此同时,还应不断完善信贷担保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培育资信评级、资产评估和信息咨询等担保中介服务机构,不断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担保成本,以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 三) 发行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证券
知识产权是企业最具有价值的资产,其价值不仅体现在它凝结了科研人员的智慧,还体现在知识产权的使用或转让能为企业创造价值和带来稳定的收入。在现行的金融市场体系下,证券市场进入门槛较高,一般科技型中小企业都无法企及,但若能考虑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价值,则企业的资金实力和资信水平将显著增强并足以跨越传统证券市场的进入门槛。因此,科技型中小企业应积极谋求在债券市场上发行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证券,具体来讲就是通过科学评估知识产权使用费收入流,合理确定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证券的发行价格,并以知识产权在未来若干年内收入流的净现值为核心,到债券市场上发行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证券,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以有效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 四) 完善风险投资制度,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第一,完善风险投资制度。首先,加快金融体制改革,加大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培育风险投资主体。其次,建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民营资本参与风险投资事业,积极鼓励国外风险投资基金来华开展风险投资业务,大力支持国外风险资本与国内资本联合发展风险投资事业,对民营风险投资公司、外商独资和中外合资风险投资公司执行更加优惠的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税率,加快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发展。最后,建立健全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机制,拓宽和畅通风险投资基金退出渠道。
第二,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信贷风险分担机制的缺失是导致银行“惜贷”和“慎贷”的重要原因,因此应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具体来讲,就是由政府直接设立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并将风险基金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实行定期补偿,一旦科技型中小企业因各种正当原因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可据此向风险补偿基金申请补偿。与此同时,银行还应建立贷款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贷款信贷风险分担机制[19-20],对于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的每一笔贷款,银行都可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科技型中小企业违约,银行便可依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六、小结
以银行为代表的外源性融资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企业经营状况、项目投资风险、预期收益以及还款能力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为有效防范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银行不是提高利率,而是减少信贷数量,这使得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陷入了严峻的融资困境。更为甚者,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以及外部宏观金融环境方面的原因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向银行进行信号发送的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信号发送障碍,这进一步恶化了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进而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是雪上加霜。
此外,我国的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专门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资产结构和产品技术特征的金融机构发育严重滞后,这使得广大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得不与其他企业在传统金融市场上进行同场竞技。然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弱质性导致其在与其他企业的竞争过程中常常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专门性金融市场的缺乏和在传统金融市场上获取金融资源的劣势地位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进一步陷入融资困境。更糟糕的是,当前的金融市场体系未考虑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阶段性差异,进而导致部分金融支持政策的执行效果不甚理想,这进一步恶化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针对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困境,我们认为应当从降低和消除银企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培育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需求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市场主体等多个方面予以加强,如发展关系型贷款、发行知识产权支持证券、实行“权”压融资、积极尝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成立科技银行等。
篇2:浅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1、企业缺乏现代融资观念,市场运作意识不强
目前,我国许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未能用现代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来指导企业的融资决策。表现为对融资规律、融资基本知识和原则缺乏学习与了解;融资缺乏明确计划和目的,难以提供令银行和投资者满意的经营计划和财务报告;融资缺乏自觉性、主动性和适应性,缺乏资金时间价值、机会成本和信息融资、知识融资、依法融资等新的融资观念
2、企业融资结构非均衡,融资市场化水平较低
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所依靠的主要是内部积累和代价高昂的民间借贷,银行贷款比重偏小,直接融资比例微乎其微,企业基本上没有什么其他的直接融资渠道,导致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业成了被排除在资本市场以外的融资困难企业。
3、企业融资机制创新动力不足,融资效果有限
近年来,尽管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为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诸多创新机制和措施,但总体上看,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效果仍然有限。突出表现在:第一,创业投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足。第二,创新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方式有待进一步改善。
篇3:浅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论文
1、金融体系与融资政策环境的制约
(1)银行体制管理机制不合理,政策支持力度不够。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存在体制性缺陷,国有银行偏向国有企业的融资。二是对现行银行管理机制支持不力。如信贷管理权限过分上收,在强化约束机制的同时缺乏激励机制。三是银行信贷资金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尚未解决,加剧了具有高风险本质的中小科技企业潜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2)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基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育缓慢,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单一,实力薄弱;担保登记和评估手续繁杂,耗时费力;担保行业立法严重滞后,行业监管缺位;担保尚未形成风险分散与后续的补偿机制;缺乏再担保、反担保或第三方担保机构,以及政府的干预等。
(3)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
首先,资本市场发展不平衡,一板市场发展较快,二板市场发展较慢;上市交易发展较快,柜台交易发展较慢等。其次,设置门槛较高,除了股本规模设置较小外,上市的标准与主板完全一致。
篇4: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探索论文
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探索论文
一、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概述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这些企业又面临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制约着企业的持续发展。早在1995年,鞍山市政府联合鞍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组织筹建了鞍山市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借助孵化基地积极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等,进一步引导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基地的实力得到加强。如今,在孵化基地毕业企业累计达到150多家;创造就业机会2,500多个。对于本地的科技型企业,根据政府的政策及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发展―成长―成熟的三角模式。
二、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特点
(一)科技型创新基金的建立。对于创新基金计划来说,就是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放大财政资金的功能,进一步吸引社会资金(例如银行、资本市场、企业等)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不断挖掘科技计划的价值。据统计,鞍山市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各类企业和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的科技资金近5亿元。在财政科技资金的直接支持下,高新技术产业得到快速发展,科技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在创新基金的支持下,辽宁科大聚龙集团、辽宁中兴矿业集团等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在财政资金的鼎力扶持下得到了长足发展,已成为高新技术行业的领头羊。目前,在国内同行业中,聚龙的成果转化最快。企业通过对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运作,加大高科技产品研发方面的创新资金的投入力度,在科技项目启动、市场投入等环节发挥重要作用。
(二)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帮助企业融资。
1.孵化器的建立。自1995年起,鞍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在上级科技部门的支持下,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融资工作,不断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建立了国家级的孵化器―――鞍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随着科技型企业对资金需求的不断增加,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也在不断完善中介服务支撑体系,积极打造融资平台,提高创业中心“孵化”企业的能力。尤其是对其中科技含量高、有发展前景的项目进行重点培育。经过多方筹备,共获得无偿资560万元,为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提供了资金保证。
2.积极促成校企合作,实现双赢。最为典型的就是辽宁科技大学与聚龙的战略合作。聚龙得到了快速发展,销售收入连续增长达到50%以上,新产品的产值率每年达到75%以上,这只是鞍山产、学、研实现有效转化的一个缩影。通过深入合作,科大聚龙集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例如通过第一次合作,聚龙集团在国内市场上夯实了产品地位;借助第二次合作,设计研发出全自动机器人纸币清分机(全球第一台),一方面打破德国金融设备产品的垄断地位,另一方面产品出口到欧盟国家(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对于第三次合作,企业要建立金融办公自动化设备研发、生产的全球性企业,同时成为行业的领先者,积极做好上市准备。科大聚龙集团借助校企合作模式,国家原始创新技术已有60余项,其中全球原始创新技术两项。近几年来,科大聚龙集团销售收入年增长速度超过45%。
(三)以技术创新资金为引导,吸引民间资金流向科技型企业。早在的时候,鞍山市政府组织设立了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每年资金投入800万元。并且从起,从创新资金中拿出300万元作为创业种子资金,以此帮助扶持孵化基地内的企业。如今,鞍山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通过建立信用体系,在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中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发展。在中心的牵线搭桥下,科大聚龙通过中心向银行先后申请了近100万的贷款,并与银行之间形成了一套合作机制,建立了良好的信用关系。
(四)积极鼓励并引导满足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寻求创业板的上市。鞍山市高新区正在积极申请国家“新三板”试点园区。“新三板”是一个正在完善中的融资交易平台,借助“新三板”探索资本市场中场外市场的建设模式。在资本市场上,“新三板”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其投融资价值已经凸显。对于创业阶段的'企业来说,资金需求具有一定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为资金使用规模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融资效率有时比融资成本更重要。“新三板”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模式,其特点是融资效率高、融资成本低、融资更便捷。通过“新三板”进行融资,还可以帮助高新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投融资体制,建立健全投融资体系。
三、目前鞍山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鞍山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正在突飞猛进地发展,但在融资途径、人才管理、科技创新等方面仍需改善,而诸多原因限制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一)融资的矛盾依然突出。政府的扶持以及企业的努力,虽然可以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缓解融资问题,并且可以就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但是,对于本地区的金融机构来说,由于规模偏小,导致规模经营的优势难以发挥,进一步降低了抗风险的能力,同时也就无法有效提供金融服务。
(二)缺乏完善的信用担保制度。在担保体系方面,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在辽宁省主要表现为政策性融资担保,并且政府是主要的担保主体,民间资本很难介入。对于政策性担保来说,其侧重点主要集中在社会效益方面,这种担保与市场经济的自负盈亏相违背,不利于持续发展。并且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不符合谁投资谁受益的性质。但是,对于市场化运作的银行来说,如果担保机构无力代偿,在这种情况下,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的积极性就会大大降低。
四、完善鞍山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措施
(一)拓宽融资渠道。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环境下,鞍山市政府要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制定实施一系列的措施,一是设立技术创新基金,通过技术创新资金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二是建立产权交易中心,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组织开展重组、产权出让等工作,进而在一定程度上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集群式发展。
(二)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素质。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对于科技型中小企来说,需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经营体制、经营方式等。通过创新信用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日常运营的透明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另外,科技型中小企业要与银行进行密切沟通,确保信息的对称性,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
(三)大力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对于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来说,在融资服务方面有着自身的优势,主要表现为,作为地方性金融机构,在长期的合作中,中小金融机构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地方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从根本上弥补了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弊端。
(四)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可以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企业融资能力,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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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论文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论文
摘要:融资困境一直是中小企业面对的难题,在国家紧缩的贷币政策下,中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本文通过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实际状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对策与措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原因;对策
引言
面应对当前通货膨胀,我国政府采取紧缩的货币政策,人民银行一年内先后连续6次上调准备金率,现今我国的大型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已高达21.5%,为历史最高。面对当前的经济形式,本来就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想从银行获得贷款变得更加困难。在这种形势下,我国中小企业的资金周转出现了严重问题。相关统计表明,仅仅在我国浙江温州一带,就有20%以上的中小企业由于资金链断裂不得不被迫停产。据全国工商联最新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广东、江苏、浙江等16个省市的中小企业正面临比金融危机更加严峻的挑战。
一、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
(一)与直接融资相关的困境
1、自身资金积累不能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
首先,中小企业通常缺乏对未来的发展规划,企业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的比例容易失调。其次,我国现行税收政策没有对中小企业制定照顾条款,使得税收占据了大量企业利润。再次,创业者自有融资渠道有限。这些困境都导致企业自身资金不能满足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
2、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资本市场体系不健全
当中小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最希望得到直接股权类资金的支持。但是,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同时国家对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提出了许多限制。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我国政券市场在10月份开启了创业板块,但对中小企提出了一系列限制条件,只有少数优秀的中小企业可以满足条件。据统计,直至今年1月1号,仅仅有84家中小企业登录创业板融资。
(二)与间接融资相关的困境
1、向银行申请贷款中的困境
通常,中小企业存在信用低下、业绩不稳定、缺少抵押担保等问题,我国的商业银行为了降低风险,更喜欢把资金投入到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身上。据统计,我国现有大型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不足0.2%,中小型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9.8%以上;然而大型企业的借贷额占国家贷款总额的50%以上,中小型企业的借贷额只占有不足50%。这和国家政策是分不开的。我国银行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及自身风险,对中小企业贷款制定出更加严格甚至苛刻的规定,使得中小企业很难申请到或只能申请到少量的银行贷款。
2、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融资中的困境
大量的中小企业在面临资金危机时,考虑到申请银行贷款时的种种困难,不得不把求助之手伸向民间的借贷市场。但是,民间的借贷市场是纯粹以盈利为目的的机构,中小企业在获得资金支持的同时,也提高了资金的成本。据调查显示,早在10月份,民间借贷市场平均利率就高达39.19%。随着今年我国紧缩贷币政策的实施,民间贷款利率又开始飞速飙升。最新资料显示,温州民间借贷最高利率竟然高达180%,为当期银行利率的27倍。这大大压缩了中小企业的获利空间,甚至有些中小企业由于偿还不了民间贷款而破产。
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分析
导致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既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也有外部环境方面的因素,我们应区别看待。
(一)中小企业自身的因素
1、管理环境薄弱、抵御风险能力差
我国大部分中小企业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明晰的产权制度和完善的会计制度;在新产品的研发过程中,缺乏充分的市场调查,研发的产品质量低、科技含量不够,市场竞争力不足。当企业遭遇到市场波动时,企业自身很难抵挡风险,这就给银行等信贷机构带来了投资风险,因此银行会限制中小企业的信贷。
2、企业信用意识淡薄
有些中小企业缺乏还贷意识,常常以效益不佳为托词拖欠银行贷款;有些中小企业甚至以套取银行贷款为目的,拒不还款。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任,导致中小企业贷款困难。
3、贷款缺乏担保,抵押率低
中小企业受自身经济实力限制,其固定资产总额较少,所以其用于抵押贷款的资产也是有限的。一些大的企业考虑到为中小企业担保所承担的风险,都不愿意为其担保,导致中小企业面临获取担保资金的困境。
(二)外部环境方面的因素
1、缺少公平的融资环境及法律保障
首先,我国的信贷政策对中小企业存在歧视。我国政策规定,银行借贷对象应以大型国有企业为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次,我国缺乏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国有金融机构,中小企业的贷款渠道狭窄。再次,中小企业虽然利润率不如大型企业,但其承担着与大型企业相同的税率负担,从而造成中小企业资金积累满。另外,我国保障中小企业的法律建设相对滞后,不能满足当期市场需要。
2、缺乏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不健全一直制约着我国的金融行业发展。由于我国缺少有效的资信评估机制,导致企业不履行诺言的成本很低,所以许多企业都为了赢得更多利益而违背信誉。我国为了降低银行的坏账率,要求银行在贷款时采用相应的抵押担保制度,同时对贷款对象提出了更加严格的限制条件。我国的中小企业一般可担保资产有限、信誉度低,所以很难申请到银行贷款。
3、金融市场不尽完善,金融体系不够健全
现如今,在我国银行的组织体系当中,还缺乏为中小企业进行融资服务的专职政策性银行,另一方面,城乡信用社以及城市的商业银行在资金实力、服务与结算等方面的功能还远远不足以满足我国中小企业相关金融服务的需求,这就导致了中小企业在融资上面存在困难。
三、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几点建议
要解决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困难问题,应该多管齐下,进行综合推进,特别是要在完善企业自身发展与建设方面下足功夫。
1、积极完善我国企业融资相关的法规与政策
通常情况下,融资环境包含有法规政策环境、金融市场以及行政管理有关机构等方面,而法规政策环境则是最为重要的体制保障。立法的重点必须放在承认与保护中小企业与反垄断上来。我国政府针对中小企业现状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正在积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最近几个月来已相继出台了几项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政策,我国银监会在6月7号又发布《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新规章明确规定加大对单户金额不大于500万元的小企业加大贷款的支持力度。9月22日,工信部也发表声明,要加强中小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扩大贷款规模,完善中小企业的信贷考核,加速推进创业板市场,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机制,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随着这些政策的落实,相信会一定程度上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此外,政府部门还应该以税收优惠及财政补贴等方式来给予中小企业在资金上面的支持,可以考虑在每年财政增长的部分中提取出一定的资金,成立中小企业的发展基金,旨在于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促进其生产与发展。
2、积极健全我国中小企业的信用体系
我国应该对有关立法积极进行健全与完善,建立起各地统一的信用信息基地,对企业的税务、海关、外汇管理、质量与技术监督、社保以及司法等方面的信用信息进行收集与汇总,记录企业的纳税情况、遵守法律情况、信贷记录以及合同履约率等情况,能够实现在中小企业间的信用信息的查询、共享以及交流,完善了其社会化的信息平台建设。与此同时,还应该积极对企业的信用评价相关机制进行健全与完善,通过信用评价机构对企业信用评价进行全面的处理,建立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3、树立企业自身良好形象,强调中小企业的自身建设
第一,强化内部管理,推动技术改造。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产品的档次与质量,强调企业发展的后劲,不断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从而吸引更多的信贷资金的不断注入,以期实现企业的真正发展与壮大。第二,完善财务制度,落实还款责任。我国中小企业应该严格遵守商业银行与会计法规的相关要求,完善自身财务制度,同时周期性地向有关部门与单位提供全面的、准确的、真是的财务会计信息,加强信息的透明度。此外,还要及时地还本付息,以树立出企业重履约、守信用的良好形象。第三,加大资金管理工作力度。要合理、有效地运用企业流动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效率;维持合理的企业贷款水平;制定出应收账款的管理体系,加快资金的回笼。
4、要积极探求更多的`融资渠道
第一,要积极与各大公司进行联姻,成为其合作伙伴或者其子公司。与大公司进行联姻,不但能够获得大批量的订单,获取大企业的销售支持与技术支持,而且还能够利用为其进行加工与配套的机会,来减少企业对资金上的需求,有时甚至能够在大企业处直接获得资金上的支持。第二,要探求租赁融资。一般来说,租赁融资的方式灵活、风险较小、成本较低,企业能够运用少量的资金获取所有的原材料及现金的技术设备,降低企业的负债率,缓解其资金周转的压力。第三,要积极探求风险投资。进行风险投资就是指投资人将其风险资本投进企业当中,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给予股权投资与增值服务,从而促进企业的快速成长。我国中小企业经由风险基金与民间的资本融资,能够通过外部资金加速自身的发展壮大。在我国,有一大批市场前景好、管理先进与科技含量高的优秀的中小企业,它们完全有能力吸引到更多的风险投资。
5、完善与健全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相互匹配的金融体系
第一,建立政策性银行,为中小企业进行服务。其产权结构经由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一同注资,把保本微利作为其经营目的,原则是既要在整体上提供政策性的支持,又要对各个具体融资项目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严格把关。第二,要搭建商业银行对我国中小企业在金融服务与信贷支持方面的平台。商业银行应该对中小企业其流动资金的贷款审批权,进行适当的权力下放,充分发出基层机构的地利优势,对当地企业的信誉、经营管理水平以及还贷能力等信息进行收集与汇总,较好地把握中小企业的贷款力度。第三,完善与健全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体制。经由地方与中央政府一同出资,成立担保机构,涉及到具体项目上的担保,要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处理,政府不得进行干预。与此同时,成立商业性的担保公司,以盈利作为其目的,实现商业化运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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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郭莲.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分析[J].兰州商学院学报,2011, 8
篇6: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论文
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论文
一、引言
在信息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科技型中小企业已成为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开发高科技产品及服务的主力军。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仅能够带来科学技术的进步,更能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据统计,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贡献了66%的专利、74%的技术创新及82%的新产品开发,国家高新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达80%以上。然而在现实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却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其中融资约束问题最为突出。[1]为了方便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降低融资成本,我国政府制定了众多融资和资金补贴政策,部分政策的效果明显。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许多企业未能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导致很多好的政策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另外,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往往存在审核流程繁复、帮扶部门间缺乏信息沟通、非市场化机制严重等问题。这些导致了帮扶政策效果不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仍然比较严重。以上各种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现实中的“玻璃门”“弹簧门”等现象,[2]也导致了政府部门很难实现资金的精确“滴灌”。①针对该问题,以往学者们从多方面进行了探讨。朱鸿鸣等[3]提出通过建立“科技银行”的方法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陈作章等[4]也对商业银行的“科技支行”进行了研究,通过案例分析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徐力行等[5]通过对南京22家银行的调查,认为匹配程度、关注对象和抵押担保是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设计的产品最薄弱的环节,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来明敏[6]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生命周期与银行贷款融资进行了匹配,认为应改变我国旧有的金融模式,提高资金供需双方的匹配程度。本文认为,这些研究的对象主要是金融机构及其主要业务产品,而且并没有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角度分析信息的供需,未能真正缓解各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刘俊棋[7]通过建立基于信息不对称的博弈模型,发现互联网金融的众筹模式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刘飞等[8]认为,完善金融服务、培养金融服务主体、平台建设、开发市场和推动创新是解决目前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帮扶不力问题的重要手段。李全等[9]建议以政府公益性平台作为支点,利用互联网金融推进多层次、多角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本文认为,这些研究虽然都提到应以互联网金融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也提到应通过设计融资平台来缓解信息不对称,但是都没有给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基于互联网金融的解决方案。本文在已有文献的基础上,设计了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通过将政府部门、互联网金融企业、银行、行业龙头企业、担保和保险公司以及咨询师等独立第三方引进平台,增强信息的可信度和透明度,推动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产业集群的形成和产学研的结合。
二、互联网金融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经常不能被完全满足,重要原因在于银行一般要求其提供一定形式的抵押或担保,[10]而科技型中小企业多数难以提供这样的抵押物或担保。另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由于业务和产品的专业性较强,也很难迅速找到能够完全理解其特点的资金提供方。本文认为,互联网金融自身的优势恰恰能够帮助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局。互联网金融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被称为“互联网直接融资市场”或“互联网金融模式”。[11]其常见模式是个人对个人(P2P),即不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介、借贷双方直接通过互联网完成交易的无担保借贷。[12]通过集中处理支付信息和移动式风险评估的大数据分析手段,互联网金融可以用极低的成本对资金供需双方在极短的时间内进行配对并控制相应的风险,将金融中介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从而缓解信息不对称,降低交易成本。[13]具体来说,互联网金融在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过程中能够发挥以下作用:1.用专业的信息技术降低融资成本米什金(Mishkin)[14]认为,金融中介的两大能力表现为:一是通过专门技术降低成本;二是利用信息处理能力缓解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利用强大的信息技术和大数据、云计算,可以对供需双方的个人信息和信用等级、[15]还款情况、[16-17]文化背景、地理位置、[18]外貌特征、[19]社会活动参与[20]以及需求紧迫性[21]等进行综合分析,从而进行高效匹配,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资金供需双方尤其是政府信贷资金与科技型中小企业间[22]的搜寻和签约成本,从而也缓解了因缺乏担保而形成的融资约束。2.增加了信息的透明度,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市场化机制和权力寻租互联网金融的一大特点就是信息透明。[23]在实际运行中,无论是政府、银行,还是其他主体,都必须通过互联网向外披露其提供资金的对象、金额和还款要求,从而铲除了非市场化机制和权力寻租生存的土壤,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引起的融资成本。[24]3.日趋规范的业务流程为借贷双方的利益提供保障无论是电子银行等传统金融服务,还是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网络租赁等新型金融服务,目前均已逐步纳入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管之下。例如,20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以规范非金融机构的支付业务,使得第三方支付机构业务范畴、监管等有章可循。互联网金融也存在自身的问题,如风险控制手段亟待开发、监管力度不够和互联网金融六要素缺乏等。因此,本文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引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过程之中,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另一方面也通过基于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的构建,更好地促进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建设
为消除信息不对称和非市场化机制,突破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推动互联网+的发展,进而为企业创造一种新业态,[25]本文提出建立基于互联网金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该平台的基本模式为:由国有企业牵头,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成立合资公司,负责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构建和维护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将相关政府部门、资金提供方、行业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以及行业资深专家与咨询师等独立第三方纳入同一平台之中。1.融资平台设计原则(1)简化审批程序并共享信息企业融资实践中,各政府部门在进行帮扶前都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料进行审核,所需资料纷繁复杂,给企业造成很多不便。另外,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造成信息的重复收集。因此,本文在构建平台时着重考虑了政府各个部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的需求,通过在平台上收集、整合、提取相应的信息并提供给信息需求方,提高各政府部门信息获取的效率,简化了申请程序,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项目核准网上并联办理”的实现。(2)构建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的公私合作关系(PPP)平台本文所提出的平台建立在“互联网+”的基础之上,力求基于互联网金融业的强大互动功能,实现政府主导下的政企合作,共同创建平台。在国退民进的大背景下,这一方面能够高效推动项目运转;另一方面也对政府进行监督。(3)避免非市场化机制和权力寻租非市场化机制和权力寻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公平、公正的环境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吸引力是巨大的。因此,本文在平台设计时也重点考虑了这一点,努力实现其公正和公平。(4)通过严格审核建立诚信机制本文所建立的平台,通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信息、知识产权状况、项目研发情况、获取政府资助情况、银行贷款、还本付息、融资偏好等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形成高质量的数据库,推动企业诚信机制的建立。2.平台参与方及其职能(1)平台建设主体本平台应包括以下参与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如中小企业局、科学技术委员会或科技厅(局)等单位)、互联网金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中小企业代表和资深咨询师(尤其是高校教授)等。①政府部门及国家参股企业。政府作为构建主体建立一个国家参股的平台公司,并通过招标等形式吸引互联网金融企业共同参股。在该平台公司中,政府占股应不高于35%,这样既不会影响该平台的市场化运作,又可以保持国家在平台中的话语权。各相关政府部门应充分参与,如中小企业局、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厅局)、金融工作(服务)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等。平台公司协调各部门的工作,敦促各部门提出信息需求并据以整合数据,辅助各部门执行和完善帮扶政策。②互联网金融等科技型民营企业参股。在平台公司中,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充分发挥其作用。首先,吸引民间资本,利用优质的网络资源、便利的宣传手段和快速的融资手段,为平台中的企业提供各种融资选择。其次,在原始资料汇集、数据分类、数据挖掘、数据丰富和调度、数据及分析结果输出、资金使用跟踪、融资效果评价、融资偏好分析等方面为平台提供数据支持。政府可以向这些参股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免费提供“天河一号”等大型计算机的计算功能,并赋予其一定的优先使用权。③其他参与方。在平台公司中,政府还应更多地引入独立第三方为平台的运行提供咨询和参考。首先是行业龙头企业。平台应分行业进行数据的收集、分析和挖掘,并由行业龙头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另外,平台可以为龙头企业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具体信息,帮助其进行筛选,加速产业集群的形成。其次是咨询师。本文建议政府为平台公司提供免费的咨询服务,并邀请咨询师作为独立董事参与到平台的`决策之中。同时,平台还可以对这些咨询师的意见采纳情况、咨询效果以及后续服务进行跟踪,形成咨询师数据库。再次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建议在平台建设和运行中引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使之与行业龙头企业拥有同样的话语权,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各相关政府部门鉴于政府部门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审核材料繁杂、各部门需求信息不一致、融资效率低下的实际情况,在构建平台时,应首先收集各部门所需要的信息,由平台公司进行分类和汇总,统一其所需信息的表格,真正实现“并联审批”,使得科技型中小企业“一次申请,终身受益”。(3)资金提供方本文提出的平台允许商业银行、机构投资者、大众投资者等参与其中,这些主体可以从平台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历史还款情况、研发、知识产权价值等方面的信息。同时,资金提供方也向平台公司提供其对信息的偏好,从而帮助平台提供更多、更全的数据信息。(4)资金需求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是本平台服务的最终对象。在平台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只需向平台公司一次性提供完整的信息,并及时更新这些信息,就可以通过平台向各政府部门或金融机构申请扶持政策或者优惠贷款。重要的是,平台公司会对各企业进行公允评估,再加上行业龙头企业的评判,实现信息的高质量传递。(5)保险和担保企业在本平台中,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获取融资时很可能需要使用无形资产作为质押。平台可以在为放贷企业提供信用信息的同时,也向保险和担保公司提供相应的信息,从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更加稳定的金融环境。3.融资平台构建思路首先,由政府牵头通过招标的形式,建立政府与互联网金融企业共同参股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在平台公司中,政府占股不超过35%,其余由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经招标后参股。同时,平台公司的业务应按照行业特点进行模块划分,在每个模块下都形成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咨询师组成的专业团队。其次,平台公司在政府的牵头下与各政府部门进行对接,了解各部门的信息要求。通过对这些信息的收集、存储、数据挖掘、分类和分析形成基础数据库,并定期对这些数据进行动态更新。再次,平台公司对政府部门所需数据进行整合处理,形成统一的电子申请表格,从而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时所需填写的内容,整合、优化各政府部门的资料索取内容和过程。之后,平台公司将承接来自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和帮扶请求,利用互联网金融的数据分析,与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要求进行匹配。完成匹配后,资金需求和供给方自行接洽、自主签约。同时,对于需要担保的企业,可由平台公司帮助其选择担保或保险公司,担保和保险公司也可以利用平台公司的数据进行分析,以决定是否担保。另外,外界信息是动态变化的,因此平台公司应当根据外部动态数据的变化不断调整。平台公司应定期更新各政府部门的资料需求,定期向资金提供方、保险和担保公司了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还款情况,每半年或一年调整一次数据需求。整体的平台设计方案和各方职能如图1所示。4.平台的优势(1)简化融资程序平台公司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实现信息共享,从而简化融资和帮扶政策的程序,使得资金需求、资金供给以及保险、担保方都能以较低的交易成本寻找到合适对象。(2)消除非市场化机制和权力寻租平台公司不仅能够促进政府支持政策的公开和透明,而且公开被帮扶企业的信息,从而避免产生非市场化机制和权力寻租现象。(3)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众多,但是缺乏产业集群的聚集效应。根据产业集群理论,在产业集群中必须首先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作用,平台公司可以帮助龙头企业快速搜集信息,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4)推动产学研相结合自从国家制订“2011计划”以来,国家和地方政府鼓励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促进高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探索建立适应产业、区域特色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本文所提出的平台引入高校教授作为参与方之一,也是出于此方面的考虑。(5)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平台公司不仅能够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而且对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也将产生重要的作用。①丰富风险控制手段。目前,互联网金融业主要的风险控制手段是引入第三方(第三方律师事务所、银行和政府等)监控,但是由于这些主体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本身缺乏利益关系,风险监控能力有限。将国有企业引入平台公司之中,可减少可能出现的代理问题和内外部信息不对称,提高了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控制水平。②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的形成。在平台构建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遴选,挑选出具有良好资质、历史记录和发展前景的企业,帮助其逐渐成长、形成规模,提高在行业中的地位。机会成熟时,政府可以引导这些企业形成行业协会,通过设立行业公约、行为规范等促进整个行业良性发展。
四、基于互联网金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发展策略
在平台公司的构建和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大量的问题,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应对策略。1.破除阻力,加大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扶持力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业形成的固有经营模式已经不适应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互联网金融确实给传统银行业带来巨大冲击,因此在推进其发展的过程中,居统治地位的传统金融机构很可能通过多种方法限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了应对这种可能出现的“隐性壁垒”,政府应首先转变传统的思维方式,把互联网金融看作是金融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努力为互联网金融业发展铺平道路,当其与传统金融业发生冲突时,应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同时推出有利于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政策。2.对互联网金融企业适度放手,避免“过度监管”另一类可能出现的“隐性壁垒”是政府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过度监管。在本文提出的平台公司中,政府和国有企业很可能出于风险规避目的而限制其业务的开展;而作为监管方的代理人,政府官员和国企负责人也很可能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而限制贷款的发放。为了打破这种“隐性壁垒”,应在平台公司成立之初就建立完整的、科学的风险控制机制。首先,应设立专门的职能部门进行风险评估,评估部门有充分的权力决定每项贷款的风险级别;其次,要建立风险监控委员会,对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进行监督;再次,要提高全员的风险监控意识和能力,定期接受最新的风险控制技术培训。3.防范“新型”非市场化机制的形成与发展第三种可能出现的“隐性壁垒”是某些参与方对话语权的垄断。在平台公司中,除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的参与外,行业龙头企业、互联网金融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代表也都参与其中。这些参与方尤其是行业龙头企业,都有可能在长期活动中形成一定的话语权优势,并很可能由于自身利益优先帮扶某些企业,而放弃一些有潜质但不符合其偏好的企业。为此,应加强参与主体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共同决策。在平台公司中,除了国有企业的股份不超过35%以外,其他参与方应有公平的话语权,这样在做出最终决策时,各方都能够对其他主体所做的决策进行监督和制衡,从而防止“新型”非市场化机制的产生。五、结论与展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大的瓶颈是融资难,申请程序烦琐、信息不对称是主要原因。各级政府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帮扶效果有待提高。本文所提出的基于互联网金融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通过将互联网金融引入其中,消除企业与政府和资金提供方的信息不对称,简化资金申请程序,实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精确“滴灌”式的资金帮扶。但是,目前各地对处于成熟期尤其是二次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帮扶政策存在一定的缺口,没有找到这些企业融资需求的真正痛点。同时,又由于这些企业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市场地位,因此经常被认为不再需要政府的帮扶。在未来的研究中,作者将对处于二次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探索其融资的可行之路。*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知识产权保护、政治资源获取与高科技企业融资行为研究”(项目编号:71272180)、决策咨询重点课题“大数据背景下天津市智能化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应用研究:基于资源整合的路径”(项目编号:ZFZX-26)、决策咨询重点课题“天津市中小科技型企业发展与现代金融服务业互动机理研究——基于‘玻璃门’‘弹簧门’问题的对策探讨”(项目编号:ZFZX-32)的部分成果。
篇7: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论文
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论文
[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每个发展阶段的风险、收益、资金需求各不相同,融资方式也不应是单一的方式,而应是有效的组合。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近期应考虑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明确政府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的职责;建立健全科学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改革现行银行信贷管理方式;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为其提供更广阔的融资空间。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组合;风险投资;银行信贷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高新技术产品研制、生产、销售,以科技成果商品化为主要内容,以市场为导向,实行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知识密集型经济实体。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了蓬勃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新的亮点。尽管如此,但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本身具有的一些特点,如创建初期风险较高、自身资产规模较小、经营体制不健全、盈利能力波动较大等,其在市场上融资较为困难,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它们的发展及其经济潜能的发挥。因此,正确认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周期与规律,科学掌握其融资特点,是我们探讨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方式组合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周期可分为创业期、成长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风险、收益、资金需求特点及需求量都不相同,因此各个阶段所表现出来的融资特点与融资渠道也不尽相同。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应确定与之相适应的不同融资方式。由于社会经济活动的复杂性以及各个阶段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不同、风险与收益要求不同等,更要注重在每个阶段合理有效地进行各种融资方式的组合,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
创业期特点及融资组合。
在创业期,企业主要是利用新发明、新技术,完成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但其面临的最大风险是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技术风险是指在产品研究和开发过程中,由于技术失败而引致的损失,它可能高达30%左右。市场风险是指生产出来的符合标准的新产品能否为市场所接受,能否取得足够的市场份额。一个新产品从研制、开发到试生产、批量生产,一直到产生效益,短则两三年,长则七八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在这期间,市场情况会发生难以预料的变化,原来预计能为市场所接受的产品很可能不再适应市场的需求,或是竞争对手已经抢先一步推出成熟的产品。由于这些客观风险的存在,加之企业没有以往的经营记录,投资风险仍然较大。这一时期企业融资只能采取以下各种组合方式:(1)内源融资,创业者通过自身渠道输入适当的资金。(2)政府科技基金。一般地,处于创业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尚无商业价值,且投资风险较大,投资责任主要应由政府承担。因此,西方发达国家大多设立了中小科技企业基金,以支持其发展。目前,我国科技部设有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各省市也设立了相应的支持企业创新的基金,如高新技术企业担保风险基金、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基金等。(3)天使投资资金。天使投资者通过利用自己富有的资金和创业经验,帮助新兴科技公司创业与发展。之所以称之为“天使”,是因为他们的投资行为对创业者而言,确实如同天上下凡的天使一般,为创业者提供难得的资金,并通常提供经营上的建议和顾问意见。(4)风险投资。是指一种直接面向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即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立的高科技企业,同时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在企业发展成熟后则通过资本市场出售和其他方式转让所持有的股权以收回投资并获取较高的投资回报,继而进行新一轮的投资。风险投资所特有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创业期和成长期的最佳融资方式。
2.成长期特点及融资组合。
在成长期,企业的新产品经过不断改进,产品的技术难题已基本解决,新产品已逐渐适应市场要求并被逐步认可,销售规模和资产规模不断扩大,获利能力不断增强,风险随之降低。但企业为了扩充设备、拓展产品市场,以求在竞争中脱颖而出,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这一阶段,尽管企业已经具备了向外部融资的条件,但由于风险因素并未消除,投资风险依然较高,获取一般银行贷款和在主板市场融资仍几乎不可能。其主要融资组合方式为:(1)二板市场融资。二板市场是指在一国证券主板市场(第一板市场)之外的证券交易市场,其明确定位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与主板市场相比,二板市场上市的企业标准和上市条件相对较低,科技型中小企业更容易上市募集发展所需资金。应当明确,5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的中小企业板块是对二板市场的积极探索,它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在条件成熟时将整体剥离成为独立的创业板市场。(2)银行担保贷款。是指借款方向银行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第三方保证人作为还款保证,借款方不能履约还款时,银行有权按约定要求保证人履行或承担清偿贷款连带责任的贷款方式。处在这一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欲想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比较困难,但可通过此种方式融资。(3)买壳或借壳上市。买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上市公司,剥离被购公司资产,注入自己的资产,从而实现间接上市筹措资金的目的。而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实现母公司上市之目的。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即“壳”,已成为一种“稀有资源”。由于有些上市公司机制转换不彻底,经营管理不善,业绩表现不尽如人意,丧失了在证券市场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能力,处于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就可以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这个“壳”资源,对其进行资产重组,增强其向社会融资的能力,寻求更大发展。(4)风险投资。
3.成熟期特点及融资组合。
在成熟期,企业的高科技产品得到市场的检验,产品市场占有率逐步扩大,销售和利润快速增长,产品逐步进入成熟期。此阶段,产品的技术与市场前景均趋于明朗,原有的高风险也逐渐降低,融资渠道迅速拓宽。一般情况下,风险投资基本上在这个时期套*退出。这一阶段的融资组合方式为:
(1)主板市场融资。是指通过在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上市而融通资金。主板市场所容纳的上市公司基本归属成熟产业,公司在达到一定规模后其发展也会相对稳定。
(2)银行贷款。是指科技型中小企业凭借自己的信誉、行业地位而从商业银行获取的商业贷款,如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
(3)国外资本市场融资。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发展潜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到国外资本市场发行股票,从而筹措资金。据报道,目前新加坡、美国等地的资本市场已开始重视中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推荐上市工作。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创新与突破
目前,科技创新的速度不断加快,科技产品的生命周期在缩短,科学技术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作用也越来越大。就整体而言,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每一阶段的资金需求都在迅速增长,因重对以下融资方式进行创新与突破。
(一)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强化政府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中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虽然陆续实施了星火
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和新产品计划等,促进了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但它们主要集中在支持技术创新的成熟阶段上,目的在于解决我国科技成果商业化水平较低的问题。在我国风险投资还比较落后的情况下,这一策略无疑是正确的。但从长远看,随着科技进步的加快,科技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也更加重要,政府应逐渐加大这一方面的支持。政府可直接组建为中小科技企业服务的风险投资基金,用以支持中小科技企业的科技创新与开发。需要说明的是,政府直接组建风险投资机构,在风险投资还不被社会众多人所接受的时候,其发挥的表率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随着事业的发展壮大,这并不是最佳的选择,相反可能会限制其发展。政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主要是发挥政府资金的乘数作用,引导其他社会资金进入这一领域。美国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做法值得借鉴。为解决创新型技术企业的资金短缺问题,美国于1958年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SBA)。中小企业管理局主要通过发行债券和担保的方式为小企业投资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而很少直接参与到风险投资实务中去。总之,政府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康有效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以少量的引致资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资于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完善风险头资运行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基本保障
经验表明,美国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受益于其发达成熟的风险投资体系。资料显示,美国90%的高科技企业是按照风险投资机制发展起来的,正是这些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才铸就了令世人瞩目的美国“新经济”。反观我国,尽管风险投资正在兴起,各地政府相继建立了风险投资基金,但由于缺乏社会资金的广泛参与,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和切合实际的简便易行的营运机制,缺乏公正独立的专业化中介服务机构,缺乏一个有效的进入和退出机制,风险投资的潜能未能很好地发挥,也未能很好地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
针对我国风险投资的现状及存在的诸多问题,现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完善风险投资运行机制的途径。 第一,拓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许多风险投资的主角仍是政府,或者是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其资金来源仍然主要是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投资主体过于单一。这种以政府出资为主导的风险投资体系难以满足未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必须加以创新。西方国家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大都来自机构投资者,比如美国是风险投资业最为发达的国家,据1995年统计,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中,养老基金占38%,基金会和捐赠金占22%,银行与保险公司资金占18%,个人占17%,其他占5%。现阶段,一方面,我国政府应抓紧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和优惠措施,引导社会资金向风险投资业的投入;另一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允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机构资金介入风险投资。
第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和风险投资网络。由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风险投资者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许多好的投资项目得不到风险资本的支持,而大量的风险资本又找不到好的投资方向。因此,借鉴美国、加拿大等国风险投资发展的经验,我国应尽快着手建立和完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和投资信息交流网络。一是要成立一些非盈利性的社会中介机构,能够为风险投资机构提供准确的各种信息和评估报告;二是应由政府出面建设一个高效率的风险投资网络平台,为风险投资行业提供实时、便捷的信息服务,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与风险投资的对接。
第三,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风险投资的目的是获取资本性收益,而非财务收益。风险投资的失败机率虽然很高,但一旦成功,其回报率也相当高。在西方国家,其平均利润率一般保持在30%~60%,远远高出一般投资项目,甚至使向来以稳健着称的商业银行也为之动心。但这种高回报,最终取决于是否有一种风险资本顺畅退出的机制。只有能够自由而有效地退出风险企业,风险资本才能保持其灵活性,不断选择和支持新的风险企业,从而使风险投资保持生机与活力。在西方国家,风险资本退出机制主要有三种方式:公开上市、股权协议转让和企业回购股权。其中,公开上市既能使创业企业的市场价值大大提高并得以实现,又可以增强其原有股份的流动性,为企业日后的再筹资打好基础,故其是首选退出方式。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现应着手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创造条件,扶植更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入二板市场进行融资。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主要看中的是企业的成长性,而非高科技属性。这需要我们培养大量极具潜质的高科技中小企业,而非仅有科技因素即可。因此,对于有条件的成长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政府应积极对其进行“孵化”,助其进入中小企业板进行融资。通过中小企业板的'建立,风险投资资本可以较便利地退出,消除了众多风险投资机构的后顾之忧。二是恢复建设地方性柜台交易市场。对于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上市融资条件苛刻,耗时耗力,并非最佳选择,而柜台交易市场交易灵活、交易成本低廉,且对于交易股票的条件要求较宽松,更适于成长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证券化的股权流通和交易,便于风险资本的灵活退出。但鉴于我国1993~之间对于场外交易市场探索的失败,在重新恢复建设的过程中,应做好各类市场风险的防范工作,完善交易程序和交易制度,保证交易过程的透明、合法、公平和规范。三是完善破产清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实施破产清算铺平道路。由于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较大的风险性,因此一旦确认所投资的企业失去发展可能性,风险投资机构就要迅速通过破产清算的方式收回投资,以避免更大损失的发生。虽然破产清算是一种迫不得已的方式,但
美国的事实表明以破产清算方式退出的投资大约占风险投资的32%,以这种方式能收回原投资额的64%。应该说,破产清算也是风险资本退出的重要途径。
通过上述各个方面的完善,风险资本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会比较顺利,退出通道也会比较畅通。 (三)改革银行信贷管理方式和运作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业期,由于企业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尚未形成自己的商誉,资产规模较小,金融机构无法知晓企业的资信情况,因此,企业欲从银行获取贷款确实很难。但当企业进入成长期和成熟期后,商业银行就可选择合适的时机介入企业,为其提供充足的信贷资金。
1.积极发展多元化、竞争性的中小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中小金融机构天然适合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并因其规模较小、分支机构较少、立足于地方经济而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由于信息和交易成本的问题,中小企业成本最低的金融服务应当来自于中小金融机构。因此,新兴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就应该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主要金融服务供给者,但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需求相比,其机构数量信贷规模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我国应进一步发展多元化、竞争性的地方中小金融机构。
2.改进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办法此在其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仅靠某一个渠道的资金来源远远不够,还需其他融资渠道予以配合,形成合力。就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来看,目前需着。目前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基本上沿用了原有针对大中型企业的管理模式:通过企业的信用等级确定贷款风险程度,通过制订严格的审贷分离、三级审批制度控制风险,通过要求企业提供担保转移风险。由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客观上具有点多、面广、量大、风险高、涉及行业多、所有制结构比较复杂等特点,以传统信贷方式进行管理难以把握风险,且手续复杂、管理成本较高。因此,需要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特点,以企业发展潜质、技术领先水平、市场开发潜力、企业还贷能力、企业退出机制等为主要审贷标准,完善贷款管理方式及风险评估技术。
3.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创新银行信贷担保方式。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一般资产规模较小,且主要是无形资产的特点,可以尝试担保抵押方式发放贷款。(1)开展知识产权担保融资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拥有较高的技术水平,但缺乏土地、不动产等传统的可以用作抵押的物品,可以考虑以知识产权作为担保品替代传统的物质担保。当然要实现这种融资方式,还需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2)开展订单担保贷款。如果企业拥有大量订单,就说明企业产品有市场。有市场,就可能产生利润,还本付息就有保证。因此,根据订单数量,确定贷款额度,是一种可以探讨的新的融资方式。(3)开展动产担保贷款。以企业的原材料、半产品、产品库存等动产作为抵押物发放贷款,对银行来讲是一种可以考虑的贷款方式。动产本身流通性强,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关键是要正确给予估价。
4.加强与风险投资方式的融合,共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服务。风险投资机构在决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时,可与商业银行合作,由银行对企业提供结算、财务顾问等金融服务。这样,银行可以明正言顺地介入企业,为下一步银企合作打好基础。随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成长扩张,其对资金的需求加大,由于事先已经对企业有了充分的了解,银行就只可以对一些发展前景明朗的企业及时发放信贷资金,帮助其尽快发展壮大。
(四)规范主板市场交易行为,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有效的融资途径
随着资本市场尤其是主板市场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严重,中央政府已经充分认识到了完善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20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要“继续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逐步改善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结构。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改变债券融资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丰富债券市场品种,促进资本市场协调发展。”
随着上述政策方针的逐步落实,我国资本市场(包括主板市场)将在今后一段时期内逐渐得到规范和完善。公司债券市场将会有大的发展,完整规范的创业板市场的推出也为时不远。科技型中小企业应抓住公司债券市场发展和创业板创立的有利时机,加速企业改制,完善管理机制,力争开拓新的融资渠道,采用新的融资手段。特别指出的是,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将涌现出大批的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障基金,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也将为这些基金提供很好的投资工具。因此,配合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进程,规范主板市场交易行为,创新交易品种,加大债券融资比重,将会有利于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筹集到更多的社会资金,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瓶颈问题。
篇8: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模式完善论文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信息不对称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中小企业自身很难去解决。所以需要外在的力量去帮助中小企业,通过金融支持的相关条件,可以帮助中小企业改变融资的外部环境。
1.1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中国经济一直持续稳定增长,中国经济的增长主要源于要素投入、城市化和人口流动、增长模式转换等方面。中小企业的发展将越来越多的民间储蓄转化为投资、解决了越来越多的农村闲置劳动力、在城市化发展中形成巨大的聚集、还能将劳动力过剩劣势转化为劳动力低廉的优势。这些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很大的作用。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我国工业企业的数据资料显示,中小型企业在单位数量上占到了工业企业总数的97.4%,利润总额占到了61.3%。②从一方面说明了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有很大的促进。
1.2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
中小企业在缓解就业压力和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具有很大的作用,这是大企业在有时无法做到的。大企业如因经营不善而减员,就会出现大面积的失业现象。中小企业却能提供多样化的岗位需求,吸收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现阶段我国国有大型企业的改革中,中小企业的作用尤为突出。工信部最新提出的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提到要让中小微企业成为就业的主渠道。同时也提到阻碍中小微企业初期发展的最大问题还是融资。所以最终要实现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目标,必须还要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的力度和多样性。
1.3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高级化
我国一直在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结构的升级要求产业之间的数量比例基本合理、较好适应市场变化,最终能为社会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中小企业有利于新技术、新产品的试制、开发,在产业结构升级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许多革命性的创新成果往往在中小企业中首先被创造出来,中小企业在技术进步中、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都具有强大的促进力。
1.4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化的推进
我国发展新型城镇化主要解决农村劳动力问题和农业现代化问题,完善城镇的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的质量。这就需要大量服务行业的补充。中小企业在新型城镇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可以在医疗、教育、物流等各种领域进行布局,将自身的活力优势与新型城镇化的前行力结合在一起。对政府、专家及银行而言,要共同努力帮助中小企业寻找商机,探索新的模式,大力扶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具有共创双赢的效果。
篇9: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模式完善论文
在绿色金融的提出下,金融支持中小企业也要考虑环境的风险和成本,这对于本身是绿色的企业来说具有一定的优势。新形势下,完善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模式需要全方位、更多层次的考虑。
2.1完善绿色金融机构制度的建设
机构制度的完善是一种长效机制,要从实际出发,注重科学、合理性,加强可执行性,突出监督保障的作用。针对不同的需求,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建立规模不同、针对性不同的担保机构。或可以利用已有的商业银行,开辟专门的业务,加强其对中小企业的服务作用。通过省、市、县三级管理,提高服务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对一些发展好、绿色环保的,给予制度上的优惠政策;对一些信用好的社会资本可以引入,带动更多的资金,扩大担保的规模。要完善相关制度的建设,主要是加强可执行力度,起到保障的作用。再担保机构是对原有担保机构风险的分担转移,对完善中小企业的担保体系具有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省级中小企业再担保机构的发展,也是响应中央的号召,完善担保体系、提高风险的防范能力、统一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推动连带责任再担保的发展,对提高担保机构的信用水平有很大的帮助,还可以起到提升承担责任能力的作用。加强担保的合作机制,推动比例再担保的发展,可以使风险分担,提高担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同时也要加强相关制度的制订和落实,建立风险补偿的机制,为再担保体制的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2完善资本市场支持绿色投资
要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模式,为中小企业量身打造特色产品和服务,建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求的中小资本市场体系。根据新形势,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发展绿色指数。中小企业板的发展对中小企业的融资具有很大的帮助。但是目前存在的股权问题、上市公司结构等等方面的问题制约着中小企业板市场功能的发挥。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相关制度,降低门槛,借鉴先进经验,支持绿色中小企业。场外市场在资本市场上的作用也是不能忽视的。目前有很多中小企业采用股份制进行了融资,但是不具有上市的资格,对这些非上市的股份制公司来说,如果有成熟的股份转让市场,将会促进企业的发展。反之来说,如果积极推进场外市场的发展,就可以让更多中小企业采用股份制的'方式来进行融资,解决了企业股份的后顾之忧。
2.3发展风险投资支持绿色中小企业
风险投资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融资方式,也很符合绿色金融的模式。由于风险投资运行机制与常见的融资方式不同,很多资本都还没有进入到这个领域,目前主要以政府投资为主,在资金来源上显得有些单一。银行、私人资本、企业、保险基金等都具有很大的投资潜力,需要建立引导多方资本进入风险投资行业,减少限制,提供保障。在投资方式上要逐渐转向股权投资的形式。在评价机制上,要尽量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向科学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目前的退出机制也很单一,配套服务的中介机构运行不到位。完善风险投资的运行,还要将重心真正转移到高科技的、未来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上来。不能只是追求眼前的短期利益,要将能为国民经济创造价值的中小企业持续发展起来,同时也真正实现风险投资的价值所在。目前我国风险投资的地区分布主要集中在发达地区,风险投资公司主要也是中外合资,海归人才居多。在整个风险投资的过程中,有许多环节需要大量的专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普遍缺少的是综合素质的体现,即有管理能力、又要有金融知识、还需要懂相关企业的专业技术的人才。经验不足也导致了风险投资效益的实现。可以成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充分发挥高校培养专业人才的优势,实现综合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还可以加大风险投资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才投入到这个行业中来。
2.4发展民间金融支持绿色中小企业
民间金融是满足市场某一方面需求的情况下自发形成的,有利有弊。但不可否认的是,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其十分契合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特点。民间金融融资体系和商业银行融资体系很大程度上是相似的,可以在吸收储蓄承担还款责任的同时,也能直接发放贷款给企业。如果加以规范,具有长远意义。民间金融作为规范化的一条金融支持路径,要充分发挥民间金融交易活动的灵活性和连续性,严格控制风险,扩大其融资的规模,让民间金融成为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主要资金来源。充分认识到中小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也可以让民间金融充分发挥作用。政府应该在能监管和控制范围内,支持民间金融的成长,注意维护民间金融内在融资机制,逐步取消对民间金融的过度限制,鼓励民间金融健康发展。民间的借贷方式是中小企业在初期和成长期融资的一种可行方式,但民间借贷中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问题需要解决。例如有些民间资本来历不明容易成为洗钱的帮凶;民间资本在供给上远远没有金融机构规范稳定,同时融资的规模肯定没有金融机构的大,而且附带人情和其他因素。由于民间借贷的方式在金融监管的范围之外,这样的话贸然融资也会产生经济风险,现在由于借贷的不规范而产生的一系列的纠纷已经不再新鲜,不仅给企业带来影响同时也耽误了融资的进程。
2.5完善绿色中小企业自身融资结构
完善金融支持的模式,不仅要从外部进行,还需要从企业内部进行完善。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完善企业融资的结构,使中小企业在获得资金方面具有更高的灵活性。中小企业从创立初期到发展的过程中很多因素都不是简单的归结到财务问题上来,例如企业的信用等级低、风险高、融资的难度大都不是财务因素所决定的,往往是由于企业的经营策略及战略错的实施的后果,要想成功的发展需要企业制定能够规避财务风险和解决融资困难的战略和决策。一个成功的企业策略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现状,对市场及大环境进行有效分析,这样才能做出一个长期的、导向性的、综合性的战略规划。如果企业制定了错误的经营策略,所带来的就会有风险过高、融资困难、市场效果不好等种种后果,而使企业陷入危机。企业的创新投入对企业融资结构是有影响的。通过中小企业投入要素的不断创新,扩展融资结构,完善金融支持的模式。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对中小企业不同产业实行不同的优惠政策。例如对从事国家产业政策高新技术的企业、或者是增加研究和新技术发展投入的中小企业。对于这些企业,可以作为重点项目或重点对象进行支持。对于中小企业创业初期遇到的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税务咨询的部门,为中小企业对税收和各项国家优惠政策提供解说和辅导。规范对中小企业的征税秩序,实现税收征管公平进行。创新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和融资工具,使企业的融资结构更加多样化。企业还要依靠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提高,能够和市场接轨,完善自身的融资结构,实现多条腿走路。中小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会对企业家导向产生一定的影响,也会影响到对融资方式的选择。中小企业还要从自身做起,加强对风险的防范,还可以加强内源融资的能力。
注释:
①来源:中央政府站。
②数字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中国统计年鉴》数据资料整理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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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谈联网金融下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论文
摘要: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但严重的融资瓶颈造成了中小企业活力缺乏,网络融资以其诸多优势推进了传统融资模式的创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同时,作为新兴融资方式其仍然还有不足之处,本文通过分析电子商务平台融资模式、P2P网络贷款平台模式、众筹融资模式三种融资模式,结合学者研究对中小企业的网络融资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若干思考建议,期望对互联网金融下中小企业的融资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网络融资
1引言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对税收、就业、技术创新和新供给的支撑作用显著。传统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无法合理评估中小企业的真实情况,加之我国中小企业总体发展不够成熟,对其融资风险高,直接导致在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上出现“市场失灵”现象。经济新常态下,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导致融资困难问题更加突出,传统金融无法满足其对转型期资金融通的迫切需求,从而驱动了传统金融变革。网络融资模式是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相结合的产物,降低了融资成本,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新的思路和途径。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通过互联网进行融资的主要有电子商务平台融资模式、P2P网络贷款平台模式、众筹融资模式三种。
篇11:谈联网金融下的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论文
互联网金融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新思路,中小企业在经济新常态下的转型时期,融资难问题更为突出。解决互联网金融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要结合社会各界力量。
3.1规范网络融资平台
网络融资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问题,监管部门要着眼于加强对网络融资平台的规范引导,破除网络融资业务不规范、不安全的隐患。当前P2P平台的备案制改革正在推进,加强P2P行业监管、积极主动防范风险,有利于保障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互联网金融出现时间短,发展迅猛,出现了大量纠纷问题,各契约方之间的权利地位尚不完全明确融资纠纷处理亟待法律依据。对于中小企业众筹与非法筹资的界限划分等问题关系到互联网融资方式的合法化规范化。
3.2建设网络借贷信用体系
中小企业网络融资的长期发展亟待建立完善的网络借贷信用体系。网络融资方式下中小企业隐瞒信息形成的道德风险问题和银行因信息不对称,而做出逆向选择的问题仍然普遍存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网络信用评级进行大数据-电商平台进行信用的分析,有助于推动构建完善的网络借贷信用体系。例如利用在网络交易中的信誉大数据进行借贷风险分析。网络融资模式追求规模的同时应重视对信用风险的控制,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可能导致风险上升,最终将不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3.3拓展互联网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金融科技的发展带来融资方式不断创新,面对其他融资渠道的竞争,P2P网络贷款平台模式急需在满足中小企业用户的期望的同时降低费率,从而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中小企业要在互联网金融下合理选择融资途径,比较内外部资金的利用效率,谋求企业资金利用最优化,在重视利用内部融资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模式拓展融资,借助商业银行的贷款同时,根据自身需求,结合电子商务,合理利用大数据-电商平台融资模式、P2P网络贷款平台模式、众筹融资模式,能够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从而提高融资效率以适应经济新常态下融资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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