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上海市保障房申请,本文共6篇,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本文原稿由网友“姜饼姜香草”提供。
篇1:上海市保障房申请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对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的,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需满足下列标准:
(一)单身人士或者2人家庭,购买一套一居室。
(二)3人家庭或者原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限额(即人均15平方米建筑面积限额×申请家庭人员数-申请家庭原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上的2人家庭,购买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家庭,购买一套三居室。
(四)家庭人员较多、家庭人员代际结构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购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住房供应标准,相关标准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
申请家庭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房源供应数量,选择申请购买较小的房型。
篇2:上海市保障房申请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对于配租标准,《通知》规定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
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
租金配租家庭每月每平方米配租面积的基本租金补贴标准,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2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50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
其中: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 (含1584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19200元(含19200元)间,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1120元(含21120元)间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篇3:上海市保障房申请
随着上海市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受理工作的开展,一时间保障房又成为了热议的话题,然而对于上海的保障房你们都了解多少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普及一下关于上海保障房的知识。
问:保障房为哪些人提供的?
上海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上海自起开始供应共有产权保障房,今年起,试点批次1800余户家庭已取得房地产权证逾五年,将陆续符合上市交易的年限要求,也就是说,在上海购房人、同住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就可以购买政府产权份额,也可以上市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问:都有哪些类型的保障房?
你们可知道?在上海保障性住房分为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三大类。
其中公共租赁住房还可以再分为普通公租房、廉租房两类。
问:不同保障房都应如何申请?
一、经济适房(只卖不租)
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
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适房。
申请材料:
1、申请表:共同申请人、同住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签名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共同申请人、同住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共同申请人、同住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状况证明:共同申请人、同住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应提交法院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房地产权证:共同申请人、同住人或者单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住房已被拆迁的,需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收入证明材料: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证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7、财产情况证明: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证券对账单,债权凭证,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的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等有关凭证,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存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 1 个月末前溯1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
8.书面文件:申请对象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的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9.其它: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二、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卖)
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适当放宽。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
2.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3.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本市户籍),《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非本市户籍)。
4.婚姻证明。
5.拥有本市产权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6.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7.劳动合同。
8.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本市户籍),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非本市户籍)。
9.户口薄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三、廉租房(只租不卖)
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低收入家庭对廉租住房没有产权,是非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3.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4.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5.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6.符合上述条件,年满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申请材料:
1.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同住人(其他同住人指除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之外,原则上为在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户籍地住房和他处住房内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的人员, 以及其他按规定应当列入的人员,下同)本人签名的廉租住房申请表。
2.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同住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同住人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其他同住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 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需要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原件及复印件);原住房已被拆迁的,需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需要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在提出申请吋的申请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
7.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需要核定经济状况的其他同住人在提出申请时的申请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
8.在申请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出售、赠与、支取财产价值超过30000元(含30000元)的, 须提供合理说明、资金流转凭证等有效证明材料。
9.其他与收入、财产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上海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照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
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申请家庭配租面积不足居住面积10平方米的,按照10平方米计算。
四、限价商品房
国家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指出,“要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其年度供应量不得低于居住用地供应总量的70%;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以招标方式确定开发建设单位。”其中提到的“限套型”、“限房价”的普通商品住房,被称作“限价商品房”。
申请条件:
1.拥有限价房出售地所在户口。
2.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即单人户上年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上年总收入不超过9万元。
3.家庭住房建筑面积小于60平米,认定住房面积时,家庭住房为公有住房的,高层和多层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3计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积按计租面积乘以1.15计算。
4.首次购房。
5.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包括两人)。
申请材料:
1. 申请人本人身份证
2. 家庭成员户口簿
3. 家庭住房有关证明材料
4. 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
5.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6. 申请人社会保险缴存证明。
注意事项:
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限价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及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上海保障房申请条件:上海5年内将增保障房30万套(3)
今年至的“十三五”时期,上海将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供应约30万套(户);中心城区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240万平方米。
到20,上海将基本形成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市政府近日下发的《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人们展示出一幅幅生态环保、宜居共享、安全有序的未来城市图景。
研究拓展公积金提取使用途径
●《规划》明确,今后将完善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贯彻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和税收政策,严格执行限购、限贷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
●这五年,沪上将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优化购租结构,引导市民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
研究拓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途径。
五年内保障性住房新增30万套
●这五年,上海将着力深化完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征收安置住房“四位一体”、购租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各类保障性住房新增供应约30万套(户)。
●《规划》还提出要实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并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与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相适应的人才公寓等建设。
●“十三五”时期,中心城区完成成片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240万平方米。
积极推进中心城区零星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
全面启动郊区城镇旧区改造。
5年消除中心城排水系统空白
●到年,沪上将基本形成生态保护和低影响开发雨水技术与设施体系,基本形成完善的排水防涝体系。
●到2020年,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200平方公里。
将建立符合上海特点的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管控体系,建成区结合城市更新、旧区改造、道路和排水系统改造等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中心城及郊区新城城镇排水建设标准将不低于5年一遇,其他地区城镇排水建设标准不低于3年一遇。
用5年时间消除中心城建成区排水系统空白,同步开展并支持郊区排水系统新建和完善。
避难场所与房屋建筑同步规划
●“十三五”期间要编制实施城乡建设防灾规划,加快城市绿地系统防灾避险规划落地,分类推进社区防灾实施规划,研究制定大型商业区、经济开发区、重要商务区、居住区等不同类型社区防灾技术要求,推进新建社区防灾设施、避难场所与房屋建筑同步规划设计。
●要加强政府飞行队(警用、消防)直升机临时起降点、应急着陆点、取水点规划建设,加强无人机使用监控。
●深化城市应急联动体系建设,加强高层建筑、轨道交通、化工等消防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各类专项应急预案。
篇4:西安保障房怎么申请
西安怎样申请保障房(1)
笔者: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焦健:保障性住房,简称保障房。
是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房。
以上四类住房也统称为保障性安居工程。
笔者:什么是经济适用房?
焦健: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笔者:什么是限价商品房?
焦健:限价商品房是限定住房销售价格、限定套型面积和供应对象,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套型建筑面积为80~100平方米。
笔者:什么是廉租住房?
焦健: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实施社会保障,为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户提供租金补贴或租金相对低廉的住房。
笔者:我市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是什么?
焦健:目前,我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即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享受其中一种保障方式。
一、城六区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我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
3、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二、城六区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我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
2、享受我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3、无房户家庭。
三、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
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73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77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15元/人·月。
笔者:我市申请廉租房的程序是什么?
焦健: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可随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领取《申请表》,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为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主申请人。
社区受理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报送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报送区住房保障中心;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查并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报送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市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审核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者,经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批,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取得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
笔者:我市申请廉租房需提供哪些资料?
焦健:申请廉租房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书面申请及按要求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1、身份证及户口薄地址证明(街道办事处出具);
2、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证明或房屋拆迁协议等证明及复印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下岗或失业人员原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前工作单位出具的住房证明;无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住房证明;
六、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
丧偶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七、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笔者:我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焦健:一、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具有我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申请限价商品房的应具有我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户口。
二、我市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标准。
经济适用房标准:
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181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667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15元/人·月。
限价商品房标准:
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2598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382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165元/人·月。
三、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业用房或汽车等资产且单价超过15万元的(以购买发票为准)不得申请。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七、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八、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在25周岁以上,且不得超过70周岁。
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九、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笔者:我市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审核的程序是什么?
焦健:一、社区调查(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未设社区的,申请人可直接向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初审、公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三、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公示(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四、市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安局车管所、户籍处、市地税局、市工商局等六部门终审、公示(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
笔者:我市申请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购买资格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焦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向户籍所在社区提供以下资料:
一、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在封面正确勾选保障类型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二、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四、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五、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
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
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年龄应满25周岁,提供未婚(未再婚)证明。
六、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七、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由现住房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
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证明)
八、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笔者: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焦健:一、保障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我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我市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二、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的非农业户口。
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城六区非农户口,不含长安区。
三、保障对象应符合的收入标准不同。
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的标准不同。
限价商品房的标准要比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高。
四、土地来源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五、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市物价部门确定。
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六、销售价格不同。
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
七、准购面积标准不同。
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根据家庭人口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八、退出条件不同。
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两类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自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
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篇5:西安保障房怎么申请
1.户口:西安市城六区、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人均面积:家庭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45平方米。
3.收入:家庭成员年收入情况说明(低于以下收入)1人12662元;2人25324元;3人37986元;4人50648元;5人63310元;6人75972元。
4.单身申请限制:单身申请人年龄超过30周岁。
5.住房交易:经济适用房的二次交易有5年之限。
对于购买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时业主需要按房屋销售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出售。
6.西安经济适用房供应标准
单身家庭:60平方米,二至三人家庭:80平方米,四人以上家庭: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0平方米,较大不得超过120平方米。
西安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
就是这部分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们目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
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西安保障性住房-廉租房
从5月起,西安保障性住房保障对象由较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符合条件的较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西安保障性住房。
城镇低收入家庭,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
西安保障性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先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调整为9.8平方米(不含);租金补贴也由原先的40元/人月提高至50元/人月。
西安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发放周期为3年,期满后,应重新提交相关证明,重新提出租金补贴申请。
西安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首先应经民政部门认定为较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同时符合租金补贴保障条件后,申请家庭可由户主或推选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担任申请人(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申请人持书面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较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领取《租金补贴申请表》
西安毕业大学生 可申请租保障房(3)
昨日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获悉,随着租赁型保障房建设计划的.逐步落实,今年我市城六区拟分配租赁型保障房约2.2万套,除了本地住房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外,新就业或创业的大学生也可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首期配租房源来自两个保障房项目
昨日下午,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召集西安60余所高校相关工作人员,通报了租赁型保障房面向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群体配租的有关政策。
据该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随着我市保障房建设进度的加快,保障房受益面也在不断扩大。
为鼓励即将毕业大学生和往届毕业生留在西安创业就业,今年我市租赁型保障房首次面向新毕业大学生群体开放,往年毕业的大学生只要通过六部门资格联审,也可以申请租赁。
首次配租的租赁型保障房涉及两个项目,分别是王家棚租赁型保障房项目(可配租房源5201套)和上庄村(夏家堡村)公租房项目(可配租房源6000套)。
每年将进行一次资格审核
目前,我市租赁型保障房实施梯度租金,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2.89元/平方米·月缴纳租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分别按照基础租金的80%执行,基础租金按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90%确定。
对于今年即将毕业且户口在西安市城六区的大学生来说,租赁型保障房的租金标准按照以前廉租房的标准执行,即2.89元/平方米·月,以平均50平方米的房源为例,每月租金在150元左右。
对于户口不在西安的大学生来说,月租金按照公租房标准执行,以平均50平方米的房源为例,月租金大概在300元左右。
入住后,每年将进行一次资格审核,重新确定租金标准,不符合条件的将退出。
将为大学生提供绿色审批通道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市建设的租赁型保障房基本可满足最低生活需要,配套设施比较齐全,小区内多配有幼儿园、超市,有的还配建有社区医院、活动中心、健身中心等便民服务场所。
保障房小区内绿化率高,环境优美,入住居民能够享受最大程度的便捷和舒适。
从户型上来讲,一般包括一室(面积约30平米左右)、一室一厅(面积约38平米左右)、两室一厅(面积约53平米左右)等户型,且接有天然气,冬天可用壁挂锅炉采暖。
如果新就业、创业大学生有租赁保障房的意愿,可关注所在学校就业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并进行咨询报名,房管部门将为愿意在西安创业就业的大学生提供绿色审批通道。
王家棚保障房项目
该项目位于未央区环湖东路1541号,在环湖东路以东,幸福渠以南,北辰大道以西,草滩街办王家棚村以北。
乘坐509路公交车到雅荷度假山庄下车,乘坐336路公交车到景家村站下车,乘坐315/316路公交车,到湖滨路西口站下车。
该项目户型有多种,有一梯12户的,有一梯16户的,户型面积从30平方米到59平方米不等。
项目一期均为天然气壁挂炉采暖,小区内配备有幼儿园。
上庄村(夏家堡村)保障房项目
该项目地处西安市浐灞生态区灞浦五路99号,广运潭大道以东,灞河西路以西。
和朱宏机电批发市场相邻,距北三环大明宫建材批发市场相距2公里,距浐灞国家湿地公园相距2公里。
小区配套设施齐全,电视、电话、宽带及天然气入户,用水、用电均为市政直供,供暖采用家庭独立壁挂锅炉,小区内配备幼儿园。
公交线路有315路、315区间、316路、316区间、319路、328路、523路、728路共8条公交线路;距即将开通的地铁三号线3公里;距西安北站6公里。
篇6:南京如何申请保障房
南京如何申请保障房
申请条件【1】
(一)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称“中低收入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江南六区户籍满5年的城镇居民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在规定标准以下
5家庭拥有车辆情况在规定标准以下
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及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本市的保障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确定一个家庭申购。
本项规定的收入、住房、财产和车辆标准,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筹集量和上一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等因素制定,经市政府批准后适时向社会公示。
(二)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
(三)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在本市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
(四)经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程序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从街道提交申请材料,通过“三审两公示”后获得共有产权保障房的申购资格。首次置业城市无房家庭和新就业人员向市房改办直接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符合条件的方可申购。
房源地点及价格
本次政府筹集的共有产权保障房全部分布在岱山片区1号、9号地块,投入房源按整栋整单元自东到西的原则,按照1:1.1的比例进行配比。本批次计划投入144套房源。
公安门牌地址:西柿路11号明尚东苑5幢、天保桥路7号长盛西苑9幢
南京调整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 保障性住房申请放宽【2】
昨天,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关于调整南京市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调整标准放宽了申请保障性住房的门槛。
文件中提到,自2016年2月1日起,对江南六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认定标准进行调整,其中,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921元;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标准为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74元。
文件明确,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住房保障的`其他申请条件仍按《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南京市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施行。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可根据辖区实际调整相应的条件标准,并报市政府备案。
今后有居住证就可申请南京保障房【3】
今年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要“推动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昨天下午,市政协委员、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局长郭宏定告诉记者,今年的一个重要新提法就是,将住房保障的覆盖人群由户籍人口扩大到常住人口。
郭宏定告诉记者,“过去我们保障对象是户籍人口,现在是常住人口,范围拓展了,惠及对住房保障特别有需求的外来定居人口,也就是说今后只要有居住证的人就可以享受市民待遇。而且,保障方向将更加精准。”
此外,在推进住房改善方面,今年投入大大增加。对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出新,去年是40个小区,今年增加到180个以上的小区;改造棚户区、危旧房去年200万平方米,今年250万平方米,量都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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