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处置模式与证券化分析,本文共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yw135”提供。
篇1: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处置模式与证券化分析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现状、处置模式与证券化分析
不良资产证券化是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存量的.方式之一.本文分析了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处置模式及不良资产证券化的约束条件,在此基础上,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证券化进行可行性研究.
作 者:任鑫 李海军 Ren Xin LI Hai-jun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陕西,西安,710061 刊 名:北方经贸 英文刊名: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年,卷(期): “”(9) 分类号:F830.33 关键词:国有商业银行 不良资产 现状 处置模式 证券化篇2: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
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
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黄奕新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商业银行是金融业的主体。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国有商业银行(如无特别说明,本文“银行”均指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问题已成为束缚我国金融体制与经济健康发展的桎梏。因此,必须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路子,化解金融风险。
一、银行不良资产的状况
我国银行系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资产,已是不争事实。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统计资料表明,到末,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1.92万亿元,不良贷款比例为20.36%;至20末,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累计处置不良资产5093.7亿元,仍有近9000亿元不良资产需要处理。故此,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现有不良资产约2.8万亿元,以年9月的数据计算,不良资产占全部贷款的28.68%。从不良资产占GDP的比例分析,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16,694亿元,以此计算,2003年底国有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总额占GDP的23.99%。同时,这些不良资产绝大多数集中于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的高负债已是普遍特征,且亏损面还在继续加大之中。另一问题是,由于我国在加入WTO时承诺底金融市场全面开放,央行提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率每年要下降2至3个百分点,到降到15%以下的监管目标。为此,各银行在处置不良资产泛力下,为“稀释”不良资产率,“想方设法”增加了大量贷款,其中房地产类又占相当高比重。这些为不良资产率下降做出贡献的房地产贷款,可能暗藏着泡沫的危险,造成新的不良资产。上述表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具有余额高、占比大、消化难、增长快等特点。
原其因,可概括为三方面:一是政策因素。如原有投资体制的弊端,地方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等。二是银行因素,银行自身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不善。如忽视科学决策,片面追求市场份额、规模效益,信贷管理上的内控机智不健全、缺乏必要的风险约束机制等,导致信用风险、道德风险、投资失误。三是企业因素,如企业的投资决策失误造成的大面积亏损、企业改制过程中银行债务的悬空和逃废等。实际上,这些造成不良资产的原因常常是密切相关、共同作用的。从本质上看,银行不良资产主要是由于对国有企业发放的带有隐性财政补贴性质的贷款造成的。随着上世纪90年代国内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的转化,国有企业出现大面积亏损,企业高负债和软预算约束的制度环境下,企业的亏损便直接转化为银行的不良资产。而在90年代后期国内需求明显不足,国有企业的经营陷入了困境,产生大量不良资产。专家分析指出,企业的产权结构和政府角色定位是解释银行不良贷款成因的第一变量,可解释现有的银行不良贷款的70%;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则是第二变量,解释银行不良资产剩下的30%。
严重的不良资产正阻碍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进程并积累了巨大的金融风险,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因此,必须果断采取措施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否则将增加处理成本。
二、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框架构思
应当说,自不良资产产生之日起,我国就开始了清理活动,理论界、金融部门都在探讨、实践。早期,银企之间的不良债权债务关系,首先表现为国企之间的“三角债”。尽管1989年全国开展集中清理,收效不大,1993年后又卷土重来,前清后欠,愈演愈烈。三角债发展以一定程度,侵入银企关系,银行不得不参与企业的债务重组,并于1994年试行限额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但由于是各个银行分散进行,没有规模,成效有限。亚洲金融危机后,我国于相继设立信达、华融、东方、长城四大全国性的资产管理公司(AssetManagementCorporation,以下简称AMC或资产公司),开始全面、大规模、集中地清理不良资产,进入了以AMC为主导的清理阶段。AMC的业务范围广泛,基本上包括除吸收存款和股票二级市场以外的所有金融业务,实际上具有投资银行性质和金融百货公司的特征。
截止2003年底,四家AMC累计处置不良资产5093.7亿元,占其收购资产总额的36.14%,按四大国有银行和四家资产公司现有不良资产约2.8万亿元基数计算,则占18.19%,再考虑到数字水分,实际比例必定更小得多。虽然单从数字上很难说明成效如何,也很难说明AMC的实践成功与否。但笔者认为,借鉴世界各国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情况,AMC的设立和运作,改变了我国没有专门不良资产处置机构的局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应当确定为我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基本路径。
首先,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范围内金融危机不断发生,不良资产处置模式逐渐归结到“好/坏”银行模式上。这一模式是将不良资产剥离到独立于问题金融机构之外的专门的资产处置机构中,使原来的问题金融机构转变成为能够正常经营、资产优良和资本充足的“好银行”。而接受不良资产的专门机构(相对称为“坏银行”)则在政府的支持下,可以采取比原问题金融机构更为广泛的业务措施,集中处置不良资产。不良资产一旦处置完毕,“坏银行”也将不复存在。发达国家如美国的RTC、德国的托管银行、日本的过渡银行等即采此制,转轨国家如波兰、捷克等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如韩国、泰国等也有类似的资产管理的公司。从实际运行结果看,这种模式成功的多,失败的少。
其次,结合我国国情,AMC处置方式具有明显优势:1、可以在较短时间内分离好坏资产实施分别管理,一方面截断了不良资产和新发生业务的联系,阻止其蔓延;另一方面,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状况可以迅速得到改善,便于维护金融机构的市场信心,避免对国民经济造成集中冲击,同时能够为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提供基础性条件。2、通过AMC的运作可能建立起转变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桥梁,促使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而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3、集中大规模处理,可以形成规模经济,降低处置成本。4、AMC公司作为债权人的代表,其可调动的资源、可运用的手段以及协调相关主体间关系的能力,均是单个国有银行或国有企业所不能比的。5、银行自行处理不良资产往往会遇到业务范围、专业技术知识不足、资产管理能力不够、信息来源不充分等困难,反之,AMC则具有这方面的优势。
明确走以AMC为主导的集中式处置的模式,只是初步的基本思路。大规模、集中地对银行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将是一项系统工程。笔者认为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存量控制。这是基础性、前提性的要素,是指政府应对银行不良资产的余额、构成及其将来可能增量等,进行彻底清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在一定时期内需要进行处置的数额目标。
2、成本负担。不良资产必然意味着一定数量的损失(即成本),如何在政府(还可细分为中央与地方)、银行、企业、待安置职工甚至社会公众各方中分担这种损失,必须先要有个科学合理的方案,才能为注入处置资金数量、来源等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3、主导力量。实施资产重组的主导机构可能有政府、银行或第三方。
4、处置组织。是指要不要成立专门机构,该成立什么样的机构,是集中设立还是分散设立,是独立存在还是附属于银行。
5、具体措施。是指将不良资产转化为良好资产或核销的各种手段、工具等。根据不同的市场化环境和技术水平,结合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可以开发和使用各有差异的措施,但归纳起来,不外乎清收、出售与豁免。清收即是以债务人为变现对象采取各种方式使其全部或部分履行债务责任,按照不良资产回收率的预期可以分为:催收(往往申请强制执行)、一般债务重组(如延期或分期偿还)、企业资产重组(如债转股)、破产。出售即是债权人将不良资产以各种形式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转让,换取优质资产。出售方式可以多样化,如资产证券化,这与一国市场经济成熟程度及金融创新能力密切相关。豁免即债务的免除或内部核销,一般不会单独使用。
三、当前处置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在存量控制方面,不良资产存量不清,新的不良资产仍在产生中。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数额,一直各有说法。首先是统计口径不一。过去长期采用“一逾两呆法”,与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法”相比,滞后、不真实、缺少分析,无法准确反映真实风险。现在国家虽然要求转用五级分类法,但现实上没有摆脱旧的思维定势和做法,加上银行的分类标准不够细化,客户信息资料收集困难,分类管理仅是应付上报,没有和信贷管理真正结合,不良资产的真实情况比公布的数字更为严重。其次,银行收贷普遍以借新还旧作为主要方式,在不良贷款考核压力大、任务重的单向约束情况下,急于完成上级行下达的目标任务,注重采取各种手段进行账面数字变通,造成大量不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人为转成正常贷款。出于同样的考虑,银行将抵债资产长期挂账处理,这部分抵债资产实际上已经形成损失。还有,如前所述,在大幅度增加的贷款中,房地产贷款的比重过高,这些现在为不良资产率下降做出贡献的贷款,又有多少将化为明天的不良资产,令人疑虑。
2、在成本负担方面,国企职工安置形成巨大的隐性负债,不良资产处置成本很高,但国家财力有限,国企再生清偿能力低,银行自身资本金不充足,资产流动性不够。
不良资产的形成多与政策失误有关,而处置这些不良资产更多地需要考虑公共政策,国家理所当然应当承担主要的成本。我国长期实行低工资制,国企职工很大部分应得的收入被国家以利润的形式提取,构成了国家对职工的隐性负债,现国企一旦破产或重组,巨额的安置费,也必然纳入成本。但与此矛盾的是,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财政一直处于“虚弱”状态,加上还要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将大量的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更缩小了对不良资产处置的支持空间。负债企业缺乏现实和再生偿还能力。国企大都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和经济过热时期,承受市场风险能力很差,由于经营机制不活、管理水平低下,历史包袱过重、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等原因,现在经营效益持续大幅下滑,无力偿还债务,即使进行重组,再生清偿的预期不大。银行方面,其自身消化不良资产能力有限。近几年,国有银行通过剥离和清收、盘活、核呆,一部分不良资产得到了有效处置,但仍有大量的政策性不良贷款损失和自身经营性不良贷款遗留在银行内部,且多是收回无望的损失类贷款。要消化如此之大的历史包袱,难度很大,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何况新的不良资产还在不断产生。
3、在主导力量方面,以政府为主导,带有浓厚的行政计划性色彩。
政府干预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国家都是存在的,但是,由于我国长期实行政企不分和国家本位主义,政府不仅是企业、民众的“父母官”,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当了银行资金的“当家人”或调解人,往往以维护大局为由,主导、把持清收与企业重组的实施,不符合市场化的基本要求,导致资产优化重合、价值发现等市场功能失灵,同时也助长了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和权力的个人滥用。
4、在处置组织方面,现行AMC组织建构不完全集中化,未剥离和新增不良资产的处置则仍处于分散化状态。
长期以来,银行清收不良资产,是走内部分级行政化管理模式。靠行政管理手段层层下达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逼迫式工作,无法调动员工收贷清非的积极性。而且不良贷款清收已到了临界点。好收的都收回来了,余下的都是老大难了,难免挑肥拣瘦。从银行来说,不良贷款化解精力大,成本很高,与目前银行竞争日益加剧,而竞争的着力点在于新业务的开拓和市场的扩大,形成矛盾。银行迫于各自上级行的层层压力,往往也只是抱应对态度。
四大资产公司设立后,上述陈旧模式的局面得到了部分转变,但从几年来的实际运行效果看,仍不尽人意。很大一个原因在于集中化程度不高、不彻底,国家按国有商业银行对应设立了四家资产公司,并且各个资产公司对应设立众多分支机构,分散了资源,无法形成合力,无法对不良资产统一管理和集中处置。而且,截止2003年底,资产公司虽然四年剥离了约1.4万亿元,处置了5093.7亿元,但国有商业银行现尚有不良资产余额1.92万亿元,而新的不良资产仍在不断产生之中。这些更大量的不良资产,还是只能由银行固守旧的模式,其效果可想而知。
5、在具体处置措施方面,运用的措施和手段不多,或有但难以实施,或有实施但市场化程度不高,收效甚微。
资产公司和银行采取的措施单一,大多数还是局限于一般性清收,真正进行重组清收和资产出售方式的不多。而清收通常会遭遇法院“执行难”,交了高额诉讼费,不一定胜诉,好不容易胜诉了却兑现不了。和解协议延期偿还、分期偿还,也往往是出于无奈,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其实并无再生清偿能力,不过是拖延时间,反而进一步恶化财务状况。申请企业破产,却又面临企业破产难、假破产、乱破产等问题。企业破产完全在政府的主导、包办下,金融机构无话语权,最后支付完职工费用、破产费用等后,能用于清偿银行的所剩无几。企业破产更多地成为企业逃废债务、地方政府甩包袱的工具。
债转股是重组清收的一种。尽管不少国家规定债权人可以采用这种方式对债务人进行重组,但实际上采用的并不多。而在我国,考虑到国企脱困目标,政府极力推动实施债转股。但转股后企业的经营情况没有很大改善。
多样化出售本是资产管理的重头戏,也是最能体现专业化水平和金融创新能力的措施。但实践中很少运用,即使有运用,出售方式单一,局限于房地产类单项资产的出售,较少进行资产组合、打包、证券化等运作。这主要因为,能作为证券化支持资产的不良资产必须具有稳定的可预期的未来现金流量,而我国银行目前具备这一特征的不良资产为数不多。其次,依据现行的民事、证券法律,还难以调整资产证券化中复杂法律关系,金融机构、投资者的法律风险很大。
6、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尚处于初级阶段,制约了不良资产的流动性。
目前,绝大部分不良资产处置是通过与原债务人、债务担保人、债务人的关联公司之间的谈判和交易完成的,这样的操作模式既增加了处置过程中的道德风险,也造成了目前不良资产处置低流动性和低效益,表明我国成熟的不良资产市场还没有真正形成。这是因为:不良贷款转移和吸收的渠道、程序和机制尚未建立,不利形成充分的供需关系;专业的不良资产管理机构的竞争有限,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因体制、市场、法律等因素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其专业化效能;不良资产价值的确定、资产批量处置等方法的技术含量有限;不良资产市场交易的信息网络、信用评级、评估、拍卖、招标投标等市场中价服务尚不完善。同时,与成熟市场经济条件国家和地区相比,我国银行不良贷款具有特殊性:不良债务人以国有企业为主、信用贷款比例高、呆帐和事实呆帐比例高、抵押品法律瑕疵多等,也给不良资产的投资和交易活动带来限制。
此外,不良资产市场依赖于资本市场,要集中处置如此庞大规模的不良资产,必需有充足的资本供给。而从国内市场来看,国有经济本身正面临改制和转型,现阶段难以大规模地消化不良资产,民营经济虽然整体上已有相当实力,但比较分散,短期内难以形成较强的购买力。国际投资者虽表现出参与处置的强烈愿望,但受我国现行外商投资、外汇外债等管理体制的限制,还很难介入。
四、解决问题的对策
(一)摸清底数,控制存量,分担成本
开展全国性经济普查,彻底清查银行不良资产的底数,测算企业现金回收额,在此基础上,确定不良资产存量控制目标和处置成本负担方案。
首先,核实真相,分清责任。组织银行对资产严格按照五级分类标准进行再次清分,并区分不良资产形成的人为因素和非人为因素,然后由监管部门牵头复查验收、分类排队,真实反映资产质量,揭示风险。对属于政策性原因造成的,原则上由政府出资收购,专门处置;对银行自身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原则上由银行自身承担、消化。
其次,补充资本,增强后劲。国家在财力许可的情况下,应继续向银行注入资本金,如用外汇储备注资等,以提高其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可鼓励银行发行次级金融债券,加快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和有条件进入资本市场募集社会资金,最大限度地调动起社会资源。
第三,提足准备,冲销损失。我国风险准备金目前按年初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与现在银行的经营状况以及资产损失弥补需求上有很大差距,相对国际惯例,次级贷款按25%提取、可疑贷款类按50%、损失贷款按100%提取,也是远远不够的。要提高风险准备金比例,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增强活化不良资产的能力。
(二)完善处置组织的架构
一要重新整合四家资产公司,合并为一家,长期保留,承担起专项处置任务,列入银监会管辖系统。考虑到分清各家银行的责任,可以在总公司内部按四大银行分设相应部门,或者账面分户管理,避免来自银行的道德风险。
二要在各银行内部成立不良资产处置部,相对独立、专业清收,商业化管理。尤其是在央行鼓励商业银行开办投资银行业务后,策划以资抵债、资产重组来盘活资产。在对不良资产处置部门管理上,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最低化解额度。对部门经理人选本着“自愿、公开、透明、双赢”的原则,向社会公开竞聘,双方签订聘任合同,在银行授权范围内,对不良资产进行运作。银行内部的风险管理机构则负责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和支付上移风险资产的财务核算。银行可以视自身情况,将不良资产回收到二级分行或者一级分行集中处置。
三要引入信托处置模式。银行可以与资产公司开展合作,把一些未经剥离不良资款委托给资产公司运作,依据信托法分享利益、共担风险。
(三)坚持实施债转股
债转股,事关涉国企脱困,必须坚持实施。几年来实践的效果未达预期值,究其原因,一是由于国家对实行债转股企业的范围和条件都做了限制,债转股只能是暂时减轻银行不良贷款的压力而无法达到总体降低风险水平的目的;二是没有给企业带来真正的现金流;三是债转股过程基本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争和市场定价机制的介入,只是一刀切地在资产公司和企业之间完成交易,导致交易的低效率性和道德风险。这些原因,从根本上说,在于债转股的成本与收益在不同主体间不平衡,中央政府和资产公司单纯承担成本,而地方政府、转股企业和银行单纯受益。所以,必须设法统一各个主体的成本和收益。
第一,中央政府要在新增收益的基础上追求债权清偿最大化,树立一个长远目标,以彻底改善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为着力点,而不仅仅在账面上实现国企三年解困目标为出发点。
第二,要在制度上激励资产公司发挥主导作用。规定资产公司通过债转股使企业资产增值的,可以取得一定比例的收入,对照投资银行职员和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水平,提高公司从事债转股的职员的'报酬。同时,资产公司要提高投资银行业务能力。
第三,中央政府要利用自己的权威解决资产公司运用市场手段解决不了的问题,督促地方政府接收非经营性资产,减轻企业负担;督促地方政府转变政企关系,落实转股后企业的自主经营权。
(四)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将金融机构或其他企业持有的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的现金流的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其风险与收益进行重组,以原始资产为担保,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行为。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金融创新的一个新亮点,起初主要是用来盘活银行流动性较差的资产,后来在不良贷款处置方面也起到了重要作用。由于其能够将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信贷资产由表内移至表外,从而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故被理论界视为是解决银行不良资产的最佳途径。
以往,受不良资产品质的限制,我国实践中较少实施资产证券化措施。应当看到,当前我国具备了实施资产证券化的一些有利条件:一是社会资金充裕,居民储蓄高达10多万亿元,特别在物价上涨情况下,出现了负利率,需要新的投资渠道。三是金融业加入世贸组织保护时间越来越短,银行业面临着开放和不良资产双重压力,证券化的低成本和高透明度更容易吸引外资,从而为资本市场开放提供一个支点。因此,我们应当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及时解决法律、税收和市场等方面的障碍,积极推进资产证券化。前不久工商银行启动的宁波分行20亿不良贷款证券化项目已经开始在这方面进行积极的尝试和探索。为解决未来现金流量的问题,可以考虑先以部分优质贷款和部分不良资产组合为担保资产池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或采取优先+次级结构化发行的办法。另外,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分层计划的成功发行在某种程度上也回答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可行性问题,在证券化相关法律出台前,银行可以信托模式作为试点的基本方式。
(五)加快培育不良资产市场体系
首先,引入“超市式”营销。处置机构可以在营业地设立专门的对外场所,集中展示各类是不良资产,提供标准化交易合同,以满足投资者需求,使不良资产的“买卖”式处置转变成为一种商业营销运作。
其次,要推动建立区域性不良资产交易市场。各省要培育和发展产权交易中心,也可根据长三角、珠三角、京津环渤海等区域经济特点建立起跨省的产权交易市场。
第三,发展相关的多层面市场。在新的国内外资金交流格局下,金融不良资产市场应引入多种形式和资金的管理和投资活动,特别需要发展与不良资产交易和价值转换相关的资本市场、产权市场、金融债券市场、房地产二级市场和抵押品市场。
第四,促进招投标、拍卖、信托、租赁、信用评级、评估等行业的发展,为不良资产交易和投资活动中开发新工具提供优质的中介服务。
此外,处置机构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不受时空限制的网络交易系统,通过内部联网,将各分支机构联成一体,四家资产公司合并后,联成一个网络,发挥资源共享效益。
(六)放宽引进外资
当务之急是要抓紧解决配套政策,营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鼓励并引导外资按市场原则参与不良资产的处置。
1、放宽外资准入。重新审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外资参与不良资产重组与处置的,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可以适当地网开一面;限制类范围可适当放宽;规定须由中方控股的项目,适当放宽股比限制。开展境外机构与资产公司及银行合资设立专业资产管理公司或相关基金的试点,允许国有资产公司直接以债权出资设立合资资产管理公司,制订方便合资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出境以及相关对外担保的相关政策。
2、减少审批层次,简化报批手续。外资通过收购资产公司的股权、债权、实物资产等方式参与企业重组的项目,在财政部门认可评估的基础上,由资产公司自行与外商签订有关文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外商即可办理工商、外汇、税务、海关登记等手续。免去现行可行性报告和合同章程等多个部门报批的手续。
3、对资产公司核定一定外债额度,专项用于满足向外资转让不良债权的需要。在核定的外债额度内,由资产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定,自行与外商签订有关法律文件后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外债登记,同时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4、减小双方的资产价格分歧。国际投资者由于缺乏对我国不良资产风险的准确判断,会对不良资产的评估采用很高的风险调整折现率,致使双方对资产价格的分歧过大。对此,可以尝试采取合资合作处置和结构化出售(卖方保留部分风险和收益分配权),同时应按照市场原则,遵循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
5、简化国有资产尤其是国有股权转让过户的审批程序。
6、适当扩大优惠政策。如放宽现行外商投资比例达到25%以上方可享受外商投资企业优惠的限制,部分或全部享受资产公司及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有关优惠政策,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方面给予一定税费优惠并简化程序,等。
(七)健全有关法律法规
首先,修改和制定有关民商事法律。实践中,银行涉讼案件,银行败诉的也占相当大比例,这其中与现行法律缺陷不无关系。如法人主体、诉讼时效、抵押制度等不完善,往往成为债务人“合法”逃废债务的祸根,要抓紧修改和制定民法、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民事诉讼法等可能涉及银行的民商事法律。其次,针对执行难问题,赶紧出台强制执行法,解决法院执行措施少、秩序乱、司法没有权威等问题。()第三,现行的企业破产法,针对全民所有制企业,带有浓厚的计划色彩,已远不适应需要,应当尽快制定统一的、市场化的破产法,确认债权人在企业破产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第四,资产公司应当积极开展调研,对现行国务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提出完善意见,提交全国人大制定有关金融不良资产处置的特别法。第五,对开展债转股,证券化、引进外资等业务创新中,碰到的法律障碍问题,应当适时总结,提出制定或修改意见。
(八)稳定推进各项宏观体制改革
改革金融体制,增强银行活力,提高人员素质,引入激励制约机制,避免道德风险。改革国企和国资管理体制,重组国有资产,促进国企扭亏,提高清偿能力。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外商投资和外汇、外债、涉外担保管理体制,破除外资准入障碍。改革财政税收体制,增加财政收入,提高国家调控能力。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甩掉职工安置负担,促使转变不良资产重置中政府主导的扭曲方式,实现债权人主导、市场化操作。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独立,在司法防线上治理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同时保证司法公正与效率。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转换政府职能,避免政府不当干预,同时提高行政登记、许可、监管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能,提供优质的公共产品。
篇3: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不良资产两种处置模式评析
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不良资产两种处置模式评析
资产管理公司处置和盘活不良资产时,需区别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以“协议权力转让”为代表的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自上而下”模式和以“绿色退出通道”为代表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自下而上”模式,是比较成功的两种模式.这两种模式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相应对策,对我们有很大的启示.
作 者:徐荣梅 作者单位:河南财经学院,河南,郑州,450000 刊 名:金融理论与实践 PKU英文刊名: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年,卷(期): “”(10) 分类号:F830.45 关键词:资产管理公司 不良资产 处置模式篇4:集中处置创新机制多法并举经营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集中经营的
集中处置创新机制多法并举经营不良资产--对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集中经营的若干建议
银行不良贷款问题,已构成目前困扰我国经济、金融的最大难题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剥离银行不良资产等重大举措,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都在各出新招,处置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资产质量,迎接加入WTO的挑战.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实行不良贷款集中经营,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和再创新.
作 者:胡良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南昌,330008 刊 名:武汉金融 PKU英文刊名:WUHAN FINANCE MONTHLY 年,卷(期): “”(3) 分类号:F832.33 关键词:篇5:试论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试论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与对策
“人才是最重要的资本”“人是管理的第一要素”己成为大家的共识。但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实践中,可以说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仍然处在起步阶段。加入wto,外资银行纷纷挺进中国后,首先引发的将是一场“人才大战”。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业如火如荼的竞争中,将同时面临国内商业银行和更多外资银行抢夺人才的严峻形势,人才竞争己成为一个首要面对的重要问题。因此,国有商业银行在人力资源管理配置与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有着许多崭新的课题,亟待我们共同来研究和面对,这必将对国有商业银行未来业务的创新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现状之一:与中外银行争夺人才方面
(1)外资银行的竟争优势主要体现在:财务优势、体制优势、网络优势、经营优势和创新优势。外资银行在中国拓展业务,由于对国情、民情不熟悉,唯一可走的捷径就是实现管理人员的“本土化”。因此,他们对熟知本地业务、市场信息以及公关技巧的国有商业银行管理人员的需求最为迫切,外资银行以其竟争的优势大量吸纳国内银行的优秀人才。具体通过三个方面来吸引人才:一是以厚薪酬吸引人才;二是以提供海外培训机会吸引人才;三是以经营管理优势吸引人才。
(2)而国有商业银行由于政策、制度、效益和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原因,短期内难以用外资银行这三个吸引人才的办法来挽留人才。随之而来的是国有商行的部分人才、客户、市场资源的流失,并使与国外商行相比,原来就存在员工总体素质相对较低、拔尖人才缺乏的国有商业银行面临困境。因此,应从战略高度审视人才流失的隐患,它己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关系到国有商业银行生死存亡的重要问题。
(3)同时也应看到,在争夺人才方面,国有商行也有自身的优势和有利条件,譬如:国有商行在长期的发展中培育和建立了一支素质过硬、能征善战的干部员工队伍,正是他们以无私的奉献精神和对事业的执著追求,推动着国有商行不断朝着预期的目标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并在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凝聚人才、培育人才、吸收人才的宝贵经验,这为今后国有商行的人才建设奠定了厚实的基础。随着国有商行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的逐步提升,也可通过内部工资和收入制度的改革,以及优化用人环境等措施,使外资银行挖掘人才成本加大,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留住关键人才。
现状之二:员工管理方面
(1)招聘需求计划的制定带有经验色彩,单位人事部门仅凭个人经验、人员数量、学历及专业情况确定人员需求,这就难以保证招聘的人员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2)员工调配仅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出发,较少考虑员工个人对岗位配置的意愿。
(3)由于缺少明确的岗位说明和员工跟踪制度,员工和用人单位彼此缺少了解,致使岗位配置带有一定的主观性。
(4)不能有效控制用人单位的人员扩张,导致有的单位、部门(岗位)忙闲不均。
现状之三:工资分配方面
(1)主要考虑人的因素,而与员工从事的岗位关系不大,忽略了岗位差异。
(2)行员等级工资的档次差距过小,不能根据市场调整,忽视了地区差异和市场差异,从而导致各种其他名目的分配。
(3)效益工资分配中,专业技术职务级别的工资上升空间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4)效益工资分配只体现了行与行之间的工作绩效,与员工个人的工作实绩挂钩较少。
现状之四:晋升机制方面
国有商业银行晋升渠道总体说来空间较小,基本上只有单纯的行政管理职位,并且每个渠道由于工资分配的原因,实际上基本都归集到行政职级一条渠道上,如行员等级大都受到行政职级的限制较大,不利于鼓励专业人员的发展,不利于形成知识管理的文化。
现状之五:考核机制方面
(1)考核标准不明确。缺少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岗位说明书,使得考核标准模糊不清,从而使考核结果未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员工的工作实绩。
(2)考核方法缺乏科学性。目前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都采用单级考核办法,即由人事部门按照考核指标,为各科室扣分,再以会议形式协调考核结果,最终由行长裁决。这种考核办法忽视了与被考核对象相关科室的意见,难以保证考核结果的全面与公正。因为银行业务开展是由科室直接协作完成,相关科室对考核对象日常工作的好坏情况往往最有发言权。
(3)考核透明度不高。人事考评透明度不高,加重了员工对考核的不安心理,特别是对考核结果的解释与反馈工作做得不够,失去了考核的教育激励作用。
现状之六:培训机制方面
(l)培训模式注重银行组织目标需求,而对员工个人发展考虑较少。一旦员工的个人发展与组织的安排发生冲突时,往往是个人服从组织,因此员工的工作热情与创造力难以发挥,不能采取主动而积极的态度,最终影响培训的效果。(2)培训内容比较注重技能培训,而对员工素质培训和潜能开发培训相对较少,特别是对中、高层次的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不够。
(3)培训效果评价体系不健全。目前国有商行培训中唯一的效果评价就是考试,这种方法也由于不受员工欢迎而较少采用,极少开展培训后跟踪考察,培训效果的反馈机制不健全。
现状之七:内部控制方面
(1)国有商行内部控制是根据业务流程,确定每一个风险控制点,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控制和检查,其核心控制要求是职责分离。目前,大部分银行的营业网点配置7名左右工作人员,储蓄所配置5名左右工作人员,随着网点经营业务品种逐渐增加趋势,例如:汇票业务,各类代理收费业务,一卡通,现金管理,划转,业务咨询服务,以及外出揽储吸存等等,既增加了网点业务工作量,也增加了网点机构风险控制点。
(2)根据内部控制的要求,国有商行基层网点要根据业务品种的不同,各个环节必须按规定做到分人分岗。然而,目前国有商行的人力资源配置,还停留在主要按业务量定编定岗的方式上,很多银行比较重视中层干部的配置,对基层网点的人力资源配置与基层网点内部控制的关系不敏感,或重视不够,往往出现增加了业务品种,基层网点却没有能按照内控制度的要求在增加的风险环节上合理配置有关人员,结果出现了混岗操作,一人多岗,监督检查走形式等问题。
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管理的上述现状,以及国有商行在经营效益等方面存在的不利因素,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在人才方面的对外竞争实力,从而导致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人才流失的现象日趋严重,呈现出二高一低的趋势:一是人数逐年升高;二是年纪轻、高学历的占比较高;三是辞职人员行龄普遍低。辞职人员的去向主要是小型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三资企业等。笔者以为,国有商业银行要加速人事制度改革的进程,与时俱进,完善用人机制,优化用人环境等相应对策,留住优秀人才,吸引优秀人才。
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的几点对策
对策之一: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
人力资源管理不只是停留在“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上,而是有其自身实践性很强的管理内容,要在全行人力资源取得、开发、保持和利用等方面,有一整套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的政策、办法和措施。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向国际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靠拢。不能简单地将人力资源管理等同于人事管理,更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干部管理,固然这些都是人力资源管理开发的重要内容,但现代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管理有其自身特点。
(1)全员性。每位国有商业银行员工都是人力资源开发管理的对象,通过对员工的职业设计和工作技能、工作态度的开发管理,国有商行将最大限度地拥有合格员工,并在适合的岗位上发挥工效,为人才发挥足够的空间和机会。所有员工都服从于银行组织目标需要,服务于银行组织目标。
(2)全局性。人力资源管理并不单纯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专项职能,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是负责制定、出台全行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程序、办法、措施,以及负责其他管理部门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技能培训、规划、协调的综合部门,而其他业务管理部门才是真正的人力资源管理主体,发挥着关键的主导作用。这是因为各业务管理部门,最清楚本部门的工作岗位责任、岗位结构,熟悉未来员工配备需求和工作技能的具体情况,对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开发、激励方案最有发言权,所以各专业管理部门对下属人力资源管理享有责无旁贷的责任。
(3)全程性。人力资源作为一种可再生资源,由于在劳动力耗费――劳动力生产――劳动力再次耗费――劳动力再生产的循环过程中,其知识、智力、技能,在开发、配置、使用中都有一定的时效性。开而不用则有可能退化、荒废,造成人力资源不断相对贬值,需要员工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得到开发、培训,及时使用。
对策之二:设计人力资源配置方案
(1)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基本假设就是,国有商业银行有义务最大限度利用员工的能力,并为每一位员工都提供一个不断成长,以及挖掘个人最大潜力和建立成功职业的机会。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规划分战略计划和战术计划两个方面。人力资源规划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关键性部分。如果规划制定得很糟糕,国有商业银行就可能或缺少足够的员工,或者反过来,由于人员过多而不得不大量的裁员,总之国有商业银行就会由此遭受到各种人员配置问题的困扰。适时、适地、适量地提供人力资源以满足组织和工作的要求,是最经济地使用人力资源的本质要求。
(2)国有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制定一个系统的、周密的人力资源开发战略,包括:1、本行的人才有多少?人才的界定不要拘泥于概念化、程式化,只要对本行未来发展有用即为人才。2、人才缺什么?要因人而宜有针对性地进行补课培训。3、人才缺多少?找准缺口在哪?是从大学毕业生中引进?还是高薪从其它单位聘用?或者从相临专业培养?4、人才哪里来?要确定来源。5、怎样留住人才?就是要制定好的政策,人尽其才,委以重任,动之以情,留人留心。6、人才怎样发展?使用激励手段,使所有在职人员,从一般员工、部门经理、到各级行长都应该有一个定期的学习计划,通过长期岗位培训和定期教育,建立适合本行特点的人才库,为国有商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3)目前,国有商业银行都在算效益帐,多一个人多一张嘴,少一份收益,在人力资源配置上,往往还只抱着按业务量定岗定员的老观念。这些观念:一是没有从现代商业银行管理要求和银行业务内部控制要求入手配置人力资源,存在人力资源配置上的风险。麻雀虽小,五脏齐全。国有商行的人力资源配置必须转变观念,对绩优网点既要按业务量定岗定员,还要根据业务品种和内控要求合理配置人员,降低银行经营风险;对绩劣网点要根据实际情况坚决进行撤、并、迁。二是没有算对效益帐。多一个人多一帐嘴,少一份收益,这种观念可以说“对”,也可以说“不对”,说他“不对”是因为多一个人多一张嘴,未必少一份收益,这要看你怎么配置人力资源,是否做到按岗位用人,按岗位支付人员工资。
(4)现在很多国有商行存在人力资源的高消费,一律要进本科生,这些人进行后大多数去做了会计员或储蓄员,而会计员和储蓄员的工作实际上只要中专生就可以了,按现行制度做法,选择本科生的成本肯定高于选择中专生的成本。举个例子:在国外餐馆洗盘子,老板不会因为你是博土生或是硕土生就多付给你一分钱,个中道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但往往没有在实践中运用罢了。所以说,只要钱花得得法,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处理好个体人力成本与全部业务成本的关系,满足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的人力资源配置方案是会有的。
对策之三: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
(1)推行年薪制和绩效报酬制。加强人才建设,稳定人才队伍,其核心是充分运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动机制,关键是尽快实现人才价值的市场化。在国有商业银行致力于逐步缩小与国外质优银行差距的竞争,人才价值得以市场化、得以货币化、得以期权化是一个总的发展趋势,这是已经被国外成功商业银行所证明了的客观事实。为了做到用“适当的利益留人”: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可考虑在经营者和一定的管理层级中试行年薪制,实行年薪制,有助于激励高层次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二是在员工中推行绩效报酬制。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不同的岗位,待遇不一样。
(2)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精减后线管理人员,把部分人员充实到业务第一线,改变后线人员比例过大的情况;改变对国有商行费用开支的计划管理方式,把费用开支由总额控制改为比例管理,且可把人工费用和业务费用合并使用;适当拉开内部分配差距;对容易引起人才流失的岗位实行特殊津贴,尽量缩小这些岗位的收入与外资银行的差距;对那些的确有特殊贡献,影响本行发展的关键性人才不妨予以重奖;确定员工薪酬和奖励办法,把员工收入与个人表现挂起钩来;设立行政岗位和专业岗位两套薪酬标准,专业人才特别是高级专门人才的报酬要率先实行随行就市;在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并成功上市之后,按照国际性大银行通常的做法,给员工特别是中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一定数量的认股权证,既可提高他们的收入,又可使员工更加关心银行的长远发展;为员工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3)建立多元化的福利待遇。福利待遇一般与员工的工作奖绩效不直接挂钩,具有稳定性,属于保健因素,福利不当也容易引起员工不满。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基本上是无差异的供给,客观上不能够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应仔细分析员工的需求,制定出各种福利待遇的组合,由员工自主选择,满足员工的不同需要。分配的形式应多样化,不仅仅是货币形式,也可以是提供智力资本培养的机会。
对策之四:建立开放式的激励机制
建立开放式的激励机制,激活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拥有一套相对科学、完整的调动和激发员工在本职岗位上,发挥积极性、创造性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和实施措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所有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加他们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便更好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把员工的职业行为引导到商业银行既定的'组织目标上来,消除与组织目标不相适宜的,有可能带来负面效应的消极行为。国有商业银行在立足于目前员工的分配、考核和激励现状基础上,在产权制度、内部治理机构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应逐步建立起一套公开、透明、连续的激励机制。具体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对各级管理者普及现代激励理论的应用技能,让各级管理者熟练掌握和运用激励的需求原理、期望原理和公平公正原理。准确分析、了解下属员工的主观职业动机、心理需求和思想状况,因势利导,尽可能满足员工正当的需求,特别是自尊、自我发展的高级需求。善于科学设定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考核办法,鼓舞士气,激发斗志,迎合员工的上进心,激发他们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公开透明的激励规则下,合理引导所有员工自愿朝着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目标而努力。本着对所有员工机会均等的原则,克服厚此薄彼、盲目攀比的不合理现象,以免造成员工的心理落差,挫伤多数员工的积极性。
(2)激励手段上必须多样化,做到精神鼓励与物质刺激相结合,正面奖励与负面处罚相统一,既不能只讲贡献不讲报酬,也不能只讲金钱不讲风格。在市场经济经营环境中,要足够重视物质利益激励的普及面和力度,合理构造员工工资、现金奖励、期权奖励、保险福利、其他福利在员工总收入中的比重结构,逐步加大与绩效考评挂钩的奖金收入份额,形成全员参与“跳起来才能摘到桃子”的激励机制,变“相马”为“赛马”。
(3)要注意研究本行、本单位的激励机制与同系统以及所在地的其他竞争对手的激励机制,在先进性、适用性和科学性等方面存在的各自特点。在现有财务收入分配的框架范围内,用足政策,完善相关的激励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的经营理念,真正把人力资源作为商行的第一资源来经营管理,进而使人力资源管理更具有战略性、整体性。
对策之五: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
(1)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形成尊重人的心理氛围。人力资源是世界上最为宝贵的资源,是一切资源之首,是事业发展的基石。根据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的心理需求原理,成年人一个典型的心理特征是渴望得到别人的尊重,包括人格的尊重,创造的尊重,劳动成果的尊重等。要通过有力的宣传和教育,在国有商业银行上下形成一种以人为本、尊重人才、尊重员工的氛围,营造具有时代特征的企业文化,给员工以物质和精神双赢回报。
(2)建立一个员工个人发展与组织目标相协调的机制。国有商业银行企业文化是全体员工衷心认同和共有的企业核心价值观,其形成和发展过程,需要全体员工“灌输”。要建立多种渠道,及时让员工了解国有商行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举措。让员工理解和了解本行的目标,使自己个人的发展目标与国有商行目标相吻合、相协调,从而将自身的利益与商业银行的利益融合在一起,增强其自豪感和责任感。在这种企业文化下,员工能感受成功的幸福,能自觉开拓创新,敬业尽职,国有商业银行事业的成就感有助于留住人才。
(3)培养团队精神,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国有商业银行所提供的服务是各种知识的凝结,这就要求员工之间要进行互相协作;而管理者创造价值的途径,是依靠与员工沟通协调而进行的。此外,任何部门的工作都离不开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和努力。由此得出,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人际关系表现出来的,是一种相互协调、相互奋斗的企业凝聚力,是一种相互信任、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所以,强化国有商行的团队精神至关重要,它是国有商行赖以成长的丰厚土壤。
(4)优化群体结构尤其要防止四种情况:一是防止核心低能,在配备领导班子一把手时,要坚持高能为核的原则,选择高势能的人才做一把手。拿破仑有一句至理名言:“狮子领导的绵羊部队,能打败绵羊领导的狮子部队”。二是防止方向相对,尤其是领导层,如果方向不一致,领导彼此之间有矛盾、有分歧、不团结,下面就有可能“站队”,整个单位就成为一盘散沙,无凝聚力可言,只有方向一致了,才能形成整体合力。三是防止同型相斥,同型相斥指同一种类型的人相互排斥,要提倡异型组合。四是防止同层相抵,同层相抵是指年龄相仿、水平相当的群体力量相互抵消,要提倡异层组合,无论是领导班子还是员工队伍,年龄和水平要拉开档次。惟有如此,才能构成一个单位或部门和谐的人际关系。
对策之六:强化培训,提高素质
培训不仅可以培育人才,更是凝聚人才、促进人才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国有商业银行的培训工作应突出三个重点:
(1)突出员工开拓创新素质培训,大力开展现代商业银行的创新教育。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之源。国有商业银行要在激烈的中外银行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加强员工开拓创新素质的培训。开拓创新的素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具有强烈的创新意识,包括创新的意向和兴趣、积极性和正确的创新动机;二是具有出众的创造才能,包括能产生新设想的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新产品的实践能力。培养开拓创新素质的途径:一是渗透式的教育,把创新素质教育渗透到日常性的思想工作之中,培训教育之中;二是专门的教育,主要是开设专门的课程,如创造心理学,创造能力强化训练等。要把开拓创新能力列入领导干部和员工考核的内容之中,着重考核创新的意识、创新的才能和创新的成果三方面。
(2)突出高级管理人员素质培训。在金融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今天,国有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十分繁忙,但忙于事务性工作较多,战略性思考方面不够,长此以往,将影响业务发展后劲。应根据每个人的特点、特长、从事工作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有组织地安排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工商管理及新的金融知识、新的管理知识和新的科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达到更新其观念、充实其知识、提高其能力的目的,以适应金融业激烈竞争的需要。
(3)突出员工个人的需求,注重培训的实际效果。每年底由职能部门对本行员工个人的培训需求和意向进行一次书面调查,然后进行分门别类的汇总,并于下一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实施。这种由个人提出需求,由组织实施的培训增强了学习的动力,由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针对性强,真正起到了缺什么补什么的作用,其效果不言而喻。也可充分利用商业银行的内部网,进行在线培训,将不同的培训课程载入本行内部网络,鼓励员工在职、在岗进行自我培训。
对策之七:建立人力资源的会计核算
(1)世界高新技术革命和进步的浪潮,已把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从自然资源竞争、资本资源竞争推向人力资源竞争。对于国有商业银行来说,面对日趋激烈的金融竞争,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已成为其发展的关键制约因素。因此,应尽快建立一套真正科学的国有商业银行人力资源及劳动生产率的核算与测评体系。
(2)大家知道,人力资源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投入的人自身的力量,也就是人在劳动活动中运用体力和脑力的总和。人力资源或称人力资产,是国有商业银行拥有或支配并使用的各种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是将商业银行中“人”的因素加以资产化处理,而视为商业银行的一项最重要的资源或资产。在社会资源一定的前提下,商业银行只要有了高素质、高质量的人力资源,就会取得、利用和创造其他资源。
(3)人力资源会计核算是对人力资源进行计量和核算的一种会计程序和方法。为了正确核算人力资产和劳动者权益,全面反映人力资源信息,其目标是将商业银行的人力资源变化的相关信息,提供给国有商业银行管理部门和银行外部信息使用者。人力资源会计的核算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人力资产核算和劳动者权益核算。应设置以下几个账户:1、“人力资产”账户;2、“人力资本”账户;3、“人力资产累计折旧”账户;4、“人力资产成本费用”账户;5、“人力资产损益”账户。
(4)在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中,人力资源会计核算不仅要反映国有商业银行为了取得和开发人力资源而发生的成本,而且要反映出人的智慧与创新能力和产出价值等计价问题;不仅要充分计量人力资源的价值,而且要从根本上明确人力资源的智慧和创新是银行生存与发展的资本和财富,从而帮助国有商业银行管理者确立员工在商业银行中的地位,明确员工的权益,从根本上解决和调动作为知识载体的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篇6:商业银行飞机融资模式分析论文
商业银行飞机融资模式分析论文
长期以来,中国航空运输业持续的快速增长令世界航空业惊叹。根据波音公司预测,至2030年中国将需要5000架新飞机,价值6000亿美元,中国将成为美国以外的全球最大飞机市场。在此背景下,在未来数十年里,国内商业银行发展飞机融资业务将面临难得的市场机遇。飞机融资是指航空公司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商业银行的金融手段和一定的法律程序,来满足飞机采购资金的需求。作为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飞机的价值昂贵,航空公司仅靠自身积累是很难扩充机队规模、发展壮大的。因此,寻找和开拓合适的融资模式和渠道,一直是影响航空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因素。除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采购以外,目前国内航空公司飞机融资模式主要包括境内直接贷款、出口信贷、融资租赁、经营租赁、税务融资租赁和转贷款等。笔者拟对现阶段我国飞机融资的主要模式以其特点进行比较和分析,以期对商业银行开展飞机融资业务和航空公司选择合适的融资模式提供参考。
境内直接贷款
国内航空公司可采用简单的贷款模式,以飞机作为抵押,向国内银行申请贷款来进行飞机采购。该模式的特点是融资结构简单,交易环节少,贷款文本简单,交易费用少。对国内航空公司来说,这一融资模式的优点主要是:融资时间短,可以节约法律咨询成本。但该模式也存在以下问题:不利于改善航空公司的债务结构,有可能影响航空公司的综合信用评级和后续融资能力;融资来源依赖境内银行贷款,受国家和银行信贷政策影响较大。对贷款银行而言,通过该模式可以直接获得飞机第一抵押权和保险权益转让,贷款风险相对较低,但因占用银行自有资金且融资期限长,这类融资会对银行信贷资金有较大压力。
出口信贷融资
出口信贷作为政府参与的一种贷款形式,是政府干预经济的重要手段,为支持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所有的工业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设立了官方出口信贷机构,专门办理出口信贷和出口信贷保险业务。
目前,飞机融资方面的出口信贷支持机构主要为美国进出口银行和欧洲出口信贷机构。一般情况下,美国进出口银行和英国出口信贷担保局主要为美国波音飞机提供出口信贷支持,欧洲出口信贷机构主要为法国空中客车提供出口信贷安排。
该融资模式有以下主要特点:飞机价格的85%及出口信贷机构的担保费由出口信贷银行提供融资,出口信贷机构为贷款提供担保,飞机价格的15%由商业银行提供融资;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建立信托,委任担保受托人;担保受托人代表所有贷款人运用款项及执行担保;需要具备“双重保证”条件――飞机抵押权和国内银行的担保。
这一融资模式对境内航空公司来
说,优点主要包括:在出口信贷机构的担保下,相对容易获得境外商业银行的贷款资金;可以获得优惠的贷款利率。
不利因素主要包括:融资过程、结构比较复杂,融资所需时间长;交易费用高;资金安排方面不灵活,出口信贷贷款必须在规定年限内还清,无定制还款计划;“双重保证”加重了航空公司负担,清偿全部债务前飞机产权不属于航空公司,而且还必须给国内担保银行提供反担保。对出具担保函的国内银行来说,不占用银行自有外汇资金,但是不能直接享有飞机的抵押权,担保收益往往也不高。
融资租赁
飞机租赁基本分为两种:一种是融资性租赁,另一种是经营性租赁。飞机融资租赁方式一般是由航空公司等在开曼群岛这类避税港注册一家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出租人在法律上享有所有权,但实质上飞机所有权的风险和报酬已向航空公司转移,是具有融资和融物双重职能的一种租赁方式。航空公司选定机型,与飞机制造商谈判确定使用的飞机。出租人出资购买飞机,具有所有权,飞机由航空公司使用。出租人收取租金,对飞机的检验、交付、维护、使用以及经营中的风险不负责任。
该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包括:航空公司购机合同须转让给特殊目的公司;
特殊目的公司购买飞机,并作为法定的飞机拥有人将飞机出租给航空公司;特殊目的公司必须作为借款人;飞机租金的.支付必须与贷款的分期还款相匹配;
一旦贷款全部偿还,飞机的法定所有权将转让给航空公司。
一般航空公司(承租人)需要在租期开始时支付飞机价值15%左右作为首期租金,这样就导致初期的投入比较高。另外,我国对于融资租赁飞机的审核批准程序也较为繁复。对交易各方来说,飞机融资性租赁业务法律文本较为复杂,除了贷款协议、租赁协议、抵押协议、保险权益转让协议以外,一般还包括购机合同转让协议、各方参与协议、信托协议、权益转让协议、飞机引擎质量保证协议以及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的相关法律文件等数十份协议,涉外融资文本一般采用英文,适用国外法律,相关的交易费用也比较高,融资过程比较长。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即航空公司(承租人)从飞机租赁公司(或直接从飞机制造商)选择一定型号、数量的飞机并与飞机租赁公司(出租人)签订有关租赁飞机的协议,在一定的财务或保证金保证下,按期交付租金以换取对飞机的使用权。
这种租赁的租金比较高,租期比较短,通常不超过几年,租金一般按月或按季交付。此外飞机的日常运行、维护费和保险费也是由租用人支付的,租赁到期时退还飞机。租期结束后,以未融资余额的未来值为基础,由承租人选择飞机续租、留购、退租。
经营性租赁又可分为干租、潮租和湿租。干租又称光机租赁,只租飞机不包括机组人员和飞机备件。承租人必须自己提供机组、燃油,甚至自己提供维修服务。潮租是指在干租的基础上加飞行员。湿租是指在潮租的基础上加空勤人员,除了出租飞机外还为飞机配备机组人员,提供维修等服务,航空公司可以节省大量生产准备投资。
从经营策略角度考虑,目前航空公司引进飞机有必要保持一定比例的经营租赁飞机。开展经营租赁飞机对航空公司的好处主要有:可以改善航空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和财务状况;解决了购置飞机资金不足的困难。航空公司不需一次投入大量外汇资金即可享有飞机的使用权;简化了航空公司引进飞机的手续;具有生产经营的灵活性,航空公司可及时引进飞机,满足运力的需求,迅速扩大航空公司的资产规模;具有技术上的灵活性,航空公司不承担飞机技术落后和残值风险,可引进使用新一代的飞机,保持整个机队的年轻化及技术安全最优化;促使航空公司更加注重经济效益。
法式税务融资租赁
税务租赁融资是通过租赁中的投资抵扣、加速折旧等政策手段,在保障银行收益的同时,降低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融资成本。税务租赁融资通常运用在国际市场中飞机、船舶及其他大型设备融资中。法国税务租赁是法国银行利用本国税收政策的优惠,通过注资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作为借款人和出租人,同时将税收上的优惠让利给航空公司,从而达到降低航空公司融资成本的目的。
该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特殊目的公司及其母公司必须注册在法国;欧洲地区以外的银行不得给特殊目的公司提供贷款,境内银行只能以次级参与的方式与欧洲银行签订次级参与协议认购贷款份额。其中,特殊目的公司的融资来源通常包括:商业贷款、资本金和预付租金。一般在租赁期前4年,承租人(航空公司)不得提出提前还款再融资;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航空公司)有固定价格的飞机购买权利。
对航空公司来讲,该模式的优点在于融资成本低,可以同出口信贷、境内直接贷款等其他融资模式相结合。不过,该模式也有明显的缺点:交易主体多,结构复杂;审核批准程序繁复;融资协议数量较多;承租人(航空公司)需承担因法国税法政策变化导致融资成本增加的风险;法律费用高;对航空公司再融资期限有约束。
飞机融资转贷款
飞机融资转贷款,是指中资银行总行向出口信贷贷款行筹措出口信贷资金,通过分行转贷给航空公司,航空公司以贷款购买飞机并将飞机抵押给中资银行。出口信贷支持机构为出口信贷贷款行提供担保,融资金额至多为飞机价款的85%。
该融资模式的主要特点是不需要设立特殊目的公司(即出租人),航空公司直接成为飞机产权的所有人,飞机抵押给转贷的中资银行。在经济性方面,转贷方式保留了利用出口信贷获得较低利率的优点,航空公司无需给国内担保银行提供反担保,减少了担保费用,而且通过转贷避免了利息预提税,从而降低航空公司的成本。该模式贷款结构简单,整个转贷行为适用中国法律。对国内银行来讲,不占用银行自有资金,转贷的综合成本也能接近现汇贷款。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直接贷款、出口信贷、融资租赁、经营租赁、法式税务融资租赁结构、转贷款等飞机融资模式各有利弊,它们都有各自的运用机会和市场地位,国内航空公司均在不同时期采用过这些方式引进飞机。商业银行在各类融资模式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充当高级贷款人、安排人、代理人、参与人、担保人等不同角色。航空公司也可以根据自身财务状况、机队发展规划及宏观环境等,综合资金成本、交易成本、税收负担、办理手续及审批程序的繁简、能否改善债务结构等因素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模式相组合来引进飞机。商业银行应当基于对客户需求的分析,综合融资收益、风险、客户信用、审批难度、专业经验等方面因素,灵活运用现有融资模式,同时不断创新产品,为航空公司提供优良的飞机融资业务服务。
篇7:利率市场化及国有商业银行的对策分析
[摘要] 当前,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到最关键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阶段,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利率市场化可能带来的冲击,加快构建利率定价与利率风险防控机制与体系,提高应对利率市场化环境的能力。
[关键词] 国有商业银行; 利率市场化; 对策
前言
当前,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到最关键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阶段,即逐步放开对人民币存贷款利差的管制。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12月10日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中国加入WTO五周年座谈会上透露,央行培育的“中国基准利率”将于元旦开始发布,以促进中国金融调控向价格型调控转变,此外还将进一步增加央行利率形成机制的弹性,积极、稳妥地推进利率市场化。利率市场化将对我国商业银行形成多方面的影响与挑战:银行竞争更加激烈、利率风险凸显、利差下降、利润滑坡,等等。商业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利率市场化可能带来的冲击,加快构建利率定价与利率风险防控机制与体系,提高应对利率市场化环境的能力。
一、利率市场化改革向纵深发展过程中对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的利弊分析
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对我国金融业的改革意义重大。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在人行工作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发挥利率、汇率的杠杆作用,稳步推进利率管理体制改革。提前做好这一改革给国有商业银行带来的利弊分析是非常必要的。
(一)正面因素。
目前国有四大商业银行也拥有利率浮动权,即下浮10%,上浮30%。若比照央行对农信社的政策,存款利率最高上浮50%,贷款利率可上浮50%-100%的话,这无疑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营销价格空间。笔者认为,利率市场化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至少有以下几点:
1.可以更加有效地从社会上吸收资金。显而易见,利率上浮对存款大客户的闲置资金有更大的吸引力,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的进程中,适当地把握时机应用存款利率上浮,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吸收相当数量的资金以备今后的发展。
2.可以增加获利能力。合理应用贷款利率上浮,做好存贷差的测算,能够获得更多的贷款利息收入,从而创造更多的利润。
3.可以进一步完善信贷准入退出机制。科学地运用利率市场化的杠杆,能够给优质客户创造更多收益,同时使质量不高的客户收益下降甚至无法获得收益,从而迫使这部分客户主动地加以自我改进;而风险隐患较高、低信誉度和零信誉度的客户将被迫从信贷市场主动退出。
(二)负面因素。
我国长期实行低利率管制政策,利率的变动和存贷款利差均由代表政府的央行确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没有多大的变通余地,只能被动接受,以至于形成利率波动无风险的思维定式,即使对利率波动风险有所意识也只是浅层次的。最典型的例证是以来,中央银行连续多次降息,其间包括利差的缩小,这种大幅频繁的利率调整事实上已经构成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风险。然而,据调查,银行等金融机构对频繁大幅下调利率的风险,有意识地防范和规避者却寥若晨星。金融机构这种利率风险防范意识和定价能力的缺失,使之在利率市场化后的经营面临着的冲击和压力不可小觑。可以预见,利率市场化后,利率风险将是我国金融机构经营的主要风险。
利率市场化后,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有:一是存贷款利差缩小的风险。根据国际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利率市场化后,利率的总体水平会升高,但并不意味着存贷利率的同步升高,而往往是存款利率升幅大于贷款利率的升幅,造成利差缩小,商业银行的表内业务获利空间变窄。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仍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中间业务和其他表外业务不发达,利差收益占银行机构总收入的90%以上。因此,利率市场化后一定时期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面临着极大的经营压力。二是利率波动的风险。利率市场化意味着利率对经济变数的敏感性大大增强。经济的过热与低迷,货币资金的供求变化,通货的膨胀与紧缩,外资的大量流入与流出以及国际金融市场利率的上升与下降等因素,都会引起利率的大幅波动。商业银行面临利率波动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利率敏感性缺口风险,即来自于可重新定价的资产和重新定价的负债的不匹配所引起的利率风险;利率结构的风险,即存款贷款利率不一致或短期存贷款与长期存贷款利差波动幅度不一致所造成的风险;客户选择提前还贷或提前取款所造成的风险,等等。三是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是由银行与客户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尽管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利率管制条件下就已经存在,但是在我国商业银行改革还不到位,内控机制不健全,缺乏应有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在经济金融领域里信用缺失较严重的条件下,当商业银行获得了贷款定价权之后,一些自我约束机制差的银行为了追逐高收益,乐意将信贷资金投向愿意出高息而还款能力差的企业或高收益、高风险行业;一些不法企业故意隐匿不利于其融资的信息,以高息为诱饵,恶意套取银行信贷资金;也不排除银行工作人员与企业合谋化公为私的案件增多,从而凸显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二、国有商业银行在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新竞争格局中的对策分析
(一)确定自身的优势和劣势。
国有商业银行至少在两个方面拥有相对其他中小商业银行的绝对优势,即品牌优势和整体优势。国有商业银行的实力非常雄厚,在广大客户的心目中具有和国家等同的信誉度,大型和超大型的优质客户从心理上也更愿意和国有商业银行打交道。同时,国有商业银行遍布全国的分支机构和完备的结算网络也是中小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
国有商业银行的劣势主要表现在央行的监管力度很大,政策不够灵活,历史包袱沉重等等,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这些都是我们不得不加以慎重考虑的负面因素。
(二)应对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对策设想。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大势所趋,要在日益激烈的同业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能积极地去应对。笔者认为,国有商业银行至少应从服务、产品和管理三方面采取对策。
1.服务方面。必须看到,今后银行的存贷利差收入将逐渐减少,而中间业务收入将是现代化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国有商业银行拥有众多的分支机构和完备的结算网络,这就为客户提供了健全的服务设施。因为客户要想更多地获利,其资金的流动性也必将越来越强,我们的服务设施恰好为客户提供了这样的便利。当然,为了保证我们的服务质量高于中小商业银行,还必须在服务的内涵上不断深入,不能仅仅停留在微笑、站立等层次上。
2.产品方面。谁能够提供让客户获利的产品,客户就乐于与谁合作,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年初,央行起草了《人民币协议存款管理办法》,允许商业银行办理主动负债业务,发行大额长期存单,这无疑是又推出了一个新的金融产品。但由于该产品各商业银行均可使用,我们并不能保证应用该产品就能在同业竞争中取得优势;同时该产品利率较高,会增加银行的筹资成本。鉴于金融产品的趋同性,笔者认为,在产品上应加大组合的力度,将现有的各种金融产品进行科学的组合,对客户实施“打包式”的营销,根据客户的不同需求设计组合方式。
3.管理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总体宽裕的情况下,应科学测算自身在某一阶段的发展需要的资金量,根据自身的需求去吸收存款,对于存量资金,为避免其流失可以适当地提高存款利率,但绝不能一律将浮动范围用到极限,否则央行即使提供再大的浮动空间也没有意义,利率市场化改革也就不可能顺利进行。从这一角度来看,目前各商业银行在社会上“争抢”资金的做法是值得商榷的。为了保障长远利益,不应单方面地强调去吸收存款,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就是不应一味地以吸收存款的数量作为经营成果最核心的标准。毕竟企业要以利润为经营目标,银行也不例外,如果存款特别是“高价存款”不断膨胀,而贷款营销却不能相应增长,相反还要不断发放优惠贷款,中间业务的各种收费又往往作为对客户的优惠条件加以减免,那么银行的利润必将不断萎缩甚至走向枯竭。所以,面对利率市场化的新形势,绝不能把“吸存能手”作为优秀信贷经营者的考评核心,更不能作为唯一标准。
三、结论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必须以效益最大化来考评银行的经营管理者。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今后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主要竞争对手必将由国内中小商业银行转为实力更加强大的外资银行,因而必须彻底改变当前那种以最优惠利率去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同时把中间业务收入也当成优惠条件一同放弃的恶性竞争方法,否则不但各家银行的利润都难以保证,还会被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银行诉以违反WTO约定和不正当竞争等罪名。
应当承认,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使资金的定价体系成为商业银行的软肋。理论上,作为资金价格的利率的市场化是所有金融市场实现真正商业化运作的前提。如果不实质解决资金的定价体系问题,就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利率市场化。为了用好利率市场化这柄“双刃剑”,也为了保证这一改革的稳步进行,建立一套完善的资金定价体系是国内各商业银行绝对必要的根本对策。但要做到这一点,恐怕不是任何一家国内商业银行能够独立完成的。央行指导下的基准利率是否能真实反映一定时期内市场资金供求状况、银行同业公会如何加大协调作用及信用体系的建设等等,同样是影响到利率市场化改革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因素。
篇8:资产证券化的简述与分析
刘成江
对于企业而言,传统的融资方式主要有两种,即股权融资(增发股票)和债权融资(借入债务)。以上两种融资的方式各有其弊端,增发股票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权;举借外债则会使企业的负债率增加,改变其财务结构。资产证券化正是弥补这两种弊端应运而生的产物。法经济学的理论认为,法律制度制定的目的在于有效地利用资源、最大限度增加社会财富,也就是以法律手段促进资源的最佳配置、促使有效益的结果的产生。资产证券化的出现,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法律制度的责任在于,如何将这一融资方式纳入法律轨道,使之规范化。因而对其进行法律分析有着重要意义。
资产证券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引人注目的金融创新之一,对世界金融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资产证券化的试点也是被称为中国目前进行的最伟大的金融创新实践。本文主要从法律的视角阐述资产证券化的两大核心技术,希望通过其核心原理的论述,厘清资产证券化的运作原理。
以市场为基础的证券化融资活动包括两种证券化方式,即一级证券化(也称初级证券化)和二级证券化。 一级证券化是指资金需求者通过发行证券的方式直接向资金供给者融资,如发行股票、债券、商业票据等,即传统意义上的直接融资方式。二级证券化是指以一定的存量资产为支持,将这些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重新包装组合或分割后,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以发行证券的方式将这些资产转化成在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证券的过程。
资产证券化是上述的二级证券化,是指发起人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在未来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资产集合(法律本质上是债权)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pecial Purposev ehiCle简称SPV),由其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分离和重组资产的收益和风险,并增强资产的信用,转化成由资产产生现金流支持的可自由流通的证券,并销售给投资者的活动。资产证券化按照基础资产的不同可以分为两大类,即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简称MBs)和资产支持证券化(Asset Baeked Seeurities简称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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