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论》第:玉版论要之二(上)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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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ahahahar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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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黄帝内经素论》第:玉版论要之二(上),本文共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Hahahaharsh”提供。

篇1:《黄帝内经素论》第:玉版论要之二(上)

SW15——《玉版论要篇第十五》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SW15—D0101→Q0106‖→‖SW19—D1801‖(已迁至《玉机真脏论》)

LS60——《玉版第六十》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LS60—D0101→D1301‖→‖SW15—D0000‖迁移说明:

1、原篇《玉版》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当迁出;

2、《太素》将LS60—D0101→Q0606部份单列于卷第二十三《疽痈逆顺刺》;

3、《甲乙》将LS60—D0201→Q0606部份置于卷一第九下《寒气客于经络之中发痈疽风成发厉浸淫》;

4、《类经》置于十八卷八十九《痈疽五逆》;

5、将本篇置于《刺禁论》LS60-D1301之后,其无不可。然而帝曰:“请著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圣帝之语,焉能不从?迁入本论本位,作为前部“玉版”之论,与《玉版论要》主题相符,义理相通。

Q0101五兵:

1、《太素.疽痈逆顺刺》注:“戈、殳、戟、酋矛、夷矛等五兵矣,死之之具也。”录以奉考;

2、《内经注评》注:“古代的五种兵器。具体说法不一,如1、一弓,二殳,三矛,四戈,五戟。2、东方矛,南方弩,中央剑,西方戈,北方锻。3、刀、剑、矛、戟、矢。4、戈、殳、戟、酋矛、夹矛等。”

Q0101且夫:在句首作再说、况且解。《百度百科》:“表示下文更进一步的议论。”

D0201痈疽:痈,化脓性脓肿;疽,ju1,毒疮。 痈疽,详见《痈疽》LS81全篇所论。

D0201两热相抟:

1、《灵枢.玉版》作“两热相搏”,《灵枢悬解》卷二《玉版》作“两热相抟。”

2、据《九针论》LS78—Q0205“阴与阳别,寒与热争,两气相抟,合为痈脓者也。”可知:当作“两热相抟”,意即两股热气相抟。

Q0201圣人不能使化者,为之邪不可留也:

1、《灵枢悬解》卷二《玉版》断句作“圣人不能使化者为之,邪不可留也。”黄元御注:“圣人不能使天地自然之化以人力而为之,然而邪之在身,则不可留也。痈疽脓血者,邪气伏留,积微成大之所生也。”

2、断句从“圣人不能使化者,为之邪不可留也。”《说文》:“使,伶也。”按:伶者,令也。全句即:圣人不能强令痈脓化解,因为邪气不可久留于身。

Q0202中野:

1、《内经注评》注:“野,《说文》:‘郊外也’。”

2、中野,即荒郊野外。

Q0204遭:《说文》:“遭,遇也。”

D0301不予遭:

1、《太素.痈疽逆顺刺》作“不子遭”并注:“遭,逢也。子,百姓,帝以百姓如子者也。言不逢者,痈之有形,百姓不能逢知也。痈之有脓,百姓亦不见,为之奈何也。”

2、从《灵枢.玉版》作“不予遭”。不予遭,即不予遭遇。

Q0301十死一生:

1、《史记.孟荀列传》云:“中国名曰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于是有禆海环之,人民禽兽莫能相通者,如一区中者,乃为九州。如此者九,乃有大赢海环其外,天地之际焉。”

2、《史记》所引“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乃当时对包含关系之共识,实应为“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八。”所谓“十死一生”,正如此理。其本意为九死一生,源于上古时对起点、原点及包含关系认识尚有不足。

3、邹衍“大九州”论曰:“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及《史记》所言,可为《黄帝内经》可能成书于邹衍理论盛行年代力据之一。

D0401而后遭乎:

1、《内经校释》校曰:“《甲乙》卷十一第九下‘已’下有‘成’字,而无‘后遭之乎’四字。”

2、《灵枢悬解》卷二《玉版》作“而后遭者。”

3、从原作“而后遭乎?”即而后才遭遇医生。

Q0401功:据《说文》:“功,以劳定国也”、《周易.礼.司勋》:“国功曰功。”可知:功,即功劳。

Q0401多害:《太素.痈疽逆顺刺》注:“害,伤也。是以脓成唯须砭排也。多害者,砭排之伤,即至死也。”

Q0401砭石、铍锋:

1、《灵枢悬解》卷二《玉版》注:“砭石,石针。铍锋,铍针也。”

2、砭,砭石,即砭刀;铍,铍锋,铍针之锋也,用于破痈疽放脓血。铍,有破意。

D0601逆顺:

1、《太素.痈疽逆顺刺》注:“先有五伤,后行排者,为逆也。先无五伤,脓成行排,为顺也。”

2、逆顺,言前文痈疽之异常、正常。

Q0601→Q0605岐伯曰……是五逆也:此承黄帝“愿闻逆顺”之问,而言痈疽之逆症、顺症,即痈疽之异常和正常病态。

Q0703衄:衄,nv4,鼻孔流血。

Q0704小劲:

1、《全本黄帝内经》译:“脉小而有力。”

2、《灵枢悬解》卷二《玉版》注:“其脉小劲,肝陷而肺逆。”

Q0709欬:ke2,同咳,《说文》:“欬,逆气也。”

Q0709脉搏:

1、《内经校释》注:“《甲乙》卷四第一作‘喘’。”并译作:“脉坚搏指,为胃气已绝,真脏脉见。”

2、姚春鹏译:“脉来搏指散乱。”

Q0701→Q0706岐伯曰……如是者,不过十五日而死矣:

1、《全本黄帝内经》译:“是五逆的重症。”

2、本节五逆,乃“不过十五天而死”之危重逆症。

Q0707→Q0712其腹大胀……不及一时而死矣:

1、《全本黄帝内经》译:“是五逆的急症。”

2、《灵枢悬解》卷二《玉版》注:“此之五逆,较上之五逆更剧,是死在顷刻之间者也。”

3、本节五逆,乃“不及一时而死”之立死急症。

Q0712一时:

1、《全本黄帝内经》译:“一昼夜。”

2、《内经校释》注:“一天的时间。”

3、《内经注评》注:“一日,马莳曰:‘一时也者,一周时也,乃一日之意’。”

D0801骏:

1、《内经校释》注:“大的意思。”

2、《灵枢悬解》卷二《玉版》注:“骏与峻同,高大也。”

3、据《尔雅.释诂》:“骏,大也。”可知:骏,同峻,高大。

Q0901必然:《韩非子.显学》云:“故有术之君,不随适当之善,而行必然之道。”

Q0901虽勿诊,犹可知矣:

1、《全本黄帝内经》译:“这一道理不用诊视也能得知。”

2、即使不知诊病,也可明白得了。

Q1001天下:自天而降。

Q1001经隧:隧,地道、通道;经隧,经脉管道。

D1101上、下有数:《内经注评》注:“上指手经,下指足经,数指针刺之数。”

Q1101迎之五里,中道而止:

1、张景岳注:“五里手阳明经穴,此节指手之五里,即经隧之要害,若迎而夺之则脏气败绝,必至中道而止。”

2、《灵枢悬解》卷二《玉版》注:“五里,手阳明穴,此脏腑之大络。经隧之要害,迎之于此,而夺其气,则经隧之气,中道而止。”

Q1101五至而已,五往而脏之气尽矣:《内经注评》注:“至者迎其气之至也。往者,追其气之行也,故五至而迎其五脏之气即已,若五往而追之,则五脏之气尽泄于外矣。”

Q1201窥门而刺:

1、《内经校释》校:“原作闚,与窥同。窥门而刺之者,死于家中。”

2、《全本黄帝内经》译:“窥门而刺谓浅刺,入门而刺谓深刺。故候其气出门而刺者,稍缓而死于家中,入门而逆刺于络内者,即死于死者之堂上也”。

3、《灵枢悬解》卷二《玉版》注:“门,气门(《生气通天论》:气门乃闭),即孔穴也。窥门而刺之者,刺入浅也。入门而刺之者,刺入深也。死于家中,死之稍迟也。死在堂上,死之至速也。《本输》:‘阴尺动脉,在五里,五腧之禁也。’《素问.气穴论》:‘大禁二十五,在天府下五寸’,即此迎之五里之义也。”

D1301玉版:至要之论,故帝命“著之玉版,以为重宝。”然玉版内容在《素问》、《灵枢》诸卷有所脱失,所幸《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载有经文:

“神庭,禁不可刺;上关,刺不可刺深;颅息,刺不可多出血;左角,刺不可久留;人迎,刺过深杀人;云门,刺不可深;脐中,禁不可刺;伏兔,禁不可刺;三阳络,禁不可刺;复溜,刺无多见血;承筋,禁不可刺;然谷,刺无多见血;乳中,禁不可刺;鸠尾,禁不可刺;上,刺禁;头维,禁不可炙;承光,禁不可炙;脑户,禁不可炙;风府,禁不可炙;瘖门,禁不可炙;下关、耳中有干摘抵,禁不可炙;耳门、耳中有脓,禁不可炙;人迎,禁不可炙;丝竹空,禁不可炙;承泣,禁不可炙;脊中,禁不可炙;白环俞,禁不可炙;乳中,禁不可炙;石门女子,禁不可炙;气街,禁不可炙;渊腋,禁不可炙;经渠,禁不可炙;鸠尾,禁不可炙;阴市,禁不可炙;阳关,禁不可炙;天府,禁不可炙;伏兔,禁不可炙;地五会,禁不可炙;瘈脉,禁不可炙;凡刺之道,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气穴则针游于巷,中肉节则皮肤痛。补泻反,则病益笃。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与真相薄,乱而不去,反还内著,用针不审,以顺为逆也。”

2、作为《黄帝内经》类编,年代早于《太素》、《素问》、《灵枢》之《甲乙经》所录经文,恰恰补了《刺禁论》所言“刺禁”作为“玉版”之重要经文之漏,将其增补列录于《玉版论要》,充分必要!坤由衷感谢皇甫谧,传承《黄帝内经》,其功至伟矣!

D1301重宝:

1、据《广雅》:“重,再也。”取重复意;据《说文》:“宝,珍也。”取珍宝意。

2、重宝,即经文、玉石,此双重之宝也。

公众号:其人颂经

篇2:《黄帝内经素论》第:玉版论要之二(下)

《甲乙》卷五第一《针炙禁忌.下》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甲乙JY0101—JY0227‖→‖SW15‖《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增补说明:

1、《刺禁论》黄帝曰:“善乎方!明乎道!请著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缺刺禁之玉版经文!王冰之《黄帝内经》素灵全书,无刺禁之玉版,必有脱文;

2、非常幸运!《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晋.皇甫谧保留了极为宝贵的《针炙禁忌》四十二句,此师藏之重宝,正好弥补《刺禁论》之不足!正如帝曰“请著之玉版,以为重宝,传之后世;以为刺禁,令民勿敢犯也。”以此列入玉版要论,充分必要。四十二句原文如下:

“神庭,禁不可刺;上关,刺不可刺深;颅息,刺不可多出血;左角,刺不可久留;人迎,刺过深杀人;云门,刺不可深;脐中,禁不可刺;伏兔,禁不可刺;三阳络,禁不可刺;

复溜,刺无多见血;承筋,禁不可刺;然谷,刺无多见血;乳中,禁不可刺;鸠尾,禁不可刺;上,刺禁;头维,禁不可灸;承光,禁不可灸;脑户,禁不可灸;风府,禁不可灸;

瘖门,禁不可灸;下关、耳中有干摘抵,禁不可灸;耳门、耳中有脓,禁不可灸;人迎,禁不可灸;丝竹空,禁不可灸;承泣,禁不可灸;脊中,禁不可灸;白环俞,禁不可灸;

乳中,禁不可灸;石门女子,禁不可灸;气街,禁不可灸;渊腋,禁不可灸;经渠,禁不可灸;鸠尾,禁不可灸;阴市,禁不可灸;阳关,禁不可灸;天府,禁不可灸;伏兔,禁不可灸;地五会,禁不可灸;瘈脉,禁不可灸;凡刺之道,必中气穴,无中肉节,中气穴则针游于巷,中肉节则皮肤痛。补泻反,则病益笃。中筋则筋缓,邪气不出,与真相薄,乱而不去,反还内著,用针不审,以顺为逆也。”

J0102不可刺深:《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深则令人耳无所闻。”

J0104左角:《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左额角。”

J0105人迎,刺过深杀人:《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深则使人逆息不能食。”

J0108伏兔禁,不可刺:《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本穴云‘刺入五分’。”

J0205瘖门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灸之令人喑。”

J0206摘抵:《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摘抵,聍耵之假借。”

J0209丝竹空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灸之不幸令人目小或盲。”

J0211脊中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灸之使人偻。”

J0215气街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灸之不幸不得息。”

J0216渊腋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灸之不幸生肿蚀。”

J0217经渠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伤人神。”

J0221天府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使人逆息。”

J0223地五会禁,不可灸:《甲乙》卷五第一《针刺禁忌.下》张玉萍注:“使人瘦。”

SW10——《五脏生成篇第十》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SW10—C0101→C0111‖→‖SW15‖迁移说明:

1、原篇《五脏生成篇》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宜迁出;

2、《甲乙》将C0101→C0105置于卷一第五《五脏大小六腑应候》,与《灵枢.本脏》LS47-D0111→Q0601部份,合而成篇;

3、所论为五脏与五体、五荣、五主、五味关系之简要归纳,与《玉版论要》之论要主题相符,义理相通。

C0101荣:《内经注评》注:“荣,表现之意,五脏的精华表现于外的色泽。”此注精准!

C0101主:

1、《素问集注》注:“五行,各有相生相制,制则生化,心主火而受制于肾水,是肾乃心脏生化之主。故其主肾。”

2、《素问直解》注:“五脏各有所主,肾者,心之主,故其主肾也。”

3、主者,主管也。凭何而管?五行脏之相胜也。心为火,五行胜火之脏,寒水之肾脏也。后文四脏同理。

C0109胝【月刍】:

1、《内经校释》注:“皮肉粗厚。”

2、腄,chui2,据《说文》:“胝,腄也”、《广韵》:“胝,皮厚也。”可知:腄,即手掌、脚掌所生之厚茧。【月刍】,zhou4,通皱。

公众号:其人颂经

篇3:《黄帝内经素论》第:玉版论要之二(中)

SW23——《宣明五气篇第二十三》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SW23—C0101→C0113‖→‖SW15‖迁移说明:

1、原篇《宣明五气》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宜迁出;

2、所论为内容广泛之归纳要论,作为《玉版论要》组成,迁入本篇,正当其位。

‖SW23—C0109(名曰……不治)‖→‖SW23—C0108(阴出之阳则怒)‖→‖SW15‖迁移说明:

1、原位C0109“冬得长夏脉”句后,与前后文意不属,窜简,当迁出;

2、对照《九针论》LS78—Q0422“阳入于阴病静,阴出之于阳病喜怒。”可知:本句为《宣明五气》SW23—C0108句漏简,作此迁移,则迁出位、迁入位义理皆通。

C0102噫:嗳气。

C0102肝为语:《全本黄帝内经》译:“肝气失调会多言语。”

C0102哕:yue3,呕吐象声词,干呕。

C0102水:水胀,详见《胀论》。

C0102癃:《宣明五气篇》SW23—C0102“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遗溺。”即为本解。

C0107五病所发:本句与《九针论》LS78-Q0421句重简,义同。

C0108痹:与《九针论》LS78—Q0422“血痹”有异,存疑待考。

C0108巅疾:与《九针论》LS78—Q0422“癫疾”有异,存疑待考。

C0108瘖:yin1,通喑,哑,失声。

C0109名曰阴出之阳,病善怒,不治:

1、原位C0109“冬得长夏脉”句后,详见迁移说明;

2、据《灵枢.行针》LS67—Q0401曰:“多阴者,多怒。数怒者,故曰颇有阴。”可知:全句意即名叫阴气出现在阳区,病易怒,不能治愈。

C0110肾藏志:与《九针论》LS78—Q0423作“肾藏精、志也。”有异。因肾将膀胱、三焦两腑,故当从《九针论》“肾藏精、志”之义。

SW24——《血气形志篇第二十四》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SW24—C0101‖≈‖LS78—Q0425‖→‖SW15‖迁移说明:

1、原篇《血气形志》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宜迁出;

2、《血气形志》篇,似可迁入《调经论》,然《调经论》论述完整,无可容之位。而六经血气归纳著之玉版,形成要论,名至实归;两节虽有重简,所论亦有出入,集中于此,以利对照。宁重勿删,此之谓也。

‖SW24—C0102‖≈‖LS78—Q0427‖→‖SW15‖迁移说明:

1、原篇《血气形志》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宜迁出;

2、《血气形志》篇,似可迁入《调经论》,然《调经论》论述完整,无可容之位。而所论十二经阴阳表里关系及刺法著之玉版,形成要论,名至实归;

3、两节虽有重简,所论亦有出入,集中于此,以利对照。宁重勿删,此之谓也。

‖SW24—C0104‖≈‖LS78—Q0411‖→‖SW15‖迁移说明:

1、原篇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宜迁出;

2、《血气形志》篇,似可迁入《调经论》,然《调经论》论述完整,无可容之位。而所论形志之苦乐归纳著之玉版,形成要论,名至实归;

3、两节虽有重简,然所论亦有出入,集中于此,以利对照。宁重勿删,此之谓也。

‖SW24—C0105‖≈‖LS78—Q0426‖→‖SW15‖迁移说明:

1、原篇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宜迁出;

2、《血气形志》篇,似可迁入《调经论》,然《调经论》论述完整,无可容之位。而所论六经血气归纳著之玉版,形成要论,名至实归;

3、两节虽有重简,所论亦有出入,集中于此,以利对照。宁重勿删,此之谓也。

C0101夫人之常数……此天之常数:本节与《九针论》LS78-Q0425、《五音五味》LS65-D0408重简且文字稍异,录以奉考。

C0101多气少血:本句与《九针论》LS78—Q0425“太阴多血少气”相反,而据《血气形志》SW24—C0105“刺太阴出气恶血”可知:当从“多气少血。”

C0102心主:

1、《内经校释》注:“指手厥阴经。”

2、心主即膻中,即手厥阴心包经。依据如下:

A、《阴阳离合论》SW06-Q0102“阳予之正,阴为之主。”

B、《胀论》LS35-Q0502“膻中者,心主之宫城也。”

C、《周易.家人卦》:“《彖》曰:‘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而家道正。正家而天下定矣。’”《黄帝内经》与《周易》所言,似具明显的母系社会特征,“心主”之名或与此有关,录以奉考。

C0104醪:汁渣混存之浊酒。

C0104嗌:yi4,咽喉。

C0104苦:《内经校释》注:“有疾病或痛苦的意思。”

C0105刺太阴出气恶血:

1、本句与《九针论》LS78—Q0426“刺太阴出血恶气”相反,存疑待考;

2、因太阴多气,气有余而当泻;太阴少血,血不足,故恶出血。

LS78—《九针论第七十八》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LS78—Q0411‖≈‖SW24—C0104‖→‖SW15‖迁移说明:

1、所迁与原篇《九针论》所论九针主题不符,显见漏简,宜迁出;

2、《黄帝内经》归纳之要论,迁入本论本位,作为《玉版论要》组成,名至实归;

3、与《血气形志》重简,所论亦有出入,集中于此,以利对照。宁重勿删,此之谓也。

‖LS78—Q0425‖≈‖SW24—C0101‖→‖SW15‖

迁移说明参Q0411。

‖LS78—Q0426‖≈‖SW24—C0105‖→‖SW15‖

1、《素问悬解》置于卷七《口问》篇末,黄元御云:“旧误在《九针论》,此与《素问.血气形志》相同。”从黄元御之识,不从其迁入位;

2、迁移说明参Q0411。

‖LS78—Q0427‖≈‖SW24—C0102‖→‖SW15‖迁移说明:

1、所迁与原篇《九针论》所论九针主题不符,显见漏简,宜迁出;

2、《灵枢悬解》置于卷七《口问》篇,并曰:“此与《素问.宣明五气篇》同。”黄元御所识,甚是;

3、《黄帝内经》归纳之要论,迁入本论本位,作为《玉版论要》组成,名至实归。

‖LS78—Q0412→Q0424‖≈‖SW23—C0101→C0113‖→‖SW15‖

迁移说明参前。

Q0402噫:《内经校释》注:“噫者,饱食之息,即嗳气也。”

Q0411熨引:《内经校释》注:“用药物温熨导引。”

Q0411咽喝:据《血气形志》SW24—C0104作“咽嗌”可知:“喝”为“嗌”之误,当从“嗌”。

Q0411甘:据《血气形志》SW24—C0104作“百药”可知:“甘”为“百”误,当从“百”。

Q0411筋脉:《血气形志篇》SW24—C0104作“经络”,与本句“筋脉”有异,存疑待考。

Q0411是谓形:《血气形志篇》SW24—C0104作“是谓五形志也”,当从。“是谓形”之下,当脱“志也”二字。

Q0412肾主欠: 与《宣明五气篇》SW23-C0102“肾为欠,为嚏”有异,录以奉考。

Q0413膀胱不约为遗溺:与《宣明五气篇》SW23—C0102作“膀胱不利为癃,不约为遗溺。”对照,显见有“不利为癃”四字之脱,语译从《宣明五气篇》SW23—C0102之句,以括号标明。

Q0414淡入胃:《内经注评》注:“淡味在五味之外,因其优先进入属土的胃,当与属土的甘味同类。王逊:‘淡附于甘,故淡入胃’。”

Q0421五发:

1、《灵枢集注》注:“即《调神论》之所谓逆夏气,则太阳不长,心气内洞,逆冬气,则少阴不藏,肾气犹沉之义,盖因本气自逆而发病也……故言五脏发病,有因所生之母气而为病者,有因本气自逆而为病者,以五脏错综而论之,皆能为病者也。”

2、本句与《宣明五气篇》SW23-C0107“五病所发”重简,义同。

Q0421阴病发于骨:

1、《灵枢集注》注:“王子律曰:‘肾为阴脏,在体为骨,故阴病发于骨。’”

2、张隐庵将阴阳实指,此解经之正法也,从之。

Q0421阳病发于血:《灵枢集注》注:“心为阳脏,在体为脉,故阳病发于血。”

Q0421阴病发于肉:

1、原作“以味发于气”,与前后文例大异,义颇费解,疑为错简。

2、《全本黄帝内经》作“阴病发于肉。”

3、《灵枢集注》作“阴病发于肉”,并注:“脾为阴中之至阴,在体为肉,故阴病发于肉。”

4、《宣明五气篇》SW23—C0107作“阴病发于肉”,从之。

Q0421阳病发于冬:《灵枢集注》注:“肝为牡脏,逆冬气则奉生者少,春为痿厥,故肝脏之阳病发于冬。”

Q0421阴病发于夏:《灵枢集注》注:“肺为牝脏,逆夏气则奉生者少,秋为痿疟,故肺脏之阴病发于夏。”

Q0422血痹:《宣明五气》SW23—C0108作“痹”,录以奉考。

Q0423肾藏精、志:《宣明五气》篇SW23—C0110作“肾藏志”,与本句有异。然考虑肾将膀胱、三焦两腑,当以本句“肾藏精、志”为是,从之。

Q0425阳明多血多气……少阴多气多血:《内经校释》注:“六经气血多少的论述,并见于前面《五音五味》及《素问》血气形志篇。三篇论三阳经皆同,而于三阴经气血的多少略异。古代医家多认为以《血气形志》篇的记载,较为准确,为慎重起见,本文未从改,备作进一步研究的资料。”

Q0425多血少气:与《血气形志篇》SW24—C0101“多气少血”相反,与《五音五味》LS65-D0408句重简。宜从“多气少血”,直译且从原文,存疑待考。

Q0426出血恶气:与《血气形志篇》SW24—C0105“出气恶血”相反,与《五音五味》LS65-D0408句重简。宜从“出气恶血”,直译且从原文,存疑待考。

Q0427足阳明太阴为表里……是谓手之阴阳也:

1、《太素卷十九.知形志所宜》,本句之后有接“凡治病必先去其血,去其所苦,伺之所欲,然后泻有余,补不足。”

2、《太素》后接之经文,王冰置于《血气形志》SW24—C0102句后部,录以奉考。

公众号:其人颂经

篇4:黄帝内经第玉版论要

黄帝内经第十五篇玉版论要

【本篇要点】

一:说明诊断首先要辨别正常和反常情况,进一步再分别轻重深浅,而给以适当的治疗。

二:对病色出现的部位以及脉与四时的关系作了详细的分析,说明“揆度、奇恒”的运用,使人在临床上有遵循。

【原文与译文】

黄帝问曰:余闻揆度奇恒,所指不同,用之奈何?

黄帝问道:我听说揆度、奇恒的诊法,运用的地方很多,而所指是不同的,究竟怎样运用呢?

岐伯对曰:揆度者,度病之浅深也;奇恒者,言奇病也。请言道之至数,五色脉变,揆度奇恒,道在于一。

岐伯回答说:一般来说,〈揆度〉是用以衡量疾病的深浅。奇恒是辨别异于正常的疾病。请允许我从诊病的主要理数说起,五色、脉变、揆度、奇恒等,虽然所指不同,但道理只有一个。

神转不回,回则不转,乃失其机。至数之要,迫近以微,着之玉版,命曰合玉机。

就是色脉之间有无神气。人体的气血随着四时的递迁,永远向前运转而不回折。如若回折了,就不能运转,就失去生机了!这个道理很重要,诊色脉是浅近的事,而微妙之处却在于观察神机。把它记录在玉版上,可以与玉机真藏论合参的.。

容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其色见浅者,汤液主治,十日已。其见深者,必齐主治,二十一日已。其见大深者,醪酒主治,百日已。色夭面脱不治,百日尽已。

面容的五色变化,呈现在上下左右不同的部位,应分别其深浅顺逆之要领。如色见浅的,其病轻,可用五谷汤液调理,约十天就可以了;其色见深的,病重,就必须服用药剂治疗,大约二十一天才可恢复;如果其色过深,则其病更为严重,必定要用药酒治疗,须经过一百天左右,才可痊愈;假如神色枯槁,面容瘦削,就不能治愈,到一百天就要死了。

脉短气绝死,病温虚甚死。

除此以外,如脉气短促而阳气虚脱的,必死;温热病而正气虚极的,亦必死。

色见上下左右,各在其要。上为逆,下为从;女子右为逆,左为从;男子左为逆,右为从。易,重阳死,重阴死。

面色见于上下左右,必须辨别观察其要领。病色向上移的为逆,向下移的为顺;女子病色在右侧的为逆,在左侧的为顺;男子病色在左的为逆,在右的为顺。如果病色变更,倒顺为逆,那就是重阳、重阴了,重阳、重阴的预后不好就会死。

阴阳反他,治在权衡相夺,奇恒事也,揆度事也。

假如到了阴阳相反之际,应尽快衡量其病情,果断的采用适当的方法,使阴阳平衡,这就在于揆度、奇恒的运用了。

搏脉痹躄,寒热之交。脉孤为消气,虚泄为夺血。孤为逆,虚为从。

脉象搏击于指下,是邪盛正衰之象,或为痹证,或为壁证,或为寒热之气交合为病。如脉见孤绝,是阳气损耗;如脉见虚弱,而又兼下泄,为阴血损伤。凡脉见孤绝,预后都不良;脉见虚弱,预后当好。

行奇恒之法,以太阴始。行所不胜曰逆胜,逆则死。行所胜曰从,从则活。八风四时之胜,终而复始,逆行一过,不可复数,论要毕矣。

在诊脉时运用奇恒之法,从手太阴之寸口脉来研究。就所见之脉在四时、五行来说,不胜现象〈如春见长夏脉,夏见秋脉〉,为顺,预后良好。至于八风、四时之间的相互胜复,是循环无端,终而复始的,假如四时气候失常,就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了。至此,则揆度、奇恒之要点都论述完了。

篇5:黄帝内经白话文:玉版论要

黄帝内经白话文:玉版论要

黄帝问道:我听说《揆度》、《奇恒》所指的内容各不相同,应当怎样运用呢?岐伯回答说:《揆度》是权衡和度量疾病的深浅的。

《奇恒》是说明异常疾病的。

请允许我谈谈其中最重要的道理,《五色》、《脉变》、《揆度》虽然所指不同,但道理只有一个,就是观察色脉之间有无神气。

人体神机的运转是不回折的,若回折就不能运转,人也就失去了生生之机!这个道理是极其重要的,色脉的诊察虽然浅近,而微妙之处却在于察神机。

把它记录在玉版上,以便与《玉机真脏论》参合应用。

面色的变化,表现在上下左右不同的部位,应分别审察其主病的要领。

若病色浅的,说明病情尚轻,可用五谷汤液调治,十天可以治愈;若病色深的',说明病情较重,须用药剂治疗,二十一天可以治愈;若病色过深的,说明病情更重,必须用药酒治疗,一百天才能治愈;若面色枯槁不泽、颜面瘦削,为不治之症,到一百天就要死亡。

若脉象短促而陽气虚脱的,是死证;温热病而正气极虚的,也是死证。

病色表现在面部上下左右不同的部位,应分别审察其主病的要领。

病色卜移为逆,下移为顺;女子病色在右侧的为逆,在左侧的为顺;男子病色在左侧的为逆,在右侧的为顺。

如果病色变更,变顺为逆,在男子则为重陽,是死证,在女子则为重陰,也是死证。

若陰陽相反,应尽快权衡病情的轻重,采取适当的治疗措施,使陰陽趋于平衡,这就是《奇恒》、《揆度》的目的。

脉象强劲搏指有力,肢体疼痛沉重、或痿软不能行走,这是寒热之邪侵犯人体、邪气亢盛所致。

脉孤而无胃气说明化源将绝,元气耗散;脉见虚弱而又兼泄利,为陰血损伤。

凡脉见孤绝为逆,脉见虚弱为顺。

运用《奇恒》的方法,从手太陰肺经寸口脉来研究,出现“所不胜”的脉象叫做逆,预后多不良;出现“所胜”的脉象叫做从,预后良好。

自然界八风、四时之间的相互胜复,是循环无端、终而复始的,一旦失常,就不能用常理来推断了。

至此,则《揆度》、《奇恒》的要点都论述完毕了。

篇6:《黄帝内经素论》第:刺要论(三)

‖LS09—C0101→C0131‖→‖LS01—Q0126‖→‖SW50‖LS09—C0101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知终始,五脏为纪,阴阳定矣:

所有针刺理论,须穷脉气终始。明确脉气终始,五脏作为标志,阴阳关系就确定了:

C0102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末】,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六腑为阳。传之后世,以血为盟。敬之者昌,慢之者亡。无道行私,必得天殃。

阴经主管五脏,阳经主管六腑。阳经受邪在四肢,阴经受邪在五脏。所以泻法要迎脉气之来,补法要追脉气之去,明知迎气和追气,脉气可得调和。调和血气之方,必须精通阴阳,五脏主内为阴,六腑主外为阳。传给后代之时,要以歃血为盟。崇敬它即大昌,怠慢它便夭亡。不遵天道私传,必得天遣祸殃。

C0103谨奉天道,请言终始:终始者,经脉为纪。持其脉口人迎,以知阴阳有余不足、平与不平,天道毕矣。

谨奉自然之道,谨让我谈谈终始:终始,经脉作为标志。切脉气口和人迎,以知阴阳十二经有余和不足、无病与有病,自然之道就完整了。

C0104所谓平人者,不病。不病者,脉口人迎,应四时也;上下相应,而俱往来也;六经之脉,不结动也,【本末之寒温】,【之相守司也】。形肉血气,必相称也,是谓平人。

所谓平人,是指不病之人。不病之人,脉口和人迎之脉动,顺应四时;手足六经相应,而俱往俱来;阴阳六经血管,不阻结有脉动;春夏秋冬之寒温,脉动相互得印证。形肉血气状态,必是与其相称,这就叫平人。

C0105少气者,脉口、人迎俱少,而不称尺、寸也。如是者,则阴阳俱不足,补阳则阴竭,泻阴则阳脱;如是者,可【将】以甘药,【不】可饮以至剂;如此者,弗【灸】。不巳者,因而泻之,则五脏气坏矣。

少气,是指寸口、人迎脉动同少,而手部尺肤、寸口脉动不相称。如此情形,就是阴阳脉气同时不足,补阳气就会阴气衰竭,泻阴气就会阳气脱失。如此情形,可辅助服用甘味药,不可饮用急效药;如此情形,不可灸。不得治愈者,因为用泻,就有五脏之气败坏了。

C0106人迎一盛,病在足少阳;一盛而躁,病在手少阳。人迎二盛,病在足太阳;二盛而躁,病在手太阳;人迎三盛,病在足阳明;三盛而躁,病在手阳明;人迎四盛,且大且数,名曰溢阳,溢阳为【外格】。

人迎脉动大一倍于寸口,病在足少阳胆经;大一倍且躁动,病在手少阳三焦经。人迎脉动大二倍于寸口,病在足太阳膀胱经;大二倍且躁动,病在手太阳小肠经;人迎脉动大三倍于寸口,病在足阳明胃经;大三倍且躁动,病在手阳明大肠经;人迎脉动大四倍于寸口,又大又密,名叫溢阳,溢阳为外格阳气。

C0107脉口一盛,病在足厥阴;一盛而躁,【在厥阴手心主】。脉口二盛,病在足少阴;二盛而躁,在手少阴。脉口三盛,病在足太阴;三盛而躁,在手太阴。脉口四盛,且大且数者,名曰溢阴。溢阴为【内关】,内关不通,死不治;人迎与太阴脉口,俱盛四倍以上,名曰关格。关格者,与之短期。

寸口脉动大一倍于人迎,病在足厥阴肝经;大一倍且躁动,病在手厥阴心主。寸口脉动大二倍于人迎,病在足少阴肾经;大二倍且躁动,病在手少阴心经;寸口脉动大三倍于人迎,病在足太阴脾经;大三倍且躁动,病在手太阴肺经;寸口脉动大四倍于人迎,又大又密,名叫溢阴。溢阴为内关阴气,阴气内关不通,不治之死症;人迎与手太阴肺经寸口,脉动同在平常四倍以上,名叫关格。关格脉象,发出了将死信号。

C0108人迎一盛,泻足少阳,而补足厥阴,【二泻一补】,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躁取之上】,气和乃止。

人迎脉动大一倍于寸口,泻足少阳胆经,而补足厥阴肝经,二分泻一分补,每天刺一次,必须切脉而验证,脉躁者刺上部经脉,脉气调和即止。

C0109人迎二盛,泻足太阳,补足少阴,二泻一补,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躁取之上,气和乃止。

人迎脉动大二倍于寸口,泻足太阳膀胱经,补足少阴肾经,二分泻一分补,两天刺一次,必须切脉而验证,脉躁者刺上部经脉,脉气调和即止。

C1010人迎三盛,泻足阳明,而补足太阴,二泻一补,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躁取之上,气和乃止。

人迎脉动大三倍于寸口,泻足阳明胃经,而补足太阴脾经,二分泻一分补,每天刺两次,必须切脉而验证,脉躁者刺上部经脉,脉气调和即止。

C0111脉口一盛,泻足厥阴,而补足少阳,二补一泻,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躁而取上,气和乃止。

寸口脉动大一倍于人迎,泻足厥阴肝经,而补足少阳胆经,二分泻一分补,每天刺一次,必须切脉而验证,脉躁者针刺上部经脉,脉气调和才止。

C0112脉口二盛,泻足少阴,而补足太阳,二补一泻,二日一取之,必切而验之,躁取之上,气和乃止。

寸口脉动大二倍于人迎,泻足少阴肾经,而补足太阳经,二分泻一分补,两天刺一次,必须切脉而验证,脉躁者刺上部经脉,脉气调和即止。

C0113脉口三盛,泻足太阴,而补足阳明,二补一泻,日二取之,必切而验之,躁而取之上,气和乃止。所以日二取之者,【太、阳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

寸口脉动大三倍于人迎,泻足太阴脾经,而补足阳明胃经,二分补一分泻,每天刺两次,必须切脉而验证,脉躁者刺上部经脉,脉气调和即止。之所以每天二次,是因为足太阴脾经、足阳明胃经主管胃气,谷气太丰富,故可每天刺两次。

C0114人迎与脉口,俱盛三倍以上,命曰阴阳俱溢。如是者,【不开】,则血脉闭塞,气无所行,流淫于中,五脏内伤。如此者,因而灸之,则变易,而为他病矣。

人迎与寸口脉动,同大平常三倍以上,定义为阴阳俱溢。如此情形,若不开泻,就会血管闭塞,血气无处流行,大量流窜于体内,五脏内伤。如此情形,因为使用灸法,就生病变,而成其它病了。

C0115凡刺之道,气调而止。补阴泻阳,音气益彰,耳目聪明。反此者,血气不行。

大凡针刺之理,脉气调和即止。补阴气泻阳气,声清气爽,耳聪目明。违反此理,血气不行。

‖LS09—C0132→C0135‖→‖LS09-C0115‖→‖SW50‖LS09—C0132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

大凡针刺之法,必须考察身形、脉气。身形肌肉未脱、少气却脉动狂躁,狂躁异常的,必须使用缪刺法,散布的正气可得收回,聚积的邪气可得散布。

C0133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毋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

深居安静之处,观察患者神态;关门闭户,使其魂魄不散;专注意识集中精神,精气邪气得以分清;勿闻嘈杂人声,以收敛精气;必须集中精神,令思维集中在用针上。

C0134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

浅刺而留针,微捻而浮针,以转移注意,得气才能终止。

C0135【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男精内入女液外出,坚决克制勿要泻出,固守正气勿要行房,这就叫得气。

‖LS01—Q0109‖→‖LS09—C0115‖→‖SW50‖LS01—Q0109刺之而气不至,无问其数;刺之而气至,乃去之,勿复针。气至而有效,效之信,若风之吹云,明乎若见苍天。刺之道毕矣。

刺而脉气不来,勿问针刺次数;刺而脉气到来,即可去针,勿要再刺。脉气到来而有效,效果之可信,象风吹云散时,明朗得如见苍天。针刺之理就是这些了。

C0116所谓气至而有效者,泻则益虚。虚者,脉大如其故,而不坚也;坚如其故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

所谓气至而有效,是指泻就更虚。虚,是指脉动洪大如故,却不坚实;坚如其故,是指适才虽说舒畅,疾病并未消去。

C0117补则益实。实者,脉大如其故,而益坚也。夫如其故,而不坚者,适虽言快,病未去也。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减】,病必衰去。

补就更实。实,是指脉动洪大如故,却更坚实。这脉动洪大如故,却不坚实,是指适才虽说舒畅,疾病并未消去。所以补就会正气充实,泻就会邪气虚少,痛虽不因针刺减轻,病情必将衰去。

C0118必先通十二经脉之所生病,而后可得传于《终始》矣。故阴阳不相移,虚实不相倾,取之其经。

必先精通十二经血管所生之病,然后就可传授《终始》了。因此阴阳不失平衡,虚实不相颠倒,针刺本经穴位。

公众号:其人颂经

篇7:《黄帝内经素论》第:刺要论(二)

‖LS01—D0201→Q0201、Q0206→Q0216‖→‖LS05—Q0125‖→‖SW50‖LS01—D0201黄帝曰:愿闻【五脏六腑所出之处】。

黄帝说:我想听听五脏六腑脉气所出之处。

Q0201岐伯曰: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六三十六输;【经脉十二,络脉十五】,凡二十七气以上下。所出为井,所溜为荥,所注为输,所行为经,所入为合,二十七气所行,【皆在五腧也】。

岐伯说:五脏有井、荥、输、经、合五种输穴,共五五二十五穴;六腑有井、荥、输、原、经、合六种输穴,共六六三十六穴;经脉有十二种,络脉有十五种,共二十七种脉气用于上下运行。脉气所发出为井穴,所溜过为荥穴,所注入为输穴,所经过为经穴,所进入为合穴,二十七种脉气所运行,都在五种输穴。

LS01—Q0206五脏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十二原出于【四关】,四关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取之十二原。【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五脏有疾也,应出十二原,十二原【各有所出】。明知其原,睹其应,而知五脏之【害】矣。

五脏对应有六腑,六腑有十二原穴,十二原穴出自四个关节(两肘两膝),四个关节主治五脏。五脏有疾,当刺十二原穴。十二原穴,是五脏供奉三百六十五穴精气、五味之原因。五脏有疾,感应出自十二原穴,十二原穴各有所属内脏。明确掌握原穴,观察相关反应,便知五脏所受之伤了。

Q0207阳中之少阴,肺也,其原出于太渊,太渊二。

腰上之少阴脏,是肺脏,肺之原穴出于太渊穴,太渊有左右二穴。

Q0208阳中之太阳,心也,其原出于大陵,大陵二。

腰上之太阳脏,是心脏,心之原穴出于大陵穴,大陵有左右二穴。

Q0209阴中之少阳,肝也,其原出于太冲,太冲二。

腰下之少阳脏,是肝脏,肝之原穴出于太冲穴,太冲穴有左右二穴。

Q0210阴中之至阴,脾也,其原出于太白,太白二。

腰下之至阴脏,是脾脏,脾之原穴出于太白穴,太白穴有左右二穴。

Q0211阴中之太阴,肾也,其原出于太溪,太溪二。

腰下之太阴脏,是肾脏,肾之原穴出于太溪穴,太溪穴有左右二穴。

Q0212【膏之原】,出于【鸠尾】,鸠尾一。【肓之原】,出于【脖胦】,脖胦一。

膏之原穴,出于鸠尾,鸠尾有一穴。肓之原穴,出于脖胦,脖胦有一穴。

Q0213凡此十二原者,主治五脏六腑之有疾者也。

以上十二原穴,是主治五脏六腑有疾时。

Q0215今夫五脏之有疾也,譬犹刺也,犹污也,犹结也,犹闭也。刺虽久,犹可拔也;污虽久,犹可雪也;结虽久,犹可解也;闭虽久,犹可决也。

而今这五脏有疾时,就象有刺,就象污秽,就象死结,就象闭塞。有刺虽久,尚可拔出;污秽虽久,尚可清洗;死结虽久,尚可解开;闭塞虽久,尚可疏通。

Q0216或言久疾之不可取者,非其说也。夫善用针者,取其疾也,犹拔刺也,犹雪污也,犹解结也,犹决闭也。疾虽久,犹可毕也。言不可治者,未得其术也。

有人说久疾不可刺,并非恰当说法。那善于用针者,治疗久疾,就象拔刺,就象雪污,就象解结,就象疏通。疾患虽久,尚可消除。称久疾不可治疗,是未得取穴之术。

公众号:其人颂经

篇8:《黄帝内经素论》第:刺要论(十)

LS01——《九针十二原第一》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LS01—D0201→Q0201、Q0206→Q0216‖→‖LS05—Q0125‖→‖SW50‖迁移说明:

1、所迁与《九针十二原》前后文意不属,与《九针论》主题不属,显见漏简,当迁出;

2、《甲乙》将LS01-D0201→Q0201置于卷三第二十四《手太阴及臂凡一十八穴》篇首,后接LS02-Q0101句,独立成篇;

3、《类经》将LS01-D0201→Q0201置于八卷十四《井荥腧经合数》;将LS01-Q0206→Q0213置于八卷十五《十二原》,接于八卷十六《五脏五腧,六腑六腧》(即《灵枢.本输》LS02-D0101→Q0112)之前,张景岳对两部份关联之处置,甚是;

4、《太素》将LS01-D0201→Q0201置于卷第二十五《九针要道》,接于《灵枢.九针十二原》LS01-Q0108之后;将LS01-Q0206→Q0216单列于卷第二十一《诸原所生》。杨上善针刺要道之归类,甚是,从之;

5、本节实为五脏六腑井、荥、输、原、经、合十二原穴概论,与后文十二经终始要道关联密切,且被后文详解。迁入本位,与《刺要论》主题相符,义理相贯。

‖LS01—Q0109‖→‖LS09—C0115‖→‖SW50‖迁移说明:

1、所论“刺之道”,与《九针十二原》前后文意不属,窜简,当迁出;

2、所论“刺之道”、“气至”、“气不至”,与《终始》之论关联密切,且与《刺要论》主题相符。镶嵌于此,作为正论,前应《终始》LS09-C0115“凡刺之道”,后接《终始》LS09—C0116 “气至而有效”之解论, 前后呼应,义理相通。

D0201五脏六腑所出之处:《灵枢悬解》卷一《九针十二原》注:“五脏六腑所出之处,脏腑之气之所出,通于经络之处也。”

Q0201输:

1、《灵枢.九针十二原》、《灵枢悬解.九针十二原》作“腧”;

2、《太素.九针要道》作“输”,从之;五脏六腑腧穴众多,本节所言脉之出、溜、注、行等输穴,皆具指五脏六腑之井、荥、输、(原)、经、合中输位穴。

Q0201经脉十二,络脉十五:见《经络论》、《经脉》LS10—D0417之具体论述。

Q0201皆在五腧也:

1、《太素.九针要道》作“皆有五腧也。”

2、《灵枢悬解》卷一《九针十二原》注:“二十七气之所行,皆在此五腧,五腧者,经络之源也。”

Q0206四关:

1、《太素.诸原所生》注:“四关,四支也。”

2、《灵枢悬解》卷一《九针十二原》注:“四关,关节。”从之。即两肘、两膝四个关节。

Q0206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也:

1、《太素.诸原所生》作“十二原者,五脏之所以禀三百六十五节气味者也。”

2、《广雅》:“禀,予也”、《说文》:“禀,赐谷也。”本义:给予谷物;三百六十五节,即三百六十五穴;气,谷之精气;味,五味;之所以,作为原因(是因为)之解。全句即十二原穴,是五脏供奉三百六十五穴精气、五味之原因。

Q0206各有所出:

1、《内经校释》、姚春鹏均译作:“各有所属的内脏。”

2、《灵枢悬解》卷一《九针十二原》注:“义见《本输》。”

Q0206害:《说文》:“害,伤也。”

Q0212膏之原、肓之原:

1、张隐庵注:“膏者,脏腑之膏膜。肓者,肠胃之膜原也。”

2、《太素.诸原所生》“膏之原”作“鬲之原”;

3、《左传.成公十年》云:“居肓之上膏之下。”(注:“鬲也”按:心下膏,膏下肓,肓下鬲。”)、“膏之下”注:“心下为肓。”

4、《说文》:“膏,肥也”;《说文》:“肓,心下鬲上也。”

Q0212鸠尾、脖胦:

1、姚春鹏注:“任脉的气海穴。”

2、《内经校释》注:“指气海而言。又,丹波元简曰:‘《玉篇》:‘脖胦,脐也’。犹天枢即脐,而其穴则在挟脐两旁各一寸’。”丹氏所言与《黄帝内经》“脖胦一”相悖,录以奉考;

3、《灵枢悬解》卷一《九针十二原》注:“鸠尾,蔽心骨上穴;脖胦即气海,在脐上半寸,皆任脉穴。”

Q0216或言久疾……未得其术也:本句看似与《黄帝内经》治未病观点相左,却完全正确!但需注意:本句尽言久疾之可治,非言不治之症。“疾”、“病”二字之异,理解不同,结论相去万里!久疾者,病程久、慢性病之类也。

公众号:其人颂经

篇9:《黄帝内经素论》第:刺要论(九)

LS02——《本输第二》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LS02—D0101→Q0117‖→‖SW50‖迁移说明:

1、《终始》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宜迁出;

2、《太素》置于卷第十一《本输》;

3、《甲乙》分置于卷三第三十四至三十五、卷一第三等篇;

4、《类经》将LS02-D0101→Q0112置于八卷十六《五脏五腧,六腑六腧》,正接于八卷十四(即LS01-D0201→Q0201)、八卷十五(即LS01-Q0206→Q0213之后,张景岳对《灵枢》两篇间关系之判断,甚是;

5、所论实为刺法之要,即终始之论,迁入并置于终始论述最后,作为帝问终始论述之解论,与《刺要论》主题相符,义理相通。

D0101十二经络之终始:

1、《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十二经络之所终始,十二经之起止也。”

2、《太素.本输》注:“手之三阴,始之于胸,终于手指;手之三阳,始于手指,终之于头;足之三阳,始起于头,终之于足;足之三阴,始起于足,终之于腹。”

D0101络脉之所别处:

1、《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络脉之所别处,经别之十五络脉也。”

2、十五络别之临界位。《经脉》LS10-D0402→D0417之十五别络,即为本解。

D0101五输之所留:五输,即井、荥、输、经、合五输穴所留之穴。

D0101六腑之所与合:《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六腑之所与合,六腑与五脏表里相配合也。”

D0101四时之所出入:本论LS02—Q0117句,即为解论。

D0101五脏之所溜处:

1、《太素.本输》作“脏腑之所流行。”并注:“脏腑出于营卫二气,流行于身也。”

2、《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五脏之所溜处,五脏之荥穴,经气之所溜也(所溜为荥)。”

D0101阔数之度,浅深之状,高下所至:

1、《灵枢悬解》卷四《本输》“阔数之度”作“阔狭之度”,并注:“阔狭之度,言其远近。浅深之状,言其浮沉。高下所至,言其上下也。”

2、《太素.本输》作“阔数之度,浅深之分,高下所至”,并注:“营卫所行阔数度量,络脉为浅,经脉为深,经脉高上于头,下至于足。”

3、确意不明,不译待考。

Q0101次:《太素.本输》注:“次者,井、荥、输、经、合等阴阳五行次第也。”

Q0101井木:

1、《内经校释》校:“《太素》卷十一本输、《甲乙》卷三第二十四并无‘木’,下同。”

2、《太素.本输》作“为井”,并注:“井者,古者以泉源出水之处为井也,掘地得水之后,仍以本为名,故曰井也。人之气血出于四支,故脉出处以为井也。手足三阴皆以木为井,相生至于水之合也;手足三阳皆以金为井,相生至于土之合也。所谓阴脉出阳,至阴而合;阳脉出阴,至土而合也。”

3、《灵枢悬解》卷四《本输》作“井木”,从之;从后四脏文例均作“井木”看,当从《灵枢》原作“井木”,后文六腑同理。

Q0101手鱼:《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手鱼,手大指根丰肉,其形如鱼。际,边也。”

Q0101输:

1、《太素.本输》作“输”,并注:“输,送致聚也。《八十一难》曰:五脏输者,三焦行气之所留止。故肺气与三焦之气送致聚于此处,故名为输也。”

2、《内经校释》与姚春鹏注本皆作“腧”;

3、从《太素.本输》作“输”。从文意看,此为井、荥、输、经、合中“输”位穴。

Q0101动而不居:

1、《灵枢悬解》卷四《本输》“动而不居,不止也。”

2、流动而不居留。

Q0102方下:《内经校释》注:“是正当两骨之下的意思。”

Q0102手少阴:《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此手少阴心经之五腧。五腧皆手厥阴之穴,《逆顺肥瘦》:手少阴之脉独无腧,诸邪之在于心者,皆在于心之包络是也。”

Q0108跗上:

1、《太素.本输》注:“足跗上五寸骨间动脉上,去陷谷三寸也。”

2、《内经校释》注:“足背曰跗……郑注:‘跗,足上也。’疏:‘谓足背也。’”

3、似有“跗之”误录之可能,参见《针解篇》SW54—Q0126云:“所谓跗之者,举膝分易见也。”录以奉考。

Q0108下陵:

1、《太素.本输》注:“人膝如陵,陵下三寸,一寸为一里也。”

2、《百度百科》云:“鬼邪穴:有别名足三里穴,下陵穴,胃管穴,下三里穴。世人冠其为‘保健穴’、‘长寿穴’之称。”

Q0108三里:《针解篇》SW54—Q0125云:“所谓三里者,下膝三寸也”即为本解。

Q0108巨虚:《针解篇》SW54—Q0127云:“巨虚者,跷足胻独陷者。”即为本解。

Q0108下廉:

1、《内经校释》注:“侧边曰廉。”

2、《太素.本输》注:“上际为上廉,下际为下廉,以在胻骨外侧,故名为廉。”

3、《针解篇》SW54—Q0128云:“下廉者,陷下者也。”下廉,即下方凹陷处。由此可见,本经解论,对于去伪存真,至关重要!

Q0109 手少阳经也:前文之委阳穴,与手少阳经不合,不译待考。

Q0109三焦者,足少阴、太阳之所将:

1、《内经注评》注:“张隐庵:‘夫直行者为经,斜络者为络,此太阳之别络,间于足少阳太阴之间,故曰少阳太阴之所将。’张景岳:‘阳阴二字互谬也,当作少阴太阳。盖三焦属肾与膀胱也。’从文义分析,以及联系下文内容来看,三焦的制水功能和肾、膀胱的联系极为密切,所以张景岳的解释似更妥贴。”

2、《太素.本输》作“足三焦者,太阳之所将。”并注:“肾间动气,足太阳将原气,别使三焦之气,出足外侧大骨下赤白肉际陷中为原,上踝五寸,别入贯腨肠,出委阳,并太阳之正,入腹络膀胱,下焦即膀胱也。原气太阳络于膀胱,节约膀胱,使溲便调也。以此三焦原气行足,故名足三焦也。”

3、《灵枢悬解》卷四《本输》作“三焦者,足太阳、少阴之所将。”

4、从黄元御、张景岳、《内经注评》作“三焦者,足少阴、太阳之所将。”

Q0109输:《太素.本输》作“输”并注:“上焦如雾,中焦如沤,下焦如渎,此三焦之气上下皆通,故上输在背第十三椎下两旁各一寸半,下输在此太阳之间出腘外廉足太阳络。三焦下行气聚之处,故曰下输也。”

Q0109腨肠:《内经校释》注:“就是足腹,俗称‘小腿肚’的部位。马莳:‘腨肠即足腹也。’”

Q0111岐骨:

1、《太素.本输》无“岐骨”二字;

2、姚春鹏注:“此指大指与次指本节后两骨分岐之处,即第一、二掌骨之间。”

3、原文不明,不译待考。

Q0112输:

1、《内经校释》按:“本篇所论五脏五俞中的俞穴,正是上篇《九针十二原》中所说的原穴,该篇将此五俞穴左右各一,合为十原穴,再加上膏肓各一穴统称十二原。其中根本没有六腑的原穴,本篇则提出六腑的原穴各一……后世所通称的十二原,实际上与上篇《九针十二原》所提出的不同,而是按本篇五脏的五俞穴(也即原穴)加上六腑的六原穴、再加上心经的神门。这样每脏每腑各一,而成十二,这就是后世通称的十二原。”

2、《太素.本输》作“输”,并注:“心不受邪,手少阴无输,故五脏各五输,有二十五输。依《明堂》手少阴有五输,总有三十输。六腑有原输,故有三十六输。皆是脏腑之气,送致聚于此穴,故名为输穴也。”

3、《灵枢.本输》作“腧”,此处当从《太素》作“输”,特指五脏井、荥、输、经、合中五输穴,六腑井、荥、输、经、原、合中六输穴。

Q0113项:

1、《灵枢.本输》作“颈”;

2、《太素.本输》作“项”,从之;因《广雅》云:“颈在前,项在后。”因督脉及风府均位项后。

Q0113手心主:

1、姚春鹏译:“手厥阴心包经。”

2、查《人体经络使用图册》,天池穴,位手厥阴心包经。

Q0114上关:《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上关,足少阳之客主人。”

Q0114呿:qu1。

1、《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呿,开口也。《庄子》:‘公孙龙口呿不合。’”

2、《太素.本输》注:“上关开口有空,刺之有伤,不得开口,故不能欠也。呿,丘庶反,张口也。”

Q0114欠:

1、《内经校释》注:“合口。”

2、姚春鹏注:“呵欠时张口复合。”

3、《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欠,开口而即合也。”

Q0114下关:

1、《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下关,足阳明经穴。”

2、《太素.本输》注:“下关合口有空,刺之有伤,不得合口,故不能呿也。”

Q0114两关:

1、《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两关,手厥阴之内关,手少阳之外关,伸手取之,刺之则伸不能屈。此皆禁刺之穴也。”

2、《内经校释》注:“指内关、外关而言,《类经》七卷第十注:‘两关,内关、外关也,内者手厥阴,外者手少阳,俱伸手取之,故刺两关,则伸而不能曲也。’”

Q0115其俞在膺中:《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其腧在膺中,气户、库房之穴也。”

Q0115手阳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颊一寸:《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手阳明,次在其腧外,不至曲颊一寸,即扶突也。”

Q0115当曲颊:《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当曲颊,即天窗也。”

Q0115出耳后,上加完骨之上:《太素.本输》注:“手少阳上项侠耳后,故直上出耳上角;完骨在耳后,故上加完骨上是也。”

Q0115阴尺动脉:

1、《内经注评》注:“尺动脉,指肘上三寸之五里穴。张隐庵:‘尺动脉,手太阴之两脉口。五里,手阳明之经穴,在肘上三寸’。”

2、《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阴尺动脉,在五里,手太阴尺泽之后,手阳明之五里也。《小针解》:‘夺阴者死,言取之五里,五往者也’。《玉版》:‘迎之五里,五往而脏之气尽矣。’”

3、《太素.本输》注:“阳为寸,故阴为尺。阴尺之中,五脏动脉在肘上五里五输大脉之上,《明堂》云:五里在肘上三寸,手阳明脉气所发,行向裹大脉中央,禁不可刺,灸十壮,左取右,右取左。大脉,五脏大脉气输出,故禁刺不禁灸也。”

4、确意不明,不译待考。

Q0115在五里:《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在五里,手太阴尺泽之后,手阳明之五里也。《小针解》: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而脏之气尽矣。”

Q0116中精之腑:

1、《灵枢悬解》卷四《本输》作“中正之腑”,并注:“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

2、《太素.本输》作“中精之府也”,并注:“胆不同肠胃受传糟粕,唯藏精液于中也。”从之。

Q0116少阳属肾:

1、《内经注评》注:“张景岳:‘少阳,三焦也。’……《甲乙经》:‘此处少阳为少阴’。附此参考。”

2、《内经校释》校:“原作‘阳’,据《太素》卷十一本输、《甲乙》卷一第三、《灵枢略》六气论改。”

3、《太素.本输》作“少阴属肾”,并注:“足少阴脉贯入肺中,故曰上连也。肾受肺气,肾便有一,将为两脏。《八十一难》曰:五脏亦有六者,谓肾有两藏也。”

4、《灵枢.本输》原作“少阳属肾”,前后义理双通,无需改经。

Q0116故将两脏:所以被肾肺两脏管制。此即前文LS02—Q0109“三焦者,足少阴、太阳之所将。”之解论。

Q0116中渎:中,体内;渎,《说文》:“渎,沟也。一曰邑中沟。”本义:水沟、水渠。中渎,即体内沟渠。

Q0116肺合大肠……是六腑之所与合者:

1、《灵枢悬解》卷四《本输》注:“《素问.十二脏之相使》:‘大肠者,传道之官,变化出焉;小肠者,受盛之官,化物出焉;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胃者,仑廪之官,五味出焉;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出焉。’脏腑相合,是脏腑之所与合者(答帝问六腑之所与合语。)”

2、《灵兰秘典论》SW08—Q0104→Q0112部份,即为本解。

Q0117冬取诸井、诸腧之分:

1、《内经注评》注:“冬天经脉气血趋向于内而深在里,刺时应取五输穴的井穴、俞穴及背俞穴之类。”

2、《太素.本输》作“冬取诸井、诸输之分”并注:“冬时足少阴气急紧,足太阳伏沉,故取诸井以下阴气,取荥以实阳气,皆深为之者也。”

3、《内经校释》注:“井即井穴。腧即脏腑之俞。冬天阳气深藏于内,针刺时应取井穴和脏腑之俞穴。《类经》二十卷第十八注:‘诸井者,十二经之井穴,如手太阴少商之类是也,诸腧者,脏腑之腧,如肺腧、心腧之类是也,非上文五腧之谓。”

4、确意不明,不译待考。

Q0117春取络脉……欲深而留之:

1、本节与《灵枢.四时气》LS19-Q0101句部份相重,大义相同,均为岐伯刺法之论,可参;

2、《类经》置于二十卷十八《四时之刺》篇首,不从。因本句乃伯答帝问“四时之所出入”,不可或缺。

Q0117可令遂已:据《说文》:“遂,亡也”、《广雅.释诂》:“遂,往也。”可知:全句即可令转筋消除。

Q0117张而刺之:

1、《太素.本输》注:“手足痿厥,开张即得其输,然后刺之。”

2、舒张四肢然后针刺。

公众号:其人颂经

篇10:《黄帝内经素论》第:刺要论(八)

LS09—《终始第九》自然巡航之迁断校注释译说明

‖LS09—C0101→C0131‖→‖LS01—Q0126‖→‖SW50‖迁移说明:

1、《终始》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宜迁出;

2、《太素》将LS09—C0101→C0118置于卷第十四诊候一《人迎脉口诊》,与帝教雷公之《禁服》LS48—L0101→D0707居于同篇。杨上善对《官针》与《终始》两部关系之判断,甚是,惜未别伯教黄帝与帝传雷公;

3、《太素》将LS09—C0119→C0131置于卷第二十二《三刺篇》,接于《官针》LS07—C0118→C0119段后;

4、《甲乙》置于卷五《针道终始》第五,皇甫谧处置甚是,从之;

5、所论为针刺之要道——终始;迁入后,与前部所迁部位对接,恰成正论解论关系,且与《刺要论》之终始要道主题相符,更为迁入之强信。

‖LS09—C01251‖→‖LS09—C0127‖→‖SW50‖迁移说明:

1、《甲乙》置于卷五《针道终始》第五,皇甫谧处置甚是,从之;

2、《灵枢悬解》置于LS09—C0127“生于足者,足重。”之后,LS09—C01271“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之前,黄元御处置甚是,从之;

3、迁入本位,依前文之例,集中论述诸病所之刺,义理双通。

‖LS09—C0132→C0135‖→‖LS09-C0115‖→‖SW50‖迁移说明:

1、《终始》非独立论文,凑篇之简,当迁出;

2、《甲乙》置于卷五《针道终始》篇尾;

3、《太素》置于卷第二十三《三刺》篇尾,且与《官针》LS07-C0118→C0119、《终始》LS09-C0120→C0131部份同置于《三刺》篇。据《三刺》诸节所论来看,均与三刺之得气有关,杨上善之分类,其意甚明;

4、所论调神而使气至得气用针之法,与《刺要论》主题相符,义理相通。

C0101终始:

1、《太素.人迎脉口诊》注:“凡刺之道,其要须穷阴阳气之终始。”

2、孙鼎宜云:“《终始》,古经篇名,亡。”

C0102四末:《灵枢悬解》卷一《终始》云:“四末,手足之端也。”

C0104本末之寒温:

1、《类经》二十卷第二十八注:“脏气为本,肌体为末,表里寒温,司守不致相失也。”

2、《禁服》LS48—D0703“必审按其本末,察其寒热,以验其脏腑之病。”本句均言平人,义不涉病,故“本末”宜解作春夏秋冬,此四时之本末也。

C0104之相守司也:

1、《内经校释》注:“相守司,可作相应协调解。”

2、《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无“之”字。

3、从王冰原作。之,代词,言脉动。之相守司也,即脉动相互得印证。

C0105将:

1、《太素.人迎脉口诊》注:“可以甘药汤液将扶补之。”

2、据《广雅》:“将,扶也。”取扶助、辅助意。

C0105不:

1、《太素.人迎脉口诊》作“不愈”,并注:“若不已,可至于剂也。”

2、《太素》、《灵枢》文字有异,其义亦异,存疑待考。

C0105灸:《太素.人迎脉口诊》作“灸”,然杨上善注:“为‘不灸’于义不顺,‘灸’当为‘久’也。”

C0106外格:

1、《太素.人迎脉口诊》注:“人迎盛至四倍,大而动数,阳气盈溢在外,格拒阴气不得出外,故曰外格也。”

2、《素问.六节脏象论》SW09-Q1307“四盛已上,为格阳。”即为本解。外格,即外格阳气。本句之重简尚有:《六节脏象论》SW09—Q1307、《禁服》LS48—D0702。

C0107在厥阴手心主:

1、《灵枢悬解》卷一《官针》、《内经校释》均作“在手心主”。《素问校释》校注:“《素问.六节脏象论》王注引《灵枢》文作‘在手厥阴。’此上原有‘厥阴’二字,据《太素》卷十四人迎脉口诊及《甲乙》卷第五删。”

2、《类经》二十卷第二十八注:“脉口,手太阴脉也。太阴主里,而行气于三阴。故脉口一盛,病在足经之厥阴。若加以躁,则为阴中之阳,而上在手厥阴心主矣。凡二盛、三盛皆在足,而躁则皆在手也。”

3、据《禁服》LS48—Q0704“一倍而躁,病在手心主”、《六节脏象论》SW09—Q1308“寸口一盛,病在厥阴。”可知:既可作“在手心主”,亦可作“在手厥阴”。本节经文原作“在厥阴手心主”,其义明确,其无不可,从之。

C0107内关:

1、《太素.人迎脉口诊》注:“阴气四盛于阳,脉口大而且数,阴气盈溢在内,关闭阳气不得复入,名曰内关,不可疗也。”

2、内关,即内关阴气。

C0107脉口一盛……名曰关格:与本节经文重简或论述相关者有:《六节脏象论》SW09—Q1308→Q1309、《禁服》LS48—D0704。

C0108二补一泻:姚春鹏译:“二分泻一分补。”

C0108躁取之上:

1、马元台注:“疏而取穴于胆肝二经之上,盖彼此之穴相间之谓疏也。”

2、《太素.人迎脉口诊》作“躁取之上”,《甲乙.针道终始》作“躁,取之上”;

3、原作“疏取之上”,从《太素》、《甲乙》作“躁取之上”。躁取之上,即脉躁刺手部经脉。后五处同。

C0113太、阳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也:

1、《内经注评》注:“是说由于足太阴脾、足阳明胃都是主中焦消化与吸收,受纳水谷的精气最为丰富,也是供养五脏六腑的源泉,所以在脾胃二经上每天可以针刺两次,《灵枢经合篡》中是‘阳明主胃’,张隐庵注云:‘阳明主胃,大富于谷气,故可日二取之。盖三阴三阳之气乃阴阳水谷之所生也’。”

2、《全本黄帝内经》作“太、阳主胃。”其断句甚是,从之;

3、《灵枢悬解》卷一作“太阴主脾,阳明主胃。”黄元御之意甚明,然不必改经,因伯言虽略,其意犹明。

C0114不开:《灵枢悬解》卷一《终始》注:“不开泻”。

C0115气调而止:《太素》卷五第五作“气和乃止。”

C0116快:

1、《内经注评》作“故”;

2、《内经校释》、姚春鹏注本、《太素.人迎脉口诊》、《甲乙》卷五《针道终始》均作“快”,从之;

3、据下文Q0117可知:当从原作“快”。《说文》:“快,喜也。”本义:心情舒畅。

C0117减:

1、《灵枢悬解》卷一《终始》经文无“减”,然注作:“故补则实,泻则虚,痛虽不随针减,而病必衰去矣。”

2、《内经校释》注:“原脱,据《甲乙》卷五第五补。”

C0119凡刺之属,三刺至谷气:

1、《内经注评》注:“凡针刺所属的治疗范围,采用三刺法可以出现由谷气产生针感,达到补泻的目的。三刺法,就是以针刺的深浅分为三个步骤的刺法。”

2、《甲乙.针道终始》张玉萍注:“属,类别。三刺至谷气:此言三刺则谷气至。三刺:一刺绝皮,二刺至肌肉,三刺入分肉之间。”

3、《官针》LS07-C0118“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先浅刺绝皮,以出阳邪;再刺则阴邪出者,少益深,绝皮致肌肉,未入分肉间也;已入分肉之间,则谷气出。”即为本解。

C0119稽留,淫泆:

1、《太素.三刺》注:“言血气或有稽留壅遏,或有淫泆过度。”

2、或邪气稽留,或大量流泆。

C0120故一刺则阳邪出……谷气至而止:‖LS07—C0118→C0119‖♂‖LS09—C0120‖。

C0121所谓谷气至者……而病知愈也:‖LS09—C0121‖♂‖LS07—C0117‖。

C0124三脉动:

1、姚春鹏注:“指足阳明、足厥阴、足少阴三脉。马元台:‘阳明动于大指、次指之间,凡厉兑、陷谷、冲阳、解溪,皆在足跗上也。厥阴动于大指、次指之间,正以大敦、行间、太冲、中封,在足跗内也。少阴则动于足心,其穴涌泉,乃足跗之下也。’”

2、《太素.三刺》后文作“其重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太阴在下。”并注:“三脉,足阳明,足厥阴,足太阴三脉也。”其文有异,录以奉考;

3、《甲乙.针道终始》后文解论直接作“三脉动于大指者,谓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其意明确;

4、三脉动,后文LS09-C0125“其动也,阳明在上,厥阴在中,少阴在下。”即为本解。

C0124重虚:虚却用泻,此虚上加虚,故谓重虚。

C01251重舌:

1、《内经校释》注:“舌下生一肿物,状如小舌,故名重舌。”

2、《甲乙.针道终始》张玉萍注:“重舌,舌下重肉生。”

3、《太素.三刺》注:“重舌,谓舌下重生肉也。”

C01251舌柱:

1、《太素.三刺》注:“舌柱,舌下柱。”

2、《类经》二十一卷第四十四注:“舌柱,即舌下之筋如柱也。”

C0126补须一方实:

1、《内经注评》注:“一方实,在脉气方实时用深刺法,出针后少按针孔,使邪得尽泻。”

2、《甲乙.针道终始》作“补须一方实”;

3、《内经校释》校:“原作‘补须’,《太素》卷二十二三刺注:‘量此‘补’下脱一‘泻’字。’《类经》十九卷第八注:‘补,当作刺。’按:‘补须’二字与下文义不属,疑有脱误。”

4、《灵枢悬解》卷一《终始》作“泻须一方实。”

5、《灵枢.终始》经文不定,确意不明,不译待考。

C0126稀按其痏:

1、杨上善注:“希,迟也。按其痏者,迟按针伤之处,使气泄也。”

2、黄元御注:“痏,针孔。”从之;

3、《说文》:“稀,疏也”。“稀按其痏”,与“疾按其痏”相对,即缓慢按揉针孔。

C0126一方虚:

1、《内经注评》注:“另一方面,在脉气方虚时用浅刺法,以保养脉气,出针后快按闭针孔,不使邪气再行侵入。”

2、《灵枢悬解》卷一《终始》作“补须一方虚。”

3、《甲乙.针道终始》、《太素.三刺》均作“一方虚”,从之。

C0127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上者,高取之:‖LS09—C0129‖♂‖LS09—C0127‖。

C01271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1、《类经》二十二卷第五十三注:“先刺所从生,必求其本也。”

2、病所从生,疾病源头。

C0129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LS09—C0129‖♂‖LS09—C0127‖

C0130二阴一阳:《太素.三刺》注:“皮为阳分也,肌肉为阴分也。刺热厥者,二度刺阴留,补其阴也;一度刺阳留,泻其阳也。刺寒反之。”

C0131此:《太素.三刺》作“久”。

C0132厥:厥者,逆也,异常也。

C0132散气可收,聚气可布:

1、姚春鹏译:“使耗散的真气可以收住,积聚的邪气可以散去。”

2、散布的正气可得收回,聚积的邪气可得散布。

C0133精、气之分:

1、《内经注评》注:“是说清净地内养其精,外调其气。”

2、《内经校释》作“精气不分。”并云“原作‘之’,据《太素》卷二十二《三刺》及《灵枢略》六气论改。”

3、从原作“精气之分”。精者,精气也;气者,邪气也;全句即精气、邪气得以分清。

C0135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1、《内经注评》注:“就是指男子忌入内室,女子忌出外房,勿失其真气,就易于得气了。”

2、张志聪注:“男为阳,女为阴,阳在外,故使之内,阴在内,故引之外,谓和调外内阴阳之气也。要坚拒其正气,而勿使之出,谨守其邪气,而勿使之入,是谓得气。”

3、姚春鹏译:“针刺之时,男子浅刺候气于外,女子深刺候气于内,坚拒正气不使之出,严防邪气不使之入,这叫做得气。”

4、《内经校释》译:“针刺之后,使阳气内入,阴气外出,阴阳之气沟通而达到协调,从而正气充盛而内守,邪气不得深入内里,这就是得气的意义。”

5、《灵枢悬解》卷一《终始》注:“男子不足于内,故坚拒勿出,女子不足于外,故谨守勿内(音纳)。”

6、《太素.三刺》注:“男者在家,故为内也;女者出家,故为外也;是男为内气,女为外气。针下得男内气,坚拒勿令出也;得女外气,谨守勿入内也。”

7、内,即纳,《说文》:“内,入也,自外入也。”即入内;外,外出;拒,抗拒,克制;以男女行房之事,而喻得气之法。即男精内入女液外出,坚决克制勿要泻出,固守正气勿要行房,这就叫得气。

公众号:其人颂经

《黄帝内经素论》简要说明

《黄帝内经素论》第五:长刺节论

《黄帝内经素论》第五:经络论之一(下)

黄帝内经白话文:痿论

黄帝内经白话文:刺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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