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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论实践合理性与可持续发展遵循的基本原则论文
论实践合理性与可持续发展遵循的基本原则论文
论文关键词:实践合理性 可持续发展 主体性 客体性
论文摘要:实践的合理性与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最终目的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就决定了要使实践合理性,从而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几个基本原则:主体性原则、客体性原则、方法原则、综合效果原则。
实践的合理性就其实质而言即指从人自身的目的、需要出发,根据对客观世界所做的正确认识,进行满足人类整体和长远利益或生存、发展需要的实践活动能力。实践合理性追求的目标是人与自然、人与人或社会、人与自身之间对立与冲突的和解,以逐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而可持续发展不仅是指经济的可持续性、社会的可持续性以及自然的可持续性,更重要的指人的可持续性,人是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就是人的全面发展。由此看来,实践的合理性与可持续发展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具有一致性。实践合理性与可持续发展的本质,决定了要实现实践合理性与可持续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
要使实践合理性,从而实现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人类实践活动中必须真实地反映实践主体的“内在尺度”,亦即“人的尺度”。
所谓主体性是指人作为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本质力量的外化,并从主体地位出发以各种方式掌握客体,使客体为主体服务的功能特性,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1]主体性不仅在人类实践活动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中得到确证,而且被确立为哲学特别是西方近现代哲学的一个基本原则。主体性原则就是把主体性作为人的根本存在方式,并从主体人的内在尺度出发,以主体的方式来对待和把握世界,使世界按照人的方式存在。人们实践活动现实地改造世界,目的就在于改变外界事物的现成结构和形式,塑造出对自己有用或有利的新的理想客体,而这种理想客体是不会由外部客观的自然过程自发产生和形成的。这就必须充分发挥主体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使其需要得到满足。
所谓按照实践者的主体尺度去改造世界,最主要的是按照主体的需求、愿望、目的和意志把客观事物改造成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实践者需要的新客体。任何人的实践行为,总是有一定的需求根据的,人从事改造自然的实践是为了自身生存与发展,而不是为了实现外部世界的规律,离开人的需求和利益,人的实践活动是无法理解和不可想象的。尽管人的实践活动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外部对象的客观规律的制约,但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是为了按照主体的内在尺度去有效地变革客观事物,使其为人类的需求和利益服务。所以,要使实践合理性,主体必须首先从自身需要所决定的目的出发,真实反映符合人之本性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力量,亦即真实反映实践主体的“内在尺度”。
作为人之本性的需要是实践主体“内在尺度”的本质内容。人的需求和实践目的意味着对当下现实的不满足,意味着要求超越现有,追求和创造新的更美好的理想现实。实践主体越能客观、正确地把握自身的需求和愿望,实践的目的就越明确和可靠,实践也就越趋向合理性。但是实践主体的自身需要并不都是真实、合理的。因此,对于合理形态的实践来说,不是对需要不加区别、不辨真伪、不分主次地满足。主体在从事实践活动之前,必须搞清楚自身的各种需要在何种意义上、何种程度上是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现实的还是幻想的,合理的还是不合理的,进而决定把何种需要升华为实践目标。在这里,立足合理的需要是使实践合理性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或首要条件。合理的需要从需要的对象角度看是指合外物的必然性和规律性;从需要的主体角度看是指合人类的目的性,即有利于人类与社会的全面发展。现代人们由于某些不合理需要和欲望的膨胀和满足,直接诱发了不合理的实践活动。例如,过分的享受和奢侈的需要,违背社会基本规范的需要,牺牲人类整体和长远利益的需要等等的追求与满足,既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也造成了主体代内和代际的不平等。[2]这说明:主体只有从真实的、合理的需要出发,才能使实践合理性,从而实现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人自身具有的满足需要的力量也是实践主体“内在尺度”的重要内容。毋庸置疑,任何需要,即使是真实的、合理的需要,若要得到满足,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特别是主体必须具备满足需要的力量,否则需要就不可能实现。[3]因此,要使实践合理性,还必须包含着对主体满足需要的力量的.真切了解。只有在真切了解与把握实践主体满足需要的力量的基础上,主体才能脚踏实地、量力而行、力戒空想地提出实践目标,进而使实践的合理性追求得以实现。
总之,真实地反映符合人之本性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力量,这是实践合理性与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的主体性原则。面对当代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困境和危机,人们有不同的认识和态度。有些人将这些困境和危机的原因归结于人的主体性及其在当代的发展,认为只有让人类放弃对自然界的改造和控制,“回归自然”成为自然界的普通一员,才能实现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笔者认为这种认识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行不通。理论上看,人是一种不同于动物的实践存在,是主体。若仅仅强调人与自然界统一的一面,否认其特殊性,则将人与动物等同了。另外,人虽然不是自然界的中心,但人类的行为始终以自我为中心。行为上的“自我中心论”是一切生物得以生存的基本前提。若让人类只顺从自然,在实际行为上消除主体性,放弃对自然界的改造和控制,这等于要消灭人类了,还谈什么可持续发展?从实践上看,在人类社会高度发展的今天,要求人类完全放弃现代文明成果,回到原始的生存状态,亦根本行不通。其实,人之为人,靠的就是对自然界的控制和改造,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控制和改造。因此,我们不能说是人类的主体性造成了当今的人类困境,不能笼统地否认人的主体性。事实上,造成这种困境的至多也只能说是近代工业文明以来形成的那种片面发展的主体性,它只有动力机制(无限占有物质财富的欲望),而没有自我约束机制。由于它既没有对自身活动的内部限度和外部限度的认识,又缺乏自我反省、自我评价、自我规范的机制,因而是一种盲目放任的、自发的、低级的主体性。人类高度发展了的主体性是一种自觉、自为的主体性,它对外部自然界的整体规律性有清醒的认识,对自身活动的后果有预见性意识,对自身的行为有规范性意识。因此,人类要最终摆脱生存困境,不仅不能取消主体性原则,相反,科学合理的主体性原则的逐步确立和人类在实践中主体性的进一步发挥,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马克思说得好:“人不仅仅是自然存在物,他还是属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己本身而存在的存在物,因而是类的存在物。他必须既在自己的存在中也在自己的知识中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4]这里,人“确证自己是类的存在物”,实际就是对人的主体性以及人类中心论的确证。简单地否定它,就是对人类价值的否定,也是对人类创造的社会文明的否定,更是对人类自由自觉活动的本性的否定。
二、客体性原则
主体性原则尽管是实践活动永恒的支点或中心,但它又是依赖于客体的。这是因为,作为主体尺度的需要是以外在物为其对象和内容的,离开外在物,需要便成了一个空无的概念,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是这个道理。进一步说,主体需要不仅要以外在物为其对象和内容,而且其需要的满足只有通过主体能力对外在物进行改造并在合目的的改造结果中得以实现。因此,要使实践合理性,主体还必须科学把握被改造客体的“外在尺度”,形成关于外部事物的结构、属性、本质、规律、内外联系形式及其发展趋势等等的完整理论和知识,即首先解决外界客体本身“是什么”、“是怎样”、“是如何”的事实性认识问题,进而确立起关于实践客体的理论观念。众所周知,实践的客体系统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如果实践客体不具有它自身固有的结构、属性、本质和规律,就根本谈不上对人有用,任凭主体怎样改变它的现状,它也不可能变成能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因此,实践主体要想现实而有效地变革外在客体,就需要对外在客体有合乎规律的科学认识,形成关于被改造客体的“外在尺度”的完整理论。正是由于被改造客体有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所以实践主体只有掌握并遵循这种客观规律,坚持客体原则,才能保证实践活动的合规律性和结果的有效性,从而实现主体预期的目的。
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人们按照被改造客体自身的“外在尺度”即按照客体原则去改造客体,就是要合乎外界事物的属性、结构、本质和发展规律去改变事物的存在方式和发展方式。而要做到这一点,实践主体就必须深刻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科学地掌握关于被改造客体的“外在尺度”。显然,没有对被改造客体的“外在尺度”的科学把握与反映,没有关于客体的科学知识与理论,就根本不会有自觉的、科学的实践活动,实践也就没有合理性可言。当代人类实践负效应产生的原因固然复杂,但与主体对实践客体的把握欠合理、规范,对人类与自然界关系的认识仍欠全面、深刻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实践主体越能全面、系统和深刻地掌握实践客体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知识,就越能自觉地按照客观事物自身的尺度建构起合理性的实践观念,从而使实践活动有更多、更大的自由,进而使实践目标的对象化和现实化更加顺利和有效。实践主体对实践客体“外在尺度”的反映与掌握,主要是实践主体对实践实施的信息条件、组织条件、物质条件和环境条件等的反映与掌握。建立在对实践客体上述条件准确而科学的把握的基础上的实践活动才是合理的、可持续的。
在“内在尺度”与“外在尺度”或“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的关系上,“人类中心主义”的传统发展观,把“人的尺度”绝对化而忽视物的尺度作用,把人的利益需要片面化、单一化而取消了人对自然界的道德责任和义务;“非人类中心主义”的发展观消极地吸取因人们实践活动造成的“生态问题”的教训,夸大物的尺度作用而否定了“人的尺度”对人的实践活动所具有的终极规定性,进而模糊了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本质界限,否定了人的实践活动的终极目的与价值取向。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都起作用。马克思在说明人的实践活动与动物活动的区别时指出,动物只能按一种尺度即物的尺度进行生产,而人的生产活动则可以运用两种尺度,“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5]但人的尺度与物的尺度作用的性质不同,也就是说,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物的尺度对人的实践活动的展开、方式、内容和结果起制约作用,而人的尺度对人的活动的展开、方式、内容和结果起着决定作用。换言之,对人的活动来说,物的尺度是它的“必要条件”,人的尺度则是它的“充分条件”。人的活动中的两种尺度,物的尺度不可无,而人的尺度更根本。因为物的尺度作用是物的价值的体现,它是由人的需要规定的,如果某物与人的需要无关,则根本谈不到有无价值的问题,也不可能在人的活动中发挥尺度的作用,同时物的尺度作用发挥到什么程度,物作为尺度运用得是否合理适度也是由人来把握的。
以上两种尺度的关系告诫我们,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进而实现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正视物的尺度的存在,重视物的尺度作用,要善待自然界,珍爱自然界的一草一木,用伦理眼光和道德态度去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在实践上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6]因为对人的实践活动来说,可持续发展观就是要求人类在坚持人的尺度具有终极意义的前提下,把两种尺度整合统一于人的实践活动中,以确保正确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互惠,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服务。
三、方法原则
要使实践合理性,从而实现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真切了解实践的方法尺度,亦即工具尺度。主体在对自身内在尺度和客体外在尺度把握的基础上,还必须积极寻求实现理想客体的具体方法和途径。理想客体无论多么美好,也只是一种理想追求,为了促使理想客体在客观上向实践目标所规定的方向发生变化,使理想客体在观念上变为现实,主体必须采取实际行动,用正确的实践手段和方法作用客体、影响客体。马克思曾经说过:“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的力量来摧毁。”[7]具体来说,实践过程中所采用的策略、遵循的程序、使用的工具、掌握和运用工具的方法和技巧、组织管理等都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实践活动的实际效果,影响到客体能否实现或实现的程度。因此,实践方法是构成主体制定“怎么做”方案的又一重要内容或环节。
人的实践之所以能够不断地由低级向高级进化,实践规模之所以能够不断地扩展,实践能力和效能之所以能够不断地提高,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人类能够不断地改进实践方法,革新和创造出新的实践工具。因此,要使外界客观事物实际地对人有用,有效地创造出能够满足人们需求的理想客体,就必须在把握客观世界的物的尺度和主体自身的内在尺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实践的方法尺度或者叫做工具尺度。实践的方法是指主体为实现实践目标而采取行动的具体方式和方法,或主体为控制客体使之向着预定的方向发生变化而采取实际行动的具体方式和方法。实践方法尺度是实践主体和实践客体之间现实地相互作用的中介媒体和基本途径。其鲜明的特性表现在:一是指向性,方法的应用具有主观选择性,选择的意义在于寻求符合实践主体目的性要求的方法,使系统按照实践的活动目标和方向运作;二是程序性,方法作为系统软件是程序化的,其应用有助于实践系统在动态发展中按步骤地有序展开,提高其组织化程度;三是可控性,方法作为一种操作技术,通过对方法灵活性和创造性的应用,在反馈控制中不断协调主客体关系,而实现其有目的性的活动;四是效益性,方法作为探索工具,其选择和应用在于以较少的投入换取较大的产出,尤其是通过对实践要素的合理组合,谋求一种具有整体优化的实践效果。[8]实践方法的上述特征表明,方法作为主体生活的引渡,是人与社会实践发展不可缺少的实在要素。离开实践方法,就难以构建实践过程的主客体关系,也就没有真正的实践活动可言。
实践方法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内容。概括地说,实践的方法尺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实践工具及其使用方式。人们改造客观世界总离不开掌握和运用一定的物质工具。第二,实践过程的行为方式。人们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不但要掌握和运用一定的物质工具,而且还必须掌握和运用一定的方法和技巧。实践活动过程中主体的行为方式是实践方法尺度的核心内容,它是实践活动中各种要素有机结合和运动起来的“粘合剂”或“纽带”,是实践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的“生命”、“灵魂”,也是实践活动有效性的重要条件。实践方法尺度反映了主体“能够做什么”、“能怎么做”,也就是解决实践活动的手段、途径和方式问题。如果不解决实践活动的方法尺度,实践的“内在尺度”和“外在尺度”无论是在观念上还是在实践活动中都不可能真实而有效地统一起来,实践活动也就不可能合理性。
需要指出的是,方法尺度或工具尺度的运用要与客体尺度相适应,过低的工具水平无法驾驭客体尺度的完满实现,但过高的工具水平又会造成工具本身的浪费,因此,二者的最优关系是适度。实践合理性与可持续发展要求坚持的方法原则意味着在实践中要选择那些能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协调利用各种可能条件,在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之间取得平衡的方法和手段,即达到最优化。当代人类面临的全球问题相当程度上是由人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方法远远落后于日益复杂的现实造成的。因此,找准当代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和手段,达到对当代乃至未来实践方法尺度的真切了解,是消除当代实践负效应,使实践合理性,最终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四、综合效果原则
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的条件和方式都是社会所给予和创造的,人的实践活动的结果又必然影响社会。毫无疑问,要使实践合理性,从而实现人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还必须全面反映和把握实践活动的社会尺度。
社会尺度是一种整体性、综合性尺度。它根源于人的实践活动效果的综合性和整体性。实践的社会性表现在实践活动的各个要素和环节之中。人本质上是一种社会的活动者,在实践活动中,人与人能够通过社会结合或协调造成新的系统的质,由此而形成的实践活动效果显然带有整体的和综合的特点。在社会关系中活动的人不仅以整体的人,而且以人的整体即以群体、社会乃至人类来进行活动;作为个体的人处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作为群体的人的整体更是处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实践活动过程和结果的这种社会性,构成了社会尺度的实质内容。
社会尺度在实践活动的结果中表现为综合效果原则。它是合理性的实践必须遵循的原则。这是因为,无论是实践客体的类型和范围、实践主体的素质和能力、实践手段的水平和数量,还是实践的深度和广度、实践的方式和方法、实践的结果和影响,都无不打上时代和社会的烙印。就实践活动的历史延续性来讲,任何时代的实践活动,都同过去和未来时代的社会实践有着内在联系。社会性作为实践活动的一个基本前提、内容和特性,决定了实践主体必须自觉地反映和把握社会的尺度。任何一项社会实践活动都是由彼此相对独立的主体来发动和完成的,而相对独立的主体之间往往有着不同的需求和利益;同时,每一项社会实践都必然会对诸多社会主体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利害效应,而决不仅仅只触及当事的实践主体的利害关系。历史与现实表明,不同主体之间亦即个体主体、群体主体与社会主体之间,其利益追求并不总是一致的,而是常常会发生矛盾与冲突。实践活动的社会尺度就在于反映实践活动的社会条件和社会利益,使实践活动及其效果既符合实践者个体的利益,又符合社会主体的利益,起码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反映和遵循实践的社会尺度,就是反映和遵循周围他人、群体、社会乃至人类普遍公认的规范准则。因此,人类实践活动的目的不仅是满足不同个体和群体的需要,更重要的是要符合人类的整体利益。当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追求对人类整体利益不构成威胁时,这种利益追求就是合理的,实践活动也就是可行的。相反,当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追求严重威胁到人类整体利益时,则是不合理的、不可行的。实践主体要顺利而有效地展开实践活动,必须正确地把握实践的社会尺度,确保实践活动的社会正当性。
同时,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从事任何实践活动,必须充分考虑到资源的持续供给能力,社会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的协调能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自组织能力、社会全面发展的宏观调控能力等等,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的功能弱化都会影响到可持续发展的进程。因此,必须在系统整体上思考实践活动系统的优化组合,谋求实践可持续发展的综合效益。
注释:
[1][2]参见余晓菊:《合理主体性的确立:走出人类困境的根本途径》,《哲学原理》第2期。
[3]参见王炳书:《实践理性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版。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 1979年版。
[6]参见张兴国:《可持续发展与人的主体地位》,人大复印资料《哲学原理》, 第6期。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 1995年版。
[8]参见纪德尚:《可持续发展的实践观与系统整合方法》,《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5期。
篇2: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理论与实践论文
摘要:可持续发展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论,我国通过实施可持续发展,在发展经济的同时,也使经济发展对自然的影响和破坏降到最低,做到发展经济的同时,避免过度的损害自然。而水利工程作为我国的民生工程,需要对自然以及水源进行一定的改造和变化,不可避免的会对水利工程周边的自然环境产生影响,如果不能科学的规划和施工,就会对水利工程周边的自然环境产生非常大的破坏,进而造成环境的恶化。可见,科学的水利规划对水利工程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本文通过对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理论和实践方法进行分析,总结如下。
篇3: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理论与实践论文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以及生产力的进步,自然环境被不可避免的开采、改造甚至是破坏。随着人类发展对自然能源的不断索取,环境与发展之间的矛盾也不断的被激化。且随着污染的逐步严重,水资源作为人类生存的根本,在水资源需求不断增加,资源不断减少的情况下,水利工程则成为平衡水资源的重要方式,如何平衡好水利工程建设与环境的关系,为此,我国实施了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可持续发展,能够在发展和环境之间选择一条更为平衡的发展道路。水利的规划和实践,也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其发展的指导内容。本文通过对可持续发展的内涵进行研究,并通过对我国水利发展的现状进行分析,对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思路进行研究,并将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阐释,现报告如下。
1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是指人类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活动,需要在满足目前的需求的同时,不破坏未来人类的发展需求的能力。而我国作为资源利用量最大的的国家,对资源的需求大,对环境的影响大,对环境的破坏也大。如何保证可持续发展,则成为我国当前环境与发展之间的重要矛盾。我国将可持续发展概括为四点:首先,可持续发展不是限制发展和反对发展,相反的,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的发展,但是在发展的同时,力求将发展的方法转变为减少消耗、避免浪费以及减少环境压力的方法;其次,在发展的同时,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发展的最终目标,在可持续发展的目的放在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上;再次,可持续发展将发展的资源、环境作为基础,确保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增长与资源环境的承载力向协调;最后可持续发展则要通过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向适宜,做到有法可依、全社会参与。
2我国水利发展现状
当前我国的水利发展,已经由单纯的.水利发展成功的转向为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水利发展,并以及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但在实际的应用过程中,可持续发展并未完全的融入到我国的水资源利用和开发当中,水利规划、建设以及管理都未完全实施可持续发展。使得我国当前的水利发展出现了不可持续的征兆和现象。使得我国的水资源利用率低,出现浪费现象。其中主要现象为北方河流出现断流情况,特别是华北地区,出现大面积的漏斗、湖泊干枯以及萎缩现象,而部分地区则出现绿洲消失、植被减少、土壤沙化等问题。而草场退化、沙尘暴、虫害等环境问题,则是由于人类不合理利用水资源而造成的。除了不合理利用水资源,对水资源的保护措施不够以及保护不当也是主要原因之一。森林大面积砍伐、偷盗、坡地垦荒等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以及荒漠化,都对水资源造成一定的影响。而围湖造田、开垦湿地等活动,则严重的损害了水资源。中央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指导下,提出了退耕还林还草、退湖还田以及建设秀美山川等决策,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将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进行科学的指导。但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实施。其中对水资源周边环境承载力的计算、对水资源周边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的规划、以及对水资源周边的人类活动对环境以及水资源的影响等。都是需要进行解决的问题。
篇4: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理论与实践论文
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与总结:首先,要对水源以及其流域的水文、生态以及社会经济等生态系统进行研究,其次,要对不同的水源地跟据不同的定量方法进行定量,特别是湖泊以及盆地地形,都要进行不同的水源定量,而定量的依据,则有以下几个方面:
(1)水源地以及其周围经济结构的调整;
(2)湖泊等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3)上游的灌区的发展规模以及饮水量的大小。
结语综上所述,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与实践,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我国的国家、技术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完成,通过实施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与实践,能够做到合理的利用水资源,做到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左其亭,张浩华,欧军利.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理论与实践[J].郑州大学学报(工学版),,23(03):37-40.
[2]修硕,徐迪飞.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理论与实践[J].黑龙江科技信息,,17(35):263.
[3]董跃明.浅谈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J].才智,,10(01):214.
篇5: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理论与实践论文
(1)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思路以及研究过程。对可持续发展的水利规划思路,在规划和研究过程中,需要经过以下的过程:首先,要根据水源地周围以及其流域的具体情况,进行水利的规划,内容主要有水利规划的依据、水利规划的具体任务、水利规划的目标以及水利规划的指导思想,并将这些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其次,要对水源地周围的社会发展以及经济状况进行分析,并对这些地区的未来经济发展进行预测与分析,做出预测模型,将未来经济发展与水利工程的关系进行预测和分析;最后,在对水源地以及其周围的流域进行用水量以及可供水资源进行建模,并将其作为水利规划的基础建模。
(2)规划水资源。对水资源以及其流域进行系统和科学的分析后,就需要对水资源进行规划,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合理的安排和利用水资源,而规划的方法和手段,则要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做到对当代人以及后代人的水资源进行合理的分配。以保证水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和科学的规划。为此,水资源的规划与定量,都与社会经济、人类发展、水资源以及生态环境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处于非常复杂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系统中。在对水资源进行规划时,要将上述三个方面的影响作用进行分析和结合,使之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复合系统耦合模型的建立,使水利规划与可持续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
篇6:高校开展艺术教育与实践的基本原则以及作用研究论文
高校开展艺术教育与实践的基本原则以及作用研究论文
摘要: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分团委大学生艺术中心为例,浅析学校进行艺术教育与实践的基本原则以及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与影响,通过艺术教育与实践融洽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达到素质教育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目标。
关键词:艺术教育;艺术实践;基本原则;作用
谈到艺术教育,笔者认为首先是指学校艺术教育,学校艺术教育通常是指通过有关音、体、美等相关活动对学生进行艺术知识和氛围的传授与引导,艺术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教育界的普遍关注。教育部先后颁布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对高校的艺术教育工作进行了周密的规划和部署。各高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陆续将艺术教育纳入了教学计划,开设了艺术教育类课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而如果对这些艺术教育通过相关课程设置来进行普及的话,那么它只是狭义的纯艺术学科教育,而真正需要艺术教育发挥作用的话,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艺术实践是必不可少的,这样艺术教育与实践才能相辅相成。
一、艺术教育与实践相统一的条件与载体
由于笔者视野有限,文中谈及的艺术教育与实践都以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为例。
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作为一个单独的校区,承担艺术教育与实践的载体是分团委大学生艺术中心。大学生艺术中心本着“以艺育人”的宗旨,从单纯的技术技巧教育中走出来,力求提高艺术教育的美育性能,完成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育。在实践中努力开辟丰富多彩的具有展示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第二课堂活动,做到大型活动精品化、中型活动特色化、小型活动经常化,力争创建先进的主流的校园文化。我校艺术教育的发展经历了由提高到普及;由个别艺术尖子人才带向全体学生;由艺术比赛的喜人结果和成绩到艺术活动的育人树人;由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高到审美能力和艺术素质的培养等,从各方面延伸了艺术教育的形式和内涵。
二、高校开展艺术教育与实践的基本原则
笔者认为,通过艺术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我国优秀的民族艺术文化传统和外国的优秀艺术成果,提高文化艺术素养,增强爱国主义精神;培养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抵制不良文化的影响;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围绕这个方针和目标,高校开展艺术教育要坚持“三个结合”的原则:
(一)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作为公共教育的高校艺术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首先是为了塑造人,要使每一个学生的艺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艺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增强感受美、表现美的能力,一般来说,这是“普及”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按照“学校抓提高,院系抓普及”的工作方针,两者紧密结合,推进艺术教育从广度向深度发展。
(二)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艺术教育要与学校的第一课堂、第三课堂相结合,以保证艺术教育课程化、规范化、科学化。面向全体学生的艺术教育必须有丰富、活泼的课外、校外活动的配合和补充,因为作为一种公共课,进入课内的艺术教育课程无论是时间和内容都是有限的,大部分的教学训练活动还要在课外进行。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证课外艺术教育活动普及化、科学化。
(三)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高校艺术教育包括学习与实践,前者旨在提高“功能性素质”,后者旨在优化“人格性素质”。从“功能性素质”上升到“人格性素质”就必须要通过实践。“实践高于理论”,没有艺术的实践,特别是没有艺术的情感体验,便无法深刻领会艺术的'精神,无法使学生通过艺术知识、技艺的升华,达到鉴赏美、创造美的目的,也就失去了艺术教育的意义。因此,高校艺术教育一定要遵循“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特别要注意加强实践环节,重在提高“人格性素质”。
三、高校艺术教育与实践的作用
笔者担任大学生艺术中心代理指导老师以后,亲自参与到红山学院的艺术教育与实践之中,艺术教育与实践的这种作用与影响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艺术教育与实践的审美作用
滕守尧认为:“艺术教育作为审美教育,并不是专指某种艺术技巧的教育,而归根到底是培养人的一种有机的和整体的反映方式的教育,这种教育使学生置身于审美活动之中,获得审美愉悦体验,所以会同时作用于学生的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诸种心理能力,并使它们处于一种极其和谐的状态。”通过艺术教育与实践,学生受到真、善、美的熏陶与感染而潜移默化地引起思想感情、人生态度、价值观念等的深刻变化。因此艺术教育应该具有培养审美能力、打造审美境界和陶冶审美情操,形成正确的审美态度和方法的作用,以提高受教育者的审美能力的审美教育功能。
(二)艺术教育与实践的辅德作用
艺术教育的目的首先就是要引导学生发现美、认识美、创造美,激发对美的热爱与追求,进而内化为一种美的意识,使其道德、情操、精神得到升华,达到完善和谐的境界。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教育对于思想教育具有重要的辅助作用。首先是因为艺术是美的结晶,蕴含着深刻的思想内涵,具有启迪人、感染人的巨大力量。同时,艺术这种形式为人们所喜闻乐见,它寓教于乐,寓教于美,可以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教育目的。因此艺术教育应该具有净化心灵、陶冶情操的感化教育作用以及辅助德育作用。
(三)艺术教育与实践的益智作用
培养大学生掌握相关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运用知识进行创新的能力,是全面发展中“智”的要求,而艺术教育对“智”的发展是大有裨益的。通过艺术教育,在大学生对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欣赏的同时,了解自然,了解社会,了解历史,从而获得广博的知识。艺术教育不仅能帮助学生获得知识,而且还能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潜能。因此,高校开展艺术教育对开发大学生的创造潜能,培养创新人才是极为有益的。
(四)艺术教育与实践的创新作用
艺术所具有的独特内涵和表现力是经过独特的艺术思维活动塑造形成的,艺术的这种独特性,决定着艺术教育对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具有极其有益的促进功能。通过艺术教育与实践,既能让学生的脑功能和思维功能协调发展,同时也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直觉、灵感、想象、创造等创造性思维。可见,以独特性和求异性为主要特征的创新思维,在艺术教育活动中,是能够被很好地加以激发和培养的。因此,培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也是艺术教育与实践的重要作用。
总之,艺术教育具有多功能的辐射作用,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她既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又形成艺术文化素质,还可充分发挥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的作用,培育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精神。因此,学校艺术教育应该通过开展多种途径的艺术实践活动,使艺术教育真正成为学校素质教育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子系统,达到素质教育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总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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