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论中国古代的农商经济制度的论文,本文共8篇,希望大家喜欢!本文原稿由网友“无言以对”提供。
篇1:论中国古代的农商经济制度的论文
论中国古代的农商经济制度的论文
提到中国古代的经济法制度,大多数人都会想到“重农抑商”政策。的确,我国古代有重农的传统。战国的李悝和商鞅更是以国家法令的高度明确“重农抑商”的国策。从夏商西周,到秦汉帝国,很多皇帝和中央政府都多次下令重视农业生产。但在重农政策之外,有的朝代也农商并重,比如西汉和宋元帝国时期繁荣的丝绸之路和海上丝绸之路即是一个明证。中国古代的农商政策,与我们国家统治者的国家观念和家国体制是密不可分的。
两千年来,“大一统”的中国在其政治及经济政策上,一直保持着较为稳定的状态。此种状态的维持得益于,“国家主义”的需要与其经济政策之间,保持了一种相互满足的张力。而国家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努力,及其较为完善的文官体系与独特的文官组成,使得之种张力成为可能。
“大一统”中国以其政治上的集权主义和经济上的重农抑商为主要形式,相辅相成,对中国两千年来的社会文化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此种政治、经济政策,无论古今均有持相左意见者,在近代更成为一股巨流。众多学者在批判的同时,也对此两者在中国何以具有如此巨大的生命力进行了深入的反思。
所谓“国家主义”是指在社会的经济、文化生活中,“国家”处于一种突出的被强调的地位。它更多是社会生活的实际策划者和组织者。但是由于中国几千年的实际政治却是专制政治。政治权力的根源来自君而非来自民,于是事实上,君才是真正的政治主体。由此所谓的“国家主义”也便转而为“君本主义”。理论上,“国家”与“社会”的冲突,也随即变为实际生活中“君本”与“民本”的冲突。而“大一统”国家,更多地是打着“民本”的旗号,行“君本”之实。此处的“君本”,具体到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便是如何有效地运用统治手段以维护“中央即君主”的权威,但此种手段又须具有理论上和现实上的可行性。因此作为国家的统治者,君主必须找到适合专制政体的统治方式,在国家和社会之间维持一种必要的张力。君主要维持其统治又必须关注“民本”。这就导致中国古代王朝在“重农”政策之外,有时也采用灵活的现实主义措施,实行农商并重,以恢复和发展国家经济。比如西汉帝国和大宋王朝时期,在农业手工业兴盛发展的基础之上,商业也很繁荣,海外贸易也很兴盛。这当然有造船业发达和北宋指南针运用与航海的因素在里面,但不可否认,这种商业繁荣的局面主要来源于国家政策的宽容与引导。
西汉初期,政府实行了相当自由的商业政策,开关梁,弛山泽之禁,使富商大贾可以自由“周游天下”,从事商业贩运活动,到汉武帝以后,西汉政府在总体上对商品经济加强了宏观调控,推行工商业国有化政策、重官商。如汉武帝时实行盐铁官营,把有关国计民生的盐铁由国家垄断经营,由中央在各地设盐铁官,利用国家政权的强制力和国家资本控制盐铁生产的生产流通,此时,中央和地方官多由富商担任。“除故盐铁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其实质是国家调节工商业结构,利用国家资料对经济宏观调控是发展商品生产的有效措施,而且还改变了汉初商人及其子孙不得为吏的规定,商人正是由于盐铁官营的政策实施而步入仕途,获取了较高的政治地位。对于不法豪商,汉武帝则进行了严厉的打击,使国家商业资本上升,并不断分割富商大贾的商业利润,加强国家财政收入,维护中小商人和小农的利益,较好地调节了农商比例关系,把商品经济发展引向正常轨道。
而两宋时期,我国商业更是繁荣,发行和流通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海外贸易也是空前活跃。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宋代进出口货物的种类、数量比前代更多。
宋代进出口货物达410种以上。按性质可分为宝物、布匹、香货、皮货、杂货、药材等,单是进口香料,其名色就不下百种。进出口货物还有不同的来源和市场。如南海地区主要进口香料、宝物、皮货、食品;精刻的典籍主要销往高丽和日本。
(2)宋代贸易港口更多,政府对海外贸易的管理更细。
宋代对外贸易港口有20余处,设有广州、泉州、明州、杭州、密州5个市舶司,市舶司下有的还设有市舶务、市舶场等下属机构。宋神宗元丰三年,政府正式修定“广州市舶条(法)”,委官推行,并援用于各市舶司。
宋代海外贸易接经营者身份可分官营和私营二类。官府经营又分2种:一种是国家之间的以交换礼物形式的所谓“贡”“赐”贸易。这种“贡”“赐”贸易是很频繁的。据《宋史》、《宋会要》等不完全统计,高丽向宋派出的使臣达30多次,另一种是宋政府派使臣到海外贸易。私商经营也分而种:一种是权贵和官僚:一种是民间商人,包括豪家大姓和中小商人。
宋代海外贸易如此兴盛,怎样解析这一现象呢?这个问题非常有利于培养学生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因为凭学生的知识储备,完全可以从多个方面解析这一现象。
(1)从地理条件看。自唐代安史之乱后,吐蕃、契丹、女真、蒙古等少数民族相继崛起,隔断了宋朝与海外的陆路联系,于是东南方的海路就成了宋朝对外贸易的唯一通道,海路贸易因而更加兴盛。
(2)从国际环境看。十字军东征、塞尔柱突厥人的兴起,迫使活跃的阿拉伯商人把贸易视线转移到东方,向东方开辟商路,越来越多地出入我国沿海口岸。这就从客观上为宋代的海外贸易创造了有利的国际环境。
(3)从国内环境看。宋代是我国经济重心南移的重要时期。由于北方的战乱,人口流徙到南方,大量南徙的北方人带来了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促进了江南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加上南方优越的发展农业生产的自然条件,以及南方人经济观念受传统束缚相对较轻,有利于南方经济的迅速发展,耕地面积扩大了,稻、麦、茶、桑、甘蔗的种植更为普遍,产量很高,并成为出口产品,推动了海外贸易的发展。宋代的手工业部门如制瓷业、纺织业、矿冶业、金属制造业在前代的基础上均有所发展;活字印刷术使书籍大量出版成为可能。这些都为海外贸易提供了新货源。
篇2:正确认识中国古代的重农抑商论文
正确认识中国古代的重农抑商论文
重农抑商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最基本的经济指导思想,其主张是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限制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商鞅变法是该政策的首倡者,秦统一后将“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定为基本国策,刻在琅琊台上,从此,“重农抑商”为历代王朝所继承并发展。
中国古代坚持重农抑商的原因有:第一,根本原因是由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自然经济决定的。农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下主要的生产部门,也是最具决定性的生产部门。重视和发展农业,既能满足人们的生活需要,保证社会安定,又可为封建王朝提供稳定的土地税等财政收入。所以,封建统治者为维护统治秩序,历来重视农业,认为“农,天下之本也”。第二,思想原因是受到传统思想文化中“重义轻利”观念的影响。孔子曰:“义者,宜也。”“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孟子曰:“何必曰利,惟有仁义而已矣。”作为封建王朝统治思想的儒家“重义轻利”的观念为推行重农抑商提供了思想基础。在中国古代,农为国家之大利,为国家之最适宜者,故亦为国家之大义,重农即国家“重义”也。商为私人之利,为国家之大害,抑商乃国家“轻利”也。
重农抑商之“重农”一般采取以下措施:第一,统治者反复强调农为本,商为末,奖励耕作。商鞅最早把农业定为“本业”,其他行业为“末业”,宣扬“事本”而“禁末”。秦始皇实行“上农除末”国策,朱元璋也认为“农桑衣食之本”,应“崇本而祛末”。第二,轻徭薄赋。第三,采取均田、限田等措施抑制土地兼并,保护小农经济,稳定农业生产。第四,加强户籍管理,限制人口流动。
从思想观念、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来“抑商”。在思想观念上“贬商”,将商业定为“末业”,春秋四民为“士农工商”,商为末,已有“贬商”之意。
在经济上“困商”,打击商人的经济势力。第一,实行官府专卖、专营制度,限制商人经营范围。如齐国管仲“管山海之利”,商鞅“壹山泽”,“使商人无得粜,农无得籴”(即禁止商人经营粮食买卖)。汉武帝实行盐铁官营,此后历代王朝官府经营范围不断扩大。为了维护官府专卖,历代王朝还设有严刑峻法打击私商,如唐朝“私盐一石至死”。第二,重征商税。
商鞅变法“不农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汉高祖“重租税以困辱之”,汉武帝实行“算缗”、“告缗”用征重税和鼓励告发漏税逃税的方式对富商大贾进行打击。汉代征收人头税时规定“贾人倍算”,自汉代以后,历代王朝莫不沿用汉制。第三,严禁商人购置土地,剥夺商人及其家属对土地的占有权。汉武帝时规定:“贾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敢犯令,没入田僮。”以此,减轻商人对农业生产稳定性的破坏。第四,不断改变币值,使商人积累的大量货币贬值。汉武帝时“更钱造币以赡用,而摧浮淫并兼并之徒”,仅汉代改币值就六次,为后代所效法,直到清末朝廷进行了数十次之多。第五,实行“海禁”政策,严格限制海外贸易。在明清时期最为明显。
在政治与社会生活方面“辱商”,贬低商人社会地位,侮辱其人格。第一,视经商为犯罪,实行法律上的人身制裁。秦始皇曾“发贾人以谪遣戍”,汉武帝也“发七科谪”(遣七种罪犯戍边),之中就有“贾人”一科。第二,禁止商贾及后人做官,限制商人的`政治权利。汉初,“贾人不得名田为吏,犯者以律论”。汉武帝时,“贾人赘婿及吏坐脏者,皆禁锢不得为吏”。第三,从社会生活领域对商人进行限制,甚至侮辱,如汉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
对“重农抑商”政策的含义应正确认识:第一,“抑商”不是抑制商业发展,而是抑制“私营工商业”;对官商不仅不抑制,还大力保护和发展,并作为抑制私商的手段。关于商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古代早已认识到了。商鞅曰:“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致民。”同时,“抑私商”也非抑制所有私商的正常商业活动,而是主要打击富商大贾,抑制社会奢侈品生产。富商大贾对朝廷产生了巨大威胁:“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煮盐,一家聚众或至千余人,大抵尽收流放之民,远去乡里弃坟墓,依倚大家,聚深山穷泽之中,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商鞅说:“末事不禁,则投巧之人利,而游食者众。”这里的“末事”当指那些奢侈品生产。因为商鞅明确指出:“能事本而禁末者富。”既然把“禁末”列为富国强兵的条件之一,那么他所指的“末事”就不能是正常的商业和手工业活动,而只能是奢侈品生产。
第二,尽管商鞅是重农抑商的首倡者,但是他主要是在经济上抑商,真正提出从政治上抑商的是韩非。他在《五蠹》中称“工商之民”是无益于耕战而有害于社会的“五蠹”之一,并明确提出要“使工商游食之民少而名卑,以趣本务而外末作”,使其“名卑”即降低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这一理论提出后被嬴政赞许,并将其付诸实践,明令将“贾人”与“治狱吏不直者,诸尝捕之人,赘婿”等身份低贱者列为同类。
篇3:论网络信用货币电商论文
论网络信用货币电商论文
摘要:网络信誉货泉发生于货泉的流通职能以及支付职能。它依然遵循着信誉货泉发展的1般规律,并维持着信誉货泉的1般性质――可兑换性,即兑换成价值物的能力。而信誉等级越强的货泉,社会兑现的可能性越大。网络信誉货泉的发生对于于纸币、银行信誉以及银行监管将发生深远的影响。
1、何谓网络信誉货泉
首先让咱们树立这样1个互联网世界的支付模型。模型中共有3方:从事结算的网络公司、银行、顾客。支付体系是国际互联网,支付工具是以数字存在的支付指令。
模型1:顾客向网络公司发出以银行动付款人的支付指令。网络公司应用自己的技术装备将支付指令发给银行。银行经确认按顾客的请求进行支付。
模型2:跟着顾客愈来愈频繁地应用结算公司发送支付指令,网络公司发现有些支付不用及时兑现,有些顾客之间的交易可以抵消,于是网络公司为每一个客户设立1个交易账户,对于每一1笔经银行确认或者承兑的交易在债权人债务人的账户上作相应登记,同时向债权人发出回执,并保存原始债权凭证。每一隔1段时间,将各账户汇总轧平,将到期余额向债务方银行提醒付款。债权人则可凭保证书将债权买回,到期时可凭保证书请求结算公司提醒银行付款。对于于即期付款的指令,债权人可凭保证书请求当即兑现。1经付款,结算公司将收回保证书。
模型3:顾客这时候可以持该网络公司的保证书请求在必定限度内贴现或者到期请求兑换成银行存款或者相应债权凭证。跟着承认并持有这类保证书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在汇票到期支付之前以收到保证书为付款标志,并将其作为承兑汇票进行转让。出于利便斟酌,即便是到期支付后,人们也再也不请求必定兑换成银行信誉货泉,而是将银行存款保留在网络公司的账户上。这样就能够长时间持有这类保证书进行商品交流。咱们这里假设一.没有背约风险;二.银行信誉货泉以及网络信誉货泉一:一兑换,即产生银行完成兑付、顾客收回债权或者网络公司贴现票据3种情况任何之1,网络公司都要收回顾客所持有的网络货泉。
这是网络信誉货泉发展的3部曲。模型1实质上是票据托收系统。网络公司至关于是银行的技术支撑部门,它的呈现战胜了代理行轨制酿成的结算延迟,中间环节过量等弊端,同时在网络时期为银行节省了开发网络支付技术的费用,因此能够迅速发展起来。
模型2相似于初期发展以来并1直使用的银行间票据清理系统。此时的网络公司同时为多家银行收取票据,至关于自动票据清理所(Auto ClearingHouse),是票据清理的枢纽。惟1的区分是传统的票据清理系统是封锁系统,互联网是开放系统。这使患上普通网络公司也能从事这项工作。
模型3网络公司产生了奔腾。它的结算账户被广泛使用,保证书被广泛接受,成为新的流通以及支付手腕。它发行了网络时期下的信誉货泉。模型1以及模型2已经经存在,模型3尚未呈现,但它是模型2发展的必然。它的出生不但遵循着信誉货泉发展的1般规津,而且有本身独特的违景。它对于现有货泉轨制带来巨大冲击。
2、网络信誉货泉的发生
网络信誉货泉发生于货泉的流通职能以及支付职能。关于货泉的职能问题,马克思的货泉学说作出了最为充沛的阐述。马克思认为货泉的文明情势历经了金属货泉、纸币、信誉货泉以及劳动货泉。从金属货泉到纸币再到信誉货泉是货泉情势的根本性变化,是货泉职能逐渐分离的进程。依照马克思的货泉学说,人们关切的是货泉的交流能力,而不是它有没有内在价值。因而作为流通手腕,人们的选择标准是利便、快捷、安全。纸币是这样,网络货泉更是如斯。从性质上讲,网络信誉货泉同纸币1样都是价值符号。马克思指出:“在金属货泉记号上,这类纯洁的意味性质还在必定程度上暗藏着。但在纸币上,这类性质就暴露无遗。”从金属货泉到纸币,是货泉情势的1个根本性变化,完成为了从价值实体到价值符号的转化进程,而互联网以及计算机技术强化了价值符号的意味性质。如果说纸币发生于金的流通手腕,那末网络信誉货泉则是使这类流通手腕被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的结果。
咱们考察了货泉的流通职能,从逻辑上分析了相符接替实体的可能性。货泉要想顺利流通,离不开另外一职能――支付手腕。因而咱们当从1连串的交流行动考察货泉运动时必需引入另外一个概念――信誉。
信誉,简单地说就是商品交流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瓜葛。信誉货泉则是记载这类瓜葛的证券。初期的信誉货泉发生于商业信誉,即交流的赊销瓜葛,如汇票。它在必定规模内施展流通以及支付职能。银行轨制的呈现以及发展大大扩展了信誉货泉的流通规模。1方面,银行以其黄金贮备为保证发行银行券,不断知足票据贴现请求,提高了商业票据的信誉;另外一方面,商业银行体系内的票据结算功能提高了信誉货泉的流通性。双方作用,使患上银行信誉在商品交流中愈来愈首要。而银行券这1主要的银行信誉货泉,成为了1般化的流通支付手腕。它拥有两重性质:一.体现债权债务瓜葛;二.以信誉为基础的货泉符号。
由此咱们看出“信誉货泉发生的自然本源是货泉的支付手腕的职能”。
回到模型3。咱们将模型3分成两个阶段。
第1阶段,网络公司发出许诺付款的保证书,同时收回原始汇票。顾客可以凭保证书拿回债权或者请求网络公司贴现或者提醒银行付款,即从1种信誉货泉“兑换”成另外一种信誉货泉。这类保证书相似于银行券。无非可兑换银行券可兑换成黄金,这里的保证书可“兑换”成银行存款或者债权凭证。这是1种基于银行信誉的信誉,是网络票据传输以及贴现的信誉。
第2阶段,顾客人人都持有这类保证书。这时候候,从1种信誉货泉兑换成另外一种信誉货泉已经显过剩。人们更重视的是这类货泉的交流能力,开始使用它进行支付。这类保证书终究演化成流通手腕以及支付手腕。这个进程与银行券的发展进程无比类似。与银行信誉货泉不同的是,网络信誉货泉最初不是用来贴现票据,而是1种簿记或者票据托管凭证。这类情势在无网络的世界里也能够在必定规模内流通,然而互联网催化了它的发展。
以上,咱们主要阐述了网络信誉货泉的发生。咱们的结论是:网络货泉发生的自然本源是货泉的支付手腕以及流通手腕,发生的物资条件是网络以及信息技术。
3、网络信誉货泉的主要性质
网络信誉货泉的发生违景尽管独特,但它依然遵循着信誉货泉发展的1般规律,它自身依然维持着信誉货泉的1般性质――可兑换性。
可兑换性,简单地说就是信誉货泉兑换成价值物的能力。网络信誉货泉是基于真正的汇票或者债权瓜葛开出的证券,它既是托管凭证又是兑现保证。它以及银行信誉货泉都有真实交易瓜葛以及债权瓜葛为基础,都拥有可兑换性。在《资本论哗,马克思曾经引用富拉敏的话说“几近每一1种信誉情势都不执行货泉的职能;无论这类情势是银行券,是汇票仍是支票,进程本色上是1样的,结果本色上也是1样的。”这句话是说银行券、汇票。支票都是银行创造的信誉工具,他们之所以能流通,其实不是由于他们自身是价值物能施展“担保品的作用”,而在于凭着1类凭证能够占有价值物,而保证他们能占有价值物的是签发这些凭证的银行信誉,银行凭自己的信誉保证他们“兑现”。如果银行的信誉丧失,不能保证他们“兑现”,此时的信誉货泉1文不值。
信誉货泉的兑现有两种情况:1种是信誉机构的兑现,这1般表现在银行的
出纳上。另外一种是社会兑现,即购买商品以及劳务。
初期的可兑现银行券是黄金的'代表者,通过银行的出纳,可以随时兑现足额的金币。银行券返回银行,债权债务瓜葛消失。后来的银行券是不可兑换成黄金的,但只要它的发行量是依据交易价值量来调理的,通过到期汇票的兑付,银行券终究回到银行。因此一样可以正常流通。
现代的银行信誉货泉如汇票、支票的兑现性主要体现为两方面:一.银行兑现,即转化成银行存款;二.社会兑现,即购买商品以及劳务,支付债务,实现对于价值物的占有。其中以第2种为主。
对于于网络信誉货泉来讲,它的兑现性的实现也分两种。第1种,假定银行信誉高于网络货泉的信誉,顾客请求发行人贴现,取回原始汇票以及提醒银行付款,以保证手中的债权的信誉等级。这3种方式的终究结果都是使这类信誉货泉回到动身点,网络公司同顾客之间的债权债务瓜葛转移或者消失,网络信誉货泉完成使命,退出流通领域。第2种,如果顾客充沛信任网络信誉货泉,应用信誉货泉去购买商品,则可直接实现对于价值物的占有,这样这类信誉货泉就停留在流通领域,成为商品交流的媒介。这两种兑现存在这样的瓜葛,第1种兑现是第2种兑现的保证,而现实中通常实现的是第2种兑现。
这两种兑现对于于发行者以及持有者的意义是不1样的。对于于发行者来讲,信誉货泉在外流通的时间越长,发行公司享受的负债益处越大。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它可以取得再投资的收益。对于于持有者来讲,与可兑换成黄金的银行券相比,网络货泉的可兑换性已经经很弱了。当银行信誉强于网络信誉时,通过第1种兑换,的确可以取得减少背约风险的益处。当银行信誉与网络信誉处于平等地位时,通过第1种兑现,不过是从1种信誉货泉兑换成另外一种信誉货泉,不能取得“保值”的益处。因而,人们进行第1种兑换的可能性越来越小,而更多的是用它进行商品交流。
总之,信誉等级越强的货泉,社会兑现的可能性越大,信誉等级越低的货泉,机构兑现的可能性越大。
4、网络信誉货泉的影响
(1)网络信誉与银行信誉
模型1、2、3既是网络信誉发展的进程,也是网络同银行业竞争进程。
模型1、2是网络票据结算与银行票据结算系统的竞争,主要取决于技术优势。模型3是银行信誉与网络信誉的竞争,主要取决于信誉货泉的信誉等级。这是由信誉货泉的可兑换性抉择的。从前文的阐述可以看出,信誉货泉的可兑换情势对于信誉货泉的束缚。如果人们更愿持有银行信誉货泉,那末请求将网络信誉货泉转移成银行信誉货泉的意愿增强,持有网络信誉货泉的人逐步减少,其活动性降低,终究退出流通领域,模型3就退化到模型1。
反之,人们对于网络信誉货泉的交流机能无比信任,更多地使用它进行商品交流,于是网络交易额就愈来愈大,由于咱们假设银行信誉货泉以及网络信誉货泉一:一兑换,即1旦到期时顾客选择银行兑付,则要收回所持有的网络货泉,所以如果顾客长时间选择网络的话,那末将象征它要把银行涨户的资金存入网络账户。这样不但网络信誉货泉在流通领域的数量越来越大,银行信誉货泉在流通领域的数量越来越小,而且银行存款愈来愈小。这类状态延续下去,银行的表内、表外业务的大部份生意将被网络公司篡夺。
或许会呈现另外一种状态,即银行本身网络化,但不管是网络公司银行化仍是银行网络化,传统的银行业是难以抵抗网络的冲击,正如比尔盖茨6年前所说的那样:“银行业是必不可少的,银行却不是。”
(2)网络信誉货泉与纸币
跟着网络银行业的发展,纸币的持有量毫无疑难会大量减少,然而纸币不会消失,换言之,代表国家信誉的价值符号不会消失。咱们前文已经经阐述,货泉符号(特别是不可兑换成金银的)的信誉等级完整取决于发行体的信誉。纸币的发行体是国家,除了非产生严重的通货膨胀或者政治危机,国家的信誉要高于私人部门的信誉。假如人们是对于风险讨厌的,当信誉轨制产生危机时,人们更偏向持有国家法币,而不是银行信誉货泉或者网络信誉货泉。这也就是货泉理论中所说的“货泉荒”。从这个意义上讲,纸币作为国家法币是不会消失的,除了了应付日常小额支付,它将主要以贮备的情势呈现在产生信誉危机时,国家将用纸币购买信誉货泉,恢复公家信念。
(3)网络信誉货泉与银行监管
信誉货泉是无典质的长时间负债。这象征着,经营信誉货泉以及使用信誉货泉都有必定的风险。现今的银行监管中,为避免银行滥放信誉,维护存款人利益的监管措檀越要是存款保险、贷款保险以及银行筹备金轨制。而对于于网络信誉货泉,因为它特殊的运行方式,使患上现有监管模式难以对于其施展作用。网络信誉的发行条件首先是1个票据结算以及托收部门,其本身资本金请求较低,只需知足技术保护以及日常开消便可。它也无需吸收活期存款,它的负债主要是顾客尚未提取的贴现额或者自愿保留在网络账户上的余额。因而,现有针对于活期存款的银行监管法规是难以对于它施行的。监管部门可以按下列思路制定监管措施:
一.即咱们在模型中作出的假设。网络信誉货泉必需与真实交易总额施行一:一兑换,选择持有网络货泉的顾客不能同时选择持有银行信誉货泉。
二.开设网络公司存款保险。这1点旨在与银行维持同1标准。
三.对于发行人资历进行审查,提出最低自有资本金请求。
篇4:法学形态考-“中国古代无法学论”质疑 论文
法学形态考-“中国古代无法学论”质疑 论文
法学形态,是法学理论研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我们对中国古代到底有没有法学这个有着重大分歧的问题的基本看法。因此,尽管法学形态以前还没有人提起过,研究它也有相当的难度,笔者还是想对它作一些探讨。
一
中国古代有没有法学,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中国、日本和美国等大部分学者一般都认为,中国古代有法学,而且比较发达、完善,如中国近代法学家沈家本在《法学盛衰说》一文中,就详细论述了中国古代法学在战国、秦汉、魏晋、隋唐、宋元以及明清等各个阶段的发展过程,并得出了“法学之盛衰,与政之治忽,实息息相通。然当学之盛也,不能必政之皆盛;而当学之衰也,可决其政之必衰”的著名论断。①中国现代法制史学者陈顾远也在《中国法制史》一书中指出,战国时代是中国古代法学的最盛时期,具体表现为“法理探讨,战国为最著”,“律文整理,战国集其成”等。②此后,中国学者如张国华、张晋藩、林剑鸣、高恒、武树臣、俞荣根、周密、王洁卿,日本学者中田薰、仁井田、滋贺秀三、大庭、八重津洋平、中村茂夫,以及美国学者蓝德彰(John
D.Langlois Jr.)等,包括中国最权威的法学辞书《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都程度不同地表达了与沈家本和陈顾远相近的观点。
但近年来,也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法学,法学是西方文化的产物,是至近代才传入中国的“舶来品”。如梁治平认为:“中国古代虽有过律学的兴盛,却自始便不曾产生何种法学”。③张中秋进一步指出,中国古代只有律学,而无法学,因为“‘律学’与‘法学’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名字之别,也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措词之争,而是反映了两种形态的法律学术不仅仅在外延上(这是次要的),尤其是在内涵即质的规定性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④区别在哪里呢?区别就是法学以正义为核心,而律学中则无正义的位置,而“离开了围绕正义而展开的上述诸问题(即关于法的本质和法的价值等――引者)探讨的法律学术,不应该称之为法学。”⑤
笔者认为,这两种彼此对立的观点,在一定竟义上都是正确的。对前者而言,中国古代的确存在着法学,不仅有“法学”这一术语,⑥而且在汉、晋、隋、唐,其法学研究也曾达到古代世界所少有的`繁荣境界,我国七世纪的著名法典注释书《唐律疏义》,无论在结构体系的合理性、概念阐述的科学性、条文注释的完整性、原则内容的系统性等方面,都可以与古代罗马查士丁尼《国法大全》相媲美。说中国古代没有法学,人们很难接受。对后者而言,现代意义上的法学的确是近代才经由日本从西方传入中国的。⑦中国古代存在的研究法律的学问,尽管在文字上、逻辑上对法律条文进行了详细解释,但它只注重君主和国家的利益,只关心刑罚的宽与严、肉刑的存与废、是否允许亲属犯罪后相互容隐、子女可否为父母被杀复仇、皇帝应否大赦,“律”、“令”等法条的具体运用,以及礼与刑、法与道的相互关系等,完全忽视对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所强调的公平、正义,以保障公民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为使命是完全不同的东西。因此,也很难说服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接受中国古代存在法学且比较发达的结论。
那么,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呢?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虽然讲的都是事实,但只表达了对法学这一社会现象和学术领域的一个侧面的认识,只表达了法学发展中的部分真理,因而没有能够得出一个比较完整的概念,说出为大家都能接受的道理。
法学首先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它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古代罗马的法学,与中世纪西欧以意大利波伦那大学为核心发展起来的注释法学就不一样,而中世纪的注释法学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后的法学也不一样,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的法学又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因此,将法学视为一种静止的状态是不符合事实的。
法学,也是一个哲学的概念,即在历史上的各种法学之中,既存在着共同的因素,如讲法学者必有一种指导思想(或法的精神)体现在其中,必然要对法的起源、本质、特征以及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作出阐述,也必然要对法律条文进行注释,等等。但是,法学又有各种表现形态,在世界上,东方的法学与西方的法学不同;在西方法学之中,大陆法学与英美法学不一样;即使在同一个大陆法学之内,各个国家的法学也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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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三历史:中国古代农业的发展与重农抑商政策
中国古代农业的发展与重农抑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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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古代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由于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民之生计和国家的兴衰存亡,因此历代统治者都把发展农业当作大事来抓,努力督促和组织农业生产。如推广生产技术、兴修水利、掌握农时,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农民对土地的占有权,督促和鼓励农民努力生产等,与此同时,国家在经济政策上一直奉行重农抑商政策、有效保证了农业经济发展。
复习目标
知识目标
农业发展的主要表现;生产工具的进步;农耕技术的提高;农作物品种增多;耕地面积增加;古代水利建设概况
能力目标
了解中国古代农业经济发展的基本概况,包括农业生产工具、农耕技术、农作物品种、耕地面积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水利建设。
重点、难点、
中国古代经济发展的主要表现;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表现及影响。
计划课时:一 课时
复习过程:
专题知识归纳
1、农业发展的主要表现为:
①生产工具的改进;
②水利工程建设;
③耕作技术的提高;
④农作物品种的增多、区域的扩大和新品种的引进;
⑤耕地面积的扩大,产量提高等。
⑥、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
2、生产工具的进步
在古代人们经营传统农业时,农具是主要的动力标志。
①商周时期:农具绝大部分是木、石、骨、蚌所制,仅有极少量青铜农具。
②春秋战国时期:春秋已在农业中开始使用铁制农具,有铁锄、铁斧等,并开始使用牛耕,战国时期得到推广,中原地区普遍使用桔棵来灌溉农田
③秦朝时,铁器传到珠江流域。
④两汉时期,农具得到改进,牛耕得以推广。西域用上了中原传去的铁农具。耕犁上安装了翻土碎土用的犁壁;西汉农学家赵过发明播种机械楼车;犁耕法除耦犁外,二牛抬杠式耕作方式东汉时已传到珠江流域;一牛犁耕作方式也已出现。
⑤魏晋南北朝时,曹魏的马钧发明翻车。水雄、水磨应用于谷物加工,西北嘉裕关已采用二牛一人或一牛一人犁耕法。
⑥唐朝时:创制了曲辕犁、筒车等农具。
3、农耕技术的提高
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主要表现在灌溉技术、耕作和管理技术上。
①灌溉技术。各朝代都非常重视水利灌溉工程的兴修,春秋时期的桔椽、芍陂,战国时期的都江堰、郑国渠、西门豹渠,两汉时的灌溉渠、天然陂池、坎儿井,隋唐时期的大运河、筒车等都是先进的灌溉技术或著名的灌溉工程,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
②耕作和管理技术。两汉时期在使用二牛抬杠式耕作方法基础上又发明了一牛挽犁法和代田法,掌握了水稻育秧移植等技术,并总结了及时收割、优选种子的管理经验;隋唐时期普遍推广“圩田”和两年三熟耕作制,使农产品产量大幅度提高;放火烧山,开垦山地的现象也很多。
4、农作物品种增多
①商周:黍、稷、麦、稻、豆五谷。
②西周:农作物种类增多,包括后世大多数农作物都有种植。
③两汉:农作物除粟、黍外,稻和麦得到推广种植,也成为主要粮食作物。东汉时已有双季稻;汉水流域稻麦轮作,一年两熟。西域的葡萄、石榴、首蓿、胡豆、胡瓜、胡麻等陆续移植内地。
④魏晋南北朝:农作物品种增多,洞庭、鄱阳湖流域和成都平原也是重要产粮区。
⑤隋唐:江淮地区大面积种植水稻,江南地区成为粮食重要产地,茶叶成为生活必需品。
⑥两宋:北方的粟、麦江南大量种植:江北广种水稻,从越南引进的占城稻也传播到江淮地区;棉花的种植由福建、广东推广到长江流域,经济作物种植扩大,南宋时棉布逐渐代替麻布成为人们主要衣被原料。
⑦元朝:农作物品种增多,棉花种植遍及南方。
⑧明朝:棉花种植由江南推向江北,桑、麻等作物广泛种植。江南大力发展双季稻,岭南出现三季稻。作物新品种玉米、甘薯、马铃薯、烟草引入我国。
⑨清朝:棉花、蚕桑、茶叶、油料等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扩大,还形成了一些专业生产区域。
5、耕地面积增加
伴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进步和江南经济的发展,耕地面积大幅增加,明初耕地总数达8亿多亩,清初耕地面积进一步增加了3亿多亩。
6、古代水利建设概况
① 春秋战国:中原地区已普遍采用桔槔灌溉农田;楚国孙叔敖修的芍陂是有史记载的最早水库;战国时秦国蜀郡守李冰修的都江堰,水工郑国在秦国修的郑国渠。
春秋战国时期水利工程图
②西汉:六辅渠、白渠;西北修建坎儿井;江准、江汉修治天然陂池;东南排水筑堤,变淤地为良田;汉武帝治理黄河。
③三国:曹魏在淮河流域修复了许多渠堰堤塘;蜀国在都江堰设置堰官进行维护。
④北魏:孝文帝下令有水田之处,都要通渠灌溉。
⑤隋炀帝在历代运河的基础上,于605――6,开通了大运河。大运河全长四五千里,以洛阳为中心,北通涿郡,南达余杭,是世界上最早、最长的运河。唐朝设专职官员管理水利事业,各地兴修了不少水利工程,仅江南兴建和修复的水利工程,就大超过了六朝的总和。还创制了新的灌溉工具筒车。
⑥元朝政府先后修治、会通河和通惠河。连接原有运河,将海河、黄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连贯起来。大运河从杭州到大都全长三千余里,是当时南粮北运的重要水利枢纽。
7、历朝采取的促进农业发展的措施
①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改革内政,发展生产。
②战国时期秦国商软奖励耕战,限制工商业发展,禁止弃农经商。
③西汉时期,刘邦实行休养生息政策,文帝、景帝减轻田租,三十税一,甚至十多年不收田租,鼓励农耕
④东汉时期刘秀九次下达释放和禁止残害奴婢的命令,减轻赋税,把田租从十税一恢复到西汉时期的三十税一。
⑤三国时期曹操实行屯田,重视保护农桑,魏建国后,统治者继续重视农业和兴修水利,蜀汉诸葛亮实施轻摇薄赋、奖励农耕的政策。
⑥北朝时期北魏孝文帝颁布均田令。保证农民得到一定的土地。
⑦唐初政府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保证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和生产时间。
⑧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推行农田水利法,鼓励垦荒和兴修水利;政府积极推广占城稻,促进南北农作物交流。
⑨金世宗推行一些恢复农业生产的措施,利用黄河古道屯田
⑩明初明太祖采取鼓励垦荒,减免赋役。实行屯田,推广植棉等措施。
⑾清初政府鼓励农耕,康熙实行“更名田”,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和“地丁银”制度。
历代封建王朝还大力推广推行奖励垦荒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但过度的开发对生态造成了一定的破坏。封建国家还编纂农书,推动农业耕作技术的提高。
各封建王朝通过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保证了农民占有少量土地,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满是足了农业对劳动力的需求;缓和了社会矛盾,为农业发展营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为封建国家的强盛奠定了基础。
重点问题精讲
1、古代经济发展的一般原因
1)、政治
国家统一,社会安定,政治清明,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环境。
2)、经济
生产关系的调整(如西汉初实行的休养生息政策),生产工具的改进和生产技术的进步,提高了生产效率,水利工程的兴建,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水源,另外,继承前代的经济成就,也是原因之一。
3)、民族关系
各民族之间的经济交往推动各族经济的共同发展。如两汉时铁器传入西域,促进了这一地区经济的发展。
4)、对外关系
与他国的贸易往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国际市场。如唐朝经济发展,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唐统治者实行开明的对外政策,与各国进行经济交流。
5)、文化
科技(历法、著作)有利于安排农事、提高生产技术。两汉时期,正是由于天文历法的进步,封建经济不断发展。
6)、人民群众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正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才使中国古代的经济得到发展。例如,宋元时期,江南经济之所以能得到发展主要是由于北方农民的南迁,带去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并与南方人民一起辛勤耕耘。
2、重农抑商政策的原因、表现及影响
1)、原因
一个国家或政权实行什么样的经济政策,是由其经济基础和统治者的阶级地位所决定的。我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农业是主要部门,农业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兴衰和人民的生计;统治者的阶级地位是剥削压迫农民,重视农业有利于扩大经济利益。因此,统治者都采取重农抑商政策。
2)表现
①初期
战国兴修都江堰和郑因渠,保证了农业生产的水源,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商 鞅变法中的“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推动了秦国封建经济的发展。西汉实行休养生息政策,轻徭薄赋,减轻了农民负担,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业生产。孝文帝改革中的“均田令”,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发展。
②中期
唐初统治者注重农业生产,实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农民获得了土地,生产时间得到了保证,赋役负担减轻。唐中期推行两税法,放松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同时兴修水利工程,都有利于生产的发展。王安石变法中的“募役法、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分别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农田的水源供给、减轻了农民的赋税负担。
③后期
一条鞭法中的“纳银代役”,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说明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1669年实行“更名田”,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这样,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引进农作物和推广种棉,使粮食总产量大幅度增加。设立关卡、征收重税和闭关锁国,抑制了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3)、影响
①积极(主要在前中期)
巩固政权,促进经济发展,从根本上重视农业的思想也是正确的。如战国时期秦国实施商鞅变法中重农抑商的规定,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壮大了秦国的势力,为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②消极(主要在后期)
随着商品经济的活跃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统治者依旧推行重农抑商政策,阻碍商品经济及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从根本上造成中国的落后。
参考答案
1、B 2、D 3、A、C 4、C 5、B 6、D 7、B 8、A 9、B 10、B 11、D 12、B
13、(1)北宋政府推动北方作物在南方推广
(2) ①我国是世界上最早种植水稻的国家之一,早在河姆渡氏族时期中国人民就开始种植水稻。
②北宋时期从越南传入的占城稻,从福建推广到长江、淮河流域。南宋时水田增加,稻米成为当时主要粮食作物,民谚“苏湖熟,天下足”就是当时状况的写照。
③明清时期我国人口激增,高产的水稻成为解决粮食问题的主要作物。明朝时两季稻的扩大种植和三季稻的出现充分说明这点。
④1949年后我国政府极其重视水稻新品种的科学开发和推广,涌现出袁隆平这样著名的农业科学家。
(3) 采取了休养生息的政策,使农民得到一定的土地,减免租税赋役,鼓励农耕。其实质是在有利于地主阶级长远利益前提下对生产关系进行部分的调整。
14、(1)他的观点是正确的。说明了农工商业之间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的内在联系。
(2) 农工商皆本;重农抑商
(3) 黄宗羲的观点有利于商品经济、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是历史的进步。雍正帝的观点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落后的,为维护封建统治。
(4)在坚持农业为基础地位的同时,还应大力发展工商业;只有坚持国民经济各部门综合平衡。按比例协调发展,才是国宾富强之本。
15、(1) 重本抑末。他认为,农业为四民提供粮食。是本业;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更需要驱民归农,才能民富国安。工商业不能生产粮食,且与农业争劳动力。
(2) 清政府广设钞关,不法官吏巧立名目,对商人苛征重税;大量的商业资本投向土地。这种现象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土地兼并;影响了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的流通;影响了商业资本的积累,不利于手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大,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进一步发展;对农业发展也是不利的。
16、(1)黄宗羲认为农业和工商业都是“本”,都应该重视和发展。应该“痛绝之”的只是工商业中的不切民用的有害因素。而我国封建社会的传统经济政策以农为“本”。工商为“末”,重农抑商。
(2)重农抑商的传统政策,把农业视为国计民生的根本,加以重视,是正确的。汉唐等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采取这一政策,对于社会的安定和经济的发展曾起过积权作用,应予肯定。但是该政策把工商业与农业绝对对立起来,予以压制,其结果必然阻碍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农业生产长期停滞在自然经济的低水平上,其弊端到封建社会晚期就更如严重。
(3)黄宗羲的主张是明末清初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在思想领域的反映。黄宗羲不仅在经济上把工商业提到与农业同等重要的地位,尤其可贵的是能把工商业过程上出现消极因素同工商业本身加以区分,予以区别对待。
(4)这种认识和主张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在当对是进步的,对今天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篇6:论中国古代国家起源、发展与王权形成论纲论文
论中国古代国家起源、发展与王权形成论纲论文
国家与文明起源的研究,既是一个考古学实践问题,亦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还需二者紧密地结合。这是因为在国家起源的过程及国家形成的早期阶段是没有文字记载的,因而它必须依靠考古学的发掘。考古学是通过古代人类的实物遗存来进行研究,所以它是有确凿根据的,也不受历史记载的约束,而且考古学的文化编年是以地层的先后叠压或打破关系为基础,所以,从考古学所反映的社会文化方面的变化中,可以寻找出逻辑与历史的统一。然而,考古学又是阐释性的,遗迹遗物本身不会说话,它需要人们利用技术、经济、环境、人口等方面的知识对人类活动的方式作出符合上古实际的解释和分析。在对考古资料的分析和解释中,往往形成一些理论,也会借鉴一些原有的理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理论与考古学实践相结合的问题。本文将中国几十年来的考古发现、文献资料与理论创新相结合,对中国古代国家的起源、发展与王权的形成以及早期华夏民族的形成过程做一系统的阐述,以此对重建中国上古史作出新的探索。
一、“聚落三形态演进”说与“邦国-王国-帝国”说等理论框架
若从理论创新着眼,国家与文明起源的研究,最具魅力的是对起源的过程、路径和机制的研究。百余年来国内外学界在这一领域所产生的一个个理论模式和学术观点,总是以“后来者居上”的姿态为这一课题的解决做着不懈努力。近几十年来,文明起源的所谓“三要素”或“四要素”的文明史观以及“酋邦”等人类学理论,代替了摩尔根的“部落联盟”说和“军事民主制”说,而且甚为活跃。它们有理论和学术上的建树一,但也有其局限性和不足。那么,如何在整合和吸收诸种理论模式中的合理因素,并克服其不足的基础上,作出符合实际的理论创新,就成为推进文明与国家起源研究的关键所在。近二十年来,我们采用聚落考古学与社会形态学相结合的方法,提出文明与国家起源路径的“聚落三形态演进”说①,其后又提出国家形态演进的“邦国一王国一帝国”说川,就是在这一研究领域进行的一种尝试和努力。
国家与文明起源路径的“聚落三形态演进”说,提出文明与国家起源是以农业的发明和农耕聚落的出现为起点,经历了由平等的农耕聚落形态,发展为含有初步不平等和社会分化的中心聚落形态,再发展为都邑邦国形态这样三大阶段。在这一理论框架中,对以往学术界曾流行的文明起源的所谓“三要素”或“四要素”,采取了把它们看作是国家社会即文明社会到来时的一些现象和物化形式来对待,在阐述国家和文明起源过程中来分析这些文明现象。至于“聚落三形态演进”说对于酋邦等理论的扬弃,主要是通过考古学所发现的“中心聚落形态”来解决从史前向早期国家过渡阶段的社会不平等、阶级和阶层起源的途径、社会组织结构和权力特征等问题。 “邦国一王国一帝国”说解决的是进人国家社会之后国家形态的演进问题。
二、从村邑聚落到都邑国家的
三大发展阶段,中国古代国家起源的过程也就是史前社会不断复杂化的过程。作为这一发展过程的起点,我们之所以要从“平等的农耕聚落形态”这一阶段说起,这是因为农业的发明乃人类历史上的巨大进步,以农耕畜牧为基础的定居聚落的出现,是人类通向文明社会的共同起点。农耕聚落的定居生活促进了人口增长,土地集体所有制即聚落所有制得到了发展,从而以聚落为单位的经济、军事、宗教礼仪和对外关系等一系列的活动开始形成,社会一反过去的分散状态,朝着区域与集中化的方向发展。
农业起源并初步发展于新石器时代早期。新石器时代早期距今1 -90间。属于这一时代的遗址,在南方,有距今1万年以上的湖南道县寿雁镇自石寨村玉蟾岩遗址,江西万年仙人洞和吊桶环遗址以及距今100008500年的浙江浦江县黄宅镇上山遗址等;在北方,有距今11000 -9000年的河北徐水县南庄头遗址,河北阳原县于家沟遗址,北京门头沟区东胡林遗址,北京怀柔县转年遗址等。这些遗址说明中国农业的起源分为南北两个系统,无论是南方的稻作农业,还是北方粟黍旱作农业,都应该是多元分散式的起源,而绝非起源于某一中心地然后向外扩散传播。与中国多元分散式的农业起源相联系的是,中国新石器时代文化的起源既是本土的亦是多元的。
大体说来,作为新石器时代早期的这些聚落,在采集、捕鱼、狩猎和种植谷物的广谱的取食经济中,虽说农作物比例在逐步增大,农业技术也在逐渐发展,可是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人口不多,物质也不丰富,人们过着平等但又贫乏的聚落生活,所以这是一种原始的极简单的平等社会类型,然而通向文明社会的步伐却从此迈出。各类玉器上生动的或抽象化的神的形象(或称为神徽纹样),不但告诉我们,宗教发达,崇尚宗教的观念甚为强烈,是良诸文明的显著特色;还告诉我们,在良诸都邑邦国的君权所含有的族权、神权和军权这三项中,神权居于更突出的位置。良诸文明中神权政治太过强烈,过于强大,这大概是其文明崛起和一度发达的动因,但当它遭遇自然环境变故时③,也将会不堪重负而崩溃。在良诸文化的后继者马桥文化中,良诸文化原来的玉文化特色和玉礼文化所达到的高度,一去不复返。我们推测,大概是良诸文明的上层集团因自然灾害等原因而离开了家乡,或者是走散了,他们到了别的地方也再未能聚集起创造辉煌玉文化的能量,而那些没有走的普通民众融合到“马桥人”中之后,因“马桥人”并不崇尚玉礼文化,这些良诸文明的“遗民”没有条件也没有必要发展原来的玉礼文化,从而使得良诸文化的特质并未被马桥文化所继承,故二者的文化面貌截然不同。
三、撷项至尧舜禹时期的部族国家与族邦联盟及其向华夏民族的迈进
我们在研究龙山时期的早期国家和族邦联盟时,必然要面对夏代之前的古史传说。而研究古史传说,首先要处理的是它的时空关系。《左传·昭公十七年》载:“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太曝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嫁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自额项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我们可以把五帝传说做一个时代分期,即以额项为界,划分为两大时代:黄帝时代与额项帝誉尧舜禹时代’Ai 黄帝时代是国家诞生前夕的“英雄时代”。《商君书·画策》说:“黄帝之世,不靡不卵,官无供备之民,死不得用停。事不同,皆王者,时异也。
四、王国、王朝国家与复合制国家结构中的王权
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王朝国家。夏王朝的出现使得中国的早期国家由邦国形态转变为王国和王朝国家形态。对于夏商时期的国家结构和形态,以往的学术界或者认为是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或者认为是“城邦联盟”、“方国联盟”等。笔者认为夏商周三代王朝都是一种复合制国家形态,它的复合制是指在王朝内包含有王国和从属于王国的属国(属邦)两大部分,这两大部分不是平等的联盟关系,而是以王为“共主”,受王的调遣和支配,在不平等的结构中构成多元一统(或称多元一体)的王朝国家。
复合制的夏王朝是由夏后氏与从属于夏王的.其他族邦所组成。其属邦,有的是和夏后氏同姓的族邦,如《史记·夏本纪》所载,“太史公日:禹为姐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启氏、有男氏、斟寻氏、彤城氏、褒氏、祀氏、增氏、辛氏、冥氏、斟戈氏”等。有的则是异姓族邦,如韦、顾、昆吾、有虞氏、商侯、薛国等。韦、顾、昆吾都是商汤灭夏时首先征伐的属于夏王朝内的族邦。《国语·郑语》说“昆吾为夏伯”,说的是昆吾乃从属于夏的侯伯之国。《左传·定公元年》说:“薛之皇祖奚仲,居薛,以为夏车正。”这是说薛国之邦君担任夏的车正之官,负责为夏王造车。《国语·鲁语上》说“冥勤其官而水死”,今本《竹书纪年》也说“帝少康十一年使商侯冥治河”、“帝杆十三年商侯冥死于河”,这是说商部族首领担任过夏王朝的治水之官职,并因此而殉职。这些从属于夏王朝的各地邦君之所以能在朝廷任职为官,就在于复合制的王朝国家结构。
商王朝的复合制是由“内服”之地的王国与“外服”之地的侯伯等属邦所组成’川。商王朝内的属邦在甲骨文中多有记载,如甲骨文中听命于商王调动的侯伯等国。在商代,最能说明它的复合制王朝国家结构的就是《尚书·酒浩》所说的“内服”、“外服”制。《酒浩》说“在昔殷先哲王……自成汤咸至于帝乙……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这是说在商王之属下分内、外两服,其内服为百僚、庶尹、亚服、宗工,还有百姓里君;其外服为侯、甸、男、卫、邦伯。
王国和复合制王朝之后是帝制帝国,中国古代帝国阶段始于战国之后的秦王朝。帝国时期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是自上而下、层层行政隶属的、单一制的中央集权国家结构,其机制就是郡县制。在帝制国家结构中实行的郡县制,与先秦时期的采邑和分封制是完全不同的。采邑与分封都是世袭的,而郡县制中的各级官吏都是皇帝和中央直接任免的。王朝与封国,王朝内王与贵族的封地和采邑,诸侯国内邦君与贵族的封地和采邑,它们之间虽有上下隶属关系,但不是行政管理关系,因而无论是封国、封地还是采邑,都与战国秦汉以来的地方行政机构不同,不能据此而划分出地方行政管理级别。这就是复合制的王朝与郡县制中央集权的帝国王朝在国家结构和统治方式上的差别。
篇7:论农广校开展务农农民科技培训论文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优势劳动力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走出去,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导致大量留守务农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尤其是一线从事种养生产的农民素质急剧下降。同时,伴随着农业现代化、专业化、规模化的推进,一些高素质的职业农民、专业农民的数量逐年增加。因此,如何根据广大务农农民的不同情况开展科技培训,已成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作为农业部自办的一所远距离农村成人教育学校,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面向“三农”、服务“三农”的办学宗旨,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己任,致力于农民科技教育事业,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经济收入付诸了积极努力[1]。随着国家对农业投入的不断增加,农广校将继续加大力度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特别是针对广大务农农民的科技培训力度。
1加大力度开展务农农民科技培训是新时期赋予农广校的历史重任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城乡经济、文化的差别,广大农民被束缚在落后的农村,科技文化素质低,接受新技术、新品种的能力差。目前,我国有7。37亿农民,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占40。31%,初中文化程度占48。07%,高中文化程度占11。62%,系统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不到5%。从这一数字来看,广大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很低。这不仅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经济收入,也严重制约着农业劳动效率的提高,影响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加大力度开展务农农民科技培训,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做为一个覆盖广大农村的农民教育机构,具有熟悉“三农”、贴近农民的优势,具有健全的5级办学体系和先进的媒体教学手段,是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的重要阵地[2]。为此,农广校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先进的教学手段,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培训,教会他们先进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技术。通过培训,培养出更多懂技术、会管理、科技意识强的新型农民,让他们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走出去,投入到现代化农业生产中去。因此,在加快务农农民科技培训过程中,农广校是最直接、最有效途径之一,也是新时期赋予农广校新的历史任务。
2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将农广校办成农民可依赖、可信任的培训机构
当前,务农农民培训面临的任务十分紧迫。由于受农民自身素质和社会发展形势的双重约束,农民增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随着新技术、新品种不断开发应用,广大农民适应能力较弱的矛盾日益突出。要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就要加强农民的竞争意识和科技意识的培养,在培训过程中,必须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坚持利用低成本、大容量的远程教育方式,广挖农村对人才培训需求的巨大潜力。一是充分发挥农广校办学面广、规模大、针对性强、人才可就地培养的.特有优势,将农广校工作重心“下沉”到乡(镇)、村、组,广集培训对象。二是在培训内容选题上,要融科学性、系统性、基础性、实用性和权威性于一体。选择一些技术新、品种优的培训内容。另外,根据现代化农业生产的需求,对培训内容也要适时进行调整更新,突出培训内容的实效性和前瞻性。综上所述,为充分体现农广校办学为“三农”服务的办学宗旨,一定要把农广校办好,使农广校真正成为广大农民可依赖和信任的培训机构。
3注重实效,找准结合点,充分发挥农广校的载体作用
农广校在开展务农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中,只有紧紧围绕市场需求,以当地主导产业为导向,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讲究针对性、突出实效性、注重带头性,努力扩大务农农民培训的覆盖面,提高培训质量、效益和水平,才是农广校搞好务农农民培训出路所在。同时,在培训工作中还要找准结合点,充分发挥农广校的载体作用。一是将务农农民培训工作与政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农民科技培训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以形成合力,才能抓出成效。在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工作中,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形成一个以农广校和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主体,相关部门协调合作,按照分头组织、统一安排、共同实施的原则,进行培训。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农民科技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做为县级农广校首先应引起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争取领导的全力支持,紧紧围绕当地政府工作中心,结合本地农民科技现状,根据农民不同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选好培训内容。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务农农民培训的质量。二是将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教育与专业技术培训相结合。在农民科技培训过程中,部分农民思想观念较新,敢于学习新技术,愿意尝试新成果,但大部分农民科技文化水平不高,思想观念还停留在传统农业生产中。为此,在培训过程,不仅要教会他们新技术,同时还要转变他们的思想观念,教育农民树立新的思想观念,积极主动参与新技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科技文化素质,从而提高自身创新能力、新技术应用能力,更好的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三是将务农农民培训与就近、就地就业培训相结合。在开展农民科技培训过程中,还应对广大务农农民进行一些技术含量低,能够就地进行生产的非农专业技术培训。例如,手工编织、简单工艺品制作等。通过这种培训,不仅可以使广大农民在进行农业生产的同时,还可进行一些副业生产,增加经济收入,使农民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到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应用中,从而加快农民经济收入增长步伐,带动更多农民参加农民科技教育培训[3]。
4加强和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强化教育教学质量
培训仅仅是个手段,真正培养出大批高素质农民,并在现代化农业生产中发挥作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才是目的。由于农广校过去一直以学历教育为主,随着农民培训的范围逐渐扩大、培训内容的不断更新,在农民科技培训过程中,无论是在师资,还是在培训经验上都有一定的欠缺。为此,要在今后培训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在现有师资队伍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和补充师资队伍,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来解决师资力量不足问题。纵向实行与农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协作,按需施教,培训资源共享。横向联合当地有经验、有技术的专业技术机构,聘请有经验的专业农民技术员,补充到教师队伍中,确保务农农民培训所需的各类师资力量。教育是根本,质量是保证。只有强化教育教学质量,才能确保培训质量。在培训工作中,应做到培训前有计划,培训中保质量,培训后有跟踪。要做好摸底调查工作,了解当地农民文化程度,种植模式以及生产规模等一系列问题,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并依据计划有序地开展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要定期对农户进行回访,确保培训有效果、农民有收益[4]。
5结语
农民培训工作是一项工作量大、施教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今后,农广校必须从实际出发,继续坚持面向“三农”的办学宗旨,在搞好学历教育的同时,积极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努力营造人才培养基地,使农广校办成一种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相互融通,学校与非学校相互衔接的良性办学机制,做农民增收、致富的桥梁和纽带。以最大限度地做好农民培训工作,为增加农民收入、实现致富奔小康付出积极努力。
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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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程黔莉。浅析农广校教育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J]。农技服务,(4):110—112。
篇8:论解决三农难题的措施提升城镇建设论文
论解决三农难题的措施提升城镇建设论文
论文关键词:小城镇农村剩余劳动力规划聚集
论文摘要:小城镇建设时解决贫困问题和“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能有效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社会经济资源配置,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目前,云南小城镇建设在布局、规模、建设质量、经济发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加快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的对策,旨在促进云南小城镇建设的健康发展及“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加快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进程。
小城镇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小城镇建设可以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发展二、三产业提供条件,创造良好投资环境,促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合理布局与健康发展,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云南作为我国西南边陲的民族省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和小城镇建设有了较快发展,城镇化水平从1978年的12.2上升到2003年的26.6,但仍远低于全国40.5的平均水平。从某种意义上说,云南的贫穷就是农村的贫穷,云南的落后就是农村的落后。因此,实施城镇化战略,加快小城镇建设,对有效破解贫困问题和“三农”问题,推动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云南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云南小城镇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建设速度加快。1999年至2002年,全省小城镇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34亿元,年均33.5亿元,到2002年底,全省各种小城镇已达1419个,建制镇发展到547个。同时,从1999年开始,省政府每年拿出3000万元资金专门用于扶持100个小城镇建设。与过去相比,全省小城镇体系初步得到调整,基础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许多小城镇改变了过去几十年不变样、“以路为市”、“有房无路”等落后状况,小城镇的聚集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不同程度地增强。然而,目前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仍不高,尤其农村贫困面大,2002年底,全省仍有261个乡尚未解决温饱问题,贫困人口高达1050万人。由于受现有发展基础的制约,云南小城镇建设中仍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
1.小城镇发展不平衡,地域分布差异较大。由于云南境内山高谷深,94的国土面积为山区半山区,只有6的坝区(山间平原),各地的历史文化、经济基础和地理环境存在较大差异,造成全省城镇分布极不平衡。2002年,全省16个地州市中位于滇中、经济发达程度较高和地理环境较好的昆明、曲靖、玉溪和楚雄四州市集中了全省37.5的城市和39.9的建制镇,建制镇密度达22.7个/万平方千米,远高于全省13.9个/万平方千米的平均水平,而其它地区,特别是农村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昭通、文山、思茅、迪庆、怒江等地州则因经济欠发达和地理环境及位置相对较差而城镇稀疏,建制镇密度不到8个/万平方千米,城镇化水平较低,小城镇对当地经济文化的推动作用十分有限。
2.小城镇规模偏小,功能不全,经济基础薄弱。由于小城镇基本按行政管理权限和区划分布,空间布局不合理,加上投资分散和重复建设,导致小城镇规模偏小。2002年底云南包括建制镇在内的1419个各类小城镇中,90左右都是乡镇政府所在地,小城镇平均面积和人口分别为0.45平方千米和4656人,建制镇为0.84平方千米和6000人。由于规模小,各类要素的聚集能力差,市场发育不足,城镇功能难以完善,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较弱,二三产业、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不发达,经济基础的薄弱导致小城镇的就业空间十分狭小,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作用十分有限。
3.小城镇规划建设水平低,基础设施落后。很多小城镇的布局缺乏科学合理的长远规划,存在盲目铺摊子的现象,往往形成沿公路干线延伸的城镇带,房屋低矮占地面积过大,建筑没有特色和品味,生产、生活区混杂,没有进行合理的城镇内部功能分区,环境脏、乱、差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城镇的整体外观,加大了环境治理的难度。另外,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缺乏相应的供水、供电、环卫等配套设施和邮电、通讯、金融、保险、文教、卫生等公共服务,投资环境较差,难以吸引外来投资和人才,而且建设资金短缺仍然是制约云南小城镇发展的突出问题。
4.相关政策不配套,障碍性制度改革滞后。城镇现有行政管理体制与小城镇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管理上的条块分割、多头管理导致行政管理效率低下,很多问题难以协调解决。尤其是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计划生育政策、住房制度等成为农民离土进城的重要制度障碍。同时,农村以集体所有制为主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也使农村劳动力转移缺乏挤出力量,农民“离乡不离土”、候鸟似的“两栖人”较为普遍,成为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小城镇聚集的重要制约因素。
二、加快云南小城镇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对策
小城镇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制度政策环境与之相适应。为了促进云南小城镇的健康发展,真正发挥其在解决“三农”问题中应有的重要作用,目前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优化布局,突出重点,分层次非均衡发展小城镇。云南是一个山区、民族省份,各地自然条件、人口规模、经济基础和发展潜力有很大差异,因此小城镇建设必须改变过去按行政区划各自为政、遍地开花的做法,确立“控制城镇数量、扩大镇区规模、提高建设质量”的基本发展思路,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基础上分阶段、有重点地组织实施。首先,以现有县城为骨干,同时选择基础较好、条件具备、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建制镇作为小城镇建设的重点,实行重点扶持、壮大规模、提升层次、完善功能的发展战略,实现以点带面,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其它各项生产要素有序地向城市和这部分优先发展的小城镇聚集,形成规模效应,增强辐射能力,强化对周围城镇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其次,在抓好重点小城镇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对一般小城镇的发展也应积极给予扶持引导。对目前经济发展水平一般但有发展前景的小城镇,应加强规划制定和实施的监督与引导,在适度扩大规模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小城镇的建设质量,逐步打牢发展基础,增强发展后劲。对经济基础十分薄弱、不具备发展条件的小城镇以及过近过密、分布不合理的小城镇,可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撤并乡镇,必要的可实行易地搬迁、转移安置,这样既可以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县乡财政负担,也可以集中力量,优化配置有限的建设资源。
2.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发展有特色和个性的小城镇特色是小城镇的灵魂,而小城镇的规划建设过程正是小城镇特色形成的重要时期。各地应围绕把云南建成“民族文化大省、绿色经济强省和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的战略目标,高起点、高标准地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在立足城镇长远发展、增强城镇综合功能的基础上,努力在塑造城镇特色上下功夫,使各个小城镇的建筑群体景观、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都能充分体现当地的自然环境、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丰富内涵,具有自己鲜明的个性特征,切忌贪大求洋、盲目模仿发达地区的做法。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长远规划、分步建设的原则,注重土地资源的合理节约使用,重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加强污染治理,增强绿色意识,增加绿色空间,营造和谐的人居环境,促进小城镇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3.大力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是衡量小城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是保证小城镇各项功能正常发挥的基本条件,必须把完善基础设施作为小城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针对目前云南小城镇基础设施落后的现状,结合发展要求,下一步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完善能源供给、供水排水、道路交通、邮电通讯、垃圾处理,搞好镇区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积极发展文教卫生事业等方面,以优化小城镇的发展环境。同时,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城镇的市场体系,根据当地的资源、产业优势和市场供需状况培育相关的专业市场、特色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搞好市场配套建设及相关服务,使市场成为带动小城镇及周围农村地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加速器”,以增强小城镇对人口和产业的聚集功能。
4.积极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促进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没有经济的发展,小城镇将失去内在发展动力,而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是小城镇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云南小城镇必须立足资源、区位、交通、人文等方面优势,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产业为依托,选准和培育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具体而言,有较好工业基础和交通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可选择工业型小城镇的发展模式;有商品集散传统和地理区位优势的小城镇可走商贸型小城镇的发展道路;有较好农业生产条件、农副产品资源丰富的小城镇,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的收购、加工、贮运等;有丰富自然或人文旅游资源、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小城镇应以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还有一些小城镇经济结构和城镇特色具有多重性和综合性,则可建设成为综合型小城镇。总之,通过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使小城镇经济朝着主导产业突出、多业并举、三次产业结构日趋合理的方向发展,增强小城镇对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技术等生产要素的聚集功能,并以此带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把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与促进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和民营经济快速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促进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5.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多渠道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为改变云南小城镇建设资金匮乏的局面,必须在资金筹措渠道和方式上有新的突破。首先,国家应在发展小城镇的战略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除制定相关发展政策外,每年应从财政支出中安排更多资金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地方政府也应在编制发展规划上逐步增加投入,且建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并努力通过管理办法的制定来规范资金使用,以确保建设资金全部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其次,要树立经营城市的理念,积极开辟多元化的筹资渠道,加大小城镇建设的招商引资力度,本着“谁投资、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国家、集体、企业、个人、外商等社会各方共同投资,全方位调动小城镇建设积极性,变一方投资为多方聚资、变政府包建为全民共建,走出一条在政府引导下主要依靠社会资金建设小城镇的路子。地方政府要合理安排项目,推行新的开发建设方式,搞好建设配套服务,使小城镇建设规模年年有拓展、功能年年有提高、面貌年年有变化,实现从量的扩大到质的提高的良性循环。
6.加快相关制度变革,优化小城镇发展的政策环境。首先,要改革现行户籍制度,建立促进劳动力流动制度。为了尽快消除农民进城的户籍障碍,在全国户籍管理制度作大变革之前,有必要在一定范围内改革现行户籍制度,进一步放活小城镇户籍管理,对县城和中心镇逐步实行以住房、职业、生活来源等为依据的落户标准,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新型户籍登记制度,并实施以迁入地、常住地管理为主的管理方式。同时,要改革城镇用工制度,强化部门问统一协调、加强合作的管理及服务职能,加快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为农民进城创造条件。其次,要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建立土地流转机制。为了真正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在稳定现有承包关系的同时,对农村土地使用权制度进行创新,加快农民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转让、转包、出租、入股等流转活动,以利于土地的集中使用和规模经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再次,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将进城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建立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此外,应逐步推行城乡统一的计划生育政策,探索为进城农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促使农村转移劳动力从农民向市民的真正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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