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公文修辞的有效性原则

时间:202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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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简论公文修辞的有效性原则,本文共4篇,希望能帮助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别打电话”提供。

篇1:简论公文修辞的有效性原则

简论公文修辞的有效性原则

公文修辞作为语言运用的一种技巧和手段,对于准确恰当地表达行文主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着重从修辞角度,运用典型的.公文实例,阐述公文修辞的有效性原则,力求提高人们对公文修辞的认识.

作 者:申晓伟 Shen Xiaowei  作者单位: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娄底,417000 刊 名:商情・科学教育家 英文刊名:SCIENCE EDUCATION 年,卷(期): “”(9) 分类号:H150 关键词:公文修辞   有效性   原则  

篇2:修辞与经济原则

修辞与经济原则

许多修辞格,例如仿拟、典故、夸张、拟植物、借代等,都体现出言语交际的经济原则.从语用学和心理学的角度对于这种现象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欣赏、应用和创新修辞格.

作 者:裴利民 PEI Li-min  作者单位:湖南城市学院,大学英语部,湖南,益阳,413000 刊 名:湖南城市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NAN CITY UNIVERSITY 年,卷(期): 30(6) 分类号:H314 关键词:修辞格   经济原则   仿拟   典故   夸张   拟植物   借代  

篇3:简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原则

简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原则

简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原则 如同学校其他教育工作一样,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科学性、知识性、专业性和技术性,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必须采取科学的方法和态度,除遵循学校教育的一般原则之外,还要遵循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自身所特有的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是长期实践工作的规律概括和经验总结,是根据学校教育的特殊要求和心理健康教育的任务确立的,它是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对实际工作的开展具有指导意义。

那么,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到底有哪些必须遵循的工作呢?对此,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实践工作者的意见分歧较大,众说纷坛,无论是原则的名称、内容,还是原则的数量和种类,都难有一致的观点。此种局面虽然有利于学术的繁荣和发展,但也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混乱,使广大教育实践工作者产生困惑。这在客观上不利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因此,当前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进行认真研究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现实状况和实际需要,我们认为教育性、全体性、差异性、主体性、整体性和保密性都是当前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应该首先必须遵循的原则,同时它们也是最主要的六个原则。

一、教育性原则

是指教育者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积极中肯的分析,始终注意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心理健康教育是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体现社会精神文明的特征,以及它的时代性和进步性。所以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交往中的矛盾冲突所引起的种种心理问题,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社会中的人与事的不满言行、错误观点甚至敌对情绪与态度,教育者不应随便附和他们的观点和思想情感,而应该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明辨是非,帮助他们端正看问题的角度,调整看问题的方法,建立积极的思维模式。使学生在发展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排除各种心理困扰、解除心理问题症结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受到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启迪和共产主义人生理想的教育。可以说,教育性原则比较鲜明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特点与要求。

贯彻教育性原则,要求做到:首先要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论的思想和观点作指导,充分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有选择的借鉴西方关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方法和技术,不能照搬照抄。其次是把心理健康教育与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结合起来,使心理素质、道德品质、思想觉悟的培养与提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统一发展。再次,重视正面的启发教育和积极引导,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远大理想。

二、全体性原则

是指心理健康教育要面向全校所有学生,全体学生都是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和参与者,学校的一切教育特点是心理健康教育的设施、计划、组织活动都要着眼于全体学生的发展,考虑到绝大多数学生的共同需要和普遍存在的问题,以绝大多数直至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的提高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立足点和最终目标。确立与强调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原则,是与当前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任务、客观条件和学生实际存在的问题及需要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是努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惟有以全体学生为服务对象,才能实现教育目标。如果只是面对个别学生,是无法实现这一目标的。即便是个别学生的心理问题得到了解决,但是由于绝大多数学生的心理发展需要得不到满足,心理健康维护受到忽视,结果新的问题仍然不断出现,从而导致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得不偿失。另外,面向全体的原则还基于青少年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带有普遍性,相应的,其心理需求也具有共同性,所以心理健康教育可用集体的方式进行。当然,面向全体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忽视个别。实际工作中,还要考虑在实施这一原则时,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使心理健康教育发挥最大效益。

贯彻全体性原则,应注意:首先,教育者要了解和把握所有学生的共同需要,以及普遍存在的心理健康问题;其次,对学生要一视同仁,创造条件,最大限度让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其中的所有活动;另外,所有工作的出发点都要有利于促进全体学生的发展和成长。

三、差异性原则

是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关注和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针对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以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人是有差异的,青少年学生也不例外,他们具有自己的个性特点,拥有不同的社会背景、家庭环境、生活经验和价值观念。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不是要消除这些特点与差异,相反是要使学生的差异性、独特性最合适而完美地展示出来,也可以说,这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精髓所在。强调差异性,也就是要求心理健康教育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一样,因材施教,有的放矢,重视个别差异,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实施教育,使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得以提高,最终实现全体学生心理素质的提高。

贯彻差异性原则,首先是了解学生的个别差异,如年龄差异、性别差异、学习差异、思想差异和心理差异等等;其次是区别对待不同学生,灵活采用不同方法、手段和技术,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征和个性特征等,具体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的原理和方法;再次是认真做好个案研究,积累资料,总结提炼,增强个别教育的实效。

四、主体性原则

是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要以学生为主体,所有工作要以学生为出发点,同时要使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实实在在的体现,把教师的科学教育与辅导和学生的积极主动参与真正有机结合起来。主体性原则集中而直接地体现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关键特征,主体性原则要求教育者的心理健康教育,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这是因为,首先心理健康教育的目的在于促进学生成长和发展,而成长和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自觉和主动的过程,如果学生没有主动意识和精神,处在被动的地位,教育就成为一种强制性行为,变得毫无意义。其次,心理健康教育是一种助人与自助的活动,“助人”是手段,让学生“自助”才是目的。要达到自助的目的,只有让学生以主体的身份直接参与这一活动,此目的方可达到。另外,青少年时期是学生自我意识。独立性迅速发展的时期,心理健康教育贯彻主体性原则,不仅发挥了学生的主体作用,还使学生追求的需要得到满足。

贯彻主体性原则,要做到:所有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活动都要首先从学生的实际状况和需要出发,以学生现实生活和存在的问题为基准,以达到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素质提高为目的;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鼓励学生自我选择和自我指导,促使学生自知、自觉、自助,不能采取强制手段,也不能替代学生解决他们自身存在的问题。

五、整体性原则

是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运用系统论的观点指导教育工作,注意学生心理活动的有机联系和整体性,对学生的心理问题作全面考察和系统分析,防止和克服教育工作中的片面性。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追求学生人格的整体性发展,最终达到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整体素质的目的。从社会价值取向看,它重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从学生自我完善的需求看,它注重学生知、情、意行几方面协调发展。从系统的观点出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对象是一个完整的活生生的人,而人的心理也是一个有机整体。所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绝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事论事。而应从个体心理的完整性和统一性,个体身心因素与外部环境的制约性、协调性等综合因素出发,全面把握和分析学生心理问题的成因,来采用相应的教育与辅导对策。只有这样,才能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富有成效,更有意义。

贯彻主体性原则,要做到:树立学生全面发展的观点,教育活动时刻要关注学主人格整体的完整和身心素质的全面提高;对学生心理问题的分析,要从整体、全局、多方面的角度进行,把内外因、主客观、家庭社会学校和个人诸因素综合起来;对学生心理问题的教育与辅导要采用综合模式,不局限于某一种方法和技术。

六、保密性原则

是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教育者有责任对学生的个人情况以及谈话内容等于以保密,学生的名誉和隐私权应受到道义上的维护和法律上的保障。保密性原则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极其重要的原则,是鼓励学生畅所欲言和建立相互信任的心理基础,同时也是对学生人格及隐私权的最大尊重。在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尤其是个别教育与辅导过程中,学生会向教育者泄露很多个人的秘密、隐私、缺陷,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心理和行为的困扰、矛盾、冲突等。教育者有责任,有义务对所有这些信息保密。除此之外,还不得对外公布求助学生的姓名,拒绝任何关于求助学生的调查,尊重求助学生的合理要求等等,这些都是保密的范围。失密,对教育者来说,就是失职,对教育机构来说,就是威信和名誉的丧失。不仅要受到良心的折磨和舆论的谴责,而且要负法律责任。

贯彻保密性原则,要做到:求助学生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绝不应作为社交闲谈的话题;除了在训练的情况下,求助学生的个人身份能得以充分隐藏之外,个案的资料不应出现在教育者的公开演讲和谈话中;教育者应避免有意无意以个案举例,来炫耀自己的能力和经验;教育者所作的个人记录,不能视为公开的记录,不能随便让人查阅;教育者不应当随便将记录档案带离咨询与辅导机构;任何咨询与辅导机构都应设立健全的储存系统来确保当事人档案的保密性。当然,替来访者保密也不是绝对的,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进行科学研究,为了求助学生和他人的利益或免受伤害,可以进行正当泄密,但依然是不能损害求助学生的利益,要最大限度的保护求助学生。

根据我国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以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形式等,在开展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际工作过程中,以及具体贯彻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原则时,既要保持严肃性,又要具有灵活性。经过大量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从事这项工作的一线教师们用生动简练的语言对此进行了概括,这样的概括既便于理解,也易于掌握。初学者应认真思考领悟:

要主动接触,不要坐等回避;要热心真诚,不要冷漠做作;要耐心倾听,不要肆意打断;要讨论启发,不要武断灌输;要实事求是,不要主观臆断;要积极疏导,不要压抑遏制;要因人而异,不要千篇 一律;要协同配合,不要孤军奋战;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包揽;要自觉自愿,不要强迫要求;要平等相待,不要居高临下;要了解尊重,不要猎奇侦讯;要适度接纳,不要指责训诫;要自我领悟,不要包办代替;要科学引导,不要说教附合;要力求内化,不要强迫变化;要守信保密,不要随意张扬;要心悦诚服,不要令人屈从。

篇4:简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

论文摘要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性管理行为。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之一,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从根源上预防和治理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发展在贯彻着一般行政许可原理的同时也有自己的特色,本文以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事项和范围为视角,论述了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原则,着重就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相对一般行政许可原则的特殊性进行了分析。

论文关键词行政许可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 原则 特殊性

一、行政许可的概念及行政许可原则概述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豍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基于行政权而进行的监管活动,是政府管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事务的一种事前控制手段,它是国家的一项十分重要的行政权力。行政许可作为国家的一项行政权力,同样具有失控和被滥用的可能和危险。正如孟德斯鸠所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为止,……不受制约的权力必将走向豎。据此,行政许可具有以下四个特征:一是经济和社会事务由行政机关对其进行实施和管理的行为。二是行政机关通过外部行为进行管理。对于内部的管理行为,其中对于间接管理的行政机关或者内部事业单位的人事、外事等事项的审批,行政许可是没有资格进行管理的。三是行政许可的授予以相对人主动提出申请为前提,无申请即无许可。四是行政许可的内容或者直接后果在于是否准予相对人从事特殊行为。能够从事指定活动或者以独特的身份从事指定活动资格的,行政许可给予准许;仅仅授予个人特定利益,不以个人获得许可后依法从事活动为准绳的,比如,各种规费的减免,不是行政许可。英国行政法学家加纳认为,如果许可机关发放许可证时没有自由裁量权,那么这种许可应归属于“注册登记豏”。可见,行政许可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权力,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之一,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进行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即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监督和法律责任等起统帅和指导作用的行为准则。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作为行政许可法律规则的依据,是行政许可在设定和实施的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则。行政许可法在总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相统一的总体思路,把制度创新摆在突出位置,确立了行政许可必须遵循的六项原则,即合法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便民原则,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以及监督原则。这些原则的确立,对深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以及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都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以我国的道路交通运输为例,近年来,我国不断制定颁布法律法规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道路运输的杂乱性、无序性、违法性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对我国的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起到了促进作用。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笔者以道路运输行政许可事项、范围为视角,对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原则以及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的特殊性进行初步的分析,以加强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规范性,保障道路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的范围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是指运政管理机关依法准予相对人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理决定。

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有以下作用:

1.有利于加强国家对道路运输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有效地控制社会生产经营规模(是指符合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有效地利用现有国力资源,避免资源、人力的浪费;保持运输市场的稳定、协调、健康地发展。

2.有利于调整运输市场结构,合理分布运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3.有利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制止不法经营,保证运输市场环境的良好状态,维护合法经营。

4.有利于保证运输经营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使取得许可的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5.有利于提高运输服务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条规定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适用范围为以下两大类:

一是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二是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豐。

三、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原则的特殊性

修辞专项训练

主持人口语修辞

初中语文文言文的修辞

对比修辞范文

修辞与语言陌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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