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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问题和对策
章国华
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显著提高的今天,包括农村基层民主在内的民主政治建设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十分令人鼓舞。而在全国农村普遍实行的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就是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一个突出表现。今年是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之年。在我市全面开展换届选举前夕,笔者利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的机会,深入埭溪镇各行政村进行调查走访,发现农村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一些建议。
一、存在问题
部分干部认识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为“四怕四缺位”:一怕给农民的自主权越大就越不好管,给基层工作增加难度,宣传力度不到位;二怕少数宗派矛盾复杂的村会因村民直选造成矛盾激化,产生新的矛盾隐患,选举遮遮掩掩,公开化不到位;三怕新当选的干部“不服管”,与乡(镇)、村党组织对着干,多少有些长官意志、暗箱操作,民主性不到位;四怕换届选举工作耗时费力,影响经济的发展,工作被动,主动性不到位。
现有村干部素质偏低
主要表现为“四弱四不能”:一是进取意识弱,部分农村干部满足于完成计划生育、民兵民政、维护农村稳定等工作,但不能从大局上选准路子、加快发展步伐。二是发展能力弱。有的村干部无一技之长,少数村干部家庭人均收入还在本村平均水平以下。由于缺乏双带能力,干部不能带领群众致富。三是做工作本领弱。部分村干部的能力、素质与面临的形势、任务不适应,不能适应新形势对农民做工作。四是深入群众的实干作风弱。一些村干部身在基层却不深入群众、不体贴群众,不能对群众进行全心全意的服务。
农民法制观念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为“三差三落选”:一是法制观念差。一些农民在行使个人权力时从个人出发、从眼前利益出发,选举时乱拉关系乱承诺,使部分正直、积极为民办事的人因不拉关系而落选。二是民主意识差。有的村民对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尊重,有的随大流,没有深入思考就作出选择,致一些思想开拓进取的村民未得到足够支持而落选。三是参与精神差。有的村民认为党和政府推进村民自治,主要是针对干部,目的在于制止他们大吃大喝,而缺乏真正的、普遍的、持久的参与热情,使乡(镇)、村党组织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理想人选落选。
选举技术存在不足
主要表现为“三缺三偏离”。一是选民资格认定标准欠缺。近些年来,农村出现了许多农转非、人户分离等新情况,这些人员是否还是本村选民,是否具有候选人资格,常常引起争议,基层干部也感到为难。二是委托投票真实意图确认欠缺。许多在外地务工的选民把自己的一票委托给他人即完事,至于投谁的票则不再过问,即使交代了投票的意愿,事后也没有去查证的。委托投票很大程度上成了被委托人意志的体现。三是流动票箱使用管理监督欠缺。有的村抽调能领会“组织意图”的人担任流动票箱的工作人员,他们在登门接受选民投票时,不尊重选民意愿,或指选或诱选,代写选票自作主张。以上种种技术问题,往往使结果偏离多数选民的意愿。
存在“村官”难做现象
主要表现为“三难三意见”。一是遗留问题难清理。一些村遗留问题积重难返,使中心工作无法开展。这些难点村大都财务管理混乱,假帐、呆帐甚至无帐现象严重,有的长期不向群众公布帐目或搞假公开,群众意见很大。二是经济报酬难兑现。工资额与村干部的工作量、辛苦程度形成明显反差。部分村存在入不敷出的现象,一定比例的村干部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有些村干部的工资已拖欠多年以上,村干部意见大。三是上下关系难处理。许多村干部反映,上级经常安排各项工作,大多数要村干部去落实,有时候做不好,上级部门意见大。
宗族帮派“争官”
主要表现为“二非二破坏”。一是“非法选举”,由于村干部在一事一议、村级资源分配中能掌握一定权力,在工作中有时倾向于代表自己利益的`宗族帮派。因此在换届选举时,出现以姓氏、村民小组等为纽带的帮派走村串户拉选票、给竞争对手“泼脏水”、许下诺言搞贿选,以“文明”的形式破坏了正常的选举。二是“非法干扰”,在少数帮派多、问题较多和经济落后的村,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常常成为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的导火索,换届选举一开始,就会出现了少数村民串联、抵制选举、做反面工作,以“对抗”的形式破坏选举。
二、原因分析
干部学习不深入,没有领会选举意义
部分干部没有认真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政策和具体要求,有的则没有结合农村实际和自身思想认识来学,从而既不懂理论,又要充行家,既不会正确指导,但又要急于按传统做法积极“掺和”。有的村民认为,有的干部在村委选举中的知识和觉悟还不如普通老百姓。
宣传教育不够,村民对选举了解不够
在村委会换届前期,大部分村没有对村民做相应的深入宣传工作,许多村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作用认识不够,对自己在换届中享有的权利不能正确认识,认为村级换届选举只是参加投票,“换届选举不就是选村干部吗?还会有什么会别的名堂!”大部分村民对换届选举的热情不高,有的甚至认为换届选举程序太多,开会太麻烦。
培训工作重视不够,缺少强有力的选举组织者
村委会换届是一项组织性强、“自治”性强、程序性强的工作,并通过组成选举委员会来完成,这就要求加强对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培训。而实际工作中,大多村的选举委员会没有进行正式的培训,缺少换届选举的明白人,导致村级换届组织乏力,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把握不准。在选举过程中,大部分村都是“边干边学、边学边干”,致使工作组织不够严密,有的村没有结合村情,只在程序上机械到位;有的村对选举中出现的问题解释不清;有的甚至图省事,走捷径,不按程序进行。
对村务管理监督不够,村民怒及换届选举
一些村的村务公开尤其是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村里重大决策、重大开支群众不知情,村干部缺乏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对此,村民意见较大,虽然平时很少提起,但到换届选举时,就提出来作为选举的前提,有的要求“先清帐、后选举,”有的要求村干部“人人过关”,有的要看“村干部到底为村里干了什么事,到底那些人是干事的”。在村民清帐、查帐、评议村干部等要求不能满足时,村民往往以罢选要挟,或是干扰、阻挠选举工作的进行。
村干部岗位缺乏吸引力
大部分村干部反映,税费改革后,村干部越来越不好当,权小事多,收取规费、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样样都是难办的事,而且处在各种矛盾的“焦点”上,在领导与群众之间两头受气。更为重要的是村干部工资待遇低,一般每月只有500-600元,还不能到位,因此村民认为当村干部在经济上不划算。
三、对策建议
注重教育、宣传和引导,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
实践证明,要想换届成功,必须真正做到还权于民。为增强选民的民主法制观念,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村民参选的积极性。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提高他们的选举积极性是保证换届选举成功的前提。要做好每个层面的工作,引导村民把注意力集中换届选举上来,对在家的村民,要突出宣传村委会组织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他们认识换届选举的意义和作用;对外出的选民,要采取发信函、打电话的方法,将换届选举的工作准备和进行情况及时告知他们,争取他们回乡参加选举;对干预换届选举的宗族、帮派,要坚持正面教育、多方疏导,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答。为有效防止宗派势力和别有用心者对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必须加强对选民的思想教育,教育他们珍惜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真正把那些符合自己意愿、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
加强学习、培训和组织,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保证。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换届选举工作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学习有关省、市选举文件,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二要开展工作培训,提高组织者的选举水平。既要对乡镇干部开展对换届政策法规、规则程序的培训,全面提高他们作为村级换届指导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建立起规范的指导方法,又要组织好对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系统培训,使他们理解换届选举要求,了解换届选举程序,提高他们处理问题的能力。三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强化县区域、乡、村三级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民政部门要覆行职能部门的作用,人大要进行切实有力的监督,从而为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保证换届选举和农村各项工作两不误。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的统一,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核心。
把坚持党的领导、农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是村委会选举成功的根本经验和基本原则。其中,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就是建立强有立的选举工作领导艺术机构,充分发挥农村干部基层工作党组织的领导艺术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农民当家作主,就是充分考虑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在选举各环节中析权利。依法办事,就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依靠和发挥农民的政治和民主觉悟,切实把村委会直接选举制度落到实处。总之,三者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只有在实践中坚持三者的统一,才能将换届选举工作把握正确方向,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
严格程序、分类指导和监督,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关键。
一是要严格法律程序。选举实施阶段,一定要严格程序、依法操作,并直接接受群众监督,使选举工作真正实现“阳光操作”,努力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操作过程中重点把好“三关”:首先把好选委会产生关。注意吸收公道正派、有威望的人进入选委会班子。其次把好推选关。候选人产生后,由乡镇党委组织人员进行考察,对靠贿赂、欺骗当选的要依法取消其候选人资格。第三把好正式选举关。正式选举时,乡镇党委要派出精干力量予以配合,维持好选举秩序。对在选举中不超过“两个半数”的,要严格依法重选,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二是采取典型引路的方式分类有序推进。这样做能够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在充分调查了解、吃透上情、摸准下情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带动、由易到难、分批实施的指导思想,对各村进行分类排队。要坚持因村制宜原则、确保稳定原则和强化党组织领导原则进行分类指导。三是加强监督,化解矛盾,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扎实稳妥地进行。建立日汇报、周调度、定期通报、不定期明查暗访制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对因换届选举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要责成专人负责处理,能当场明确答复的尽量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做好回访调查。对上访者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该改正的改正、该推倒的推倒,并给上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切实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县,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勇于创新、改革和发展,是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深化。
在坚持原则和依法办事的前提下,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加快改革力度,从而使换届选举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尝试引入选举前村财审计制度,在村委会选举前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能够“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防止出现在换届选举时因经济问题纠缠不清而影响选举的现象;引入选举公证制度,对村委会选举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公证;引入选举纠纷仲裁制度,由民政部门组建选举纠纷仲裁委员会,把选举中发生的纠纷交仲裁委员会实行公断。尝试采取“两选联动机制”,实现村支“一肩挑”,鼓励在职的村支书竞选村主任,如果当选了,在获得群众投票的基础上一身二任,有助于解决村支两委的权力争端,或者通过支部改选,把竞选成功的党员村主任推选为村支书,从而间接地实现“一肩挑”。这些制度的引入,必将促进村委会选举的攻坚破难,有效地提高村委会选举的质量,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搞好村委会选举是涉及到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建设农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只要农村的广大干部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切实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坚定信心,不断进取,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研究指导,不断规范制度,丰富完善内容,就一定能把农村基层民主不断推向前进,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农村必定会建设成功。
篇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汇报我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10月份开始,到今年3月底已基本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在各级党委、人大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保证了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全市应换届的1022个村,已完成换届选举1010个,占98.8%。
回顾总结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的特点是领导重视,组织严密,程序规范,进展顺利。一是选民参选率高。由于广大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宣传“一法两办法”,广泛发动,靠前指导,尊重民意,依法办事,广大村民参选热情明显高于上届。据统计,全市共有选民63.1万人,参加选举的58.4万人,参选率达到92.6%;村民依法选举能力明显增强,违法乱拉选票的现象明显减少。二是当选的村干部素质高。通过换届选举,村委会班子的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素质明显提高。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平均年龄38岁,比上届下降了2.8岁;妇女干部461名,比上届增加了240名;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1612人,占51.4%;“双带双强”型干部达到50%以上。三是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率高。选举中大力提倡村党支部成员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兼职,减少了村干部职数。换届选举后全市村“两委”成员总数为3497人,比上届减少了816人。村“两委”成员交叉兼职的2909人,占83.2%;村委会主任兼任村党支部书记的914个,占90.5%,分别比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提高了10个以上百分点。四是各类组织机构健全。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建立健全了村民委员会下属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委员会5025个,推选各类委员会成员1.2万人,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2.38万人,村民小组长4690个,普遍成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等。这些组织的建立,为推动村民委员会工作的全面开展、维护村民的民主权利、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解决“三农”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促进了“富民强村”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主要做法
这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律性、政策性强,新要求、新标准多,时间紧,任务重。做好这项工作,党的领导是关键、发扬民主是基础、依法办事是保证。工作中主要抓了以下四点:
(一)认真安排部署,加强了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来抓。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切实加强了领导。市里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分工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工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召开了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各区、各乡镇(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并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进行组织动员,全面启动了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市委明确了各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乡镇(街道)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分工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区、乡镇(街道)也都普遍实行了区领导包乡镇(街道)、乡镇干部包村的办法,形成了层层有人管、村村有人抓的局面。三是各级各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委、市政府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出台了《关于对经济薄弱村主职干部发放定额补助,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通知》,拿出680多万元对812个经济薄弱村的主职干部发放定额补助。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分别制定出台相关文件。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各分局、派出所落实警力,主动配合,较好地维护了换届选举秩序。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院、市农业局等部门也都立足各自职责,制定下发了相关文件,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保驾护航”。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领导和工作机制,有效地推动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发动,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各级党委、政府结合“四五”普法,采取上下联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宣传培训。一方面抓好宣传。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及“一法两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民政局还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了1200多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手册》,保证了各区、各乡镇(街道)主管领导人手一本,每村一册,用以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各区、乡镇(街道)、村也都通过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教育,营造了人人关心换届选举、人人参与换届选举的浓厚氛围。据统计,各级、各单位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150多次,张贴标语横幅2300多条,印发宣传材料15万份。通过以上多种形式,进一步把“一法两办法”宣传到村、到组、到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村民掌握了有关法律法规,明白了自己的民主权利,并以极大的热情参与到换届选举工作中来。另一方面搞好培训。市里组织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员参加了全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重点学习了“一法两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原则要求、操作方法和具体步骤,通过模拟选举等形式,把握了选举中的重点问题和疑难问题的处理,取得了较好地效果。各区、各乡镇(街道)也都采取了集中办班、现场观摩、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干部的法律素质,增强了法制观念,培养了大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为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一是深入调研,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从20下半年开始,市民政局和各区选择有代表性的乡镇和村,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调研。通过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掌握了广大村民的思想动态和部分村班子的工作现状,提高了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各乡镇(街道)对每个村进行了调查摸底,重点了解、掌握村干部现状,部分乡镇(街道)在换届选举前召开了村民代表和村“两委”成员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议,开展了对村干部的民主测评,在此基础上,对各村进行分类排队,分成好、中、差三类,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制定换届选举预案,分批组织实施。二是抓好试点,推动面上工作。各区普遍采取了试点先行的做法,选择好、中、差三种不同类型的村进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再在面上展开。三是加强调度,及时交流经验。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区换届选举情况每周调度一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通过印发简报等形式进行通报,交流工作经验,促进了换届选举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选举。各区、各乡镇(街道)在组织选举中,坚持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的结合,做到法定的程序不走样,规定的步骤不减少。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严把“四关”:一是严把选举委员会推选关,保证村民的推选权。严格按照“一法两办法”的规定,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5-9人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落实好选举工作的组织基础。在制定村选举办法时,各级加强对选举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在认真了解村情,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由选举委员会制定出操作性、针对性较强的选举办法,既保证了村民的知情权、议事权,又保证了选举有章可循,有条不紊。二是严把选民登记关,保证村民的选举权。依照村民户籍、年龄等条件,对选民进行登记造册,逐户核实,发放选民证,做到了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并在选举日前20天张榜公布选民名单,保证了村民对选民资格的监督。选民名单公布后,及时通知外出的选民按时回村参加选举,最大限度地提高参选率。对特殊村民资格认定,法律有规定的,依法办理,法律无明文规定的,由村民讨论决定。三是严把候选人提名关,保证村民的直接提名权。引导选民提名那些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热心为村民办事、能团结带领村民致富的人作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提名,按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并当场公布名单。四是严把正式选举关,保证村民的投票权。基本做到了选举大会由村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现场设立发票处、代笔处、秘密写票处和投票箱,严格执行委托投票数量,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范围,实行无记名投票、当场开箱验票、公开唱票和计票,按照“两个过半”的当选原则,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通过严把以上“四关”,落实了村民的民主权利,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市村民委员会一次换届选举成功率达到98%以上。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本资料权属本网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本网网更多资料
我市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从总体上看是好的、成功的。但由于对农村逐步取消农业税、对主职干部实行补贴等政策的实行,村民的参选热情高,竞选更加激烈,给换届选举工作带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极少数村选举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有些问题和矛盾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个别村宗族、派性矛盾较为突出,导致选票不集中,过半人数少等情况,影响了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全市还有12个村未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组织各区、各乡镇(街道)对这些村派驻工作组,调查情况,综合分析,逐一制定措施,成熟一个选举一个,力争全面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在此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指导基层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使村委会的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使村民办事有据、理事有章、行事有序,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水平。同时制定好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年度工作计划和三年任期目标,实行任期目标承诺制和践诺奖惩制,定期对照目标,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村干部工作实绩与补助待遇挂钩,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
(二)搞好培训、提高村干部素质。指导各区、各乡镇(街道)建立村“两委”干部培训长效机制,每年培训两次,重点加强对党和国家的农村政策、市场经济、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村干部综合素质,深化“富民强村”工程,使他们能依法按章开展农村工作,增强自身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力争本届内村级收入过50万元的村达到100个左右,“双带双强”村干部、村委会主任占全市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的比例分别达到60%和80%以上。
篇3: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关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
根据省市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安排,我市按照“统一部署,阶段推进;试点引路,先易后难;依法推进,保持稳定;加强领导,确保成功”的总体要求,市乡村三级联动,扎实工作,克难攻坚,圆满完成了全市298个村的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取得了按期一次足额选举成功率达93.3%、参选率达91.2%的显著效果。
一、基本情况
我市辖6乡、6镇、3个街道办事处、1个工业区、1个矿区,298个村委会,2477个村民小组。1000人以下的村有54个,占18.8%;1000—人的村有145个,占48.7%;2000人以上的村有99个,占33.3%。
1月17日郑州市换届选举工作会议之后,我们随即把会议精神向主要领导做了汇报。1月18日下午,我们召开了由各乡镇(区)办事处主抓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参加的换届选举工作筹备会,传达学习省市有关会议要求,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分析村委现状,要求各乡镇(区)办事处对第五届村委换届选举工作及早调查、及早准备。1月26日,我市召开由各乡(镇)区、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组织书记、组织委员、民政所长参加的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春节前后的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整体安排,明确提出:春节前,以调查研究为主,摸清情况,认真做好重点村、难点村的排查工作;春节过后,要立即行动,一鼓作气,全面铺开第五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
2月18日,试点镇卢店镇率先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2月25日,我们召开了全市换届选举动员大会。至3月3日,全市298个村委会,全部召开了换届选举动员大会。两个多月以来,我市多策并举,各方联动,克难攻坚,认真抓好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实现了100%换届的工作目标。整体上看,换届选举取得的成果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实现了100%换届的工作目标。截止4月24日,全市298个村的村委会成员全部选出,其中按期一次足额选出的村有278个,一次选举成功率达93.3%。全市共选出新一届村委会成员1243人,其中连任580人,占46.7%;新当选663名,占53.3%。
(二)村级干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在新一届的.村委会成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有419名,占33.7%;高中文化程度的有664名,占53.4%;大中专以上的有136名,占10.9%。29岁以下的有76名,占6.1%;30-49岁的有986名,占79.3%;50岁以上的有181名,占14.6%。妇女252名,占20.3%。
(三)人民群众的参政意识明显增强。全市农村人口53万,共有选民378451人,参加正式选举投票的有344965人,参选率达91.2%。参选率最高的村达98%,最低的村也在80%以上。许多群众放弃外出经商、打工的时间,多次专程回村参加群众大会,投上自己的神圣一票,彰显了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民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
(四)机关干部得到了锻炼。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性强、操作严格、涉及面广。为搞好换届选举工作,我们可以说是全民动员、全力参与、全心投入。换届办的同志虽然是临时抽调组成人员,来自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但他们都尽职尽责,踏踏实实,一丝不苟,加班加点,忘我工作。各乡镇的机关干部在选举期间更是夜以继日,连续作战,部署指导、组织选举、答疑解惑,抓重点,攻难点,扎实工作,垂练了作风,锻炼了本领。广大基层干部的群众意识、民主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六)党的执政基础进一步巩固。在换届选举中,我们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序进行,并认真落实省委提出的“四个提倡”。298个村选委会中,支部书记兼任选委会主任的有243个,占81.5%。在新一届的村委会成员中,党员有658名,占53%;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的有98名,占32.9%;“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有421名,占33.9%。
正式选举工作结束之后,我们及时安排了工作移交、建章立制工作等选后工作,对各乡镇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目前,全市大部分乡镇已完成了工作移交、配套组织建设、建章立制等工作。
篇4: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批复
XXX省信息产业厅团委:
《福建省信息产业厅团委关于换届选举的请示》(闽信机党[20xx]7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3月底下旬进行换届选举。同意王善道、卢俊辉、刘恩光、余立威、黄芳玲、赖文华6位同志作为新一届团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同意余立威为新一届团委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请认真按照团闽委工[20xx]20号文《关于<省直机关团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做好换届工作,并将选举结果报省直机关团工委。
此复
篇5: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批复
X分局党支部:
你支部报来的《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支部换届选举的结果。
党支部书记:XXXX
宣传委员:XXXX
组织委员:XXXX
特此批复。
篇6: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批复
XX有关党支部:
你们上报的关于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景区党工委研究,同意各有关党支部的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特此批复。
篇7: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DD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DD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DD镇第七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发[]31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三法一方案”),切实做好我村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三法一方案”为依据,坚持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通过严格依法选举,高标准、高质量地选好配强村委会班子,为我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时间、方法步骤
我村换届选举时间从9月29日至11月末结束,具体分五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9月29日――10月10日)
1、10月8日,村党支部组织召集由村委会成员、村民代表、党员、镇驻村指导员参加的选举工作会议。通过以下议程:
①传达学习镇换届选举会议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
②原则上要按照-办发[2005]13号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标准:1500人至3000人或者有4至5个自然屯的,可以设5人;根据以上标准确定新一届村委会职数为5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4人。
③村选委会推选时间为10月19日晚19时至23时采取设流动票箱入户,每户一票的方式推选第七届洋草村民选举委员会,即派出5个流动票箱,由户代表进行无记名投票,最后进行汇总确定。
④村选委会由7人组成,并推选主任1人,副主任2人,委员4人。
2、10月8日,村选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讨论制定村选举方案,确定村选举日为11月18日。并确定候选人条件。
3、推选结束后及时公布第一号公告。
4、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大字块、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三法一方案”做到家喻户晓。选举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实现依法组织选举。
(二)选民登记和资格审查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
1、选民登记应以所在派出所户口底卡或微机打印的农业户口薄中,本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为准。选民年龄记算时间为1987年11月19日前出生(含19日)
2、村选委会以本村居住人员为基数,依法对本村选民资格进行确认,并进行适当增减。
3、在选举日20日前发布第二号公告,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年满18周岁不具有选民资格名单、离开本村2年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名单,无行走能力老弱病残名单。
4、10月25日―11月11日,村选委会受理村民对选民资格有异议的申诉和办理委托手续。由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要求认定。
5、11月8日前颁发选民证。
(三)酝酿确定候选人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
10月25日,村选委会召集会议讨论确定:
1、举行提名候选人会议时间为11月2日上午8点―19点。地点:。(发布第三号公告)
2、提名方式:设立流动票箱5个,选举工作人员分成2组,每组三人,携带选民登记花名册和提名票入户发票,选民签字领票并填好后投入流动票箱,将流动票箱原封不动地集中到村办公室,公开唱票、计票,张榜公布提名结果。(第四号公告)
3、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方式:按得提名票多少顺序确定。村主任正式候选人为2人,委员正式候选人为6人。
4、于选举日10日前公布第五号公告。即本届村委会选举大会正式选举时间为:月19日8时至11时。设流动票箱3个,流动票箱投票截止时间为2005年11月16日11时。
5、于选举日5日前发布第六号公告,即提名工作结束并公告结果后,村选委会首先应对按得提名票多少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征求是否参选意见,如本人不同意参选、依次递补,之后公告正式候选人名单(姓名笔划为序)。
6、竞职演说时间:2005年11月19日8时(正式选举前)。地点:DD小学。要求主任候选人必须有书面竞职材料,并提前交选委会审阅。
(四)直接选举阶段(11月11日――11月19日)
1、做好选举前准备工作,布置会场,制做票箱,准备各种会议用品。除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须经选举大会推选外,事前安排好其他选举工作人员。
2、正式投票结束后,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报告单需监票人、计票人、唱票人及选委会成员签名。并及时发布第七号公告,公告当选结果。同时将密封选票及选举结果报告单报镇政府。
3、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4、公布第八号公告。公布新一届村委会成员分工职责。
5、做好村委会换届后的移交工作。
(五)总结工作阶段(11月20日――23日)
1、材料归档立卷。
2、写好工作总结。
三、有关选举工作要求
(一)选民登记
1、因当兵、升学户口迁出的村民不能计入选民名单,如户口未迁出则计入选民名单。
2、非农户口不予登记。
3、离开本村两年以上,选举日前无法与之取得联系的不计入选民基数。
4、对非本村户口但在本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经村选委会确认后,方可给予登记。
5、选民名单公布后,如有错、漏、重登,请选民务于11月6日前向选委会出。选委会应及时纠正,逾期不提出,视为弃权。选举日后不再受理有关选民资格的申诉。
(二)提名候选人。
1、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不允许委托提名。
2、同一人被提名为多种职务候选人的,由候选人本人书面说明选择一种职务参加正式选举。
3、候选人自愿退出的,应书面说明,其缺额按得提名票多少依次递补。
4、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票中,女委员候选人提名栏中如填写男性选民则此栏无效。
(三)确定正式候选人
1、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不允许中途退出。选举期间如触犯刑律或有重大人身安全事故等情形除外。
2、正式候选人确定后,选委会及村民不得以以下缘由要求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选举期间举报正式候选人有违法违纪问题,但未查实或时间来不及调查的。
3、父子、夫妻、兄弟姐妹不能同时做为正式候选人。
(四)委托手续办理
1、为鼓励选民直接参选,对选民外出距离范围进行限定:
①要求在DD行政辖区内的外出选民必须由本人领票、投票,不允许委托他人投票(因大病需在镇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除外,但需就诊医院出具住院医疗证明)。
②在DD行政辖区以外的外出选民。可由本人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按村选委会印制的委托书加盖本人名章后委托候选人以外选民代为投票。
2、委托书需加盖选民外出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公章,证明未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并附有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3、委托书采用邮寄方式的,还要查验邮戳。禁止电话委托。
4、正式选举时办理的委托手续,适用于另行选举。
5、每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3人,每个选民最多只能为3人代写选票,被委托人不能是候选人。
6、村选委会受理委托相关事宜的时限为:选举日1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7、村选委会应在选举日3日前召开选举委员会会议,审核确认委托是否有效,并通告被委托人。
(五)投票办法
1、投票方式:在村办公室以召开选举大会的形式,由选民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
2、投票次数:主任和委员票两种选票采取一次性投票方式进行。
3、选票的认定:
①有效票: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清晰的选票。
②无效票:未按规定符号填写,选民意愿表达不清晰的选票。
③弃权票:未作意愿表示的选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村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经村民会议推选成立洋草村第七届村民选举委员会。
主任:DD
副主任:DD DD
委员:DDDDDDDD
DD村换届选举委员会
2005年10月16日
篇8: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县第八届村民委员会于12月31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湘办发〔〕1号)和《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以下简称《选举规程》)等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于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全县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村级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公正有序,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换届选举,切实选优配强村委班子,培养造就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村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村党组织要发挥核心作用,要依法引导、保障党员和村民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好新农村建设的带头人。二是充分发扬民主。要积极探索推行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制度,切实尊重、落实群众的民主权利。通过扩大党内民主,不断提高选举结果的公信度。三是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按照《村组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选举规程》的规定组织实施,确保选举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从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前完成。
三、方法和步骤
这次村级换届选举,原则上先进行村党组织换届,再进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民委会换届选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过程的领导。换届选举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202月26日至3月13日前)。
1.建立选举工作机构。县、乡(镇)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日常工作。
2.完成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公开和民主评议。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村务公开的督查力度,及时了解和处理财务清查、经济责任审计和村务公开中的问题。对现任的村委会干部要进行民主评议和离任审计,评议和审计的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布。
3.认真搞好有关情况摸底。结合村干部年度考核和创先争优群众评议等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个别走访等形式,对党员群众意愿、村干部实际想法等问题进行摸底,重点掌握换届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根据掌握的信访稳定情况和选情复杂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认真摸清是否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关键情况。
4.培训换届选举骨干,开展换届选举宣传。县、乡镇采取集中培训形式,村采用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形式进行培训。县负责培训选举办公室工作人员、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骨干;乡镇负责培训本级选举工作人员和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村负责培训村干部、村选举工作人员、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5.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和新一届村民代表。
(1)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至11人的单数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直接推选产生。具体人数由本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提倡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审查自己资格时应当回避,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正式候选人,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即时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推选时得票顺序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成员确定后,应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并发布公告。村民选举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自组成之日起至新老届村民委员会工作移交完成为止。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有一定的代表性,一般要有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和妇女代表。多民族村还应有人数较少民族的代表。
(2)推选村民代表。村民代表应具有代表性、群众性和广泛性。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同时,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委会成员任期相同。村民代表的基本条件是:居住的本村的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遵纪守法,公道正派,能够忠实代表村民意愿;有参事议事能力;联系群众,并在村民中有一定的威信。村民代表由村民按5户至15户中推选1人,()或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原则上人以上的村村民代表会议成员总数不得少于60人,一般以不超过100人为宜,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决定。提倡推选党员为村民代表。
6.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乡级选举工作方案参照县级选举方案,根据职责、权限依法制定具体规定。村换届选举方案可参考《选举规程》中的参考样式进行制定换届选举方案。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和确定村委职数(3月14日至3月23日)。
1.搞好选民登记,公布选民人数。根据上届惯例,对年满18周岁(以身份证为准)、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进行登记;对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进行登记;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1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同意(或不同意)进行登记。同意进行登记的人员,要出具没有在户籍所在地登记证明,属于城市居委会户口的,要出具户籍所在地第八届社区居委会未进行选民登记的证明。
户口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的村民,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名单,请村民提供联系线索,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联系,作好联系记录;表示参加选举的予以登记,选举时,没有回村也没有委托投票的,不计入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表示不参加或多方联系不到的,不予登记,但选举日前回村并表示愿意参加选举的,或改变不参加选举的意愿要委托投票的,可以列入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总数。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征得其监护人同意,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不列入选民名单。
驻村企业人员可以不予登记;监狱服刑人员可不予登记;现役军人、在校大学生、嫁出嫁入人员可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决定是否登记为选民。
选民登记在选举日的20日前结束,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以前作出解释或者调整。
2.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按照隆发〔2014〕10号文件精神,按照高效精干的原则,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领取固定工资的`干部,1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2―3名;1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为3―5名;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5人组成,我县原则上每村3名,情况特殊的大村最多不能超过5名,是否设副主任和委员的具体人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并张榜公布。要优化班子结构,村干部年龄以40岁左右为主体,力争每村有1 名30岁左右的干部,30岁左右的村干部人数应该在上一届的基础上有所增加,45岁以下的村党干部中,具备中专(高中)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应比上届有所提高,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干部。每村至少要有1名女性委员,原则上村妇代会主任应进村委班子,是党员的应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注意选拔优秀女性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
3.村民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三阶段:提名候选人和正式选举 (3月24日至4月12日)。
1.候选人提名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下列人员不得确定为候选人:①选举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②选举前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罚的;③因贪污、挪用公款被查处过的;④拒不履行村民义务的。
关于违反计划生育的问题,如多数选民推荐产生的候选人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在推荐和介绍候选人时,应当如实介绍被推荐人违法生育的情况,不得隐瞒。
在正式选举日前违法判刑的不得当选为候选人,应依法中止;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资格自行中止。
2.候选人的提名、资格审查和公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由选民直接提名产生,具体提名方式由本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确定。应保证候选人当中至少有一名女性。要及时公布提名得票结果。
提名候选人名单公布后,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对提名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对候选人个人简历、家庭情况、工作能力或特点、竞选承诺以及遵纪守法、履行村民义务、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介绍。
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依规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乡镇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备案审查后,于正式选举7日前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不接受其退出要求。
3.集体谈话制度。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59号)要求,乡镇党委要建立和完善对参与竞争人员进行集体谈话制度。一个村的正式候选人确定后,乡镇党委要及时召集所有正式候选人集体进行谈话。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有序参与不违规。
4.正式候选人签字制度。选民名单、委托投票人员名单、使用流动票箱人员名单应交正式候选人签字认可。投票、检票、选举结果等都应当由正式候选人签字认可,投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检票人和正式候选人签字加封;分检票结下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检票人和正式候选人签字加封;唱票结束后,由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和正式候选人签字虽封。正式候选人无正当理由不签字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过半数同意,视同其放弃签字权力。正式候选人因无正当理由拒不签字并干扰选举进程,造成恶劣影响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可提请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取消其正式候选人资格。
5.正式投票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必须分别选举,不能先选举委员,再从委员中推选主任和副主任,村民委员会成员至少要有1名妇女。选举日和投票方式、时间、地点一经公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无法产生和确定正式候选人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选举日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填写申请报告单,经批准后才能更改。
第四阶段:整章建制(4月13日至4月22日)。
1.做好选举后的有关工作。新一届村级领导班子向乡镇党委、政府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与上届班子搞好工作交接。原村级班子应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天内向本届村民委员会、村委会移交印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等。对拒不移交的和无故拖延移交的,乡镇党委、政府要督促改正,并视情节交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退出班子和落选人员的工作。
2.选举资料归档。县、乡(镇)、村三级都要建立相应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对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各种表格等全部资料是选举工作的真实记录,村党支部和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装订成册,妥善保管。有条件的村,应建立档案室。
3.推选村民小组长。《湖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八条规定: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长一般在村民代表中推选。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推选出村民小组长后,村委会应张榜公布并造册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4.组建下属工作机构。依法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社会治安、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委员会和经济合作组织。人民调解委员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司法局。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工作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制定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和规划,明确村民委员会成员岗位责任和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工作职责。各村都要制定或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第五阶段: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4月23日至5月8日)。
《湖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经村民代表会议认定可能影响公正监督的人员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机构名称、人数、职责、推选方式以及工作制度等,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议定,推选村务监督机构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履行职责。为加强对村级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县成立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县民政局。省、市文件明确规定县委书记为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选举期间,各乡镇要将换届选举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对在选举中出现恶性事件的,要追究乡镇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切实加强协调配合。民政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要安排换届选举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培训经费,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正面舆论引导;信访部门要牵头抓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等不法行为的打击。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各乡镇、村要做好村级组织任期财务清查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并对现任村级领导班子进行民主评议。教育群众克服和纠正宗族派别观念,把优秀人才选进村委班子,对换届选举中落选的村干部,要做好其思想政治工作。
2.严明纪律,严格查处。要认真贯彻《关于严肃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纪律的通知》(邵组通〔〕38号),严格遵守“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使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手段,采取冲击会场、毁坏选票或票箱等形式破坏选举或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中的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迫害的,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选举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村民有权直接向乡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必要时,提请县级纪检、公安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规调查认定。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参选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因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
3.做好信访,确保稳定。各乡镇信访、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要坚持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对群众来信来访,不得推诿和敷衍了事,更不能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建立健全来信来访登记和复信回访制度,把来信来访内容摘要登记,并把调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要建立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不及时或敷衍塞责、压制打击造成不良影响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坚持党的领导。村党支部在换届选举前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换届选举中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村民正确行使权利,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换届选举后主动支持、保障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要保证妇女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村民委员会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提倡先选村党组织,提倡村党支部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党员通过法宝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注重在优秀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中吸收发展党员,特别是对非中共党员的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加强培养,具备党员条件的,及时发展入党,条件成熟时充实进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或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不断为农村基层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
选举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乡镇和村要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档案,及时统计、汇总。乡镇于5月30日前将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情况和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篇9: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镇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各级《关于印发××省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圆满完成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04年11月1日开始到2004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04年11月1日一11月22日) 1、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对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镇成立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司法所、农技站、计生办、团委、妇联、党政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证指导,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2、加强宣传。各村要采取出动办黑板报、广播、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镇政府驻地要有三条以上宣传标语、各自然寨要有一条以上宣传标语,镇、村至少要办一期以上墙报。将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人员。镇政府将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和村级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县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选举工作程序等。培训的方式: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4、选举经费。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经费由镇、村负责,选举工作中的表格、选民证、选票等,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模式印制。 5、做好村民委员会财务审计。在换届选举前一个月,镇人民政府将协同县农业局组织、安排农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对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理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选举日10天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选举实施阶段(2004年11月23日一12月22日) 1、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所缺名额从村民推选的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中按多数人意见依次递补。村党支部成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前要制定出本村选举办法,并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实施。 2、选民登记。各村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村民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权利。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并颁发选民证。 3、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并在选举日15天前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照候选人条件对所提名初步候选人进行审查,按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按照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 4、投票选举。12月18日、19日为投票选举日。其中,18日为下片的××、××、××、××、××、××、××、××、××、××、××、××、××、××14村的选举日。19日为上片的××、××、××、××、××、××、××、××8个村的选举日。投票选举是换届选举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自己民主权力的重要体现,因此,选举前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操作,保障每个选民的民主选举权。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提高选民的参选率。召开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监票人、计票人。正式选举时应统一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对于不能前往大会会场或投票站的老、病、残等选民,可以采用流动票箱投票,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护送。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流动票箱都要按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投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因文盲或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人代填写。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填选票的,代写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填选票,每个人代写人最多只能代3个人填写。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代写人应在投票站设立的代写处代写选票,其代写的人数不限。 选举结果的确认,严格按照《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执行。 5、宣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要把票箱密封。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公告当选名单。选票要当众封存并交镇社会事务办妥善保存。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 6、搞好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帐目、档案资料等。镇人民政府将派出人员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中发现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镇党委、政府或者纪检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4年12月23日一28日)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镇人民政府将受县民政局的委托向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镇人民政府应指导村民委员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修订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四)检查和总结阶段(2004年12月28日一31日) 选举工作结束后,县、镇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下至上的逐级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选民登记、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组织投票等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进行,选举工作有无违法违纪现象,新一届村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依法处理。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撰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在2004年12月31日前,报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建立和落实谁牵头谁负责的责任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办事。民政、监察、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提名确定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组织投票选举过程中,如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责令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的,要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查处:情节较轻的,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县民政局进行批评教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访、民政、司法等有关部门要尊重农民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高度重视并正确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切实有效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属实,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及时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查处,并把检查处理结果告知当事人;对群众反映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澄清事实,消除误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争取群众的谅解。总之,对群众来信来访,不能上推下卸,敷衍了事,更不能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人为激化矛盾,要确保我县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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