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三个支持”助推高校毕业生创业潮

时间:2023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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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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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用“三个支持”助推高校毕业生创业潮,本文共7篇,供大家阅读参考。本文原稿由网友“藏艳”提供。

篇1:用“三个支持”助推高校毕业生创业潮

用“三个支持”助推高校毕业生创业潮

《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日前公布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21.6%的应届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创业。有专家预测,基于严峻就业形势而掀起的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创业潮,将超过和的两次创业潮。这个比例已经远远高于 《中国人才发展报告NO.5》中的1%,与发达国家20%―30%的比例基本持平。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战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手中有粮,心里不慌”,这是人们为应对未来不可确定因素的基本想法和反应。按照上面两个原则探讨目前的大学毕业生创业,也是有现实意义的。 “兵马”――创业的愿望和行动, “粮草”――充分和及时的社会支持。 “有粮”――必需的社会支持, “不慌”――放心大胆创业。从这一点上说,社会支持是大学毕业生坚定理念和信心顺利创业的重要支持因素之一。也正因为如此,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绍兴文理学院党委书记王建华在今年 “两会”上提出,“大学毕业生创业的道路还很漫长,党和政府应该帮个忙、推一把。”

究竟怎么 “帮个忙、推一把”? “三个支持”――扶上马 (资金支持)、送一程 (政策支持)、多保护 (舆论支持)必须到位。

资金支持要到位。资金比经验重要,国家应提供长期和充分的资金支持。任何人创业不可能一次成功,对大学毕业生而言更是如此。不能因他们第一次创业不成功就对他们失去信心,从此再也不敢提供任何资金支持,而是应继续提供资金支持。当然,大学毕业生创业成功后,应一分不少地归还国家提供的资金。这是对个人社会道德和素质的考量。

政策支持要到位。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创业,我们国家已经及时制定了许多可行的政策、措施,对大学毕业生振奋精神、鼓足勇气、稳定情绪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这些政策、措施任何时候也不能放松。当实际允许或成熟的时候,我们甚至可以考虑出台更优惠的政策、措施。特别要支持那些创业不成功的',应及时纳入社会保障系列,不能让他们感到无助,成了社会的弃儿。

舆论支持要到位。大学毕业生创业毕竟是第一次 “吃梨子”,从何处下口,是大口还是小口,都心中无数。创业获得的是丰硕的果实还是 “歪瓜裂枣”,这种不确定性,更让他们忐忑不安。我们应该做的是,创业之初不刮 “冷讽”,创业失败不吹 “热嘲”。

有了这 “三个支持”,第三轮 “大学毕业生创业潮”将是 “躁动于母腹的胎儿”、地平线上露出了风帆的航船。

篇2:山西省财政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山西省财政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7月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出台“七补一免一优惠”政策,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者组织起来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其中涉及财政的有七项补助政策:社会保险缴费补贴、小微企业贷款贴息两项政策自20以来已实施,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每年从就业资金和贴息资金中安排。新出台五项补助政策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园区给予每户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按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户每年元的'场地租金补贴;对“山西省大学生创业星火项目”中的50个项目,每个项目补助8万元;对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给予每人不超过5000元的实训补贴。以上五项补助政策当年全省财政新增补助资金6900万元。

篇3:河南省工商局助推高校毕业生自主灵活创业

经营场地零成本 个体经营零收费

河南省工商局近日出台《关于支持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意见》,助推高校毕业生自主灵活创业。

该省规定,毕业生从事动漫设计、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机动车运输(含货物运输和旅客运输)、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营等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可用自己的.联系地址作为经营场所,实现经营场地“零成本”。

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实行服务创业“零收费”。此外,该省还首次对高校毕业生实行“首次不罚”制度。凡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可给予行政提示、告诫,不予处罚。

篇4:各地各高校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各地各高校积极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各地各高校坚持把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落实关于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政策,构建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出台多项优惠措施,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探索长效机制,创新培养模式。广东省及北京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学院、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对毕业生加强自主创业教育和实践教育,开展大学生自主创业指导讲座和职业生涯规划讲座,积极引导毕业生在校期间进行自主创业的针对性锻炼,并通过举办和参加各类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华中师范大学充分利用和发挥共青团组织的作用,将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与校园文化活动、与大学生素质拓展活动等有机结合,以学术科研活动为龙头,以就业创业竞赛活动为切入点,以就业创业型社团活动为生长点,不断提高大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技巧和素质。江南大学探索构建了“12345”创新创业人才联运培养模式,即围绕“弘扬三创精神、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一条主线;抓住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二个抓手;建立管理制度、经费投入、配套服务三重保障;做好结合人才培养方案发挥指导作用、结合理论研究发挥引领作用、结合精品赛事发挥辐射作用、结合创业典型发挥示范作用的四结合;建设创业见习、实习、社团、岗位、孵化五类基地,努力提高毕业生创业的实现率。郑州大学把开展素质拓展训练作为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素质的重点,通过与中国大学生创业网联合举办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特训营以及团中央在校设立的大学生KAB创业教育基地等平台,把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素质拓展计划的各个环节,形成能适应某一类职业或某一岗位需要的完善的素质结构,切实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竞争力。四川农业大学着力建设专业化的创业就业指导教师队伍,校内有55名职业指导老师参加了各类校内外的专业培训,并取得“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学校将每周三作为“职业咨询日”为学生进行创业指导与职业咨询。

――加大投入力度,搭建创业平台。内蒙古自治区明确规定,自主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由旗县以上人事和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免费为其提供2年人事或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期间可参加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代理年限可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陕西省投入5000万元设立“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对已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可向当地银行申请不超过8万元的'小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者,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上海市、浙江省、湖南省、安徽省、广东省及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成立大学生创业园,开办了创业网,启动了系列创业活动,以学校为依托,利用人才、科技、专业等优势,整合创新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积极引导勇于创业的大学生,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资金支持,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重庆市在小额担保贷款基金中设立1个亿作为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实行税收优惠和收费减免。云南省每年安排12亿元资金,重点用于支持有创业能力的高校毕业生等自主创业。上海交通大学慧谷创业中心推出“零租金”措施,促进大学生“零首付”创业。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校区)依托学校“中关村能源与安全科技园”平台,为毕业生构建创业孵化基地;计划将后勤小商店面向毕业生进行竞标;为毕业生创业提供场地和资金等方面的帮助。中山大学联合广东风险投资集团成立了万元大学生创业基金,资助毕业生创业。四川农业大学每年设立10万元学生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对有创意、可操作性强的项目予以经费、场地等支持。华侨大学设立了“华侨大学学生自主创业基金”,每年扶持5个项目,给予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每人1000-3000元不等的奖励。

篇5:高校毕业生创业论文

高校毕业生创业论文

摘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教育结构的局部调整,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经管研究生所面临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由“找饭碗到造饭碗”已势在必行,由此需要对经管研究生进行创业实践引导和教育,使其由被动就业到主动创业。为此,更新观念,树立现代创业实践理念,积极探索创业实践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以加强经管研究生创新、创业素质的培养,进而提高其参与未来社会的核心竞争力,是摆在政府、高校以及社会面前的一项现实课题。

关键词:创业实践模式 创业需求 高校毕业生

一、创业实践的基本模式

创业实践是对创业者进行知识深化和能力强化的重要途径,对拓宽专业口径和就业渠道,适应社会需求具有积极的作用。在创业实践建构过程中,高校应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如参与基层单位、工矿企业的工程项目、商务促销、社区服务、结对扶贫、模拟创业等形式的挂职锻炼,由原有的专业实习的定向范围进行全方位的扩充,使他们学到的书本知识与实际课题(实践机会)相融合,增强创业素质与创新能力。具体来说,目前创业实践的基本模式有以下四种。

(一)创业基地型模式

学校建立各具特色的校内外创业基地(又称创业园),以此为载体组织学生参加创业实践。其主要方式是:学用结合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如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每个专业都有一个以上与之相配套的专业实习基地,使教学与实习相结合、实习与生产相结合,把基地办成教师示范教学的场所、学生动手实践的阵地和创造经济效益的实体,让学生在这样的基地边学习、边实践、边创业、边受教育。由该校、桂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共同出资创建的桂林大学生创业园,已于7月18日投入使用,现已有来自该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创业的企业8家。创业园将为大学生创业搭建起基础平台,为立志创业的大学生解决创业道路上的资金短缺和经验不足的两大难题,为他们提供创业场地、指导、资金和政策等方面的.优惠。每家进驻企业将通过评估获得0.5-10万元不等的扶持资金,并在

房屋租赁、工商登记、税收政策等方面享受一系列的优惠。

(二)虚拟社区型模式

虚拟社区型模式即网络虚拟创业实践模式,是指主要以网络为平台进行创业能力评价、创业课程学习、创业风险评估、创业环境与步骤虚拟、创业案例或创业讲座实施以及创业计划分析、创业团队构建等方面的综合“社区”,是进行创业实践(教育)的“热身”与“测评”。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起到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的目标。比如,清华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均成立了大学生创业协会,并拥有自己独立专门的网站,创业案例、创业规划、创业需求以及创业评估等信息应有尽有,可以模拟创业,从而提高创业的成功率。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还成立了研究生创业协会,具体运作经管研究生的创新教育、创业实践活动。

(三)教学+科研型模式

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是目前高校普遍采用的一种创业实践模式。如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创新实践基地正是此种模式,该校积极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创新活动,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及兴趣爱好申报校级、广西区级课题,让导师带领学生直接参与科研。近年来,该校先后进行了60多项科研课题的研究,已有20项技术专利(或社科项目)获得成果鉴定,有的已经应用于生产(或服务)一线,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科研中引导学生从事科学研究,提高其科研意识、科研能力与实践动手能力,学生在参与科研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受到了锻炼。

(四)学校+公司+客户型模式

学校以公司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专业为基础,成立生产开发公司或“龙头企业”,直接使学校与社会、公司与客户、产品与市场有机沟通。如广西师范大学现有校办产业(含全资、控股企业)近20家,包括文化产业、科技产业与服务产业等领域。以其全资企业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为例,该社自1986年成立以来,共出版图书7000多种,总印数达8亿多册,总资产近4亿元,在近年来教育部组织的综合评估中,综合实力均列全国大学出版社前10名,在地方大学出版社中名列第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的创业实践模式,为广西甚至全国的出版产业化提供借鉴,从而架设了科技通向教育、信息传递客户、产品通向市场的桥梁。

二、经管研究生创业实践存在的问题

(一)创业实践观念问题

目前,人们对经管研究生的创业实践一般理解为,创业实践就是其运用所学经济和管理知识去经商、去创立各种公司和办企业。实质上,这种认识存在片面性,在于它把创业实践与创业教育相分离,似乎创业实践只是某种技能或技巧的应用。当然,设计、创办和管理一个企业或公司无疑是创业实践的重要内容,但远远不能涵盖创业实践的全部内容和深刻内涵。创业实践是一种过程,这种过程应贯穿于经管研究生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以及课题研究之中,要培养其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创业能力,使其毕业后能自主创业。

(二)创业实践环境问题

由于我国高校在创业实践方面处在初级阶段,创业实践的校园环境还没有充分形成,能为经管类研究生创业提供的实验条件不够完善,也没有建立研究生创业启动基金,教师也只是模拟地为学生设定各种各样的所谓“情景管理”环境,导致缺乏培养研究生创业能力的应有空间和机会。同时,社会和政府部门还未完全出台专门鼓励研究生创业实践的政策,研究生创业实践在社会上也没有社会风险投资商共同承担,使研究生的创业活动走出校门后很难得以施展。

(三)创业实践管理机制问题

经管专业教学倡导“案例”和“实践”,即教学活动应体现出应有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但目前不少高校对经管专业实施和理工科专业相同的硬性管理模式,这种硬性管理使教学管理体制只有原则性而缺乏灵活性,只有一致性而缺乏多样性,只有严格性而缺乏宽松性。经管研究生的培养面太窄,这很不利于创业人才的培养。

(四)创业实践教学问题

欧美国家在经管类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大量采用小组讨论、案例教学、现场模拟、角色扮演等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但在我国高校,多种因素使得很多教师习惯采用传统的单项灌输的方式,现场模拟、案例教学法采用的很少,这样难以调动研究生学习、创新的积极性。此外,由于课程结构的不合理,教材的编写和选用也只是停留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没有与之相适应的专门的创业课程,特别是一些专业课的教学不能够及时反映本学科最新发展动向,使学生不能开阔视野和进行创新性思维。

(五)创业实践师资问题

创业实践成功与否与教师的教学水平、工作经验息息相关。特别是从事创业实践的教师除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外,更应具备丰富的创业实践经验,但目前从事创业实践的教师大多缺乏实践经验,没有自身创业的经历。这也是影响创业实践成败的因素之一。

(六)创业实践资金问题

经管研究生在创业过程中不乏好的创意和创业计划,但很难有足够的创业资金,故从社会上融资或获取无息及贴息贷款是必然的选择,而在我国现有的环境,缺少风险投资公司,研究生较难获得必须的资金,即使能获得风险资金支持,也大多是高新技术行业。

三、经管研究生创业实践模式的建构

(一)搭建校内创业实践平台

定期举办创业计划大赛、创业者学术讲座和创业培训。国外及我国的创业实践活动大都起源于创业设计大赛,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非常行之有效的方法,而且见效快、收获大。经管研究生在创业作品的设计过程中,会综合运用各种知识,查阅大量的资料,其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锻炼。定期请一些创业成功者举办学术讲座,分析其成功与失误的原因,为经管研究生提供借鉴。同时,也可定期请政府官员、企业名流来学校讲创业的程序及环境,可以专门举办创业培训班,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

利用校内资源建设创业实践平台。高校经济管理学院的研究所、实验室应向各方向的经管研究生开放,使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展示最新科研成果,同时接纳一部分优秀学生参加跨专业的课题研究,有利于研究生创业实践能力的提高;利用校内资源组织经管研究生进行创业体验,成立其自主管理、自主经营的管理咨询或资本运作服务公司,或建立家教部等实体,在导师指导下,让研究生在实体中处于主体地位,体验创业全过程,从而培养他们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

(二)创建校外创业实践平台

创业涉及的精神、知识能力及经验等条件,无论对导师还是经管研究生来说,还是对教学科研活动来说,都离不开与社会的结合。因此,建设创业实践校外基地也非常重要,故高校可在尽可能多的企业创立经管研究生创业实践(或实习)基地。

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实践模式。“产学研”实践(教育)模式的建立有利于克服高等教育脱离实际的弊端,使高教发展与经济增长形成良性循环,实现高教从科研到教学到生产,从出成果到育人到生产效益的一体化。高校在实施创业实践的过程中,要走校企联合的模式,高校在企业创立研究生创业实践(或实习)基地,可加强企业同高校、科研院所紧密结合。其采取委托、联合、短期进修、聘请讲授等多种途径,构建社会化的络,可形成学校、企业和社会相互连通的学习援助系统。作为经管研究生,可在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等方面获得实践经验。

经管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创建创业实践校外基地,可将课堂教学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经管研究生到政府、企业、农村等地参观考察,使他们了解社会、了解市场,加强其感性认识,深化其理性认识。同时可针对创业热点及相关经济环境开展市场调查,在调查中了解实际并进行自我教育,更理性地修正其创业目标。同时,高校可与社会取得多方位、多渠道的联系,从而使经管研究生能根据社会需要进行自我创业的发展与提升。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快速持续发展及当前就业形势的严峻,创业时代呼唤具有过硬素质的经管人才加入到创业的大军,而创业实践是提升综合素质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高校必须与时俱进、更新观念,在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下理解创业型人才培养的深刻含义,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把培养大批高素质的、创业型的人才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同时,经管研究生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找准市场切入点,实现创业梦想。

参考文献:

1.张明林,关小燕.大学生创业素质结构及其评价体系初探[J].商业时代,(16)

2.吴起华.高校创业教育中的社会实践模式[N].中国教育报,-6-16

篇6:安徽省合肥市“三个百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安徽省合肥市“三个百场”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联合发文,将实施以“精准帮扶、乐业合肥”为主题的`多项举措,力促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稳定就业。

据了解,合肥市将开展“三个百场”活动,即开展百场人社局长进校园活动,分批次组织开展100场次市、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长进校园专项对接活动,提供政策解读等服务;线上线下开展百场招聘,邀请在肥500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万余个岗位开展招聘,同时开展网络专场招聘;开展百场交流讲座,包括50场校园就业指导和50场沙龙,进行个性化就业辅导与咨询。

此外,合肥市人社局还将组织全市干部职工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一对一帮扶对接活动,帮助解决他们就业创业的实际困难。优选部分企业开展定向招收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双选会。

篇7:嘉兴市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真正把毕业生资源优势转化成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国家、省和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创新的相关政策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浙委办发[2005]48号文件精神任务分解的通知》(嘉委办发[2006]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重要意义

高校毕业生是敢于创新、勇于开拓的青年群体,是面对知识经济挑战的坚实力量,是国家和社会宝贵的人才资源。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发挥他们的知识智力优势,创办新兴企业,帮助他们在创业中实现自身价值,不仅能有效缓解就业矛盾,维护稳定大局,而且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特别是第三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大力实施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

(一)规费减免

1、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和之后的三年内,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报到证》免交以下收费项目费用: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卫生监测收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检测收费、食品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健康证工本费。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6)文化部门收取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7)旅游部门收取的导游证件和IC卡工本费。

(8)建设部门收取的城市道路占道费。

(9)交通部门收取的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工本费和车辆营运证工本费。

3、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和之后的三年内,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报到证》,免交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机构收取的档案管理和其它人事代理费用。

(二)商业贷款申请及贴息

1、适用对象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之内,以本人名义在本市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自筹资金不足,可直接申请商业贷款,也可通过小额贷款担保后申请商业贷款,并提出贴息申请。

2、申请原则

小额贷款担保及贴息采用自愿申请原则。有商业贷款(包括小额担保贷款,下同)及贴息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凭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商业贷款合同、商业贷款付息凭证(其中:小额贷款担保还须提供商业计划书或创业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

3、小额贷款担保及贴息额度

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合伙经营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确需延长的,由本人提出展期,经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经办银行可按规定展期1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商业贷款贴息,按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一次性给予50%的商业贷款贴息,最高额度为1万元。

4、贷款贴息模式

凡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经人事部门审核后推荐给嘉兴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申报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担保,由嘉兴市商业银行按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发放贷款。

凡取得商业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按期还款符合规定条件的,经人事部门审核认定后可获得贴息。商业贷款贴息资金,属工业企业的,从工发资金中安排;属三产企业的,从三产发展资金中安排;属农业企业的,从农发资金中安排。

(三)创新资助

1、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在本市创办科技型中小型企业,或在本市科技型中小型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其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创新资助:

(1)申请人有具体的创新项目并具有可行性;

(2)申请项目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导向与就业需求,技术含量较高,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讯、电力、农业新品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要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

(4)申请创新资助的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经营业绩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财务制度健全;

(5)创新资助申请人须有一定的自筹资金,资助资金一般不超过自筹资金的1/3。

2、申请原则

创新资助均实行网上申报与评审,有资助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在网上申报的同时,凭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工商注册(登记)证明、商业计划书或创新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在校期间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证明等相关材料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

3、资助额度及周期

创新资助金额每项一般为10万元以下,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创新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资助资金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分两期支付,首期支付50%,剩余资金根据项目进度,经审计及验收后再予拨付。

4、创新资助模式

凡符合申请创新资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在毕业后两年之内(逾期不再受理)提出创新资助申请,由市人事局、市科技局等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创新资助资金从科技发展资金中安排。

(四)专利补助

1、适用对象

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之内在本市创办的企业,取得技术成果获得专利的,可提出专利补助申请。

2、申请原则

专利补助采用自愿申请原则。有专利补助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可凭发明专利申请、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向市人事局提出申请。

3、补助标准

取得国外发明专利的,每件补助人民币30000元(同一发明专利最多补助两个授权国家或地区);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的,每件补助人民币3000元,授权后再补助4000元;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补助人民币2000元;国内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每件补助人民币1000元。

4、专利补助模式

凡符合专利补助条件的,具体操作参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嘉政发[2005]21号)执行。

(五)其他

1、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创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专家评审,可享受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优惠政策:研发项目可优先推荐市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和补助;中心设立“种子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在孵高新技术企业,可提供30万元以下且不超过企业总股本金30%的跟进投资;企业可享受创业用房低租金的优惠;对于软件类项目创业团队,项目通过审查后,可入驻软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软件企业孵化中心,孵化期内,免交3―6个月的房租和设备使用费。项目开发成功经认定后,可入驻软件企业孵化基地,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两年之内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可优先安排入住,并给予在第一年减半收取租金、第二年减免30%租金的优惠。

3、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一年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三、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工作的引导和鼓励

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有关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落实到位。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典型,动员各类用人单位和全社会关心和帮助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引导高校毕业生切实转变就业观念,提高自主创业的信心和能力,立足现有条件尽快实现就业。对自主创业成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市委、市政府将适时给予宣传、表彰,所需经费从市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意见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本意见涉及到的贷款贴息、资助等经费,按照财政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承担。各县(市、区)可参照本意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高校毕业生创业论文

大学生创业潮-如何正确认识大学生创业

创业成功的三个前提

高校毕业生求职信

内蒙古:免费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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