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以烦执事当作何解 高考复习

时间:2023年02月15日

/

来源:彼得兔彼得帕克

/

编辑:本站小编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敢以烦执事当作何解 高考复习,本文共3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本文原稿由网友“彼得兔彼得帕克”提供。

篇1:敢以烦执事当作何解 高考复习

敢以烦执事当作何解 高考复习

新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第一册第二单元入选了《烛之武退秦师》一文。其中“敢以烦执事”一句,课下注释十九是这样解释的:“怎敢拿这件事情来麻烦您。”这里把“敢”解释成“怎敢”,笔者存有异议。先看工具书的解释:

首先,看《辞源》(合订本729页),“敢”字条下有四个义项:○1无畏,有胆量。○2自言冒昧之词。○3反语,犹言“不敢”“岂敢”。○4莫非,大约。

其次,看《辞海》(音序本505页),“敢”字条下有五个义项:○1有胆量。○2自言冒昧之谦词。○3不敢、岂敢的省词。○4莫非,大约。○5姓。

第三,看《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版)448页,“敢”字条下有五个义项:○1有勇气,敢于。○2怎敢。以反问形式表示不敢。○3谦词,冒昧。○4莫非,恐怕。○5可。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古代汉语词典》第○3个义项“谦词,冒昧”之下,举的例子就是“《左传僖公三十年》若亡郑而有益于君,~以烦执事”。

那么,根据三本权威工具书,结合课文“敢以烦执事”中的“敢”字到底解成“岂敢,不敢”呢,还是解释成“谦词,冒昧”呢?笔者认为,解释成后者比较合适。原因如下:

一、“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按课下注释翻译,应该直译成“如果灭亡郑国对您有好处,怎敢拿这件事来麻烦您。”那么,译文中的“这件事”三字指代的是什么事?是指代“亡郑”,还是指代“不亡郑”?把这句直译的'话意译过来,应该是“如果灭亡郑国对您有好处,我怎敢拿不要灭亡郑国这件事来阻挡您进军的步伐?”按课文的注释,“以”字后面省略的“之”字所翻译成的“这件事”显见是“不要灭亡郑国”,而原文中根据承前指代的原则,这个省略的“之”显见指代上文的“亡郑”。这就矛盾了。

如果把“敢”字解释成“谦词,冒昧”就通顺的多了。那原文就应该直译成“如果灭亡郑国对您有好处,那么我冒昧的拿这件事来麻烦您。”意译过来,“如果灭亡郑国对您有好处,那么我冒昧的请求您灭亡他好了。”原文中省略的这个“之”(这件事)顺理成章指代上文的“亡郑”。

二、如果这句话中的“敢”解释成“岂敢(怎敢),不敢”的话,原文应该用疑问句式而不应该用陈述句。二原文用的是陈述句。

三、中学生几乎不可能去翻阅《辞海》《辞源》,《古代汉语词典》是他们常用的工具书。词条下明确的用这个例子解释成“谦词,冒昧”,课文中却解释成“怎敢”,一个理智的教者虽不盲从,奈学生不信何?

基于以上几点,笔者认为,“敢以烦执事”还是译成“冒昧的拿这件事麻烦您”比较好。以上敬请方家指正。

(作者联系电话13845584271)

-9-20

吴秀坤

篇2:敢以何烦执事(教师中心稿)

敢以何烦执事(教师中心稿)

高中第一册入选的《左传》名篇《烛之武退秦师》,以其简洁之语言、丰富之内涵,堪称经典。也正因如此,我们在对其解读的过程中,对某些词句的理解产生了分歧。而其中争鸣的焦点,当属关于“敢以烦执事”的确切理解。

从人教版高中教科书20xx年版到20xx年版,关于这句话有两种不尽相同的注释。前者为:“冒昧地拿亡郑这件事麻烦您。这是客气的说法。执事,对对方的敬称。”而后者注释为:“冒昧地用这种方式麻烦您。这是客气的说法。执事,对对方的敬称。”这一微小的`变化,当然是一种有意识的修改,是对介词“以”后面省略的宾语的一种补充式翻译。然而这种修改,不是更加确切,反而更加模糊起来:我们不禁要问“这种方式”究竟是何种方式?难道不是指上文“若亡郑而有益于君”中的“亡郑”这件事吗?中语室编著的教师教学用书中的译文“如果灭掉郑国对您有什么好处,那就烦劳您手下的人了。敢,表谦敬的副词。烦,麻烦。执事,办事人员。这是客气语,实际指秦伯本人。”是否可靠?

笔者以为,“冒昧地拿亡郑这件事麻烦您”这种解释是值得商榷的。理由有三。其一,大凡讲“麻烦”谁,都是指说话者把自己的某件施加给别人的情况。从情理上来说,秦、晋围郑,本来就是要“用兵”、“亡郑”的,这是即定方针,何劳烛之武来“麻烦(请求)”秦、晋“亡郑”,而且是“冒昧地”、“麻烦(请求)”呢?换而言之,难道烛之武不“麻烦”秦、晋,秦、晋,就不打算“亡郑”了?显然,这里不存在“麻烦”秦、晋“亡郑”的问题。其实,这里给秦伯添麻烦的不是“亡郑这件事”,而是人家好好地正要“亡郑”,烛之武却“夜缒而出,见秦伯”,打搅了人家的正常秩序,影响了秦伯的休息,这才可以说麻烦。其二,从训诂上来说,课本对“执事”的注释是“对对方的敬称”。这种解释,笔者认为并不妥当。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简明古汉语字典》

注释:执事

①主持工作,柳宗元《驳复仇议》‘执事者宜有惭色’。

②对方的办事人员,《左传成公十三年》‘敢尽布之执事’,又为书信中对对方的尊称,杨修《答临淄侯牍》‘又尝见执事握牍持笔,有所造作’。”;上海辞书出版社出版的《辞海》注释“执事

①工作,《周礼天官大宰》‘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

②古时指侍从左右供使令的人,《国语越语上》‘寡君勾践之无所使,使其下臣种,不敢彻声闻于天王,私于下执事曰:“寡君之师徒,不足以辱君矣。”旧时书信中用以称对方,谓不敢直陈,故向执事者陈述,表示尊敬,方苞《与安徽李伯书》‘执事服官有年’,韩愈《上张仆射书》‘今之王公大人,惟执事可以闻此;惟愈于执事也,可以此言进’。

③举行典礼时担任专职的人。

④旧时婚丧喜庆,迎神赛会等事所用的牌、伞等物。”;团结出版社出版的《掌故大辞典》注释“执事

①举行典礼时担任专职的人。

②旧时指侍从左右供差使的人。

③旧时书信中向对方表示尊敬的称呼,韩愈《上张仆射书》‘今之王公大人,惟执事可以闻此;惟愈于执事也,可以此言进’。从以上这些资料来看,“执事”只有用在书信中才是表敬称,在面对面的情况下并不表敬称,而《烛之武退秦师》中的“执事”是烛之武与秦伯面对面说话时所用,在这种情况下解释为敬称是不妥的。其三,虽然,“敢”字在古汉语中有表谦敬(客气)的用法,相当与我们现在说的“冒昧地”意思,但是古籍中,“敢”字也有“有胆量”和“岂敢(怎敢)”等用语。前者如《国语召公谏厉王弭谤》中的“国人莫敢言”,后者如《左传重耳之亡》中的“君称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辞!”及《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中的“敢辱高位,以速官谤?

由上所述,这种方式显然并非“亡郑”,“执事”也并非秦伯本人,“敢以烦执事”中的“敢”,结合语境,应解释为“岂敢(怎敢)”。设身处地的为烛之武想一想就不难理解,烛之武“夜缒而出,见秦伯”,恐怕不是很容易的。明.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三回“老烛武缒城说秦”有一段精彩描述:

“……时二国围城甚急,烛之武知秦东晋西,各不相照,是夜,命壮士以绳索缒下城门,径奔秦寨。将士把持,不容入见,武从营外放声大哭,营吏擒来禀见穆公。穆公问:‘是谁人?’武曰:‘老臣乃郑大夫烛武是也’穆公曰:‘所哭何事?’武曰:‘哭郑之将亡之耳’穆公曰:‘郑亡,汝安得在吾寨外号哭?’武曰:‘老臣哭郑,兼亦哭秦。郑亡不足惜,独可惜者秦耳!’穆公大怒,叱曰:‘吾国有何可惜?言不合理,既当斩首!’……”

诚然,这只是小说的想象之语。然而这种冯式想象确是入情入理:深更半夜,突然造访,且不说私窥营寨、刺探军情,单凭侯门深似海,打搅了人家的正常秩序,影响了秦伯的休息这一条,烛之武也其罪非轻。这显然不是一种正常的觐见方式。那么全句大意便是:如果灭掉郑国对贵国真有好处,我怎敢采用这种不正常的觐见方式烦劳你的手下(把我带到您的面前)?言外之意便是:正是怕秦国上了晋国的当,这才冒着杀头的危险以这种方式见你一面。这都是为您着想啊!如此,引出下面的辞令,便顺理成章了。

篇3:从因果-假设反成看敢以烦执事

从因果-假设反成看敢以烦执事

王力主编<古代汉语>(修订本)<左传・僖公三十年>中的“敢以烦执事”后用了句号,“敢”不应该解释为“冒昧”,这样的`理解违背了汉语中的“因果-假设反成”规则.根据这一规则,“敢以烦执事”后应该用问号,“敢”应该解释为“岂敢”.

作 者:曹国安  作者单位:广东省惠州学院中文系 刊 名:现代语文(语言研究) 英文刊名:MODERN CHINESE 年,卷(期):2008 “”(9) 分类号:H1 关键词:因果-假设反成   敢以烦执事   问号   岂敢  

高考的复习三个经验

高考生物复习技巧

高考全年复习规划

高考复习时间规划

高考数学复习攻略

下载敢以烦执事当作何解 高考复习(精选3篇)
敢以烦执事当作何解 高考复习.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