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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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柔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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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本文共1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本文原稿由网友“温柔一刀”提供。

篇1: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红川镇纪委书记  魏伟

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改。这是我党从严治党工作的新成就,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条例》的修订,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学习贯彻落实好这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并且作为一名刚就职的乡镇纪委书记,我必须要加强《条例》的学习,在严以修身的基层上,切实提升个人作风和工作能力。现将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坚定政治信仰,做党的忠实追随者。作为一名基层中共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爱党敬党,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追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二)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9月17日,镇党委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全镇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条例》,是贯彻落实好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的有力把手。作为党员干部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脱贫攻坚的攻坚时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党的纪律观念不能淡漠,否则,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就会凸显,就会严重影响脱贫攻坚的宏伟目标实现。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为做起,认真学习树立纪律观念,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同时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置处理。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四)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作为新上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在新时期,尤其是脱贫攻坚的征途上,发挥监督执纪问责尤为重要。工作生活中看到党员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在不能向之前只是心存不满,或者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有时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甚至包着、护着;这样只会给不正之风滋生创作蔓延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再不大声说“不”的话,那么组织和人民赋予我的职责,对于我来说就是严重的失职渎职,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所以我必须要有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作为乡镇纪委书记,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协助镇党委对党内同志敢抓、真抓、真管。

篇2: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苏元镇纪委书记  莫军强

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违纪情形,在“六项纪律”里分别增写、改写了多处处分规定。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的再部署、再动员。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对于新《条例》的学习,主要有以下几点认识:

第一点,突出党章地位,体现从严治党要求。在制定纪律的目的性方面,也就是第一条指出,处分条例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第三条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从严治党的体现多多,我们举一二细节为例。如新版第九条党员受警告处分、受严重警告处分,区别开来。明确时限有利于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

第三点,纪律分类改变,政治纪律是重中之重。新版处分条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其中政治纪律23条,组织纪律17条,廉洁纪律25条,群众纪律8条,工作纪律13条,生活纪律4条。这与旧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分类相比,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

第四点,体现“党要管党”要求,把治党管党责任融入到纪律之中。新版条例通篇贯穿党要管党的要求,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融入到六项纪律之中。仔细阅读理解六项纪律中的条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不再一一细讲,这需要认真的阅读体会。

应该说,新版纪律处分条例目的更明确,定位更准确,处分更精确。也正如岐山书记所讲,再好的纪律,没有忠诚干净担当,也难以贯彻落实。如今新版纪律处分条例颁布了,下一步的使命和责任就是有效贯彻执行。党内专职监督者履行监督责任,也必须要把《纪律处分条例》挺在前面。

监制:张雪岩       审核:毛会宁

编辑:闫有声

篇3:学习新《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小川镇纪委书记  王晶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镇先后组织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体职工会议进行学习,我也利用空闲时间认真对比了照修订前后新增、修改、整合的内容,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让我受益匪浅,现就我学习情况谈如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理解重大意义。《条例》的修订顺应了时代发展,体现了新时代的新要求。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势头已经形成,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新型违纪问题日益突出,原有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对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同时我们过去工作中宝贵的实践经验需要及时总结提炼出来,凝练为纪律规定,进而准确适应新时代的从严治党新要求,《条例》便是基于此进行了修订。

(二)把握重点内容。《条例》修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等3个方面,集中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向全党释放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三)领会精神实质。《条例》的学习贯彻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其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主义思想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农村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

作为一名乡镇纪委书记,我深刻感受到新修订《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从根本上密切了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篇4:学习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审议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是从严治党工作的新成就,对于加强新时期党的纪律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它既是对全体党员的刚性约束,也是确保党的先进性重要制度设计;既体现了党纪的严肃性和道德的认同性,也体现了纪比法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新的《准则》和《条例》为根本,加强自身“修炼”,切实提升个人作风和能力。

坚定政治信仰,做党的忠实追随者。作为一名中共党员,首先要在思想上入党,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追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我们党是一个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党、是一个具有先进生产力的政党,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因此,无论世界如何变幻,社会如何发展,我们都不能违背 “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入党誓词。虽然我们党在发展过程中走过弯路,出现过错误,让党蒙受了损失,但我们党通过自我纠正,走上了正确的道路。每个党员都有义务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权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党的利益坚决维护者和执行者。坚定的政治信仰是立党之本,我们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在思想上入党,做一个纯粹的共产主义的忠实信徒,永不叛党。

严厉组织纪律,做党的政策执行者。我们党之所以历经革命与**的艰难岁月仍然发展壮大,是因为我们有着严明的组织纪律。我们党是一个民主的政党,能够听取绝大多数人的意见,确保政策的科学性;是一个严密的政党,能够确保政策执行的坚定性;是一个严明的政党,能够确保所有党员的各种权益得到尊重。新的《条例》对严格组织纪律提出了一些新要求,是为了确保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把那些投机分子,表里不一的人清除出党组织,让党的决策更加民主,政策执行更加顺畅,党员权益更加尊重。

严格廉洁自律,做党的纪律垂范者。清正廉洁,风清气正是立党之本,是保持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的先进性,维护党的形象,获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的根本。作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是立身之本,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从小事抓起,俗话说“不以恶小而为之”,新的《条例》更加凸显了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加大了对党员干部不廉洁行为的处分力度,其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党员干部不敢腐败,不想腐败。同时,新《条例》也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人本关怀,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尽量把错误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尽早的提醒警示少数违纪违规同志,让他们不逾越法律的红线,以避免让其身败名裂。因此,我们要做党纪党规的忠实执行者和率先垂范者,只有严格按照纪律和规矩办事,自觉做到清正廉洁,维护好党的形象,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信任,才能确保党执政地位不动摇。

坚持群众路线,做党生命线的保护者。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新《条例》将违反群众纪律作为严格执纪的重要内容,体现了党是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更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党员干部有义务和职责做好群众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习总书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大厦是靠一砖一瓦砌成的,人民的幸福是靠一点一滴创造得来的。”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党的事业推向新的高度。

培养道德情操,做党的形象维护者。有一副对联写道:“宦海无涯廉是岸,官阶有止德为高。”廉洁和道德是对官员的基本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是我们党的“关键少数”,对促进党的发展,维护党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无论是在哪里当领导干部,无论是当多大的领导干部,廉洁是基本的要求,违反了廉洁要求就是政治生命的尽头。道德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认同,党员干部必须坚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做一个有高尚品德的人,脱离低级气味的人,得到人民的尊重和拥护,维护好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

新的《准则》和《条例》坚持与时俱进,适应了时代新要求,它是我们党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成果,是对全体党员干部行为的规范。《准则》从正面倡导党员干部应该做什么?《条例》从反面要求党员干部不能做什么?为全体党员干部确立新标杆。我们共产党员有着崇高的理想信念和共同的奋斗目标,要想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先从自身做起,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组织纪律,严格廉洁自律,坚持群众路线,培养道德情操,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做党纪党规的忠实维护者和执行者。

篇5:学习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

在实施“四个全面”伟大战略征程中,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及时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两部法规。这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显示了深化改革依规治党的必胜信念,在党史上具有划时代、打烙印的重大历史意义。本人通过全面学习两部法规,主要有三点体会。

一、全面学习,让《准则》和《条例》入眼

《准则》和《条例》是在继承中创新,呈现诸多亮点,主要是内容多、提法新、观点明,在过去的基础做出较大篇幅修改。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加强学习,深刻领会。一是集中领学。《准则》和《条例》颁布后,迅速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原原本本地学习法规的原文,在头脑中形成大致轮廓,了解大致框架。二是个人深学。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法规内涵、本质和具体条款,做到全面、具体。三是专家讲学。邀请纪委、宣传部、党校专家老师,借助“五城同创”分课堂,进行全面透彻准确宣讲,解决在领学、自学过程中疑问。四是以案促学。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违反条例原因、行为和处理结果,用生动的案例,用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应该怎么做,不应怎么做,做了受到什么处分,达到以儆效尤警示一片的目的。

二、全面领悟,让《准则》和《条例》入脑

全面学习是《准则》和《条例》落地生根的前提,全面领悟是守《准则》和学《条例》的关键。两项法规的修订颁布,集中核定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解决了道德高线与纪律底线的问题。《准则》言简意赅,通俗易懂,全文共8条281字,概括为“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共产党第一部全面倡导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基本法规,给我们共产党员树立起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标准,重在立德。《条例》是把党章对纪律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分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开出一份可操作的“负面清单”,重在立规。由此可见,《准则》和《条例》是有机结合、辩证统一、前后呼应。每个党员守住了道德高线,就不可能够碰纪律底线,守不住道德高线,就用纪律底线去对号入座,亮出纪律“戒尺”.二是解决纪律与法律的问题。原《条例》存在法纪不分问题,让人难以把握和衡量。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条例》体现了法纪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显明特点。三是解决了从严和全面的问题。新修订《条例》和《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制约对象全覆盖、无盲区、无例外,体现“全面”特点。两种法规对党员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严标准,体现“从严”特点。

三、全面遵循,让《准则》和《条例》入行

篇6:党员学习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确立了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特色、最本质特征。实现奋斗目标、完成历史使命,关键在党。从1840年开始,不屈不挠的中华民族、前赴后继的志士仁人,就开始矢志不渝地探求民族复兴的道路。在长期艰辛探索中,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艰苦卓绝、顽强奋斗,使中华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成功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现在,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伟大复兴的目标,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只有从严要求自己,才能肩负起历史使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信心,战胜13亿人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全面从严治党,关乎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任务。党中央把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点,深入研究在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管党治党靠什么,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党纪和国法的关系。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理想和纪律写在自己的旗帜上。这始终是我们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坚强保证。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然要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靠严明纪律作保障。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指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党内规则混同于国家法律,党规党纪套用“法言法语”,原《准则》和《条例》的许多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难以体现对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上的高标准、严要求。在实践中管党治党不是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党员干部只要不违法就没人管、不追究,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纪律审查成了“司法调查”,监督执纪问责无法落到实处。任何一个组织的内部规则都比国家法律严格。我们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更是决定了党规党纪必然要严于国家法律。如果党员都退守到公民的底线上,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全面从严治党便无从谈起,党的先进性更是无从体现。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首先要扎牢党规党纪的笼子,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不断提高管党治党制度化水平。修订《准则》和《条例》始终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从研读党章入手,联系历史、把握当下,捋清来龙去脉,探究党内规则的理论源头,把“为什么修改”“怎么修改”想透彻、说明白。制度源自于实践。党的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从治标入手,为治本赢得时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言出纪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凸显,遏制腐败蔓延、形成高压威慑,丰富的实践为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立规修规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依法治国,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底线上;依规治党,党员也绝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提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是相对于在管党治党和党内法规中纪法不分、错把法律当底线而言的。在党的建设中,则要坚持高标准在前,先把党的理想信念宗旨立起来、挺起来。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家规族规、乡规民约传承着中华文化的DNA。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和崇德重礼的德治思想,也是党规党纪的重要源头。在系列重要讲话中,大量运用古代典籍、经典名句,强调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以德治党的“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其内核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一脉相承。立规修规既要汲取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又要适应管党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实现与时俱进。

修订工作历时一年,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尊重前人智慧,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遵循正确方向、把握有限目标,这个方向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体现了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的体会,体现了党的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

篇7:党员学习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局迅速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做出部署,组织全县国税系统的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和《准则》,使广大党员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规范和党的纪律要求,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

我作为国税局的党组书记、局长更要认真学习掌握《准则》和《条例》,把学习贯彻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现将本人的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自觉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

要在党和国税事业全局的高度,把学习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与各项税收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科学内涵,准确把握各项规定,不断增强学习执行的自觉性。我将把《准则》和《条例》作为行动指南,以身作则,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要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深刻理解《条例》和《准则》的深刻内涵及变化

从内容来讲,新《条例》《准则》与原来的相比,篇幅更加简短、内容更简洁。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原《廉政准则》共4部分、18条、3600余字。修订后的《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包括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导语部分,重申关于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情操等“四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主旨,最后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以体现修订准则的目标要求。党员廉洁自律规范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部分,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优良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从《条例》和《准则》的内在思维上来讲,新《条例》、《准则》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从适用的对象来讲,新修订的《条例》《准则》适用的对象更加广泛,原《条例》《准则》重点规范的党员领导干部,新《条例》《准则》的规范对象则包括一般党员,是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的重要举措,力争管住每一个党员和党组织。

三、全面把握颁布新《条例》和《准则》的背景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原来的《条例》和《准则》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逐渐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一是适用对象过窄,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未能涵盖全体党员。二是缺少正面倡导,其中“8个禁止”“52个不准”均为“负面清单”,许多条款与修订前《党纪处分条例》和国家法律重复。三是“廉洁”主题不够突出,有一些内容与廉洁主题无直接关联。通过修订,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认识。

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为全面从严治党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四、按高标准做好新《条例》和《准则》的贯彻落实

我将在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背景意义、科学内涵和各项规定的基础上,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践行《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以及“四个坚持”和“四个自觉”,对《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各项规定牢记于心,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

我将严格做好新《条例》《准则》的贯彻落实:一是切实加强《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做到“学、思、践、悟”,把党规党纪刻在心上;二是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三是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保证《条例》执行到位;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学习贯彻落实两项法规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广大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认识。五是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六是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篇8:党员学习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迅速引发广大党员干部热议。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委(党组)、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共同责任,必须扛起责任,让《准则》和《条例》尽快落地生根。

启示一: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各级党委责无旁贷。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党规党纪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行为,注重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纳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委自觉把贯彻落实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启示二:查摆纪律突出问题,明确树立标杆戒尺。抓住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促使每一位党员干部明确高标准、坚守纪律底线。以《准则》和《条例》为标杆和戒尺,既突出重点,严管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又盯住大多数,防止党员“脱管”。对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查处问责,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上、体现在行动上。

启示三:贯穿监督执纪问责,严明管党治党“铁笼”。“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要切实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强化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使其真正成为管党治党“铁笼”。各级党委(党组)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等违纪条款,从而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启示四:“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要严格责任追究,以问责传导压力,确保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准则》和《条例》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站在执纪者角度,要在学深学透《准则》和《条例》的基础上,将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根本指导和遵循,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启示五:培养健康向上情趣,党规党纪印在心上。每一名党员都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廉洁自律不是领导干部的‘专利’,作为普通党员干部,也要自觉摒弃自己‘一无权力,二无地位,不可能与腐败沾边’或‘拿点、占点,问题不大’的错误认识,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准则》和《条例》,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党员干部不仅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还要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同时,对照《准则》确立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提升党性修养作为一辈子的精神追求,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

既要关注行为被动,更要关注灵魂主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红线’在哪里、怎样才能不踩‘红线’,更多思考的应该是如何向高标准看齐。从行为的被动,到灵魂的主动,这才是党员应有的内心自觉和道德自律。”

篇9:村干部学习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

根据要求,我局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营造良好的学习宣传氛围,切实把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一、统一思想,学习到位

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将学习入脑入心,在思想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11月2日晚上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夜学活动上,专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精神。各党支部也充分利用支部调整的机会,在支部大会上对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进行了系统学习。

二、以身作则,认识到位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体现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严肃党的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途径,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党员干部将积极发挥表率作用,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努力在群众中树立严谨、务实、守规、廉洁的良好干部形象,自觉做到在理想信念上不含糊、不动摇。

三、真抓实干,落实到位

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认真按照学习内容执行到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实干精神,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廉洁自律能力,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及时认真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全体党员开展了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承诺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承诺书报嘉兴市局纪委备案,其余人员的承诺书由局纪委备案。

篇10:村干部学习新准则新条例心得体会

新《准则》和《条例》同步实施,要求更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规定更细,列出六大“负面清单”,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责任更明,规定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将视情况给予不同处分,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靶心。作为一名镇党委书记,我将把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自身时时事事对照的明镜,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的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对党内法规的建设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修订后的《条例》正是“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精神的体现。

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这‘六大纪律’与不久前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动静结合、借势聚力,充分体现出‘全面’和‘从严’两个关键词,共同激发出纪律建设的新动力。”修订后的《准则》,则是面向全党,这是党中央对广大人民群众作出的更重大的承诺,全党同志必须更自觉地用新《准则》衡量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适应了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具体来说,实现了规范对象和规范领域的全覆盖;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突出了问题导向,细化、实化了党章的有关规定。”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准则》总结和凝练了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来在自身建设方面的基本经验,既体现出党一贯以来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也体现出当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时代特征,更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的建设的新期待。

《准则》是对党员干部正面的义务性要求,有“立德”的意思;《条例》则是对违纪行为的负面评价和制裁性措施。“如果只有《准则》没有《条例》,相关要求就会成为空话;如果只有《条例》没有《准则》,党纪处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修订后的《准则》为8700多万党员树立了道德“高线”,有利于使党员进一步达到“不想腐”的境界。“这一‘高线’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摸得着的高标准。它与‘底线’恰好一正一负,一高一低,相得益彰,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抓手。”

“‘高线’和‘底线’的明确,进一步构建起立体式的管党治党制度规定体系。”《准则》是行为的灯塔,为每一位党员提供了行动指南;《条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为全体党员划定了行为的禁区。

“不踩‘底线’,是触摸‘高线’的第一步。每名党员只有避开《条例》中的负面清单,才有可能迈向理想信念宗旨的高地。”

“学”就是既学习制度文本,又学习指导思想,领会其中深意;“思”就是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实际与两个文件进行“对表”,思考下一步的工作;“践”就是将“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以其进一步指导实践。

“贯彻实施好两部党内法规,首先,应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党组织和党员贯彻的压力与动力,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其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最后,针对两部法规位阶高、不可能巨细无遗、但现实又非常复杂的情况,加快配套制度建设。”

在贯彻过程中,各级纪委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增强执纪监督的威慑力,确保纪律的严肃性。以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准则》和《条例》都是党内法规,执行起来不能搞特殊、不能有例外。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

篇11:党员学习新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学习新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一)

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1990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一次正式使用“党内法规”名称,目的是为了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促进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本次全会提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个做到”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三个监督”,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对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完善、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

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全会提出“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果看不住领导干部的权力,领导干部不能在从严治党上做出榜样,就谈不上以上率下。全会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这正表明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才能树立一面旗帜,展现一种作风,凝聚一种力量,引领一种风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学习新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我们在新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的依据,规定了开展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涵盖的内容翔实而丰富,广泛而精细。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显而易见对于从严治党,治理好整个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将产生极其重要的作用。那么怎样才能搞好党内监督呢?现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理解,提高认识,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要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要搞好党内监督工作,关键在于解决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增强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的自觉性。因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一个班子的带头人,处于核心位置,他的主观意识、政治责任感、执政能力和水准高低对单位或部门的决策及决策执行情况都起着主要作用,他的这种特殊位置和影响都决定着每项工作的开展。因此,解决他们思想认识问题和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是关键。

要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学习《党内监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是我党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部党内法规,是开展党内监督的基本依据。如果不通过有组织、有计划地深入学习领会掌握各项规定及其精神实质,就谈不上切实贯彻执行,谈不上增强自律意识,谈不上主动接受监督,谈不上履行监督职责,更谈不上搞好党内监督工作。只有在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的过程中,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到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在思想深处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才能自觉按照党内的监督制度、党的原则和要求办事,使自己能模范遵守党的纪律,正确运用掌握的权力,并面对来自各方面的诱惑和考验保持清醒头脑。

二、要搞好党内监督,就要“坚持民主集中制”。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党内监督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搞好党内监督的前提。

怎样理解搞好党内监督就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是一个政治水准问题。搞好了党内监督就规范了党的政治生活,就从根本上防止权力失控且有效正确运用权力。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各级领导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正确处理各种关系,从而进一步增强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贯彻落实好《党内监督条例》,是党的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成为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表率,必须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协作,防止消极腐败现象滋生,作风民主、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各项规章制度要带头遵守、必须对自己提出高准严要求,这样才能为搞好党内监督工作,创造一个首要条件。

篇12:学习新《条例》有感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会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使我们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深刻的感受到,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认真领会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内容,坚持用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规党纪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

加强重视、提高认识 。《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的法规。它的修订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政策、方针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防微杜渐,注重平时。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今后,应多与干部谈心谈话,多听取干部建议与批评。对于一些苗头性的事务,要提前将其扼杀。

深入学习、坚定理想。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新《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乡镇党政一把手,在今后的工作中,抓好一岗双责,在深入学习充实自己的同时,督促全镇领导干部,利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干部夜校等方式进行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例会及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活动也将持续开展下去,常抓不懈。

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篇13:学习新《条例》有感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公布后,引起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强烈关注,这是时隔近三年后,党中央又一次对党的纪律进行重新修订及完善,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将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创新成果,是履行党章规定的根本准则,是推进政府各项工作重要举措,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紧紧围绕着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根据时代发展而创新出来的成果,是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巩固党的执政基础。通过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让我深深感觉到它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力执行发挥着重要作用。

学习新修改《条例》目的是不断提高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党的建设,能够经得起各种风险、风浪的考验,同时不断增强全体党员的纪律意识,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约束的环境下生活工作,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在从严治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从严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共产党人最讲认真,讲认真就是要“严”字当头,做事不能应付,而是要把讲认真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作风建设如此,党的建设如此,党和国家一切工作都如此。”在此次修订的《条例》中就围绕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作出了“六个从重加重”的从严规定。如:第六十一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在修订之前的规定为“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四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而在之前的规定为“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这进一步强调了党的政治纪律,一旦被查出以上情况者,直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没有回旋余地,集中体现了把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的严肃性,新修改的《条例》为持续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领导于部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学习新课程标准心得体会

学习新《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领导学习新宪法心得体会

怎样做课例研究心得体会

学习新中国史决胜全面小康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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